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国家、行业或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掌握质量动态,进行质量分析,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2、严格汽车配件采购、使用和管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要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等,并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托修方自行得理。要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

3、认真落实“四单一证”管理制度。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和检测合格的,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凭合格证开具维修维修发货票和结算清单,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

4、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要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机动车维修档案主要内容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等。

5、认真落实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的要及时无偿返修,做到不拖延不拒绝。

6、为了确保维修质量的透明、公开,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要认真落实“五公开”制度。即:公开企业经营资质;公开维修质量保证期;公开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公开企业技术负责人和维修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广泛接受车主和社会的监督。

维修服务承诺制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公开汽车维修作业规范、收费标准、监督电话;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结算费用,依法开具发票。自觉接受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

二、坚持诚信为本,以优质服务、用户满意为宗旨参与市场竞争。分证签定并忠实尾行汽车维修合同,不擅自减少作业项目,。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不作虚假广告宣传。

三、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观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亮牌服务,举止文明;建立客户档案,定期跟踪回访,主动征求意见;开展提醒服务,答复客户咨询,排除客户疑虑;努力满足客户要求,维护客户正当权益。

四、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汽车维修标准和规范,认真做好汽车维修检验记录,按规定签发汽车维修出厂合格证,及时受理客户投诉,认真履行维修质量保证期承诺。

五、搞好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防止污染,不断完善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做到厂区整洁,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实现作业现场安青;维修工具、机件、场地、人身清洁;工具、机件、油水不落地。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车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作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有关规定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三、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四、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五、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六、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场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公司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管理制度。 工程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督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确认。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甲方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甲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到位。 四、甲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3、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4、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基建组应及时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甲方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3、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 4、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 5、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检修公司检维修管理制度

检修公司检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各类检维修项目管理,提高检修质量,确保安全,降低费用支出,保障正常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检修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所承担各生产装置维护包保、设备检维修以及承担实施的技措、技改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公司生产管理处职责 (一)负责各生产装置年度检修计划和装置停工检修施工计划的审核、分配及现场实施过程的检查、协调。 (二)及时安排生产任务,编制工程令号并安排施工。 (三)负责签订各类施工合同(年度维保合同、工程合同等),及时组织重点项目的施工验收。 第四条公司技术质量处职责 (一)负责检维修项目(含及检维修同时进行的技措、技改)的技术、质量全过程管理。 (二)负责检查审核工程项目交工资料完成情况。 (三)负责现场技术、质量问题的解决. 第五条公司安全处职责 (一)认真贯彻安全规章制度,开展职工安全教育。 (二)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记录、台账,负责公司的安全、消防组织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审查审批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各类检修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负责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公司经营处职责 (一)负责检维修所需物资材料的落实。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职责 (一)配合公司做好生产装置停工检修计划、施工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二)做好维保装置检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三)组织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 第三章检修施工管理 第八条各类检维修项目,均应根据项目计划和技术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公司相关处室要加强监督、协调,做好实施准备工作,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制定完善周密的施工方案。督促落实施工人员、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起重等各类特种作业人员须经过培训、考核和发证,做到持证上岗。 第九条检修作业前,施工单位做好有关技术交底工作. 第十条对于重大检修项目,应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第十一条装置停工检修要组织成立检修指挥部,明确责任。 第十二条检修指挥部由公司领导、生产管理处、安全处、技术质量处以及施工单位负责人组成,下设计划调度、施工技术、材料供应、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生活后勤和宣传组等,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做到“四个统一" ,即统一思想、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负责人和安全、施工、质量负责人,将负责人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备案。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的上述负责人员若发生变更,应当重新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备案.

设备检修管理规定

设备检修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与规范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生产装置所有设备的检修工作。 三、职责 (一)企业管理部职责: 1、负责编制各车间年度产量指标,并逐月分解。 2、负责编制各车间年度维修费指标,并逐月分解。 3、负责对设备检修费用进行考核。 (二)审计监察部职责: 1、负责检修项目外委的招标工作。 2、负责对修理费列支、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法进行审计与监督。 3、负责对检修计划、检修情况及其它事项开展专项审计。 4、对检修的双方廉政协议遵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否决违纪违规单位的合格承包商资质。 (三)设备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检修管理方面的制度。 2、负责制订设备检修管理方面的制度与标准。 3、负责审核设备年度检修费用预算的合理性,并对设备检修费用的结算进行审核。 4、检查考核各部门设备检修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对设备外出检修与维修外包检修质量进行管理。 5、组织对检维修承包商施工资质的评定、管理与考核工作。 6、组织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编制特种设备检验费用预算。

