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规定

湖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规定
湖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规定

湖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加强师资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我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坚持以业绩、能力、贡献为依据,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强教师师德、学风建设,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职在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教职工。教职工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系列及所归属的学科门类,须符合其任职岗位要求。

第四条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的任职要求:

(一)高校教师系列:专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教师。

(二)高校实验系列:专职从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实验教学任务,提供教学实验服务的人员。

(三)图书资料系列:专职从事图书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

(四)教管研究系列:专职从事党务、行政管理及研究工作的人员。

(五)学生思政系列:现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五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爱岗,为人师表,积极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条学历、学位要求。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分别作如下规定:

(一)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1.申报高校教师系列教授资格。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年龄在51周岁及以上者,须具有

本科学历,并进修过4-6门研究生主干课程。

2.申报图书资料系列、教管研究系列正高资格。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年龄在51周岁及以上者,须具有本科学历,并进修过4-6门研究生主干课程。

3.申报学生思政系列教授资格。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者,应具有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者,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6周岁及以上的,须具有本科学历并进修过4-6门研究生主干课程。

(二)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1.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资格。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者,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6周岁及以上的,须具有本科学历并进修过4-6门研究生主干课程。

2.申报高校实验系列、图书资料系列、教管研究系列副高资格。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1周岁及以上的,须具有本科学历并进修过

4-6门研究生主干课程。

3.申报学生思政系列副教授资格。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者,应具有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者,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6周岁及以上的,须具有本科学历并进修过4-6门研究生主干课程。

(三)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1.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讲师资格,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对少数师资紧缺的新专业的申报者,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者,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者,须有本科学历并进修过4-6门研究生主干课程。

2.申报高校实验系列、图书资料系列、教管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学历须为本科及以上。

3.申报学生思政系列讲师资格,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七条任职年资等要求。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对申报人员的年资分别作如下规定:

(一)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二)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以博士身份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资格的,需获得博士学位且己承担2年及其以上讲师职务工作。以大专学历申报高校实验系列高级实验师资格的,中级职务任职时间须满6年。

(三)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以硕士身份申报的,取得硕士学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2年;或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过,后又脱产读硕并获硕士学位的,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或教育管理研究工作满1年可以申报晋升(获得硕士学位前后的专业工作年限可相加至少满3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申报晋升。以中专学历申

报高校实验系列实验师资格的,须担任5年及其以上助理实验师职务工作。

(四)经上级主管部门资格认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根据其学历、资历,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五)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者,须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兼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兼任就业指导、社会实践带队等纳入“培养方案”的思想政治教育类课程教学3学年及以上。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现已调离人员,不能参加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评审。可以评聘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不得评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职教师职务。

第八条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和学生思政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已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新参加高校工作的青年教师,须经“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并合格。

第九条岗位培训、外语、计算机能力等方面须达到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业务能力

第十条高校教师系列:教授资格。教授应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知识,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研究领域的能力。任现职以来,教学业绩、科研成果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担任青年教师导师,积极承担指导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任务和学生各类实践活动,完成校院规定的学生管理工作任务。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不少于1项,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或参与完成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前五)。(二)担任2门课程(长期担任公共课1门)的讲授工作,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优良,近3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B等不少于1次,无D等和E等。(三)在国内一级刊物发表或为SCI等重要索引收录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多1

篇可以用1部权威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或1部作为主编的省部级规划教材,或1项已获得批准的国家发明专利替代;除艺术理论外,艺术学科教师可以为一定数量的作品,作品须在艺术类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或在省级或相当于省级及以上的展览或演出中参展、参演。)

(四)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前5名)参加国家级项目并主持市厅级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前3名)参加省部级项目2项并主持市厅级项目1项;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前5名),或主持获市厅级成果奖二等奖2项。

第十一条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资格。须担任班主任、政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独立指导过毕业(设计)论文或指导过学生实习、社会调查,学生科技活动、学科竞赛等2届。担任2门课程(长期担任公共课1门)的讲授工作,教学年工作量在288标准课时,近3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B等不少于1次,无D等和E等。任现职以来,在达到下列条件(一)的同时,须满足(二)、(三)、(四)中的一项者:

(一)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或在一级期刊上发表1篇并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或在权威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并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公共基础课教师可以有

1-2篇教学论文,除艺术理论外的艺术学科教师可以用作品抵一篇且只能抵一篇论文,作

品须在艺术类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或在省级或相当于省级及以上的展览或演出中参展、参演。)

(二)参加国家级科研(教学)项目1项(前5名);或参加省部级科研(教学)项目1

项(前3名);或主持市厅级科研(教学)项目1项。

(三)获得国家级科研(教学)三等奖1项(前5名);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教学)成果

三等奖1项(前3名);或主持获得市厅级科研(教学)成果三等奖1项。

(四)所指导的学生文艺、体育、学科竞赛等,获全国比赛前六名(学科竞赛为三等以上),或获全省比赛第一名(或一等奖)。

第十二条高校教师系列:讲师资格。具有本学科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较

好的教学能力,积极参加专业建设、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任现职以来,教学业绩、科研成果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担任班主任、政治辅导员等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其它管理工作2年。

(二)系统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承担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组织课堂讨论或指导实验课、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生产实习等教学工作,完成一定的教学工作量,认真履行助教岗位职责。

(三)任现职以来,教学年工作量在288标准课时,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良好”或B等不少于1次,近两学年无D等和E等。

(四)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

第十三条高校实验系列:高级实验师资格。任现职以来无实验教学事故,能组织和指导

大型实验技术工作,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学生开放性实验指导、大学生科研指导;承担一定的学生班主任工作,参与学生各类竞赛活动或专业技能训练或社会实践,业绩较好;任现职以来,在达到下列条件(一)的同时,须满足(二)、(三)、(四)中的一项者:

(一)在一级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

(二)参加省部级科研(教学)项目1项(前3名);或主持市厅级科研(教学)项目1项。

(三)获省部级科研(教学)成果奖1项(前3名);或主持获得市厅级科研(教学)成

果奖1项。

(四)研制或改进教学仪器1套及以上并被生产和使用;或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获国家专利2项。

第十四条高校实验系列:实验师资格。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专业知识与技术,有娴熟开

展实验工作的技能、技巧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独立设计实验方案,创造实验条件的能力并取得良好的实验效果;能够对与实验工作有关仪器设备进行管理、维护、检修和排除故障;任现职以来,达到以下条件者:

(一)具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实验人员的能力。

(二)完成学校规定的实验技术工作任务,历年业绩考核合格,出勤率高,无实验教学事故。

(三)承担一定的班主任工作,成绩较好;参与指导学生各类竞赛活动或专业技能训练或社会实践;参与教学管理的相关工作。

(四)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发表论文1篇并结合本职工作主持校级课题1项。

第十五条图书资料系列:研究馆员资格。任现职以来,能独立主持图书情报业务部门工作;或指导采访、分编、用户教育、参考咨询、现代技术、读者服务等方面业务工作;或承担并完成有价值的应用性业务成果;在任期内业绩考核(科研以外)馆内排名在30%以

内2次并达到以下条件者:

(一)能把握社会需求和有关政策,主持文献信息开发的选题论证、计划和方案的制定并组织指导实施,主持大型书目索引的编制或大型数据库的建设工作,撰写高质量的提要、文摘、注释和综述;或主要参与省级以上专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主持制定文献采编工作条例或规章,精通分类法、主题法、编目法、排检法等文献有序组织理论及方法,组织指导采编工作的开展并担任总审校;或全面主持或指导大型图书馆的读者服务工作,精通文献信息检索的各种方法,综合运用传统手工方法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从事高难度的参考咨询服务;全面主持或指导新技术在图书馆的应用,承担大型系统的项目论证、需求分析、总体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解答重大的业务技术难题,组织实施图书馆现代信息技术知识的培训。

(二)在一级期刊发表图书情报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在一级期刊发表图书情报专业学术论文1篇并在权威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或在核心期刊发表图书情报专业学术论文8篇。

或获市厅级成果二等奖1项(主持);或获国家级成果奖三等奖1项(前5名);或获省

部级成果奖三等奖1项(前3名)。

第十六条图书资料系列:副研究馆员资格。任现职以来,能指导或独立承担采访、分编、用户教育、参考咨询、现代技术、读者服务等方面业务工作;或承担并完成有价值的应用性业务成果;任期内考核称职及以上并达到以下条件者:

(一)根据有关政策及社会需求,开发有关专题文献信息,较准确分析、判断文献信息价值及其优劣,独立进行信息加工整理,主持大型书目索引编制工作,撰写较高质量的提要、文摘、注释和综述;或主要参与制定、修订文献资料采访工作条例或规章,较熟练运用分类法、主题法、编目法、排检法等各种工具及其方法参与专业规范的编制工作,熟悉图书采访、编目工作全过程,协助总审校;或全面主持或指导某项读者服务工作,熟练运用中外文工具书及各种文献检索方法(含传统手工方法和机器检索方法),从事各类参考咨询服务或用户辅导工作;或参与缩微、音像、计算机、多媒体等技术工作,承担较大系统可行性分析、总体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参与解决重大技术难题,主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技术人员进行程序设计和系统维护等。

(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图书情报专业学术论文3篇。

(三)主持市厅级科研(教学)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科研(教学)项目2项;或获市厅级成果奖1项(前3名);或获校级成果奖1项(主持)。

第十七条图书资料系列:馆员资格。任现职以来,能熟练掌握图书情报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并能在实际工作中灵活应用,掌握图书资料有关工作方法和技能,高质量的独立完成一项或数项业务工作(文献研究、书目编辑、情报收集等),对本校读者、教学、科研和

馆藏情况有深入了解,并对某学科有一定的研究。任期内考核称职及以上并达到以下条件者:

(一)能独立承担采访、分编、用户教育、参考咨询、现代技术、读者服务等方面业务工作。

(二)公开发表图书情报专业学术论文2篇。

(三)主持或参与校级科研(教学)项目1项;或获校级成果奖1项(前3名)。

第十八条教管研究系列:研究员资格。具有深厚的高等教育管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教育管理研究的前沿成果,组织协调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强,管理工作经验丰富,管理工作业绩突出。任现职以来,教育管理业绩、科研成果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根据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设计改革思路,提出创新举措,为学校的教育改革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能够广泛摄取国内外高等教育管理先进经验和研究成果,对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积极提出学校管理改革的新思路和新举措,经实践取得显著成效,并对学校管理改革具有较大的指导意义。

(二)在一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在一级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并在权威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也可以是主编省部级规划教材1部);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

文8篇。

国家级科研(教学)项目1项(前3名);或获市厅级成果二等奖1项(主持);或获国家级成果奖1项(前5名);或获省部级成果奖1项(前3名)。

第十九条教管研究系列:副研究员资格。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负责学校某一方面的教育管理工作,具有较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独立起草过部门、学院或学校的计划性、总结性、规范性文书和管理文件,并下发实施,取得较大成效;对学校教育管理改革进行了深入研究,能为学校教育管理改革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对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具有较大的指导意义。任现职以来,教育管理业绩、科研成果须达到以下要求:(一)教育管理工作实绩突出,任现职以来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工作奖励;或近5年年度工作考核有1次被评为优秀。

(二)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

(三)主持校级科研(教学)项目2项,或主持市厅级科研(教学)项目1项;或参加省部级科研(教学)项目1项(前3名);或获校级成果奖1项(主持);或获市厅级成果奖1项(前3名)。

