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矿产地质勘查规范附录

稀土矿产地质勘查规范附录
稀土矿产地质勘查规范附录

表B.1 稀土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表

附录C

确定勘查类型的主要因素及工程间距的确定

C.1 稀土内生矿床勘查类型划分

C.1.1 矿体延展规模:分为大、中、小三类,其具体划分及类型系数如下:

表C.1 矿体规模划分及类型系数表

C.1.2 矿体形态复杂程度

a)简单,类型系数0.6,矿体形态为层状、似层状、大透镜状,产状稳定,内部结构简单,内部无夹石或很

少夹石,基本无分枝复合。

b)较简单,复杂程度属中等,类型系数0.4,矿体形态为似层状、透镜状、规则脉状,局部有分枝复合现象,

产状较稳定,内部结构较简单,内部有夹石。

c)复杂,类型系数0.2,矿体形态有脉状、带状、小透镜状、网脉状、网脉浸染状、具分枝复合现象,膨大

缩小,尖灭侧现,产状不稳定或极不稳定,内部结构复杂或极复杂。

C.1.3 构造影响程度

a)小,类型系数0.3,矿体基本无断层破坏或岩脉穿插,构造对矿体形状影响很小。

b)中等,类型系数0.2,偶有断层破坏或岩脉穿插矿体,构造对矿体形状影响明显。

c)大,类型系数0.1,有或常有断层,岩脉破坏矿体,对矿体错动距离大,严重影响矿体形态。

C.1.4 矿体厚度稳定程度:按厚度变化系数及矿体类型系数大致分为稳定、较稳定和不稳定三种,如下:

C.1.5 稀土组分分布均匀程度,根据稀土主元素品位变化系数划分为均匀、较均匀、不均匀三种,相应类型系数如下:

表C.3 有用组分分布均匀程度

C.2 风化壳离子吸附型稀土矿床勘查类型划分

C.2.1 矿体延展规模:按面积分为大中小三类及类型系数列于表C.4

表C.4 矿体规模及类型系数表

a)连续,其含矿率为大于90%,相应的类型系数为0.3.

b)较连续,其含矿率在90%-70%,相应的类型系数为0.2。

c)不连续,其含矿率为小于70%,相应的类型系数0.1。

C.2.3 矿体形态复杂程度:

a)简单(矿体边界模数大于0.6),似层状,成片连续分布,偶有夹石或风化球,相应的类型系数为0.9。

b)较简单(矿体边界模数0.3-0.6),似层状至透镜状,成片连续至较连续分布,常有夹石或风化球,相应的

类型系数为0.6。

c)复杂(矿体边界模数小于0.3),透镜状,较零散分布,类型系数为0.3。

C.2.4 厚度稳定程度

a)稳定,厚度变化系数为小于60%,类型系数为0.6。

b)较稳定,厚度变化系数60%-120%,类型系数为0.4。

c)不稳定,厚度变化系数大于120%,类型系数为0.2。

C.2.5 稀土组分分布均匀程度

a)均匀,品味变化系数小于30%,类型系数为0.3。

b)较均匀,品味变化系数30%-60%,类型系数为0.2。

c)不均匀,品味变化系数大于60%,类型系数为0.1。

C.3 勘查工程间距的确定

C.3.1 勘查工程的布置原则

C.3.1.1 一般是以一定的几何形态的网格控制矿体,并根据工程密度估算不同类别的矿产资源/储量。勘查工程间距,系指用勘查工程控制矿体的实际距离,内生矿床地表槽、井探工程间距比深部勘查工程加密一倍。勘探工程的布置应视矿体在山头、山腰、山脚的分布规律,采用相对均衡的工程间距。

C.3.1.2 对于风化壳离子吸附型稀土矿床一般采用勘探线与地形相结合的方法,地形较平坦,沟谷不发育时可采用勘探网法,勘探线应尽量垂直山脊走向,当山脊较长且走向变化明显时,应分段取不同方向的勘探线,勘查工程的布置应视矿体在山头、山腰、山脚的分布规律,采用相对均衡的工程间距。地形很复杂的部位,应适当加密控制。

C.3.2 施工原则

应按照由已知到未知,有表及里,由浅入深、由稀到密的原则进行,基准孔、参数孔、沿走向和倾向的主导剖面应优先施工。

C.3.3 勘查各阶段工程间距(密度)

C.3.3.1 预查阶段:勘查工程极少,无间距要求。

C.3.3.2 普查阶段:勘查工程是根据验证异常和初步控制矿体的需要布置的有限取样工程,工程间距无明确要求,一般以一至三条剖面稀疏控制矿体。

C.3.3.3 详查阶段:是在普查时对矿体初步查明之后,布置系统取样工程对矿体加以控制。工程间距是根据勘查类型来确定。该工程间距是进行高级别勘查的基本网度,也是计算控制的矿产资源/储量的工程密度。

C.3.3.4 勘探阶段:是对详查中系统取样工程间距加密后的工程密度是计算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的工程密度。探明的、控制的矿产资源/储量其勘查工程间距相互间原则上成倍数关系,勘查工作程度越高,网度越密。C.3.4 勘查工程的确定

勘查工程间距的确定与矿床勘查类型有关,亦与矿体五种主要地质因素有关。对于勘查工程数量较多的矿床,可运用地质统计学法、SD法或其他数理方法确定最佳工程间距,对于一般中小型矿床有类比条件时,运用传统的类比法确定最佳工程间距,对于大型矿床,应进行不同勘查手段的工程验证,确定最佳工程间距。

C.3.5 工程间距表

在总结我国稀土矿床勘查经验和探采比的基础上,根据矿床的不同勘查类型、不同地质可靠程度的矿产资源/储量,按类比法确定的工程间距列出表C.5供参考。勘查方法和手段应根据矿床类型矿体产状和地形条件而定,选择经济的、有效的勘察方法及手段。

