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的通知

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在系统内实行督查督办制度,对机关各处室、各单位承担的各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本局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通过督促、检查等手段,及时了解情况,反映问题,协调关系,提出建议,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市委、市政府及市建设局的各项决策、工作措施得到贯彻落实。同时,通过督查督办,切实解决“四不”问题:即重大决策贯彻不及时、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态度不主动、工作任务完不成四大类问题;努力实现“四个”明显转变:即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抓落实促发展的氛围明显优化,为城乡建设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对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企业的帮办服务督查。对于局引进的招商项目,实行“谁招引、谁帮办”原则,由招引人全程跟踪帮办服务。对于重点企业,凡涉及的行业部门要明确专人帮办服务,全面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相关情况,积极提出解决建议。

(二)对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的督查,及时跟踪本局承

担的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情况。

(三)对省、市两级重大决策,上级领导批示件和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督查。

(四)对市建设局重要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督查。

(五)对各处室、单位承担的局年度工作目标、主要工作事项的安排推进及完成情况督查。

(六)对市民反映的应解决的问题、建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督查。

三、程序方式

(一)登记。在接到省、市文件,市领导批示和有关单位转办的重要指示、文件通知和要求报送有关材料(或资料)时,局办公室人员和文件收发人员要及时进行登记,作为督查工作的原始依据。

(二)拟办。局办公室按照公文处理程序要求,及时签批,报请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后,及时送达有关处室和单位办理。局办公室负责人根据需要办理的有关内容要求,在签批时可提出拟办意见建议,明确牵头承办处室和协办处室及承办时限,其中重大、复杂事项,在提出拟办意见建议时,应先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如有主要领导外出,为不影响工作,要及时请示分管领导,并转有关处室和单位办理。

(三)承办。各处室及局系统各单位在接到局领导批示的有关指示和文件通知后,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按照要求,认真、及时、高质量地做好办理工作。各处室及局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直接负责承办,并负责将办理情况按程序和时间要求上报,不得层层向下签批,以

签批代替落实。办理事项涉及多处室或单位的,牵头承办处室或单位要负起责任,协办处室要积极主动配合,按照办理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或资料。

(四)催办。办公室要加强催办和督查工作,及时发放《督查督办通知单》,列清任务要求、办理时限等内容。承办处室和单位要如实向督办人员反映办理情况,不得积压,不得推诿扯皮,推卸责任,上交矛盾,也不得拖延办结时间。

(五)办结。一项具体的承办事项完成后,承办处室和单位要按照“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要求,及时向局领导报告情况,经局领导审核同意,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送承办结果,同时告知局具体督办人员备案。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督查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局党委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建设局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承担全系统督查督办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除正常开展督查工作外,对进度严重滞后的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实行挂牌督办,根据工作要求,可责成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其他工作脱钩,专职办理挂牌督办事项。建立重点项目、招商项目承办和帮办工作实绩日记录、周评定、周通报制度,由承办和帮办人员记录每日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每周交分管领导评定一次,每月通报一次评定格次情况,年终进行总评。

各处室、单位要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对不能按时完成督查督

办事项,对承办事项落实不认真、不得力、敷衍推诿,甚至造成损失的,予以通报批评;年度内经督查督办未按要求完成、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被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的,本单位年终考核不得被评为先进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被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等次;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局党委对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调整使用或降职使用。对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处理。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同时《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宿建发〔2005〕142号)文件废止。

特此通知。

公司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公司督查督办管理 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督查督办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单位)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 (一)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公司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公司工作目标、会议的精神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各部门(单位)工作计划中列明的事项; (四)公司合同书、协议书中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五)公司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六)同级部门(单位)委托的督办事项; (七)各部门(单位)资金、资产清理; (八)其它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第三条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络员: 第四条公司其它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公司领导的要求,落实各项督查工作。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第五条行政管理部经过《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履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六条工作程序 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督查立项与任务分解、领导批示、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 (一)督查事项立项:督查立项由督察组统一管理,督查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与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基本一致。 (二)公司领导批示:行政管理部对需要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在《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中列明督查事项的内容、完成期限、工作要求、立项部门等,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下发承办部门(单位)实施。 (三)承办:相关部门(单位)接受督查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须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督查事项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接受督查督办事项的部门(单位)承办完成时限为《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或公司领导批示中指定的时间,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如期办结的事项,承办部门(单位)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对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承办任务,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自接到《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之日起算,节假日顺延)及时报告并由行政管理部进行协调。 (四)延期处理: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督查事项,承办部门(单位)必须在规定的事项完成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延期申请。 3 2020年4月19日

