关于完善罪犯分类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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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罪犯分类制度的思考

完善罪犯分类制度的思考

郭健尚波

罪犯分类,是指根据管理和改造罪犯的需要,以罪犯的某些属性为标准,对罪犯进行划分、归类,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分配关押、分类管理、分类施教、分级处遇的一项监狱工作制度。罪犯分类制度是现代监狱管理制度的基石。深化罪犯分类工作,对于提高罪犯管理的科学性和改造工作的针对性、有效利用监狱资源和维护罪犯合法权益很有意义,是推进监狱工作科学化的必然要求。

一、我国监狱罪犯分类制度的现状及评价

罪犯分类制度包括分类标准、分类层次、分类机构等,下面分别论述。

(一)分类标准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监狱罪犯主要是按性别、年龄、刑期、犯罪类型进行分类。1954年颁布的劳动改造条例将罪犯分为男犯、女犯、少年犯、反革命犯和其他刑事犯。1989年,在原有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犯罪性质进行分押、分管、分教。1994年,《监狱法》中又增加了按改造表现进行罪犯分类。

性别和年龄是罪犯的自然属性,刑期、犯罪类型是罪犯的法律属性,按照这些标准进行分类都属于客观分类。国外监狱的罪犯分类经历了从客观分类到主观分类再到客观分

类的轮回①,我国目前是以客观分类为主,虽然实践中已经有了按人身危险性和改造表现、矫正需要的主观分类,但主观分类还没有上升到法律制度层面,在罪犯分类体系中地位还不突出。

按年龄分类在实践中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未成年女犯与成年女犯没有分押。我国各省区基本上都只有一所未成年犯管教所,只用于关押未成年男犯,未成年女犯与成年女犯一起关押。这不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和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的要求。②二是成年犯与未成年犯分管、分教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省份对未成年犯的管教工作没有严格贯彻?以学习为主?的要求,在劳动项目和劳动时间也没有上区别对待。尤其是对于未成年女犯来说,因为长期以来与成年女犯关在一起,因此难以体现未成年犯管教的特色。

按犯罪性质将罪犯分为财产型、暴力型、性欲型、其它类型等的局限和缺陷日益显现。罪犯分类,从根本上说,应当是?人?的分类,而不是?行为?的分类。以犯罪性质为分类标准,是犯罪行为的分类,该分类存在分类标准不统一、未遵循分类的穷尽性原则和排它性原则等问题。③如财产型罪犯是以犯罪目的为标准进行归类的,暴力型罪犯则是以犯罪

①吴宗宪:《当代西方监狱学》,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15页.

②我国《刑事诉讼法》、《监狱法》规定:“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要求将青少年犯分别关押。

③陈士涵:《罪犯分类模式新探》.正义网https://www.360docs.net/doc/0016840597.html,/shownews.aspx?articleid=13436.

手段为标准进行归类的;那些非以财产、性欲为犯罪目的,又非以暴力为犯罪手段的罪犯全部归入?其他?一类,其实并未进入分类进程;强奸妇女罪,就犯罪目的可归入性欲型罪犯之中,就犯罪手段则可归入暴力型罪犯之中,抢劫犯可以同时归属于财产型罪犯和暴力型罪犯。

按刑期将罪犯分为重(长)刑犯、中刑犯、轻(短)刑犯的做法对维护监管安全和提高改造质量的针对性不强。有些罪犯刑期很长,但可能人身危险性并不大、改造难度也不大,而有些短刑犯可能具有很高的人身危险性和难改性。刑期是对过去的犯罪行为的评价和结果,不能用来衡量罪犯现在和将来的危险性及监管改造的需要,该分类更多的是犯罪学或刑罚学上的分类,而不是监狱学上的分类。

监狱的职能在于收押、管理和改造罪犯,因此,监狱学中的罪犯分类应该从收押、管理和改造罪犯的需要出发,以防控监管风险和提高改造质量为目标,建立这样的罪犯分类标准体系:以按性别、年龄分类为基础分类,以按人身危险性、矫正需要、改造表现分类为主要分类。

根据人身危险性对罪犯进行分类,将不同危险等级的罪犯关押到不同戒备等级的监狱和监区。对于如何排查认定、管理和改造危险犯,不少省份已经形成了一些制度①,但这种排查认定的主观性较强,在各种压力下,监狱工作者往往①如河南省制定的《顽危犯排查认定和管理控制规定》,见《河南省监狱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刑罚执行制度汇编》。

存在?过度分类?的现象,即夸大罪犯的危险性,将罪犯关押在超过实际需要的监管等级的监狱,不利于节约监狱有限的资源。罪犯人身危险性评估要从过去较为主观的排查认定做法上升为较为客观的量表测量评定。国外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罪犯危险性评估和治疗方法①,我国部分省份积极探索,开发出了我国的罪犯人身危险程度检测表和高危行为倾向评估表,②其科学性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

实践中,监狱常常根据罪犯的特长(如烹饪、医护、维修等)将罪犯安排到相应的监区和劳动岗位,根据罪犯的健康状况将病犯安排到老病残犯监区、监狱医院监区,有的省份还专门成立了病犯监狱(或者称为监狱中心医院),这些实际上都是根据矫正需要对罪犯进行的分类。此外还根据不同的犯罪原因对罪犯进行分类管理和教育改造,有些省份通过矫正量表对罪犯进行检测,根据罪犯不同的犯罪原因和矫正需要制定不同的改造方案。③矫正量表包括国际通用的明尼苏达人格量表、艾森克人格问卷表、SCL-90量表等,以及我国自行研制的COPA-PI量表和XRX(心理、认知、行为)量表等,用于检测罪犯的人格、心理症状、认知水平、认知能力和不良行为倾向。

(二)分类层次和分类机构

①见克莱夫 霍林(Clive Hollin)主编,郑红丽译《罪犯评估和治疗必备手册》,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6年版。

②见于爱荣主编:《罪犯改造质量评估》,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231页。

③刘保民:《监狱罪犯分类体系研究》,载于《犯罪与改造研究》2008年第6期,第44-48页。

罪犯分类包括初始分类、再次分类、调整分类,或者称之为全系统分类、机构内分类、重新分类。初始分类是由省(区、市)监狱管理机关负责新收犯分配的部门(如刑罚执行处)完成,在成立新收犯分流中心或新收犯监狱后由该机构完成,根据罪犯的性别、年龄、刑期、犯罪类型等将罪犯分配到不同类型和关押条件的监狱。监狱对接收的罪犯进行再次分类和分配,由入监监区完成,有的监狱成立刑罚执行委员会,入监监区提出分类分配意见,刑罚执行委员会审定。经过入监调查和教育后,根据罪犯的特长、危险性、矫正需要等将罪犯分配到不同的监区和劳动岗位。在罪犯服刑期间,根据其改造表现、矫正需要、人身危险性变化等进行调整分类,包括定期调整和根据需要随时调整。

存在的问题:一是罪犯调查和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和在监狱工作中的地位认识不足。犯人调查与分类制度是现代西方国家监狱管理制度的基石,其专业化程度很高,有的专门成立的罪犯分类中心,有的是在监狱内部成立专门的罪犯调查与分类委员会,组成人员通常包括医生、精神病学家、心理学家、犯罪学家等专业人士,依据专业知识和技术,通过谈话,审阅罪犯档案和法律文书,心理、认知和行为测量表等进行诊断、调查,最后写出调查总结、分类意见和矫正计划。

