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控制理论看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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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控制理论看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作者:刘应君秦国文转贴自:湖南社会学网点击数:3378 更新时间:2007-8-23 文章录入:admin ]

青少年犯罪在我国的司法统计上是指14岁至18岁未成年人犯罪和18岁以上至25岁青年人犯罪。但在我国犯罪社会学领域,大多采用了与之不同的年龄标准,将年龄界定在12—25岁之间。[1]从70年代后期开始,年轻的男女工人突然获得了一种自主的社会生活,不再受家庭和工作单位的监督。[2]所以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青少年的成长条件和成长环境在不断得到改善的同时,也面临着一部分青少年误入歧途、违法犯罪的严峻现实。据有关资料表明,在新中国成立到“文革”以前,青少年犯罪问题并不突出。但“文革”以来,青少年的犯罪呈现不断上升趋势,且居高不下。据有关资料统计,青少年犯罪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1991年为63.7%,1992年为61.1%,1993年为60.4%,1994年为58.3%,1995年为55.2%,1996年为51.1%,1997年为49.3%,1998年为47.4%。[3] 近年来,25岁以下的作案人员已经占到全部刑案人员的70%。如果以年龄为变量,以占全部犯罪的比率为自变量,做一频次分布图,就可得到一个正向偏态图形。所以,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转型期刑事犯罪活动中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还呈现出犯罪性质暴力化、犯罪成员群体化、犯罪类型多样化、犯罪区域异地化、犯罪年龄低龄化、犯罪手段职能化的特点。这已经严重危及到社会秩序与社会稳定,而且有蔓延的趋势。因此,青少年一直是中国社会最为引人注目的社会角色和群体,青少年犯罪问题成为了理论工作者、政府决策部门以及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虽然对转型期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的研究汗牛充栋,但是大多缺乏广泛性、全面性和系统性,对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真正具有指导意义和操作性强的却不太多见。控制理论(social control theories)历来是解释青少年犯罪行为产生原因的重要范式。正如帕森斯所言:“秩序问题的解决只有通过规范的控制才能实现。”[4]控制理论基本理论假设就是,驱使社会成员(包括个体、群体和组织)进行犯罪行为的动机,是每个社会成员人性的一部分,每个社会成员都是社会潜在的犯罪人;如果社会成员恣意放纵自己的欲望,就会必然走向犯罪;人们之所以犯罪,是由于抑制或控制其不犯罪的资源力量薄弱造成。在众多的犯罪社会学理论流派中,社会控制理论的发展与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相伴相随,尝试对控制理论关于青少年犯罪原因理论的整合对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这一特殊社会群体的犯

罪类型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控制理论关于青少年犯罪原因的探究由来已久。因此在这里有必要对控制理论关于青少年犯罪原因研究做一个简要回顾。

一、“控制理论”的简要回顾

在20世纪,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随着犯罪问题的凸显,在世界上特别是美国涌现了大量从事犯罪社会学研究的学者和理论流派。那么,怎样对这些人物和流派加以归类并归入控制理论范畴就成为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一些中外学者对此纷纷展开研究。

综观现代西方犯罪学史,对“控制理论”的归类研究大致存在三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控制理论只包括雷克利斯(Walter C.Reckless)和赫希(Travis Hirschi)的理论,持这种观点的人主要代表人物是艾克斯(Ronald L.Akers);另一种观点却认为控制理论包括雷克利斯和艾森克(Hans J.Eysenck)的理论,持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有内特勒(Gwinn Nettler)和美国当代犯罪学西格尔(Larry J.Siegel);第三种观点则认为控制理论应当包括比利(Arthur L.Beeley)、赫希、赖斯(Albert Reiss)、托比(Jockson Toby)、奈(F.Ivan Nye)、雷克利斯等人的观点,持这种观点的人包括赫希、佩尔弗雷(Wallian V.Pelfrey)等人;我国著名犯罪学家吴宗宪在《西方犯罪学史》一书中也表达了与赫希和佩尔弗雷基本一致的意见。笔者比较赞同第三种观点,因为它考虑到了理论发展的内在一致性与逻辑连续性。

而社会控制理论是与青少年犯罪原因研究相伴而生的,是随着对青少年犯罪原因研究的深入而逐渐展开、发展起来并逐步完善的,一部完整的现代控制理论研究史实际上就是一部青少年犯罪原因研究的探索史。比利、赖斯、托比、奈、雷克利斯、赫希都对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做过专门研究,并产生了丰富的理论成果。[5] [695-714]1945年,比利在论文《关于犯罪和少年犯罪的一种社会心理学理论:对原因论的一种贡献》中指出“人们之所以犯罪,是因为人类有许多先天特质(native traits)或原始倾向(original tendency),当人无法控制它们或者任其自由表现时,它们就会对同一社会中其他人的福利造成危害,”并认为,削弱社会控制的因素和削弱自我控制的因素是青少年犯罪的两类原因。赖斯在1951年发表的论文《作为个人和社会控制失败的少年犯罪》中,研究了与控制理论有关的许多少年犯罪因素。后来,托比提出“遵从奖赏”概念,并用来解释青少年犯罪,认为所有的青少年多会被引诱去犯罪。以家庭社会学研究著称于世的奈提到,家庭尤其是破坏家庭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而雷克利斯也一直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探讨作为其最重要的研究领域。并运用“

外部压力或拉力”(outer pressures or pull),又称“社会压力或拉力”(social pressures or pull)和“外部遏制”(external containment)、“内部遏制”(inner containment)、“内部推力”(inner push)等四个因素解释青少年的犯罪行为。赫希更是如此,他因其最重要的著作《少年犯罪的原因》而蛮声犯罪社会学研究领域。其核心思想就是,少年犯罪是个人与传统社会的联系薄弱或破裂的结果。赫希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控制犯罪的论述,被称为”社会约束理论.这一理论在犯罪社会学理论中占有核心地位,并且是在犯罪学理论中经常被讨论和测试的理论。[6]

这些关于控制理论的研究成果大多是对美国本土的经验研究,带有浓烈的美国气息,如赖斯的“自我描述性控制理论”(the self-described control theories)就是在对美国1110名11-17岁的白人男性少年缓刑者的法庭正式记录进行评价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这些理论成果中有价值的东西我们可以“移植”,但也只是提供了解释青少年犯罪原因的一般范畴,还必须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实现控制理论的“本土化”,随着时空条件的转换,控制理论也获得了更多的丰富的延展元素。因此,还要从我国的具体实际出发,分析带有“本土特色”的特殊的解释变量,才能全面而合理的解释转型期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为我国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提供政策参考。二、从控制理论看转型期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特殊变量

将我国青少年的成长环境与美国做一深入对比研究,不难发现,在我国青少年的成长环境中存在引发青少年犯罪的独特变量。我国在“移植”西方控制理论时,要注意与中国社会引发青少年犯罪的特殊变量相“整合”。从控制理论维度将这些特殊变量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

1、腐朽思想文化的罪孽

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截然不同的是,我国是一个“后发”国家,而且深受几千年腐朽的封建思想文化影响。改革开放以来,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文化乘机而入,加之我国几千年的封建思想残余根深蒂固等因素严重地冲击着社会主义市场,使青年大学生的思想和身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资本主义腐朽的生活方式的渗透和传播,导致不良文化泛滥,暴力、色情、恐怖的电影、电视、录像、图书刊物等充斥媒体和市场,这些在很大程度上直接诱发和加剧了青少年犯罪。西方的价值观念、暴力凶杀、淫秽书刊、腐朽没落的封建迷信,以及超出国家容许之外的宗教活动的影响表现尤为突出。作为最敏感的社会群体之一,青少年由于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时期,心理发展还处于“第二断乳期”,对客观世界

还缺乏深刻的认识,政治上尚不成熟,所以“个人控制”(personal controls)不强。这里所谓个人控制就是青少年控制自己不用与社会规范和准则相冲突的方式满足其需要的能力。他们对通俗流行的、刺激性和娱乐性强的感觉型文化狂热地追求,而对知识性的正统的“严肃的文化”兴趣索然;他们追求潇洒,但又往往以花钱大手大脚,做事懒懒散散、衣着时髦新潮为潇洒;各种因看黄色录像、光盘和因凶杀、堕落等而导致犯罪,受到法律、法纪处分。这种消极腐朽的思想文化对我国青少年造成极大的罪孽,青少年自我控制出现乏力,内部推力也呈现消极倾向,对青少年群体亚文化的负面影响也不可忽视。对“这种用西方资产阶级没落文化来腐朽青年的状况,再也不能容忍了。”此,邓小平同志曾指出:

2、社会转型的负面效应

在我国转型期,社会结构急剧变迁,社会分化加速,社会控制弱化凸显。社会转型使社会控制机制也处于新旧交替和转换的过程中,新旧两种控制模式还会在一定时期内并存,从而引起磨擦与冲突,使社会许多领域出现了“控制失灵”。我国处在深刻社会转型期,受到信息化、知识化、全球化、后现代主义等趋势与思潮的猛烈冲击,加上经济结构的急剧变革和改组,它既使得潜在旧结构中的社会矛盾得以充分暴露,不但造成新的社会运行失衡,传统权威的丧失,而且法律制度的构建滞后于社会变迁,社会道德呈无序状态,体制改革滞后使政策执行发生阻滞,社会舆论控制十分乏力。这样,以往社会规范的约束力减弱,但新的调适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负面效应,而且转型期社会中所发生的社会规范、价值目标和行为方式等的变化,必然带来人们新旧观念上的冲突,造成人们价值观念上的多元性和模糊性,导致在行为选择上出现无所适从或随心所欲的倾向。而且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制度缺陷和漏洞,党风和社会风气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得以根本好转,这种“社会失调”对青少年犯罪起加速和催化作用。

3、教育教学改革的冲击

因为大学生是青少年这一社会群体的主体,大学生的犯罪也占青少年犯罪的绝大部分。威廉曾称逃学是“犯罪的温床”。根据赫利的调查,58%的犯罪青年是逃过学的。[7] [P670]据中国犯罪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所作的一项调查表明: 1965年,大学生犯罪占整个社会刑事犯罪的1%,“文革”期间,大学牛犯罪占整个刑事犯罪的 25%,而近几年,大学生犯罪占整个社会刑事犯罪的17%。[8]近几年教育发展突飞猛进,各项教育教学改革如火如荼

。这些改革受益最大当属青少年,但教育活动中的缺陷也给一些青少年带来不同程度的冲击,一方面给青少年造成社会压力,另一方面也使得青少年社会化严重缺陷:

在教育实践中,很多大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调整意识不够,上了大学后不知该干什么,生活目标不明确,许多人因此“无所事事”;现代传播媒介的普及削弱了教育系统的隔离功能,传统的过滤性教育不复存在。有的大学生特别是新生对新环境不适应,留念家庭,想念家人,这些都可能成为压抑情绪的起因。而且,随着开放性教育、个性化教育、全面发展的教育价值目标等一系列教育新理念,在给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的同时,也给学生心理造成外部压力。而且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招生就业制度也发生变化。招生规模空前扩大使学生在学习的目的和动机上产生偏差,学生素质差异拉大让高分学生容易产生失落,低分学生则容易导致自卑。学生缴费上学制度是一柄“双刃剑”,它虽然是改革的必由之路,但与此同时,它既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肩负着沉重的思想包袱,产生自卑情绪,在生活、行为、思想、情感上感到十分压抑,对前途和理想丧失信心,容易使学生产生厌世情绪。就业制度改革后,虽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十分明确,但就业市场的培育和不断完善还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出现一些与市场原则相悖的不公平现象,“人情”,“关系”等“非实力”因素在就业中起很大作用,这使得大学生自我控制出现无力。[9]而且,为了适应弹性学制、学分制、后勤社会化等改革措施,学校管理模式将走向社区化、市场化、多样化,学生在时间、空间上的自由度都空前增大,外来的或是自产的影视、书籍、报刊等不加甄别地大肆宣扬暴力、黄色、黑社会等不良形象、不良观念,一些酒吧、“网吧”、游戏厅、“洗脚屋”在学校周边比比皆是,其经营者为了谋利而泯灭良知,使自己经营的地方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场所。

三、犯罪变量模型:转型期青少年犯罪原因研究的一种范式

库恩曾经把科学家们对他们的研究主题所做的潜在知识假设称为范式。[10]那么,将青少年犯罪原因作为研究主题,从“移植”和“整合”控制理论的视角出发,我们会发现,青少年犯罪原因是受多因素影响和制约的,既有社会的,也有个人的,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既有阶级的,也有经济的,既有必然的,也有偶然的,涉及到政治、经济、思想、文化、教育、道德、家庭等各方面,是一种“社会综合症”。那么,对青少年犯罪原因这一研究主题做“潜在知识假设”既

是十分复杂的,但又是开展青少年犯罪原因主题研究的必要前提。笔者认为应当“移植”和“整合”控制理论,并尝试建构“三层面八因素”犯罪变量模型,把它作为我国转型期青少年犯罪原因研究的一种“范式”。

1、社会结构变迁。根据帕森斯的理论,我们对社会系统的分析应从社会结构入手。我国社会学教授孙立平认为,我国过去的金字塔式社会结构正在消失,变成一场马拉松,每跑一段,都会有人被甩到社会结构之外。[11]正是这种社会转型带来的“不正常的社会”(米尔顿·巴伦语)使得价值规范的连续性产生危机。爱森斯塔特(S.N.Eisenstadt)在《世代论》中强调,对世代问题的研究必须注重于研究年龄群体与社会结构的关系,以及种种关系的比较分析。

[12]青少年无论是回溯历史还是面对日益加剧的社会结构变迁,很容易对社会的主流规范体系产生怀疑。因为青少年是最容易受到社会危机、社会矛盾波及的社会群体,青少年关系网络中的人际冲突和群体冲突增多,变化着的风俗习惯和群体冲突往往导致他们选择反社会行为。所以,他们通常是经济衰退、失业率上升、教育政策改变等制度性因素影响的利益受损

者。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段成荣指出,在失学的12到14周岁的流动儿童中,有60%的人已经开始工作。下等阶层受社会结构变迁的影响最大,因此,下等阶层青少年对社会结构变迁的受损反应更为敏感。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推算:我国流动人口规模已超过1亿人,其中18周岁以下的流动儿童有1982万人,占到全部流动人口的19.37%。

2、群体亚文化引诱。现代工业社会的标志之一就是成年人的价值观和举止风范,青少年总希望自己能与成年人不分高低,并驾齐驱,他们想突出他们的亚文化、他们的帮派和集团。他们甚至以酗酒、花钱没有节制的方式来表现他们的集团。为了吸引他人的注意,他们可以对任何人干出任何蠢事和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来。法国社会学家塔尔德(Gabriel Tarde)曾经说过,社会生活中的一切重要的行动都是在榜样的操纵下进行的。而青少年群体在家庭、学校中能使他们真正认同的楷模、榜样很少,他们从传播媒介中,或者从他们自己的交往圈子内寻求自己认同的对象。因此,青少年往往很难接受他人的调解,他们并不懂得妥协的社会功能。所以,他们的行动反常、荒诞、好走极端,往往以制造动乱的方式表示他们“抗拒权威”(resistance to authority)的亚文化特质。在年龄结构与社会权力结构的相互关系中,青少年阶层作为弱势群体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他们的角色地位、义务和

权利以及与他们相关的社会规则,多半是由成年人决定。青少年群体只能尝试着改变社会的游戏规则。在这种情形下,青少年亚文化的担当者们的创造性难免趋于萎缩,而青少年文化的接受者们,在表面自主的文化消费行为背后,掩藏着的是作为年轻人的自发的独立性的消失。文化产业遵循者利润最大化原则,无孔不入地投其所好,开发出能够引诱青少年消费的文化产品。[13]腐朽的思想文化在转型期乘机而入,容易导致青少年“边疆价值观”(frontier values)的形成,产生个人主义和以身试法的倾向。

3、社会压力过大。根据雷克利斯的论述,社会压力包括贫穷和剥夺、冲突和倾轧、外部束缚、在社会结构中缺乏获得成功的途径的等条件。[5] [P703] “外部遏制”虽然被认为是青少年周围的社会环境中存在的结构性缓冲器(structural buffer),因为它可以为青少年提供一致的道德状况,明确的社会角色、规范与责任,有效的社会控制,规定合理的活动范围、替代性活动与“安全阀”,有助于青少年自我控制的成长,但是过度的外部遏制就会使青少年承担过分的社会压力,出现“社会反常状态”(迪尔凯姆语),从而导致青少年的犯罪和不轨行为。美国的社会学家默顿(Robert K.Merton)也认为,犯罪是在一定的社会结构下使人们处于压力状态的结果。[14] 青少年在偏重学历和过重的考试竞争的压力下,不是迷失方向,就是通过学校内外所谓对抗行为或校内暴力行为等行动来发泄不满和私欲。青少年不能通过社会承认的途径取得一定的地位,于是就采取欺侮别人人等反社会行为来发泄反抗情绪,特别是低能的青少年群体。近年来聋哑人犯罪团伙的出现及不云断增加即是其体现。