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意见

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整合督查资源,优化服务环境,督促业主履约,促进全市重点项目快速推进,确保年度投资目标任务的完成和“十一五”投资目标的实现,为实现黄山大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督查范围和重点 1、督查范围:省“861”计划项目、市“443”行动计划项目、中心城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区县投资额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 2、督查重点:项目的投资进度和形象进度,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委、市政府对重点建设项目协调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职能部门的履责情况,项目业主的履约情况。 三、督查依据 1、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与项目业主依法签订的各类有效协议、合同。 2、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发的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文件、纪要等。 3、责任单位、职能部门、项目业主有据可查的明确承诺。 4、市领导交办的具体事项等。 四、组织体系和职责

1、市委督查组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督查的牵头单位,对这项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是策划和组织项目督查、巡查活动,协调和处理项目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建议。 2、市委督查室具体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督查的组织、安排等有关事宜,处理项目督查的日常工作。 3、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城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房管局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督查的成员单位,参与市委督查组组织的各项督查活动,并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做好项目的管理、协调、调度、考核、统计等工作。 4、各重点建设项目的牵头领导对所联系的项目负领导责任。重点项目责任单位要经常性地向牵头领导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牵头领导要及时指导和协调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5、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对所承担的项目负直接责任。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及时掌握、协调、反映项目建设进度和存在的具体问题,需统一协调的及时上报市委督查组。 6、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做好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服务工作,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减化审批程序,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督察督办管理制度

公司督察督办 管理制度 (说明:本制度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自由编辑)

一、目的 为加强各项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增强员工各岗位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督察办公室的组织体制 1、根据公司总经理的决定,设置督察办公室,代表总经理监查督办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各项工作。 2、督察办公室是总经理直接领导的监督部门。不行使行政指挥权,以避免防碍部门负责人的正常工作。 3、总督察负责全公司的督察系统,并以书面形式做好对真实情况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 4、除总经理之外所有人的工作,都必须无条件自觉接受督察办公室的监督,应积极支持和配合督察办公室的工作。 5、任何人不得阻挠督察办公室的明察、暗访工作,一经发现故意设防、故意阻挠的将给予严肃、从重处理。 6、督察办公室成员由下属各部、处的督察人员组成,由公司总督察随时召集相关人员安排督察工作任务。 三、督察办公室工作职责及范围 1、督察工作是总经理对各部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过程的一种监督、控制、预警的手段。对公司的资产和各时期的目标、政策,进行阶段性的跟踪和综合分析。 2、在对各部门督察过程中,要对总经理下达的指令和布置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追踪、反馈。包括服务质量、工作质量、

经营管理质量等。查找管理中的漏洞、评价服务质量、监查督办工程进度,听取员工对公司管理的意见、建议等。 3、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或工程全过程的组织、指挥、监督、协调功能运行状况,以及经营计划、方针政策、工作指标执行情况督察和预警。特殊情况下,可协助部门负责人研究、处理重要事项。 4、做好安全生产的监查督办。 5、对公司各类资产的管理状况进行系统分析,并对其保全情况进行调查、追踪、预警。 6、做好与甲方(包括业主、甲方)的协调工作,包括意见的征求、情况的调研、工作的展望、有关要求等,为基层部门工作的开展打开方便之门。 7、做好对乙方(包括协作单位、租赁商、设备物资供应商等)的协调、跟踪调查、意见的反馈等工作。 8、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工作原则及重点 1、对公司资产负责的原则。 2、全局性的原则。应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站在公司的角度全面地分析问题。 3、实事求是的原则。督察工作是对经营“危机”进行系统防范管理,只有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才能保证管理决策不被误导,才能使“危机”管理得到较好的效果。 4、坚持日常监控与阶段性预警结合的原则。通过对各部门经营