7、组织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推广与应用现代设备检修管理方法与先进技术。 (四)安全管理部职责: 1、负责组织设备设施检维修承包商人员资质核查及公司级的安全培训。 2、负责设备检维修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审查。 3、负责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4、负责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备大型检维修相关材料。 (五)环保管理部职责: 1、负责设备检维修方案中环保措施的审查。 2、负责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3、负责设备设施检维修过中产生的危废、催化剂的外运工作。 4、负责向政府环保监管部门报备检维修相关资料。 (六)生产调度职责: 1、负责生产装置开、停车方案的审批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装置系统开、停车计划并下达执行。 3、负责检修过程中水、电、汽的协调及物料平衡。 4、负责生产检修计划的落实,做到液氯平衡。 (七)生产车间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设备检修及费用管理方面的制度、规程、标准与规定。 2、负责编制、上报本车间年度设备检修费用预算。 3、组织编制、上报本车间设备检修计划。 4、组织实施公司批准下达的设备检修计划。 5、签订外委检修合同,组织检修项目的质量验收与工作量的确认及合同的履行。 6、负责设备检修记录(包括检验检测数据)的整理与归档,并录入设备管理系统。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验收管理、管理内容与方法,监督检查与奖惩考核。 1.2 本制度适用于国华徐州电力检修公司大修项目二部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经贸委颁发《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2003年)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规程》(2003年)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2003年) 徐电检修质量管理及验收实施细则 GHZZ-11/XD-02-02-09 (2009年) 3 管理机构与职贯 --

3.1 设备检修,应根据外部工程中成立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监督小组",其成员根据不同设备,由一至三级检验收人员组成。 --

3.2 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检验与验收实行工组、班组、专业三级机构的检验与验收工作。 3.3 设备质量检验三级机构:一级检验小组:由工组检修人、工作负责人组成;二级检验小组:由班长、技术员组成;三级验收小组:由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监督小组各专业技术主管组成. 3.4 三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二、一级;二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一级,一级检验小组自觉服从二、三级领导管理;二级检验服从三级领导管理. 3.5 设备检修质量检查验收坚持检修人员自检为主,验收人员综合检验为辅的原则. 3.6 检修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直接责任,检查验收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验收责任.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管理目标 4.1.1 坚持“质量第一,修必修好、让业主满意”的原则,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真做好设备检修管理工作,使设备(系统)检修质量全面受控,保证设备安全、正常、稳定运行; 4.1.2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质量第一和检修工艺质量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管理理念。在认真执行《安全规程》检验的基础上,把好“质量第一关"; 4.1.3 鼓励各班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全面上等级,上水平. --