4、家庭环境影响。家庭既是人的第一个生活环境,又是一个人在其中生活时间最长的规范性参照群体。一位俄裔美国社会学家O·兰格曾对中国的家庭和社会做了深入调查研究。他的研究表明,中国的家庭对青少年的束缚是导致青少年反抗家庭并进而反抗社会、反抗政治的深层次原因。[15]由于家长素质低劣,言传身教不当,教育内容不协调等原因,容易导致青少年产生逆反心理、人格异常,容易沾染恶习,走向违法犯罪。有些父母在子女面前毫不糙饰那种过分亲呢的动作,打情骂俏、秽言秽语,经常在家里看一些黄色书籍、录相。有些好奇心强,抵抗力弱的年轻人在这种特殊的文化氛围的熏陶下,良知开始混灭,成为“黑色”和“黄色”诱惑的牺牲品。如果家庭成员的关系不和谐,父母经常不停顿的责骂和无休止地争吵会给子女一种不稳定的感受,使其长期处于不偷快的情绪

中。家庭残缺,父母离异也会打破子女情感发展需要的平衡状态。从杜会学的观点来看,家庭是一种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小群体。当夫妻关系的一方因离婚或分居而从家中消失时,家庭的完整性结构就会遭到破坏,会给子女造成心理缺陷,在行为上表现为偏离社会所要求的正常轨道,甚至走向犯罪。

5:社会联系弱化。社会联系是赫希控制理论的核心概念。赫希认为社会联系是由“依恋”(attachment)、奉献(commitment)、卷入(involuement)和信仰(belief)四个方面组成,并指出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是在社会对个人的限制和束缚减弱或丧失时产生的,一个罪犯可以寻求理由来削弱法律和规范对自己的约束力并且使这种约束力归于无效。他还说,“不管父母的阶级地位或种族如何,少年与他们的关系越密切,实施少年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小” [5] [P708]但许多实证研究资料表明,现代中国社会,大多青少年罪犯普遍对父母的“依恋”程度降低呈正相关关系。一些青少年,特别是学习能力较差的青少年由于受到社会消极文化的诱惑,或者在学校没有得到重视,对学校的依恋程度也大大降低,转而依恋同辈群体,产生“不良交往”(bad companions),而与社会联系呈现出弱化趋势,社会对青少年的控制力也就减弱,容易导致青少年犯罪。再加上,城市化和都市化经常加快,人口流动时空距离拉大,使得匿名生活(大家互不相识)空前加强,青少年不太愿意将时间、精力和努力使用于传统的活动(包括接受教育和获得更高地位等)内容上。青少年利用自己松散、狭小的社会网络,难以摄取到足够的社会资本。许多研究表明,青少年由于社会联系减弱而“无事可做”,这使得他们拒绝或不能担当社会所期待于他们的社会角色。他们宁愿最求安逸轻松的享乐生活,而不愿卷入需要付出意志努力和身体劳作的传统活动。对他们说来,最恼火的是感到自己无事可干,因此他们彼此作弄,恶作剧,以此消遣逗乐。他们入世不深,意图从犯罪行为中探求其行动所能达到的极限…….他们失去了在劳动中,在业余时间内合理使用体力的机会,以致年轻人过剩的精力无法得以发泄,从而由体育活动、赌博而转入犯罪。[7] [P 664]

6、自我控制乏力。由于先天固有的或后天获得的障碍、精神缺陷、个人混乱(personal disorganization)和无知等形成。德国犯罪学家亨蒂希(Hans von Hentig)在《犯罪人与被害人》一书中指出,身体缺陷和残疾是引起犯罪的重要变量。青少年因为身体缺陷和残疾,在学习、就业、生活各方面产生极大困难,这些困难又会造成个人混乱,容易引起犯罪。精神缺陷或

者精神障碍由于无力进行自我控制,也容易实施反社会行为。而且青少年因为年幼无知,缺乏识别能力,容易自我失控走向犯罪深渊。

7、内部推力消极。这里借用了雷克利斯关于“内部推力”的概念,主要包括驱力、动机、挫折、不安、失望、反抗欲望、敌意和自卑感等。[5] [P703]这与青少年的内在需要,包括对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的需要密切联系。在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的今天,青少年在学习、生活或工作等方面因为某种需要没有或者不能从社会得到满足和获取时,受到某种来自社会、家庭、同辈群体或他人的挫折或刺激时,其驱力、动机、挫折、不安、失望、反抗欲望、敌意和自卑感就会走向消极的一面,青少年就会不顾社会准则和群体规范的约束,出现转型时期行为越轨与违法犯罪行为。

8、社会化缺陷。社会控制理论认为,天生的犯罪人是没有的。大多数犯罪都是因为在社会化

过程中出现严重的偏离和缺陷所致。个人社会化既包括社会规范的教化过程,也包括个人主观接受的过程。这里的社会化主体涉及到学校和社会两个层面。在学校,随着教育教学改革加速度进行,错误的教育目标和教育方式使得一些青少年只重知识,忽视品德培养和思想教育,只能听表扬和赞赏,不能听批评和劝告,只能接受成功的喜悦,经不起失败的挫折。另根据调查,不少青少年罪犯在犯罪前是学校里学习成绩差或品行不良的后进生,甚至可能是二者兼有的“双差生”。[16]而一些学校却漠视学生流失这一社会现象,采取“有了太多,没了最好”的态度。这样就使得青少年过早脱离学校,往往分不清是非善恶,没有明确的人生目标,社会化过程被中断,形成社会化缺陷。在社会方面,一些青少年所接受的价值规范与准备遵循的价值规范存在“剪刀差”,加上其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他们不信任官方宣传,往往以非官方信息资源为主导,据此建立自己的价值定向和法律观念,从而在个人与社会互动过程中不自觉地选择了反社会行为模式,社会化缺陷充分暴露。

如果A是社会结构变迁,B是群体亚文化引诱,C是社会压力过大,D是家庭环境影响,E是社会联系弱化,F 是自我控制乏力,G是内部推力消极,H是社会化缺陷,青少年犯罪(设为Y)是这八个变量的函数(F,function),那么,我们可以得到“八因素”犯罪变量的函数表达式:[17]

Y=(F),A,B,C,D,E,F,G,H

而且,“八因素”呈现出层次性,包括宏观社会(设为I)、中观群体(设为J)、微观个体(设为K)三层面,各因素之间综合互动,相互作用,形成青少年犯罪原因系统,

构成我国转型期青少年“三层面八因素”犯罪变量模型。

在上面示意图中,社会压力过大(C)是对青少年群体而言,主要从青少年受社会压力过大驱使而犯罪的角度分析,包含社会对青少年群体造成的特殊压力,不是从宏观社会层面,而是从中观群体层面考虑,因此处于群体中观层面。另外社会化虽然是微观个体与宏观社会的互动过程,而且自始至终贯穿人的一生,但从内因与外因的辨证关系看,青少年社会化缺陷(H)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还是在青少年自身,因此,笔者以为应当将社会化缺陷归于微观个体层面更合符唯物辨证法。从示意图分析,对在任何一次具体的青少年犯罪行为,不管是显性或隐性的,其发生都不是单因素作用的结果,也不是每一个变量都起作用,只是一个或者几个在起作用,而且在不同的青少年犯罪行为中所起的作用也不等同。这说明青少年犯罪是多因素促成的社会消极现象,我们在研究我国转型期青少年犯罪时应考虑各层面、各因素综合互动作用。

参考文献:

[1] 张晓秦,赵国玲:当代中国的犯罪与治理[M],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2001年,第390页。

[2] 人类学家对边缘问题与社会性“危险”的讨论。见玛丽·道格拉斯(Mary Douglas)著《纯洁与危险》(劳特利奇与基根·保罗公司,伦敦,1966年)与《各种自然的象征》。(凡塔基出版公司,纽约,1970年),维克多·特纳(VictorTurner)著《仪式的过程》(阿尔汀出版公司,芝加哥,1969年)。

[3] 戴宜生:中国青少年犯罪情况概述[J].青少年犯罪研究,2000,(4).

