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题资料收集1-对社会弱势群体更应该强调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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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弱势群体更应该强调特殊保护/平等对待

弱势群体:也叫社会脆弱群体、社会弱者群体,在英文中称social vulnerable groups。它主要是一个用来分析现代社会经济利益和社会权力分配不公平、社会结构不协调、不合理的概念

从语义学上,弱势群体是指那些在社会生活中比较脆弱和容易受到伤害的群体。这一群体的共同特征主要是丧失或没有劳动能力,他们普遍缺乏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经济是收入。其次,从社会学上,弱势群体指社会性资源的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和承受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会群体。再次,从法学意义上,"即由于社会条件和个人能力等方面存在障碍而无法实现其基本权利,需要国家帮助和是和社会支持,以实现其基本权利的群体。"目前,国际上比较一致的概念是"由于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

贫困人口中有失业、下岗职工和农民工等)和非弱势人口(如下岗职工、残疾人、农民工等中间的自强自立者),我们估计出的弱势群体规模在1.4-1.8亿人左右,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1%-14%。

目前我国弱势群体在整体上具有以下5个重要特征:(1)弱势群体的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学术界一般把弱势群体分为两类: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前者沦为弱势群体,有着明显的生理原因,如年龄、疾病等;后者则基本上是社会原因造成的,如下岗、失业、受排斥等。从我国弱势群体的整体情况看,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主要是由于社会原因导致其陷于弱势地位的,因此,应当侧重从社会支持的角度考虑问题;(2)现有弱势群体中的很多人是在原体制下做出贡献的人。特别是一些早年退休者和国有集体企业的失业、下岗职工,社会应当考虑对其实施补偿;(3)目前弱势群体是在社会分化加剧的情况下出现的,很多人有较强的相对剥夺感。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是提高了,但是地区之间、群体之间和个人之间很不均衡,我国已经由改革开放前的平均主义盛行的社会转变为一个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社会,基于经济分化的社会分化也越来越大,一些人的相对社会地位下降了,引发了比较严重的相对剥夺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4)目前的全球化进程有可能对国内弱势群体造成更加不利的影响,并且有可能使弱势群体的规模继续扩大。在全球化进程中,那些接近资本、接近权力或者受过良好教育的强势群体有可能得到更多的利益,而普通的劳动者不仅获利机会少,而且可能降低福利,成为全球化成本的承担者。在我们关注国内弱势群体问题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全球化这一背景;(5)目前我们对于弱势群体的支持还很有限,难以有效地改变其弱势地位。

我们认为,有必要确定优先支持的若干原则:(1)对于不能解决温饱问题的人群应当给予优先支持;(2)对于不能享受任何社会保障的人群应当给予优先支持;(3)对于失去劳动能力以及虽有劳动能力,但因缺乏就业机会而长期无法就业或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明显弱势的人群应当给予优先支持;(3)对于经济改革和社会转型成本的主要承担者应当给予优先支持。明确了优先支持对象,才能有效地开展社会支持工作。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也只能逐步地创造消灭弱势群体的条件。

关心弱势群体意味着要平等地对待弱势群体,要注意倾听弱势群体的声音,而不能怀着救世主的心态,居高临下地怜悯弱势群体,更不能片面宣传、强化强势

群体的价值观,并把这种价值观强加给弱势群体。如果这样的话,是难以真正改变弱势群体的弱势地位的。

所谓支持,就是我们这个社会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社会政策,为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制度性支持。一个社会要保证良性运行,就必须有适当的社会政策,有必要的制度安排,满足弱势群体的客观需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就更有理由和义务不断调整和完善社会政策,为弱势群体提供制度性保障。所谓自助,就是使弱势群体走向自立、自尊、自强。必要的社会支持固然十分重要,但是,最终摆脱弱势地位还是要靠弱者自身的努力,外部支持的重要作用在于增强弱者改变其弱势地位的能力。俗语云,“惟自助者天助之”,完全依赖外部支持,是无法彻底改变一个人、一个群体的弱势地位的。

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我们不仅要保障弱势群体对于有关立法的参与权,而且要增强弱势群体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为此,我们不仅要加大法律宣传的力度,使更多的弱势群体增进对于法律的了解,而且还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确保弱者也能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利。

名人名言:

。英国的霍布斯认为在自然状态下,"每一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天性-也就是保全自己生命的自由",

。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法律并不仅仅为了确立和保护对财产的占有状态,同样也是人们对于自身未来不确定状态的一种预设,是用一种稳定的状态,把强者和弱者放在同一条水平线上,不至于使两者力量悬殊而失去平衡。从这个角度讲,法律的任务其实主要是为了实现对弱者的保护

可以用的论述

对弱势群体给予特殊保护,不仅具有个案正义的特殊性,同时因为弱势群体数量的庞大和种类的繁多,从这一意义上讲,对其进行特殊保护也就具有普遍性的正义。进一步而言,通过保护弱势群体以实现社会的正义,会减轻社会矛盾和冲突,时也会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在更公正的意义上实现社会整体的平等。

