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的成效评价

生态补偿的成效评价
生态补偿的成效评价

生态补偿的成效评价

生态补偿的本质就是通过一定的政策手段实行生态保护外部性的内部化,让生态保护的“受益者”支付相应的费用,使生态建设和“保护者”得到补偿,通过制度创新解决好生态投资回报,激励人们从事生态保护投资并使生态资本增加[1]。国内对生态补偿的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多集中在理论探讨研究,如毛显强等[2]对生态补偿的概念、内涵和机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甄霖等[3]对海南省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研究;王金龙等[4]对流域生态补偿问题进行了研究。从研究方法上看,目前还缺乏对生态补偿实施效果的评估研究。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浙江省已开展生态补偿工作的成功经验进行梳理,探索建立定量化的浙江省生态补偿评价方法,较科学的评价浙江省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效果,提高生态补偿工作的实效性。

1浙江省生态补偿方面的实践

浙江省是全国第一个在省域范围内由政府提出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意见的省份,同时也是第一个以较系统的方式,全面推进生态补偿实践的省份。从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通过生态补偿收费制度,优化财政转移支付,排污权交易等调节方式,调动各方面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促进浙江省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成效显著。具体表现如下:

1.1生态补偿收费制度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就实行排污收费制度是浙江省最早的生态收费制度,是一项专款专用的生态收费制度。2003年至2008年共征收排污费55.07亿元,全部用于重点污染源防治,区域性污染防治等污染防治项目的支出。近年来,浙江省陆续实施了水、矿产等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征收资源补偿费,用于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此外,地方政府还通过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立县域生态补偿基金、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等多种样式、多种渠道筹集生态补偿经费,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生态补偿收费制度进一步完善。

1.2财政转移支付

2003年浙江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地方财政体制的通知》,对市、县(市)实行“两保两挂”和“两保一挂”的财政政策,2005年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2006年,以钱塘江为试点,对钱塘江源头地区的10个市县实行省级财政生态补偿试点,主要体现为对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在总结完善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08年出台了《浙江省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试行办法》,全面实施对浙江省八大流域源头所在市、县(市)的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成

为全国第一个实施省内全流域生态补偿的省份。浙江省域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为欠发达地区承担生态保护责任的同时将得到经济补偿提供了政策保障。2004年《浙江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浙江省将依法征收排污费总额的10%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有效促进了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的治理。2004年-2009年,省级财政安排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累计达到157亿元。

1.3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2002年,嘉兴市秀洲区最早开展了区内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的试点。试行排污权有偿使用的内容,包括了排污指标初次分配的有偿使用和在此基础上的排污指标有偿交易的两方面内容。2007年,嘉兴市成立国内首个排污权交易中心,在全市范围全面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为探索建立排污权市场交易机制提供了宝贵经验。2009年,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先在浙江省太湖流域和钱塘江流域试行,其他流域的市县,经省环保、财政部门同意后也可列入试点;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则在全省范围内试行,省、市、县三级重点工业排污单位和需要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可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排污权交易。截止2009年底,浙江省11个区市中,有9个开展了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2010年,全省开展排污权交易882起,交易金额达2.9亿元。金华市在浙江省率先开展探索“异地开发”模式,其本质就是一种特殊的排污权交易,即下游的金华市为上游的磐安县提供土地发展工业,以企业市场竞争获得的税收等收益作为对上游发展受限制区域的补偿,这对上游地区的环境保护具有积极作用。这种模式较好地解决了上游地区摆脱贫困与保护流域环境的矛盾。2009年,该开发区实现工业销售产值5亿元,财政收入5300万元,占磐安县财政总收入的22%。为支持山区、海岛工业的发展,浙江还先后建立了龙湾、梅墟、余姚等跨区域的省级扶贫开发区,积极鼓励异地发展,成效显著。

2浙江省生态补偿效益评价

近些年,浙江省在生态补偿收费制度、财政转移支付、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尝试,有效促进了浙江省生态环境的改善。在研究方法上,本文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效益评价体系,以主成分分析法为生态补偿效益评价方法,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生态补偿政策给生态环境及区域经济带来的影响进行科学评价,增强生态补偿的针对性和实用性[5]。

2.1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在查阅文献的基础上,结合浙江省生态补偿工作的实际情况,建

立评价生态补偿效益指标体系,由1个目标层、3个类别层、15项指标组成[2]。

2.2评价方法

运用主成分分析法[6]对浙江省生态补偿效果进行评价,具体步骤如下:(1)指标的标准化。指标体系中各指标性质、单位和数量级存在差异,无法直接比较,通过标准化处理使其转化为无量纲。其中,Zu为各指标标准化的数值,xu为各指标原始数据,x珋为第u项指标的平均值,S为标准差(u=1,2,…,n);(2)相关矩阵的计算。对标准化后的数据求出指标的相关系数矩阵R。计算相关矩阵R的特征根Ig 和特征向量Ug(g=1,2,…,n);(3)计算方差贡献率。确定主成分个数,第g个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为ig/∑ng=1ig,代表了指标在评价体系中的贡献。特征根是表示主成分重要性大小的指标,考虑到主成分分析法就是选取尽量少的k个主成分(k≤n)来进行评价,k值由累计方差贡献率∑kg=1ig/∑ng=1ig≥85%,并且特征根≥1决定;Fi=U'iX,i=1,2,…,k(k≤n)。(4)通过回归分析计算,选出的k个主成分的值,将数据代入综合效益评价公式,最后对结果进行标准化处理。