第二十条教管研究系列:助理研究员资格。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负责本部门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有一定的教育管理经验;独立起草过本部门的计划性、总结性、规范性文书和管理文件,并在本部门实施,取得一定成效;对本部门教育管理改革进行了深入研究,为本部门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并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任现职以来,教育管理业绩、科研成果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工作奖励1次;或近4年年度工作考核有1次评为优秀。(二)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三)主持校级科研(教学)项目1项;或获校级成果奖1项(主持);或获市厅级成果奖1项(前3名)。

第二十一条学生思政系列:教授资格。具有本学科广博、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业绩、科研成果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思想政治教育方面课程(须列入培养方案),每学年平均承担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6课时,教学效果良好。

(二)能结合学生思想特点,通过定期组织专题讲座、开展心理咨询、组织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等各种方式卓有成效地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积极指导青年教师、政治辅导员的学生教育管理和教学、科研工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作出贡献。

(三)在一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在一级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并在权威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也可以是主编省部级规划教材1部)。

(四)主持省部级科研(教学)项目1项;或主持市厅级科研(教学)项目2项;或参加国家级科研(教学)项目1项(前3名);或获市厅级成果奖二等奖1项(主持);或获国家级成果奖三等奖1项(前5名);或获省部级成果奖三等奖1项(前3名)。

第二十二条学生思政系列:副教授资格。具有系统的本学科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能及

时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业绩优良;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任现职以来,无责任事故,工作实绩、教学业绩、科研成果在达到下列条件(一)、(二)、(三)的同时,须满足(四)、(五)中的一

项者:

(一)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思想政治教育方面课程(须列入培养方案),每学年平均承担

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6课时,教学效果良好。

(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论文4篇。

(三)主持市厅级科研(教学)项目1项;或参加国家级科研(教学)项目1项(前5名);或参加省部级科研(教学)项目1项(前3名);或获国家级成果奖1项(前5名);

或获省部级成果奖1项(前3名);或获市厅级成果奖1项(前3名)。

(四)能结合学生思想特点,通过定期组织专题讲座、开展心理咨询、组织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等各种方式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效果显著。

(五)获省、市先进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三育人”先进个人、“两项计划”工作先进工作者、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招生就业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1项;或近5年年度工作考核有1次被评为优秀。

第二十三条学生思政系列:讲师资格。具有较系统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了解本学科

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前沿动态;能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能独立地开展学生的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任现职以来,教学业绩、科研成果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承担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课程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及军训、社会调查等带队工作,参加学生心理咨询活动,每学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6课时(包括党课、团课、就业指导课以及社会实践带队等)。

(二)获校级及以上先进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三育人”先进个人、“两项计划”工作先进工作者、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招生就业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1项。

(三)公开发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论文2篇。

(四)主持或参与校级科研(教学)项目1项(前3名);或获校级成果奖1项(前3名)。

第二十四条本章上述条款所涉各系列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以及其他系列各层次专业

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参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第四章破格申报

第二十五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者未完全达到第二章规定的学历、学位或任职年资条件,

但达到第二章其他条款及第三章所规定的条件要求,如果符合本章相关破格申报的条件,可申请学历(学位)、年资破格申报。

第二十六条学历(学位)、年资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相应考核需达到下列条件:

(一)学历(学位)、年资破格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以来,近三年教学业绩考核至少1次为A。对于科研成果、社会贡献特别突出者,近三年教学工作业

绩考核也须连续为B。

(二)学历(学位)、年资破格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以来,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

第二十七条学历(学位)、年资破格申报者,任现职以来的科研业绩综合条件是:申报

副高及以下者,原则上要求达到相应系列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申报正高者,相关成果和科研业绩须达到优秀水平,论文、项目、获奖等标志性学术成果,原则上要求达到正常申报条件的2倍或高一层次。

第二十八条学历(学位)、年资破格申报,只允许或学历(学位)破格申报,或年资破

格申报。属任职年限破格的,只允许破格一年,一般不允许学历和任职年限双破格申报,也不允许越级破格申报。

第二十九条学历(学位)、年资破格申报资格,须由本人提出,经学校组织专家会议审

议通过。年资破格申报者及未达主管部门相应系列层次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破格申报者,还须报经市人事局、省教育厅批准确认。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所称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

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民办学历学校

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的学历。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所称学位是指国民教育序列学位,国外和境外颁发的学位证书须经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承认。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所涉各类申报人员的年龄计算、年资核定,均以当年度省教育厅和学

校下发的职称评审文件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所及学历、学位、任职年限、成果数量等要求,指达到或超过本标识

要求。本规定未注明成果等级的指三等奖及以上。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所要求的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管理等业绩,均截止到申报当年

的8月31日,但送审代表作发表日期截止到申报当年的6月30日。具体截止日,以当年度省教育厅和学校下发的职称评审文件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所称一级刊物论文、核心刊物论文、权威出版社等,见学校科技处公

布名录。本规定所称论文,须为申请人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并公开发表在有“CN”、“ISSN”刊号的学术刊物上的学术论文,不含综述类文章;著作(含专著、合著、编著、译著、科普读物、文艺作品等)或教材必须是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在学术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除

SCI、EI、ISTP、SSCI、CSSCI等重要索引收录的论文外)上收集的论文均不计。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所称科研(教学)项目,含科研项目、教研教改项目、精品课程等。

本规定所称科研成果奖是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和教学成果奖等国家规定的政府奖项。文艺、新闻、出版类奖项中“五个一工程”、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出版政府奖等按规定可与相应级别奖项等同。

第三十七条教学和教学研究方面的论文、研究成果和获奖,均视同于相应的科研论文、

研究成果和获奖。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实习,或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以及指导

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取得的成果均可作为教师本人的教学成果。

第三十八条对在教学、管理、服务地方等方面业绩突出,又属于学校战略发展须重点扶

持的学科、紧缺新专业的申报者,在同等条件下应予倾斜。

第三十九条对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申报者,可申请学校专设的科研岗位,并申报高校教