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为确保公司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促进督查督办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依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注重实效,通过督查督办及时发现、协调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效率和执行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开展督查督办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注重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客观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 (三)坚持优质高效原则。分级负责、严格把关、规范办理,及时、准确、快捷地做好各项督查督办工作。 三、督查督办的主要任务 (一)对公司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或公司文件中明确规定需要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进行督促检查;

(二)对上级公司会议决定涉及本单位的重要事项,或上级公司领导同志在本单位进行调研工作时议定事项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三)对公司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涉及需要查办落实,并向领导同志报告办理结果的事项进行督促检查; (四)对公司和公司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进行督促检查。 四、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 (一)督查督办工作由经理办公室负责。省公司经理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各所属单位(部门)对公司文件、公司会议决定事项及公司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各所属单位经理办公室(综合管理岗)要按照公司和省公司经理办公室的要求,负责公司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公司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中涉及本单位(部门)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各所属单位(部门)要明确一名专兼职督查督办员,负责本单位(部门)承办任务的分解、督办、汇总和反馈工作。督查督办任务要做到件件有人负责,事事有部门承办,以保证督查督办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二)建立督查督办检查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单位(部门)督查督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贯彻落实中的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和分局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本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的查办。 第四条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 (一)建立领导负责分管工作目标督查制度,分管领导不定期对分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管理部门,设立督查岗位,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本局电子督查系统的代码维护工作。 第五条督查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对上级机关和市、县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招商工作的重要指示督查的分办、督查工作。 (二)负责党支部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重要决定以及局领导有关指示及批办事项的分办、督查工作。 (三)负责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四)负责对全局的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实行督办。 (五)负责对上级和领导有关人民来信来访重要批示以及人大、政协提案的分办、督查工作。 (六)负责将贯彻上级招商部门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情况和上级部门要求反馈的其它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六条分局其他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分局领导的要求,负责专项督查工作。 第七条分局通过电子督查系统进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二章 权限管理 第八条用户权限。用户权限分为分局领导权限、督查员权限、部门领导权限、部门内勤权限和一般干部权限五个

集团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是为推动战略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会检查工作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总部管控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决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工作原则 第四条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紧密围绕集团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第五条~ 第六条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集团公司办公厅为归口管理部门,总部各部门及系统各企业应充分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责任主体作用。 第七条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讲究工作方法,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真抓实干。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八条督查督办主要内容: (一)重要事项 1.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阶段性目标; # 2.年度工作要点; 3.重要会议(包括董事会、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议、年中工作会议、生产经营工作碰头会、月度工作例会及专题会议等)的决议和部署事项; 4.公司领导批转、交办和布置的工作事项; 5.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 (二)公文运转 一般性公文运转按公文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催办提醒,以下公文列入重点督查督办范畴: 1.上级单位明确指示需要办理的公文; 2.分子公司报送的紧急请示和有办理时限要求的公文; # 3.处理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公文; 4.其他需要重点督办的公文。 第四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总部各部门负责具体承办督查督办事项,同时需指定一名负

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结合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立项 第二条督查督办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 1、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相关公文、会议精神,明确规定需要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 2、国家及省、市领导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有关食品安全事项的讲话、批示,及交办的需要查办落实并报告办理结果的事项;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市人大常委会议及主任会议、 市政协常委会议及主席会议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决定和审议,需要查办落实 并报告办理结果的事项; 4、省食安办、市政府、市长专线、信访等部门转办及各县(区)政府或职能部门上报食品安全相关问题的协调处理; 5、食品安全相关的群众举报、媒体报道问题,及社会群众关注的 焦点”、热点”、难点”等问题的协调处理; 6、市食安办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市食安办认为应督查督办的其它