①而我国对罪犯调查和分类工作地位还没有提到应有的高①王平:《中国监狱改革及其现代化》,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第141页。

度,监狱法和有关规章对于监狱罪犯分类的规定非常简单,没有形成系统的罪犯分类制度,对罪犯分类的机构、层次、程序等问题并没有涉及。没有规范和详细的罪犯分类制度,只有少数省份成立了专门的罪犯调查和分类机构,分类人员中很少有专业人士,调查和分类方法也很简单粗放,科学性和专业化程度不高。二是调整分类不正规,在改造工作中只对个别罪犯进行调整分类,大部分罪犯是一分定终身。

二、对我国监狱罪犯分类制度的构想

完善罪犯分类制度已经纳入到我国监狱工作的规划当中。?罪犯分类合理科学?成为推进监狱工作?三化?建设的目标之一。司法部要求?从入监开始,就要通过心理测试等手段,综合分析罪犯的犯罪类型、刑种刑期、犯罪原因、恶习程度、人格类型、人身危险性以及性别、年龄、文化、职业等因素,科学制定罪犯的个别改造方案和分阶段实施的具体改造目标?。①《全国监狱工作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定,要?认真研究探索罪犯危险性评估的手段、方法,建立主要以罪犯危险程度为标准的罪犯分类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对危害国家安全罪犯、‘法轮功’罪犯、涉黑涉毒罪犯及危顽犯等重要罪犯的管理手段、管理办法。??适应现实工作的需要,尽快出台有关罪犯分类……外国籍罪犯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制度。?

①见2003年12月10日颁发的《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的意见》。

结合我国监狱罪犯分类工作的现状和发展规划,本人提出我国监狱罪犯分类制度的总体设想:罪犯以按性别、年龄、国籍分类为基础分类,以按罪犯危险性、难改性(改造需要)、犯罪类型分类为主要分类;监狱以按押犯性别、年龄、管辖关系分类为基础分类,以按警戒度、功能分类为主要分类;省(区、市)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负责罪犯的初次分

(表一)

类,设置新收犯监狱后由新收犯监狱负责罪犯初次分类,根据罪犯的年龄、性别、刑种刑期、危险性、犯罪类型等将罪犯分配关押到不同类型的监狱;监狱入监监区配备医学、心

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专业人士,负责罪犯调查和入监教育,或者成立罪犯分类委员会,根据罪犯的特长、犯罪类型、危险性、矫正需要等对罪犯进行再分类,确定罪犯的处遇级别、服刑监区、劳动岗位,根据罪犯的改造表现和危险性的变化进行调整分类和分配关押,超出本监狱的戒备等级和处遇级别的提请省局向其他监狱调犯;每个监狱的监区分为三个连续的处遇级别(见表二)。

(表二)(表三)(一)罪犯以按性别、年龄、国籍分类为基础分类,以按罪犯危险性、难改性(改造需要)、犯罪类型分类为主要分类

即把罪犯分为男犯、女犯、成年犯、未成年犯、外籍犯、本籍犯,危险犯、顽固犯、邪教犯、职务犯、涉黑犯、危安犯等。监狱工作的目标有两个,一是确保监狱安全稳定,二是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按罪犯的危险性进行分类,最能体现维护监管安全的目标;按罪犯的难改性、改造需要进行分类,

最能体现提高改造质量的目标。《全国监狱工作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建立主要以罪犯危险程度为标准的罪犯分类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对危害国家安全罪犯、‘法轮功’罪犯、涉黑涉毒罪犯及危顽犯等重要罪犯的管理手段、管理办法。?其精神实质也是主张按罪犯危险性、难改性和犯罪类型进行罪犯分类。将具有不同危险性的罪犯关押到不同警戒度的监狱,有利于突出工作重点,预防罪犯脱逃、行凶、自杀自残等危险行为,有利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按犯罪类型分类,有利于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实施分管分教。

(二)监狱以按押犯性别、年龄、管辖关系分类为基础分类,以按警戒度、功能分类为主要分类

即把监狱分为男犯监狱、女犯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部属、省属、市属监狱,高、中、低度戒备监狱,新收犯监狱,出监监狱,老病残犯监狱等。按警戒度、功能分类,有助于维护监狱安全稳定、提高监狱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如高度戒备监狱实行较高的建设标准和装备标准,配备更多的警力,以确保安全;低度戒备监狱实行较低的建设标准,以节约资源,警力配备以提高改造质量为主要目标。新收犯危险性较高,新收犯监狱应设为高度戒备监狱,配备更多懂心理学、擅长进行罪犯测验和教育的干警。出监监狱设为中低度戒备监狱,配备更多的职业技师、社会适应训练技师,以便

进行出监教育、解决安置就业问题等。病犯监狱设为较高警戒度的监狱,主要职能在于为罪犯治疗重大、疑难疾病,应该配备更多优秀医护人员和更齐全先进的医疗器械、药物。关押职务犯、涉黑犯、邪教犯、危安犯等类型罪犯的监狱设为较高警戒度的监狱,配备具有相应特长的矫正师。女犯和未成年犯的身危险性相对较低,因此女监和未成年犯管教所应该设为中低度戒备监狱。考虑到目前市属监狱的关押条件和安全等级,应该中低度戒备监狱(表三)。

(三)实行动态的分配关押与分级处遇

对罪犯施行动态的分配关押和分级处遇,有利于形成激励机制,促进罪犯积极改造,有利于贯彻?首要标准?,提高改造质量,也有利于提高监狱资源的利用效率,将人力、物力调剂到更需要的地方。监狱根据罪犯的改造表现和危险性的变化进行调整分类和分配关押,对积极改造的罪犯给以较高级别的处遇,对消极改造的罪犯给以较低级别的处遇。将危险性显著增加的罪犯分配到更高警戒度的监狱,将危险性显著降低的罪犯分配到更低警戒度的监狱,在本监狱内部不能再调整处遇级别的,转押到更高或更低警戒度和处遇级别范围的监狱。将临近出监的罪犯分配到出监监狱,将患有重大、疑难疾病的罪犯分配到病犯监狱。

三、完善罪犯分类制度应注意的几个关键问题

(一)做好监狱分类

监狱分类与罪犯分类互为依托,监狱分类是罪犯分类的必然要求。我国监狱分类目前存在的问题有:一是《监狱建设标准》过于笼统,对监狱只有按关押规模的分类(分为大、中、小三类),没有体现罪犯分类和分级处遇的理念,没有根据戒备等级、监狱功能制定不同的建设标准和技术、设施、装备标准。二是监狱行政隶属关系不统一,既有省属监狱,又有部属、市属监狱。各地经济社会条件的差异性造成市属监狱的经济条件和运行状况差异较大,市属监狱与省属监狱在管理水平和改造质量上的差距较大。三是按功能进行监狱分类不规范。按功能进行监狱分类是监狱工作科学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只有部分省(区、市)设有新收犯监狱、出监监狱、老病残监狱(监狱中心医院)。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对监狱进行科学分类。按照警戒程度,实行高、中、低度不同戒备等级;按照功能划分,建立新收罪犯、即将刑满释放罪犯、老残病罪犯的监狱(监区)。对于不同警戒程度和类型的监狱,要配备相应的狱政设施、技术装备和确定监狱人民警察比例。??建立与完善监狱与罪犯分类制度?是全国监狱工作?十一五?的主要目标之一。《全国监狱工作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制定监狱戒备等级标准,把监狱划分为高度戒备、中度戒备、低度戒备等级监狱,在警力、设施、装备等方面实现安全防范资源的

