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借款行为,减少资源不合理占用,规避借款坏账损失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部门人员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借款范围、分类及管理

第三条员工借款仅限于现金使用范围内、且不能用牡丹卡结算,但须由员工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公务支出。

第四条借款分为个人借款和备用金借款。

个人借款是指员工因公务须以现金支付相关款项,临时向公司借支一定额度的现金,主要包括:差旅费、项目调研费、支付给个人的产品研发费、市场开发费、按政策规定由相关部门代发放的款项、公司组织活动须以现金支付的相关费用、购买公用物品、公司接待、其他专项费用借款等。

备用金借款是指员工因公务须以现金支付相关款项,并且因发生频率较高或者办事机构距公司较远,须由相关员工向公司借支一定额度现金,在一定期限内用作业务周转的现金。

第五条备用金的设立和管理必须落实到责任人,由责任人办理借支手续。每年年初由各部门根据业务性质、业务规模及业务期间上报备用金项目和额度,经分管领导及财务总监共同核定后报财务会计部备案。

第三章借款程序

第六条借款申请

凡借款,由借款人填写员工借支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财务记账联,第三联为财务备查联。第一联由借款部门保管,第二、三联作为财务会计部相关会计岗编制记账凭证及备查依据。

员工借支单以个人或部门为单位专用一本,并妥善保管。

借款人在员工借支单上,需详细填写所属部门、借款用途、还款结算日期及借款人姓名。

第七条借款审批

个人借款10000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财务负责人复核签字,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还须经总经理签字。

备用金借款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财务负责人复核签字。

第八条借款款项付出

借款人将审批后的员工借支单交财务会计部相关会计岗,经会计核实借款人无逾期欠款后,编制相关凭证,出纳据此付款。相关会计岗核实制证严格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如为差旅费借款,应事先填写好《行程安排表》,并在是否借支栏填写借支金额,经审批后,与员工借支单一并交财务会计部相关会计岗;如为产品研发费用借款、项目调研或专项借款,应附相关审批报告、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第四章借款期限

第九条个人借款由借款人填写预计还款日期,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其中差旅费借款必须在差旅结束7日内办理差旅费报销还款手续。购买公用物品、公司接待、支付给个人的产品研发费、按政策规定由相关部门代发放的款项借款必须在三天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在预期内归还,须办理续借手续,并注明续借理由。前次借款无正当理由未还清者,不能办理续借手续。

第十条备用金借款期限为一年以内,12月31日以前必须归还,不得跨年度挂账。

第五章还款

第十一条借款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还清借款。借款人可直接用现金归还或以报销费用冲抵借款。报销费用时,已借款的报账人须主动向相关费用审核制证会计说明已借款事宜,并通知相关会计开具还款收据。同时,各费用审核制证会计在编制记账凭证时,首先应查询个人借款明细账余额或相在会计编制的个人借款余额表,确定报销款项冲抵借款抑或支付现金。

第十二条备用金借款由责任人于每年12月31日前归还。部门因故更换责任人,须由原责任人先还清备用金,再由新指定的责任人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借款期限截止当年12月31日。

第十三条还款后,借款人员应将财务会计部相关会计开具的还款收据粘于原员工借支单存根联反面,留待部门备查。

第十四条每月末财务会计部相关会计按部门编制个人借款余额表(见附表),并注明借款用途、借款日期、预计还款日期,如借款已逾期还应注明扣罚及回收方式,于每月3日前通知到各部门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会计岗。

第六章责任及罚则

第十五条借款人到期未还清借款,财务会计部每日按余额2‰计收罚息(首尾只算一天),还款时一并收取,直到结清为止。

第十六条借款逾期未还期间,如遇发放工资、奖金及兑现,或借款人在财务会计部办理报销领取现金时,由相关会计先全额扣出冲抵借款,冲抵金额以借款本息和为限。罚息计算截止于扣抵之日,若仍挂欠,以余额继续按上述比例计算罚息。

第十七条对于逾期三个月借款,财务会计部向各部门提交专项清收函,各部门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财务会计部反馈可行性还款计划,并责成借款人按计划还款和缴纳罚息。

借款逾期六个月,且无可行的还款计划,或借款人离职或无能力偿还,明显造成呆死账损失,则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具体为部门负责人承担20%,分管领导承担20%,余款由公司继续清收或作呆死账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对呆死账继续享有清收权,重新收回原欠款及罚息,可退还原责任人已承担的损失额。

第十九条借款人逾期无故不归还借款,除计算罚息外,还将视为挪用侵占公司资金行为,视情节数额依据公司有关制度处理,或提交司法机关。

第二十条依据“前账不清,后账不借”原则,财务会计部相关会计应即时审核借款人有无“前欠未清”事项,并按时向各部门及其他会计岗提供个人借款余额表。若因相关会计审核有误或提供借款余额不及时,导致发生重复借款、逾期未扣回,对其每笔处以100元罚款。

第二十一条财务会计部相关费用审核制证会计在编制记账凭证时,应首先查询个人借款明细账余额或个人借款余额表,若报账人尚有欠款,即时通知相关会计开具还款收据,若因审核有误或通知未到位,导致借款逾期未扣回,对其每笔处以100元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下发相关规定、制度如与本办法相抵触时,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三条在本规定下发之日前已发生的借款,财务部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由各部门配合清收。不合理借款一律收回,已明显形成呆死账的借款由财务会计部将有关原始凭据报法务部,按公司相关程序审批进行下账处理,其他借款遵照本管理办法重新审批。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表:

个人借款余额表

部门:单位:元

公司借款管理规定完整版

公司借款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借款资金、物品安全,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管理范围 第二条**公司及所属公司。 第三章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由财务部制定、执行和管理。 第四章管理内容 第四条借款是指公司部门或员工因特殊用途向公司临时性的借款,包括:差旅费借款、供应采购借款、备用金借款、个人因私借款、其他临时性借 款。 第五条借款程序 1.借款时必须由借款申请人填写一式两联(一联支付凭证、二联跟踪单) 公司借据,借据填写内容必须要清晰完整,不得划抹改动; 2.借款前,经办人必须根据具体情况估算借款金额,严禁无计划借款和超 预算借款; 3.借款金额在5000(含)元以下的由部门主管和财务经理签字后可以支借, 5000元以上的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可以支借; 4.相关审批人签字后,借款人持借据到财务部进行借支; 5.资金借据:签字手续完成后,借款人携借据到财务部支取借款,借据支 付凭证上交财务部留存,借据跟踪单由借款人自行保管以备还款时换取 借据支付凭证;因公借款的,必须在借款后2日内携带支付凭证(收 据、发票、汇单等证明)到财务部处进行确认,归还或结账后,借款人 携借据跟踪单到财务部核实确认。超过规定期限没有进行收据和结算确 认的依据本管理规定进行相应负激励。 6.物品借据:签字手续完成后,借用人携借据到物品存放部门提取物品, 借据支付凭证由借出部门转到财务部,借据跟踪单由借用人自行保管以 备归还时换取借据支付凭证,物品抵达借用部门后,由借用部门接收人 验收合格后在借据签字确认,归还时,借用人携借出人签字接收的跟踪 单到财务部撤销支付凭证。 第六条差旅费借款 1.员工因公出差借款,出差返回后2日内必须到财务部进行支付确认,5 日内必须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员工借款管理规定

X X X 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员工借款管理规定 (试行) 1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借款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各子公司员工借款管理。 3 具体内容 3.1 个人借款规定 3.1.1个人凡因出差、其他公务需要预支款项的,须有本人填写借款申请单(附表1),按规定批准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事情紧急可电话请示,但事后要补办手续。 3.1.2出差借款在返回公司后7日内,必须办理报销清账手续,多退少补;超过报账期限未报的,将在其当月工资中扣回借款。 3.1.3 业务(公务)借款在业务完成后5日内,必须办理报销手续,否则资金部门将在当月从本人工资中扣回借款。 3.1.4 夜间值班发生突发事件需要到资金部门借款的,在事件完毕后三日内到资金部门办理清账落实责任人手续,否则在发放当月工资时,出纳将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 3.1.5公司原则上不因私借款,但确因特殊情况(生病、意外事故等)需要借款的,必须提供本人书面申请,有担保人担保。按照各级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借款限额原则上累计借款不超过该员工的当月未付实发工资的50%。 3.1.6借款审批权限:分厂厂长最高审批权限为200元,超过200元的一律由分管总裁审批。 3.1.7 扣款原则:借款人逾期未还,由出纳从借款人本月工资中扣回;逾期未还而自离者;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从担保人当月工资中扣回),实在扣不回的款项应逐级上报至集团资金部,由资金部报分管总裁。 3.1.8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急需送往医院救治的,分厂厂长最高审批权限为300元,超过300元的,一律由分管总裁审批,时间紧急,可电话请示分管总裁,由分管总裁通知出纳,但事后必须补办签字手续。 3.1.9新员工借款:出勤满40天,当月借款限额为5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3.1.10应当从工资中扣除的借款(担保款),由资金部门及时将扣除凭证送往 工资造册部门,由工资造册部门从借款者当月工资中扣除。 3.2 预借伙食费规定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借款行为,减少资源不合理占用,规避借款坏账损失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部门人员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借款范围、分类及管理 第三条员工借款仅限于现金使用范围内、且不能用牡丹卡结算,但须由员工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公务支出。 第四条借款分为个人借款和备用金借款。 个人借款是指员工因公务须以现金支付相关款项,临时向公司借支一定额度的现金,主要包括:差旅费、项目调研费、支付给个人的产品研发费、市场开发费、按政策规定由相关部门代发放的款项、公司组织活动须以现金支付的相关费用、购买公用物品、公司接待、其他专项费用借款等。 备用金借款是指员工因公务须以现金支付相关款项,并且因发生频率较高或者办事机构距公司较远,须由相关员工向公司借支一定额度现金,在一定期限内用作业务周转的现金。 第五条备用金的设立和管理必须落实到责任人,由责任人办理借支手续。每年年初由各部门根据业务性质、业务规模及业务期间上报备用金项目和额度,经分管领导及财务总监共同核定后报财务会计部备案。