电力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办法

电力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指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电力工程项目建设,下同)的验收管理工作,确保工程的安全优质投产,特制定本办法。 1、2为了提高工程验收质量,调动参加验收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与积极主动性,本办法贯彻责任终身追究与闭环式管理的指导思想,即每一项工作都有人负责、有人落实、有人检查;每一项验收工作都要履行签字手续,验收人员对验收质量负责。 1、3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包括阶段性验收与竣工验收两部分。 1、3、1阶段性验收就是指工程竣工前为了控制工程质量而对各个关键性工艺环节进行的验收。包括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的监造;出厂试验的监督;各项隐蔽工程掩盖前的验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安装过程中的跟踪验收;部分设备安装前的解体检查;分步带电设备验收;以及其她需要验收的工艺环节。 1、3、2竣工验收就是指所有工程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的验收。 1、4为保证工程验收的有效性,尽量减少人员差异对验收效果产生的影响,参加验收的各有关单位应依照事先批准的验收细则开展各阶段验收工作。验收细则由各单位起草,经公司技术主管部门(生技科或调度所)批准后执行。各验收责任单位应及时补充、修改、完善该细则,以逐步推进工程验收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 1、5现已批准执行的设备验收细则见附件2。 2、基建工程验收 基建工程就是指由基建科进行工程管理的新建、改建与扩建的输变电工程。 2、1阶段性验收 2、1、1监造 设备订货后,生技科应根据所订设备的重要程度、工艺的复杂程度通知基建科该设备就是否需要监造。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必须到生产厂家进行出厂试验的监督与最后组装前的吊罩检查,监造技术人员由生技科、修试工区、施工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其它设备也要逐步加强质量监督,加大到厂监造力度。监造人员应提前根据设备订货技术协议整理好监造大纲,监造过程中要详细记录,对发现的任何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都要指出,并要求制造厂家改正。监造结束后,参加监造技术人员要写出监造报告,签字后作为验收报告的一部分暂交生技科保存,工程总体验收投运后交办公室存档。 2、1、2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就是指工程竣工后不易或无法检查的各类施工项目。变电工程的隐蔽工程主要有变电站接地网的敷设等。输电工程的隐蔽工程主要包括重要杆塔的基础制作、接地装置的安装等。基建科应根据工程进度在隐蔽工程掩埋之前通知生技科,生技科组织修试工区或输电工区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人员验收后应写出验收报告,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逐条列出,并规定好整改期限。基建科应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消缺,并在消缺完毕后通知生产技术人员再次验收,不允许有缺陷遗留。复验合格后,验收人员要写出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签字后作为验收报告的一部分暂交生技科保存,待工程总体验收投运后交档案室存档。 2、1、3跟踪验收 对于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的安装调试、输电工程的基础掩埋夯实等输变电工程,由于验收过程复杂或需要监督部分工序,要进行跟踪验收。基建科应将有关施工图纸提前交给跟踪验收人员,以便在跟踪中使用。生技科组织修试工区、运行工区、输电工区等有关单位派遣有关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对各个关键环节进行跟踪验收。验收工作应按照验收细则开展,验收中发现的任何问题,施工单位均应积极解决,验收合格后各单位验收人员应编写跟踪验收

设备检修工程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设备检修工程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设备检修工程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设备检修工程是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 设备检修工程管理工作,是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实现 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益最高,提高设备装备 水平,发展企业生产的重要途径。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为公司)设备检修工作的管理职责、分工以及程序。 2.2 本制度适用于机械、电气、仪表、通讯、土建等 专业设备、设施的检修管理。 3 管理内容 3.1 检修工程含义

3.1.1 检修工程是公司生产设备、设施的年修、定修、日修等工程的总称。从性质上可分为大修、中修、小修。 3.1.2 定修是在主要生产作业线(以下简称主作业线)停产条件下进行或对主作业线生产有重大影响的计划检修。定修分为公司集中定修和分厂自主定修两种,每次定修时间一般不超过16小时。 3.1.3 年修是连续几天进行的定修。年修分大修、中修。 3.1.4 日修是设备日常维护检修即小修。含8小时以内的定检、工艺停机维修等。 3.2 检修工程管理分工 公司设备检修工程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区域、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形式。 3.2.1 设备部负责对检修工程实施控制、协调、监督。 3.2.2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对检修工程实施具体管理。

设备检修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制度

设备检修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制度 (ISO9001-2015/ISO45001-2018) 1.0目的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节约检修时间规范检修管理,能够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制定本标准。 2.0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厂设备检修质量管理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管理流程和验收的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设备日常检修、计划性大、小修检修的质量管理。 3.0职责 3.1生产设备技术部为设备检修管理单位,负责设备检修质量管理工作。 3.3各车间负责本车间设备检修质量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0内容 4.1管理内容 4.1.1与检修质量管理有关的定义 ——质检员:是指经授权不直接参加检修工作,只进行验证、检查,以确认检修工作是否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技术人员。一般为检修技术员、班组技术员(或班长)。 ——检修方案:是指为指导检修检修负责人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由专业工程师按有关规定、规程整理提供,由检修单位检修负责人携带、保管、使用、记录和补充的有关检修作业的书面文件。 ——设备再鉴定:包括品质再鉴定和功能再鉴定。品质再鉴定是指检修后的设