[4] [美]杰弗里·亚历山大,贾春增董天民等译:《社会学二十讲》,华夏出版社,2000年,第23页。

[5] 参见吴宗宪:《西方犯罪学史》,警官教育出版社[M],北京,1997年版,第695-714页。

[6] 刘强:美国犯罪学研究概要[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61页。

[7][德]汉斯·约阿希姆·施奈德,吴鑫涛,马君玉译:犯罪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0年版。

[8] 杨廷文,袁梅:大学犯罪心理分析及预防措施[J],载《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0(5)。

[9] 刘应君,杨美新:大学生心理素质堪忧的原因及对策思考[J],载《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4)第68-69页。

[10]参见[美]D.P.约翰逊:《社会学理论》,南开大学社会学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第64页。

[11]孙立平,社会的断裂[J],载许知远主编,《评论中国》,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1月,第111页。

[12]S.N.Eisenstadt,From Generation to Generation:Age Groups and Social Structure,The Free Press of Glencoe Collier-Macmi

llan, 1956。

[13]陈映芳:在角色与非角色之间——中国的青年文化[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6页。

[14]Merton,Robert K.1968.Social Theory and Social Structure.Enlarged ed.New York:Free Press.pp.185-248.

[15]https://www.360docs.net/doc/004310132.html,ng,Chinese Family and Society,Yale University Press ,1946.

[16]高汉声:犯罪心理学[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23-124页。

[17]参照了美国犯罪心理学家亚伯拉罕森(David Abrahamsen)的犯罪行为公式。

[作者简介]刘应君(1971-),男,苗族,湖南邵东人,讲师,主要从事社会学理论与犯罪社会学研究;秦国文(1967—),男,汉族,江西南昌人,管理学博士,现为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副教授,副院长,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来源:青少年犯罪问题2004/02

青少年犯罪案例及对策

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分析及对策 ——法制专题教育月材料 中学生违法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具有它本身的特点。下面结合几起青少年违法行为的案例,简要的分析下青少年犯罪的一些特征 案例1:今年暑假三位初中女生因无聊到某舞厅玩,碰到年龄相仿的一群青少年,为首的是女孩A某,因一言不合,A某指使随她来的几个男少年,劫持三位女生到某宾馆进行轮番殴打折磨,其中一女生在A某的同意下还遭到了强暴,手段令人发指。 这一案例突出了青少年犯罪的突发性、团伙性、动机单一性和手段残忍性。追溯他们犯罪的原因,A某父母离异,她曾混入社会后受骗失身。随后破罐破摔,成为害群之马中的为首分子,称王称霸,惹是生非。三位受害女生也开始出入舞厅,追求高档消费,她们有的缺乏家庭温暖,有的缺少管教,自我保护意识差,到舞厅寻刺激,嘴巴不饶人,终因势单力薄而受害。从中可以看出,青少年控制自我情绪的能力差,在心理尚未成熟的前提下,受到外界不良的因素侵蚀之后,意志颓废,又有虚荣心理作祟,想在同伙面前“扎台型”,往往容易不计后果,做出令常人无法想象的事情。 案例2:某一中学生在上学路上骑自行车撞倒一老太,他开始表现不错,即送老太进医院,并表示愿赔偿医药费。经交通警察处理,裁定赔偿经费后,老太的丈夫逼他再增一倍赔偿费。该生的父母是瞎子,经济拮据,他被逼后想不通,用酒把自已灌醉,产生了“杀死老头”的想法,借着酒胆,他冲到老头家用榔头砸死了老头。 上述案例纯属突发事件。该男生平时并无劣迹,但他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差,这也是青少年中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在偶发事件中,他们往往意气用事,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容易想不通而走极端。 案例3:某高一女生与邻居海员谈恋爱,当海员出海后又遇到另一俊男追求,她沉迷这一男子,不听父母劝告,并逃学。该男青年把她带到表哥嫂处过夜,当晚,男青年翻出表哥家的2万多现金,她未作阻止,第二天逃离后挥霍游玩。回家被抓后男青年推说自已有前科,要女生顶罪。审判时,男青年把全部责任推到该女生身上,致使女生重判,二审时,女生才说出实情而改判。 此案可以看出,由于受年龄、文化水平的制约,未成年女性认识客观事物往往凭自已的主观愿望片面地认识问题,有时形成错误的道德观和世界观。女生的心理,尤其是早恋的女生往往执迷不悟,对劝告无动于衷,又表现出对异性的盲目崇拜,依赖性强,缺乏辨别能力,她们涉世未深,容易受骗上当。 案例4:少年犯B某原是重点中学的初中生,几分之差未考取重点高中常受到父亲的讽刺、挖苦。虽然他向父亲表示,一定考取大学,但父亲仍多次训斥。B某在又一次受到父亲奚落之后,忍无可忍进行反驳,被父亲打了一记耳光。B某负气出走,一周后被拉入偷窃团伙犯罪。父亲的“一记耳光”把他打入了监狱。

青少年犯罪案例分2

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 个人日记2010-07-03 19:11:26 阅读442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 2009年12月25日银杏乡发生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当事一方为五名青少年令人震惊的是这五人中有两名初中生两名高中生。其中最小的当事人不到13岁,最大的年仅17岁。这起伤害案不光要引起了家长的思考学校的思考还要引起政府的思考全社会的思考。让全社会都来了解青少年,重视青少年、关心青少年、帮助青少年让他们成长成材。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其能否健康成长关系着中华民族的存续发展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当前,青少年的成长从总体上看是健康的、良好的。但是,不容回避的是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并产生了种种负面影响。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制止青少年犯罪是目前我们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对此我进行了以下 思考: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一般说来,青少年犯罪是指25周岁以下的青少年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而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青少年犯罪以其犯罪主体年龄小、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周期长等因素而倍受人们关注。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在各类犯罪中的比重不断攀升,影响日益增大,并有愈演愈烈之势。其现状和特点主要 表现为: (一)犯罪情节恶劣,犯罪手段升级。当前,在我国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重、特大案件比例逐年上升,居高不下。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杀人、强奸、抢劫、盗窃四类重大刑事案件中,每1000件此类案件至少有30件是青少年所为。而且,从一些青少年犯罪的案例看,其作案手段往往凶恨残忍,犯罪的暴力化倾向十分明显,一些青少年在犯罪过程中,往往表现出天不怕地不怕的心态,实施犯 罪行为极少顾及后果。 (二)犯罪年龄提前,低龄化严重。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年龄有所提前,呈现出明显的低龄化趋势。据调查,我国青少年犯罪年龄较以前平均提前了2?3岁,其犯罪的年龄阶段大致为:10岁?12岁开始有劣迹,13岁?14岁开始走上违法犯罪道路,14岁?17岁进入犯罪高峰期。据统计,2002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18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上升了大约120%,14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上升了大约280%.(1)随着犯罪年龄的提前,越来越多的花季少 年走上了犯罪道路。 (三)团伙犯罪增多,集团化趋势明显。据有关资料统计,团伙犯罪在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占据大约60%以上的比例,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在青少年的犯罪团伙中,其成员有的是同学,有的是同一区域的邻居,有的是不良少年,他们经常在一起消遣、玩乐,相互纠合,相互利用,逐步结成犯罪团伙。团伙犯罪的增多是青少年犯罪向组织化、集团化发展的重要表现。

青少年犯罪与家庭环境的关系

青少年犯罪与家庭环境的关系 青少年犯罪正成为一项严重社会问题,其犯罪主体低龄化、犯罪类型多样化、犯罪手段恶性化的趋势日益严重,也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重视。据调查全市青少年犯罪绝对数呈逐年上升趋势,占全部犯罪总数的比例居高不下,且仍呈上升的趋势。可以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已经成为全社会必须全力以赴全力以赴去抓并且全力以赴抓好的一项当务之急的大事。其意义不仅在于减少青少年犯罪数量,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更重要的是维护长治久安的社会环境,保证21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后续力。99年6月九届全国人大党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更是以立法的形式吹响了全社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号角。同时为开展上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律武器。应当说,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因素很多。从个人原因看,既有个人思想、道德、素质、修养、法制观念的原因,也有个人心理、生理发育的原因,从社会原因看,既有家庭不良因素、学校教育因素,不良社会文化环境、国家法律的不健全等因素,也有不良交往、社会道德规范弱化等原因。本文从等方面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以其抛砖引玉。 一、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认识 家庭教育伴随着家庭的出现而产生,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的影响是一个人社会化的开始,它为个人一生的社会化奠定基础。恩格斯指出,现代社会是纯粹以个体家庭为分子而构成的总体。家庭社会化的结果将对个人的一生产生重要影响,在各种社会环境中,家庭所可能给予个人的感情交流和爱的体验是最多的。因而说:家庭是孩子最好的老师。 自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们国家开始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越来越多的家庭呈现出4—2—1模式(即祖父母4人父母2人个孩子),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独生子女。他们是家庭的核心,父母将最好的都给了他们,甚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知道挫折为何物,只想自己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一些原本能在教育过程中,将其控制在萌芽状态的小毛病,因为没有引起父母的重视,最终发展成大问题。 随着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日益繁荣,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导致离婚率也有所升高。在濒临破裂的家庭或是单亲家庭之中,子女长期夹杂于冲突之中,脆弱的心灵受到摧残,行为出现偏差。 那么是不是在健全家庭环境中成长的青少年就不存在犯罪行为呢?并非如此,在健全家庭里,父母对子女的监管力度及两代之间的亲疏关系对他们的行为同样有影响,青少年的社会化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与社会联结的关系为基础的,而对父母的依恋和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是这种关系的重要方面,一但这种关系减弱,很容易出现犯罪行为。实际上,青少年的犯罪行为是对父母不良监管方式和冷淡亲子关系的一种不合理反应。 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家庭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所起重要作用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或重视不足,有人甚至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扩大和深化,家庭教育已经不那么重要,家庭也不再是教育青少年的重要场所,我们认为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也是有的,将直接导致在理论上忽视对家庭因素的分析和研究,在实务上犯治标不治本的错误。 二、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家庭因素 (一)残缺家庭: 长期以来,中国作为一个伦理观念非常强的国家,家庭是社会生活中较为稳定的社会组织形式。到了近现代社会,由于生产方式的改变,致使家庭关系开始松动。离婚率上升、单亲家庭和重组家庭的不断增加,大大减弱了对缺家庭和重组家庭的青少年的教育及保护功