师系列的研究员、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学校对科研岗位的专职教师,不作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方面的刚性要求。

第四十条对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产生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申报者,在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予以优先。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若有主持1项理工类单项科研经费到款额在100万元及以上、人文社科类单项科研经费到款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横向课题,可视同达到相应系列层次科研业绩、成果规定条款中的课题(项目)要求;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若有主持1项理工类单项科研经费到款额在50万元及以上、人文社科类单项科研经费到款额在15万元及以上的横向课题,可视同达到相应系列层次科研业绩、成果规定条款中的课题(项目)要求。

第四十一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的组织工作,由人事处负责;其中科研成果与等级等由科

技处审核并认定;教学工作及教学工作业绩等由教务处审核并认定;学生管理工作和教书育人业绩等由学工部审核并认定;其他相关内容审核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

第四十二条在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新规定之前,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湖州

师范学院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晋升基本条件》(湖师院发〔2005〕36号)同时废止。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湖州师范学院创新学分管理办法

湖州师范学院文件 湖师院发…2011?52号 关于印发《湖州师范学院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下属学院: 《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评定标准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学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潜能,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体育竞技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以学校名义参加课外创新活动并获得成果者,按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规范创新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自主创新学习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学生在创新实践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相应的学分,创新学分单独记入学生成绩总表。 第四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项目只记最高创新学分分值,得分不累加;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有重复的,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算。 第五条集体项目计算学分提高到个人项目计算学分的120%。集体项目中科研学分的计算比例:两人合作8:4,三人合作7:3:2,四人合作7:3:1:1,五人合作6:3:1:1:1;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按项目人数平均计算。 第二章创新学分的构成 第六条创新学分由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三部分构成(认定标准见附件1)。

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科技活动获奖或主持主研研究项目或公 开发表学术论著或研究成果获奖或获国家专利等所获得的相应 学分。 技能学分是指参加学科竞赛、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获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以及获得各类中级及其以上 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实践学分是指参加各类社会文化科技实践活动取得优秀成 绩和受到校级及其以上表彰而获得的相应学分。 第三章创新学分的认定与计算 第七条科研学分的认定范围及其标准具体如下: (一)科研获奖。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国家级科研项目参与者,分别计10、7、5、2学分;获得省(部)级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参与者,分别计7、5、3、1学分;获得市(厅)级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市(厅)级科研项目参与者,分别计4、3、2、1学分;获校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1、0.5、0.2学分。 (二)科研项目。以项目结题为准,国家级科研项目计5学分;省级计3学分;市(厅)级计2学分;校级优秀计1学分;校级合格计0.5学分。主研(前4名)按集体项目比例计算获得学分。 (三)科研论文(作品)。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学校规定的SCI期刊I、II区、权威刊物、SSCI、A&HCI计10分;其他SCI、EI、ISTP、专著、一级刊物计7学分;中文核心期刊、CSSCI期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程序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程序 一、任职条件 (一)、学历 1、初级(员级、助理级) 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及以上学历,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实践,可以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其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以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技术员;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助理工程师。 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任职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助理工程所任职资格。 2、中级 具有工程系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工程师;获博士学位者,当年即可考核确定为工程师。 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10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具有工程系列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具有工程师系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 3、副高级 具有工程系列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一定年限的专业技术工作,可以通过评审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至少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博士学位获得者,应至少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4、正高级 获博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评审时间及有关具体要求以省职改办文件通知为准。 (二)、外语 评审中级以上职称,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50岁以上的评审高级职务或1980年前参加工作,评审中级职务者外语成绩不及格不作为否决条件)。评审中级职务,应参加理工B类考试;评审高级职务,应参加理工A 类考试。职称外语每年只考一次,成绩合格有效期为4.5年。 (三)、计算机 评审中级以上职称,应参加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且成绩合格(1980年前参加工作,评审中级职务者计算机成绩不及格不作为否决条件),每年3.5.7.9月报名,4.6.8.10月考试,有效期3年。 (四)、论文 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有两篇独著的公开发表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的论文。评审中级职称,应拟写一篇学术论文。 (五)、考核

湖州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湖州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专业09-10第一学期教育见习计划 教育见习是高师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做好实习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规范和加强见习工作,健全我院的见习制度,进一步搞好小学教育专业07级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教育见习工作,特制订本计划。 一、目的 1、通过教育见习,使见习生了解教学工作的全过程,明确小学教师的基本工作内容及小学教学工作的一般特点和意义。 2、通过教育见习,使见习生所学的文化科学知识得到映证和运用,初步熟悉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等课程的教学。 3、通过教育见习,学习小学教师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耐心细致的工作方法;学习小学教师既传授知识,又发展培养儿童能力的教学经验。 4、通过教育见习,使见习生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及我市优秀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现状有一个直观的感受。 5、通过与小学教师和小学生的接触,培养师范生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儿童的思想感情。 二、组织领导 学院见习工作在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下成立小学教育专业见习工作领导小组,由李振玉、程愚、孙云芳、白宏锋、罗雅萍、严智敏、张蓓蓓组成,组长由李振玉副院长担任。 见习带队教师在10月30日前下小学落实见习工作,并于10月30日将见习回执交综合办公室。 各见习班班主任做好见习动员工作,并将见习学校分配安排情况于11月5日前交相关带队教师。 三、时间、内容和要求 教育见习时间为2009年11月9日至11月20日两周。教育见习内容分教育教学工作见习和班主任工作见习,第一周以听课为主,第二周在指导教师指导下070211、070212、070213、070214班试教语、数课各一节;070215、070216班试教英语一节,语文和数学任选一门试教一节。 1、课堂教学见习就是对小学各学科常规教学活动的观摩见习。重点观察了解小学教师对教学内容的处理、教学方法的选用、教学程序的安排、课堂状态的调控以及教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管理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管理 字体:】 1、专业技术资格由哪个部门审批发证?发哪一种证书? 答:目前,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认定、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等形式取得,一种是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通过第一种途径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高级的由山东省人事厅审批发证;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市人事局审批发证。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统一印制的资格证书。 参考文件:人事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综合管理的通知?(人职发[1994]15号)。 2、取得执业资格由哪个部门发证?发哪一种证书? 答:目前,取得执业资格的途径主要是通过参加全国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其次是通过国家认定和特许取得。取得执业资格人员由省人事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统一印制的执业资格证书。 参考文件:人事部?关于印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5]6号)。 3、什么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重新确认?为什么要对外地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确认? 答: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的专业技术职务,经批准在哪个范围内评聘的,则在哪个范围内有效。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或变更工作专业,应按拟新聘职务的管理办法和任职条件要求,重新考核、评审或确认任职资格、经过试用考察,按工作岗位需要聘任适当的职务,并按新聘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重新确认就是对外地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原单位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审核确认。