备投运前,通过试转、试验等方式对设备的性能及检修质量进行的检验。功能再鉴定是指对检修后投入运行的设备进行是否满足运行要求的评价。 4.1.2管理内容 ——检修阶段备品配件质量管理。 ——编制检修方案。 ——检修过程质量管理。 ——不符合项管理。 ——再鉴定质量控制。 ——质量管理文件关闭。 4.2管理目标 4.2.1单项检修、维护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4.2.2检修设备启动一次成功率100%; 4.2.3无质量投诉 4.2.4检修作业票合格率100% 4.2.5修后180天不发生因检修质量造成的机组非计划停运。再鉴定一次率90%以上。 4.3管理流程 4.3.1编制检修文件 ——编写检修文件可包含内容:设备检修作业单、设备检修方案、设备大修网络图、开工报告单(外委检修项目); ——检修文件由质检员根据检修计划书编写; ——检修作业指导书(检修方案)一经批准可直接使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一、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4)竣工图等。 三、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城乡规划法》还规定,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

检修质量验收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4323 检修质量验收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检修质量验收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总则:为了确保设备检修质量增强检修人员的责任性,特制定以下制度: 1、项目负责人首先对检修项目进行确认,了解设备检修前状况以及检修要求,并积极组织做好协调工作。 2、施工人员应根据检修质量要求,以认真负责人态度进行施工。 3、检修完工后,验收负责人与施工人员应在检修项目表上共同签字认可,以便落实责任。 4、验收负责人应由设备使用单位确定。

5、发生检修质量问题,查清原因对项目负责人验收负责人与施工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

设备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检修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在检修工作过程中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检修。 3.工作程序 3.1本厂检修工作的组织形式为混和组织形式;具体有: 3.1.1检修计划由经理批准。 3.1.2生产科负责编制年度检修计划、准备大修项目技术资料并负责进行技术指导。 3.1.3安全环保职卫科负责检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和财产保卫工作。 3.1.5大修项目由生产科、安全环保职卫科完成。小修项目由岗位自行组织安排时间完成。 3.2检修计划管理 3.2.1操作人员根据设备定期检查,状态监测和诊断资料以及故障计划好检修的具体内容上报生产科。 3.2.2生产科制定检修技术任务书、工艺文件资料、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方案。 3.2.3经理落实检修负责人、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安排检修时间。 3.2.4任务科提出需换件明细表及图纸、专用工检具、研具的图纸和清单。准备好备品、备件、材料、工用具和检修设备。 3.2.5上述文件和资料交相关部门落实。计划组织备品、备件、工具、器材、安排检修时间。上报经理审批。 3.3检修的安全措施和规定。 3.3.1大、小修检修项目有生产科会同安全环保职卫科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由安全环保职卫科指定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管。 3.3.2小修项目由岗位安全员,维修工、操作工严格按设备安全操作、检修维护规程进行检修作业。做好安全检修记录。 3.3.3科负责人是本科检修第一负责人,对安全负总责,安全员负具体责任。各检修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第一负责人,对检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具体责任。 3.3.4专职安全员对本项目检维修的所有工用具,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为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从严把关工程建设质量和档案资料,使项目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法地交付使用,特制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一篇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要求 (1) (3)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检查(评估)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竣工档案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 起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1)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2)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 日内,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条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的条件后方可进行。

