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报废管理办法

产品报废管理办法
产品报废管理办法

质量管理体系操作文件

编号:FX.05.505/02 版本号/修改次:D/0 页次:第 1 页共4页实施日期:2004.3.15

产品报废管理办法

编制/日期:谭小亮2004.3.1

审核/日期:湛先好2004.3.2

批准/日期:李立忠2004.3.6

文件版本号文件更改单编号提出部门修改人备注

 

1、目的 

1.1为控制产品的报废活动,加强对报废品的处置管理和产品成本的控制。 

 

2、范围 

2.1适用于质量保证部下达产品项目批准决定,投入批量生产(包括批量引导)阶段,产品生产以及技术更改过程中产生的自制件、外协件、外购件报废的处置管理。 

2.2适用于销售公司在奇瑞公司内部产品报废的管理;不适用于销售公司售后退回的索赔件。 2.3适用于报废品的产生、判定、定置到清理出生产现场,直到回收、销毁的全过程。 

 

3、术语 

3.1报废品:无法通过返工、返修恢复其预期功效,且不能作为让步处理继续使用的不合格品。 3.2报废:对报废品进行申报、评审判定、处置、处理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4、职责 

4.1质量保证部归口管理不合格品的报废,制定工废、料废判定标准及产品报废破坏标准; 4.2材料实验人员负责对涂装车间槽液、胶、油漆的报废品及其责任单位进行最终判定; 

4.3质量保证部回收鉴定人员负责对除槽液、胶、油漆以外的其它报废品及其责任单位进行最终判定; 

4.4报废品所在单位负责报废品的标识、集中存放、保管、记录、定期申报,并对产生报废的责任单位进行初步判定; 

4.5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各种零部件返工工时的计算;负责编制由于产品工废而需增加的物料补充计划; 

4.6物流部门负责编制由于产品料废而需增加的物料补充计划;负责各类已判报废品的转运和管理; 

4.7采购部参与外协件、外购件料废的判定,并负责料废品向供应商的索赔工作; 

4.8废品场负责全部工废品及供应商不愿退回的料废品的接收和处理; 

4.9财务部负责废品损失及向供应商索赔的核算和资金回笼工作。 

 

5、工作流程 

5.1报废品的预判定:发现不合格品的各单位负责人根据不合格品的状态对其进行预判定,并及时通知最终判定人员对其进行最终判定(一般在发现不合格品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判定工作)。通常对不合格产品采取的处理方式有:a)拒收;b)返工;c)返修;d)让步;e)报废。5.2报废品的判定及记录: 

5.2.1料废品由发现单位填写《料废通知单》报材料实验人员或回收鉴定人员对其进行最终判定,《料废通知单》上应注明料废品的生产厂家、数量、损失工时及损失费用,如果产生连带件损失,应将连带件的数量、损失工时及损失费用加上;最终判定后由发现单位将所有报废品运送至回收指定位置。《料废通知单》共五联,第一联质量保证部留存、第二联财务部留存、第三联物流部门留存、第四联采购部留存、第五联交供应商留存。 

注:发现单位必须将料废品及连带报废品拆解成最小的供货状态。 

5.2.2工废品由发现单位填写《工废通知单》,交由责任单位主管以上领导或其授权人签字认可后(如果责任单位不认可,由材料实验人员或回收鉴定人员对责任单位进行最终确认),报材料实验人员或回收鉴定人员对其进行最终判定,《工废通知单》上应注明造成工废的责任单位、工废

品数量、损失工时、损失费用;最终判定后由发现单位将所有报废品运送至回收指定位置。《工废通知单》共五联,第一联质量保证部留存、第二联责任单位留存、第三联财务部留存、第四联生产管理部留存、第五联物流部门留存。 

注:批量生产后由于设计更改导致的产品报废算工废,由汽车工程研究院承担损失。 5.3已判报废品的处置

5.3.1回收鉴定人员将所有的已判料废品做出特殊的标识(能防止被再利用)后,由物流部门每天将其运送到物流库房统一管理,并及时地将料废品及其连带报废件退回供应商。 

5.3.2凡是已判定工废的产品,经质量保证部或专业厂认定仍有利用价值的,由质量保证部回收鉴定人员按照《回收鉴定管理办法》组织回收利用。 

5.3.3凡是已判定工废的产品,经质量保证部或专业厂认定无利用价值的,由物流部门每天将其运送到物流库房统一管理,并及时地将工废品送至废品处理场。 

5.3.4如果供应商不愿退回料废品,该料废品等同于工废品处理。 

 

6、报废品造成的损失计算及处理 

6.1.1生产管理部计划协调科对由于自制件报废产生的缺额,在编制月生产计划时考虑增加物料需求计划。 

6.1.2物流部门负责对外协件料废品的汇总统计,对因产品报废产生的缺额,编制物料需求补充计划。 

6.1.3生产管理部每月对各类工废品进行统计分析,将分析报表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每月(或每生产批次)对废品损失统计核算,对各责任单位生产成本进行核算和考核,公布废品损失金额,并将核算结果报送质量保证部。 