合理配置,增强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强罪犯收押监狱(监区)的建设,为罪犯分类和按戒备等级关押打下坚实基础。??组织实施全国监狱系统特殊病犯监区建设规划??按照监狱戒备等级分类,制定相应的监狱技术装备标准?。

因此,要尽快修订《监狱建设标准》,按照不同的戒备等级和不同的功能设置不同的监狱建设标准和监狱技术装备标准。为了显示刑罚的统一性、严肃性,监狱应该在一个较大的行政区域范围内统筹安排,就目前来看,以省为单位统筹较为适宜。因此,应该逐步撤并市属监狱,市属监狱转为省属监狱。要加强新收犯监狱和老病残犯监狱建设,力争每个省(区、市)都设有专门的新收犯监狱和老病残犯监狱(或者监狱中心医院)。

(二)完善罪犯分级处遇制度

罪犯分级处遇是罪犯分类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是罪犯分类工作的自然延伸和必然要求。1989年,司法部劳改局在总结部分监狱分类工作的基础上,明确提出?横向分类、纵向分级,分级处遇、分类施教?的原则,开始实行分级处遇制度。大部分省份根据部局的规定也先后制定了罪犯分级处遇实施办法。我国罪犯分级处遇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分级处遇制度流于形式,甚至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分级处遇制度应有的作用。二是分级处遇的内容不确定,处遇奖惩的范围和幅度太小,仅体现在会见、共餐等有限的几个方面。

三是处遇没有拉开档次,级别之间的差别不明显,激励作用不明显。四是没有实现动态管理,一个罪犯从始至终的处遇也没有多少变化,对罪犯的激励作用有限。五是表扬、记功用的过多过滥,准予离监探亲几乎没有使用,物质奖励用的也很少。

推进和深化罪犯分级处遇工作是推进监狱工作科学化建设的要求,已经进入到我国监狱工作的规划。《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探索对罪犯的开放、半开放处遇方法。进一步丰富分级处遇内容,完善分级处遇制度。??根据分级处遇制度的需要,逐步建立罪犯在不同戒备等级监狱(监区)动态服刑的制度。?《全国监狱工作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规定要?进一步规范罪犯处遇制度,完善罪犯通信、会见、生活娱乐、离监探亲等规定,充分发挥处遇的激励约束作用,切实避免处遇的随意性。?

因此,要切实贯彻落实上述意见与规划纲要,完善罪犯分级处遇制度,为深化罪犯分类工作做好必要的配套和准备工作。首先要拓宽处遇奖惩的范围,拉开处遇级差,除了在会见次数、时间,亲情电话次数,共餐次数、时间,外出参观,特许离监方面体现差别待遇,还要在自带、接收物品的数量、种类,劳动时间、岗位、报酬,监狱娱乐健身设施的使用,借阅图书报刊的数量、种类,活动的范围,住宿条件,

监控设施,互监制度,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方方面面体现处遇的差别。其次要实行动态管理,对积极改造的罪犯要提高其处遇级别,消极改造的要降低其处遇级别,以激励罪犯积极改造。

(三)建设罪犯分类工作的专业队伍

国外的罪犯分类机构一般都配备有足够的各方面的专家,包括医生、精神病学家、心理学家、犯罪学家、处遇部代表、保安部代表等,组成罪犯分类委员会。分类委员会除负担一定的调查分类任务外,还负责向监狱附设的分类机构提供专业指导,帮助培训分类工作人员,提供其他援助。我国的罪犯分类工作存在从事罪犯调查分类的人员少、专业性不强等问题。因此深化罪犯分类工作,在完善罪犯分类机构的同时,要加强罪犯分类队伍建设,吸纳专业人员进入分类队伍,加强罪犯分类业务培训,提高分类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四)增强监狱政策的协调性和灵活性

罪犯之间的差异性,进行罪犯分类和监狱分类是监狱行刑个别化的具体体现。上级机关在制定政策时要注意增强政策的协调性和灵活性,区分不同类型的罪犯、不同类型的监狱,充分考虑罪犯的差异性,避免搞?一刀切?,避免出现?一个监狱生病所有监狱吃药?、?一类罪犯生病所有罪犯吃药?的现象。

作者:郭建,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尚波(1977-),男,汉族,河南唐河人,法律硕士,河南省监狱管理局罪犯研究所副主任科员

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引领教师专业发展-2019年作文

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2014年8月,教育部正式颁发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管理标准》),提出将“引领教师专业发展”作为学校六大管理职责之一,并明确了学校施行教师管理的三大任务:加强教师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在三项管理任务之下,又提出了13项管理要求。《管理标准》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学校教师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依据。 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 把师德建设摆在首位 教师职业不同于一般职业,其特殊之处在于,是通过立德树人缔造民族的未来。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从根本上阐释了教育的重要性。把熟知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师德的基本要求,要求教师增强立德树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这既体现了对教师管理的要求,也反映了教师管理的发展方向,即把师德建设与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联系,这是《管理标准》的一大亮点。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素养,立德为本。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教育的生命源泉,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教育的灵魂所在,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学校发展的重要保证。在当前经济飞速发展,社会变革加速的时代背景下,

引领教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坚持师德优良传统,是当今学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管理标准》把师德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契合当今时代对教育发展的要求。 2008年教育部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提出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大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在此基础上,《管理标准》更加细化了学校提高教师师德修养的要求,提出“引导教师加强学习,阅读经典,提高修养。要求教师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突出了“为人师表”和“终身学习”的重要性,给学校师德建设工作指明了具体落脚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教师服务的对象是学生,师生关系是学校最本质的关系。“关爱学生”、“教书育人”是师德的主体内容,也是教育一贯的要求。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年龄尚小,身心都在发育中,应倍加呵护,避免对学生造成人为伤害或不良影响。因此,《管理标准》特别强调:“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不从事有偿补课。”这些要求也是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专业标准当中的要求。尤其是要求教师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不从事有偿补课,这是对教师公正、廉洁从教提出的具体规范,也是当下时代要求,有助于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关注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教师培训制度

教师培训制度 为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逐步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此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充实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中青年骨干教师为培训重点,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多种形式并举的培训原则。 二、对象及范围 重点培养在教学实际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各级重点学科的后备带头人和教学急需的一线教师。全体教师应当树立终身教育的观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且自觉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教师培训。 1、每位在职人员须积极参加师培工作的有关的学习及会议,按要求认真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做笔记,积极参加座谈及交流。 2、对校内组织的业务学习,基本功训练,现代信息技术培训等工作及时参加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3、为骨干教师培训创造有利的条件,保证他们能定期参加学习和各项活动,争当优秀学员。 4、校内将结合上级工作安排及校内工作实际定期开展竞赛活动,对在竞赛活动中获奖的人员要给予适当的奖励! 5、对不能完成师培工作任务的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三、骨干教师培训制度 1、骨干教师要经常与青年教师交流教学心得,向青年教师传授教学方法,指导青年