管理制度质量验收标准及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质量验收标准 及管理制度

质量验收标准及管理制度 壹、总则: 1、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做到分配合理公正,本制度本着多劳多得,干什么活得什么分的原则,凡制度里所涉及的内容,望广大员工认真遵守,积极配合队委会的工作,如井下发生意外情况,不于本制度内容中,队委会可根据井下实际情况,临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凡本制度中有不合理,不科学的条款,希望广大员工提出合理建议,以便及时更改。 2、为配合矿党政工团所下发的关联文件,经队委会研究决定,井下生产实行跟班队干及工长负责制,跟班队干全面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全面调节各环节的组织分配。各班工长是井下生产第壹责任者,根据本班每位员工的工作表现,有权对本班各工种进行合理调解,每位职工必须不折不扣地服从跟班队干及工长的安排。 3、每位员工是井下第壹生产操作者,不仅要对本班生产负责,更重要的是要抓好自身安全,严禁“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有责任保质保量完成跟班队干及工长安排布置的安全生产任务,有权利杜绝“违章指挥”,同时有监督工长及队干工作的权利。只要是合理的,有利于本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议,任何人有权利和义务通过正规渠道有原则性的途径反映给队委会或矿机关,如有无理取闹者队委会将给予严惩。 4、检修班的主要职责: 检修组: (1)检修班为生产做好壹切准备工作,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检修班负责本队所使用的所有设备及各类电气开关; (3)负责延长各设备电缆,且按分公司及矿、队等关联“质量标准化” 要求悬挂整齐; 生产准备及质量标准化组: (1)负责延长胶带运输机,做到主运皮带平、稳、直,且且要得到分公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目的作用 为了使设备的检修管理科学化、高效率,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达到公司对设备管理的目标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设备的检修工作分为公司和车间二级管理。年度大修、中修和二级以上的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具体由设备动力科作出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级以下保养及日常使用过程的检修由各车间负责组织实施。 3.设备修理的原则 3.1 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生产设备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能力的基础,设备修理必须坚持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实行专群结合、群管群修的方法,有计划地组织好设备的检修工作,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产品的产量、质量不断提高和增长,为生产的发展提供必须的物质基础。 3.2 修用结合的原则企业领导在下达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下达设备的检修计划,检查生产计划的同时,检查检修计划。在生产与设备维修时间上发生矛盾时,应根据“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合理安排。在设备检修中,操作工人要紧密配合维修工人,坚持“修用结合”的方法。 3.3 修理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要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的思想教育、技术教育,培养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及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在搞好群众性维护保养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修理质量和修理工修理效率,缩短停歇时间,降低修理成本,使设备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4.设备在中修、大修前的检查 4.1 设备预检设备在中修、大修前必须进行一次检查,一般称预检,在修前三个月左右进行。修前检查要列人月份检修计划内,可以结合二级保养工作进行,不列人周期结构中,以尽量简化周期结构,减少计划人员的繁琐工作。修后检查要查明下次计划修理时需要修复的缺陷,确定修理内容,为下次修理做好准备。 4.2 设备的清洗和油箱的换油设备的清洗和油箱换油是根据设备的使用条件和环境及油箱换油的周期进行的。清洗和换油工作可结合一、二级保养同时进行,不单独安排计划。 4.3 精度检验精度检验一般是在精密机床和精加工设备中进行,应按照技术标准定量进行精度检验,在检验时如发现精度超差,能调整消除的应由修理工及时调整消除,如工作量较大,可以在最近一次计划修理时消除。 4.4 设备的预防性试验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是对受压设备(包括动力管道)、电气设备(包括电力网路)及超重设备进行的。一般在计划检修时或定期地、季节性地进行预防试验,以防止事故发生。 5.检修计划的编制及修理工作的统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 年修订)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2006 年12 月18 日水利部令第30 号发布2014 年8 月19 日水利部令第 4 6 号第一次修改2016 年8 月1 日水利部令第48 号第二次修改2017 年12 月22 日水利部令第49号第三次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 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 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 政府验收两类。 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 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 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四)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五)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法人验收还应当以施工合同为验收依据。 第六条验收主持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当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验收委员会(验 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 载并签字。 第七条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但是,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会(验 收工作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的,法人验收应当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 政府验收应当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第八条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对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的,应当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 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九条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提交真实、完整的验收资料,并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第十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 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对项目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建项目法人的,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的,该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第二章法人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合同工程,或者中间机组启动前,应当组织法人验收。项目法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增设法人验收 的环节。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当自开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应工程后,应当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法人经检查认为建设项目具备相应的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等参建单位以外的代 表及专家参加。

设备验收管理制度【设备检修三级验收管理制度】

设备验收管理制度【设备检修三级验收管理制度】 设备检修三级验收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不断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凡设备进行A 、C 级检修,必须做好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2 三级验收是班组、部门、公司三个管理层次根据检修的性质和要求对不同检修项目进行分级验收的制度。 1.3 每一个检修人员和参加验收的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贯彻检修人员自检与验收人员检验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不好不交,不好不收”。 1.4 三级验收必须按规定的项目进行,验收人员应坚持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热情指导,对自己验收的项目作出评价,并签字负责。 1.5 有关各项技术监督的验收项目,应有监督专职人员参加。 1.6 固改、技改等工程项目的验收,参照本制度原则执行。