国内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进展

黑龙江农业科学2011(3):133~136 Heilong jiang Ag ricultural Sciences 国内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进展 李 坤,陈艳霞,陈丽娟,陈传明 (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研究所,福建福州35007) 摘要:从生态补偿机制的内涵、国内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发展过程、补偿标准的确立、生态补偿制度依据以及生态补偿模式等几个方面对国内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回顾与探讨。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在标准制定、补偿制度连贯性与持续性、法律制度建立、以及理论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应该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有效的监督制度、健全的法律依据、严格的执法程序。政府应该转变自己的角色,逐渐退出参与者的身份,而是应该作为一个监督者和引导者,将生态补偿交由市场完成。关键词: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生态补偿机制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 2767(2011)03 0133 04 收稿日期:2011 01 11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资助项目(10YJA840002);福建省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资助项目(2010R1037 4);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科研创新团队资助项目 第一作者简介:李坤(1987 ),男,山东省枣庄市人,在读硕士,从事区域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研究。E mail:lkaill@https://www.360docs.net/doc/011758585.html, 。 通讯作者:陈传明(1963 ),男,福建省长乐市人,硕士,副研究员,从事自然保护及景观生态和区域规划研究。E mail:ch encm 63@https://www.360docs.net/doc/011758585.html, 。 自然保护区的健康发展为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然而社会经济发展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其造成损害,如何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十分必要。在此背景下,建立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就成为了必然。国内众多学者对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基础、补偿标准、政策法律、补偿原则以及生态补偿的意义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对这些研究的回顾和展望,对促进我国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的早日完善,建立一个合理的补偿机制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现实意义。 1 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内涵 生态补偿机制是生态补偿理论和实践中的过渡措施[1],二者之间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首先应该对生态补偿概念加以界定。尽管目前已有一些针对生态补偿的研究和实践探索,但尚没有关于生态补偿的较为公认的定义。国内许多学者对此持有不同观点:李文华认为生态补偿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目的的,以经济手段协调利益相关者关系的制度安排。广义上包括环境污染和生态服务功能两个方面。毛显强 认为生态补偿是指 通过对损害(或保护)资源环境的行为进行收费(或补偿),提高该行为的成本(或收益),从而激励损害(或保护)行为的主体减少(或增加)因其行为带来的外部不经济性(或外部经济性),达到保护资源的目的 [2]。宗建树等学者对生态补偿也提出了相关的概念[1]。目前生态补偿机制还没有形成比较公认的概念,多数学者认为生态补偿机制是为了合理进行生态补偿而建立的一种积极的环境经济政策。 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作为生态补偿机制中的一个亚类分支,国内目前还没有一个比较公认的定义。在对其研究和应用中多套用其它方面生态补偿机制的成果和定义。该研究认为: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是为了维护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或者是特定物种持续存在和发展而建立起来协调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的具有激励效应的长效制度安排。 2 国内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进展 2.1 国内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实践研究进展 我国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实践补偿案例始于20世纪70年代四川青城山生态补偿案例[3]。20世纪80年代我国生态补偿实践随着环境问题的凸显而开始了缓慢的发展,该阶段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主要特征是:根据具体问题进行实际操作,没有系统的理论指导,是我国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萌芽阶段。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的重视,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也随着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研究而得到了缓慢的发展。该阶段研究主要特征是:缺乏针对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专项研究,大多数研究 133

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汇报

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的概念,在2001年就提出来了(由国家旅游局、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提出)。2007年7月,国家旅游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同授予东部华侨城“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的荣誉称号,东部华侨城成为中国首个获得此项殊荣的旅游区。同年,发布了《东部华侨城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范》。 后来由于标准和规范问题,停了一段时间。直到2012年底,家旅游局联合环保部和两家机构起草、布实施《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评分实施细则》,并正式启动了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定工作。2013年12月,国家旅游局、国家环保部公布了2013年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名单,共39家,其中福建有两家:(南平市)武夷山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龙岩市)梅花山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 根据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开展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部署,我们三明也于2013年全面启动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市旅游局层面也多次组织开展宣传、部署,鼓励、支持全市条件成熟的旅游景区(点)积极参与创建。市旅游局成立了创建生态旅游示范区办公室,并从规划引导、优化环境、提升品质等方面积极