教师如何写教学设计,如何上课。 2、骨干教师要经常听青年教师的课,并提出宝贵意见,认真与青年教师进行交流。 3、骨干教师要带1——2名青年教师,每学期要给青年教师做示范课,青年教师要做汇报。 4、骨干教师要每学期写一本优秀教案,一篇高水平的科研论文,一篇课后反思,青年教师要写出一份优秀教案,一篇科研论文,一篇课后反思材料。 四、青年教师培训制度 1、学校成立青年教师培训领导小组,教导处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培训重点一是师德,二是基本功。 2、建立拜师制度。新入校工作的教师(即新毕业入校任教或调入本校的青年教师)均要拜一位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为师。拜师后的第一年青年教师在新课之前都必须听师傅的课,消化后再上课。 3、新入校青年教师入校后在暑假必须进行上岗前培训,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学校岗位和职责、规章制度,经考核合格后再排课上岗。 4、青年教师的教案必须认真规范。新教师备课必须写详案。 5、每学期青年教师都要开一节以上的公开课。

教师专业化与教师专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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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 Salle)创立了第一所师资训练学校,这成为世界独立师范教育的开始。 1695 年德国法兰克在哈雷创办了一所师资养成所,施以师范教育,成为德国师范教育的先驱。 1795 年法国在巴黎设公立师范学校, 1810 年设立高等师范学校。 1832 年法国颁布统一的师范学校系统,统一隶属中央。 1833 年的《基佐法案》明确规定各省均设师范学校一所。 从 1870 年到 1890 年,世界许多国家颁布法规设立师范学校,中国也是在这个时代,即 1897 年创立了以专门培养教师为主的师范学校。 师范教育是培养师资的专业教育,它是现代社会的产物,它的诞生与变革,标志着教师职业经验化、随意化的解冻以及教师职业专门化的开始。 通过设立独立的师范教育机构对教师进行定向专业化培养的社会基础是: ① 工业革命的兴起和资产阶级登上政治舞台后对劳动力教育程度的新需要。 ② 广泛实施的普及教育基础教育师资的大量需求。 普及初等教育促进了中等师范学校的发展,普及中等教育促进了高等师范教育的发展。 (三)教师职业专业化阶段(三)教师职业专业化阶段 20

关于完善罪犯分类制度的思考

完善罪犯分类制度的思考 郭健尚波 罪犯分类,是指根据管理和改造罪犯的需要,以罪犯的某些属性为标准,对罪犯进行划分、归类,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分配关押、分类管理、分类施教、分级处遇的一项监狱工作制度。罪犯分类制度是现代监狱管理制度的基石。深化罪犯分类工作,对于提高罪犯管理的科学性和改造工作的针对性、有效利用监狱资源和维护罪犯合法权益很有意义,是推进监狱工作科学化的必然要求。 一、我国监狱罪犯分类制度的现状及评价 罪犯分类制度包括分类标准、分类层次、分类机构等,下面分别论述。 (一)分类标准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监狱罪犯主要是按性别、年龄、刑期、犯罪类型进行分类。1954年颁布的劳动改造条例将罪犯分为男犯、女犯、少年犯、反革命犯和其他刑事犯。1989年,在原有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犯罪性质进行分押、分管、分教。1994年,《监狱法》中又增加了按改造表现进行罪犯分类。 性别和年龄是罪犯的自然属性,刑期、犯罪类型是罪犯的法律属性,按照这些标准进行分类都属于客观分类。国外监狱的罪犯分类经历了从客观分类到主观分类再到客观分

类的轮回①,我国目前是以客观分类为主,虽然实践中已经有了按人身危险性和改造表现、矫正需要的主观分类,但主观分类还没有上升到法律制度层面,在罪犯分类体系中地位还不突出。 按年龄分类在实践中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未成年女犯与成年女犯没有分押。我国各省区基本上都只有一所未成年犯管教所,只用于关押未成年男犯,未成年女犯与成年女犯一起关押。这不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和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的要求。②二是成年犯与未成年犯分管、分教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省份对未成年犯的管教工作没有严格贯彻?以学习为主?的要求,在劳动项目和劳动时间也没有上区别对待。尤其是对于未成年女犯来说,因为长期以来与成年女犯关在一起,因此难以体现未成年犯管教的特色。 按犯罪性质将罪犯分为财产型、暴力型、性欲型、其它类型等的局限和缺陷日益显现。罪犯分类,从根本上说,应当是?人?的分类,而不是?行为?的分类。以犯罪性质为分类标准,是犯罪行为的分类,该分类存在分类标准不统一、未遵循分类的穷尽性原则和排它性原则等问题。③如财产型罪犯是以犯罪目的为标准进行归类的,暴力型罪犯则是以犯罪 ①吴宗宪:《当代西方监狱学》,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15页. ②我国《刑事诉讼法》、《监狱法》规定:“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要求将青少年犯分别关押。 ③陈士涵:《罪犯分类模式新探》.正义网https://www.360docs.net/doc/0016840597.html,/shownews.aspx?articleid=13436.

【6】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郑州成功财经学院艺术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落实制度体系,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意识形态管理机制。学校党委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职责清晰,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守土有责”思路,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艺术系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艺术系领导担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处理相关工作。 二、是以务求实效为目标,完善意识形态管理措施。 通过“控制场地”方式,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课堂、课外活动场所、报告会、讲座”管理操作流程。一是严格审批程序和环节。从申报到审批的各个程序均责任到人,可追溯倒查人性化的管理既活跃了学术活动,又实现了对意识形态的有效管理。以提升素质为抓手,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水平。不断丰富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内容和形式,通过政治学习不断强调意识形态管理的重要性,周密部署相关工作。 三、以队伍和学科建设为重点,切实把控课堂阵地 在教育教学环节,坚持正确导向。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通过《教学工作规程》明确规定教师应有的政治素质,根据“开课条件”、“任课资格”、“德育要求”和“教学评估”等要求,结合学生评教和督导制度等,及时发现、反馈和解决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课堂教学管理,以积极健康内容占领课堂主阵地。 四、加强对学生活动的引导和管理。 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大学生文化平台。

教师专业发展管理制度

教师专业发展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加强管理 第二条德才并重 第三条制度规划 第四条注重培训 第五条鼓励冒尖 第二章规划制度 第一条师资建设 第二条进修培训与学历提高 第三条思想素质 第四条教研教改 第三章教师分层管理制度 第一条新教师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有经验的教师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骨干教师的管理制度 第四章校本培训制度 第一条适应期的培训 第二条探索期的培训 第三条建立期的培训 第四条成熟期的培训 第五条平和期的培训 第五章教师管理的创新制度 、困境中的教师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问题界定 第二条陈述目标 第三条政策介入

第四条时间表制疋 第五条资料收集 二、教师自主学习与同伴互助学习管理制度 第一条个体学习,注重选择,力求创新 第二条群体学习,以解决问题为核心 第三条组织学习,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第四条构建开放的教研活动模式 第五条追求教研形式的多样化 教师专业发展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教师是所有教育教学改革的关键。学校加强师资队伍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对教师关系的协调,来构建合作型教师专业发展群体;通过对学校组织结构的再设计,通过对学校教育资源的再配置,大力开发人力资源,来构建教师专业发展的组织保障与资源保障,不断培养出具有创新意识及有创造力的教师。 第一条加强管理学校领导十分重视教师的专业发展,措施有力,组织落实, 工作到位。对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教师提出不同的要求,采用不同的措施加以管理,以“人本”的思想感召人,以“民主”的思想凝聚人,以“科学”的思想约束人。 第二条德才并重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学校注重教师德才并重,要求 每一位教师树立“四个观念”、实现“六个发展”。“四个观念”即为推动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而奉献的观念;为促进学生终身可持续发展而服务的观念;为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创新的观念;为使自身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而终身学习的观念;“六个发展”,即在学历上,从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在教学工作上,从“守摊型”向“开拓型” 发展;在教研层面上,从“经验型”向“科研型”发展;在业务进修上,从“终结型” 向“终身型”发展;在学识水平上,由“教书匠”向“学者型”发展。 第三条制度规划为了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必须高瞻远瞩,用发展的目光来制定规划。我校对教师的专业发展一般每五年制定一个规划,每年制定一个计划,使学校教师的专业化水平稳