事项 第三条对第三条中列举的问题及事项,市食安办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经市食安办领导签批立项。紧急事项、市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或检查时发现问题现场提出督办意见的,可直接交各县(区)政府或职能部门办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备案。 第四条督查督办事项立项时要注明公开或不公开,对公开事项所有人员均可通过市食安办督查科查询进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非公开的事项只能由事项流经的人员阅读查询。 第五条立项的督查督办件,根据内容重要程度和时间要求划分为普通、重要、紧急三种,并指定办理时限。 第三章交办 第六条立项的督查督办件应分类处理: 1、对专业性强、涉及部门单一的督查督办事项,由市食安办转交指定的县(区)政府和职能部门办理; 2、对个别不宜转给县(区)政府和职能部门查处或领导明确要求市食安办直接办理的事项,由市食安办负责办理或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办理; 3、对业务交叉、涉及几个部门的督查督办事项,由市食安办领导指定主办部门牵头与协办部门共同办理,并明确责任范围; 4、对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必要时由市食安办报请市食安委领导批准,成立督查组开展督查督办。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的通知 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在系统内实行督查督办制度,对机关各处室、各单位承担的各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本局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通过督促、检查等手段,及时了解情况,反映问题,协调关系,提出建议,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市委、市政府及市建设局的各项决策、工作措施得到贯彻落实。同时,通过督查督办,切实解决“四不”问题:即重大决策贯彻不及时、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态度不主动、工作任务完不成四大类问题;努力实现“四个”明显转变:即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抓落实促发展的氛围明显优化,为城乡建设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对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企业的帮办服务督查。对于局引进的招商项目,实行“谁招引、谁帮办”原则,由招引人全程跟踪帮办服务。对于重点企业,凡涉及的行业部门要明确专人帮办服务,全面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相关情况,积极提出解决建议。 (二)对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的督查,及时跟踪本局承

担的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情况。 (三)对省、市两级重大决策,上级领导批示件和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督查。 (四)对市建设局重要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督查。 (五)对各处室、单位承担的局年度工作目标、主要工作事项的安排推进及完成情况督查。 (六)对市民反映的应解决的问题、建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督查。 三、程序方式 (一)登记。在接到省、市文件,市领导批示和有关单位转办的重要指示、文件通知和要求报送有关材料(或资料)时,局办公室人员和文件收发人员要及时进行登记,作为督查工作的原始依据。 (二)拟办。局办公室按照公文处理程序要求,及时签批,报请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后,及时送达有关处室和单位办理。局办公室负责人根据需要办理的有关内容要求,在签批时可提出拟办意见建议,明确牵头承办处室和协办处室及承办时限,其中重大、复杂事项,在提出拟办意见建议时,应先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如有主要领导外出,为不影响工作,要及时请示分管领导,并转有关处室和单位办理。 (三)承办。各处室及局系统各单位在接到局领导批示的有关指示和文件通知后,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按照要求,认真、及时、高质量地做好办理工作。各处室及局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直接负责承办,并负责将办理情况按程序和时间要求上报,不得层层向下签批,以

公司企业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公司督查督办 工作制度 (说明:本规定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健全公司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效能建设,狠抓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推动重点工作开展,以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保证公司安全运行和稳健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督查工作必须依据公司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为中心,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评估和评审公司的管理行为、管理能力和管理状况,并针对性的提出督查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内部督查工作旨在监督公司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强化监督、检查和反馈,为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服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作督查对象,包括各部门、项目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子公司经营班子。 第二章内部督查工作职能及职权 第五条公司成立人事督察部,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制度及规范的建设及落实,首先,检查督导并协助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范(流程)的制定与确认。若还没有建立制度、流程,则牵头督导并组织制订,疏通渠道,快速报批,并检查执行。 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工作情况计划、目标有无,是否按照计划、目标开展工作,工作进展,人员与工作的匹配度和饱和度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团队协作及资源利用情况。催办及落实总经理会议精神、指示及其它临时交办的工作。临时交办工作的节点、归口处理,

协调并催办相关部门工作,跟踪并落实工作进程,组织汇总并结果上报。 督查督办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核查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制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年、季、月、周),以及制度、计划、指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并组织上报执行结果; (二)公司重点项目和重点事项的推进和落实情况; (三)公司领导安排的工作及有关会议、文件等的落实情况; (四)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目标责任及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五)参加对各分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检查,要求负责部门提交次月合同权利义务变更的报告; (六)编制汇总检查每月合同的简报或提示表;对不按合同规定管理的行为及时报告;每月5日前将各分(子)公司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进行内部通报,通报包含风险提醒及通报责任人。 (七)结合人力资源评优、先进、以及年终奖的评选措施,检查评定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制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记录在册并做为相关部门及个人期终或期中评优、先进、年终奖的参考数据(经理级以上) (八)结合总经理的指示、精神以及考核标准对公司部门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催办和督导跟踪,同时协调工作的开展,并对工作中相关部门、个人的工作态度、协作度以及成绩记录在册,并做为相关部门及个人期终或期中评优、先进、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xxxx集团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是为了推动年度计划、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开展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密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机制完善、程序规范。 (三)改进创新,注重实效。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创新督办手段、深入工作一线、确保督办实效,做到任务明、问题清、督到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二级单位。

