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_应用题作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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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_应用题作

业答案

一、计算分析题

1.有一中国公民,2010年1月~12月从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收入60 000元,取得稿酬收入4000元;当年还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000元,从B国取得利息收入5000元。该纳税人已按A国、B国税法规定分别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800元和800元。

请计算该纳税人2010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1.(1)中国境内工薪收入应纳税额:

月工薪收入=60 000÷12=5000(元)

月应纳税所得=5000-2000=3000(元)

月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15%-125=325(元)

年应纳个人所得税=325×12=3900(元)

注:08年3月~11年9月,工资薪金收入的费用扣除标准为2000元。

(2)中国境内稿酬收入应纳税额

=(4000-800)×20%×(1-30%)=448(元)

(3)A国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的应纳税额

=10 0000×(1-20%)×20%=1600(元),在A国实际缴纳税额为1800元,大于抵扣限额,因而不用在我国补缴税款。

(4)B国收入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5000×20%=1000(元),在B国实际缴纳税额为800元,小于抵扣限额,因而可以全额抵扣,但需在我国补税200元。

该纳税人应纳税额=3900+448+0+200=4548(元)

2.外国某公司派其雇员马克来我国某地企业工作,马克于2010年1月1日来华,工作时间为8个月,但其中8月份仅在华居住20天,其工资由外方支付,月工资折合人民币80000元。

请计算马克8月份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80 000-4800=75200(元)

应纳税额=(75200×35%-6375)×20/31=12867.74(元)

3.王某退休后于2010年1月起承包了一家饭店,承包期为一年,按规定王某一年取得承包收入40000元,此外,王某还按月领取退休工资2400元。王某作为饭店承包人,还按规定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一年来取得扣税手续费用2200元。

请计算王某一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1)承包所得应纳税额=(40 000-2000×12)×20%-1250=1950(元)

注:2010年个人承包、承租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2011年9月起改为每月3500元。该题是计算2010年的个人所得税,故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

(2)退休工资免税

(3)个人代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免税。

4.张某是我国地矿专家,其每月工资收入7 000元。在2012年5月,张某向某地矿局提供一项专有技术,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80 000元,出版专著一本获稿酬18 000元。该

年度张某曾出访美国和日本,出访美国期间在大学讲学获收入3000美元(汇率1:6.8),此项收入在美国已缴个人所得税500美元;出访日本期间,通过协商将其专著翻译成日文出版,获得版权收入100万日元(100日元=6元人民币),该项所得在日本已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日元。

请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张某2012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4.(1)张某工资收入的月应纳税所得额=7000-3500=3500元。

工资收入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500×3%+2000×10%)×12=2940(元)

注: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从2011年9月1日起改为3500元。

(2)转让专有技术应纳税额=80 000×(1-20%)×20%=12800(元)

(3)稿酬收入应纳税额=18 000×(1-20%)×20%×(1-30%)=2016(元)

(4)美国的讲学收入在我国应纳税额=3000×6.8×(1-20%)×20%=3264(元),在美国已纳税为3400元(500×6.8),高于抵扣限额,故在国内不必补税。

(5)日本的版权收入在我国应纳税额=1000 000×6/100×(1-20%)×20%=9600 (元),在日本已纳税额=100 000×6/100=6 000元,因而需补缴税款3 600元。

(6)甲某实际应纳个人所得税=2940+12800+2016+0+3600=21 356(元)。

5.居住在市区的中国居民李某,为一中外合资企业的职员,2012年取得以下所得:

(1)每月取得合资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9800元;

(2)2月份,为某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取得报酬30 000元,与其报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该企业承担;

(3)3月份,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折合人民币15 000元,已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折合1500人民币元并取得完税凭证;

(4)4月1日~6月30日,前往B国参加培训,利用业余时间为当地三所中文学校授课,取得课酬折合人民币各10000元,未扣缴税款;出国期间将其国内自己的小汽车出租给他人使用,每月取得租金5000元;

(5)7月份,与同事杰克(外籍)合作出版了一本中外文化差异的书籍,共获得稿酬56 000元,李某与杰克事先约定按6︰4比例分配稿酬。

(6)10月份,取得3年期国债利息收入3888元;10月30日取得于7月30日存入的三个月定期存款90 000元的利息(银行按年利率1.71%结息);中!华¥会计¥网…校

(7)11月份,以每份218元的价格转让2009年的企业债券500份,发生相关税费870元,该债券申购价每份200元,申购时共支付相关税费350元;另转让A股股票取得所得24 000元;

(8)1~12月份,与4个朋友合伙经营一个酒吧,年底酒吧将30万元生产经营所得在合伙人中进行平均分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回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李某全年工资薪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某企业为李某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

(3)李某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4)李某从B国取得课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李某出租小汽车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6)李某小汽车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李某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8)银行应扣缴李某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中!华¥会计¥网…校

(9)李某转让有价证券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0)李某分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

(1)全年工资薪金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月应纳税所得额=(9800-3500)=6300(元)

全年应纳税=(1500×3%+3000×10%+1800×20%)×12=705×12=8 460(元)

注: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从2011年9月1日起改为3500元。

(2)某企业为李某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

不含税收入超过3360元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李某应纳税所得额=(30000-2000)×(1-20%)÷[1-30%×(1-20%)]≈29473.68(元)

某企业为李某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29473.68×30%-2000≈6842.10(元)

(3)李某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扣除限额=15000×(1-20%)×20%=2400(元)

应补缴个人所得税税额=2400-1500 = 900(元)

(4)李某从B国取得课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0 000×(1-20%)×20%×3 = 4800(元)。李某在B国未税款,应补缴4800元。(5)李某出租小汽车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5000×3×5%×(1+7%+3%)=750×(1+7%+3%)=825(元)

(6)李某小汽车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000-825/3)×(1-20%)×20%×3=756×3=2268(元)

注:财产租赁所得可按顺序扣除各项税费、法定扣除项目;财产租赁所得的税率20% (7)李某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6 000×6÷(4+6)×(1-20%)×20%×(1-30%)=33600×(1-20%)×20%×(1-30%)=3763.2(元)

(8)存款利息应纳税=90 000×1.71%/12×3×20%=76.95(元)

(9)李某转让有价证券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18×500-200×500-(870+350)]×20%=7780×20%=1556(元)

转让A股股票所得暂免征税。

(10)李某分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李某分得:300000÷5=60 000(元)

李某应纳税=15000×5%+15000×10%=2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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