青少年犯罪的含义,特点及主要原因分析

青少年犯罪的含义 在我国,16岁是完全负刑事责任的起点年龄,14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的起点年龄。所谓青少年犯罪,是指14岁到25岁这个年龄段的人犯罪。我国青少年犯罪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青少年犯罪不仅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某些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主体年龄也有所放宽;狭义上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是指14-25岁的人触犯了刑事法律而应受到法律处罚的行为。犯罪学主要采取广义概念。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书本内容:各国青少年犯罪都具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特征:盲目性大,纠合性强,诱发快,蔓延广,,可塑性和反复性大,反社会倾向性强。 一·从犯罪的主体特征为视角 从犯罪的主体特征为上看,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趋势明显,女性青少年犯罪上升 (一)未成年人犯罪比较明显,在校生、流失生犯罪增多 (二)女性青少年犯罪上升 1·性错罪是女性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类型 2·女性青少年犯罪往往是从受害开始的 3·女性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比较长 4·女性青少年犯罪有极大的腐蚀性 5·犯罪恶习的顽固性 二·从犯罪的行为特征为视角 从犯罪行为特征上看,青少年犯罪类型多样、手段狡猾、结伙性强 (一)青少年犯罪类型多样 1·财产犯罪突出 2·暴力犯罪严重 3·淫乱型犯罪持续增多 4·毒品犯罪急剧传染 (二)犯罪手段狡猾、隐蔽,趋于智能化 (三)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形态是团伙犯罪 三·以犯罪的心理特征为视角 从犯罪的心理特征上看,青少年犯罪易受外界影响,突发性强,反复性大 青少年重新犯罪率上升 网上找的: 1、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亦有增加趋势。

这是由青少年年龄小、思想不成熟和依附性强等特点所决定的。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往往有胆怯心理,总感觉一个人作案势单力薄,所以就纠集多人,形成“作案氛围”,一轰而上,既能互相壮胆,又能分工合作。 2、严重犯罪多,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是不计后果。 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发育很快,但心理发展却比较慢,在思想上表现为不成熟性,容易走向歧途;并且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产生感情冲动,走向极端。这些人或行凶杀人、严重伤害,或暴力抢劫,或实施强奸,犯罪手段恶劣,带有一定程度的疯狂性。 3、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带有一定的盲目性。由于青少年年龄小,社会经验少,考虑问题比较简单,犯罪动机单纯,很少预谋,突发性犯罪比较多。 4、犯罪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龄化。在青少年犯罪中,不少犯罪手段成人化,且有不少是智能犯罪。 5、从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改造情况来看,反复性强,再犯的犯罪率上升。青少年模仿性强,犯罪学得很快。正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既有可塑性强、易于改造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反复性。在看守所、监狱的“交叉感染”,使其学会了更多的犯罪“技术”,由以前的“一面手”变成“多面手”,并且胆子更大,反侦查性更强。这恐怕是重大、恶性案件在青少年中不断发生,并且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类型 1、从属性犯罪。青少年由于思维尚不成熟及社会经验的不丰富,容易成为成人犯罪时控制的对象,并且青少年由于对好坏的识别能力差,在作案时处于一种死心塌地的从属地位。 2、团伙性犯罪。青少年以一定的特征如地域、性格、年龄、同学等形式一个个的团伙,经常聚在一起,形成一附和,或碍于情面不好推辞共同作案。团伙犯罪的一大特征就是“一个老鼠坏一锅汤”,一个人带坏一群人。 3、报复型犯罪。有些青少年在受到不公正待遇后,或因处理不及时,或因对处理结果不能理解,就采取同样的手段去对付别人,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4、冲动型犯罪。青少年由于心理的不成熟,不易控制自己的情绪,遇事不够冷静,往往做出一些事后自己也感到后悔的事。 5、无知型犯罪。这一类型的青少年罪犯缺乏最基本的常识,甚至入狱后,对自己的罪行仍不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书本内容: 一·青少年的生理发展、心理矛盾与违法犯罪 特点:思想单纯、兴趣广泛、好奇心和模仿力强、精力充沛、什么都想尝试、容易接受外界事物 (一)生理发展与青少年犯罪 1·活动能量增大,精力过剩

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

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

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 导读: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这句写于110年前的名言寄望中国青少年进取、创新、有所作为,青少年被喻为“祖国的花朵、八九点钟的太阳”,那么如何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则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其中25岁以下青少年网民超过1亿,而青少年网络成瘾数量庞大,网络正在改变着青少年的生活、思维和行为方式,甚至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调查显示,80%的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或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语出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这句写于110年前的名言寄望中国青少年进取、创新、有所作为,它激荡着一代代中国人的心。青少年被喻为“祖国的花朵、八九点钟的太阳”,是国家希望之所在,那么如何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则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如今是网络社会,网络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据有关机构预测,2010年中国的网民数将达4亿,其中25岁以下青少年网民超过1亿,而青少年网络成瘾数量庞大,约为2400万。可以说,网络正在改变着青少年的生活、思维和行为方式,甚至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90%以上均来自网络。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调查显示,80%的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或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侵蚀而犯罪。 为了认真贯彻团中央书记处关于“加强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的指示精神,提高青少年网络素养,增强青少年自身免疫力,积极发挥新媒体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作用,探索共青团组织服务于青少年成长的有效途径,中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共青团北京市委、中国青年报、新浪网共同发起“大家E起来”的青少年网络素养大讲堂活动。 在青少年犯罪屡屡发生的今天,很多误入歧途的青少年让人揪心,他们再也不能享受美好的青春年华,而是背负上了沉重的精神枷锁。因此,如

如何给儿童青少年犯罪问题提出一个整体性的解决方案

课题:如何给儿童青少年犯罪问题提出一个整体性的解决方案。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青少年健康成长,与家庭幸福、社会稳定息息相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透视形形色色的青少年犯罪,面对青少年犯罪导致一个个破碎的家庭,面对青少年因一时失足导致他人受损受害自己花季泯灭,令人痛恨又痛心又惋惜。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青少年失足,挽救失足青少年是十分值得我们思考和探讨的课题。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 一是青少年违法犯罪表现形式从以前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到现在出现了“为维持畸形消费”而发生一些青少年铤而走险去抢劫、敲诈、盗窃导致违法犯罪行为。二是结伙违法、暴力犯罪增多。用武力、用凶器来犯罪比较突出,青少年由于贪玩、易冲动、好出风头,经常喜欢三五成群纠集在一起,当其中一个人出个坏主意,大家就喜欢跟风一哄而上,不计后果,出于“哥们义气而不辩是非”实施犯罪。三是激情犯罪比较明显。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差,遇事往往不加思考,突然起意,导致激情犯罪。四是涉毒品犯罪案件增加。一些辍学青少年对毒品的认知能力差,受好奇心理强,或因精神空虚,为寻求刺激而吸毒,或交友不慎被拉下水,走上了吸毒的道路,染上了毒瘾,以贩养吸,走上迷途。 二、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分析 引发青少年犯罪因素很多,有来自社会风气影响,有来自学校教