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公司主要领导为公司督查督办工作总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经营、行政各项事务督办工作。其他副职按照分工对总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督办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董事长办公室是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本部各部门和各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具 体负责督查督办事项的承办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各自的督查督办工作体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跟踪做好本部门承办事项的开展落实,切实将督查督办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工作职能,确保督查督办工作有效开展。 第六条公司督查督办工作采用专人负责的做法,建立完善督查督办专员机制,董事长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开展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专人作为本部门的督办工作联络人。 第七条董事长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工作制度体系。 (二)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组织开展督查督办调研、检查和考核活动。 (四)对督查督办工作情况定期总结汇报,加强成果应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一: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是为推动战略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本部管控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决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工作原则 第四条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紧密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第五条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为归口管理部门,本部各部门及系统各企业应充分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责任主体作用。 第 2 页共 2 页

第六条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讲究工作方法,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真抓实干。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七条督查督办主要内容: (一)重要事项 1.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阶段性目标; 2.年度工作要点; 3.重要会议(包括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议、年中工作会议、生产经营工作碰头会、月度工作例会及专题会议等)的决议和部署事项; 4.公司领导批转、交办和布置的工作事项; 5.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 (二)公文运转 一般性公文运转按公文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催办提醒,以下公文列入重点督查督办范畴: 1.上级单位明确指示需要办理的公文; 2.系统各企业报送的紧急请示和有办理时限要求的公文; 3.处理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公文; 第 2 页共 2 页

重点工作督办实施办法

重点工作督办实施办法 为推动督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公司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保证公司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督办的工作范围 (一)上级工作部署、政策措施、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上级领导批示、临时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上级及同级单位来文、来函、来电需督促办理的重要事项。 (二)工作报告确定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公司文件中列明要求完成的事项;领导批示、交办要完成的事项;基层单位的请示(报告)的督办反馈。 (三)总经理办公会、机关部长工作例会、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 (四)公司临时安排的其他重要工作。 第二条督办工作要求 (一)督办工作坚持“责任落实、分工协作、适时督办”的原则。办公室是督办工作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二)督办形式,一般以文件形式下达,口头、电话进行督办;重大事项下达“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督办卡”书面通知,并要求书面回复。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落实难度大的事项,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实施不间断的跟踪督办。对未能如

期办结的事项,及时掌握原因和进展情况,视情况向领导汇报。 (三)各部室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和协调承办事项的落实,督促任务的完成,指定专人按要求反馈办理结果。 第三条督办工作的程序 (一)凡列为督办事项的,由交办人提出督办意见、办理时限及有关要求。凡会议议定事项,办公室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任务分解落实,以文件下达。 (二)各部室在收到承办事项后,抓紧研究落实,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对时限紧迫、内容重要的决定指示应随到随办;对非本职责范围的任务,必须在第二个工作日内及时提出并由办公室进行协调。落实应从实际出发,讲究效果,认真负责。 (三)各部室承办人对承办的事项要分轻重缓急,按要求主动落实反馈。书面反馈时须经单位(部室)负责人签字。 (四)办公室可以采取电话、随时到现场查看、与部门负责人沟通等途径,来掌握事项的进展情况。历次督办的过程及情况,应有记录。 (五)对涉及几个部门的综合性督办事项,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范围;对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必要时由办公室报请公司领导批示进行落实。 (六)对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协调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及时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好工作落实。 (七)承办单位将督办事项办结后,及时向办公室反馈结果,

