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番禺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招生地段及条件

2016年番禺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招生地段及条件
2016年番禺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招生地段及条件

1.“人户一致”是指申请入读儿童的户口地址与其父母(监护人)所持房产证地址一致,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房产份额100%。

2.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原则:在解决该小区及附近居民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入读的前提下,所有剩余学位,优先解决在招生报名时该住宅无小孩在本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就读1-5年级的业主(指购房并收楼)子女。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孩人数超出所剩余学位数,则按购房先后顺序安排。房地产开发商与其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了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学位安排协议的,原则上按协议的相关约定安排业主子女学位。

3.不符合地段生入学条件的番禺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由居住地所在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4.上述是现已开办学公办小学招生服务地段,若有新公办小学开办,则新开办学校区域内的公办小学招生服务地段有可能作相应的调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