试论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

[论文关键词]弱势群体法律保护[论文摘要]弱势群体问题正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目前,我国在弱势群体的保护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健全弱势群体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弱势群体保护的各项制度建设,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职能,是改善我国弱势群体保护现状的有效途径。一、弱势群体的概念界定弱势群体是指相对于社会主体人群而言的,由于社会或自身原因,而在社会资源的占有、支配方面处于不利地位的权利未被法律有效保障的人群的总称。社会性弱势群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群: (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指未满 18周岁的自然人,其从生理到心理都还处于生长发育期,自我保护的意识、力量均有限,相对于成年人而言,属于明显的弱者。(二)老年人。老年人在我国主要是指年满 60周岁的男性或年满 55周岁的女性,他们的生理机能与此前相比,有很大的下降,在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维持生计的能力方面不可避免地要依赖他人或社会,需要全社会的关心与保护。(三)残疾人。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不正常,全部或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们。他们需要社会提供全方位的便利,给予关怀和保护。(四)妇女。妇女由于其生理特点和肩负的哺育人类后代的责任,与男性相比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在就业方面,故应将其归入弱势群体,照顾其特殊性。(五)失业人员。失去工作的劳动者丧失维持生活需要的经济来源,其生命处于受威胁状态,是市场经济社会中不可避免的弱势群体。(六)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他们虽然可以找到工作,但工种一般较辛苦,城市人不愿从事的工作通常由他们承担。在法律上,他们的权益保护规定不足,几乎不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在社会地位上,明显受到歧视。(七)从事农业劳动的农村劳动者。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市倾斜政策导致农村发展滞后,“农民”也成了最底层的弱势群体。二、弱势群体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适用对象非常狭窄。不论在立法上,还是在实践中,受上述法律保护的都是城市的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对我国最需要保障的农村劳动者则几乎没有任何保障。(二)对权利的规定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法条的用语多属于原则性的宣示,缺乏程序性保障。实体权利没有实现的程序等于一纸空文。因此,对任何问题的解决,立法只是解决问题的第一个环节,更重要的是法的实施。(三)在观念上,只是从整体上重视弱势群体,而缺乏对弱势个体切实际利益的人文关怀。真正保护了每一个弱势个体的利益,也就实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目的。三、进一步加强弱势群体保护的途径(一)立法保护在立法中,要坚持矫正的立法公平,以实现对现实不合理差异的否定。关于特殊主体的特别立法,如《残疾人保障法》、《失业保障法》、《未成年人保障法》等带有立法倾斜性的单行法律、法规,是矫正的公平立法的又一表现形式。目前来讲,我们应从以下凡个方面做出努力: [!--empirenews.page--] 一是尽快建立综合性的城市社会救助系统。该系统以政府财政为后盾,以现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最低生活保障、公共房屋、疾病医疗救助及其他相关救助措施为核心内容。二是迅速、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建设。通过向劳动者提供养老保险、疾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有效地解除公民的后顾之忧,并为避免受保者沦为弱势群体创造条件。根据现实国情和就业格局新变化,在完善现行制度的条件下迅速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使社会保险制度覆盖到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所有劳动者。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责任共担机制。主要包括固定的财政拨款机制,明确界定企业的责任并迅速实现企业负担的平等化,落实个人承担的责任。在明确政府、企业、个人责任的同时,国家应当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分担相应的社会保障责任。[1][2]下一页四是分类分层保障农民工等流动人口的权益。应当从速确立工伤保险制度并强制覆盖全体工业及其他非农产业劳动者,尽快建立面向农民工及其他流动劳动者的大病或疾病住院保障机制,并为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建立相应的社会救援制度。(二)司法保护 1.强化司法公正,惩治司法腐败,给弱势群体以平等的司法保障首先要加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

辩题资料收集1-对社会弱势群体更应该强调特殊保护

. 对社会弱势群体更应该强调特殊保护/平等对待 弱势群体:也叫社会脆弱群体、社会弱者群体,在英文中称social vulnerable groups。它主要是一个用来分析现代社会经济利益和社会权力分配不公平、社会结构不协调、不合理的概念 从语义学上,弱势群体是指那些在社会生活中比较脆弱和容易受到伤害的群体。这一群体的共同特征主要是丧失或没有劳动能力,他们普遍缺乏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经济是收入。其次,从社会学上,弱势群体指社会性资源的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和承受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会群体。再次,从法学意义上,"即由于社会条件和个人能力等方面存在障碍而无法实现其基本权利,需要国家帮助和是和社会支持,以实现其基本权利的群体。"目前,国际上比较一致的概念是"由于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 贫困人口中有失业、下岗职工和农民工等)和非弱势人口(如下岗职工、残疾人、农民工等中间的自强自立者),我们估计出的弱势群体规模在1.4-1.8亿人左右,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1%-14%。 目前我国弱势群体在整体上具有以下5个重要特征:(1)弱势群体的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学术界一般把弱势群体分为两类: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前者沦为弱势群体,有着明显的生理原因,如年龄、疾病等;后者则基本上是社会原因造成的,如下岗、失业、受排斥等。从我国弱势群体的整体情况看,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主要是由于社会原因导致其陷于弱势地位的,因此,应当侧重从社会支持的角度考虑问题;(2)现有弱势群体中的很多人是在原体制下做出贡献的人。特别是一些早年退休者和国有集体企业的失业、下岗职工,社会应当考虑对其实施补偿;(3)目前弱势群体是在社会分化加剧的情况下出现的,很多人有较强的相对剥夺感。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是提高了,但是地区之间、群体之间和个人之间很不均衡,我国已经由改革开放前的平均主义盛行的社会转变为一个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社会,基于经济分化的社会分化也越来越大,一些人的相对社会地位下降了,引发了比较严重的相对剥夺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4)目前的全球化进程有可能对国内弱势群体造成更加不利的影响,并且有可能使弱势群体的规模继续扩大。在全球化进程中,那些接近资本、接近权力或者受过良好教育的强势群体有可能得到更多的利益,而普通的劳动者不仅获利机会少,而且可能降低福利,成为全球化成本的承担者。在我们关注国内弱势群体问题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全球化这一背景;(5)目前我们对于弱势群体的支持还很有限,难以有效地改变其弱势地位。 我们认为,有必要确定优先支持的若干原则:(1)对于不能解决温饱问题的人群应当给予优先支持;(2)对于不能享受任何社会保障的人群应当给予优先支持;(3)对于失去劳动能力以及虽有劳动能力,但因缺乏就业机会而长期无法就业或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明显弱势的人群应当给予优先支持;(3)对于经济改革和社会转型成本的主要承担者应当给予优先支持。明确了优先支持对象,才能有效地开展社会支持工作。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也只能逐步地创造消灭弱势群体的条件。 关心弱势群体意味着要平等地对待弱势群体,要注意倾听弱势群体的声音,而不能怀着救世主的心态,居高临下地怜悯弱势群体,更不能片面宣传、强化强势