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督查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运营、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各部门、财务室的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督查考核的主要工作与内容、组织领导及其要求。 第三条适用范围:新疆昊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五部一室”。 第二章督查考核小组的主要工作与内容第四条督查考核小组的主要工作与内容 (一)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公司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公司工作目标、会议的精神和决定的贯彻落实; (三)各部门、财务室工作计划中列明的事项; (四)公司合同书、协议书中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五)公司领导交办、拟办、查办的事项; (六)同级部门、财务室委托的督办事项;、 (七)其他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八)负责绩效考核、监督奖励与处罚工作; 第三章督查考核小组的组织领导

第五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整体协作”和“督办工作有人做,紧急事项快落实”的原则,强化督查督办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形成以总经理工作部为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助,公司各部门、财务室配合的督查督办体系。 第六条督办部门要配备专人负责本制度的督促执行,公司其他部门、财务室要建立健全督查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负责落实督办事项。 第七条总经理工作部通过《总经理督办通知单》、《督办事项跟踪表》履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八条督查考核小组的成员及其工作 组长:邱小平负责督查考核立项、批示 副组长:拓宏前受总经理的委托,协助督查考核立项、批示 组员:杨梅承上启下负责承办、督办、延期、催办、 反馈、审核、退办、 祁婷婷制定各种方案,计划、措施、报表 景志宏负责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 第四章督查考核小组的工作形式 第九条督查考核小组分为总经理督办考核、公开(挂牌)督查督办考核、公开(日常)督查督办考核三种形式。 (一)总经理督办:督办部门根据总经理提出的公司重大决定或重要工作部署,通过向督办对象下发总经理签发的书面通知,告知督办事项及完成时限。通常属重大督办事项。

某集团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某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为加强文商集团各项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管委会、**集团、公司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形成规范、科学、高效的督查工作制度,根据《****督查工作制度》和**集团《督查督办工作试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机构 (一)公司成立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督查办),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行政人事部的副总经理和分管项目发展部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行政人事部和项目发展部负责人及具体承担此项工作人员为成员。 (二)行政人事部负责文件、会议责成事项以及领导关注的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定期发布督察督办结果并上报;项目发展部负责目标责任及项目有关工作任务的督查督办,定期发布督察督办结果并上报。 (三)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督查督办事项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将本部门承办的督查督办事项进展按要求报送行政人事部和项目发展部。 二、督查督办范围 (一)管委会文件、文化集团文件、公司文件及各类会议责成事项; (二)公司与各部门、子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目标责任分解计划;

(三)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的公司项目开发节点计划; (四)管委会、文化集团及公司领导临时交办或关注的的重要事项。 三、督查督办原则 (一)围绕中心的原则。开展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管委会、文化集团和公司领导关注的工作进行,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中心工作。 (二)领导负责的原则。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告领导,遇有问题要及时提请有关领导出面协调,及时排除阻力,督查督办事项进展上报前须经部门负责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 (三)分工合作的原则。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发挥整体督办效能,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实事求是的原则。督查人员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讲真话、报实情。在督查中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反映问题。 (五)注重实效的原则。要把注重实效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全过程。对列入督查范围的事项,要讲效率、求质量,通过督查督办,切实推动工作进展。 (六)督查督办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了解领导的决策意图、工作思路,认真领会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精神。

重点工作督办办法

重点工作督办管理办法 (修订) 为全面推动公司重点工作按期按质完成、提高公司办事效率,提高各部门的执行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督办重点工作的职能部门及专职负责人 督办重点工作的职能部门以公司办为主,以财务部、各部门的负责人及总经理秘书为辅。 公司明确一名督办主管,负责公司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及反馈,以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总工作。 第二条公司重点工作的范围 公司重点工作由四个部份组成。1、公司月度例会及其它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2、公司领导临时布置确定的公司重点工作;3、经各部门领导提出,经公司领导确认的重点工作; 4、公司领导认为有必要的其它重点工作。 第三条重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公司重点工作项目一经确定,各部门负责人均应当将相关重点工作作为单位或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来管理,按时、按质完成。 第四条重点工作计划的归集 公司领导确定的重点工作均以文字方式下达,下达文件在送达有关责任部门时,应由公司办抄送至公司各个部门负责

