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范围

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范围
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范围

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范围

事档案管理知识——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范围《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根据其内容特征分为十大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

考察考核: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

鉴定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对于缺失一般档案材料的,出具“接收档案缺少材料清单”,经本人确认签字后办理档案接收存放手续,缺少材料补齐后再归入档案。

第四类: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科研学术水平培训材料:

学历学位:

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职称职业资格材料:

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

培训材料:

②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获得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等材料。

第五类:政审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

政审材料:上级批复、审查(复查、甄别)结论、调查报

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情况说明材料;撤销原审查结论的材料;各类政审表。

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上级批复;计算连续工龄审批材料等。

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一)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整党工作、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中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意见,党员登记表,党支部不予登记或缓期登记的决定、上级组织意见;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有关审批材料;

(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

三是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②【日语学习能力证明书】:学习时间至少 500学时以上,要写明会话、文字、听力、读解等的成绩,以及目前已经达到的水平;

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毕业生档案及户籍最晚保留到XX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H Z D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2000-00-00发布 2000-00-00实施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发布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人事档案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考察了解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为使人事档案的管理做到真实、完整、保密且日常进行动态管理,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组通字(1996)4号、《关于严格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通知》组通字(1996)2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的通知》组通字(1996)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章职责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是人事档案管理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保管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 (三)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四)登记干部人事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人事的情况。 (六)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章人事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第四条干部人事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内容及其分类: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档案管理)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 一、院党政会议记录。(永久) 二、学院一年一次编写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一览表;大事记;组织沿革;年鉴、院史。(永久) 三、学院机构建立、撤并、更改院名、启用印章的报告、请示批复、通知等。(永久) 四、学院干部任免、党支部改选、学院领导班子调整的文件。(永久) 五、学院教职员工技术职称评审、聘任等登记表、批准书、批复、通知等。(永久) 六、学院离(退)休人员登记表、审批表、改变干部级别待遇的请示、批复(永久) 七、学院教职员工违纪处分的报告、调查材料、本人认识及上级机关的批复。(永久) 八、学院人员复查、落实政策的报告、批复、结论材料等(永久)。 九、学院教职员工辞职、退职报告和批复。(永久) 十、学院教职员工转正定级、调整工资、招工招干、教师培训进修、民办转公等登记表、审批表及有关这方面的工作计划、总结。(永久) 十一、学院各种名册。(永久) 1、职员工花名册 2、共产党员名册 3、教师任职任课情况表 4、民主主党派人员名册 5、颁发各种荣誉证书、光荣证书名册 十二、学院各种统计报表。(年度、综合性的永久;学期的长期;季度、月度短期) 1、教职员工、班级、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2、党团组织年报表 3、国家干部定期年报表

4、劳动工资年报表 5、工会统计表 6、档案统计表 7、其他统计报表 十三、学院政工干部、工、团及各部门拟订的工作意见、计划、规划总结、目标管理、专题调查材料(党政年度、学期的为永久;各部门的为长期)十四、学院负责人在全院性会议外的讲话材料。(重要的永久、一般的长期)十五、学院制定的各种组织简则、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工作条例。(永久) 十六、同学录、学生通讯录、院庆活动重要材料。(永久) 十七、学院编辑的并反映院主要职能活动的出版定稿和样本。(永久) 十八、学院及部门编印的简讯、信息。(学院的长期,部分的短期) 十九、学院教代会专题材料。(会议通知、代表名单、提案处理、领导讲话、决议纪要、倡议等)。(永久) 二十、学院教职员工获得各种荣誉称号,如劳模、教坛新手、优秀班主任、为人师表、各项竞赛、比赛、科研获奖等材料(含名册、事迹、登记表、批准文件、奖状、照片等)(地、市县级机关批准的为永久、本院批准的为长期)二十一、上级机关批准办理的本院人员的补发毕业、肄业证书、文件专业合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有关材料。(长期) 二十二、学院党团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及存根,教职员工调动工作、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工作报到证、介绍信及存根。(长期) 二十三、学院领导代表学院在上级召开会议上的发言、经验交流材料。(永久) 二十四、学院代上级机关起草被采用的文件最初草稿和印本。(长期) 二十五、学院领导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主要文件材料。(短期) 二十六、上级机关领导来院视察、督导、检查工作所形成的题词、讲话等各种材料。(永久) 二十七、学院教职员工在报刊上发表的文章剪辑、出版书籍和获奖材料。〔长期(一份归文书档案,一份归人本人业务档案)