6.1.4凡是由料废造成产品报废的,由采购部对其进行统计、核算,经财务部审核后,向供应商进行索赔。供应商承担相应的工时费用和牵连报废费用,外加料废品价值10%的管理费用。如果采购部不能向供应商索赔,由财务部将所有损失划归采购部。 

6.1.4如果各责任单位(包括供应商)对质量保证部的判定持有异议,可以在三个工作日(供应商在接到《料废通知单》的当日)内向质量保证部提出申诉,质量保证部负责成立由各部门参加的小组对其进行评审,如果责任单位胜诉,将拆回原判,并通知财务部将责任单位的损失补回;如果责任单位败诉,则维持原判。

备注:外协件自入库后,如再发现不合格全部视为料废或工废。 

 

7、相关文件 CX.05.505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FX.05.505/01 《产品让步管理办法》 

FX.05.505/03 《不合格外协件处置办法》 

FX.05.505/05 《回收中心管理办法》 

 

8、记录 BG.05.505-02 《料废通知单》、 

BG.05.505-05 《工废通知单》 

 

 

 

 

产品报废管理办法

质量管理体系操作文件 编号:FX.05.505/02 版本号/修改次:D/0 页次:第 1 页共4页实施日期:2004.3.15 产品报废管理办法 编制/日期:谭小亮2004.3.1 审核/日期:湛先好2004.3.2 批准/日期:李立忠2004.3.6 文件版本号文件更改单编号提出部门修改人备注

1、目的  1.1为控制产品的报废活动,加强对报废品的处置管理和产品成本的控制。    2、范围  2.1适用于质量保证部下达产品项目批准决定,投入批量生产(包括批量引导)阶段,产品生产以及技术更改过程中产生的自制件、外协件、外购件报废的处置管理。  2.2适用于销售公司在奇瑞公司内部产品报废的管理;不适用于销售公司售后退回的索赔件。 2.3适用于报废品的产生、判定、定置到清理出生产现场,直到回收、销毁的全过程。    3、术语  3.1报废品:无法通过返工、返修恢复其预期功效,且不能作为让步处理继续使用的不合格品。 3.2报废:对报废品进行申报、评审判定、处置、处理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4、职责  4.1质量保证部归口管理不合格品的报废,制定工废、料废判定标准及产品报废破坏标准; 4.2材料实验人员负责对涂装车间槽液、胶、油漆的报废品及其责任单位进行最终判定;  4.3质量保证部回收鉴定人员负责对除槽液、胶、油漆以外的其它报废品及其责任单位进行最终判定;  4.4报废品所在单位负责报废品的标识、集中存放、保管、记录、定期申报,并对产生报废的责任单位进行初步判定;  4.5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各种零部件返工工时的计算;负责编制由于产品工废而需增加的物料补充计划;  4.6物流部门负责编制由于产品料废而需增加的物料补充计划;负责各类已判报废品的转运和管理;  4.7采购部参与外协件、外购件料废的判定,并负责料废品向供应商的索赔工作;  4.8废品场负责全部工废品及供应商不愿退回的料废品的接收和处理;  4.9财务部负责废品损失及向供应商索赔的核算和资金回笼工作。    5、工作流程  5.1报废品的预判定:发现不合格品的各单位负责人根据不合格品的状态对其进行预判定,并及时通知最终判定人员对其进行最终判定(一般在发现不合格品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判定工作)。通常对不合格产品采取的处理方式有:a)拒收;b)返工;c)返修;d)让步;e)报废。5.2报废品的判定及记录:  5.2.1料废品由发现单位填写《料废通知单》报材料实验人员或回收鉴定人员对其进行最终判定,《料废通知单》上应注明料废品的生产厂家、数量、损失工时及损失费用,如果产生连带件损失,应将连带件的数量、损失工时及损失费用加上;最终判定后由发现单位将所有报废品运送至回收指定位置。《料废通知单》共五联,第一联质量保证部留存、第二联财务部留存、第三联物流部门留存、第四联采购部留存、第五联交供应商留存。  注:发现单位必须将料废品及连带报废品拆解成最小的供货状态。  5.2.2工废品由发现单位填写《工废通知单》,交由责任单位主管以上领导或其授权人签字认可后(如果责任单位不认可,由材料实验人员或回收鉴定人员对责任单位进行最终确认),报材料实验人员或回收鉴定人员对其进行最终判定,《工废通知单》上应注明造成工废的责任单位、工废