推进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2014年向省旅游局、省环境保护厅推荐上报了3家景区创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申请(永安桃源洞-鳞隐石林、将乐玉华洞、宁化客家祖地),其中:永安桃源洞-鳞隐石林、将乐玉华洞通过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为今年我市开展创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工作创造良好带动作用。 今年,根据各个县申报的情况,计划以建宁闽江源生态旅游区为创建试点,开展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我们将根据《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评分实施细则》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等有关规定,督促、指导闽江源生态旅游区开展好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并积极做好评估、遴选、初审和汇总上报材料、评审、验收等相关工作,力争在年内通过国家旅游局和国家环保部门的验收。

乡村旅游的定义

(一)乡村旅游的定义 西班牙旅游学术界将乡村旅游分为传统乡村旅游和现代乡村旅游。传统的乡村旅游出现在工业革命以后,主要来源于一些来自农村的城市居民以“回老家”度假的形式出现。虽然传统的乡村旅游对当地会产生一些有价值的经济影响,并增加了城乡交流机会,但它与现代乡村旅游有很大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传统乡村旅游活动主要在假日进行;没有有效地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没有给当地增加就业机会和改善当地的金融环境。实际上,传统的乡村旅游在世界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目前都广泛存在,在中国常常把这种传统的乡村旅游归类于探亲旅游。 现代乡村旅游是在20世纪80年代出现在农村区域的一种新型的旅游模式,尤其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发展迅速,旅游者的旅游动机明显区别于回老家的传统旅游者。现代乡村旅游对农村经济的贡献不仅仅表现在给当地增加了财政收入,还表现在给当地创造了就业机会,同时给当地衰弱的传统经济注入新的活力。现代乡村旅游对农村的经济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具有现代人特色的旅游者迅速增加。现代旅游已成为发展农村经济的有效手段。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乡村旅游还没有完全统一的定义,中国学者一般认为,乡村旅游是以农民为经营主体,以农民所拥有的土地、庭院、经济作物和地方资源为特色,以为游客服务为经营手段的农村家庭经营方式。实际上是一种“农家乐”的概念。去年在贵州举行的乡村旅游国际论坛上,中国专家们形成了一个比较统一的意见,认为我国的乡村旅游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一是以独具特色的乡村民俗文化为灵魂,以此提高乡村旅游的品位丰富性;二是以农民为经营主体,充分体现“住农家屋、吃农家饭、干农家活、享农家乐”的民俗特色;三是乡村旅游的目标市场应主要定位为城市居民,满足都市人享受田园风光、回归淳朴民俗的愿望。 乡村旅游的迅速发展,逐渐呈现出产业的规模化和产品的多样化。国外乡村旅游类型主要有:农业旅游、农庄旅游、绿色旅游、偏远乡村的传统文化和民俗文化旅游、外围区域的旅游等。 国内乡村旅游基本类型大致包括以下几类:以绿色景观和田园风光为主题的观光型乡村旅游;以农庄或农场旅游为主,包括休闲农庄、观光果园,茶园、花园、休闲渔场、农业教育园、农业科,普示范园等,体现休闲、娱乐和增长见识为主题

我国海洋自然保护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海洋自然保护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2011-10-14信息来源:《中国海洋报》 随着海洋开发利用强度日益增大,中国生物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面临严重威胁。为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和特殊生境,我国建立了海洋自然保护区制度,依法把一定面积的海岸、河口、岛屿、湿地或海域划分出来,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研究和实践证实,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和海洋自然环境的有效途径。 一、海洋自然保护区发展现状 我国的海洋保护区建设最早可追溯到1963年在渤海海域划定的蛇岛自然保护区(1980年升级为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建立了包括国家、省、市、县级的海洋自然保护区108个,总面积达769万公顷(不含台湾、香港和澳门),这些保护区分属海洋、林业、环保、农业、国土等部门管理。 依照我国自然保护区分类,我国海洋自然保护区分为6个类型。其中海洋和海岸带生态系统保护区数量最多,共54个,占总数的50%,野生动物类保护区面积最大,共620万公顷,占海洋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8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体制制约保护效率我国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比较复杂,综合管理、分部门管理、分级管理并存。综合管理是指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全国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分部门管理是指林业、农业、国土资源、水利、海洋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主管相关的保护区;分级管理是指我国把保护区划分为国家、省、市和县4个级别,根据保护区级别,由所在地的省、市或县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如此复杂的管理体制被认为是制约保护区管理和保护效率的重要因素之一。作为自然保护区的一部分,我国海洋自然保护区存在类似的问题。 海洋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有海洋、林业、环保、农业、国土等,其中海洋部门管理的保护区类型比较全面,其主管的保护区数量占40%,面积占70%。各部门都有自己的管理体制、经费来源,都在积极发展隶属于本部门的保护区,由此造成相互竞争、重复建设、各自为政、整体效率低下;由于受到部门体制的制约,综合管理部门与具体主管部门之间缺少主动的沟通和协调,综合管理部门也很难对各部门的自然保护区在宏观决策、政策指导与监督检查方面有所作为。导致无论在国家层面还是在省市层面,都难以实现保护区建设的统一规划。 (二)保护与开发之间的矛盾,不利于有效管理我国自然保护区实施保护为主、适度开发,分区管理。目前海洋自然保护区也实行分区管理,不过由于海洋自身的特殊性,其方式和陆地上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征求意见稿)