附录E

E.1 稀土精矿产品质量标准

稀土精矿共五种,高稀土铁矿石一种,其产品品级、牌号、适应性和标准(参见表E.1E.2)如下:

a)氟碳铈镧矿精矿REO63-REO30八个牌号中的F、CaO、TiO2、TFe含量由供方提供分析数据,但不参考

依据。

b)氟碳铈矿-独居石混合精矿质量标准适用于经选矿所得的氟碳铈矿-独居石混合精矿,其中一级品产品杂质

磷、氧化钙含量只提供数据,不做考核依据。

c)独居石精矿质量标准适用于砂矿经选矿干燥后的独居石精矿。

d)磷钇矿精矿质量标准适用于砂矿经选矿干燥后的磷钇矿精矿。

e)氟碳铈矿精矿表E.1中,以G为牌号的中国稀土公司高品位氟碳铈矿精矿标准,以品级划分产品标准的

为包头钢铁稀土公司将含氟碳铈矿、氟碳钙铈矿等为主的原生稀土矿经选矿富集得到的稀土精矿标准,专供出口国际市场用。

表E.1 稀土精矿产品质量标准

E.2 高稀土铁矿石质量标准

表E.2适用于供冶炼稀土富渣的高稀土铁矿石,需方若对高稀土铁矿石中的Nb2O3、MnO、F等有特殊要求时,由双方协商,高稀土铁矿石的粒度为0mm~200mm,其中大于200mm的不超过10%。

表E.2高稀土铁矿石质量标准

E.4 分组稀土氧化物富集物

共四种分组氧化物富集物,其产品牌号,标准适用性和标准参见表E.4E.5E.6E.7。

E.4.1 镧铈氧化物富集物

从离子吸附型稀土矿中提取制得的镧铈氧化物富集物、供深加工和冶金、农业微肥、石油催化剂等用。其产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E.4规定。

表E.4 镧铈氧化物富集物质量标准

E.4.2 镨钕氧化物富集物

从离子吸附型稀土矿中提出制得的镨钕氧化物、供深加工和玻璃、陶瓷、磁性材料等用。其产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E.5规定。

E.4.3 钐铕钆(ga)氧化物富集物

从离子吸附型稀土矿中提取制得的钐铕钆氧化物富集物,供深加工和磁性、荧光材料及电子工业等行业用。其产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E.6规定。

E.4.4 重稀土氧化物富集物

从离子吸附型稀土矿中提取制得的重稀土氧化物富集物,供深加工和冶金等用。其产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E.7规定。

E.5 其他稀土化合物的质量标准

其他稀土化合物的质量标准参见表E.8

附录G 稀土元素的性质和用途

G.1 稀土元素得分组

稀土元素是元素周期表中第III B族的16个元素总称,即La-Lu镧希元素(57-71)和钇(Y,39)。

根据文献资料,稀土元素的分组有以下两种:二分组,即铈组和钇组,铈组稀土(La-Eu),用∑Ce表示,称轻稀土(组)或铈族稀土(组)、钇组稀土(Gd-Lu+Y)用∑Y表示,称重稀土(组)或钇族稀土(组);分三组:即轻稀土组、中稀土组合重稀土组。由于研究对象内容不同,通常有下面三种分法:

轻稀土组(La-Nd,另一分组相同),用LREE表示。

中稀土组(Sm-Ho或Sm-Gd),用MREE表示。

重稀土组(Er-Lu或Tb-Lu+Y),用HREE表示。

G.2 稀土的性质和用途

G.2.1 稀土的性质

稀土是典型的金属,银白色或灰色,金属光泽,硬度较大,导电性不良,具延展性。稀土元素化学性质活泼,其活泼性仅次于碱土金属。常温下,稀土金属需保存在煤油中。按稀土金属的活泼性次序排列,由镧-镥递减,即镧最活泼。

轻稀土金属燃点很低,如铈为165度,镨为290度,钕为270度,并在燃烧的过程中放出大量的热。

稀土能与许多元素化合。当和氧作用时,一般生成稳定性很高的RE2O3型氧化物,与水作用可放出氢气,与酸作用反应更激烈,但与碱几乎不发生反应。

稀土及其合金具有大量吸氢的能力,如镧镍合金是良好的储氢材料。

G.2.2 稀土的用途

稀土最早的应用局限于汽车灯罩、打火石、电弧碳棒、玻璃着色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了稀土的性质,使其应用领域日益广泛,用量逐渐扩大,以至成为现代工业的重要物质。

a)冶金工业:稀土元素可作白金剂、还原剂、去硫脱氧剂等,在冶金钢铁时加入少量稀土氧化物,可净化

钢铁中杂质,改变其物理化学性能。

b)石油化工工业:催化裂化是炼油工业中重要的加工方法,原油直接蒸馏仅得15%-20%汽油,而稀土裂化取

得的汽油可达原油的80%,还可产出丙烯、丁烯等重要化工原料。

c)玻璃陶瓷工业:稀土在玻璃陶瓷中的应用,近年发展很快。铈、镨、钕、铒等稀土客作玻璃的脱色剂和

着色剂,制成的玻璃器具,具有透明度高,色彩鲜艳的特点,稀土在陶瓷制作中可作釉料,是陶瓷产品具有呈色均匀,光泽明亮、鲜艳柔和的特点,稀土还可制作特种陶瓷如热敏电阻器、光电陶瓷等。

d)电气工业:钇、铥等可制造最新式电子计算机存储数码的记忆装置,铕、钇、钆等稀土氧化物具有发光

效率高、色彩鲜艳、稳定性好的特性,既是制造探照灯、弧光灯、电机等零件的重要原料,也是制造彩色电视机、高强度照明用红色荧光粉、投影电视白色荧光粉的荧光材料。在目前研究开发利用的超导领域,稀土也是重要的材料之一,如钇钡铜氧希、镧铜系超导材料离不开稀土。

e)原子能工业:钇具有中子俘获截面小比重轻,可作核反应堆的结构材料,而钐、铕、钆的中子俘获截面

大,可作核反应堆的控制棒或停堆棒,还可作屏蔽材料。

此外,稀土在农业、医药、轻纺、环保等领域也有广泛用途。

G.3 稀土元素的地球化学特征

镧系元素在地壳中的分布量从镧到镥呈波浪式下降的趋势,这与它们的稳定性大小有关。镧系元素还有一

特殊现象—“镧系收缩”,即随原子序数的增加,三价离子半径从镧到镥随之缩小,这位镧系元素的分离共

艺提供了依据。镧系元素的碱性从镧到镥也逐渐降低,这是其在自然条件下发生分馏作用的主要原因。

稀土元素在地壳中的平均丰度值约为0.0153%。在各类岩石中的分布见表G.2。花岗岩和碱性岩是稀土得主

要母岩,各类稀土矿床军与其密切相关,稀土是典型的亲石元素,与其地球化学性质相近的元素有Ca2+、

Mn2+、Fe2+、Th2+、U4+、Zr4+、Hf4+、Sr2+、Ba2+等,他们常发生类质同象置换。

在自然条件下,稀土多呈三价状态,形成RE2O3型化合物,钐、铕、镱可还原呈二价状态,他们可置换钙、铅、锶而存在于斜长石、萤石、磷氯铅矿和菱锶矿中。铈、铽、镨在表生条件下可氧化呈四价状态,形成