计算机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计算机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一. 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计算机设备的报废申请、审批管理。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计算机设备报废的管理工作。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但鼓励执行本制度的各部门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能源部电力工业计算机系统管理办法 电力工业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 北京国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起草) 北京国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信息系统项目开发规范(起草)四.报废管理 4.1 提出报废的计算机设备应具有的条件 4.1.1折旧期已过,帐面已提足折旧费的计算机设备,其主要部件损 坏或一次性修复费用超过目前市场同类同档次计算机设备价格的30%。 4.1.2因过频使用、自然磨损,造成计算机设备、部件同步老化,发 生硬件故障频繁,无法继续使用。 4.1.3 因雷击、火烧、爆炸、水浸、腐蚀、摔压等事故造成计算机设

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一次性修复费用超过目前市场同类同档次计算机 设备价格的50%; 4.1.4 因技术进步,原有设备明显落后,功能过低,不能满足业务需求,不宜或无法使用。 4.2 计算机设备报废审批流程 4.2.1 需要报废计算机设备由设备保管人提出申请,提交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批。 4.2.2 综管部计算机专业负责对所申请报废的设备进行技术鉴定。 1)对申请报废的计算机设备的有关帐、卡与实物进行逐台逐件核实,做到帐、卡、物相符。 2)对申请报废的计算机设备进行运行测试和故障损坏情况分析,确认可否进行修复、改装,估算修复或改装费用。 3)对折旧期未满、因人为事故造成严重损坏,或功能过低、技术落后的计算机设备做出认真分析。 4)对存有程序、数据或资料的计算机设备的存储介质进行清除,防止失密。 4.2.3 财务部按照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报废计算机设备的残值。 4.2.4 资产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主管审批。 4.2.5 生产技术部门(生产技术部)主管审批。 4.2.6 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2.7 公司总经理审批。 4.2.8 申请报废计算机设备办理退库手续。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沙洲电力综合管理部。

报废管理制度

物料报废管理制度封面版本号: A 修改号: 0页次: 1/1 物料报废管理制度 编制: 会签: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青岛通宝控制器有限公司

物料报废管理制度版本号: A 修改号: 0 页次: 1/2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物资报废的管理,防止公司资产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报废物料 3、职责 3.1申请报废的部门:负责填写《废品通知单》 3.2质量部:负责对报废的产品及物料进行判定 3.3企管部:负责对报废的产品及物料进行审核 4、程序 4.1报废品类型 4.1.1不良来料报废 4.1.2客户退回成品造成的报废 4.1.3车间内生产原因造成不可回收的废铜、废件、改型、拆零等造成的报废4.1.4因呆滞太久或特定订单的余料,后续无法继续使用或退货的 4.1.5质量及设备部在试样、试机时产生的报废 4.2报废管理 4.2.1不良来料报废 4.2.1.1已入仓的物料经质量部检测后判定为不合格品,并已填写《退货单》但经采购部与供应商沟通后供应商同意报废的,由零件仓库填写《废品通知单》进行报废。 4.2.1.2来料检验时,质量部作出的破坏性试验零件,由仓库按照正常入库办理,入库后由零件仓填写《废品通知单》进行报废。 4.2.2客户退货造成的报废 4.2.2.1客户处退回产品,成品仓接收后需填写《库存品定期确认申请处理表》经质量部确认产品已无可修复价值,确认后转由成品仓报废。 4.2.2.2成品仓接确认后的《库存品定期确认申请处理表》重新填写《废品通知单》进行报废 4.2.2.3成品报废需对产品进行拆零处理,确保产品组件无可回收利用价值,由返工组填写《废品通知单》进行报废。 4.2.3车间生产报废 4.2.3.1生产车间正常生产时所产生的废铜、废件,在确认已无可回收价值后由车间班长直接填写《废品通知单》 4.2.3.2生产车间正常生产时产生的组件报废需由填写《废品通知单》后由质量部确认组件已无回收利用价值方可进行报废,组件有可回收价值的需把组件拆分后进行报废。 4.2.3.3生产车间改型、拆零的产品由质量部下发《技术问题处理单》,需报废零部件按照质量部下发的《技术问题处理单》进行报废。 4.2.3.4质量部、设备部因试样、试机等所造成的报废由各班组班长填写《废品通知单》进行报废。 4.2.4呆滞品报废