1.7 检修部门内部的验收证书可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自行设计并报技术管理部门审定备案。 1.8 分段验收证书和总体验收证书均为一式三份,部门、技术管理部门、档案室各一份存档。 2 三级验收的分类 2.1 主设备A 级检修的验收工作分为班组零星验收,部门分段验收和公司总体验收三种。 2.2 主设备C 级检修和主要辅助设备A 级检修的验收工作,分为班组零星验收和部门总体验收两种。 2.3 辅助设备C 级检修的验收工作,只进行班组的总体验收。 2.4 临检、事故抢修中属三级验收项目的检修工作同样需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 3 三级验收人员的组成 3.1 零星验收由检修班长或班组技术员负责组织。 3.2 分段验收由部门的分管领导负责组织,部门专业技术员,检修班长、工作负责人、班组技术员参加。技术管理部门专职工程师参加重点项目的分段验收,对其它分段验收项目进行必要的抽查。有关监督项目的分段验收工作必须有监督专职人员参加。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版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 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 年第58号)的规范性文件,满足规范本公司设施设备的维护、验证及检定的要求,严格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保证设施设备能安全、有效、规范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库房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包括: (1)医疗器械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包括货架、托盘等; (2)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 (3)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

(4)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5)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应配备的相应设施设备。 二、库房温度、湿度应当符合所经营医疗器械说明书或者标签标示的要求。对有特殊温湿度贮存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配备有效调控及监测温湿度的设备或者仪器。 三、计量仪器校正 1、常使用中的设备(温湿度计)每一定周期都要进行相关的检定和校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有可能影响测定结果,而又未到检定周期的设备应尽快进行检定、校准。合格后才能使用。 四、质量管理部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和器具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2、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行政部归档交质量管理部保管。 五、设施的维护 1、对计量量具实行标志管理,给每台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和量具贴上彩色标志,以表明其状态。 2、彩色标志的种类、用途: (1)经检定、校准,证明检测仪器设备性能符合要求;或不必检定、校准,经检查功能正常(如计算机、打印机);或无法检定,校准,经比对等方式验证其性能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设备均用合格(绿色)标识。 (2)经检定、校准,证明其性能在一定量限、功能内符合要求或降级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

地产集团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制度

恒大地产集团工程建设验收治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 则 (4) 第二章勘察工 程 (4) 第三章基础工 程 (5) 1、定位放线 (5) 2、预制桩工程 (5) 3、冲(钻)孔、旋挖灌注桩工程 (6) 4、人工挖孔桩工程 (7) 5、搅拌桩工程 (8) 6、CFG桩工程 (9) 7、基坑验槽 (10) 8、基础工程检测 (10)

9、边坡支护工 程 (11) 第四章土石方工程 (12) 1、土石方开挖 (12) 2、土方回填 (13) 第五章主体结构工程 (13) 1、模板工程 (14) 2、钢筋工程 (14) 3、混凝土工程 (15) 4、砌体工程 (16) 5、抹灰工程 (16) 6、外墙工程 (17) 7、钢结构工程 (17)

8、防水工程 (18) 9、烟道工程 (19) 10、门窗工程 (19) 11、栏杆工程 (19) 12、西瓦(水泥瓦)工程 (19) 13、GRC安装工程 (20) 第六章装修工程 (20) 1、装修工作面移交 (20) 2、墙砖及墙面石材铺贴 (21) 3、地砖及地面石材铺贴 (21) 4、吊顶工程 (22) 5、涂饰工程 (22)

6、入户门、户内门安装 (23) 7、墙纸铺贴 (23) 8、木地板安装 (24) 9、银镜安装 (25) 10、成品爱护 (25) 11、交叉施工规定 (25) 第七章水电安装工程 (26) 1、室内给水工程 (26) 2、室内排水工程 (26) 3、室内采暖工程 (27) 4、室内电气工程 (28) 5、通风与空调工程 (28)

6、智能化工程 (29) 7、室外综合管网工程 (30) 第八章园林园建工程 (30) 1、园建道路 (30) 2、人工湖 (31) 3、饰面工程 (31) 4、园林小品 (32) 5、园林种植 (32) 第九章材料验收 (32) 第十章验收资料治理 (33) 第十一章工程验收 (33) 第十二章附则 (35)