教师培训制度及措施

教师培训制度及措施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发展,我校的教师校本培训工作也随之开始。培训抓转变教育观念,与时俱进,在搞好常规教学工作的基础上,抓好对课改的管理和教师校本培训工作,以研促教,以研促训,使课改实验能稳步向前推进。 (一)、加强领导、注重宣传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以分管校长为常务组长,负责学校校本培训组织、管理、服务、教学、教研、科研资料积累等项工作 (2)、学校教务处要把推进课改作为中心工作,为课改服好务,负责教师学科培训、教研、科研组织管理工作;要搞好《课题研究》,及时搜集、总结、报道、推广学校、教师在课改中的经验,积累、整理课改相关资料。 (3)、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课改,让社会、家长、学生了解课改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努力争取社会、家长、学生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4)、建立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培训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对工作中涌现的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课改过程中的优秀成果进行及时推广。 (二)、转变观念,落实措施 (一)努力转变观念树立“五个意识” 意识决定行为,观念指导课改。增强使命感,强化课改责任意识,逐步树立“五个意识”,努力完成课改实验任务。 (1)要树立课程意识,倡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课程不仅是文本课程,更是体验课程;课程不再只是知识的载体,而是教师和学生共同探求新知识的过程。教师要创造性地变被动地使用教材为主动地挖掘教材,成为课程的开发设计者。 (2)要树立开放意识,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走进社会,走进生活,拉近与社会、生活的距离,让教学内容,教学时间、空间,教学策略等呈现开放性,注重科学和生活的有机整合。 (3)要树立综合意识,把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渗透到教育教学中。要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培养,让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成为学生发展的双翼,在广泛的学科渗透、熏陶、体验和积累中增长知识。 (4)要树立评价意识,让每个学生能体验到成功和快乐。评价既要关注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发现和发展了学生的潜能;既要了解学生的需求,又要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要使评价从单纯的

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划分

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划 分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划分 1966年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明确指出,“应把教育工作视为专门的职业,这种职业要求教师经过严格的、持续的学习,获得并保持专门的知识和特别的技术”。1993年,我国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也明确提出,“教师职业是一个专业”,并于1995年开始实行教师资格证制度。随着教师专业化的确立,教师专业发展问题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我国针对教师专业发展问题的研究还相对薄弱,特别是教师专业发展各阶段知识转型的任务还没有引起研究者的重视,因此,我们有必要加强相关研究。 一、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内涵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教师专业发展问题已成为国外教师教育研究的热点课题。其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教师实际经历的专业发展的变化过程,侧重研究教师专业发展体现在哪些方面、发展要经历哪些阶段、发展是否有关键期等;二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促进方式,研究在教师专业发展有关观念的指导下,给教师提供哪些外在环境和条件,才能更好地帮助教师顺利地走过专业发展所必须经历的诸阶段。 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实质上就是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过程。教师的专业发展,就其途径和方式而言,包括两个大的方面:一是外在的因素,即根据社会进步和教育发展对教师角色与形象的要求和期望,由政府或有关机构对教师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培训;二是内在的因素,指教师的自我完善,它源于教师自我角色的愿望、个人需要以及教育教学实践和个人的精神追求。教师专业发展更多的是从个人发展的角度强调对自己职业发展目标做出设想,通过学习、进修和对实践的反思、改进等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纵上所述,我们可以把教师专业发展定义为:教师专业发展是指教师个体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情意、专业自主、专业价值观、专业发展意识等方面由低到高、逐渐符合教师专业人员标准的过程。 二、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划分 国外持行为习得观点的学者把教师专业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即新手阶段、中间阶段和最后阶段。这种划分显得过于简单,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质和量方面的变化都没有表达清楚。而以德耶弗斯(Dreyfus)为代表的另外一些学者,通过对专家型教师和新手型教师的比较研究,将教师的专业发展划分为五个阶段,即新手阶段、优秀新手阶段、胜任阶段和熟练阶段和专家阶段。有研究表明,教师至少在积累了十年的教学经验,在教室里讲述1万小时的课,在此之前至少当过15万小时的学生之后才有可能发展到专家水平阶段,每位专家水平的教师都有长时间的教学实践和十分丰富的教学经验。 国内学者也以分阶段的方式对教师的发展问题作过研究,他们认为,教师的发展要经历适应阶段、定型阶段、突破阶段和成熟阶段。但这种划分明显缺乏清晰的界定,人们很难从各阶段的称谓上理解和把握每个阶段的发展任务与各个阶段的本质属性,因此,这种划分并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同。综合上述观点,特别是借鉴德耶弗斯的研究,结合自己从事教师培训工作的实践及开展的研究,我认为,把教师专业发展分为新手阶段、胜任阶段、成熟阶段和专家阶段这四个阶段,比较符合我国教师专业发展的实际。目前,我处于成熟阶段。 三、教师专业发展各阶段的知识转型 教师专业发展经历的阶段不同,所要完成的知识转型任务也不相同,从而表现出仅属于自己发展阶段的本质特征。 1、新手阶段:实现理论知识的物质存在形式向心理存在形式转化 我们把德耶弗斯划分的新手阶段和优秀新手阶段统称为新手阶段,是指毕业三年以内的教师。根据笔者的调查和培训实践,新手阶段的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他们在把握教学进度、突破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导入新课、师生关系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知识缺陷。因此,从教师专业发展的角度来看,新手阶段的教师必须把理论知识的获得放在重要的位置。这里

罪犯分类的思路和构想

2014年罪犯分类问题研究征文 罪犯分类的思路和构想 摘要:随着当前新疆整体形势的严峻性,监狱如何发挥出其应有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罪犯的分类管理和教育迫在眉睫,不仅是优化监狱行刑资源的需要,防止罪犯深度感染的需要,同时也是提高罪犯教育改造的针对性和规范监狱设施的需要,是新形势下监狱行刑模式的时代抉择。通过罪犯的分类管理可以有效解决当前押犯矛盾、警力不足、监管设施缺陷等问题,更好的服务于监管安全。 关键词:时代背景罪犯分类价值分析 一、设置罪犯分类管理的时代背景 近年来,新疆暴力恐怖案件多发高发,成为影响新疆稳定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危害,乌鲁木齐“5·22”案件的发生,再次说明当前新疆反恐斗争形势极其严峻复杂,也再次验证了中央关于新疆反恐维稳形势的判断。同时整个监狱系统面临着“危安犯”关押人数逐年上升的局面,监狱如何行之有效的做好对“危安犯”的收押、教育工作迫在眉睫。 (一)罪犯分类概念 罪犯分类,是指根据管理和改造罪犯的需要,以罪犯的某些属性为标准,对罪犯进行划分、归类,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分配关押、分类管理、分类施教、分类处遇的一项监狱