育缺失,有来自家庭监管不力,有来自特定成长时期潜在困惑。表现为以下情况: 一是图眼前小利不顾后果,思维简单偏激。一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动机和目的往往很简单,看问题往往只看表现现象,看到一个原因,想到的只是一种结果。 二是交友不慎。青少年贪玩、易冲动、好出风头,经常喜欢三五成群纠集在一起,假如其中有一个人出个坏主意,大家就喜欢一哄而上,出于哥们义气就不辩是非,从众尚武,结伙犯罪,不计后果,导致身陷牢刑。 三是理智战不能战胜冲动。一些青少年在学校里虽然也或多或少地听到和受到有关道德、法律等的知识和思想教育,受不良文化的影响,但在遇到某一件具体的事物时,那种朦胧的理智观念常常不能战胜瞬间突然产生的情感冲动,于是常会感情用事,守不住法律底线,干出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 四是对毒品的认知能力差。不少吸毒青少年在吸毒前对毒品本身知之甚少,甚至无知,对毒品的害处只是道听途说,口耳相传,略有所知,非常肤浅,在不正当的好奇心驱使下而涉毒,走上了吸毒的道路,染上了毒瘾。 五是家庭失管学校失教。一些辍学的青少年,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在校期间无心向学而过早辍学,导致文化素质较差,法律意识淡薄,辨别是非能力较低,自我管控能力差,步入社会后,生性懒惰不肯外出打工(或因年龄问题不能外出打工),为打发无聊的青春,不分事

家庭教育与青少年社会犯罪的关系的研究

家庭教育与青少年社会犯罪的关系的研究 一:重点名词解释 1: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长(其中首先是父母)对其子女实施 的教育。而按照现代观念,家庭教育既包括:生活中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和子女等)之间相互的影响和教育;聘请专门从事家庭教育的教师对子女的教育。是大教育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基础。家庭教育是终身教育,它开始于孩子出生之日(甚至可上溯到胎儿期),婴幼儿时期的家庭教育是“人之初”的教育,在人的一生中起着奠基的作用。孩子上了小学、中学后,家庭教育既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又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和延伸。 2:社会犯罪: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 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研究背景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面临的最大社会难题之一,有人将其与贩毒吸毒、环境污染并列称为“世界三大公害”。近几年,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世界各国均形成了犯罪低龄化的趋势。25岁以下的青少年是犯罪大军的主体,青少年犯罪被不少犯罪学家和刑法学家喻为难以医治的“社会痼疾”。世界各国大都面临着青少年犯罪迅速增多,犯罪率日益攀升的严重状况。官方统计表明,在1980至1989年的十年期间,14岁至25周岁年龄段的犯罪人口占全部犯罪人数的比重一直持续在70%以上。自1990年以来的时间里,这一比重虽有所下降,但仍持续在60%左右的高位。这中间,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我们在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上,也经常看到有关青少年犯罪的报道,其中不少是骇人听闻的重大恶性案件。为此,研究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变成了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为什么青少年犯罪的人数会这么多,其最深层次的诱因何在,值得思考。 三:研究对象 1:特殊家庭子女 2:问题青少年本人及其家庭 四:研究内容 1:家庭结构不良因素的消极影响。在我国的社会中,家庭结构的不良因素大致包括家庭自然结构的破坏,家庭意识的不良和家长的不良性格等方面。这些因素都可能从不同的方面影响青少年的成长与心理状态。 2主要研究的家庭类型:

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原因分析 发表时间:2010-5-24 来源:《赤子》2009年第24期供稿作者:刘京辉 [导读]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犯罪数量的激增,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家庭的安宁。刘京辉(燕山大学党委宣传部,河北秦皇岛066004) 摘要: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犯罪数量的激增,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家庭的安宁。结合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从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入手,对青少年犯罪原因进行剖析,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特点;青少年犯罪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完成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国家政治、思想、文化等领域发生了深刻变化,呈现出新的社会矛盾和一系列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就是其中之一。截至目前,青少年犯罪日益成为全球性的问题,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称为世界三大公害,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 1 我国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及特点 在我国,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广泛应用于现实生活和社会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等学科领域,并不是严格的法律概念,指已满14周岁而未满25周岁的人触犯了刑法而应受到法律规定处罚的行为,包括了已满14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和己满18周岁至未满25周岁的成年人犯罪。 1.1犯罪呈上升趋势。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每年以超过两位数的百分比递增,平均达到12%,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绝对人数占全部刑事犯罪人数的9%~10%左右。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显示,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 1.2犯罪形式以团伙犯罪居多,具有涉黑性质的团伙犯罪呈增加趋势。 团伙犯罪受到青少年的青睐,主要取决于青少年自身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从生理角度而言,青少年年龄小、身体力量较之成年人薄弱,为了保证犯罪过程中的绝对优势,确保犯罪成功,青少年势必聚集在一起,积攒力量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从心理角度而言,青少年的思想不成熟、社会经验不丰富,从心理上惧怕孤独,惧怕不被人重视,加之青少年的情感需要在家庭内难以满足,转而投向青少年团伙,从“哥们义气”这种盲目、愚昧的志趣取向中寻求情感寄托和安慰。 近年来,受社会风气的不良影响,加之青少年自身的模仿性强,带有封建帮会性质和黑社会性质的“帮派”、“教”等违法犯罪团伙呈上升趋势,团伙成员主要是文化素质低下的

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

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 导读: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这句写于110年前的名言寄望中国青少年进取、创新、有所作为,青少年被喻为“祖国的花朵、八九点钟的太阳”,那么如何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则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其中25岁以下青少年网民超过1亿,而青少年网络成瘾数量庞大,网络正在改变着青少年的生活、思维和行为方式,甚至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调查显示,80%的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或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语出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这句写于110年前的名言寄望中国青少年进取、创新、有所作为,它激荡着一代代中国人的心。青少年被喻为“祖国的花朵、八九点钟的太阳”,是国家希望之所在,那么如何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则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如今是网络社会,网络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据有关机构预测,2010年中国的网民数将达4亿,其中25岁以下青少年网民超过1亿,而青少年网络成瘾数量庞大,约为2400万。可以说,网络正在改变着青少年的生活、思维和行为方式,甚至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90%以上均来自网络。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调查显示,80%的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或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侵蚀而犯罪。 为了认真贯彻团中央书记处关于“加强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的指示精神,提高青少年网络素养,增强青少年自身免疫力,积极发挥新媒体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作用,探索共青团组织服务于青少年成长的有效途径,中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共青团北京市委、中国青年报、新浪网共同发起“大家E起来”的青少年网络素养大讲堂活动。 在青少年犯罪屡屡发生的今天,很多误入歧途的青少年让人揪心,他们再也不能享受美好的青春年华,而是背负上了沉重的精神枷锁。因此,如何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已成为一个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本期栏目就从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原因、预防等方面进行探讨。追本溯源才能理清源头,从根源上杜绝青少年犯罪的诱因才能真正预防和杜绝此类悲剧的发生。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在我国呈明显上升趋势,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的稳定。青少年犯罪问题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有效的预防、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当务之急。 1、青少年犯罪现状 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现状相当严峻,引起了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十五”期间青年发展状况和“十一五”期间,青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称,“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增加68%,未来5年进一步增加。报告指出,“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总体数量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增长迅猛,其中全国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罪犯5年间增长12.6%,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长情况更加突出,5年间上涨68%。由于发育年龄提

所谓青少年犯罪是指13—25岁青少年实施的犯罪

同学们好! 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由我和大家一起就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些问题做一些共同的分析与探讨。 第一讲警钟长鸣——警惕潜伏在你身边的犯罪幽灵 一、当前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概况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个国家面临的一个共同的社会问题。所谓青少年犯罪是指13—25岁青少年实施的犯罪。 谈到犯罪,美国是世界上犯罪率较高的国家之一。进入新世纪,美国的严重的刑事犯罪平均每年发案2000多万起,美隔2.6秒钟发生一起严重的犯罪案件;10秒钟一起盗窃案;27秒钟一起暴力案;29秒钟一起偷车案;51秒钟一起人身袭击案;68秒钟一起抢劫案;7分钟一起强奸案;每隔24分钟便发生一起谋杀案。 在中国,进入新世纪以来,平均每年发生刑事案件400万起左右。中国的犯罪率虽然远远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但是青少年犯罪的情况还是令人担忧的。 据统计,青少年犯罪约占整个刑事犯罪的70%,而其中18岁以下的未成年犯罪又占整个青少年犯罪的70%,15—18周岁年龄阶段也就是诸位同学所在的年龄段。是犯罪率最高的人群。所以我要提醒同学们,你不要以为犯罪是很遥远的事情,犯罪的幽灵有可能就潜伏在你的身边。 青少年犯罪的发展趋势也不容乐观。2000年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从2000年到2004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在平均以14.18%的速度逐年上升;2005年到2007年警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其中,18至25岁的青少年人数同比下降4.5%;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同比下降11.4%,这主要是因为中国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等一系列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但是,近年来中国青少年犯罪数量又持续攀升,出现了较大的反弹。(当然反弹的原因很复杂,但两个因素不容忽视:留守儿童大量增加,网络的普及)情况表明,与青少年犯罪现象作斗争任重道远,这不仅需要全社会的努力,也需要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 二、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 1、暴力性。犯罪类别多集中于带有暴力特征的抢劫、强奸、故意伤害,而且作案带有野蛮性和残酷性,部分青少年为了达到犯罪目的,实现犯罪欲望,不仅作案手段残忍,且不计后果,往往造成被害人重伤、致残,甚至死亡。