检修质量验收标准

QB 安徽华电六安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 检修质量验收管理标准 2011-10-01发布2011-10-01实施安徽华电六安发电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前言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错误!未定义书签。 4. 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 5. 管理内容与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6. 检查与考核错误!未定义书签。 7. 附录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A1:质量检验申请单(W、H点)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A2:质量检验申请单(P点)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B1:质检验收单(W、H点)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B2:质检验收单(P点)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C1:整体验收单(W点)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C2:整体验收单(H点)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D:××年度×号机组大修热态验收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 为加强安徽华电六安发电有限公司质量验收工作的管理,规范质量验收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和要求,检查与考核,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安徽华电六安发电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华电六安发电有限公司生产技术(工程)部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国谋 审核:郭新海 审定:冯兴隆 批准:谢道理 本标准于2011年10月01发布。 本标准于2011年10月01日实施。 本标准由生产技术(工程)部负责解释

检修质量验收管理标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全过程管理的组织,内容和要求,监督、检查与考核等事项。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生产设备检修及日常维护的质量验收管理工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L/T 838-2003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ISBN978-7-5083-7778-0 《火电机组检修全过程规范化管理》 DL/Z870-2004 《火力发电企业设备点检定修管理导则》 中国华电生〔2006〕1387号《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点检定修管理实施指导意见》 华电国际生〔2006〕403号《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办法(A版)》 ISBN978-7-5084-4504-5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点检定修管理示范性标准与示例》 术语和定义 质量:指“一组内在特性”满足“要求”的能力。(满足要求的主体:顾客或其它受益者)。 质检员:是对检修项目进行验证、检查,以确认检修工作是否符合质量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检修维护部门、监理及生产技术(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等相关人员。 监理工程师:是指由本公司委托的具有发电设备质量管理资质的负责大(小)修设备检修质量策划、过程监督事项的第三方机构人员。 质检点:是指在工序管理中根据工序的重要性和难易程度而设置的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该控制点未经质量检查签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质检点包括P点、H点和W点三种类型。 3.4.1 W点:即见证点,是指工作负责人通知质量验收人员后,质量验收人员可选择参加,如不参加检验,检修工作可继续往下进行的质量控制点。 3.4.2 H点:指停工待检点,是指必须由生产技术(工程)部按工艺要求进行检查并认可签字后,检修工作才能继续往下进行的质量控制点。 3.4.3 P点:是指较为重要的需要经过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与验收的质量控制点,如汽轮机扣缸验收,发电机穿转子验收等。 整体验收:指某项工作所有质检点验收合格并完工后进行的结果性质量验收,按重要性分为W和H 级验收。 设备再鉴定:是指通过对检修后设备的试运行,检查设备是否达到检修规程和系统功能的要求。包括设备品质再鉴定和设备功能再鉴定。设备再鉴定调试一般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系统恢复前,如:气动、电动阀门试验和电机空载试验、热工逻辑试验等,即品质再鉴定。第二阶段为系统恢复后,如泵、风机等转动设备带负荷试验,即功能再鉴定。 3.6.1 设备品质再鉴定:是指检查工作程序和内容、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质检点工序是否完成并验收合格。动力设备空载试转是否合格。品质再鉴定是空载和不带介质的再鉴定。 3.6.2设备功能再鉴定:是指通过对修后设备的试运行,检查设备性能参数是否达到质量标准要求,设备功能是否满足系统运行要求。功能再鉴定是带负载和介质的再鉴定。 冷态验收:是指机组检修复装结束后,机组正式启动前,对检修项目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检修质量、试验结果进行检查、评价、认可,以确定机组修后是否达到整体启动条件。冷态验收会议一般分专业进行,由机组检修指挥部召集,对检修过程中软件、硬件整体验收评价,它是机组检修质量控制的有效手段。 热态验收:热态验收是指检修竣工后30天内对机组运行状况、设备效率、设备缺陷的消除情况、检修人工、材料、工程费用、文件管理等方面进行的整体鉴定分析和评价,它是对检修后机组性能的整体评价,是检修工程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质量缺陷:是指在设备检修过程中发现的不需变更设计能恢复原设计状态的异常现象。如设备部件损坏、为保证设备解体工作的正常进行而需要局部破坏性拆除的部件等。 设备质量缺陷报告(QDR):是指以报告的形式对设备检修中发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全过程(发现、报告、处理、关闭等)闭环管理。 不符合项(NCR):是指由于特性、文件或程序方面的不足,使其质量变得不可接受或无法判断的项目,不能用已批准的程序或文件中的信息解决,包括异常项和不合格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