“哪里评哪里有效”是由聘任制的原则和基本内容决定的。从1986年开始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以后,只能是哪个地方哪个单位想聘任某个专业技术人员时,才将这个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对他是否具备担任拟聘职务的条件进行评审。这个省评的某个人调到另一个省,另一个省自然要按照本省的情况确认或重新评审这个人是否具备新聘任职务的条件。那种认为只要一旦评上就全国有效、永远有效的观点是对聘任制的误解。因为各地区经济、文化、教育发展不平衡,岗位情况和人员情况不同,甚至差异很大,对各系列的试行条例中任职条件的理解和执行,在掌握上不可能宽严一致,因此,应该是哪里评的哪里有效。 参考文件: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人职发〔1991〕11号) 4、军队转业、外地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如何更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指评审或确认的职称证书)? 答:军队转业、外地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换证须持原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和《调转入人员确认职称表》由县(市)区人事局、市直主管部门统一到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后换证,并在编号末尾注上(换)字样。 参考文件:?济南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放办法? 5、我市专业技术职务作任职资格证书是如何发放的? 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发放,按资格的评审和审核权限,分别由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和审核部门办理。初级职务资格证书由各县(市)、区及市直主管部门发放。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工程系列副高级、中学系列高级、卫生系列副高级的资格证书由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填写《发放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登记卡》(一式两份)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后,办理资格证书的发放。资格证书由评委会办事机构到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购买。由省里评审的高级职务的资格证书,由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统一到省人事厅办理。 参考文件:同上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丢失后如何补办?

湖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规定

湖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加强师资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我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坚持以业绩、能力、贡献为依据,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强教师师德、学风建设,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职在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教职工。教职工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系列及所归属的学科门类,须符合其任职岗位要求。 第四条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的任职要求: (一)高校教师系列:专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教师。 (二)高校实验系列:专职从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实验教学任务,提供教学实验服务的人员。 (三)图书资料系列:专职从事图书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 (四)教管研究系列:专职从事党务、行政管理及研究工作的人员。 (五)学生思政系列:现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五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爱岗,为人师表,积极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条学历、学位要求。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分别作如下规定: (一)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1.申报高校教师系列教授资格。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年龄在51周岁及以上者,须具有 本科学历,并进修过4-6门研究生主干课程。 2.申报图书资料系列、教管研究系列正高资格。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年龄在51周岁及以上者,须具有本科学历,并进修过4-6门研究生主干课程。 3.申报学生思政系列教授资格。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者,应具有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者,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6周岁及以上的,须具有本科学历并进修过4-6门研究生主干课程。 (二)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附件5: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一、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1、学历条件:初级要求中专以上学历;中级要求大专以上学历;高级要求大本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求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对口。 2、职称晋升任职年限条件:员级,大专或中专毕业工作见习一年期满。助级,硕士学位获得者或研究生班结业及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大本毕业工作见习1年期满;大专毕业担任员级2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员级4年以上。中级,大专毕业担任助理4-5年;获得学士学位或大本毕业担任助理4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担任助理3年;研究生班结业及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担任助理3年;获得博士学位,有一定工作成绩者。副高级,具有大本以上学历,担任中级5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2-3年。正高级,担任副高级5年以上。 3、职称晋升专业年限条件:员级,中专第一学历1年,第二学历2年。助级,大专第一学历3年,第二学历5年;大本第一、第二学历都是1年。中级,大专7-8年;本科5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3年,第二学历4年。副高,本科10年;硕士、研究生8年;博士3年。正高,本科15年;硕士、研究生13年;博士8年。 4、职称晋升继续教育条件:任职年限内平均每年的继续教育学习要达到20学分,其中公修学分不少于5分。 二、高、中、初级破格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政治条件,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试均为合格(或职称)以上,其中至少有两年度考核为优秀。 2、一般需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以上。 3、取得符合规定的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 4、取得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二)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条件具备下列1、3或2、3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承担国家级项目(课题),并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者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教学、科研成果在全省推广。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两项以上国家专利(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3、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办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三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每篇3000字以上);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两部以上专著或译著;或者从事文化艺术、文学创作工作,在省级以上专业报刊、出版社发表、出版了80万字以上的文学作品,且作品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受到文学艺术界的高度评价。 (三)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条件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2017年版)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 单位 所属系统 上级单位 姓名 申报资格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填表说明 1.封面“所属系统”指单位所属的部、委、办、局、区。 2.“基本信息”中学历、学位指国内或国外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 填写此页时,学历应区分全日制或在职,如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在职研究生等;硕士学位应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如工学硕士、法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工程硕士等。 3.“主要学历和工作经历”中主要学历一般从高中开始填写;“只聘不评”系列填写聘任经历;“岗位”:须注明是中级还是初级岗位。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一般从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符合各系列规定的聘任条件后的聘任之日起计算。申报职称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一般为:上半年填报截止到申报当年的6月30日,下半年截至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其中,因岗位调整、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情况,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4.“主要论著”中“字数”需注明总字数及本人撰写字数;论文是与人合作的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本人承担部分;如有获奖或其他(如是否主编)等情况也可在备注栏中注明。 公开发行的论文一般应发表在省市级及以上专业学术期刊上。提交时须注明期刊的国内统一刊号(CN号)、国际刊号(ISSN 号)、时间、作者排名、字数等(在报纸上发表的专业学术文章参照执行)。在行业内部刊物发表的论文,一般应为独立撰写。网络刊物发表的论文,应注明刊号、时间,明确作者身份。对部分系列(专业)未发表的论文,提交时应说明本人和他人的成果和贡献。 5.“项目完成情况”中获奖情况一般应填报省市(部)级以上政府认定的专业奖项,或行业内公认的权威奖项。集体奖项应说明个人在其中的作用和贡献。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填表要求