公司档案归档范围的规定

公司档案归档范围的规定 1 行政管理 1.1 行政事务 1.1.1 集团主席董事会、总部、江苏管理处等上司部门(以下统称上司部门)与公司的往来传真等。 1.1.2公司大事记、注册登记、印模启用材料等。 1.1.3政府部门关于行政事务工作的有关规定、通知等文件。 1.1.4公司办公会议记录、纪要。 1.1.5各界知名人士来公司视察、参观交流、重大活动材料等。 1.1.6公司宣传材料。 1.2企业管理 1.2.1上司部门关于企业管理的传真材料及公司的发文材料。 1.2.2公司各管理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1.2.3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定、考核材料。 1.3标准化工作 1.3.1上司部门关于标准化的传真材料及公司的发文材料。 1.3.2公司关于标准化工作计划、总结、各项技术、管理、工作标准等材料。 1.4审计、稽查 1.4.1上司部门关于审计、稽查的传真材料及公司的发文材料。 1.4.2政府部门关于审计、稽查工作的规定、通知及对公司的审计、稽查结论等材料。 1.4.3公司内部的审计、稽查报告及有关材料。 1.5安全、治安、法纪 1.5.1上司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传真材料及公司的发文材料。 1.5.2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有关规定、通知等文件。 1.5.3公司关于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的计划、总结及有关制度、会议记录、纪要等。 1.5.4公司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保险理赔、理赔情况汇总等材料。 1.5.5公司行政稽查材料、对职工、职员违纪处理材料。 1.5.6公司法律事务方面的材料。 1.6教育培训 1.6.1公司培训计划、安排、学员名单、教师名单、培训材料、试卷、成绩等材料。 1.7后勤福利 1.7.1 上司部门关于职工、职员劳保福利的传真材料及公司的发文材料。 1.7.2公司关于职工、职员劳保福利的规定、标准、通知等材料。 1.7.3公司执行劳保福利规定的数额汇总。 1.7.4公司绿化工作制度、分布情况、计划、总结等材料。 1.8外事工作 1.8.1上司部门关于职员出国培训、外事活动的传真材料及公司的发文材料。 1.8.2公司职员出国培训考察、学习、友好往来、参加会议等外事活动中形成的材料。 1.8.3政府部门关于外事工作的规定、通知等文件。 1.9档案信息管路 1.9.1上司部门关于档案、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的传真材料及公司的发文材料。 1.9.2公司档案工作制度、规定。 1.9.3公司档案管理计划、总结、统计。

中组发(2009)1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 中组发〔2009〕12号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武警总部政治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现将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反映干部情况的基本凭证和重要依据,是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重要信息。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要求,抓紧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材料收集归档范围,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可靠。本通知下发前,已按我部有关规定归档的材料予以保留。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09年7月16日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 照本规定执行。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归档范围

企业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纪要、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及上级批复永久3.2违纪案件调查处理材料 3.2.1重大案件的立案报告、调查依据、审查结论、处理意见 等材料永久 3.2.2一般案件的调查处理材料30年 3.3纪检与监察工作统计报表30年 4、工会工作 4.1工会工作规划、总结、规章制度、决定、通知、会议记录 30年4.2职工代表大会及有关会议文件 4.2.1会议通知、报告、换届选举结果、决议、通报、纪要等 永久4.2.2发言、简报、小组会议记录等10年4.3工会会员名册永久4.4民主管理、劳动竞赛、劳保福利、职工维权方面的文件 重要的永久 一般的30年或10年 4.5女工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文件、计划生育 4.5.1重要的30年

4.5.2一般的10年4.6工会会费与财务管理材料30年4.7工作统计报表 4.7.1重要的30年4.7.2一般的10年4.8 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材料(参照一、2、2.4)4.9 职工纪律处分材料 4.9.1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4.9.2受到警告处分的30年 5、共青团工作 5.1共青团工作规划、总结30年5.2团代会、团委(常委、扩大)会会议文件 5.2.1会议通知、报告、换届选举结果、决议、通报、纪要等 永久5.2.2发言、简报、小组会议记录等10年5.3团员及团组织管理方面的决定、通知、批复30年5.4团费收据与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30年 5.5共青团工作统计报表 5.5.1重要的30年