目次 前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估原则 (2) 5 评估周期 (2) 6 评估流程 (2) 7 评估指标体系 (3) 8 生态环境状况评估 (5) 9 生态环境变化评估 (9) 10 评估结果 (11) 11 评估报告 (12) 附录A (资料性附录)评估指标数据来源及计算方法 (13) 附录B (资料性附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报告编写提纲 (16) i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的原则、周期、流程、指标体系、评分标准、结果以及报告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的评估,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可参考此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7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HJ 623 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 GB/T 26424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 DZ/T 0303地质遗迹调查规范 L Y/T 1814 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调查规范 SL 190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NY/T 2998 草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 DB 37/T 3588海岸线调查技术规范 《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核查处理办法(试行)》(国环规生态〔2017〕3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自然保护区 nature reserve 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3.2 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conservation effectiveness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自然保护区对主要保护对象、自然生态系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环境质量等方面的保护效果。 3.3 主要保护对象 major protected objects 依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自然保护区特点,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需要采取措施加以重点保护、严禁破坏的某一类或某些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和自然遗迹。 1

关于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思考

关于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思考 [摘要]自然保护区可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但保护区的建立限制了社区居民对保护区资源的利用而未得到应有的补偿。保护区管理机构和居民面临的共同问题是资金不足,由此带来保护区保护与周边社区经济发展之间的冲突,表现为保护与社区经济收入的冲突。本文以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制、资金筹集、价值评估、生态旅游等面临一些问题为例,探索生态补偿不充分和相关立法不足的问题,进而提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参考建议。 [关键词]生态效益补偿;自然保护区 截至2007年底,我国已经建立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2531个,总面积152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15.2%。已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03个,面积已占保护区总面积的62%,约占国土面积的10%。浙江省建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个。建有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0个。以上仅占浙江省陆地面积的0.936%。虽然浙江省的自然保护区数量不少,但是占省陆地面积的比例很低,且地区分布发展不平衡。 自然保护区社区居民普遍存在“守着美丽的风景,过着贫困的生活”的现象,生态保护任务繁重,管护经费严重不足。自然保护区内外之间生态环境二元化现象的存在,环境利益及其相关经济利益的不公平分配,由此产生了生态补偿问题。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需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制定出更合理的法律法规及措施,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社会和谐发展。自然保护区生态效益补偿的实质是生态责任和生态利益的重新分配。通过建立健全生态效益补偿对自然保护区社区居民的利益需求和倾向的深入了解,使其行为通过生态补偿得到修正,并获得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浙江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现状 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现有居民500多人。该地区经济呈典型的山地社区经济特征,人均收入远低于所在市的平均水平。清凉峰保护区总面积11252公顷,国有林面积只占24%左右。而国外的自然保护区由于实行土地私有制,自然保护区大多数建立在国有土地之上。如果自然保护区是在私有土地上建立,国家就只能通过征用、征购、购买或者邀请私人参与建立自然保护区。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申报、评估、验收、公告、批准和复核管理,推动我国生态旅游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有关地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进步,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指符合《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5362-2010)》(以下简称“规范”)相关规定、并经一定程序认定的旅游区。 第三条示范区创建应坚持保护第一、持续发展、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统筹协调、多方参与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尊重自然为基础,以生态保护及生态教育为特征,培育生态旅游产品,规范生态旅游服务,积极塑造生态友好型旅游产业形象。 第四条各级旅游、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将示范区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本地旅游发展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创建地人民政府应当将示范区建设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相应政策,在项目建设、资金扶持、线路编排、市场促销等方面重点支持示范区发展。 第五条示范区的申报、评估、验收、公告、批准和复核工作

由国家有关评定机构组织实施。 第六条国家旅游局和环保部对示范区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与环境保护厅(局)组织实施示范区的筛选、初评、推荐等工作,指导和监督示范区的建设和运营。 第二章申报 第八条示范区的申报,按照“单位自愿提出申请,省级旅游与环境保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申报,国家有关评定机构组织实施评估、考核、验收、批准和复核”的程序进行。 第九条申报“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以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主及与之协调的人文生态系统; (二)具有明确的生态功能和生态保护对象; (三)生态旅游发展理念与实践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示范价值; (四)具有明确的地域界限、管理机构和法人,原则上面积不少于5平方公里、不超过300平方公里,所有权与经营权明晰,多家经营时要有协议;