方铈石等配合物是稀土元素迁移的最主要形式。

稀土元素在地壳中主要以参加矿物的晶格和类质同象置换形式赋存于岩石、矿石物中,在岩浆作用中稀土

元素趋向于晚期富集,在伟晶作用中,不同成因类型的伟晶岩、稀土元素的富集特点不同。在气成热液阶段,稀土元素主要聚集于钠长岩和碳酸岩中,形成重要的稀土矿床。在热液作用阶段,稀土主要呈复杂的

碳酸盐配合物被碱性溶液搬运。在表生作用下,稀土元素一般不大容易较长距离迁移,多为就地富集,在

某些沉积岩中稀土含量偏高,如在磷块岩中为0.01%n-0.n%,但未见稀土独立矿物,稀土含量与磷具同步消长关系,稀土可能呈类质同象置换胶磷矿中的钙而存在胶磷矿的晶格中。在变质作用中,稀土也可能富集

成矿。

附录I

I.1 矿床工业指标制定原则

I.1.1 矿床工业指标是正确计算和评价矿床的矿产资源/储量的标准和基础。制定方法有价格法、方案法、类比法、地质统计学方法等。方案法虽然工作量大但由于其可靠实用而被常常采用,地质统计学方法易于

进行多方案比较,选择最佳方案。工业指标制定应结合预可行性或可行性研究进行。制订工业指标的时间

在野外地质勘探工作基本结束,评价矿床所需的绝大部分原始数据,测试结果已经取得的条件下进行。

I.1.2 制订矿床工业指标一般做法是,地质勘查部门以一般参考指标为基础,根据矿床地质特征确定三至

四套试图指标,以此分别进行矿床圈定和矿产资源/储量试算,形成包括各套方案试算结果、相应的图纸资料在内的工业指标建议书,并将建议书提交负责该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工业部门或设计研究部门作为矿山开发可行性研究的资源基础。矿山设计研究部门在进行可行性或预可行性研究的同时,负责工业指标,各试圈方法得比较工作。通过资源利用、矿体完成程度、矿床开发经济效益等方面的综合比较,择优确定工业指标方案,并编制工业指标推荐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投资者认可后正式下达。用地质统计学方法建立矿床模型、制订工业指标时,应给工业指标制订单位提供纪录又钻孔测量信息、样品化验分析数据及有关原始资料的软盘或光盘。

I.1.3 制订多组分矿床的工业指标时,应以工业价值占重要地位的组分为主要研究对象,兼顾其他有益组分。对有价值的共生有益组分应同时制订并推荐圈定矿体、估算矿产资源/储量的工业指标。

I.1.4 对矿石中含有的伴生有益组分,应根据矿床的地质特征、矿石选冶试验结果来确定并推荐评价指标,有时尚需要对有害组分的最大允许含量做出规定。

I.2 制订共(伴)生矿产指标的原则

I.2.1 稀土矿床共(伴)生矿产的主要类型

我国稀土矿床已知有铁、铌、铅、钼、钪、硫、磷、萤石、重晶石、钾长石、高岭石、云母、石英等共(伴)生矿产。同体共生矿主要组分有三种基本类型:1,主要组分都达到工业品位2部分达到工业品位3都达不到工业品位。

I.2.2 制订共(伴)生矿产指标的原则

1.2.2.1 同体共生矿产的各主要组分的最佳边界品位一般是分别制订的,任一组分达到边界品位都可以圈定矿体。

I.2.2.2 第23类共生矿一般需制订综合工业品位,作为衡量矿产综合经济价值的标准,它是矿体最低综合工

业品位要求,根据矿床的可行性或预可行性研究结果,矿床具有工业价值时,取工业价值所占比例分别>5%- 10%的组分制订综合工业品位。工程或矿块达到综合工业品位要求的列为经济的储量,达不到的列为边际经济的储量或资源量。

I.2.2.3 伴生矿物矿产需分离提取的要做经济核算,一般要规定块段平均品位的下限,在主矿产选矿过程中自然富集的矿物,最低品位应高于尾矿品位,在选矿的尾矿和细泥中富集,能经济合理地回收时,可降低品位要求。

I.2.2.4 伴生元素矿石是在主矿产加工过程中自然发生富集回收的,一般根据冶炼中可以回收的含量标准,折算为矿石中的含量,作为最低含量标准。

I.1 稀土矿床工业指标

表I.2 稀土矿床一般工业指标实例

《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暂行)

《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 (暂行)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六年十月

前言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勘查与开发秩序,提高勘查成果质量,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更好地发挥勘查成果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对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勘查、资源储量分类的原则性意见,在以往我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勘查开发成果利用的基础上,参考类似矿种及兄弟省工作经验,编制《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暂行)(以下简称《暂行技术要求》),可作为该类矿产勘查报告编写、评审的暂行依据。对《暂行技术要求》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之处,请及时反馈给省储量评审中心,以便统一修正。 本技术要求起草单位:河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本技术要求起草人:宋锋、尚玉忠、李军、王卫、翟丹丹。 本技术要求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 (暂行) 1 范围 《暂行技术要求》规定了普通建筑石料矿产的分类、地质勘查工作要求、资源储量估算等方面的内容。 《暂行技术要求》的地质勘查主要指为了满足矿山开发而进行的地质勘查工作。 《暂行技术要求》适用于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勘查工作部署、勘查设计编制、资源储量估算、勘查报告编写。可作为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成果验收、评审的依据;还可作为普通建筑石料矿山资源储量核实工作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02)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11) 《建筑用砂》(GB/T 14684-201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2010)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权评估准则-指导意见CMV13051-2007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的确定》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 18341-2001)

地质勘探规范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一) 本标准的制定考虑了地质工作高度流动、分散的野外作业要求,规定了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技术要求。 本标准覆盖了地质勘探技术手段和方法的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并考虑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现有文件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无意包含地质勘探作业中所有必要的条款。使用者应对本标准的应用自负其责。使用者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不免除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起草。 .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勘探工作野外作业、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以及职业健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地质勘探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地质勘探技术手段和方法从事其延伸业的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5) 中国民用航空探矿飞行工作细则(197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 GB 16424─1996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GB/T 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T 5972—19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6722-2003 爆破安全规程 DZ/T 0141—1994 地质勘查坑探规程 GB 3787—198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地质勘探 exploration, prospecting 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重点有所不同的调查研究工作。包括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 3.2 艰险地区 是指海拔3000m以上无人居住的地质工作区。 4 野外作业基本规定 4·1 地质勘探单位,应建立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档案,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伤害源,流