工作制度。罪犯分类制度是现代监狱管理制度的基石。深化罪犯分类工作,对于提高罪犯管理的科学性和改造工作的针对性、有效利用监狱资源和维护罪犯合法权益很有意义,是推进监狱工作科学化的必然要求。 (二)设置罪犯分类收押设想 当前整个监狱系统面临着设施老化,不能满足于目前的监管设施要求,如何取长补短化薄弱为优势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就如何设置分类管理、收押谈谈个人观点:根据每个监狱有自身的优点及不足,如何才能更大限度的发挥出各自的作用,就要针对监所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管理。比如,某监狱划分为5个监区,在这5个监区里面基础设施及民警的执法能力各不相同,面对目前的“危安犯”如何收押?可以把5个监区划分为:高度戒备监区、中度戒备监区、一般监区、入监监区及出监监区。把基础设施完备,工作经验丰富的民警分配到高度戒备监区;把基础实施较完备,民警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分配到中度戒备监区;把基础实施一般,民警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分配到一般监区。其目的就是将一少部分罪重刑长、危险性高的罪犯进行集中在高度戒备监区,分类施教,防止其危险性的发生及其他罪犯的不良影响。 由于我国监狱尚未建立不同等级警戒管理制度,因此,目前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分类管理、收押标准,所有监狱在

最新-教师工作制度精品

教师工作制度 为了树立我校教师的师德形象,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合乎规范地开展,现结合我校实际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江苏省中小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制定我校教师工作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班期间,因公因私外出者,应向学校有关领导说明情况,报以方位,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假或续假。 二、办公期间不串岗、不闲聊、不干私活、不大声喧哗、不看与教学无关的书报,认真备课和批改作业。 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穿戴整洁、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相互尊重,每周一准时参加每周的升旗仪式。 四、严格执行三表,按时上下课、不拖堂、不随意调课,移动电话不得带进课堂,在授课中途不出课堂(因病除外)。 五、预备铃响,及时到达教室门口,目视学生;上课铃响后,师生互致问候。在教学活动中,态度和蔼,亲切大方、精神饱满,不坐着上课、不接电话、不接待客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六、保持校内清洁卫生,不乱抛杂物,不随地吐痰,办公桌上的簿本要堆放整齐。 七、通讯工具不带进课堂,开会时,通讯工具一律设为振动。 八、组织好每一节课的教学,保证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良好秩序,尤其是需要变换上课地点的课,教师要提前组织学生到位。

九、加强学生的卫生教育和管理,任课老师保证上课期间的教室 卫生。 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 教师出勤制度 为了严肃学校劳动纪律,强化对教职工出勤的考核,保证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和我校的具体实际,制定本校教职工出勤考核制度: 一、教职工必须正常出勤,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所有教职工有事要履行请假手续。领导成员向一把手校长请假,其他教师必须向分管校长请假,否则视作旷职。 三、长期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直系亲属和家庭主要成员),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超过规定假期的按事假处理,重病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病、事、婚、产、丧假期间的寒假、暑假、星期假日、法定假日列入假期一并计算,不从中剔除。 五、对女同志因节育措施不力,多次怀孕实施人工流产者,只给予一次流产假,其余视为事假处理。 六、经批准参加的函授或自学考试、培训及外出学习等,按公出处理,但必须按时返回,否则按照旷职论处。 师德建设工作制度

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划分及其知识转型(一)

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划分及其知识转型(一) 摘要:教师专业发展代写论文可划分为新手阶段、胜任阶段、熟练阶段和专家阶段这四个阶段。各发展阶段所要完成的知识任务分别为理论知识的物质存在形式向心理存在形式转化、理论知识向实践性知识转化、实践性知识的定向迁移和从实践性知识向理论知识的转化。教师教育研究工作者,需要加强对教师专业发展各个阶段知识转型的范式进行研究,以便在帮助教师获得知识的同时,还能促使专家型教师积极地生产和创造知识。 关键词:教师专业化;教师专业发展;阶段划分;知识转型 1966年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明确指出,“应把教育工作视为专门的职业,这种职业要求教师经过严格的、持续的学习,获得并保持专门的知识和特别的技术”。1993年,我国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也明确提出,“教师职业是一个专业”,并于1995年开始实行教师资格证制度。随着教师专业化的确立,教师专业发展问题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我国针对教师专业发展问题的研究还相对薄弱,特别是教师专业发展各阶段知识转型的任务还没有引起研究者的重视,因此,我们有必要加强相关研究。 一、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内涵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教师专业发展问题已成为国外教师教育研究的热点课题。其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1〕:一是教师实际经历的专业发展的变化过程,侧重研究教师专业发展体现在哪些方面、发展要经历哪些阶段、发展是否有关键期等;二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促进方式,研究在教师专业发展有关观念的指导下,给教师提供哪些外在环境和条件,才能更好地帮助教师顺利地走过专业发展所必须经历的诸阶段。 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实质上就是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过程。教师的专业发展,就其途径和方式而言,包括两个大的方面〔2〕:一是外在的因素,即根据社会进步和教育发展对教师角色与形象的要求和期望,由政府或有关机构对教师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培训;二是内在的因素,指教师的自我完善,它源于教师自我角色的愿望、个人需要以及教育教学实践和个人的精神追求。教师专业发展更多的是从个人发展的角度强调对自己职业发展目标做出设想,通过学习、进修和对实践的反思、改进等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纵上所述,我们可以把教师专业发展定义为:教师专业发展是指教师个体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情意、专业自主、专业价值观、专业发展意识等方面由低到高、逐渐符合教师专业人员标准的过程〔3〕。 二、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划分 国外持行为习得观点的学者把教师专业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4〕,即新手阶段、中间阶段和最后阶段。这种划分显得过于简单,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质和量方面的变化都没有表达清楚。而以德耶弗斯(Dreyfus)为代表的另外一些学者,通过对专家型教师和新手型教师的比较研究,将教师的专业发展划分为五个阶段〔4〕,即新手阶段、优秀新手阶段、胜任阶段和熟练阶段和专家阶段。有研究表明,教师至少在积累了十年的教学经验,在教室里讲述1万小时的课,在此之前至少当过万小时的学生之后才有可能发展到专家水平阶段,每位专家水平的教师都有长时间的教学实践和十分丰富的教学经验。 国内学者也以分阶段的方式对教师的发展问题作过研究,他们认为,教师的发展要经历适应阶段、定型阶段、突破阶段和成熟阶段。但这种划分明显缺乏清晰的界定,人们很难从各阶段的称谓上理解和把握每个阶段的发展任务与各个阶段的本质属性,因此,这种划分并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同。综合上述观点,特别是借鉴德耶弗斯的研究,结合自己从事教师培训工作的实践及开展的研究,笔者认为,把教师专业发展分为新手阶段、胜任阶段、成熟阶段和专家阶段这四个阶段,比较符合我国教师专业发展的实际。 三、教师专业发展各阶段的知识转型