关注弱势群体 关心孤寡老人

关注弱势群体关心孤寡老人 湛江市社会福利院成立於1957年,迄今已有45年的历史。1983年又成立了儿童福利院。座落在著名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湛江寸金桥边。全院占地面积7740m2,建筑面积12699 m2。现有床位350张,有工作人员130多人。主要收养孤儿、弃婴(儿)及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社会各届人士的大力支持下,进行了多次扩建改造,现院内有功能齐全的老人康复楼、儿童综合大楼。我们怀着关心关怀来到湛江市福利院进行慰问。 孤寡老人作为特殊的群体,一直被人们视为弱势群体。他们是社会无依无靠需要别人帮主的人。老人们年轻的时候为社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当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们也应该发挥社会的力量回报老人的贡献。那么什么事弱势群体呢?弱势群体,也叫社会脆弱群体、社会弱者群体,在英文中称social vulnerable groups。它主要是一个用来分析现代社会经济利益和社会权力分配不公平、社会结构不协调、不合理的概念。在社会学、政治学、社会政策研究等领域中,它是一个核心概念。社会学关于社会问题的研究、社会学的分支学科社会工作和社会福利的发展和普及,可以说是推动弱势群体概念成为社会科学主流话语之一的重要因素。2002年3月,朱镕基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5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使用了“弱势群体”这个词,从而使得弱势群体成为一个非常流行的概念,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目前我国弱势群体在整体上具有以下5个重要特征:(1)弱势群体的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学术界一般把弱势群体分为两类: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前者沦为弱势群体,有着明显的生理原因,如年龄、疾病等;后者则基本上是社会原因造成的,如下岗、失业、受排斥等。从我国弱势群体的整体情况看,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主要是由于社会原因导致其陷于弱势地位的,因此,应当侧重从社会支持的角度考虑问题;(2)现有弱势群体中的很多人是在原体制下做出贡献的人。特别是一些早年退休者和国有集体企业的失业、下岗职工,社会应当考虑对其实施补偿;(3)目前弱势群体是在社会分化加剧的情况下出现的,很多人有较强的相对剥夺感。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是提高了,但是地区之间、群体之间和个人之间很不均衡,我国已经由改革开放前的平均主义盛行的社会转变为一个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社会,基于经济分化的社会分化也越来越大,一些人的相对社会地位下降了,引发了比较严重的相对剥夺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4)目前的全球化进程有可能对国内弱势群体造成更加不利的影响,并且有可能使弱势群体的规模继续扩大。在全球化进程中,那些接近资本、接近权力或者受过良好教育的强势群体有可能得到更多的利益,而普通的劳动者不仅获利机会少,而且可能降低福利,成为全球化成本的承担者。在我们关注国内弱势群体问题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全球化这一背景;(5)目前我们对于弱势群体的支持还很有限,难以有效地改变其弱势地位。前文已述,党和政府一直重视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但是,由于我国毕竟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水平不高,发展经济的压力还很大,导致实际工作中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和支持还不是很有力,相关制度建设滞后,保障措施跟不上。 弱势群体的具体构成大体上说,弱势群体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当然,这里只是简单地列举,各个群体之间实际上存在交叉。我们认为,有必要确定优先支持的若干原则:(1)对于不能解决温饱问题的人群应当给予优先支持;(2)对于不能享受任何社会保障的人群应当给予优先支持;(3)对于失去劳动能力以及虽有劳动能力,但因缺乏就业机会而长期无法就业或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明显弱势的人群应当给予