产品报废处理流程

产品(物料)报废管理办法 一、报废品的定位 1.0 报废品:产品出现不合格,无法修复或修复后无法达到品质要求或不能继续使用投入生产的物品。 1.1 经销售、品管改版定性为不在投入生产的物品。 1.2 长期库存、锈蚀、磕伤且无法修复的物品。 1.3 因车间、库存其他原因造成的物品。 二、目的 为降低仓储成本、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保证报废物料程序畅通、控制产品不良、加强车间对不良产品的认识、杜绝批量质量事故的发生、及时对不良产品的报废做到规范、合理、快捷,特制定本办法。 三、适用范围 凡本车间物料/产品报废(含半成品和成品、退货产品、包装物料)均按此办法作业。(适应车间小型易耗品的报废处理) 3.0 实施细则 3.1 申请报废的部门:车间各小班组负责组织对本部报废产品物料的清理及负责报废品的原因分析、填写《产品报废申请单》,并将《产品报废申请单》原件转交相关岗位审核单据;如报废物料是组件,则由车间将可用配件拆解后,方可报废。可用件退还仓库,作为采购物料冲销物料成本。 3.2 质检部门:负责对报废产品及物料的品质鉴定。如产品物料与《产品报废申请单》所示内容不符或认为报废不合理,则将单据退回申请部门,要求其重新清理或重写单据。 3.3 实施部门:实施部门依据有效《产品报废申请单》核准的“处理方法”将产品/物料送到相关的执行地点进行报废处理。

3.4财务部门、行政部门接获有效的《产品报废申请单》后,即安排人员对产品物料进行产品物料与单据的核对,共同实施并在单据上签字。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由签单,单位共同协助完成报废产品的报废处理。 附一:1、不良的外购产品、物料放于指定区域,由仓库统计数据后,报采购部门,再有采购部门通过供应商联络办理退化。(如有相关指令报废的则即时处理)。 2、由客户退回的产品由售后出具申请单,走报废流程。 附二:报废审批表1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厂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切实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按此规定作业。 3、设备设施报废标准 3.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者。 3.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必须拆毁的设备。 3.3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满足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的设备。 3.4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的设备。 3.5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耗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3.6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4.报废处理 4.1申请报废:凡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设备设施由各车间向设备科提出报废申请,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检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评表》,交由设备部审批。 4.2初步鉴定:由机修组负责对报废设备、设施做鉴定,确定是否具有其他价值。

4.3由申请报废部门的经办人组织制定报废方案,将方案上交至生产部审核。由公司经理、公司采购部、设备部提出作价意见,经副总审批同意后执行。处 理金额较大时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4.4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4.5报废的设备,各单位因技改、维修需要可以拆卸使用,必须根据残值,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残值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按照低值易耗进行处理。 4.6报废的设备设施由生产副总依据制定的报废方案处理,报废处理的设 备所收款项交财务,作为设备固定资产清理收入。 4.7已报废的设备作出标识不得重新用于施工生产。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1 内容与范围为做好固定资产的报废及报废资产的后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 制度。1.1 有限公司所属的固定资产。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x1.2 本制度规 定了固定资产报废的申请、鉴定、报批、销账等流程。1.3报废资产涵盖范围2 类设备)。2.1设备类:生产设备(含特种设备)、办公设备(含IT 2.2不动产类:厂房、建(构)筑物、围墙等。 2.3其他类:软件系统等,也按照固定资 产报废流程执行。 3 固定资产申请报废需满足的条件设备类:3.1设备在生 产或使用中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主要使用性能丧失,不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3.1.1 且无修理价值,可申请报废处理。国家明文规定强制淘汰的性能落后、 高风险、高能耗、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设备。3.1.2 产品或工艺变化后无法再 利用的闲置设备。3.1.3 不动产类:3.2产品规划、设计变化,现有房产、建筑 物不能匹配,需要拆除重新建设,可申请报废3.2.1 处理。 3.2.2达到规定使 用年限,可申请报废处理。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坍塌、松垮等 重大安全隐患,需要拆除重新建3.2.3 设,可申请报废处理。其他类:视具体 情况而定3.3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程序及相关部门职责4 类设备)IT4.1设备类:生产设备(含特种设备)、办公设备(含由使用单位 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送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4.1.1/ 18 4.1.2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申请报废设备进行现场鉴定,经参加鉴定人员签署意见(特种设备必须有安全环科签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

准后,交归口管理部门,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按要求行文请示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2不动产类:厂房、建筑物、围墙 4.2.1由产权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送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4.2.2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申请报废不动产进行现场鉴定,经参加鉴定人员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交归口管理部门,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按要求行文请示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4.3其他类:软件系统等 4.3.1由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分管领导批准后,报送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4.3.2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中资产类别,组织相关部门评审、会签后,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并按要求行文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4固定资产报废归口主审部门: 4.4.1非标生产线、烘箱、空压机、锅炉等大型生产设备和工艺变更后无法利用的闲置设备,归口报废主审部门由工艺技术部负责。 4.4.2软件系统、 IT等办公类设备的归口报废主审部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4.4.3计量检测设备、定扭工具、风动工具、电动工具类设备的归口报废主审由质量部负责。 4.4.4不动产类(含厂房、建筑物、围墙)归口报废主审部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4.4.5以上四类以外设备的归口报废主审由生产制造部负责。 4.5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将上报的报废资产批文及报废资产清单、核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转交公司财务部、使用部门,并存档保存。财务部、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和《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做销账处理,使用部门依据《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部分台账销账处理,同时将报废的固定资产纳入报废资产台账管理。 4.6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申报的报废资产批文、《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综合管理部档案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或存放报废资产的档案材料。 4.7各相关部门应本着对企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把关,做好固定资产报废前的认定和审核工作,资产管理部门将不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对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跟踪抽查,对不负责任申报和审核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和考核处理。 5 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回收 2 / 8 5.1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回收。报废固定资产实行对外有偿转让,并依照公司固定资产转移、调拨、处置管理规定执行。 5.2自申请固定资产纳入报废资产台账管理时起,原则上应处于封存状态,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保管,未经归口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启用。如需再利用,请参照6“固定资产报废再利用申报程序”执行。 5.3对于报废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给国家 核准的有资质的物资回收部门,进行残值回收,并报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备案,核销特种设备检测台账,相关部门负责协助监督设备现场的实物分解工作。 6 固定资产报废再利用申报程序 6.1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再使用,使用单位如果确实需要再利用