人,以便协调重点工作的工作推进。 第五条重点工作督办的程序 1、重点工作的督办主管在收到重点工作计划后,必须立即纳入其督办的范围。 2、重点工作主要责任人应当指定有关人员,在每周一上午十二点前将上周(星期一至星期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督办主管电子信箱。督办主管在每周一下午五点前出一份《公司重点工作督查通报》,以纸质形式发送至公司领导、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部门正职及重点工作主要责任人电子信箱,直到该项重点工作完成为止。 3、特殊原因不能在完成截止日内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的,主要责任人应在时间节点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原因报告,同时承诺保证按期按质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的时间,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确定新的时间节点,并提交公司督办主管存档备查。 4、某项重点工作未能按期完成时,督办主管必须于重点工作完成截止日的第二天向主、次责任单位或部门下达督办处罚通知书。督办处罚通知书同时抄送公司领导。 5、未能完成重点工作的单位或部门在接到公司办的处罚通知书后的2天内,以书面方式向公司领导报送重点工作未能完成的申述理由,同时承诺保证按期按质完成的时间。公司领导在接到责任单位报送的申述材料后,应当向公司办、责任单位作出批示,责任单位按批示的时间完成该项重点工作。 第六条考核与处罚

集团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集团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制 度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某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为加强文商集团各项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管委会、**集团、公司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形成规范、科学、高效的督查工作制度,根据《****督查工作制度》和**集团《督查督办工作试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机构 (一)公司成立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督查办),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行政人事部的副总经理和分管项目发展部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行政人事部和项目发展部负责人及具体承担此项工作人员为成员。 (二)行政人事部负责文件、会议责成事项以及领导关注的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定期发布督察督办结果并上报;项目发展部负责目标责任及项目有关工作任务的督查督办,定期发布督察督办结果并上报。 (三)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督查督办事项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将本部门承办的督查督办事项进展按要求报送行政人事部和项目发展部。 二、督查督办范围 (一)管委会文件、文化集团文件、公司文件及各类会议责成事项; (二)公司与各部门、子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目标责任分解计划; (三)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的公司项目开发节点计划; (四)管委会、文化集团及公司领导临时交办或关注的的重要事项。 三、督查督办原则 (一)围绕中心的原则。开展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管委会、文化集团和公司领导关注的工作进行,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中心工作。

(二)领导负责的原则。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告领导,遇有问题要及时提请有关领导出面协调,及时排除阻力,督查督办事项进展上报前须经部门负责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 (三)分工合作的原则。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发挥整体督办效能,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实事求是的原则。督查人员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讲真话、报实情。在督查中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反映问题。 (五)注重实效的原则。要把注重实效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全过程。对列入督查范围的事项,要讲效率、求质量,通过督查督办,切实推动工作进展。 (六)督查督办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了解领导的决策意图、工作思路,认真领会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精神。 四、督查督办事项的确认 (一)公司文件、行政办公会议和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责成的事项,直接列入督办范围; 管委会、文化集团各类会议纪要、各种通知、来文及督办通知单责成公司落实的事项,直接列入督办范围; 1、公司与各部门、子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目标责任分解计划直接列入督办范围; 2、公司各项目开发节点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直接列入督办范围; 3、管委会、文化集团及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由总经理审定后列入督办范围。 (二)凡列入督办范围的事项,应分别登记,并按照督办事项的内容、业务分工和领导批办意见,确定完成时限。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_1361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一: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是为推动战略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本部管控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决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工作原则 第四条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紧密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事项的督办

落实。 第五条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为归口管理部门,本部各部门及系统各企业应充分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责任主体作用。 第六条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讲究工作方法,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真抓实干。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七条督查督办主要内容: (一)重要事项 1.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阶段性目标; 2.年度工作要点; 3.重要会议(包括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议、年中工作会议、生产经营工作碰头会、月度工作例会及专题会议等)的决议和部署事项;

4.公司领导批转、交办和布置的工作事项; 5.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 (二)公文运转 一般性公文运转按公文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催办提醒,以下公文列入重点督查督办范畴: 1.上级单位明确指示需要办理的公文; 2.系统各企业报送的紧急请示和有办理时限要求的公文; 3.处理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公文; 4.其他需要重点督办的公文。 第四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本部各部门负责具体承办督查督办事项,同时需指定一名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联