煤炭地质勘查技术的现状及提升措施分析

煤炭地质勘查技术的现状及提升措施分析 摘要:当前国内煤炭地质勘查技术相对于先前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从煤 炭地质勘查技术所承担的新任务、面临的新情况来看,其在很多方面还有着较大 的提升空间。因此,这就需要国家、企业及个人等主体,全面认识到提升煤炭地 质勘查技术的重要性和急迫性,切实从当前煤炭地质勘查技术实际情况出发,持 续提升煤炭地质勘查技术整体水平,为党和国家打造出一整套现代化的煤炭地质 勘查技术。 关键词:煤炭地质勘查技术;现状;提升措施 引言 因为自然环境以及地质地貌都是不同的状况,而且煤炭资源所处的地质条件 以及特色都是不同的,因此,我们应该建立一种比较系统化的、科学合理的地质 勘查策略,而且还可以充分地探索一些相关的勘探方式。在煤炭地质勘察的过程 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我们需要对此进行认真地探索和分析,为煤炭 资源地质勘查提供更多有效的方法。 1煤炭地质勘查技术的现状 1.1勘查矿业权与拥有权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国内政策下,对某个区域内矿业权进行勘探是有偿的,在进行矿业资 源的勘查时,需要按照招投标的方式得到对应的矿业权。但是从当前煤炭地质勘 查情况来看,勘查单位在具体勘查时,资金等方面的因素限制较大,特别是一些 中小型的煤炭地质勘查单位在具体的招投标过程中,较常处于相对不利位置,得 到矿业权的概率非常低。所以,即便煤炭地质勘查单位得到了矿业权,对于勘查 范围内煤炭资源风险性与稳定性也不能提供出较好的保证,这就导致在具体煤炭 地质勘查的过程中存在较多风险。在具体工作中,煤炭地质勘查单位的优势主要 体现在对具体地质信息的掌握层面,而煤炭地质勘查工作涉及到的内容相对较多,仅仅掌握地质信息容易出现其他方面的问题。如果煤炭地质勘查单位并没有获得 其他矿业权,那么其开展的煤炭地质勘查工作就是服务工作,得到的具体勘查结 果归属矿业权所有者,矿业权所有者仅需提供服务费用即可,按照矿业权所有者 的要求开展相关的工作。 1.2煤炭地质勘查给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煤炭地质勘查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在具体工作中若操作不当容易给煤炭存储 区域内地质环境带来不利影响,甚至会影响到该区域内的生态平衡,尤其是在煤 炭地质勘查工作结束后,若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回填,严重情况下可导致整个区域 内自然环境出现变化,带来水资源污染、土地荒漠化等问题,给勘查区域生态安 全带来影响。部分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为了压缩勘查成本,仅注重煤炭地质勘查 工作,对于由于勘查而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不够重视,具体勘查过程中构建的勘 查体系也不够完善,传统的开发式地质勘查情况相对较多,容易给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带来负面影响。若对勘查区域内水文条件、地质条件等重视程度较差,非常 有可能导致勘查结束后,给勘查区域生态平衡带来威胁,也影响到整个煤炭行业 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1.3煤炭地质勘查技术人员总体水平相对不高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煤炭地质勘查手段相对于先前更为丰富,更重类型的现代化技术与装备为煤炭地质勘查水平的提升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但 是从当前煤炭地质勘查技术人员掌握这些先进技术与装备情况来看,整体的情况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ZBDl0001—89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Specifications Of survey for Geologicai and mineral Resources Exploration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本规范规定了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1:1000—1:5000比例尺地形图平板仪测量、航空摄影测量、地面摄影测量及地质勘探工程测量标准。 1.1.2 本规范适用于地质矿产勘查专业进行大地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及地质勘探工程测量使用,并可供相应精度的矿山设计及生产利用。 1.1.3 在满足本规范规定的基本精度时,可采用其它作业方法或新技术作业,并制定补充技术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 1.1.4 作业前,应根据任务要求,充分收集测区各项有关资料,分析测区自然地理及交通情况进行测区踏勘,编写技术设计书。作业结束后,应编写测量成果工作报告,进行成果成图验收。 1.2平面控制测量 1.2.1 平面控制点是地形测量及地质勘探工程测量的基础。根据测区的面积及测图比例尺可布设三、四等和一、二级三角或导线测量。各等级三角点相邻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不大于0.1m,各等级导线网最弱点与起始点或相邻路线中最弱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不大于0.1m。1.2.2 无论采用那一种方法测制地形图,均应布设满足相应测图比例尺所需密度和精度的平面基本控制点。 1.3高程控制测量 1.3.1 测区的高程基本控制应为三、四等水准或四等光电测距高程导线。小面积测区且无发展远景时,亦可布设等外水准或等外光电测距高程导线。 1.3.2 各等级水准网(光电测距高程导线)最弱点高程中误差,对起始点不大于0.05m。1.3.3 各等级三角点(导线点)的高程,采用水准、光电测距高程导线或三角高程测定,其高程中误差不大于l/20等高距,当采用0.5m等高距时,不大于1/10等高距。

有色金属地质勘查规范

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工作勘查研究程度、勘察类型及其勘查控制程度、勘查工作质量、可行性评价及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铜、铅、锌、银、镍、钼矿产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估算,也适用于验收和审批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报告,还可作为矿业权转让及矿产勘查开发筹资、融资、股票上市等活动中矿业权评估、估算矿产资源/储量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GB/T 13908-2002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3 勘查的目的任务 3.1 预查 对铜、铅、锌、银、镍、钼矿有成矿远景的地区,通过综合地质研究、初步野外观察、极少量工程验证,初步预测可能的资源量,提出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的地区。 3.2 普查 对矿化潜力较大的地区或地段通过地质、物探、化探等有效的技术工作、数量有限的工程验证和取样测试,进行可行性概略评价,相应估算矿产资源量,提出是否有进一步详查的价值,圈出详查区范围。 3.3详查 采用各种勘察方法、手段及系统取样工程,对详查区内的矿体加以控制,估算矿产资源/储量,并通过预可行性研究,做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圈出勘探区范围。 3.4 勘探 对勘探区内的矿体,通过加密各种采样工程及采用其他技术方法手段,探求矿产资源/储量,同时为可行性评价和矿业权转让、矿山建设设计提供必须的地质资料并提交有关的地质勘查报告。 3.5 勘查工作顺序 勘查工作应遵循立项论证、设计编审、组织实施和报告编写等顺序进行。 4 勘查研究程度 4.1 地质研究程度 4.1.1 预查阶段 收集地质、矿产、物探、化探和遥感地质资料,了解区域地质及矿产信息,选定找矿远景区进行预查。 4.1.2 普查阶段 在预查阶段收集地质、物探、化探、遥感地质资料的基础上,了解区域地质及矿产信息和成矿远景。 4.1.3 详查阶段 根据该区域相关地质、矿产及物探、化探资料,大致了解区域成矿地质背景。 4.1.4 勘探阶段 4.1.4.1 区域地质:应根据该区地质、矿产和物探、化探资料,简要反映区域成矿地质条件和主要成矿因素,了解区域成矿远景。 4.1.4.2 矿区地址:通过(1:5000)~(1:1000)甚至(1:500)比例尺的地质填图工作查明地层层序,详细划分与成矿有关的地层,研究岩性和组合特征及其与成矿的时空关系。4.1.4.3 矿床地质:用加密的取样工程详细查明勘探范围内矿体的数量、赋存部位、顶