产品报废处理流程

产品(物料)报废管理规定 1.0 目的 为有效的利用仓库空间。降低仓储成本、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及时对不良产品的报废做到规范、合理、快捷,特制定本规定。 2.0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物料/产品报废(含半成品和成品、退货产品、包装物料)均按此规定作业。 3.0 各岗职责 3.1 申请报废的部门:负责组织对报废产品物料的清理及鉴定、填写《产品报废申请单》并跟踪领导审批签字、形成有效单据后转到仓储部门。仓库根据有效的《产品报废申请单》内容,负责对报废产品物料的执行处理,并录入报废内容后将有效《产品报废申请单》原件转交给财务部相关岗位审核单据; 3.2 质保部门:负责对报废产品及物料的品质鉴定。 4.1 报废品类型 4.1.1 不良品库形成的各类型需报废产品;(超出三个月客户返回产品)由物质部、质保部协助负责组织实施 4.1.1.1 包装物料;因市场原因需更换内容、外形、颜色等原因形成的报废;由销售部为主和物质部协助负责组织实施 4.1.2 因存仓时间太久或因颜色不配套等原因而导致的产品物料报废,货仓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由生产部门为主物资部、 页脚内容

质保部门协助负责组织实施 4.1.5 责任部主管接到通知后需在48小时内对不良产品进行确认 4.2 报废品控制 4.2.1 仓储部接获有效的《产品报废申请单》后,即安排人员对产品物料进行产品物料与单据的核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4.2.2 如产品物料与《产品报废申请单》所示内容不符或认为报废不合理,则将单据退回申请单位,要求其重新清理或重写单据。 4.2.3 申请报废的部门依有效《产品报废申请单》核准的“处理方法”将产品/物料送到相关的执行地点进行报废处理。 4.2.5 报废产品残值处理;应由申请报废部门经办一人、库管一人共同实施并在单据上签字、所有现金收入由主导经办人24小时内上交财务部 5.0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报废审批样表 产品物料报废审批表 页脚内容

车辆报废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中,不需要打 印,能找到就行。 车辆报废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为运输生产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及时的运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汽车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要求,为了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营运载客汽车。 三、实施主体 安全技术部是公司运输车辆管理部门。 四、车辆报废年限和里程 1.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营运客车使用年限定为: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2.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2)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3)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4)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3. 车辆提前报废条件 车辆未达到强制报废年限,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提前报废: (1)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2)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四、加强临近报废车辆的技术监管 对引导报废车辆(或8年以上),公司建立临近报废车辆管理档案,实行集中管理。对上述车辆加强日常检查、隐患检查频率。凡出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使用。 五、到期客车报废程序 1、车辆到报废期,车队必须提前一个月准备,建立报废车辆档案。 2.必须按国家规定将报废车辆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3.车辆报废相关资料至少保存2年。 七、附则 本制度由常州国宇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制定,解释权属于常州国宇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制度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拉蒂默

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十二、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拆除、报废的管理。 3 工作程序 3.1需要拆除的设备包括: 3.1.1报废设备指设备经长期运行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的设备。设备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报废: a、设备主要结构严重损坏而无法恢复性能的; b、设备性能无法满足生产工艺需求,而大修或改造的费用超出原值的50%不经济的; c、国家强令淘汰的高耗能设备; d、由于生产工艺的提高,不能满足现生产工艺的不需用并且无处可利用的设备。 3.1.2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3.1.3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1.4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设备设施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申请拆除报废。 3.2.2由企管部按公司《设备报废流程》对各使用单位提出的报废申请进行报废处理。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3.2.4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交企管部核实,报主管经理审批。 3.2.5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公司设备采购(验收)流程执行。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经企管部审核后报主管经理审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企管部进行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评