《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填表要求 1、表格各项内容均应认真填写,书写必须准确、工整、统一,内容真实、具体,没有内容的项目写”无”,不得空格。 2、《申报表》填写内容可以本人手写(用黑色签字笔)也可以计算机打印,但个人签字必须由本人手写。 3、教管高级申报表打印或复印必须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不装订),中级:A4纸正反打印(须装订);同时注意不能随意更改格式、表格填不下请加页;所交学历、合格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和到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必须用A4纸。 4、表中内容: (1)正高级左上角编号不填写,由学校统一编号;副高级以下,填写职工编号;右上角类别和专业都填写为“教育管理研究”;单位名称正高级填写“首都师范大学某部门或院系”,副高级以下直接填写“某部门或院系”。“现任职务”为目前被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为将要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 (2)第1页“工资”填写本人工资条中的“岗位工资”数额。 (3)“现职务及任现职务时间”——填写现专业技术职务及开始任职时间,而非党政职务。 (4)“担(兼)任党政职务”填写处级及以上党政职务。 (5)“何时何地受何奖励、处分”填写任现职以来的。 (6)第2页“主要学历及社会经历”——一般从大学学历写起,工作后又取得学历的应从工作前的学历写起,按时间先后,不间断填写。 (7)第5页“参加专业学习、培训情况”,填写近5年的情况,要根据个人继续教育72学时完成情况如实填写,每一栏所填内容均需附结业证、合格证、继续教育手册等证明材料,每年72学时必须要够,学历教育时间不算,如硕士研究生学习时间、博士研究生学习时间均不算在内。 (8)第5页:外语、计算机程度(可选填)。如选填,要注明组织考试单位、考试时间、考试语种、等级和成绩,最好填上合格证书编号,同时附考试合格证及复印件。 (9)第6页“工作成果目录(包括论文、著作及其他科技成果)”——必须注

济宁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

济宁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 (2010年修订) 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200分) (一)基本项目5项,最高计95分 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 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 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最高计15分); 4、职称外语成绩(最高计10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最高计15分)。 (二)加分项目4项,最高计105分 6、业绩荣誉(最高计25分); 7、获奖成果(最高计45分); 8、论文、著(译)作(最高计25分); 9、专项加分(最高计10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 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 专业工作的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最高计20分。 2、学历赋分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取得两个以上学历者,只按专业相同或相 近的最高学历赋分; (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按前 学历与后学历差值的均值加上前学历分值计分; (3)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相近的不计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 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 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2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最高计15分。 4、职称外语成绩赋分 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试 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 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 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继续教育学分每年应达到20项 学分以上。 6、业绩荣誉赋分

申报(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评审“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专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有本专业大专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能胜任本职工作,在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指导下能独立解决工作中一般性技术问题,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中专、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可按有关规定考核确认“员”级。大专毕业考核确认“员”级后,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本科毕业见习期满1年,可按有关规定考核确认“助师”级。 具备非本专业毕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大专以上院校本专业主要科目(三门以上)进修结业证书(含专业证书),或参加大专以上院校本专业培训累计一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增加二年。 企业从事经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企业从事生产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工程、经济等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提交的材料 1、简明表一式12份(可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内贴本人相片、本表不得复印); 3、申报人员汇总表一式1份(每个申报单位一份,并提供EXCEL电子表格软盘一份); 4、申报人员所在企业的简介1份; 5、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和最新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最近年度社保对帐单复印件1份; 7、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二寸相片1张; 8、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作年限证明原件(本单位只能证明本单位工龄); 9、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3份(字数在3000字左右); 11、评审材料中所提及的有关获奖、专利、资质证书、资格证书、销售收入、利税等内容的支持文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2、经人事局验证的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任职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正常晋升 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专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能独立承担较复杂的生产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并取得一定成绩;能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合理组织生产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附件一)

附件1 泛华建设集团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条件 总则 一、为了客观、公正评定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①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②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③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④取得大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中级工程师(中级建筑师)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 ①获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 ②获双学士学位,受聘从事专业三年以上; ③中等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六年以上; ④高中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八年以上; ⑤初中及以下,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十年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①中等专科学校毕业,担任技术员级职务四年以上; ②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 ③初中及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技术员级职务任职资格 ①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②初中及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5.下列人员经考察合格,可认定相应的任职资格 ①取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北京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政策

附件2 北京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承担相应职务的教育教学、教科研等工作任务,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身心健康。 二、申报条件 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等级专业技术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课程教学 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精深的专业知识,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对学科课程体系建设有贡献。具有课程与教学领导力,能够创造性地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并取得良好效果。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独特的教学思想和精湛的教学艺术;具有值得借鉴和推广的教学经验;教学业绩卓著。 3.教育教学研究 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本学科领域或一定区域内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影响力 在本学科教学领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区域或本校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突出作用。 5.学历经历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满5年。 (2)累计从事教育教学、教研、科研工作满20年;申报教育教学管理学科人员应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管理满20年,其中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10年,且现任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相关岗位主任及以上职务。