第三章借款程序 第六条借款申请 凡借款,由借款人填写员工借支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财务记账联,第三联为财务备查联。第一联由借款部门保管,第二、三联作为财务会计部相关会计岗编制记账凭证及备查依据。 员工借支单以个人或部门为单位专用一本,并妥善保管。 借款人在员工借支单上,需详细填写所属部门、借款用途、还款结算日期及借款人姓名。 第七条借款审批 个人借款10000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财务负责人复核签字,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还须经总经理签字。 备用金借款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财务负责人复核签字。 第八条借款款项付出 借款人将审批后的员工借支单交财务会计部相关会计岗,经会计核实借款人无逾期欠款后,编制相关凭证,出纳据此付款。相关会计岗核实制证严格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如为差旅费借款,应事先填写好《行程安排表》,并在是否借支栏填写借支金额,经审批后,与员工借支单一并交财务会计部相关会计岗;如为产品研发费用借款、项目调研或专项借款,应附相关审批报告、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第四章借款期限 第九条个人借款由借款人填写预计还款日期,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其中差旅费借款必须在差旅结束7日内办理差旅费报销还款手续。购买公用物品、公司接待、支付给个人的产品研发费、按政策规定由相关部门代发放的款项借款必须在三天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在预期内归还,须办理续借手续,并注明续借理由。前次借款无正当理由未还清者,不能办理续借手续。 第十条备用金借款期限为一年以内,12月31日以前必须归还,不得跨年度挂账。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管理范围 第二条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 差旅费借款; 2. 零星购物借款; 3. 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章借款程序和标准 第三条对因公出差: 1. 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请款单为借款依据、报销差旅费审核依据。 第四条对零星购物借款: 1. 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采购请款单为借款依据。 第五条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元(如2000元),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借款(备用金),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对个人临时性借款: 1. 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借给;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 2.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 3. 经各级主管签批。 4. 到财务部以请款单作为借款还款依据。 第七条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2个月工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 第八条暂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确定。对经常性借款人员,经批准可办理信用卡。 第九条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 1. 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 2. 对领用备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采购,使用后5天内报销; 3. 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个人、定期(不定期)报销; 4. 对个人借款,最长不超过2个月还款。 第十条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报销或还款。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 第十一条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定期、不定期清理暂借款。对逾期未还、未报者,发送报销催办单通知当事人;仍未改进者,扣除工资和采取其他措施。第五章附则

借款管理制度

借款管理制度 暂借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二条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 差旅费借款; 2. 零星购物借款; 3. 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章借款程序和标准第三条对因公出差: 1. 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请款单为借款依据、报销差旅费审核依据。第四条对零星购物借款: 1. 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采购请款单为借款依据。 第五条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元(如2000元),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借款(备用金),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对个人临时性借款: 1. 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借给; 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 2.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 3. 经各级主管签批。 4. 到财务部以请款单作为借款还款依据。 第七条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2个月工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 第八条暂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确定。对经常性借款人员,经批准可办理信用卡。 第九条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 1. 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 2. 对领用备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采购,使用后5天内报销;

3. 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个人、定期(不定期)报销; 4. 对个人借款,最长不超过2个月还款。 第十条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报销或还款。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一条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 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定期、不定期清理暂借款。对逾期未还、未报者,发送报销催办单通知当事人; 仍未改进者,扣除工资和采取其他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修订,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公司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减少不合理的资金占用,规范借款及报销程序,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借款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借款是指因工作业务需要及其他特殊原因需暂借的各种临时性款项,包括: 1、员工个人因公借款: (1)出差借款 (2)备用金借款 (3)零星采购借款 (4)工程款垫付借款 (5)其他零星借款 2、分、子公司往来借款 第三章借款规定 第五条因公出差借款 1、应填写《借款单》,注明部门、出差事由、出差人数、出差地点、出差天数、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预借金额等。 2、按照公司财务审批借款程序办理。 3、报销差旅费时,出差人应持《借款单》第一联留底联与财务计划部门核对销账。 第六条青工食堂备用金借款 1、青工食堂备用金借款按照公司审批借款程序办理。 2、应填写《借款清算回单》。 第七条零星采购借款 1、采购部门自行采购的需要上报财务计划部资金平衡主管进行审核;通过

物资管理部进行采购的,则需先上报物资管理部,再由物资管理部汇总采购计划。 2、应填写《借款单》注明采购事项,费用构成、工程编号等。 3、按照公司财务审批借款程序办理。 4、报销费用时,借款人应持《借款单》第一联留底联与财务计划部门核对销账。 第八条分、子公司往来借款 1、分、子公司往来借款是指公司与子公司、分公司间因流动资金不足,而发生的临时往来借款。由用款单位财务人员以书面形式(含传真件)通知对方单位财务计划部,经财务负责人和公司领导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 2、用款单位接受资金时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并及时返给对方单位,作为记账凭证。 第四章借款程序 第九条借款单据管理 一般性借款为尚未收到发票的借款,应填写《借款单》办理;已经收到发票的现金借款应填写《经费报销单》等办理,详情参见《公司现金出纳管理制度》;已经收到发票的非现金借款应填写《空白支票借用单》办理,青工食堂借款应填写《借款清算回单》办理。 第十条借款程序管理 1、借款人按借款限额填写《借款单》或《空白支票借用单》并签名、盖章→借款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专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签字→公司分管经理及公司领导批示并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批并签字。 2、职工借款必须按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并严格按限额借款,否则,财务计划部门不得付款。 第五章借款管理 第十一条借款管理 1、公司借款单一律使用三联式借款单,一联为留底联,由借款人留底;二联为财务联,作为财务挂账依据;三联为卡片联,作为财务计划部门确认催款依据及报销还款附件。 2、借款实行“前账不清、后款不借”原则,原借款未办理销账手续的,原则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个人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部及项目公司员工的借款及还款行为,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利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及项目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 第二章审批流程及管理要求 第三条因公借款审批流程及管理要求 因公借款是指员工为办理公司业务需要临时借款,或因经常性业务需要借支备用金的借款。借款人对所借款项的开支、费用报销、对账以及还款负全部责任,借款人办理有困难的可申请财务部协助。 (一)审批流程 1、个人单次或累计借款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由各公司负责人审批,审批流程如下: 借款人→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批)→公司出纳(协同) 2、个人单次或累计借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必须附带采购合同或备忘录等相关依据,经总部审批后方可执行,审批流程如下: 借款人→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核)→事业部分管领导(审批)→总裁(审批)→公司出纳(协同)(二)因工伤、安全事故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借款的,由借款人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报最后一级审批人同意后即可借款,并在24小时内补办审批流程。 (三)因公临时借款在业务办理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报销相关费用,并还