矿产勘查规范解读论文

矿产勘查规范解读 魏继生 核工业二八○研究所,四川广汉618300 摘要:本文通过对矿产勘查规范的解读,从矿产勘查五项基本原则、四个工作程序、四个工作阶段、工作内容、控制要求、可行性评价工作、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七个方面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为地质工作者从事矿产勘查提供了一个框架性的、基础的知识。 关键词:矿产勘查、规范、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工作阶段、勘查内容、可行性评价、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前言 矿产勘查是在区域地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运用地质科学理论,使用多种勘查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矿床地质和矿产资源所进行的系统研究工作。其目的是通过地质、矿产资源的调查研究工作,发现、探明矿产资源,基本任务是寻找或查明具有经济价值的工业矿床,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矿产资源依据,为矿山企业建设提供矿物原料基地和矿产储量。矿产勘查工作是一种特殊性质的生产劳动,是一种具有科学研究与生产实践双重性质的一项科研—生产性的工作。它是基础产业的基础,是基础设施建设的先导。 矿产勘查规范是从事矿产勘查工作行为的准则和规范,是在全国或在本行业从事该项工作的指南。它分国标(GB/T)和部标(DZ/T)。国标如: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等。部标如:铀矿地质勘查规范;岩金矿地质勘查规范;稀有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煤层气资源/储量规范等。 1矿产勘查五项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原则。这是矿产勘查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原则,这是由矿床复杂多变的地质特点和勘查工作性质决定的。 循序渐进原则。这反映了人们对矿床认识过程的客观规律。认识过程不可能一次完成,而是随着勘查工作的逐步开展而不断深化,故矿产勘查应本着由粗到细、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已知到未知的这一循序渐进原则。 全面研究原则。这是由矿产勘查的目的决定的,反映在对矿床进行地质、技术和经济全面的研究评价,克服矿产勘查的片面性,实现全面阐述矿床的工业价值。 综合评价原则。自然界的矿床几乎没有单矿物矿石存在,它们都含有或多或少的有益组分,因此涉及矿产的综合利用,它对矿床的价值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使矿床由单一矿产变为综合矿产,使无意义的贫矿变为可供开发利用的工业矿床。 经济合理原则。这是矿产勘查的基本原则中非常重要的原则。矿产勘查本身就是一项经济活动,它受经济规律的制约,因此在矿产勘查过程中自始至终都要重视经济合理的原则。在保证矿产勘查程度的前提下,用最合理的方法,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最好的地质成果和最大的经济效果。 2矿产勘查四个工作程序 勘查项目的确立和论证(立项论证)。矿产勘查工作在实际上总是以勘查项目为基本的工作对象的。所谓勘查项目是指:凡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纳入计划的,或接受委托的,在指定地区,以客观地质体或矿体为研究对象,完成特定的勘查任务,独立编制设计,进行地质作业,并提交勘查报告的矿产地或工作地区。 勘查设计的编制和审批(设计编审)。矿产勘查项目确定之后就要制定勘查工作的活动方案

地质勘查规范

地质规范目录 国家标准 1.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火成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1-1998) 2.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沉积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2-1998) 3.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变质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3-1998) 4.地质图用色标准(1∶500000~1∶1000000)(GB6390-1986) 5.区域地质图图例(1∶50000)(GB958) 6.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 (GB/T13923-2006) 行业标准 1.1∶250000地质图地理地图编绘规范(DZ/T0191-1997) 2.1∶200000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及图式(DZ/T0160-1995) 3.1∶50000区域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则(DZ/T0157-1995) 4.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1∶500000)(DZ/T0179-1997) 5.区域地质及矿区地质图清绘规程(DZ/T0156-1995) 6.区域地质调查总则(1∶50000)(DZ/T0001-1991) 7 1∶250000区域地质调查技术要求(DZ/T0246-2006) 8.1∶1000000海洋区域地质调查规范(DZ/T0247-2006) 9.区域地质调查中遥感技术规定(DZ/T0151-1995) 10.1∶50000海区地貌编图规范(DZ/T0235-2006) 11.1∶50000海区第四纪地质图编图规范(DZ/T0236-2006) 12.浅覆盖区区域地质调查工作细则(1∶50000)(DZ/T0158-1995) 13.煤田地质填图规程(1∶50000、1∶25000、1∶10000、1∶5000)(DZ/T0175-1997)

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D)代替 DZ/T0033-199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和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性质和用途、编写基本准则和编写要求,适用于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和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编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719—1991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GB/T 13908—2002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DZ/T 0078一1993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 DZ/T 0079—1993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 3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的性质和用途 3.1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是综合描述矿产资源/储量的空间分布、质量、数量,论述其控制程度和可靠程度,并评价其经济意义的说明文字和图表资料,是对勘查对象调查研究的成果总结。地质勘查报告可作为矿山建设设计或对矿区进一步勘查的依据,也可作为以矿产勘查开发项目公开发行股票及其他方式筹资或融资时、以及探矿权或采矿权转让时有关资源储量评审认定的依据。 3.3 上述报告也是政府部门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和有关单位科研、教学的重要技术资料。