5.5.2一般的10年5.6 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材料(参照一、2、2.4) 5.7 团员纪律处分材料(参照一、4、4.9) 6、在本部门工作中形成的除以上条款以外的其他材料 6.1重要的永久6.2一般的30年或10年 二、办公室 1、行政事务 1.1上级机关颁发的本单位应执行的有关文件30年1.2上级领导视察本单位的题词、指示、讲话材料 1.2.1重要的永久1.2.2一般的10年1.3行政工作计划总结等永久1.4经理办公会、行政办公会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永久1.5公司制发的行政决定、通报永久1.6公司同外机关签订的行政协议、合同 1.6.1有效期20(含)年以上的永久1.6.2有效期10(含)年至20年的30年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1、员工调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登记表(如职工履历表、登记表),任免呈报表(包括上报的考察材料),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离退休审批表,军队转业部门审批表等。 2、录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录用和聘用审批表,政审材料,续聘审批表,退职材料。 3、出国出镜人员审批表、登记表及在外表现情况的鉴定材料。 4、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的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和委员的简历表、政绩材料。 5、办理工资、待遇工作中形成的审批表和解决待遇问题和审批材料。 我局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应充分发挥计算机在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护及利用方面的作用,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积极争取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制定了经费预算并得到落实,购置新式档案盒,更换密集架,做到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齐全。 6、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以及聘任专业技

术职务的审批表。 根据国家规定,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可以统一保管本单位员工档案,也可委托县以上(含县)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统一保管;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不得擅自管理员工档案,可委托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统一保管,严禁私人保管或放到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 7、员工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入党入团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申请表,组织审查报告,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8、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入党志愿书(1-2份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员事迹及审批材料。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 9、干部审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个人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旁证材料;甄别复查结论、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10、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审批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样本

第十二章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人事档案保管制度 二、□ 目的 三、第一,保守档案机密。现代企业竞争中,情报战是竞争的重要内容,而档案机密便是企 四、业机密 五、的一部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 六、第二,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这是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 七、第三,便于档案材料的使用。保管与利用是紧密相联的,科学有序的保管是高效利用档 八、案材料 九、的前提和保证。 十、□ 人事档案保管制度的基本内容 十一、建立健全保管制度是对人事档案进行有效保管的关键。其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五部分:材 十二、料归档制度;检查核对制度;转递制度;保卫保密制度;统计制度。 十三、(1)材料归档制度。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归档的大体程序是:首先对材料 十四、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其次,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十五、位置;再次,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十六、(2)检查核对制度。检查与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 十七、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 十八、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十九、等。 二十、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二十一、——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 二十二、——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 二十三、——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发现了虫蛀等。 二十四、(3)转递制度。转递制度是关于档案转移投递的制度。档案的转递一般是由工作调动等 二十五、原因 二十六、引起的,转递的大致程序如下: 二十七、①取出应转走的档案; 二十八、②在档案底账上注销; 二十九、③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单》; 三十、④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 三十一、在转递中应遵循保密原则,一般通过机要交通转递,不能交本人自带。另外,收档单位 三十二、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及时退回。 三十三、(4)保卫保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三十四、①对于较大的企业,一般要设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应齐备必要的存档设备。 三十五、②库房备有必要的防火、防潮器材。 三十六、③库房、档案柜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 三十七、④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三十八、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严禁吸烟。

人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发行版本:A 人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修改次数:0 文件编号:QG/SDXS452-2012 1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事案档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控参股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本实施细则不适用于基层库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实施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 组通字[1991]13号《干部档案管理条例》 2.2 组通字[1996]14号《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2.3 油人字[2001]385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2.4 石油人事[2011] 272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采用以下定义: 3.1 人事档案: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 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 2012-07-20修订 2012-12-01实