清借款。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报销和还清借款的,应书面申请延时报销和还款,并按借款流程提交领导审批。 (四)备用金借款的,借款人必须在每季度末以现金方式全额归还借款,次月视情况再借支备用金。不得采用以借条换借条等方式还款。 (五)借款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归还借款的,各公司财务部应及时从其工资、奖金、费用报销等收入中扣回。 第四条因私借款的审批流程及管理要求 因私借款是指员工因个人事务向公司申请借款。 (一)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办理因私借款,员工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私人借款的,按以下流程向总部提出申请: 1、个人单次或累计因私借款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审批流程: 借款人→担保人(审批)→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核)→事业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核)→公司出纳(协同) 2、单次或累计因私借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审批流程: 借款人→担保人(审批)→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核)→事业部分管领导(审核)→事业部董事会(审批)→公司出纳(协同)(二)因私借款的条件 1、因私借款应由职务上高于借款人的集团内干部提供担保。 2、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借款协议。借款协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还款方式及时间、违约责任等。审批人员应对借款协议的内容进行批复。 3、因私借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人民银行公

单位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资金闲置、拖欠等现象 发生,使收入和成本更加均衡,根据省公司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四川天天物业有限公司本部及分公司 第三条借款管理原则 1、按照谁借款,谁使用,谁归还的原则,不允许代替他人借款,或以他人 名义借款。 2、因同一事项只能一人进行借款,一般不允许多人因同一事项进行借款。 3、能够转账结算的业务不得故意采取现金结算。尽量减少现金结算,确保 资金安全。 4、同一事项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担保,连带责任。分公司经理或部 门负责人对所属分公司的借款负连带责任。 5、分公司可以不指定报账人员,也可以指定一名报账人员,一旦指定不得 随意变更。 第二章借款类型和支付方式 第四条借款类型:零星借款、备用金借款、其他借款 判定:

、项目负责人以上的同等岗位(以人力资源部任命为准), 不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和借调员工。 1、零星借款是指在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为完成某一项工作任务而需要临时 预借的款项,该任务完成后必须及时核销;如:垫支房租费、保险款、代 垫内退及退休人员费用、差旅费、培训费、招聘费、电话费、修车费、会 务费、保证金、工程分包费等。 2、备用金借款是指事先根据日常现金开支需要核定备用金定额的借款, 属于 经常性业务。填写时必须明确用途,每年12月31日前必须归还。 如米购员 日常零星采购所需的现金借款、每月必须现金支付的水电气借款、 部门及分 公司日常周转用的借款等。 3、其他借款是指因发生某种事故而紧急拆借的临时借款。如发生交通事故、 人身伤害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垫支的款项等。 第五条 借款的支付方式:现金借款(填现金借款单)、转账借款(填转账支 票申请单),所有借款采取网银支付。 第三章管理流程及相应规定 (可有) 第六条借款的管理流程 第七条借款人: 仅限于公司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分公司经理指定的报账人员