生态旅游相关理论

生态旅游相关理论

第二章生态旅游相关理论 内容提要 生态旅游理论自20世纪80年代提出后,一直受到旅游学界的关注。随着生态旅游开发实践的展开,近年来我国的生态旅游理论研究也取得了一定进展。生态旅游之所以能够在短短十几年间在全球迅速发展,离不开各种理论的支撑和指导。在众多指导生态旅游迅速发展的理论中,生态文化、可持续发展理论、生态美学等至关重要。了解各种理论对生态旅游发展所做出的影响,我们才能将其到指导生态旅游的实践中,并且为生态旅游有关理论的补充提供新鲜的血液。 第一节生态文化 一生态文化概述 生态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区别。广义的生态文化是一种生态价值观,或者说是一种生态文明观,它反映了人类新的生存方式,即人与自然和谐的生存方式。这种定义下的生态文化,大致包括三个层次,即物质层次、精神层次和制度(政治)层次。狭义的生态文化是一种文化现象,即以生态价值观为指导的社会意识形式。 生态文化是人们在漫长的历史发展演化中,在适应、改造自然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生态观念、生态知识、生态经验。最初这些生态性内容仅以“单体”形式出现,没有上升到系统的文化层面,随后这些知识经验在漫长的历史演替中日积月累逐渐融入人们的思想精神并形成生态观念,它又进入社会生产生活之中并积累成制度、措施、经验,它又外在地表现于人们的实践、服务于人民的生存并物化为各种成果、风俗习惯等,由此集结并以“生态文化”统一的概念出现,生态文化由此成为一种关注人与自然的文化,它以“文化”、“智慧”的形式聚集人类改造自然的力量,反过来又成为人类可以利用的武器改造自然;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生态的许多理念依然显示出合理性并为人所用,生态文化又成为解决社会、经济、环境等综合问题的一把钥匙。 二生态文化对生态旅游的价值 生态文化渗透在生态旅游之中,生态旅游是对生态文化的阐释。当人类意

海洋自然保护区发展状况-环境生态论文

海洋自然保护区发展状况-环境生态论文 海洋自然保护区发展状况 文/刘长安 海洋自然保护区对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是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优化海洋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重要抓手。 一、海洋自然保护区数量与类别 目前我国海洋部门主管的海洋自然保护区共计80个,面积95.3万公顷,其中国家级14个,省、市、县等地方级66个。根据主要保护对象的不同,这些保护区分为三个类别,即海洋和海岸自然生态系统(河口、潮间带、红树林、珊瑚礁、岛屿等10个类型)、海洋生物物种(海洋珍稀濒危、海洋经济生物等2个类型)、海洋自然遗迹和非生物资源(海洋地质遗迹、古生物遗迹、自然景观、非生物资源等4个类型)。不同类型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使得中华白海豚、文昌鱼、绿海龟、金丝燕、贝壳堤、海底古森林、海岸沙丘、红树林、珊瑚礁、海岛等珍稀濒危物种和重要海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二、海洋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 近年来,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从管理制度、选划规划、资金投入、能力建设、执法监督、科研监测、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积极推进海洋自然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国家级海洋保护区都建立了完善的管理机构,大多国家级海洋保护区建立了海监执法机构或依托地方海监机构履行保护区执法职责。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保护区的办公楼、管护设施、管用用房、巡护设备、执法船只基本配套完善,各自然保护区运行情况良好。

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每年都开展主要保护对象和生态环境的监测工作,2011年以来,大部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逐步建立远程视频、海洋浮标、气象观测等在线监控设施设备,提升了保护区的管护能力。每年在《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中发布各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状况监测结果。 大多数国家级自然海洋保护区建立了宣教中心,不断加大保护区科普与宣传教育设施的建设,并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宣传册等媒体,以及通过微博、访谈、讲座、专题展览和各种互动活动(如世界海洋日、全国海洋宣传周)等方式对保护区进行科普宣传,提升周边社区和社会公众对海洋自然保护区功能作用的认识。 三、海洋保护区的特点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也面临一些问题,除开发压力持续增大、资源环境整体恶化、管护能力有待提升等自然保护区面临等共性问题外,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还存在一些与其它类型保护区不同的问题。 海洋特殊性决定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与陆域保护区截然不同。一是复合型,海洋自然保护区大多涉及渔业、林业、旅游、水利、交通等多部门管理。二是稀缺性,海洋自然保护区大多处于国家沿海经济开发带,是发展海洋经济热点区域,可利用海洋资源稀缺,保护压力大。三是开放性,海洋自然保护区内难以完全禁止航运、渔业生产等人类活动;执法活动依赖车船等交通工具,难度大。四是海水具有流动性,难以避免海洋自然保护区周边区域污染物对保护区造成损害影响。 四、今后发展方向 (一)规范海洋保护区管理