浅谈宪法对弱势群体基本权利的基本保障

浅谈宪法对弱势群体基本权利的具体保障 摘要:随着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步伐的加快。各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呈现发速发展的景象,而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问题,也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当中,强调了保障人民群众在各个方面权利和利益平等的原则,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恰当行使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尤其是我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特别注重对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具体保证。然而,在具体的实现过程当中,许多公民却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和压力,而受到权利和义务上的各种歧视。尤其对于我国的弱势群体来说,甚至陷入生存的巨大困境,因此,本文从宪法对弱势群体基本权利的保障问题出发,试图从宪法的角度对我国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进行阐释和分析。 关键词:宪法;弱势群体;基本权利;具体保障 一、引言 2002 年3 月,朱镕基总理在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当中,第一次从正式场合运用“弱势群体”的这一术语,这充分说明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已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其后,弱势群体问题引起了全社会尤其是理论界的极大关注。 二、弱势群体的基本含义 弱势群体,又称为脆弱群体、底层群体在近几十年成了国际通行的一个词汇。它的内涵与外延超出了贫困群体的范围,如何定义却没有权威的文献。在欧美社会政策和社会福利文献中,弱势群体主要是从丧失劳动能力和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角度界定的,是指社会生活和社会福利制度中的“依赖人群”。 一、生理性弱势群体与社会性弱势群体 (一)生理性弱势群体 生理性弱势群体由于生理原因,导致其在经济条件、权力和权利、竞争能力以及发展机会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需要特殊保护,例如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艾滋病群体、无支付能力的绝症患者。 1、老、幼、妇是生理性弱势群体。未满14周岁的儿童由于身体发育尚未成熟,在法律上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其民事活动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这部分人是当然的弱势群体。中国的妇女由于其生理原因,在许多方面处于劣势地位。老年人由于身体原因已经不能参与平等竞争,成为弱势群体。

关心、关注弱势群体

关心、关注弱势群体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进步和社会问题的凸显,我国制定了大量社会政策,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全国性的法律和法规涉及到儿童、妇女、老年人等社会上公认的弱势群体。但是,总的说来,改革以来社会政策发展最快的是与市场化改革相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保护受市场经济伤害的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成为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加快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以来,劳动就业领域的问题日益尖锐地凸显出来,城市中的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社会及政治影响成为政府和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定,对弱势群体(主要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内分离出来的弱势群体)进行保护。受经济利益和政治责任等因素的影响,这些保护性政策常常带有明显的地方主义特征。 这些政策主要集中在劳动就业、医疗、养老、反贫困等方面。20世纪90年代以来,围绕着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促进再就业、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救助等问题,政府制定了大量政策,并通过实施政策对弱势群体给予支持、扶助和保护。以城镇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为例,随着下岗失业的日益严重,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措施,包括免费为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培训、鼓励企业雇用下岗失业人员及对自主创业者给予优惠等。这些政策和措施对促进就业产生了积极效果。据统计,截止2003年6月底全国共有一百多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与失业下岗相联的城镇贫困问题是当前我国城市中的又一重大社会问题,为了保障贫困居民的生活,政府花大力气建立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全国所有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全部建立了这项制度,2003年5月,全国城镇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者达2169万人。[9](P15)另外,与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配套,为了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政府对退休人员退休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给予了特别关注,并且大力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到2003年6月,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共有3365.3万人,其中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已达52%.[10](P9) 毫无疑问,这些政策的实施从制度上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基本利益,并对维持社会秩序起到了明显的积极作用,它们发挥着社会政策的基本职能,在一定程度上也支持了市场化改革。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弱势群体问题表现得十分突出,而且弱势群体在进一步弱势化。近些年来,我国的社会政策在支持弱势群体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总的说来,当前我国的社会政策呈现出不平衡、补偿性、配套性、政治动员、行政工序化和应急性的特点,没有形成整合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政策体系,影响了社会政策的效果。 从我国城镇弱势群体的总体情况来看,据国家统计局对城镇17000户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显示2002年,占调查户数5%的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325元,不及城镇居民6280元平均收入的36.9%;城镇贫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320元,只相当于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平均水平4798元48.4%①(①王宏,王春先,建立城镇贫困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构想《劳动保障世界》2003.12,18~20)。并且,该人群以35岁至44岁人口及其家庭成员为主,他们文化水平低,在劳动力人口中从业比例低,家庭负担重。他们的生活处于基本贫困状态,生活不稳定,在衣食住行方面常常会有捉襟见肘的情况。 (一)城镇老年人口