集团公司借款管理规定WORD

集团公司借款管理规定 W O R D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中国**集团公司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借款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基层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借款”是指集团公司系统向国内外金融机构或政府组织借入的中长期及短期借款或委托借款。一般分为基本建设借款和流动资金借款。 基本建设借款是指用于国家相关部门批复的大中型基建项目、限上技改项目的借款、债务置换借款。 流动资金借款是指用于弥补企业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不足的借款。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借款预算”包括:借款用途、金额、期限、利率、还款计划、还贷资金来源,担保方式选择等内容。 第五条借款必须本着“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优势、量出为入、严格控制、统筹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以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能,降低资金成本,改善企业财务状况,优化债务结构为目标。 第六条企业不得为非被投资企业、多经企业或个人借款。 第七条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利用外资借款,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二章借款审批权限 第八条基本建设借款审批权限 (一)集团公司负责审批内部核算单位、全资子公司基建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负责审定控股子公司基建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 (二)分公司、子公司负责审核所管理、所属企业基建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报集团公司审批、审定。 (三)基层企业落实项目贷款承诺,负责编制基建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上报上一级企业。 (四)上市公司负责其直接投资项目的贷款承诺,将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征求集团公司意见,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流动资金借款审批权限 (一)集团公司负责审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分公司及其所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的授权借款或统借统还;负责审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全资子公司、省发电公司及其所属的内部核算单位和全资子公司的年度借款预算;负责审定控股子公司年度借款预算。 (二)分公司、子公司负责向集团公司上报年度借款预算,在集团公司授权的额度内办理借款;负责审核所管理、所属企业年度借款预算,报经集团公司审批、审定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三)基层企业负责拟定年度借款预算,报上一级企业审核并经集团公司审批、审定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四)上市公司负责拟定年度借款预算,征求集团公司意见,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需要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必须经过集团公司审批同意。 第十一条各企业不得擅自对外借款,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借款。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营销系统员工借款的管理,保障公司资金财产安全。 2适用围 营销系统员工借款的围、程序、限额、审批权限、清收及管理责任。 3核心条款 3.1从营销总部本部借款 3.1.1员工因公出差或其它工作原因借款,填制总部统一格式的“创维公司借款单”, 差旅费借款额应控制在其基本工资2倍以(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由部门总监 审查,报财务副总监审批。 3.1.2有关员工(片区人事、财务、维修经理、食堂主管、行政采购、司机等)因工作 需要借支业务周转金,由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总监审查,运营费用科主 管审核,财务副总监审批,其它形式的借款一律不予办理。 3.1.3总部副总级以上员工,因购房、购车需专项借款的,其借款的最高限额为购房20 万、购车15万,借款人可任选其中一项,但一项专项借款未还清者,不得再申 请另一项专项借款。由借款人向总经理提交专项申请,经批准后,其应与公司签 订统一格式的借款合同(见附件1、2)。凭合同确定的借款金额填写借款单,运 营费用科主管审查、财务副总监及总经理审批。 3.1.4总部员工获集团(事业部)住房基金奖励,由受奖人提交与集团彩业事业部签订 的住房基金奖励协议书、免息购房贷款合同(住房基金奖励部分)、购房证明等, 按文件规定的最高奖励限额填写借款单,运营费用科主管审查、财务副总监及总 经理审批。 3.2从分公司(办事处)借款 3.2.1分公司(办事处)人员 3.2.1.1分公司经理级以上人员(含分公司总经理、分公司本部各部门经理、办事处经理, 下同)因工作原因借款一般应控制在借款人基本工资的2倍(但最高不得超过1 万元)。由员工本人填写总部统一格式的要素齐全的“创维公司借款单”,交分 公司财务经理(含办事处会计,下同)审核,分公司总经理签批;2倍或1万元 以上的上报财务副总监审批。 3.2.1.2分公司经理级以下的普通员工因工作原因借款应控制在借款人基本工资的2倍, 由部门经理(或办事处经理,下同)审核、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2倍以上且5 万元以的报财务经理审批,分公司总经理加批,3倍以上且5万元以上的报财务 副总监加批。 3.2.1.3分公司总经理因工作需要借支业务周转金,其借款额应控制在其交纳风险抵押金

公司制度——财务预支借款报销管理规定

名言实业有限公司 费用预支(借款)、报销流程及规定 ?各项费用预支(借款)及报销基本流程 ?费用单据要求 1.为强化公司的财务纪律,规避财务风险,原则上公司一切事项报销的单据均必须 取得合法的凭证,合法性的认定以国家财务、税务等方面的规定为准; 2.特殊情况下无法开具发票的须开具收款收据,收款收据视为费用报销的原始单 据,必须由收款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3.严禁使用白条或其他不合法的凭证,一些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替代凭证的,必须经 由上级主管批准且出具书面同意书后方可作为报销单据; 4.车辆过路费、加油费必须取得正规发票,并在背面注明车号、相关内容; 5.所有报销单据一律不准涂改,涂改的单据无效。

?费用单据整理要求 1.报销人在报销前必须事先整理好各类单据,首先对单据的类别、时间、批次、项 目等进行分类,然后按照一定的标准清晰准确的粘帖在报销单据的后面,并在附件中写明所附单据的张数; 2.单据数量比较烦杂的要写出报销明细清单附在后面; 3.单据分别不清晰,粘帖不规范的财务部门可要求对方改正,不改正的有权予以拒 绝受理。 ?单据填写规范 1.“报销单”、“预支/借款单”一律采用碳黑或蓝色墨水笔填写; 2.报销(预支/借款)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均应填写清楚; 3.报销(预支/借款)金额大、小写必须填写清楚。 ?报销或单据传递时效要求 1.费用单据原则上当月发生当月取得并当月报销,业务人员有及时催收票据的义 务,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差旅费报销 1.差旅费报销参照“差旅报销管理规定”执行; 2.报销差旅费时必须附上经批准的“出差计划申请表”,并且填写好“差旅报销单”,方 能报销; ?员工预支/借款管理规定 1.员工借款执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2.员工借款时,必须填写“预支/借款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送总经理或相关人员 审批,财务方可给予办理预支/借款手续; 3.员工当月借款应于借款日起10天内全额返还,有特殊情况的,必需书面申请延 缓还款并进行审批,否则,财务部将先行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借款。 4.员工借款不得超过月工资的30%,若有需要可申请预支(不包括私人借款)。