湖州师范学院社会发展学院院

湖州师范学院社会发展学院院、求真社会发展系 学生实践创新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位同学,现开始认定创新学分,如果学生认为自己符合创新学分条件的,可以从现在开始至5月15日前登陆学校网站,认真填写《申请表》,申报对象为2008年5月以来未申报过创新学分的实践创新成果。登陆办法请参看社会发展学院教务管理专区”创新学分的申报流程及其办法”,注意求真社会发展系 和社会发展学院登陆网站不一样,请勿登错.凡登陆申报创新学分的同学,请在5月27日前带上申报凭证(即各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到13-411找李永强老师网上登记汇总表,如果本人当天有事情的,请找同学代替上交.申报凭证请各 位同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地点完成,否则造成的学分未申报成功责任后 果自负. 流程示意: 1.首先各位同学根据我院规则网上填写申报学分,学分多少参看规则自己 决定。 2.5月27日之前带上申报凭证(即各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到13-411 网上登记、确认、汇总。 3.经确认后打印申请表上交。 4.等待学校的评选结果。 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实践创新学分计分方法 一、学科竞赛(指各种竞赛,获奖证书日期在去年5月1日至今年5月10日期间,去年已经申报过的今年不能重复申报,落款一定要是湖州师范学院或者求真学院所发证书,凡是社会发展学院或者社会发展系发的证书不能申请学分) 1.学科竞赛指各级组织主办和承办的各类学科竞赛,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的竞赛项目和学校组织的竞赛活动等。 2.在同一自然年度中,同一学生参加多项学科竞赛所获得奖项和实践创新学分数可以累加;如果同一学生参加不同级别的同一学科竞赛项目获得等级奖和实践创新学分数,只能记获取最高级别奖项的实践创新学分数,不得累加。

湖州师范学院校史校情

追溯学校历史追寻发展轨迹 1999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原湖州师范专科学校、湖州师范学校和湖州教师进修学院合并成立湖州师范学院。2000年5月,原湖州卫生学校并入湖州师范学院。 2008年是湖州师范学院高等教育50周年暨办学92周年,值此校庆筹备之际,我们寻找到了湖州师范专科学校、湖州师范学校、湖州教师进修学院、湖州卫生学校的一些史料,虽不完整,却很珍贵。在此,校庆办公室将其编辑在一起,便于广大师生员工、校友和社会各界对湖州师院的发展轨迹有一个初步了解。 湖州师范专科学校 湖州师范专科学校,简称湖州师专,是一所主要为湖州、嘉兴两市培养中学教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学校座落于湖州市城东文教区学士路1号,占地269亩,校舍建筑面积65200平方米,固定资产超亿元,图书馆藏书43万余册。教职员工352人,其中专任教师177人,现有教授、副教授、副研究员66人。学校共设有中文、政史、外语、数学、物理、化学、体育、计算机、艺术和初等教育等10个系,全日制在校本科、专科学生2148人。 学校自1958年创建以来,历经40年的风风雨雨,现已初步建成学科比较齐全、办学水平较高的综合性师范院校,主要办学指标在省内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学校已培养万余名毕业生,为浙北地区的教育事业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湖州师专自1958年创建以来,历经坎坷,广大师生筚路蓝缕,发奋图强,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随风而长,遇雨而大。学校40年的发展历程,可分为四个发展阶段。 (一)创建阶段(1958年—1961年) 1958年春,为适应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需要,中共吴兴县委决定,在原湖州师范学校的基础上,创办湖州师范专科学校,成立校党委,刘杰任党委书记兼校长。学校增设文史、数理两个两年制专科,由吴兴、民兴、德清、安吉等县保送优秀小学教师,并选拔一部分优秀的二年级普师生提前毕业,进入师专班学习。同年秋,从高中毕业生中招收文史、数学、生化三个班,毕业后由嘉兴地区分配。学校初建时,得到了上级党和政府的重视,社会各界的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材料填表说明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材料填表说明 一、报送申报材料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1)申报材料中各种表格的填写,要求具体、全面、真实、准确。要认真地填写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以及成果业绩等情况。应力求使申报材料言之有物,数据详实,特点鲜明,重点突出,事实确切,评价恰当。要能够真实反映申报人的实际情况,防止虚假浮夸,主观片面。 (2)送审的材料必须是申报人的真实东西,要求扫描原件的必须扫描原件,要求扫描复印件的 必须先将所有复印件与原件核对相符后才能扫描。 (3)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部门)须在基层单位公示申报人的材料。公示的材料包括:本人填写的评审表、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可不参加考试审批表)、论文著作、业绩成果及获奖证书等。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严肃处理。 2.严格按规定要求填写表格、整理申报材料 (1)申报表格要求"清":一是内容清楚,应严格按有关要求认真、规范地填写。二是严格按职称申报系统要求,在设定的字数控制数内填写,否则显示不全。 (2)申报材料要求"齐":一是量齐,表格中填有的,须有相应的证明材料。没有证明材料的宁可不填。二是整齐,所有材料要按要求分类整理,并附加目录。 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个人部分)的填写要求评审表填写的总体要求: 内容要具体、真实;有关栏目应注意按表下的 注"说明及本说明的要求进行填写;相关栏目如无内容可填,应在该栏内填"备 "无"