关注弱势群体社会实践报告

一、实践背景及意义 近些年,随着经济地高速发展,人民地生活水平不断地提高,而随之而来地一些附加问题也引起了全社会地关注.据调查,中国岁地老年人已达亿,老龄人口问题步步逼近,成为了全国地公共问题.在假期,我回到家乡青岛平度市,对当地地养老服务行业进行了相关地调研,认识到了家乡养老服务业地现状及暴露出地一些问题,增进了我对家乡养老服务业地发展地认识及家乡地老人们现今地生活水平及发展趋势.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人口老龄化地问题在我脑海中一直好像都离我们好远,是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地现状.直到在前不久看到了一则报道:按照国际标准,我国年就已经进入了老龄型社会.才发现我们人口老龄化地问题已经来到了我们身边.而在年底,岁以上地老人就有亿,占全国总人口地岁以上地老人万,占全国总人口地.进一步超过了老年型地标准,呈现了老人基数大,地区不平衡,发展速度快,“未富先老”地特点.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我地家乡平度也和全国一样,现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全市现有岁以上地老人多万,并在以年均地速度增长.一些资料显示,约有地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地愿望,而实际入住率只有.可见,为保障和谐社会地健康发展,探索适合现状地养老方式,是亟待解决地.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二、实践方法及途径 采访:对李园街道办事处随机慰问五户空巢老人,并到民生康养老院采访老人. 三、实践过程 (一)慰问空巢老人 月日,我和几位同学先慰问了五户空巢老人,在此次走访中,我认识了一位叫王平地老人,他现在已经岁了,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当过军人,年纪大了之后由于家里子女忙碌没时间照顾他.他告诉我说他小时候地生活相当贫困,家中子女又多,父母根本就顾不过来,很多事都是自己学会地,自己从小就懂得很多,后来父母不在了就自己慢慢一路走来,直到现在,如今生活好了,自己在这里没有人照顾,子女也不关心,他感到很失望.老人地一番话让我对现在地生活感到倍加珍惜.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李园街道办事处里还住着很多家中子女无暇照顾地老人,还有没有了亲人地一些退伍地军人.老人们在这里生活得很辛苦,每天地闲暇时间不多,自己睡睡觉,或是找几个人聊聊天,打打麻将,过得很不充实.我开始去地时候就看见有位老人还在家门口收拾卫生,旁边还围了三四个小孩帮忙,整个场面让我心酸不已.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目前李园街道办事处地空巢老人共有人,他们由于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没有儿女照顾,普遍存在独孤、悲观地心理问题.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在我走地时候,老人们都过来送我,说下次一定要再来看他们,我点点头.然后跟老人们打招呼后便告别了那些孤苦无依地老人.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这次社会实践,让我对空巢老人这些相对于我们地弱势群体有了更多地了解,他们需要社会对他们地更多地照顾,他们曾经都为社会做出过贡献,都有年轻辉煌地时候,现在虽然年纪大了,却不应该受到社会地排挤,也应该有自己地地位,更应该受到人们地尊敬.这回走访老人,让我也看到了老人们地活力,虽然年岁已高,但却活力依旧.他们都乐观开朗,没有子女在身边地照顾,却能交到更多老年朋友,拥有更多地共同语言.他们并不因为自己年纪地原因而放弃自己地梦想,他们照样像年轻时候一样生活、学习,他们自己在心中也坚信自己有自己地一片天空.这次地社会实践活动让我收获很多,我也会继续关注这些弱势群体地人们,也呼吁大家一起来关心他们,让他们生活地更开心.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养老院之行 “爷爷,我来探望您啦!”月日下午,原本寂静地平度市民生康养老院顿时变得热闹起来,我们先给老人地住所清除灰尘,打扫卫生,洗衣做饭,并为他购买生活必需品.完后,

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与救济毕业论文

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与救济

毕业设计(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 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承诺:所呈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是我个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成果。尽我所知,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不包含其他人或组织已经发表或公布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我为获得及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或学历而使用过的材料。对本研究提供过帮助和做出过贡献的个人或集体,均已在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作者签名:日期: 指导教师签名:日期: 使用授权说明 本人完全了解大学关于收集、保存、使用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即:按照学校要求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本;学校有权保存毕业设计(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并提供目录检索与阅览服务;学校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数字化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在不以赢利为目的前提下,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作者签名:日期:

目录 一、我国弱势群体分析 (2) (一)弱势群体的界定 (2) 1.弱势群体的含义 (2) 2.我国社会弱势群体的构成 (2) (二)我国弱势群体形成的原因 (2) 1.社会原因 (2) 2.个人原因 (3) (三)加强弱势群体保护的必要性 (3)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弱势群体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3) 1. 法律体系不完善 (3) 2. 救助对象存在不公平性 (3) 3. 救灾救济面还存在很大局限性 (3) 4. 救助水准偏低 (3) 三、健全与完善我国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机制 (3) (一)就业保障机制 (3) 1.政府推动:积极预防失业 (4) 2.社会保障:失业补救 (4) 3. 提高个人素质:积极寻找再就业途径 (4) (二)医疗保障机制 (4) 1.应建立对危、急、重病人的医疗救助制度 (4) 2.健全适用农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的社区卫生保健制度 (5) (三)完善教育机制 (5) (四)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 (5) 1. 正确定位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中的职责 (5) 2.制定合理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原则 (5)

论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

目录 摘要 (1) Abstract (1) 引言 (2) 一、弱势群体概述 (2) (一)弱势群体的概念和构成 (2) (二)对弱势群体进行法律保护的意义 (3) 1、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加强对强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 (3) 2、法律制度是解决弱势群体问题的稳定之源 (3) 二、我国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的现状及问题 (4) (一)我国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的现状 (4) 1、在宪法中规定了保护弱势群体的条款 (4) 2、针对不同的弱势群体制定了专门法律 (4) 3、颁布了一批保障弱势群体基本权益的行政法规 (5) (二)我国弱势群体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5) 2、立法理念滞后 (5) 3、缺乏程序保障,法律效力不佳 (6) 三、完善我国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的建议 (6) (一)建立具有针对性的法律保护措施 (6) (二)完善健全立法理念 (7) (三)完善法律保护效力,提升保障措施 (8) 结语 (8) 参考文献 (10) 致谢 (11)