最新 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财政政策研究-精品

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财政政策研究 然保护区是对有代表性的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天然集中分布、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而划定的特殊的自然地域。它发挥着涵养水源、净化空气、防风固沙维持生态平衡等功能,起到了可持续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生态保护具有很强的外部性经济活动特征,对生态保护者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能够很好地调动保护者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的生态安全。建立生态补偿就是为了保护、维持、恢复和重建生态环境的各种功能,这种补偿活动需要政府的资金支持。 一、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财政政策现状及问题 我国现行的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财政政策可分为:①处罚生态损害者以筹集资金的财政收入政策,如开征资源环境税收、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建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等;②补偿环境污染受害者、奖励环境保护者、配置补偿资金的财政支出政策,如财政转移支付、税收减免等。这样的生态补偿政策为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一是为保护区运行与发展提供了资金来源,确保其生态环境得以持续的改善,维持国家的生态平衡。二是缩小了地区差距,推动了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了社会公平。三是纠正了负外部性,把外部成本内部化,提高了企业环保意识,推动了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人民群众对于生态环境要求越来越高,现行财政生态补偿政策显得越来越不适应。 (一)补偿方式落后生态补偿方式分为实物补偿、资金补偿、智力补偿、项目补偿及政策补偿。资金补偿和实物补偿是补偿者将货币、物资直接给予被补偿地区,这种补偿方式直接便捷,但是补偿资金可能因受偿者的不合理利用而被浪费,不能推动其生活生产方式改变。政策补偿、智力补偿是指补偿主体利用资金发展替代产业,以帮助提升当地经济内在发展动力,从根本上解决民众失去原有谋生手段后的生存发展问题。但在我国实践中,由于项目补偿和智力补偿的项目难以精准的把握,其补偿的实施效果并不显著,导致很多资金浪费严重。 (二)补偿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不完善目前补偿资金在实践操作中暴露了许多弊端:第一,资金发放耗时较长。资金的发放历经多级政府层次,效率低下。由于补偿资金难以实现较高透明度,还可能导致资金的不必要流失。第二,补偿资金的使用不够规范造成补偿范围随意扩大或缩小。第三,补偿资金有被挪用的风险。补偿资金在实践中很难做到专项专用,目前法律也无明文规定滥用补偿资金的惩罚措施。第四,监督机制不够健全。补偿资金没有与之配套的监督和考核机制,造成了补偿资金使用效率低,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三)自然保护区管理缺位我国的自然保护区没有根据管理目标进行精准分类,这种宽泛的管理分类,使原本就十分有限的财政资金被摊薄,致使一些保护区不得不开展一些以经济创收为目的的生产活动。从而造成了以下问题:第一,重开发轻保护。许多保护区所在地政府为了追求地方经济发展,把重点放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 (GB/T26362-2010)》评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提高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认定工作的可操作性,推进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工作,依据国家标准《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以下简称“规范”)和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依照《规范》中表B.1(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分细则表,以下简称“评分表”)评分时,要遵循分类指导、客观公平、便于比较、操作性强等原则,确保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认定工作科学规范。 第三条评分资料以最新数据为依据,连续数据需提供3年以上监测数据。评分资料来源主要为示范区提供的技术报告和书面证明,需监测的定量化数据以示范区所属部门的上一级监测部门提供的数据为依据。 第四条根据《规范》,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可分为山地型、森林型、草原型、湿地型、海洋型、沙漠戈壁型和人文生态型等七种类型,评分时应充分考虑各类示范区生态系统特点,按本实施细则第五至十三条处理评价项目无项情况。 第五条山地型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是以山地环境为主而建设的生态旅游区。本类生态旅游区评分时,评分表“生态环境质量”类目中“天然湖泊”、“水库”、“暗河”、“泉水”、“森林”、“溶洞”、“岩洞”,传统文化保护类目中“建筑”、“历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宗教文化”,以及基础设施类目中“太阳能”、“风能”、“沼气”、“生物能”等评价项目无项时,由该指标满分值乘以所在类目中有项指标的平均得分率后确定。其它评价项目无项不得分。其中得分率等于某指标实际得分除以其满分值(下同)。 第六条森林型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是以森林植被及其生境为主而建设的生态旅游区。本类生态旅游区评分时,评分表“生态环境质量”类目中“山地”、“天然湖泊”、“水库”、“暗河”、“泉水”、“岩石与岩洞”,传统文化保护类目中“建筑”、“历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宗教文化”,以及基础设施类目中“太阳能”、“风能”、“沼气”、“生物能”等评价项目无项时,由该指标满分值乘以所在类目中有项指标的平均得分率后确定。其它评价项目无项不得分。 第七条草原型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是以草原植被及其生境为主而建设的生态旅游区,

浅析生态旅游内涵和基本特征(经典)