施 记录和反映个人经历、德才能技、工作表现的,以员工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表格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3.2 人事档案材料的鉴别: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规定,对收集起来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查、甄别其真伪,判断有无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归入人事档案。 3.3 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是指将经过鉴别的人事档案材料,以员工个人为单位装订成内容条理、系统的专门案卷,并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的工作。 3.4 人事档案材料排序:排序是指将每一类别的材料按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或内容的内在联系排列顺序,并通过编写类号、顺序号和页码固定下来。 4 重要风险 4.1 人事档案在保管或转递过程中遗失。 4.2 人事档案材料不齐,缺少重要归档材料。 4.3 人事档案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 5 职责 5.1 人事处是人事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5.1.1 负责制定及修改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5.1.2 负责制定人事档案管理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及考核; 5.1.3 负责对所属单位报送的人事档案材料进行监督检查; 5.1.4 负责对所属单位人事在职工作材料存档进行指导、检查及考核; 5.1.5 负责划定人事档案管理范围并按照管理权限管理相关人员人事档案或人事在职工作材料。 5.2 公司所属各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主要职责:

中组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归档范围 第五条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第六条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七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第八条考察、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第九条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第十条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第十一条培训材料: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等材料。 第十二条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就是将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这是 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三篇关于人事档案管理 制度的文章吧!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事档案是员工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 的记录,是历史、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用人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集中保管,其任务是:收集、保管、鉴别、整理员工人事档案材料,办理档案的查询、借用和转递,建立科学的档案检索工具。调查研究档案工作情况,逐步实现 人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三条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第四条严格执行员工人事档案使用借阅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同时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二章人事档案归档范围和要求 第五条归档范围 (一)在人力资源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二)鉴定、考核、考察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 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等。 (三)审计工作中涉及个人的有关处分材料。 (四)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等材料。 (五)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及考核材料等。 (六)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调查报告,审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 证明、证据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 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七)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 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八)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已批准转正的)、入党申请书、预备 党员转正申请书、自传、综合性政审材料及有关的证明、考察材料; 团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 审批意见及主要事实的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退 党材料。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 团材料。 3、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九)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团员等审批表,立功、嘉奖、通报表扬等以及在其他工作中形成的表彰材料。

(整理)企业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基本范围 保管期限 责任部门 代 码 名称 代 码 名称 党 群 工 作 部 党群 工作类 00 综合 党群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文件 01 党务管理 1.上级单位颁发的指示、决议、纪要、通知等针对本公司的 永久 普普发性的 30年 2.本企业执行上级党委工作的指示、决议、决定、通知、纪要、报告等重要的 永久 一般的 30年 3.本企业党委会、常委会、党委扩大会、党委民主生活会等会议纪录 永久 4.党员代表大会会议文件 永久 5.党务工作会议文件 30年 6.调研报告及情况反映 10年 7.年度党务工作综合计划、总结、统计报表、重大政治活动记载、重要活动安排 永久 8.上级机关关于机要保密的条例、指示、通知及本企业贯彻执行的意见、报告、总结等 30年 9.向上级的各项请示、报告、汇报和上级的批示、批复 重要的 永久

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基本范围 保管期限 责任部门 代 码 名称 代 码 名称 一般的 30年 10.党务工作大事记 永久 02 组织工作 1.上级机关对组织工作、党员干部工作的指示、规定、通知 重要的 永久 一般的 10年 2.本企业组织工作、党员工作年度计划、总结 30年 3.本企业组织工作、党员干部工作制度 30年 4.本企业党群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等方面的决议、决定、通知等 永久 5.党务干部任免、考察、奖惩、落实政策方面的决议、通知等 永久 6.党员入党、转正、延期、退党、取消预备期等决议、通知及新党员名单等 永久 7.党员名册 永久 8.组织工作统计报表 年度的 永久 年度以下的 10年 9.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 永久 10.党费收据存根 30年 03 宣传统战 工作 1.上级机关关于宣传工作的指示、决定、决议、通知等 30年