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企管部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 3.3.4拆除作业时,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并报公司保卫处、管理部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3.3.5拆除作业时,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3.3.6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7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企管部批准确认可行性,方可进行作业。 3.3.8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9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设备的更新与改造、闲置、调拨、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3.4设施设备闲置、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3.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 3.4.2.1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 3.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帐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4 相关文件 变更管理制度 设备报废流程 5 记录 设备台账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规章制度.doc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固定资产、工位器具、管理用具、产品、材料、工具等资产实物,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等的管理。 3管理程序 3.1废旧物资实物统一归口于生产部集中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 3.2废旧物资实物的入帐登记。 3.2.1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 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废旧物资实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3.2.1.1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写“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一式三份。 3.2.1.2经鉴定部门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2.1.3把签批“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1.4把已签收的“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交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各一份。 3.2.1.5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做帐务处理,生产部根据“报废 帐务处理物资清单”登记废旧物资实物台帐。 3.2.2加工发生的废品材料 3.2.2.1由车间把质检部开的“废品通知单”替代“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

收。 3.2.2.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3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 3.2.3.1由车间根据实物情况填退料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3.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4钢屑、铁屑等废料直接归生产部管理。 3.3废旧物资的处理 3.3.1生产部应及时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合理利用使其尽快变现。 3.3.2废旧物资清理 3.3.2.1废旧物资的清理,统一由生产部根据清理方式(销售.回收利用等)填写“清理物资清单”一式二份。 3.3.2.2清单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清理单价、金额、部门负责人签字。 3.3.2.3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3.2.4把审批后的清单反财务部一份,做实物清理,同时减实物台帐。 3.3.2.5废旧物资销售,必须经财务部收款后开出门证,方可出公司。 4考核 4.1废旧物资管理不善,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责任人。 4.2未经财务部开出门证,废旧物资出公司的,按门卫管理制度考核责任人。

废旧设备处理管理办法

关于下发《废旧设备报废处理规范》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了提高公司生产施工的装备水平,淘汰技术上及经济上不宜继续使用的设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进一步做好设备报废处理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废旧设备报废程序。 一、设备报废的原则 1、设备报废工作是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相关部门及有关同志都必须从全局出发,实事求是,严肃谨慎地把这项工作做好。力争做到该报废的坚决报废,不该报废的不予报废,不扩大报废范围,经公司已审批通过的设备应及时处理,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拖延。 2、在报废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禁弄虚作假,粗枝大叶,对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造成事故而导致报废的设备,使用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经处理后,方可批准报废。 3、设备的报废是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必须按审批手续及权限及时办理注册、消帐等业务,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各使用单位必须按审批层次申报。 二、设备申请报废的范围及条件 1、丧失使用功能,经研究确无修复价值的。 2、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或修理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设备老化,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已被淘汰者,并不能改装重新利用,或者继续使用能引起严重后果的。 4、质量低劣,不符合技术标准,且在实际使用中不能满足最低性能指标的。 5、因事故或其它原因,使设备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三、报废申请 由设备使用单位设备科组织操作人员、技术员对设备进行技术、资产评估,认真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见附表一),并经项目领导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设备物资部。 四、鉴定及审批

产品报废管理制度

产品报废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控制产品批量报废,提高个人质量意识,减少公司损失,加强自我监督能力,提高个人责任心,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物料/产品报废(含半成品和成品、退货产品)均按此规定作业。 第三条、职责 3.1申请报废的部门:负责对报废产品物料的清理及《报废单》的填写,负责对报废产品物料的执行处理; 3.2品管部门:负责对报废产品及物料的品质鉴定; 3.3技术部:负责对报废产品及物料进行技术鉴定; 3.4 财务部:核算报废产品的生产成本,即损失金额。 第四条、作业内容 4.1报废产品类型 4.1.1因客户工程更改或工艺改进原因,而使原有产品物料报废的,由销售部发出更改及产品物料报废通知交仓库、质量仓储部,仓库接获报废通知之后,先开具《报废单》,由质量仓储部、销售部、财务部、总经理签核,然后将所需报废的物料清理放置于报废区。 4.1.2生产(质检)过程中检验出的不良品或生产中制造的不良,生产部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按“来料不良”和“生产不良”区分,统一放置于规定的区域,然后填写《报废单》交部门主管签核,如在正常损耗内的由生产部自行安排报废,超出损耗数报废的必须由生产部上报,经质量部、损耗、技术部、总经理签核,