4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基本准则 4.1 固体矿产勘查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四个阶段,每一勘查阶段工作结束,应编写相应阶段的地质勘查报告。勘查投资人确定各阶段连续工作,不编写中间报告的,应在该勘查项目结束时以全部勘查资料编写报告。勘查期间所放弃的勘查区块,应以放弃区块内已取得的资料为基础编写该放弃区块的报告。因项目中途撤销而停止地质勘查工作的,应在已取得资料的基础上编写地质勘查报告。 4.2 地质勘查报告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勘查工作所取得的各项资料和成果。其编写的基础是:地质勘查工作符合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有关矿种地质勘查规范及其他有关规范的技术要求;已取全、取准第一性资料,并经过了综合研究。 4.3 地质勘查工作与项目可行性评价应紧密结合,地质勘查报告中应包括地质勘查和可行性评价工作。可行性评价分为概略研究、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三个阶段。评价程度为概略研究的,由勘查单位直接编入报告;评价程度为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的,应在勘查报告中引述该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结论。 4.4 地质勘查报告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原始数据资料准确无误,研究分析简明扼要,结论依据可靠。要力求做到图表化、数据化。资源/储量的估算应采用计算机技术,提倡针对勘查工作的实际和适用条件,采用成熟的并经审定的新估算方法。提倡采用计算机技术编写报告。 4.5 地质勘查工作应按照有关地质勘查规范对各勘查阶段的要求(或勘查合同的约定)部署工作,并取得相应阶段的各项勘查数据资料。本标准所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提纲适用于勘探阶段,在勘查程度达不到勘探阶段的情况下使用该编写提纲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所列项目进行增减、取舍,但所取得的勘查数据资料及有关文件必须全部进入报告,不应遗漏。 5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要求 5.1 地质勘查野外工作结束前,应按照有关规范和勘查设计的要求,由勘查投资人或勘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对勘查工作区的工作程度和第一性资料的质量进行野外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责成勘查单位在报告编写前解决。未经野外验收,不应进行报告编写。 5.2 在地质勘查报告编写前,报告编写技术负责人应结合矿种特点、勘查工作区实际情况以及勘查投资人的具体要求(供矿山建设设计的报告还应听取矿山设计单位意见),以本标准附录A为基础进行增减、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01458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199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规范是固体矿产(金属、非金属、煤下同)矿区(或井田、矿段下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工作的基本准则,规定了勘探类型、勘探程度、工程量、勘探技术要求及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评价和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1.2 本规范适用于固体矿产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是制订勘探设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报告编写、审查批准的依据。 2 引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3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1615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 GBJ2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3 总则 3.1 勘探工作的基本任务 3.1.1 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矿床充水因素,预测矿坑涌水量。对矿床水资源综合利用进行评价,指出供水水源方向。 3.1.2 查明矿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露天采矿场岩体质量和边坡的稳定性,或井巷围岩的岩体质量和稳固性,预测可能发生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3.1.3 评述矿区的地质环境质量,预测矿床开发可能引起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并提出防治的建议。 3.2 勘查工作阶段划分及其工作程度要求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应与矿产地质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分为普查,详查和勘探三个阶段。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矿区,勘查阶段可简化或合并。但提供矿山建设设计作依据的地质勘查报告,均应达到勘探阶段的要求。 普查阶段:结合矿产普查进行,对于已进行过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普查的地区,其资料可直接利用或只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调查,大致查明工作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 详查阶段:基本查明矿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为矿床初步技术经济评价、矿山总体建设规划和矿区勘探设计提供依据。 勘探阶段:详细查明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地质环境,为矿床的技术经济评及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提供依据。 3.3 勘查范围宜包括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当水文地质单元面积过大时,应包括疏干排水可能影响的范围。 3.4 已确定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矿床,通过详查工作满足矿山总体建设规划需要,但矿区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直接影响矿山建设开发总体设计时,应超前进行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 3.5 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极复杂的矿区,如确需立项建设的矿山,而勘探阶段的工作程度又难于满足设计要求,应根据矿山建设设计的实际需要,针对主要问题进行专门性的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 3.6 矿区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是在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矿区的地质环境作出评价。 3.7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应从社会的综合效益出发,既要研究保障矿山安全,连续生产,又要研究矿山排水的综合利用以及对附近水源地和地质环境的可能影响。

物化探测量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 DZ/T 0153—95 物化探工程测量规范①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物化探工程测量基本要求、技术设计、控制测量、规则与非规则测网点布设、观测资料整理、质量检查与验收及 技术总结报告之编写。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地勘行业内开展大、中、小比例尺地面物化探工程测量工作。 2 名词术语2.1 物化探工程测量应用大地、航测与工程测量等方法,解决物探化探测量领域内的三维定位问题,统称为物化探工程测量,又称物化探测地。2.2 规则测网按照物化探工作比例尺所规定的测点点距、线距构成的矩形或方形测网称之为规则测网。 2.3 非规则测网 2.4 航空象片定位测量应用航空摄影象片上地物或地表特征点的影象,于实地辨认其位置,航测内业解求三维坐标的方法,称之为航空象片定位测量。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1995-09-14批准1996-03-01实施 2.5 物化探GPS定位测量 GPS是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的缩写,即全球定位系统。用其三维定位技术来确定物化探控制加密点或测点平面位置与高程的方法,称之为物化探GPS定位测量。 2.6 精测剖面 为了研究物化探异常进行定量推断解释或确定勘探工程位置时所布设的剖面,称之为精测剖面。

典型剖面 为了了解异常特征,以定性解释为主或作概略定量推断解释时所布设的剖面,称之为典型剖面。 3 基本要求 3. 1 坐标与高程系统 3.1.1 坐标系统暂时采用1954年北京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3.1.2 平面控制采用高斯正形投影,当物化探工作比例尺大于或等于1∶10 000时采用3°带,小于1∶10000时采用6°带计算平面坐。 3.1.3 在国家控制点稀少地区大比例尺物化探工作中的小面积测区,当无条件进行连测时,允许采用其它平面和高程系统或假定坐标系统。假定坐标系统可以在已出版的地形图上量取概略坐标和高程值,作为工区起算点,并埋设固定标志,以便必要时与国家控制连测。 3.1.4 物化探GPS定位测量应将WGS-84坐标与椭球面大地高程转换成所需坐标与高程系统。 3.2 控制测量 3.2.1 物化探工程测量应以工区已有的等级控制点,5s、10s级小三角点(一、二级导线点)、水准点为基础,根据工区面积和工作比例尺,可以上述任一等级作为首级控制,采用经纬仪交会、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GPS定位测量等方法,进行物化探控制加密测量。 3.3 物化探测网(点)三维定位精度 3.3.1 物化探测点的点位、相邻点距及其高程精度要求见表1。表中各项精度均以中误差衡量,并以二倍中误差为限差。表1中未涉及的重力详查工作,可根据其总精度要求拟定相应的三维定位精度指标。当测网(点)三维定位精度指标高于或低于表1规定的指标时,应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3.3.2 物化探测网(点)必须与物化探控制加密点进行连测,有条件而未按本规范要求连测,不能作为正式成果予以验收。需连测的物化探特殊点(如磁法总基点、重力基点等),按各种物化探规范或技术规定的要求执行。 3.3.3 用于作业的各类仪器设备,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检验,其各项性能及精度指标必须满足要求。检验项目及要求见附录A及其他有关标准。检验记录应认真填写,并作为原始资料与测量成果一起上交。