浅析生态旅游内涵和基本特征 一:引文 人类的旅游活动至少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但只是到了近代,旅游才真正地成为一个产业,对人类的社会生活带来日益重要和深远的影响。作为旅游业的一个分支,生态旅游则出现得更晚。它是人们在面临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的前提下提出来的,是人们生态意识、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的结果。 二生态旅游的内涵: 尽管生态旅游的影响日益扩大,但给生态旅游下一个定义并非易事。自从谢贝洛斯·拉斯喀瑞提出生态旅游的概念以来,很多研究人员和国际组织纷纷从不同角度和各自研究领域对生态旅游进行了界定。卢云亭和王建军曾列举了73条中外学者提出的生态旅游的定义,可见生态旅游作为新兴学科的定义之多。[3]一个概念的内涵往往可以从这个概念的定义体现出来。对生态旅游的多种定义也可看出研究者对生态旅游内涵的理解存在较多分歧。通过多本相关书籍的阅读和纵观各学者对生态旅游的提出背景和生态旅游的发展实际,我个人认为,生态旅游的内涵至少应体现下面几方面: (一)原生态旅游资源是生态旅游的旅游对象。这里的“原生态旅游资源”不仅包括自然旅游资源,也应包括人文旅游资源。旅游资源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4]。旅游资源大体上可分成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两大类型。自然旅游资源如广阔的草原、神奇的冰川、寂静的山谷、“飞流直下三千尺”的瀑布等,它们对游人有着无穷的魅力,毫无疑问是生态旅游的旅游对象。但对人文旅游资源是否是生态旅游的游览对象目前在学术界存在较大争议。我个人认为,原生态的人文旅游资源也应包含在生态旅游的范畴之内,比如,有重要历史价值的考古发掘遗址,保存完好的古代建筑,少数民族特有的民俗风情,富有当地特色的地方风俗与民间礼仪和民间节庆等都应是生态旅游的旅游对象。其原因有二:(1)人文旅游资源与自然旅游资源一样,都是今天的

海洋环保(海洋自然保护区)执法实务答案

《海洋环保(海洋自然保护区)执法实务》(答案得分69分) 考生:宋德才本考试时长60分钟,共30道题,满分100分。 在下列各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第1题下列不属于海上自然保护区的执法法律依据的是()【2分】 A.《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C.《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法》 D.《海上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本题答案:C 第2题我国海上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采取的是()【2分】 A.综合管理 B.分部门管理 C.统一管理 D.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 本题答案:D 第3题下列不属于自然保护区建立条件的是()【2分】 A.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以及已经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够恢复的同类自然生态系统区域 B.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 C.有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湿地、内陆水域、森林、草原和荒漠 D.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 本题答案:C 第4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分】 A.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为自然保护区内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 B.除保护区工作人员外,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 C.核心区内允许相关人员从事科学研究活动 D.核心区内允许一定限度的旅游和考察活动 本题答案:A 第5题因科学研究需要,必须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哪个机关批准?()【2分】 A.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B.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C.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 D.国务院 本题答案:C 第6题以下关于自然保护区保护措施的说法错误的是()【2分】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察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察 一、自然保护区的含义 195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一项提案,提出了建立自然保护区的问题。同年10月林业部草拟了《天然森林伐区(自然保护区)划定草案》,并在广东肇庆建立了我国的第一个自然保护区——鼎湖山自然保护区。在国际上一般把1872年经美国政府批准建立的第一个国家公园——黄石公园看作是世界上最早的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自然保护区一般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三个部分。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因科学研究确需进入的,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心区内原有居民应当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计划地迁出,并予以妥善安置。缓冲区禁止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可以进入缓冲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实验区内,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标本采集、考察等活动;经省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展驯化、繁殖珍稀、

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原批准建立自然保护区的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划定一定面积的外围保护地带。按照设立级别可划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地方级中包含(省级、市(州)级、县(区)级) 二、申请设立程序 (一)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市、州人民政府或者省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报建议,报省人民政府,由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报。 (二)建立省级,州、市(地区)级自然保护区,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署)或者省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并提出审批建议,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 (三)建立县、市(区)级自然保护区,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审核同意后,依照省级,州、市(地区)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程序办理。 三、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责 甘肃省自然保护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然保护区实行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部门;林业、农业、

(2020)生态旅游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生态旅游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