建立完善政务督办机制-强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建立完善政务督办机制强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凯里工务段宋冰峰 铁路基层站段长期的工作经历,你会发现在日常的行政和安全管 理中常常会遭遇一种类似“肠梗阻”的现象。会议翻来覆去地开,工作 布置来布置去,结果问题、隐患依旧存在,规章制度、条例办法、决策措施形同一纸空文,工作仍然沿着老的套路有如蜗牛般艰难爬行。这 种“肠梗阻”现象严重影响了铁路运输的现实安全,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使我们的工作变得僵化和麻木不仁,从而错失当前大好的发展机遇。 究其原因,就是执行不畅、落实不力的问题,这是企业管理的弊端和大忌。问题不可小看,问题不解决一切皆为空谈。如何解决好执行力和落实力的问题应为各级管理者的当务之急。为此,我们必须在企业管理 中引入政务督办机制,强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全面落实,才能促进 企业的不断更新发展。 一、分析执行不畅、落实不力产生的根源 1.思想意识陈旧。一些领导和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因怵难怕硬、捻轻避重的保守思想作祟,对棘手的工作不愿抓、不想抓、不敢抓;也有一些领导和干部就想出政绩,急功近利,没有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真正 内涵,对工作缺乏理性思考和科学决断,缺少披荆斩棘的创业精神;缺 少奋力开拓、敢为人先、敢创敢试的创新精神;缺少敢碰硬的、敢抓乱的、敢治散的、敢纠错的大无畏精神。 2.作风不实。一些领导和干部缺乏基本的责任感,工作务虚,做表面文章,对上级的指示和要求虚以应付,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不着认 真细致的分析,不制定细化的可执行的贯彻措施,搞形式主义,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照本宣科作大面要求,会开完了、文件发了就不再管了,对执行和落实情况不闻不问,会上高呼“落实落实再落

镇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

党委重要工作督查督办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干部管理工作,加大平时考核力度,确保政令畅通,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促使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在工作实践中创新理念、理清思路,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督查、有实效,整体推进全镇各项工作,特制定石龙镇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 一、督查督办范围 1、重大部署。按照市县要求,镇党委、政府研究形成的决策、实施的重大部署,要求镇属站所和各村迅速组织实施的事项。 2、重点工作。镇党委、政府根据本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进情况及临时性重要迎检接待工作。 3、重点工程。镇域内组织实施的各类重点项目工程及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建设任务,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实施的程序、进度和效果。 4、重要矛盾纠纷。涉及征地拆迁、机构改革、救灾扶贫、防旱抗汛、火灾等引发的重大矛盾纠纷及全镇范围内事关治安稳定的重特大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理进度和效果。 二、督查方式 全镇重点工作督查督办按照分级负责、分层督查的方式组织实施,即镇党委督查班子成员,分管领导督查站所人员,包村干部督查村。具体督查工作实行“月查、季评、年考”

制度。 1、月查:镇分管领导每月对分管站所和分管的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及整改措施于每月25日前报主要领导阅示。 2、季评:镇党委、政府以一个季度为阶段时限,定期召开领导联席会议,按照月查及整改情况,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服务水平、工作失误、创新工作和按章理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季度评议、肯定成绩、指点不足、同促共效。 3、年考:镇党委、政府根据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对排名位于后三名的,对分管领导、站所负责人和站所干部分别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三、督查反馈 镇党委、政府根据“月查、季评”督查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并根据《干部履职问责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是为了推动年度计划、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为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高公司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批(交)办事项的办理质量及效率,建立有效的公司督查督办工作体系、规范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开展,进一步加强公司管控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组织协调,实现科学决策,确保公司安全、平稳、高效运行,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开展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密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机制完善、程序规范。

(三)改进创新,注重实效。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创新督办手段、深入工作一线、确保督办实效,做到任务明、问题清、督到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四)加强协调,强化服务。整合力量,及时协调处理督查督办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努力为领导、本部和基层做好服务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二级单位。 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公司主要领导为公司督查督办工作总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党委、行政各项事务督办工作。其他副职按照分工对总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督办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本部各部门和各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督查督办事项的承办落实。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各自的督查督办工作体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跟踪做好本部门(单位)承办事项的开展落实,切实将督查督办工作列入本部门(单位)重要工作职能,确保督查督办工作有效开展。 第七条公司督查督办工作采用专人负责的做法,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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