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预防青少年犯罪

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预防青少年犯罪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预防青少年犯罪 一、概述: 青少年犯罪预防一直是社会最为关注和重视的工作之一,也是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近年以来,我校在上级教育部门的领导下,在各安全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本校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上级部门颁发的各种安全会议精神,坚持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重于泰山”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教育,通过齐抓共管,营造气氛,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切实保障师生安全,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我班在班委会的组织下开展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主题班会做一个全面的总结。 二、活动目标: 1、知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我国颁布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2、情感:结合个人的亲身感受、所见所闻、或利用在课前的探究活动中调查了解到的典型事例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特别是对“我国颁布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有一个深刻的认识,逐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使自己健康地成长起来。 3、技能:掌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 三、活动过程: (一)出示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

1、学生分组讨论:还有哪些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现象?如何才能有效制止这些现象?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板书) (1)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板书) 2、案例分析: 学生分析:和大家一样的学生,为什么会如此? 分析方向:社会的不良影响;自身的抵抗力弱,法律意识淡薄。 现在请同学们谈谈,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与国家的利益有什么关系?(同学发言后,教师归纳。) (2)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重大,需要国家给予特殊关注,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能否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直接关系到革命前辈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大问题。因此,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但是我们通过前面的讨论知道,在当今社会还是存在着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我国现行的法律又不足以充分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所以,制定关于保护青少年的专门法律,就显得尤为重要。 (3)、专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 A、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B、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项原则的意义:就是国家、社会和家庭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防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救济、恢复已经被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 第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人格在法律上指能够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的资格。内容包括人的姓名、人身、荣誉和肖像等。人格尊严受到新生是公民做人的起码权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尤其重要。不尊重人格尊严,就谈不上保护。

青少年犯罪与家庭影响

青少年犯罪与家庭影响 摘要: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青少年犯罪一直居高不下,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青少年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情况复杂,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青少年犯罪是在家庭、学校、社会等客观因素与青少年自身的人格特征、情绪情感、个性等主观因素影响的相互作用下慢慢形成的。其中,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首要场所,直接决定和影响未成年人是否能健康成长。因此,家庭环境不良、家庭教育方法不当及家庭管理不当等负面影响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直接的,重要的客观因素。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家庭;家庭环境;家庭教育;家庭管理;家庭结构;影响 青少年犯罪这一社会问题,情况十分复杂,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青少年身体、心理、性格等方面的主观原因,也有家庭、学校、社会等客观原因。其中,家庭的负面影响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导致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和重要原因。因为,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学校,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家风家教对子女的心理和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家庭是人的思想情操和个性品格形成的摇篮。特别是青少年时期,是人的社会化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其精神和物质的获得,主要仰赖家庭,所以家庭的教育和影响,对青少年的社会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庭的教育和影响,与青少年的犯罪有直接的、重要的影响。 一、不正常的家庭环境的影响 (一)残缺家庭的影响 残缺家庭是指家庭出现夫妻双亡或一方亡故、分居、离婚、再婚、在押等情况,家庭结构破裂趋于小型化,传统家庭的帮助,保护和监督功能正在弱化。这种类型的家庭对青少年造成重大的不良影响,由于过早的失去父亲或母亲的关爱,使他们无法享受正常家庭的温暖和关爱,家庭关爱的缺失造成青少年心灵扭曲,不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长期的内心痛苦,心理的失衡,渐渐的使他们产生心理偏差,变得孤僻、冷漠和封闭、不愿和人交往,当心理无法得到平衡的时候,很容易采取极端的手段去处理问题。我国许多学者的研究表明,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家庭结构残缺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据国内学者钱曼君的调查,70名犯罪的青少年中,父母不全、父母离婚的有13人,占18.5%,父亲或母亲被劳教的有12人,占17%。我国社会学者还在对

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

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 时间:2010-10-31 来源:中国青少年维权中心编辑:孙雪松 【字体:大中小】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语出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这句写于110年前的名言寄望中国青少年进取、创新、有所作为,它激荡着一代代中国人的心。青少年被喻为“祖国的花朵、八九点钟的太阳”,是国家希望之所在,那么如何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则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如今是网络社会,网络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据有关机构预测,2010年中国的网民数将达4亿,其中25岁以下青少年网民超过1亿,而青少年网络成瘾数量庞大,约为2400万。可以说,网络正在改变着青少年的生活、思维和行为方式,甚至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90%以上均来自网络。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调查显示,80%的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或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侵蚀而犯罪。 为了认真贯彻团中央书记处关于“加强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的指示精神,提高青少年网络素养,增强青少年自身免疫力,积极发挥新媒体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作用,探索共青团组织服务于青少年成长的有效途径,中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共青团北京市委、中国青年报、新浪网共同发起“大家E起来”的青少年网络素养大讲堂活动。 在青少年犯罪屡屡发生的今天,很多误入歧途的青少年让人揪心,他们再也不能享受美好的青春年华,而是背负上了沉重的精神枷锁。因此,如何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已成为一个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本期栏目就从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原因、预防等方面进行探讨。追本溯源才能理清源头,从根源上杜绝青少年犯罪的诱因才能真正预防和杜绝此类悲剧的发生。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在我国呈明显上升趋势,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的稳定。青少年犯罪问题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有效的预防、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当务之急。 1、青少年犯罪现状 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现状相当严峻,引起了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十五”期间青年发展状况和“十一五”期间青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称,“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增加68%,未来5年进一步增加。报告指出,“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总体数量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增长迅猛,其中全国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罪犯5年间增长12.6%,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长情况更加突出,5年间上涨68%。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暴力文化影响等原因,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危害社会的行为逐渐增多。“十五”期间,中国青少年人口总量由低谷开始爬升进入一个稳步上升期,而目前中国整体犯罪率,包括青少年犯罪率都处于上升状态,因此未来青少年犯罪总量将进一步增加。 青少年是一个民族的希望,用法律来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用教育来预防青少年犯罪,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宋庆龄先生曾经说过,什么事情都可以等待,但少年儿童的教育不能等待。因此,加强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研究已是刻不容缓。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案例

在与部分未成年犯罪人员接触过程中,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庞、一行行因悔恨流下的泪水,还有那仍未泯灭的对未来的向往,让人一时无法将他们与“罪犯”这个名称联系起来。当问及“导致你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时,“受社会上的坏人引诱”、“不想回家”和“自己不学好”的回答占绝大部分。 这些无论生理还是心理都不够成熟的未成年人是如何一步步迷失自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呢?除了主观表现出的文化程度低、法制意识薄弱及行为缺乏自制力等内因外,家庭和社会对他们的不良影响也是造成他们犯罪的客观外因。家庭教育措施不力。现今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而有些家长对自己的孩子过分地溺爱,使这些孩子从小养成好逸恶劳,一味追求物质享受的坏习惯;随着社会上“大款户”的增多,学生“大款户”也逐渐增多。而恰是这些经商的“大款户”,由于常年外出,常常无暇顾及自己的子女,造成家庭教育的“漏洞”。有些家庭不健全,对子女疏于管教,子女缺少父母的爱,或受继父母的冷落歧视,幼小的心灵受到创伤;有些家庭夫妻感情不和造成子女性格孤僻、偏激,心态不够正常;有些家长因忙于工作或挣钱,无暇顾及子女教育,孩子犯了错误非打即骂,甚至采取极端粗暴的方法;有些家庭对子女过分溺爱纵容,使子女个性畸形发展,行为放荡不羁;有些家长本身就有不良行为,赌博、吸毒或看一些不健康的书刊、影碟,导致子女沾染恶习,走上犯罪道路。 社会上一些文化垃圾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少数经营者公开出售夹杂大量宣扬暴力和色情的书籍、杂志、音像制品,以