干部人事档案缺失材料收集与补充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缺失材料收集与补充办法 一、履历材料: 1、1988 年制《干部履历表》(含 1988 年以前的履历表):是指该干部在 1988 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所填写的履历材料。无此材料,首先应确定此干部当年所在单位是否组织填写过履历表,如组织填写过,应到干部本人当年所在单位查找。确定找不到的,应由干部现所在单位出具 1988 年制《干部履历表》短缺说明。若档案中已存在 1988 年制《干部履历表》,但项目不全或填写不规的,不需补充。 2、1999 年制《干部履历表》:档案中无此材料,应通知干部本人补填,任职经历填写到现任职务,填写容以现在的实际情况为准。如履历表中缺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审查机关印章等,由干部所在单位予以补充。 【注】:补填 1999 年制《干部履历表》时,一律使用黑色水性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等,字迹端正、清楚;“照片”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表项目必须与本人档案中材料一致,档案中没有材料的项目不准填写;表项目本人没有容填写的,统一填写“无”;凡是参加为期两个月以上理论、专业、技能的学习培训(含党校),均要提供学习材料,不能提供学习材料的,请不要填写;受奖情况必须与档案中奖励材料相符,档案中没有奖励材料

的不准填写;档案中有处分材料的,必须在履历表中填写;最后要有填表人的签名、填写时间和审查机关印章。 二、年度考核材料: 1、缺少 1994 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的,从所在单位查找,能找到的,直接将原件归入本人干部档案。确实找不到原件的,考核单位依据考核结果记载,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党组章。表中缺少干部本人签名的,通知干部本人补签,如有特殊原因不能补签的,可补盖名章。补签(章)位置是年度考核表中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的意见栏或备注栏。 2、按规定不需要考核以及应考核而未考核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或党组章。 3、如干部因外出学习、挂职、生病等原因未能填写年度考核表的,请在部门统计时进行书面说明,其他漏填人员请联系补填,并按要求盖章、签字。 三、学历学位材料:档案中应有与本人学历、学位相对应的全部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

机关档案分类方案_归档范围参考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2006年12月18日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发布) 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记录,机关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 1.严格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明确收集范围,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与补充工作; 2.档案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主动地索要应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 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应在形成正式材料后的一个月内,将材料送交校档案馆人事档案室归档; 4.档案工作人员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认真进行核对,对缺少的材料要逐一进行登记,及时催要,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要及时通知形成档案材料部门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形成材料的部门要按规定认真办理; 5.对不属于归档的材料要及时退回材料形成部门。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1.严格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入口关”,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要认真鉴别,严格审核; 2.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3.归档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有承办单位的签章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

料的日期;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档案; 4.残缺不全、头尾不清、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不能归入档案,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5.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统一使用16开纸(19×厘米),材料左边应留出2—厘米的装订边,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不得用计算机打印签名; 6.凡属于应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应按照中组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零星档案材料每两年装订入卷一次。 (三)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1.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中共党员,并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由查阅单位负责人签字,档案馆领导审批后,方可查(借)阅; 2.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3.查(借)阅档案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或是确定提供材料的范围,凡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材料,不得翻阅,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 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散布档案内容; 5.查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或复制档案内容;

(档案管理)档案归档范围及分类

一、主表 DQ 党群 11 党务综合(分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综合材料入此) 12 纪检 13 组织 14 宣传教育 15 统战:(民主党派材料入此) 16 工会:(妇女工作材料入此) 17 团委:(学生社团材料入此) XZ 行政 11 行政综合(学校评估、教代会、校史和院、系、所等单位综合材料入此) 12 人事(师资培养材料入此) 13 监察审计 14 武装保卫 15 总务 16 档案、图书、文博 JX 教学工作 11 综合(学生运动会、教学评估、优秀教学评奖材料入此) 12 学科与实验室建设(专业设置入此) 13 招生 14 学籍管理(学生奖惩材料入此) 15 课堂教学与教学实践 16 学位 17 毕业生(毕业生信息反馈工作入此) 18 教材 19 职业培训 注:此类二级类目的划分,可以采用以下分类方法: 11 综合 12 研究生教育 13 全日制本、专科教育 14 成人教育

KY 科学研究 11 综合(科研经费管理、学术活动材料入此) [12] 按学科或专业或项目设置类目 CP 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 11 综合 [12] 按产品种类或项目设置类目 JJ 基本建设 11 综合 [12] 按单项工程设置类目 SB 仪器设备 11 综合 [12] 按仪器设备种类或型号设置类目 CB 出版 11 综合 12 报纸 13 刊物 14 书稿 15 音像WS 外事 11 综合 12 出国(境)(国际合作与会议材料入WSl4) 13 来校(外国留学生工作材料入WSl5。国际合作与会议材料入WSl4) 14 国际合作与会议 15 外国留学生工作 CK 财会