员工借款买房管理办法

员工借款买房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稳定核心人才队伍,鼓励员工置业,实现员工安居乐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事业部、子公司。 3. 购房贷款政策 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购房贷款是公司针对关键岗位关键人才制定的一项福利措施,在符合本办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购房贷款属于无息贷款。 4. 员工购房贷款额度 4.1 员工购房贷款总额度:每年5月份,股份公司决策委员会根据股份公司及所属事业部、子公司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综合评估各公司人员结构和配置状况,批准本年度各公司员工购房贷款的总额度,并予以发布。各单位在贷款总额度范围内,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审核发放员工购房贷款。 4.2 员工个人购房贷款额度及标准:员工购房贷款以五万元为一份,股份公司总部总监级及以上人员、所属事业部、子公司总经理助理级及以上人员最高可以申请四份;经理级人员最高可以申请三份;高级主管级人员最高可以申请二份;其他人员最高可以申请一份。员工获批购房贷款后,如其职务发生变化,购房贷款金额不再变更。 5. 购房贷款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申请购房贷款的员工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5.1 截止当年5月30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职员工(是否要是主管或工程师级别?); 5.2 有长期服务公司的意愿; 5.3 申请购房贷款前未获得过公司提供的其他购房福利; 5.4 在职期间,年度绩效考核无C 等及以下记录; 5.5 购房目的为自住者; 5.6 公司规定的其他须具备的条件。 6. 购房贷款的申请和审批 6.1 年度购房贷款总额批准发布后,由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向各公司下发有关购房贷款工作通知; 6.2 员工申请:员工向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股份公司员工购房贷款申请表》,填写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6.3 初审初评:各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经营班子召开专项会议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股份公司员工购房贷款申请审批表》报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 6.4 复审复评: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召开专项会议,组织对各公司提交的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报决策委员会审批。 6.5 审批:决策委员会会议审议批准年度购房贷款的人员名单和标准,下发给各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7. 购房贷款合同

公司借款管理规定

公司借款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公司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减少不合理的资金占用,规范借款及报销程序,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借款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借款是指因工作业务需要及其他特殊原因需暂借的各种临时性款项,包括: 1、员工个人因公借款: (1)出差借款 (2)备用金借款 (3)零星采购借款 (4)工程款垫付借款 (5)其他零星借款 2、分、子公司往来借款 第三章借款规定 第五条因公出差借款 1、应填写《借款单》,注明部门、出差事由、出差人数、出差地点、出差天数、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预借金额等。 2、按照公司财务审批借款程序办理。

3、报销差旅费时,出差人应持《借款单》第一联留底联与财务计划部门核对销账。 第六条青工食堂备用金借款 1、青工食堂备用金借款按照公司审批借款程序办理。 2、应填写《借款清算回单》。 第七条零星采购借款 1、采购部门自行采购的需要上报财务计划部资金平衡主管进行审核;通过物资管理部进行采购的,则需先上报物资管理部,再由物资管理部汇总采购计划。 2、应填写《借款单》注明采购事项,费用构成、工程编号等。 3、按照公司财务审批借款程序办理。 4、报销费用时,借款人应持《借款单》第一联留底联与财务计划部门核对销账。 第八条分、子公司往来借款 1、分、子公司往来借款是指公司与子公司、分公司间因流动资金不足,而发生的临时往来借款。由用款单位财务人员以书面形式(含传真件)通知对方单位财务计划部,经财务负责人和公司领导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 2、用款单位接受资金时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并及时返给对方单位,作为记账凭证。 第四章借款程序 第九条借款单据管理

员工私人借款管理办法

员工私人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个人借款,依据公司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职工个人借款坚持“前不清后不借”原则,费用超预算单位不予办理借款。 第四条公司财务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职工个人借款管理办法; (二)负责检查职工个人借款日常管理及清收情况; (三)负责审批公旅费借款。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审批工伤或患职业病人员医疗费用、外地就医差旅费用等借款。 第六条公司工会负责审批重大疾病借款及还款协议。

第七条公司所属各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审核本单位职工个人借款的真实性、合理性; (二)负责审核本单位职工个人借款的手续是否完整,是否履行正确的审批程序; (三)负责清收本单位职工个人借款。 第八条公司机关因工伤、重大疾病借款,应根据借款金额,履行以下相应审核审批程序: (一)单笔金额2万元以下(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报本部门主管领导、公司费用主管部门、财务处审核审批。 (二)单笔金额2万元以上(以上,包括本数,下同)10万元以下,报本部门主管领导、公司费用主管部门、财务处、公司总会计师审核审批。 (三)单笔金额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报本部门主管领导、公司费用主管部门、财务处、公司总会计师、公司总经理审核审批。

(四)单笔金额50万元以上,报本部门主管领导、公司费用主管部门、财务处、公司总会计师、公司总经理审核审批并上报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第九条公司机关员工其他借款,应根据借款金额,履行以下相应审核审批程序: (一)单笔金额2万元以下,报本部门主管领导、财务处审核审批。 (二)单笔金额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报本部门主管领导、财务处、公司主管经理审核审批。 (三)单笔金额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报本部门主管领导、财务处、公司主管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审核审批。 (四)单笔金额50万元以上,报本部门主管领导、财务处、公司主管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总经理审核审批。 第十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员工因工伤、重大疾病借款,应根据借款金额,履行以下相应审核审批程序:

员工借款与公司备用金管理办法

员工借款与公司备用金管理办法 员工暂借款备用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非生产性暂借款及备用金的申请、核决、报销及催收等处理及时有效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使用前提为借款符合暂借款备用金使用范围且付款所在地不能使用员工公务卡。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指公司目前在职所有员工以及驻外办事处职员工。第二章暂借款以及备用金的定义第四条暂借款定义暂借款是指因有合约约定需全额付款或虽无合约约定但因故必须预先缴纳款项而后取得报销凭证的由经办人凭权限核决的暂借款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时借支在合理期限内凭发票冲销的款项。包括日常事务性暂借、差旅费以及业务招待费等款项的暂借。第五条备用金定义备用金是指经办部门为保证其日常作业的高效便捷由经办人凭经核决权限核决的备用金申请单向财务部借支的用于零星采购、经常性的小额支付的款项。备用金由经办人定期凭据汇总到财务部门报销并予以补足在无需用时应及时退缴财务部。第三章暂借款及备用金的适用范围第六条暂借款适用范围1、因合约约定必须预先缴纳款项2、虽无合约约定但为缴纳各种规费、保险费及保证金、电话费等必须预先缴纳款项3、差旅费以及业务招待费等需先行垫付的款项4、其他因需先行付款方能取得报销发票。第七条备用金适用范围1、用于经常性零星采购、经常性的小额支付的款项2、用于经常性出差人员需跟公司借款用于垫付差旅费的款项3、用于办事处维持正常运营需要预先垫付办事处日常开支的款项。第四章暂借款及备用金的请款手续第八条申请手续1、暂借款的申请?需要暂借款时应由经办人员填具《暂借款申请单》见附表一式三联付款联、清算联、自存联依据核决权限并附有关文件或签呈后送财务部财务部经办人在审核无误后付款清算联、存根联由申请人自存清算联于申请人联同发票冲销时并送计划财务部。?暂借款申请单需检附文件或签呈如下?事务性暂借附收费通知等有效文件?差旅费暂借附出差审批单、出差申请单?业务招待费暂借附业务招待费申请单。?申请暂借款时应按照实际之需要注明需款日期及预计报销日期暂

中国集团公司借款管理办法

中国**集团公司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借款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基层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借款”是指集团公司系统向国内外金融机构或政府组织借入的中长期及短期借款或委托借款。一般分为基本建设借款和流动资金借款。 基本建设借款是指用于国家相关部门批复的大中型基建项目、限上技改项目的借款、债务置换借款。 流动资金借款是指用于弥补企业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不足的借款。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借款预算”包括:借款用途、金额、期限、利率、还款计划、还贷资金来源,担保方式选择等内容。 第五条借款必须本着“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优势、量出为入、严格控制、统筹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以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能,降低资金成本,改善企业财务状况,优化债务结构为目标。 第六条企业不得为非被投资企业、多经企业或个人借

款。 第七条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利用外资借款,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二章借款审批权限 第八条基本建设借款审批权限 (一)集团公司负责审批内部核算单位、全资子公司基建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负责审定控股子公司基建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 (二)分公司、子公司负责审核所管理、所属企业基建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报集团公司审批、审定。 (三)基层企业落实项目贷款承诺,负责编制基建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上报上一级企业。 (四)上市公司负责其直接投资项目的贷款承诺,将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征求集团公司意见,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流动资金借款审批权限 (一)集团公司负责审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分公司及其所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的授权借款或统借统还;负责审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全资子公司、省发电公司及其所属的内部核算单位和全资子公司的年度借款预算;负责审定控股子公司年度借款预算。 (二)分公司、子公司负责向集团公司上报年度借款预算,在集团公司授权的额度内办理借款;负责审核所管理、所属企

员工借支管理办法

文件名称:员工借支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CWWI-07-A 版本版次:A 编制: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

文件发放部门(需要发放部门请把“□”涂黑) 文件会签部门 文件修订记录 1.0 目的 本文件归 XX 公司所 有,未经允许不得扩散。

范员 工借 支的 标准要求,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减少资金流失风险,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0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艾慕及其控股分、子公司所有部门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各类借支。 3.0定义 员工借支是指公司借支给公司员工个人的用于支付与公司经济业务相关事项的款项,包含但 不限于以下情形: 3.1日常周转频繁业务和固定业务借用的资金,即备用金,如:现金采购人员等; 3.2特定临时业务需要借用的资金,如差旅费、应急事项等; 4.0职责 4.1财务部:审核借款单审批的完整性合理性,在收到借款单后1个工作日(8个工作 小时)内打款、并跟进借款人在规定时间内还款,做好账务处理; 4.2各业务部门:按本规定要求履行借款、还款流程,各部门长对业务事项的真实性、 借款金额的合理性负责,并督促本部门员工按期足额还清借款。 5.0管理内容 5.1备用金的借款人在农历年初时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用途:备用金),在农历年底归还备用 金,如借款人在中途离职或调岗时,应将已发生的业务报销冲账并归还备用金,凡未归还备用金的员工,公司将不予办理有关手续。新接手人员按备用金借款流程重新借款。 5.2特定临时业务的借款: 5.2.1借支人应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借款,专款专用,不准以任何名义挪用或长期占用公司资 金; 5.2.2借支人借款必须填写书面借据,包括应如实、规范填写OA借款单(借款日期、借款类 型、借款用途、借款金额、预计还款时间)。财务部对有关借款有疑问的,借款人员需 配合解释说明。 5.2.3员工借款原则: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员工工伤应急方面借款除外。 5.2.4员工不得代上司借款和报销(不含代提单)。 5.2.5员工离职时,财务部需确认员工已清偿名下所有借款后方可办理员工离职手续。 5.2.6财务部需及时对借款单进行入账,且每月报借款明细表给财务总监审阅,每半年清理一 次借款。

xx公司对外借款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 对外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对外借款的管理,规范本公 司对外借款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本公司对外借款的安全和增值,依据《民法通则》及本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对外借款是指以货币资金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即公司的一切借款是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企业行为,非盈利性借款本公司概不受理。 第三条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本公司在组织资金,进行借款等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性,提高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对外借款的原则: (一)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必须同意此对外借款管理制度; (三)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自身业 务的发展;