及使不少未成年人沉迷的游戏厅、网吧,对抵御能力差、分辨是非能力弱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都造成了严重侵害。 中学生中队伍中的违法现象常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有的拉帮结派,组成团伙,自封首领,公然对抗教师的正常教育;有的瞒着家长逃学,聚众赌博,输赢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乃至上千元;有的公然侮辱女生;有的在社会上偷鸡摸狗;有的对低年级敲诈勒索;有的肆意破坏公共财物;有的结伙外出打群架;有的混迹于社会上不法青年之中,开始“拜师学艺”。几此种种,不一而足。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真实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通过这些案例,希望同学们能够从中汲取教训,知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健康成长。 [案例1]:成都:9名少年偷垮高压电塔一座高压电力输送塔突然拦腰倒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倒塌原因竟是电塔底部被人偷走了68块钢条,而下手的竟是9个未成年的孩子! 某日凌晨,青白江公安局刑侦大队的电话铃声骤然响起:“一座220KV高压电力输送塔倒塌,交通被阻断!”几乎是同时,当地电力部门也接到了报告。这座220KV电塔所在线路是成都输往绵阳输电主线备用线路。正值用电高峰期,该电塔的骤然倒塌,造成备用线路全线断电,青白江、金堂等地的居民生产、生活用电也因此受到影响。电塔倒塌还压坏了电信公司分路器等设备,造成200余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而间接经济损失不可估量。 民警们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最终得到一条线索,发现当地的王平(化名)等人长期在附近实施盗窃。就在电塔倒掉的前几天,

浅析家庭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与防范

浅析家庭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与防范 论文摘要研究表明,青少年犯罪大多与家庭因素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文章对可能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些家庭方面的因素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和探究,认为父母错误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式、父母教育能力的缺乏等都对青少年的犯罪行为产生重大影响,并从家庭的角度就怎样预防青少年犯罪提出了一些对策,这对于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论文关键词青少年违法犯罪家庭因素防范措施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前社会日益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司法实践中,对于青少年的年龄段一般认为是14周岁至25周岁。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不断上升趋势,青少年犯罪占整个犯罪总数的比例也不断上升,且呈现低龄化倾向。青少年犯罪的暴力化、恶性化程度加剧,对社会的危害后果加大,性质日益严重,抢劫、强奸、绑架、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数量上升,被国际社会列为世界三大公害之一。 通过调查分析,青少年犯罪还存在着以下特点: 1.犯罪主体特征明显,大多缺失管教。从家庭背景分析,父母离异或单亲家庭青少年、留守或辍学少年、无人管教或暴力家庭少年在青少年犯罪群体中占有相当的比例,这些青少年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都属于“边缘人群”,他们大多缺失管教,甚至厌学、逃学、混迹街头;从性别比例分析,男性占绝大多数,女性较少,这与男性生理心理特点息息相关;从户籍地分析,外来人口多于本地人口;从学历分析,初中文化以下为主,多数少年犯法律观念淡薄,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在特殊情况下一时冲动而犯罪;从犯罪动机目的看,作案动机相对单纯,有的仅仅为了弄点钱去网吧一玩或因看对方不顺眼,犯罪所得大多用于上网、玩游戏或吃喝玩乐等个人消费上。 2.犯罪类型以侵财型、涉恶型犯罪为主。其中盗窃抢劫犯罪始终高居前位,暴力型犯罪有增无减。有的作案手段凶狠,丝毫不考虑后果。尤其是近年来少年犯弑亲案增多,很多省市出现了青少年残忍杀害祖父母、父母等近亲属的案例,反映出一部分青少年思维偏激,具有严重的心理障碍和人格缺陷。 3.犯罪形式成团伙趋势。青少年犯罪经验较少,犯罪能力相对较弱,因此大多结伙作案,以团伙形式出现。近年来,一部分青少年犯是由于接触网络不良信息而犯罪,网上联络、勾结犯罪成为青少年犯罪的新特点。现实中有的青少年在网络上刚相识甚至就相约见面结伙作案。 二、家庭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青少年犯罪是各种社会负面因子共同作用在青少年身上的综合反映,也是主客观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从主观上讲,主要是青少年文化程度低和法律意识淡薄;从客观上讲,主要是青少年外部的客观环境,比如家庭、学校、社会中的不良环境和负面因素的影响。家庭因素无疑与青少年犯罪有着密切的关系,它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父母错误的教育观念、父母教育能力的缺乏、父母错误的教育方式这几个方面。 (一)父母错误的教育观念 1.父母忽视了孩子的主体地位。父母都对自己的孩子寄予厚望,他们在对孩子的管教问题上有着很强烈的责任感,都希望孩子能获得成功——这对于孩子的成长确实是一件好事;

对当前青少年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_实习报告

少年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家庭的寄托,也是影响当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渐突出,对家庭和谐、学校秩序和社会稳定都产生了消极影响,因此,深入开展青少年犯罪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研究青少年犯罪的防范对策,是当前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一、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分析。从近年来xx 区公、检、法部门受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情况看(对“青少年”的年龄界定,存在许多不同的观点,这里我们将“青少年”的年龄界定为14周岁至25周岁),当前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从犯罪数量看:青少年犯罪数量居高不下,并呈上升趋势。据统计,xx 区检察院公诉部门2003年共受理青少年犯罪案件10xxxx19xxxx,青少年案犯人数占受案总人数的3xxxx,2004年和2005年青少年案犯的人数则分别上升到28xxxx和356 人,占受案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上升到3xxxx和4xxxx。 2、从犯罪主体看:一是犯罪主体低龄化趋势明显。其中18岁以下犯罪的27xxxx,占全部青少年人犯数量的3xxxx。二是青少年犯罪者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大部分为中低文化程度。2003年以来受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小学文化的70 人,初中文化的560 人,初中(含初中中专)以下文盲、半文盲比例占7xxxx以上。青少年人犯中,农民占6xxxx、无业人员占30.xxxx。 3、从犯罪动机和目的看,具有较强的单一性。多数青少年犯罪的动机是出于猎奇好胜,简单模仿;其目的往往是贪图一时享乐或好玩。他们有的是简单模仿电影电视中的某个镜头或情节,有的是模仿小说或社会上发生的一些作案的犯罪伎俩,有的是同学或朋友间为显示自我而争强好胜犯罪。 4、从犯罪手段看,日趋成人化、智能化,有预谋的共同犯罪增多。在受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有预谋的共同犯罪占到了8xxxx以上。从结伙类型来看,社会青年易与有前科的人结伙,在校生易与辍学生结伙,如21岁的社会青年杜某某和18岁的常某某纠集同伙十余人,多次拦路抢劫过往大货车,并控制xx地区猪皮等销售市场,进行强迫交易,在一次抢劫中将货主刘某某当场捅死,其同伙中有三名就是在校学生。 5、从犯罪类型看,盗窃、抢劫、抢夺、敲诈勒索等侵财型犯罪占比重较大,并向多样化方向发展。从调查情况看,2003年以来xx区检察院受理的青少年犯罪中,盗窃、抢劫、抢夺、敲诈勒索等侵财型犯罪24xxxx52xxxx,分别占受案总数的2xxxx和21.xxxx。同时,绑架、投毒、妨害公务、非法拘禁、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特别是与网络有关的犯罪如利用网络进行强奸、诈骗等也时有发生。 6、从犯罪性质看,严重刑事犯罪所占比重呈上升趋势。近年来青少年犯罪中,抢劫、抢夺、强奸、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增多,侵财型犯罪的数额也呈上升趋势。从法院判决情况看,判处实刑的青少年犯罪案件近年来有较大幅度增长,2003年以来判处实刑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占到了案件总数的13.xxxx,并呈现一定上升趋势。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根据调查情况,分析认为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主观方面的原因。 1、心理发育不成熟、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多数青少年由于年龄、心理发育等方面的原因,普遍具有好奇、利己、攀比、逆反、模仿和喜欢寻求刺激等心理倾向,如果得不到正确引导或受到外界不良影响,极易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动因。许多青少年认识问题的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差,看问题简单、片面,待人处事往往感情用事,很少经过深思熟虑,而其生理发育日趋成熟,往往精力旺盛,血气方刚,常常不计后果。 2、法律观念淡薄,法律知识匮乏。许多青少年由于知识水平等方面的限制,法律知识相当匮乏,他们往往受一些影视作品、电脑游戏、书刊杂志等不健康内容的影响,对行为后果不加考虑或缺乏正确认识。 3、缺乏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调查,5xxxx以上的犯罪青少年存在“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观念,好逸恶劳,贪图安逸享受,在生活上讲究享受,追求高消费,讲排场,摆阔气,个人利益高于一切,私欲极度膨胀,争强好胜,固执偏激,一旦自己的欲望得不到满足或受到外界因素刺激,常常铤而走险。 4、心理不健康。有些青少年性格内向、孤僻,加上来自学校、家长、社会等方面的压力大,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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