中外罪犯分类的比较研究

中外罪犯分类的比较研究 作者:周倩, 王林 作者单位:周倩(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王林(司法部监狱管理局研究室) 刊名: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BEIJING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JOURNAL 年,卷(期):2008,58(2) 被引用次数:1次 参考文献(3条) 1.韩国的司法矫正制度 2004 2.中国代表团参加联合国"监狱管理研讨会后续圆桌会议"综述 3.陈士涵罪犯分类模式新探 本文读者也读过(10条) 1.连春亮.Lian Chunliang罪犯心理禁区探秘[期刊论文]-中国司法2006(4) 2.魏新政.冯军.Wei Xinzheng.Feng Jun浅析监狱罪犯的权利[期刊论文]-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5(4) 3.胡连菊罪犯分类制度研究[学位论文]2009 4.纪得军.JI Dejun女性罪犯社区矫正模式论[期刊论文]-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9,21(6) 5.李广兴.曹广健.周立强.张芯罪犯分类初探[会议论文]-2005 6.严军关于提高监狱人民警察角色意识的几点思考[期刊论文]-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1(2) 7.刘艳以人为中心疗法在罪犯心理矫治中的应用[会议论文]-2006 8.阎循店.Yan Xundian监狱新体制下罪犯分类管理机制构想[期刊论文]-中国司法2007(11) 9.郑丽霞罪犯分类处遇制度是监狱对罪犯实施有效管理和矫正的重要保障[期刊论文]-中国外资2009(10) 10.毕亚博浅谈未成年罪犯分类管理制度[期刊论文]-法制与社会2008(24) 引证文献(1条) 1.陈姹论监狱执行中的“宽严相济”[期刊论文]-知识经济 2013(5) 本文链接:https://www.360docs.net/doc/0016840597.html,/Periodical_bjszfglgbxyxb200802016.aspx

教师发展性考核评价制度学习资料

果园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评价制度 为促进我校教师的师德和业务水平的提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校的的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探索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和调控功能,我校将着力构建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改革相适应的教师专业化评估机制,建立和推行科学的教师发展性评价制度:一、评价目的 通过完善的制度,科学的程序和方法,对教师在师德、教育、教学及科研等工作中所反映出来的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准确的评定,我们的目的是: 1、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促进教师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全面发展与提高。 2、为了学校领导能够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指导,从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发展与提高。 二、评价原则 为使我校的评价制度做到科学、合理、民主、公正,使广大教师心悦诚服,扬长避短、知不足然后进,真正起到了导向、激励、调控的作用,促进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使学校的教育教学迈上新的台阶,我们将遵循以下几大原则: 1、发展性原则 2、重发展轻奖惩原则 3、全员评价与全面评价原则

4、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原则 5、科学性原则 三、评价周期(一学年) 1、评价周期为一学年时间。 2、为了便于管理,评价周期在每年9月份开始 3、当第一个周期完成后,第二个周期将立即继续启动。 四、评价内容 1、师德师风,权重分10分。 2、德育工作,权重分20分。 3、教学常规与教学业绩,权重分50分。 4、教育科研,权重分20分。 五、评价步骤 对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评价分三步: 1、月考评。教师师德师风、德育工作月考评由学校行政和德育处负责,值周教师参与。教师教学常规及业绩、教育科研月考评由教导处负责,各教研组长参与。 2、学期考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学期考评由教师发展性评价各工作小组负责。 3、学年考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学年考评由学校教师发展性评价领导小组负责。教导处、德育处及学校教师德育工作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提供该项考评的资料、数据等,供领导小组参考评价。 六、教师发展性评价的工作小组机构

教师培训制度-计划

教师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我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建设和谐学校,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启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以均衡发展工程拉动全校义务教育的快速发展和整体提高。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因地因人制宜,通过校本培训,使我校教师在教育教学专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得到解决。满足教师个体发展需要,切实提高教师个人素质和专业水平,推动教育教学发展,促进教学发展,促进学校发展,为我市教育发展做出积极努力和贡献。 二、培训职责 校长是培训的设计者和第一负责人。成立以校长为核心,由其它副校长组成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以校教导主任和校骨干教师形成的骨干力量,带动和促进所有参与培训的教师,积极参与培训工作。各负责人要明确职责,确保培训计划顺利实施。 三、培训规划 制定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为中心,以贯彻新课标为原则,以探讨新的学习模式为目标”的发展规划。每位教师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有本质区别,有针对性的制定出适合个体发展的,具有本年组特点的教研目标及培训实施计划,每个教研组要研究确定一个培训主题。 四、实施原则

1、实行“教研和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教师要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来完成校本培训。因而必须将个人,年组培训与教研科研相结合。形成年组间、同志间的互动、互助和集体研讨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向前发展。 2、教师积极自主的学习原则。教师是学校培训的基本元素,教师只有在校本科培训过程中不断地积极主动地学习新观念,探讨新方法、研究新问题,提高自己的反思意识及能力,这样才能不断完善自我。 一、保障 学校要为校本培训的教师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充足的学习时间,大量的学习资料,教学研究的场所及相应的资金和物质供应的各项保障。 二、评价 运用多种评价方式。采用学生评价教师,家长评价教师。学校评价教师以及教师自评,互评等灵活多样的评价方式,以便及时发现培训中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使培训向正效应发展。 三、奖惩 每位教师必须参加校本培训。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教师评选职务聘任的条件。对培训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培训工作做得好的年组及个人在各项评选中优先考虑。

教师专业发展制度

教师专业发展制度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刘寨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制度近几年来,我校一直以培养、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教研能力为目标,将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有机结合,构建以校本培训为基础,以校本教研手段,以课堂教学为依托的“教、研、训”一体化培养模式。为深入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扎实做好现代化学校创建工作,努力提升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与科研能力,培养、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学习型、科研型教师队伍,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目标 (一)专业知识 1. 掌握学生发展和成长阶段方面的知识以及与学生交往、互动的知识。 2. 具备课程内容和资源、课程组织和类型、课程目标和评价方面的知识。 (二)专业技能 1. 信息运用能力:娴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高效获取信息,达到利用最新信息实现自我更新的目的。 2. 教育科研能力:把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惑作为课题,边学习、边实践、边研究,运用课题带动的策略;注重从学生个性差异出发,发挥学生的特长和优势,针对学生的不同需求,寻找不同的教育教学方法,并不断总结经验。 3. 创新反思能力:反思目标的适切性;反思过程的周密性;反思问题的针对性;反思行为的可行性;反思结果的成效性。 4. 教学实践能力:正确把握三维目标的能力;理解把握及创造性使用新教材的能力;合理运用教学资源的能力;掌握有利于学生发展的教学评价的能力。 (三)专业精神 1. 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岗,积极参加校本培训,主动承担教科研任务。 2. 确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学习观、价值观,增强文化底蕴,塑造人格魅力。 3. 用发展的眼光关注学生的学习和教师自身学科素养的提升,积极进取,与时俱进。 二、培训方式

犯罪人分类中人格分类模式的研究(一)