(四)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五)必须坚持过户抵押的原则; 第二章对外借款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本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履行对外借款的审批程序。 第六条公司对外借款决策权限:经营信息部提出方 案,报执行董事最终审批后,财务策划部具体实施。 第七条公司对外借款,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对借款的安全性、可行性、收益率进行切实认真的论证研究。对确信为可以借款的,按照本公司的管理规定,应按权限逐层进行审批。 第三章对外借款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八条公司执行董事为公司对外借款的决策人,对公司对外借款作出决策。 第九条经营信息部成立借款项目调查小组,主要负责对借款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提出借款建议书。 第十条财务策划部为对外借款具体办事机构和管理部门,负责对对外借款进行效益评估、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等,并进行帐

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减少不合理的资金占用,准确、完整的反映报表数据,规范借款及报销流程时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借款用途明细 1、出差差旅费借款 2、备用金借款 3、零星采购借款 4、业务接待借款 5、员工个人因私借款 二、借款流程 借款人根据借款用途借款限额填写借据并签名借款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指示出纳支付款项 三、借、还款规定 1、为了减少零星支付,现金借款金额低于500元的由个人先垫付后再报销,能月结或付款 流程支付的,尽量走付款申请流程。 2、谁借款谁使用,谁归还,不允许代替他人借款或以他人名义借款。 3、实行前清后借,前账不清不再借原则。 4、个人因私借款的,应注明还款时间和借款用途,最终经总经理批准。 5、员工私人借款借据应财务入账和挂账,其他的临时借款借据存于出纳处,不作入账处理, 由出纳在报销时扣减借款,借款扣减完退回借款借据借款人。 6、凡出差借款的,应于出差归来7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7、凡业务或采购借款的,应于借款日起10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材料采购报销单后需 附部门《进仓入库单》和《采购订单》。 8、为了保证不影响后期借支,各负责人应注意单据流程的审批时效,如长时间不审批报销 单,造成前账不清,无法再借款,影响日常经营动作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部门负责人自担。 9、针对月末超期未报账的借款,财务人员可直接扣发借款人当月工资,不足扣扣还的,逐 月扣发以后的工资,待借款人报账后再补发工资。

四、监督和处罚 财务部每月清理一次借款明细,每月18日将借款明细统一发至各部门负责人督促清理,对逾期不还款或不报账者,一律视为挪用公款,发送逾期催办通知单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并扣发当月工资,情节严重的,可按借款金额的1%/天计算罚息。 五、本制度自批准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财务本部。

公司借款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借款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借款工作制度、采购人员外出采购物料需借用现金时,提前小时将用款申请单报财务出纳处,元以内自备,超过元时,由采购员写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可无息从公司资金中借取,但回公司后三日内必须将款结清(按发票时间四天计息),每超期一天由财务人员按‰对借款人罚息,罚息归公司,如财务人员不按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处罚,被查出后除对借款人按‰罚息外,对相关财务人员按借款人罚息额的两倍罚款,罚款归公司。 、采购员外出采购,需办理汇票,必须在用款申请单上注明具体使用时间(月、日、时、分),如带支票,返回后,应立即按财务规定进行结算。需发电汇的,必须在天内将发票报销。 、采购员外出采购,如带汇票或办电汇,业务结算有余款时,应监督对方财务人员,将实际结算金额填入汇票并要求速传回我方。电汇也请速传回我公司。 、采购员所带汇票或发电汇,结算有余款十日内返回属正常运行;十日外返回,给采购员按每日‰计息,利息归用款部门;两月内返不回者,除扣息外,按坏帐处理,从采购员每月工资中扣除,直到扣齐为止。 、如因相关财务人员不及时扣采购员款,除按本规定条对采购人员处理外,对相关财务人员按采购员相等款额处罚,罚款归公司。 、个人业务或其他事由需借公款时,借款人首先到相关财务索取借款

单,详填借款用途,由经济担保人签名担保后,由总经理签名批准(批准者在经济担保人失去经济赔偿能力时,承担其赔偿责任)。而后,由借款人持签名齐备的借款单到相关财务办理借款手续。其借款数额和还款时间由本部门经理决定,但借款者每人借款总额最多不准超过万元,借款时间每次不准超过个月,借款利息按息计算,滞纳金按不按期还款额每拖一天‰计算。 、经济担保人为借款人自愿担保,如担保失误,自愿还清债款。 、各部门负责人,科室人员因公外出需借公款时,元以内自备,超过元时,可凭总经理、借款人签名的借款单到公司财务从公司资金中无息借取,但必须回公司后三日内结清,每逾期一天由财务人员按借款额的‰对借款人罚息,罚息归公司。如财务人员不按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处罚,被查出后除对借款人按‰罚息外,对相关财务人员按借款人罚息额的两倍罚款,罚款归公司。 、各部门员工,因公伤可凭总经理、本部经理、借款人签名的借款单,到本公司财务办理借款,借款从公司资金中借取,借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保险公司赔款时间。 、任何形式的借款到期必须以现金形式归还,对不按时归还借款者,无论何种原因,从应归还借款之日起三内取消其借款资格。 、任何借款不能按期归还,财务按借款人、经济担保人(或将抵押物)部经理、总经理的顺序从其工资或其他收入中扣回,扣不齐的,按息的利率计收利息,直到扣齐为止。如财务人员不按以上顺序的规定扣除,每发现一次按工作失职罚款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