摘要:我国经济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性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弱势群体的问题。弱势群体问题之所以突出其实也与我国的具体国情有很大的联系。我国的人口基数大,社会的快速发展使贫富差距迅速拉大。弱势群体往往在经济上属于贫困的一方,对于原本收入较低的人群来说,往往会产生较大的不满心理甚至社会矛盾。所以,弱势群体是我们重点需要关注的对象之一。另一方面,帮助弱势群体也是我国法律法规所倡导的行为之一。是我国法律正义的体现。文章首先阐述了弱势群体的概念、构成及其保护的意义等基本理论知识;接着通过分析我国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的现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完善我国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的建议。 关键词: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社会保障 Abstract: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at the same time also brought a series of social problems. One of the more prominent is the vulnerable groups. The problem of vulnerable groups is highlighting its specific national conditions in China and also have great relations. China's large population base,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society, the gap between rich and poor is widening rapidly vulnerable groups in economy. Often belong to the poor one, originally for lower income people tend to have greater dissatisfaction and even psychological social contradictions. Therefore, vulnerable groups is one of the objects of our focus. On the other hand, to help vulnerable groups is also advocated by China's laws and regulations behavior is. Embody the Chinese legal justice. This article first describes the concept of vulnerable groups, constitute the basic knowledge theory and its significance of protection; and then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current situation of legal protection of vulnerable groups in our country, points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finally put forward to perfect the legal protection of vulnerable groups in our country. Key words: vulnerable groups; legal protection; social security

关于弱势群体保护

一、提出“弱势群体保护”问题的背景 首先,“弱势群体保护”是在对我国改革开放历程回顾和反思的基础上提出的。我国改革开放的二十年,是经济高速发展的二十年。然而,伴随着经济高速发展的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如果说前十年大家是在共同贫穷基础上低水平地实现共同富裕,大家都是改革开放的受益者的话,那么后十年,尤其是1992年以后,则是贫富差别加速扩大的十年。在这十年中,市场化的程度进一步加大,竞争日趋激烈,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速度越来越快,致富手段呈现出多元化-既有合法的手段,也有非法的手段;即有白色的手段,也有灰色的,甚至黑色的手段。有的阶层、群体从改革开放中受益很少,甚至利益受损。在我国由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大批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集体单位的职工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性,为改革开放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于是,以下岗职工、失业者、民工和农民为主体的社会弱势群体初具规模。 目前,这些社会弱势群体已占我国人口的相当大比例,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隐患,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也就顺理成章地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我们要从解决温饱问题的低水平共同富裕迈向全面建设小康的高水平的共同富裕,保护社会弱势群体也刻不容缓。 其次,“弱势群体保护”是在我国改革开放目标体系发展的基础上提出的。我国的改革开放是由经济动因开始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于是,经济目标尤其是经济增长率,一直处于改革开放目标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但同时又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如,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滞后于企业改革,“三农问题”越来越严重,城市建设中重视城市形象和房地产开发商利益而轻视拆迁居民利益和失地农民利益,在经济增长的同时环境污染越来越突出,等待。发展是硬道理,但被片面理解为经济发展是硬道理。其实,经济、社会、生态发展都是硬道理。因而,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体系中,应当经济目标、社会目标、生态目标并重。为适应目标体系的这种高速,必然要强调弱势群体的保护。 再次,“弱势群体保护”也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可持续发是一种协调的发展观,它要求保持一个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使各阶层之间达成一种适当的平衡。历史经验表明,如果一个社会占人口比例很小的社会上层占据了绝大部分的社会资源而占人口多数的社会下层处于贫困状态,就不可能协调发展和持续发展。在各个社会阶层中,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应当有平等的发展权利,甚至弱势群体的发展权更重要。应当注意的是,保护弱势群体绝不是对弱势群体的恩赐。弱势群体的发展是强势群体持续发展和社会整体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因为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是相互依存的。因此,保护弱势群体不仅是政府的责任,而且是全社会的责任,尤其是强势群体的责任。 最后,“弱势群体保护”也是人权与国际贸易挂钩的大趋势的要求。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过程中,人权问题一直是西方国家为难中国的一个攻击点。“社会条款”与国际贸易挂钩已成为WTO新一轮谈判中的焦点问题。从国际贸易发展的大趋势来看,也确确实实是日益关注人权,特别是工人的权益。身处世界贸易圈内的中国,当然要服从这一大趋势,重视人权,保护人权。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包括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等,应该是我们保护人权的当务之急。 二、“弱势群体保护”的机制

关爱弱势群体活动方案

关爱弱势群体 一、背景与主题 杭州正在为创建生活品质之城而努力,如何提高生活品质?从社会建设的角度就是要坚持围绕生活、保障生活,破解“七大问题”、建设“平安杭州”,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提高社会的创造力与和谐度。 但在社会中无疑依然存在着一些或生活贫困或心灵孤寂的人们,特别在农村,从事着低收入职业,遇天灾人祸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本地人和外地人为数还不少。他们同样是社会大家庭的一员,渴望得到帮助和关怀,而这也是我们所有青年团员的责任。 而作为一名青年团员教师,在一个班级中,也有一些由于各种原因而引起的学习困难的学生,他们同样需要得到帮助,从而与大家共同进步,享受学习的快乐。 因此,本次活动以青年团员为主体,带动全体学生,关爱弱势群体,为创建生活品质之城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也培养学生关注社会的责任感和关爱帮助他人的美好品德。 二、活动目标 1、在班级中,给困难生等结对子,在生活上关心他们成长,在学习上切实帮助他们进步; 2、走近本镇的各类弱势群体,培养学生平等待人,尊敬普通劳动者的情操; 3、用各种文艺形式歌颂普通劳动者,陶冶学生心灵,播洒爱的种子。 4、在学校中开展“献爱心慰问老人”的活动; 5、以“爱心”或“平凡人”为话题,写一篇作文。 三、实施过程 (一)给困难生结对子 1、确定帮扶对象