矿产勘查中各阶段的要求

矿产勘查中各阶段的要求预查 全面收集调查区内的地质、矿产、物探、化探,遥感、重砂、探矿工程等各种有关信息及研究成果,并运用新理论新方法进行深入的综合分析研究。 对有希望的地区,应选择几条路线,进行比例尺为1 : 50 000或1 : 25 000的路线地质踏勘,辅以有效的物探、化探方法,井选择有代表性的异常进行Ⅱ~Ⅲ级查证,圈出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地区。 对发现的矿(化)点或经类比认定为矿引起的异常及有意义的地质体进行研究,与地质特征相似的已知矿床从基本特征、成矿地质条件等方面进行类比、预测,必要时可投入极少量工程进行追索、验证,采集测试样品。 寻找的矿产与地表(下)水关系密切时,应收集、分析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为开展下步工作提供设计依据。 应圈出预测矿产资源范围,当有估算资源量的必要参数时,可以估算预测的资源量。 普查 通过1∶25 000~1∶5 000比例尺的地质填图和露头检查,对区内地质特征的查明程度应达到相应比侧尺的精度要求,成矿地质条件达到大致查明程度。 通过1∶l0 000~1∶2 000比例尺地质填图和有效的物探、化探、遥感、重砂等方法手段及数量有限的取样工程,大致控制主要矿体特

征,地表要用取样工程稀疏控制,深都要有工程证实,不要求系统工程网度;大致查明矿石的物质组成、矿石质量,并进行相应的综合评价。对物探、化探异常进行Ⅰ~Ⅱ级验证。 大致了解开采技术条件,包括区域和测区范围内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为详查工作提供依据。对开采条件简单的矿床,可依据与同类型矿山开采条件的对比,对矿床开采技术条件作出评价;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床,应进行适当的水文地质工作,了解地下水埋藏深度、水质、水量以及近矿围岩强度等。 对已发现的矿产,应与邻区同类型已开采矿山,从矿石物质组成、主要矿石矿物、脉石矿物、结构构造、嵌布特征、粒度大小、有害组分及影响选治条件等因素进行全面的对比,并就矿石加工选冶的性能作出概略评述。对无可类比的或新类型矿石应进行可选(冶)性试验或实验室流程试验,为是否值得进一步工作提供依据。对饰面石材还应作出“试采”检查。 依据普查所获得的地质矿产资料及国内、外市场情况,进行概略研究,研究有无投资机会,是否值得转入详查,并采用一般工业指标估算资源量。 详查 通过:1∶10 000~1∶2 000地质填图,基本查明成矿地质条件,描述矿床的地质模型。 通过系统的取样工程、有效的物探、化探工作,控制矿体的总体分布范围,基本控制了主矿体的矿体特征、空间分布,基本确定了矿体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完整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勘探工作野外作业、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地质遥感、水文地 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以及职业健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地质勘探除外)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地质勘探技术手段和方法从事其延伸业的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引用文件最新版本,以及引用文件其随后 所有的修改单(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 GB6722 —2003 爆破安全规程 GB18871 —2002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MH/T1010 —2000 航空物探飞行技术规范 GB6067 —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5972 —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50194 —199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GB3787—198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16424 —1996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地质勘探exploration 是指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质灾害、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勘察、调查 研究的活动。包括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 3.2 只艰险地区areas with hard ships and dangers 是指海拔3000m以上或者其他无人居住,自然条件恶劣、生存条件差的地质工作区。 3.3 野外作业open country work 是指在非城镇地区户外进行的地质勘探活动。 4 总则 4.1 地质勘探单位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逐步推广安全质

城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ode for urban planning engineering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and surveying CJJ 57—94 主编单位:北京市勘察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4年11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337号 根据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81)城科字第15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勘察院主编的《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 57—94,自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勘察与岩土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院负责归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主编单位负责,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1总则

1.0.1 为在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城市规划的工程地质勘察。 1.0.3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必须结合任务要求,因地制宜,选择运用各种勘察手段,提供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勘察成果。在勘察工作中要积极采用有效的新技术(如遥感、电子计算机技术等)和地质学科新理论。 1.0.4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一般规定 2.0.1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阶段应与规划阶段相适应。分为总体规划勘察阶段(简称总体规划勘察)和详细规划勘察阶段(简称详细规划勘察)。 2.0.2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应以搜集整理、分析利用已有资料和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为主,辅以必要的勘探、测试工作。 2.0.3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量,应按下列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2.0. 3.1 勘察阶段及其任务要求; 2.0. 3.2 规划区的地理、地质特征和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 2.0. 3.3 规划区已有资料和工程地质环境特征的研究程度,以及当地的工程建设经验。 2.0.4 城市规划区内的各场地,应根据其场地条件和地基的复杂程度,按表2.0.4分类。

【官方】地质矿产国家标准最新目录(2015)

【官方】地质矿产国家标准最新目录(2015) 我们每天的工作都穿行在行业内外,可是关于国家对本行业的标准,有几个人是真正清楚的呢?今天小桔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区域地质调查国家标准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火成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 (GB/T17412.1-199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沉积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2-199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变质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3-1998)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质图用色标准(1∶500000~、1∶1000000)(GB6390-1986)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区域地质图图例(1∶50000)(GB 958) 固体矿产调查勘查国家标准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0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1999)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资源/储量分类(GB/T 19492-2004)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洋金属结核矿产勘查规程(GB/T 17229-1998)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体矿产综合勘查规范(GB/T 25283-2010)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天然矿泉水地质勘探规范(GB/T 13727-1992)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国家标准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文地质术语(GB/T 14157-1993)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地质术语(GB/T 14498-1993)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岩溶地质术语(GB/T 12329-1990)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综合水文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T 14538-1993)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T 12328-1990)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T 12719-1991)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1∶50000)(GB/T 14158-1993)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下水资源管理模型技术要求(GB/T 14497-1993)