XXXXX山生态旅游区 总体策划 X X大学旅游科研所X X省社会发展促进会 二○○三年七月

XXXXX山生态旅游区 总体策划 X X大学旅游科研所X X省社会发展促进会 二○○三年七月

策划组名单 组长: 骆静珊XX大学旅游科研所所长、教授成员: 陈仁远XX大学旅游科研所教授 段森华XX省社会发展促进会 蒋素梅XX大学旅游科研所硕士、讲师

目录 一、策划背景 -------------------------------------------------------------- 1 (一)策划依据 ----------------------------------------------------------- 1 (二)旅游区的景观价值-------------------------------------------------- 3 (三)旅游区的区位交通优势 --------------------------------------------- 4 二、旅游区现状 ------------------------------------------------------------ 4 (一)旅游区基础条件 ---------------------------------------------------- 4 (二)旅游区开发现状 ---------------------------------------------------- 5 (三)旅游区开发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6 三、旅游客源市场现状与预测 ---------------------------------------------- 6 (一)客源市场现状分析-------------------------------------------------- 6 (二)市场发展趋势预测-------------------------------------------------- 7 四、总体构思与创意策划 --------------------------------------------------- 7 (一)指导思想与开发原则------------------------------------------------ 7 (二)旅游区性质定位 ---------------------------------------------------- 9 (三)旅游开发模式------------------------------------------------------ 9 (四)旅游形象策划------------------------------------------------------ 9 (五)旅游产品策划----------------------------------------------------- 12 五、旅游功能分区与项目策划 --------------------------------------------- 13 (一)百花岭-江苴旅游片区---------------------------------------------- 13 (二)潞江旅游片区----------------------------------------------------- 17 (三)芒宽旅游片区----------------------------------------------------- 21 六、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 -------------------------------------------------- 24 (一)旅游环境评价----------------------------------------------------- 24 (二)旅游环境容量测算------------------------------------------------- 24 (三)旅游环境保护的基本措施------------------------------------------ 25 (四)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护------------------------------------------ 26 (五)社区与小城镇的建设与整治---------------------------------------- 27

生态旅游及其类型浅析

生态旅游及其类型浅析

摘要 生态旅游近几年来在我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作为绿色旅游消费,被认为是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且必然的选择。生态旅游的类型极多并且是一种依赖当地资源的旅游、旅游对象是原生、和谐的生态系统,生态旅游已成为当前世界上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一个产业。同时生态旅游也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价值的综合体现。发展生态旅游,不仅有利于优化自然生态环境和旅游产品结构,促进资源实现市场价值,而且对提高城市知名度,强化旅游“富民”功能,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文浅析了生态旅游的类型以及对我国生态旅游发展趋势及前景进行简要分析,以便更好的发展生态旅游。 关键字:生态旅游生态旅游类型浅析发展趋势和前景

目录 1 绪论 (1) 2 生态旅游的概念 (2) 3 生态旅游现状 (3) 4 生态旅游的类型 (5) 4.1 陆地生态旅游 (5) 4.1.1 森林生态旅游 (5) 4.1.2 草原生态旅游 (5) 4.1.3 荒漠生态旅游 (6) 4.1.4 湿地生态旅游 (6) 4.2 水体生态旅游 (6) 4.2.1 海洋生态旅游 (6) 4.2.2 河流生态旅游 (7) 4.2.3 湖泊生态旅游 (7) 4.2.4 温泉生态旅游 (7) 4.3 人工生态旅游 (8) 4.3.1 农业生态旅游 (8) 4.3.2 城市生态旅游 (8) 4.4 文化生态旅游资源 (8) 4.4.1 宗教生态旅游 (8) 4.4.2 民俗生态旅游 (9) 5 我国生态旅游发展趋势和前景 (9) 总结 (11) 致谢............................................. 错误!未定义书签。参考文献.. (12)

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1995年5月11日经国家科委批准5月29日农业部发布) ??? 第一条为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 第二条海洋自然保护区是指以海洋自然环境和资源保护为目的,依法把包括保护对象在内的一定面积的海岸、河口、岛屿、湿地或海域划分出来,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海洋自然保护区的义务与制止、检举或侵点海洋自然保护区行为的权利。 ??? 第四条海洋自然保护区的选划、建设和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 ??? 第五条国家海洋行政主管保密负责研究、制定全国海洋自然保护区规划;审查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建区方案和报告;审批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总体建设规划;统一管理全国海洋自然保护区工作。 ???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毗邻海域内海洋自然保护区规划;提出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选划建议;主管本行政区域毗邻海域内海洋自然保护区选划、建设、管理工作。 ??? 第六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 ??? 1.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所在区域; ??? 2.高度丰富的海洋生物多样性区域或珍稀、? 危海洋生物物种集中分布区域; ??? 3.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自然遗迹所在区域; ??? 4.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湿地;

??? 5.其他需要加以保护的区域。 ??? 第七条海洋自然保护区分国家级和地方级。 ??? 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是指在国内、国际有重大影响,具有重大科学研究和保护价值,经国务院批准而建立的海洋自然保护区。 ??? 地方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是指在当地有较大的影响,具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和一定的保护价值,经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而建立的海洋自然保护区。 ??? 第八条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管理部门申请建立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时,应向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建区申报书及技术论证材料。 ???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可向国务院提出建立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建议。 ???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也可会同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立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建议。 ???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聘请各有关保密代表和专家组成海洋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负责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申报书及技术论证材料评审工作。申报材料经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后,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 第九条地方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建区由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管理部门或同级有关保密会同海洋管理部门提出,经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审查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条海洋自然保护区的位置和范围由批准建立该保护区的人民政府划定。其具体位置和范围应标绘于图,公布于众,并设置适当的界碑、标志物及有关保护设施。 ??? 第十一条?? 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撤销、调整和变化,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 第十二条?? 经批准建立的海洋自然保护区须设立相应 ??? 的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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