在向各班班主任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各班帮扶对象。 2、确定帮扶方法 教师:开展“同在一片蓝天下共享大家庭温暖”青年团员“一对一”活动。即各位团员青年教师主动带头,在了解学生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与学校各班学习、生活有一定困难的学生结对,并且制定好辅导计划,展开辅导,帮助学生不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能找回自信,“微笑”成长。 学生:以座位同桌或就近以及双方互选原则,配合教师,督促上课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帮助解决学习上的困难;在学习方法上给予一定的指导;对生活上的困难等直接向老师反映。 (二)调查走访 1、成立活动小组(采取自愿报名的方法) 要求:各组通过走访等各种形式了解各类弱势人群的生活状况,把调查结果写成书面材料,向全班同学汇报。 同学们走访了摆小摊的,卖菜老人等各类弱势人群,还通过给乞讨者钱等方式了解他们的收入及生活情况。 2、来自街头巷尾的报告 3、问题探究:造成弱势的原因 同学们根据调查结果分析出下列几种原因: A、来自外地农村,因为家庭底子薄,又缺乏文化技术,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如在造船厂等),因此收入低; B、家庭负担重(父母年老,孩子读书等),收入又不高; C、遇家庭变故,如生重病,遇事故等; D、残疾,失去劳动能力; E、年老体衰,或因儿女成人到外地工作,或因无儿无女而缺乏照顾。 4、研究对策: A、呼吁全社会都来关爱这些弱势群体,在社会中广泛进行亲情教育,人道主义精神和平等意识的宣传,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弱势群体的基本构成与基本状况

据统计,截至2004年,我国有2610万农村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668元,4977万农村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924元,他们处于绝对贫困线与相对贫困线水平。同时,我国每年出现数百万失地农民,目前总量已达4000万—5000万人。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些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使他们业有所就、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弱势群体的基本构成与基本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人均GDP翻了两番多,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还比较低,地区发展不够平衡,城乡二元结构特征仍比较明显,我国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体收入很低甚至没有收入,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据统计,截至2004年,我国有2610万农村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668元,生活在绝对贫困线以下,还有4977万农村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924元,属于相对贫困,而且,以上绝对贫困线和相对贫困线标准明显偏低。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每年还要出现数百万的失地农民,目前总量已经达到4000万—5000万人。由于很多失地农民缺乏必要的非农产业谋生技能,加之征地补偿中存在一些不公正现象,他们的生产生活也面临较大困难。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至今已向社会释放出下岗职工约3000万人。目前,包括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等在内的城市低保对象约2200万人。此外,1亿多进城农民工的基本权利维护和社会保障问题也迫切需要寻求解决之道。 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的任务还很重 近年来,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三条保障线”(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两个确保”得到进一步巩固,城市低保实现了应保尽保。农村社会保障事业也取得了较大进展,救灾救济制度日益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一些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正在全国积极推进。据卫生部统计,截至2004年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333个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为8040万人,共筹集合作医疗资金32.83亿元,5200多万农民得到合作医疗报销补偿。 但是,在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一是缺乏对贫困农民家庭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救助办法,传统的定期定量救济工作力度有限,很多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营养状况堪忧。 二是城市困难群体和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缺乏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只覆盖了城镇从业人员的1/3左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尚未全面推开,且受筹资水平的限制,报销比例较低。医疗保障制度的缺失使得他们无法负担疾病费用,形成因贫致病和因病致贫的恶性循环。 三是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且难以纳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 四是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没有系统的解决办法。 解决弱势群体社会保障问题的政策措施 对弱势群体的支持,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责任,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国家财力的逐步增强,要把解决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已经实施两年,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运行和管理中也存在较大问题。主要表现在制度本身与农民

谈谈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

谈谈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 谈谈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 □王育红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急剧转型,社会弱势群体及其问题日益凸现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关注弱势群体,关注其处境的改善与权利的维护,对于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关于弱势群体的涵义 目前,我国学术界对于“弱势群体”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但倾向性的观点有三个方面:一是经济利益上的贫困性。弱势群体往往缺乏基本的物质生活资料,收入水平低、生活水平低、生活处境困难。二是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弱势群体精神生活贫乏,缺少高尚的精神娱乐,无疑处于社会的最低层次。三是社

会承受力的脆弱性。弱势群体是社会各个群体中经济承受力和心理承受力较弱的群体,成为社会结构的薄弱带,一旦社会各种矛盾激化,经济压力和心理负荷积蓄到相当程度,影响到他们的生存,社会风险将首先从这一最脆弱的群体身上爆发。因此,在不同的社会时期,要针对新出现的弱势群体,给予及时保护。 弱势群体的出现主要有生理和社会两方面的原因。基于此,人们习惯上把弱势群体分为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 生理性弱势群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其从生理到心理都还处于生长发育期,自我保护的意识、力量均有限,相对于成年人而言,属于明显的弱者。二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体。这一群体恰值生理上的衰退期,逐渐从社会中失去竞争优势,从而处于社会生活中的弱势地位。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到上个世纪末,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接近13亿,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0%。其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有1200万人,占老年人口的96%。三是妇女由于其生理特点和肩负的哺育人类后代的责任,与男性相比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在就业方面表现尤为突出。故应将其归入弱势群体,照顾其特殊性。四是残疾人群体。我国目