11 综合 12 会计报表 13 会计帐簿" l4 会计凭证 15 工资清册(奖金,助学金入此) 注:“[ ]”代表随机符号 附: SX 声像 12 照片 13 录音带 14 录像带 15 幻灯片 16 磁盘 17 影视胶片 18 缩微胶片 19 光盘

企业档案整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 DA/T 42—2009 企业档案工作规范 (国家档案局2009年11月2日发布,2010年1月1日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确立了企业档案工作原则、组织和制度要求,给出了企业档案业务工作、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工作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的方法与技术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工业企业,其他类型企业及事业单位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705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GB/T 11821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GB/T 1182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 17678.1 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 GB/T 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DA/T 1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 DA/T 12 全宗卷规范 DA/T 13 档号编制规则 DA/T 15 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 DA/T 22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DA/ T 28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DA/T 31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DA/T 32 公务电子邮件归档与管理规则 DA/T 43 缩微胶片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JGJ 25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ISO 15489.1 信息与文献一文件管理:通则 IS0 15489.2 信息与文献一文件管理: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DA/T 1—2000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企业档案 business records 企业在研发、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 3.2 企业档案工作 business records management 企业履行档案管理职责的行为和活动。 3.3 电子档案 electronic records 具有保存价值的归档电子文件及相应元数据、背景信息和支持软件。 3.4 档案信息化 archival informationization 运用信息技术对归档文件、数据信息资源及档案进行采集、整合、维护、处置和提供利用服务的档案管理提升过程和工作方式。 4 档案工作总则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上) (内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 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 第一类履历材料: 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 1.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形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 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 1.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2.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 1.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2.离任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审计报告或干部离任审计考核材料,一般放第三类。而在审计中发现干部有经济或其他问题的,则放第八类。 3.总结(毕业总结),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重点谈收获、体会的放第十类。 4.短期(半年以下)的总结材料可不归档。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不归档。

人事档案材料送交归档制度

人事档案材料送交归档制度 令狐采学 1、各单位送交人事档案材料时需填写《收集干部人事档案度材料登记册》,详细填写送交材料的单位、干部姓名及材料名称、形成时间等信息。如送交工资材料时,需在干部姓名及材料名称一栏中写明送交材料为调整岗位工资表或调整薪级工资表。 2、人事档案材料送交归档范围 (1)、履历材料:各单位新招录、调入人员时均需要填写《干部履历表》。 (2)考察、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3)、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

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4)、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 (5)、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6)、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①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整党工作、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中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意见,党员登记表,党支部不予登记或缓期登记的决定、上级组织意见;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退党、自行脱党材料;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有关审批材料; 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 ③加入或退出民主党派的材料。 (7)、表彰奖励材料: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予以表彰、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先进人物登记(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撤销奖励的有关材料等。 (8)、涉纪涉法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复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组通字〔1996〕14号 1996年4月1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解放军总政治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建设,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现将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贯彻执行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收集归档工作制度。收集归档工作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组织干部人事部门和有关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要依据本规定建立健全收集档案材料和送交档案材料归档的工作制度。当前要重点收集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归档,充实档案内容。 二、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人口关”。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认真鉴别,严格审查,防止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进入档案,对伪造档案材料,涂改档案内容的,一经发现,要清除伪造、涂改的档案材料,对当事人要严肃查处。 三、各级组织干部人事部门和广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坚持党性原则,坚决同利用人事档案谋取个人私利的不良行为作斗争,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 四、请各地区、各部门清理一下属中央管理的干部的人事档案材料,于1996年5月底以前报送中央组织部。今后,对中央管理干部的人事档案材料,要及时报送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日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建设,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为组织干部人事部门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干部和正确选拔使用人才提供依据,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着重收集反映干部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学识水平、工作实绩等材料充实档案,有效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为人事决策工作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党的组织干部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二章收集范围 第四条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各类人员登记表等材料。 第五条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六条考察、考核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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