犯罪人分类中人格分类模式的研究(一) 一、人格权的定义 人格不仅仅是一个心理学上的概念,人格的定义同样广泛的见于哲学、生物学、社会学、法学等领域。在哲学上,康德的伦理学通常被认为是人格主义学说的起点,其认为人格具有崇高的价值,应形而上学地和各种事物区分开来,而主观的经验是最后的心理的判断标准。在生物学上,认为“人格是社会的刺激价值,别人对一个人作为刺激物而作出的种种反应,表明那个人的人格”。在社会学上,认为“人格是文化的主观方面,或社会的有效性。”1]在法学上,认为“做人的资格就是取得权利的资格,法学上称主体资格为人格”。2]在心理学上,有学者认为“人格,是个体在行为上的内部倾向,它表现为个体适应环境时在能力、情绪、需要、动机、兴趣、态度、价值观、气质、性格和体质等方面的整合,是具有动机一致性和连续性的自我,是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给人以特色的心身组织。”3] 对于犯罪人格的定义,有学者认为:“犯罪人格是指犯罪人群所持有的稳定而独特的反社会心理特征的总称,它是一种反社会人格。”或“犯罪人格是指犯罪人内在的相对问题的反社会行为倾向的特定身心组织。”4]还有学者认为“犯罪人格是指直接导致犯罪行为生成的严重反社会且为刑事法律所否定的心理特征的总和。”5] 上述前两种观点都认为犯罪人格只有犯罪人才具有。我们分析发现,一些没有实施犯罪的人,同样具有与犯罪人一样的人格特征。如果说一个人是在实施犯罪后才具有犯罪人格,就好比说这种人格是在实施犯罪的那一刹那间最后形成了,此前的就不是犯罪人格,这显然是与人格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存在一定的矛盾。我们认为,犯罪人格同样为潜在犯罪人所具有,这种人格的本质在于具有严重的反社会倾向并能导致犯罪行为的生成。鉴于此,我们较为同意上文中的最后一种观点。 值得商榷的是,犯罪人格究竟能否“直接导致”犯罪行为的产生?在心理学上,这与“个人—情境”的争论紧密相关,普遍的观点认为,行为是由个人与情景的互动所决定的,人格特质并不具有跨情景导致行为的完全一致性。美国犯罪学家萨宾(T.R.Sarbin,1979)从哲学层面区分了最初原因(originalcause)、直接原因(efficientcause),以及有效原因(effectivecause)或形式原因(formalcause)。直接原因是犯罪行为的前体,原则上讲,人们之间的各种行为在这种直接原因方面并没有什么区别。6]我们并不否认,犯罪人格在一定情景下能导致犯罪行为的产生,但这种原因可能是原发性或继发性意义上的,并不见得就是直接意义上的,而且即便行为人主观上想犯罪,但客观上还必须具备一定的人格环境或者说情景条件,才能共同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因而并不能说人格能够直接导致犯罪。至于犯罪人格究竟应界定为一种“身心组织”还是“心理特征的总体”,我们认为这与心理学研究对象的界定有关,传统的观念认为心理学研究的对象只涉及人类的精神或心理方面的问题,而自20世纪二十年代到六十年代心理学被认为是对行为进行研究的科学,直到七十年代又改变为心理学是对行为和心理历程研究的科学。7]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犯罪人格是指具有严重反社会倾向的,能够导致犯罪行为产生的特定的身心组织。 二、为何选择“人格”作为犯罪人分类的标准 对犯罪人进行分类的标准通常包括年龄、性别、人格类型、犯罪动机、犯罪的历史等。从20世纪30年代起,相关学者对已经提出的犯罪类型学研究进行了分类和整合,提出了若干犯罪类型学的框架。其中较有影响力的有8]:德国犯罪学家埃克斯纳(FranzExner)将以往的犯罪类型学研究分为7类:①性格学分类;②犯罪社会学分类;③犯罪心理学分类; ④遗传生物学分类;⑤刑事政策学分类;⑥以现行法律为标准的分类。美国犯罪学家斯蒂芬.;谢弗(StephenSchafer)将以往的犯罪人类型学研究分为7类:①法律类型学;②多因论的类型学;③社会学的类型学;④心理学的类型学;⑤体质类型学;⑥规范类型学; ⑦生活—倾向类型学。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精选.]

魏营中学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落实制度体系,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意识形态管理机制。学校党总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职责清晰,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守土有责”思路,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学校领导担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处理相关工作。 二、是以务求实效为目标,完善意识形态管理措施。 通过“控制场地”方式,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课堂、课外活动场所、报告会、讲座”管理操作流程。一是严格审批程序和环节。从申报到审批的各个程序均责任到人,可追溯倒查人性化的管理既活跃了学术活动,又实现了对意识形态的有效管理。以提升素质为抓手,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水平。不断丰富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内容和形式,通过政治学习不断强调意识形态管理的重要性,周密部署相关工作。 三、以队伍和学科建设为重点,切实把控课堂阵地 在教育教学环节,坚持正确导向。坚持“教学研究无禁

区,课堂讲授有纪律”,通过《教学工作规程》明确规定教师应有的政治素质,根据“授课条件”、“任课资格”、“德育要求”和“教学评估”等要求,结合学生评教和督导制度等,及时发现、反馈和解决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课堂教学管理,以积极健康内容占领课堂主阵地。 四、加强对学生活动的引导和管理。 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初中生特有的文化平台。 构建初中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大格局,扎实有效地推进我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魏营中学要勇做宣传思想工作的“先锋”,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做好宣传思想的“大文章”。 最新文件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方便更改

教师专业发展管理制度1

教师专业发展管理制度 自主管理学习制度 自主管理,指教师自己做主,自觉的约束个人行为,而达到专业发展的过程。这里我们所说的“自主管理”专指学校从管理角度,为教师发展倡导一种“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培养一种“我与集体共同发展”的团队意识;提供一种“自主管理”策略。“自主管理”学习制度如下: 一、个体学习,注重选择,力求创新。 1、学习内容:依据个人专业发展意向,采取统一选材命题与自主选材命题相结合,重在学以致用。 2、学习方式: (1)个人主动学习,用自己喜欢的形式摘抄、建立读书检索卡、知识卡、网上收集等, (2)结合自己研究的课题,主动到图书馆查阅资料。 (3)主动外出参观、认真听取专家辅导、反思学习。 (4)多与领导、同事进行新理念、新方法速递交流。 3、监控方法: (1)学校定期组织自主学习大盘点交流活动,评出学习标兵。 (2)利用网络上传学习内容、方式、体会,提高个体学习质量。 (3)对应知应会的理论,不定期进行开卷和闭卷反馈,促教师主动学习。 (4)期末对教师个体学习状况纳入年度考核。 二、群体学习,以解决问题为核心。 对学校、教师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经常开展“剖析问题、改进工作我支招、一事一议”等研讨,引导教师发挥主人翁精神,自搞调查研究、自我修改措施、自我实施改进方案、自我监控实效。学校对采纳的高招提议者给予奖励,提高教师务本求实的学习工作态度。 三、组织学习,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1、学校经常组织有主题的教育活动,运用“找——夸——比”的策略,凝

聚团队的向心力,增强教师集体荣誉感,在自我欣赏、自我接纳中不断进步成长。 2、利用展板宣传教师群体教改的成果和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3、运用教育科研信息台,教师自愿展示理论学习自创格言、展示课改我支招的新经验。 4、结合实验课题每学年撰写1——2篇论文、案例,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 5、学校每学期出版教师自编的“劲园奇葩”集锦册。 教研组长管理制度 1.教研组长的确定采取自愿竟聘和推荐的方式产生。 2.学校管理强化教研组长管理效益,以开展争当先进教研组的活动为契机,提高团队的合作意识、合作能力。 3.定期对教研组长进行工作汇报、质量监控、业绩考核、奖励等专题培训,使教研组长成为学校工作的骨干。 4.创建教研组文化,提高教研组研究、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形成教研组独特风格。 5.教研组常规工作规范做,重点工作创新做,出现问题及时做,应急工作互助做。 每学期末要用网络形式进行教研组工作特色总结、交流,由教工推选出先进教研组,给予表彰奖励。 柏润萍:张海军 3、支部定期组织党员交流积极分子情况,人人做教师心理健康的指导者,定期组织党的积极分子开展推优入党评议活动。 4、教研组负责本组教师的思想工作,争取一般问题不出组,大问题与领导协商共同解决。 5、领导班子,党支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通过批评、自我批评,改进工作。 6、学校在重大问题,召开教工代表会,发动教工代表做教师的思想工作,形成良好的校园氛围。 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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