关注弱势群体

关注弱势群体 一、课时基本内容:1课时 二、教学内容分析,学情分析,重、难点的确立,教学资源的取舍,教法、学法的选择等 .教学内容分析:第七课“”主要引导学生初步了解“弱势群体”的概念,以及我国存在的弱势群体的状况。其中“社会生活中的弱势群体”框题给出了“弱势群体”的概念,并列举了我国存在的主要弱势群体及其形成的原因和生存状况。“走近同龄人”框题,主要介绍了我国主要弱势群体的基础上,特别地呈现了我国少年儿童弱势群体,目的是引导学生认识这些同龄人的生存状况,感受他们的艰苦生活以及对他们将来发展的影响,从而引导学生进一步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培养学生的同情心。 .学情分析:从知识性来讲,本课内容很简单,有些知识学生看了就能够明白。但是,本课的目标主要是情感教育。班级中有的学生生活优裕,而有的学生则可能属于弱势群体中的一员。在教学中,教师要注意保护弱势群体学生的自尊心,既要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处境及其产生的原因,又要引导他们了解社会给予的支持以及对自己的期望,使之树立信心,发展自己。同时,教师也要注意引导生活条件优越的学生学会尊重弱势群体、帮助弱势群体,其中包括自己的同学。

.重、难点的确立: 本课的教学重点是社会弱势群体的概念、产生的原因和生存的状况,本课另一个教学重点是了解儿童中的弱势群体,特别是要感受他们的生活境况,了解贫困等不利条件对儿童身心健康和成长的影响。为教学获得良好效果,教师必须查找大量的资料,让学生从多方面和多角度了解体会我国社会中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查找资料应是本课教学的难点。此外,教师还要注意引导弱势群体学生既认识自己的处境,又能够树立信心,以坚定的意志克服困难。 .教学资源的取舍:充分利用教材课文中的材料。对学生同龄人的生存状况需补充一些相关材料。 .教法、学法的选择:由于国家近年来很重视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帮助,因而相关的报道很多。在教学中可以搜集这些报道,使教学与时事相结合,以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现实。探究、体验、讨论、讲授等相结合;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和讨论,将问题分析清晰,给学生以启发和反思,同时增加认同感:讨论法。问答法。在导入阶段和课中,大量使用。阅读法。对课中重要文字、图片、图表要引导学生阅读。笔记法。课文中重要的概念、意义等要通过笔记批注和用笔勾画的方法进行标识。探究法。结合课中的交流和探究。讲解法。本课知识点较多,需要教师适当进行归纳和讲解。 三、拟达成的教育教学目标

关爱弱势群体 促进社会和谐

关爱弱势群体 ——构建和谐社会 系别:会计系 班级:08财务管理 姓名:笑笑 学号:200803024451 20 10年10月12日

关爱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 摘要:为提高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爱意识,体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近年来甲山社区在构建和谐社会工作中,重点关注和积极帮助弱势群体。甲山社区始终视弱势群众为亲人,始终怀着慈爱之心,认真了解他们的所思所盼,通过细致的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给他们,让每个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享和谐生活。 关键词:关爱促进弱势群体社会和谐工作政府社会 一、关爱弱势群体,体现社会主义本质。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保护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总体上已经进入“小康”社会。但在体制不断转换的过程中,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增加,农村劳动力加速向城镇流动,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一部分人的贫困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如何更加有效地扶助弱势群体,越来越成为社会与政府关注和重视的一个焦点问题。 弱势群体中的大多数人没有稳定的收入,生活相对贫苦,较少享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这样一个群体,如果没有社会和政府的关怀与扶助,单靠他们自身努力,受条件限制,很难从生活的困境中摆脱出来。这种状况如果长期得不到改善,必然影响整个社会的健康、和谐,甚至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社会主义的发展目标是共同富裕,关怀和扶助弱势群体,既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更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 对弱势群体,首先要从经济上给予关怀和扶助。为此,需要通过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加大对贫困落后地区的投入,改善贫困人口的基本生存和生活条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千方百计地增加城乡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弱势群体的收入增加了,生活水平提高了,全社会共同富裕的基础才更加坚实。 对弱势群体,还要从政策上给以关怀和扶助。应制定倾斜政策,增加贫困层的就业机会;为他们的子女受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加大减免学费工作的力度,使其上得起学;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确保弱势群体的当事人能打得起官司,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 对弱势群体,更要从精神上给予关怀和扶助。对于弱势群体中的大多数人来说,走出困境、由弱变强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有一种自我振奋、自强自立的精神状态。全社会应该行动起来,共同关爱弱势群体。对于弱势群体来说,多一分社会关爱,就多一分自信,多一分摆脱困境的精神力量。 二、与弱势群体“零距离”接触增进感情 社区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社区干部与居民群众每天都是零距离接触,居民百姓的衣食住行和冷暖,社区干部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尽可能的为他们提供帮助。为了对辖区弱势群体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对他们的现实困难随时跟踪帮扶,对辖区弱势群众全部建档立卡,建立因情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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