方能执行报废。 4.1.3 由质量部的质检员检验出来的不良产品/物料(含退货产品)报废,质量部每天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填写《报废单》,并通知责任部门主管确认,经确认后,由质量部主管、技术主管、总经理核准,方能执行报废。 4.1.4 责任部主管接到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对不良产品进行确认,如超时未作确认的,不良产品将直接执行报废,损失直接扣罚责任部门。 4.2 报废品控制 4.2.1 质量部接到《报废单》后,即安排人员对产品物料进行品质鉴定,物料与单据的核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4.2.2 如产品物料与《报废单》所示内容不符或认为报废不合理则将单据退回申请单位,要求其重新清理或重写单据。 4.2.3 如质量部确认无误,则签核单据并送相关部门签核,经批准后在相应的产品上挂上报废标示卡。 4.2.4 申请报废的部门依据《报废单》核准的“处理方法”将产品/物料送到相关的执行地点进行报废。 4.2.5 外购产品物料放于“退货区”,由仓库统计数据报采购部通过供应商联络办理退货(如有相关指令及时报废的则及时处理)。 第五条、处罚标准: 5.1 本规定中4.1.1报废类型,若由于销售部疏于沟通,未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生产部门传达客户变更要求的信息而造成批量报废,由财务部核算报废产品的总共损失金额,由相应的销售业务员承担该批产品总成本的30%损失。 5.2 财务部核算报废产品的总共损失金额,本规定中4.1.2及4.1.3两种情

产品物料报废管理规定

产品物料报废管理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1.目的 有效的利用仓库、生产现场空间。降低仓储成本、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及时对不良产品的报废做到规范、合理、快捷。便于及时发现纠正管理中不合理现象。 2.范围 凡本公司物料/产品报废(含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客退品、包材)均按此规定作业。3.职责 申请报废的部门:负责组织对报废产品物料的清理及鉴定、填写《产品报废申请单》并跟进领导审批签字、形成有效单据后转到仓库。仓库根据有效的《产品报废申请单》内容,负责对报废产品物料的执行处理,然后将有效《产品报废申请单》原件转交给财务部相关岗位审核单据; 品质部门:负责对报废产品及物料的品质鉴定。 研发工程部门:负责对报废产品及物料进行判定是否还有利用价值。 4.工作程序 报废品类型 4.1.1 不良品库形成的需报废产品,由品质部为主采购部、工程部协助负责组织实施。 包材;因市场原因需更换内容、外形、颜色等原因形成的报废;由营销部为主和采购部协助负责组织实施。 因存仓时间太久或因不配套等原因而导致的产品物料报废,货仓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由仓库为主采购部、品质部、研发部协助负责组织实施。 责任部门主管接到通知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对不良产品进行确认。 报废品控制 4.2.1仓库接获有效的《产品报废申请单》后,安排人员进行产品物料与单据的核对,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4.2.2 如产品物料与《产品报废申请单》所示内容不符或认为报废不合理,则将单据退回申请单位,要求其重新清理或重写单据。 4.2.3 申请报废的部门依有效《产品报废申请单》核准的“处理方法”将产品/物料送到相关的执行地点进行报废处理。

水库降等及报废管理办法

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国水利部令 第18 号 《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3年1月2日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恕诚 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安全管理,规水库降低等别(以下简称降等)与报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库容在10万立米以上(含10万立米)的已建水库。 第三条降等是指因水库规模减小或者功能萎缩,将原设计等别降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等别运行管理,以保证工程安全和发挥相应效益的措施。 报废是指对病险重且除险加固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的水库以及功能基本丧失的水库所采取的处置措施。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水库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所管辖水库的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管辖水库的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实施。 前款规定的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统称为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组织实施责任单位。 第五条水库降等与报废,必须经过论证、审批等程序后实施。 第六条报废的国有水库资产的处理,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库,应当予以降等: (一) 因规划、设计、施工等原因,实际工程规模达不到《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 —2000)规定的原设计等别标准,扩建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的; (二) 因淤积重,现有库容 低于《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 —2000)规定的原设计等别标准,恢复库容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的; (三) 原设计效益大部分已被其他水利工程代替,且无进一步开发利用价值或者水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能满足库功能萎缩已达不到原设计等别规定的;

设备报废及报废设备处置办法

附件六 机械设备报废及处置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的无形流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报废工作属设备基础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纳入年终设备管理工作考评范畴。 第一章设备报废标准 第三条凡是运输设备使用10年,施工机械使用14年,无继续使用价值,并且提足折旧,可以申请报废。设备报废后不准继续使用。 第四条对于未达到使用年限,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申请报废。 (一)经有资质部门检测,大修后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 (三)大修后虽可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 (五)因灾害、事故、生产任务变更、本单位不适用其它单位也不需要,及其它原因应当淘汰的设备。 第五条凡属报废设备,未提足折旧的,应一次性提清。 第六条 A 类、B类设备要有完备的技术档案,无档案或档案主要内容不全,不予报废,无实物的设备不予报废。 第二章设备报废程序 第七条设备报废工作一般在每年十月进行。 第八条设备使用单位在每年九月份对拟报废设备进行技术普查,初步确定报废对象。 第九条初步确定报废设备对象后,在九月底前报本单位机械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见附表一)和“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见附表二),上报总公司资产部。 第十条总公司资产部、财务部门和基层有经验的人员组成三结合鉴定小组,现场对拟报废设备进行鉴定,填写鉴定意见。提交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 第十一条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报废的设备,由总公司资产部形成“总公司年度设备报废申请”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报废后,凭总公司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设备方可报废消帐。 第三章报废设备的处置 第十四条报废设备除尚可利用的部件外,一律交国营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第十五条设备的报废处置,由总公司资产部归口承办,基层单位无权私自处置批准报废