字以示确认。 现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为例加以说明,其他可相应参照填写。 表一:基本信息 1. 姓名:用字要固定,要与档案中的一致。 2. 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3. 出生年月:按公历填写,要与档案中的一致。 4. 出生地:填写申报人出生的地方。 5. 籍贯:填写祖籍所在地。 6. 行政职 务: 填写。 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一般较弱”、“慢性 疾病”。 11.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根据所申报的系列、学科领域及现从事的专 业技术工作性质来归纳概括,写出具体的专业,不能只填从事教学、科研。 12.是否第二职称:填现申报的职称是否第二职称。 13.懂何种外国语言:要写明语种和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通过 等级考试的要写明何时何单位组织的几级考试。 表二:现专业技术资格 1.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其取得时间: 填本人现有最高级的专业技术职务 资格。现任同一职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如有多个,则填写取得时间最早的资格 及其取得时间。 2.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机关及审批时间: (1 )审批机关:以上填写的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审批机关。高级职称 写“区人事厅”。中级职称写资格证书中的“授予单位”。 ( 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以上填写的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审批时 间。审批时间 填写担任的主要行政职务, 如在教研室、 实验室担任职务也可 7.身体状况: 8. 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 9. 单位级别:填写 10. 专业工作年限: 市属”。 自中专毕业起算。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中高级职称评审的公司级通知模板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中高级职称评审的通知 一、中级职称---工程师任职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 年左右;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工作三年以上可直接评定工程师; 3、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5、在市(地)级以上学术会议或专业刊物上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能指导助理工程师的业务学习和工作。 二、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3、具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精通本专业技术知识,并运用于实际技术工作中去,收到明显成效。 4、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独到的技术特长,或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具有主持、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的重大技术难题。 5、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或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并在实际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取得过两项以上有较高实用价值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6、任现职以来,出版过学术著作或在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专业刊物上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能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业务学习和工作。

7、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可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 三、评审需提交资料清单 符合以上任职条件的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 2、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助理工程师证(评审中级者准备)/工程师证 (评审高级者准备)) 3、自评定现任职称以来的业务总结1份 4、代表性著作、论文原件 5、成果(如:专利证书,可先提供证书复印件) 6、自评定现职称以来获得的奖励证书等(含公司内发放奖项) 7、继续教育证书--人资部保存(本年度已提供的不需另外提供,如去年参加过 继续教育的,请提供去年的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四、申报程序 1、符合以上任职条件的人员,务必____月___日下班前登录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 2、申报后依照上述第三条准备评审资料,务必于____月____日上午下班前提供至人资部朱娜处。 3、以上申报资格工作年限截至时间为____年____月份。 4、提报资料时请各专业技术人员将本人评审资料装入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封面写明内部文件名。 5、人资部收集齐全后,____月____日报至____县人社局职称办进行审核。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选课手册 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一九年一月七日

前言 全校所有学生的所有课程都要在网上综合教务管理系统选课,教师要在网上录入学生的成绩,教务处利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学生的学籍、成绩、毕业审核等管理。请同学们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和学院选课要求,认真研读《选课手册》,在教师指导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否则可能会影响你的课程成绩,甚至毕业。在选课过程中若遇到疑问,请及时与所在学院联系。

目录 1、网上选课说明与注意事项 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体育与健康》选项课开课目录 3、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全校通识选修开课目录 4、尔雅网络课程选课清单 5、尔雅网络课程自主选课使用说明

网上选课说明与注意事项 1、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请各位同学严格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准确无误的进行选课,否则造成经济损失自行负责。 2、此次选课分年级分时间段进行,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教务处安排的时间组织学生有序进行选课,杜绝高年级同学为低年级同学代选课程,若代选课程出现问题,学生自负后果。 3、本次选课,必修课均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预置,学生登入选课系统之后,请对照自己课表,严格核对,不允许退课,发现问题及时与学院相关老师联系。 4.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通识选修课(含任意选修课程)在第二学期至第六学期为学生开设,通识选修课根据各年级各专业培养方案执行,其中文科类专业学生至少选修自然科学(0212******)类课程2学分,理工类专业学生至少选修人文社科(0211******)类课程2学分,艺术体育(0214******)类课程除艺术、体育专业学生外至少选修2学分,其中15级学生还必须修读创新创业(0215******)类课程2学分,16级、17级、18级学生可修读创新创业(0215******)类课程或通识核心(0216******)类课程2学分。请各二级学院学生选择不带有“求真”字样的课程。 5、学生登录教务处网站,在“系统登录”处点击“教务管理系统”即可选课。 6、每位学生按照班级课表进行选课,所有开设课程都要在网上选定或确定,如果不按要求选课,会影响每位学生的成绩,甚至影响毕业。 7、学生在自己班级课表中空白时间段选《体育与健康》选项课,选课时可参照《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体育与健康>选项课开课目录》。每位同学只可选其中一个体育项目。 8、本学期为大家提供两个网络平台的课程学习,每人选修不超过2学分(不

湖州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待遇一览表

湖州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待遇一览表

人才引进类别 (一)第一类:学科领军人才(A类) A1类: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或与两院院士相当的高层次人才。 A2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二)第二类:学科带头人(B类) B1类: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浙江省“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151第一层次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B2类: 1.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和前沿课程的讲授任务。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为硕士生导师,一般应具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重点研究机构学习或工作经历,在相关学科具有较高声誉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3.近五年内,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或排名第二参与国家级重点项目1项(外语、艺术等部分专业的人才可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以上);自然科学类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不包括主任基金、专项基金、青年基金和执行期1年的面上小额资助)。 4.近五年内,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学术期刊论文和一级出版社专著等4篇(部),其中权威级学术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外语、艺术类等部分专业人才可为3篇/部,其中一级学术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或权威级学术期刊论文2篇;或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及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学术期刊论文等高水平代表作6篇,其中SCI一区期刊和TOP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SCI二区不少于2篇;或SCI一区期刊和TOP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及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人文社科类和自然科学类也可分别提供近五年内的4和6篇(部)高水平的第一作者代表作,经校外专家鉴定后认为达到学科带头人(B2类)水平者。 5.如应聘者为海外学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学科带头人(B2)类别。(1)有海外优秀高校相当于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2)拥有海外知名高校的博士学位,近五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SCI/EI /SSCI/ A&HCI收录和一级期刊的学术论文等高水平代表作4篇(其中SSCI/ A&H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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