车辆报废管理制度

车辆报废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这个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中,不需要打印,能 找到就行。 车辆报废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为运输生产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及时的运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汽车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要求,为了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营运载客汽车。 三、实施主体 安全技术部是公司运输车辆管理部门。 四、车辆报废年限和里程 1.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营运客车使用年限定为: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2.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2)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3)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4)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3. 车辆提前报废条件 车辆未达到强制报废年限,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提前报废: (1)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2)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四、加强临近报废车辆的技术监管 对引导报废车辆(或8年以上),公司建立临近报废车辆管理档案,实行集中管理。对上述车辆加强日常检查、隐患检查频率。凡出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使用。 五、到期客车报废程序 1、车辆到报废期,车队必须提前一个月准备,建立报废车辆档案。 2.必须按国家规定将报废车辆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3.车辆报废相关资料至少保存2年。 七、附则 本制度由常州国宇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制定,解释权属于常州国宇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制度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报废处理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物品报废、报废品处理和工业废料回收利用管理,合理降低成本,特制订本管理办法。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和资产的报废与报废品处理管理工作。 3.内容: 3.1 废品是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报废品(半成品或成品)、边角料、余料。 3.2 报废物是指公司报废处理的无法修复且无利用价值的设备、模具及其零配件、五金工具、工装夹具、 计量器具、办公用具、包装材料、包装容器等。 3.3报废审批权限表: 3.4 报废处理分类: 3.4.1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设施、信息通讯类、办公\公共设备设施类、电器设备类、实、检验器材 类、车辆、厂房设施)报废; 3.4.2 低值资产(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报废; 3.4.3 生产过程不合格品报废; 3.4.4 模具的报废; 3.4.5 生产过程中边角料; 3.4.6 无回收价值垃圾废品。 3.5 报废物品按利用价值分类: 3.5.1 可回收再用废品; 3.5.2 不可回收再用废品。 3.6报废申请、审批程序: 3.6.1 生产过程中或销售区退回的不合格品报废,由品管部门提出建议,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成本核算员将报废金额填写在备注栏,必要时技术部门可参与判定,每次报废金额在一万元以 下,经事业部总经理审批;报废金额在一万元(含)以上,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方可报废。3.6.2仓库呆滞物料报废按照《仓库管理程序》办理。 3.6.3模具因损坏、磨损及产品淘汰等原因需报废时,由模具管理部门填写《模具报废申请单》,交 相关部门加签意见,相关部门根据模具实际情况填写相应意见,经事业部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 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报废。 3.6.4固定资产、低值资产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废申请单》,经资产管理部门检测判 定并审核,相关权责高层领导审批。 3.6.5 生产过程中的边角料不需报废申请、审批程序,直接分类放置到指定废料桶集中处理。

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公司设备设施拆除、报废工作的管理,保证拆除报废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避免报废设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艺改造或设备达不到使用要求,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设备、管线的拆除和报废工作。 三、职责 (1)综合办公室职责: ①安全工作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 ②综合办公室、生产部负责组织拆除和报废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 ③所在部门负责协助或实施设备设施的拆除; ④特种设备及压力管线的拆除和报废必须向特检所及市场监管局申报审批后,方可拆除及报废注销。 (2)生产设施使用部门的职责: ①提出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申请; ②全部待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风险评估,针对存在风险拟定事故救援预案,与相关部门研究拆除方案;

③对装置中的设备和管线进行转料、排压、清洗; ④通知综合办公室进行检验,相关部门到现场办理《生产装置(设备)拆除作业证》; ⑤制定拆除方案,全程监控、实施生产装置、设备及管线拆除的具体工作。 (3)生产设施拆除施工部门(公司)的职责 按照制定拆除方案,施工部门(公司)的现场负责人与生产装置(设备)使用部门进行施工现场交底,落实具体任务和安全措施、办理相关拆除手续,实施 生产装置、设备及管线拆除的具体工作。 (4)生产技术人员职责 ①审查需拆除生产设施部门提出拆除的生产装置、设备及管线申请; ②对风险评估,拟定风险事故救援预案进行审查,与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拆除方案,控制拆除进度。 (5)动力维修部的职责 ①对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的风险评估和拟定风险事故救援预案进行审查,与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拆除方案; ②现场办理《生产装置(设备)拆除作业证》,全程监控施工现场执行拆除方案情况; ③审查拆除生产装置(设备)的明细表盒设备状况表,掌握拆除装置(设备)的完好状况,确定拆除装置(设备)的存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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