煤炭地质勘查规范(参考模板)

煤炭地质勘查规范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煤炭地质勘查的目的任务 4 煤炭地质勘查的基本原则 5 煤炭地质勘查的工作程度 5.1 阶段划分 5.2 预查阶段 5.3 普查阶段 5.4 详查阶段 5.5 勘探阶段 6 煤炭地质勘查的控制程度 7 煤炭资源/储量分类及类型条件 7.1 资源/储量分类依据 7.2 煤炭资源/储量分类及类型条件 8 煤炭资源/储量估算 8.1 煤炭资源量计算指标 8.2各类型资源量计算块段划分的基本要求8.3 资源/储量估算的一般要求 8.4 有夹矸的煤层采用厚度的确定方法

8.5 露天勘查煤层的夹矸和剥离物的估算 9 煤层气和其他有益矿产勘查工作 10 泥炭地质勘查 10.1 泥炭预查 10.2 泥炭普查 10.3 泥炭详查 10.4 泥炭勘探 10.5 泥炭资源/储量估算 11 资源编录、综合研究和报告编制 附录A(规范性附录)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附录B(资源性附录)勘查工作研究的技术要求 B.1 煤质研究 B.2 勘查区(井田)水文地质条件勘查研究 B.3 工程地质勘查工作 B.4 环境地质工作 附录C(资料性附录)煤层气及其他有益矿产的勘查研究 C.1 煤层气的勘查评价 C.2 其他有益矿产的勘查评价 附录D(资料性附录)构造复杂程度、煤层稳定程度类型划分及钻探工程基本线距 D.1 构造复杂程度划分为四种类型 D.3 选择钻探工程基本线距的要求

D.4 泥炭勘查工程控制的程度 附录E(资料性附录)建议的资源/储量比例及资源量估算指标附录F(资料性附录)采样及测试工作量 D.2 煤层稳定程度划分为四种类型 附录G(资料性附录)水文地质勘查类型的划分及勘查工作量G.1 水文地质勘查类型的划分 G.2 水文地质勘查工程量 G.3 露天煤矿的水文地质勘查类型划分 G.4 露天煤矿勘查的抽水试验工程量 附录H(资料性附录)露天边坡、剥离物分类及勘查工程布置H.1 按构成露天边坡岩层的岩性、物理力学性质和结构面的发育程度露天边坡可分为三类 H.2 露天边坡勘查工程布置 H.3 按剥离岩层的岩性和物理力学性质可将剥离物分为三类H.4 露天剥离物勘查工程布置 附录I(资料性附录)小煤矿勘查工作 附录J(资料性附录)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 J.1 概略研究 J.2 预可行性研究 J.3 可行性研究

地质勘察要求

xx路地质勘察要求 一、道路工程概况 xx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全长约1.28公里。 二、勘察目的与任务 根据规划资料,有针对性地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为确定路基设计方案、工程构造物的位置和编制设计文件,提供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资料。 1、查明工程场地范围的地质构造、工程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地基土各土层的分布规律、不良工程地质现象。 2、提供地基土各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3、判定场地类别及建筑场地类型。 三、施工图地质勘探技术要求: 1、本次地质勘察按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进行。 2、本次勘察应为地基处理提供详细的地基土结构资料,沿线按微地貌特征分段,查明各段的地质结构、岩土类别、土的密度和含水状态,基岩风化情况,地下水埋深、变化规律和地表水活动情况;确定路基基底的稳定性;划分土石工程等级。提供各种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范围及防治措施。 3、本次勘察应提供地基土受力层深度范围内地层结构与分布、各层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和地基承载力等。对已出现沉降和滑移问题的原有路堤,应落实其有关地层层位、层厚、岩土类别、分布范围和水文条件;对有关地层进行测试,掌握设计所需的各种物理力学指

标,特别是固结和抗剪指标。 4、应按照上述要求详细进行地层层位、层厚、土质类别和地下水埋深、分布调查;确定土的承载能力、抗剪指标、粘聚力和内摩擦角等指标。 5、沿线水塘、沟渠等水系应探明,查明沿线现状水渠及鱼塘的水深、淤泥深度及水面设计高程。并探明其分布范围,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法与措施。 6、其余要求应遵照《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执行。 四、施工图地质勘探试验项目技术要求: 1、钻孔要求 1)静力触探孔布设2个,孔深20m。 2)钻探孔布设原则上每100m布设一个,以静力触探孔结果为判断依据。钻探孔深度应穿透全部软土层,进入下卧层3~5m。当遇岩层时,深度应进入岩层2m。 2、取样 对于粘性土层的取样: 1)路基孔10m以浅每1m一件,10m以深每1.5m一件。 2)当土层厚度大于5m时,可在上、中、下分别取样,但间距不得大于2.5m。对于砂土,以扰动样为主,20m以浅的砂土样品在标准贯入器重截取。 3、试验项目

最新《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资料

1. 规范的性质 《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 以下简称规范)是煤炭资源地质勘查的技术标准,属于带有一定强制性的推荐性标准。 规范中凡涉及到煤矿设计、建设、生产过程安全的条款都是强制性的,如有关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煤层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发火、地温变化等与开采技术条件相应的条款。规范规定的工作量是可能查明上述地质条件的最低工作量。 规范规定的各勘查阶段控制程度及查明程度,是衡量地质勘查报告是否达到该勘查阶段工作程度的基本要求。矿业权人对控制程度及查明程度的要求,不应低于规范规定的该勘查阶段工作程度的要求。 2. 关于勘查阶段划分(规范5.2 条、5.3条、5.4 条、5.5条) 2.1 关于勘查阶段的调整(规范5.1 条)勘查阶段的调整、合并或跨越某个阶段的原则,主要根据资源情况和地质条件。如不涉及井田划分的单个井田以及不需编制矿区总体规划的地区,可以在普查的基础上不经过详查阶段直接进行勘探。 老矿区深部、生产矿井之间以及孤立的小煤盆地等不涉及井田划分的地区,可一次勘查完毕。 2.2 普查(最终)、详查(最终)(规范5. 3.3 条、5. 4.3 条)供煤矿设计建设使用的地质报告一律称为最终报告。普查(最终)、详查(最终)与勘探的主要区别是普查(最终)未出现探明的+控制的资源储量,详查(最终)未出现探明的资源储量。 详查(最终)指构造复杂、煤层不稳定的井田,钻探用375m 或250m 的基本线距最高只能圈定“控制的”类别资源储量,该报告即为详查(最终)报告。 普查(最终)指构造复杂、煤层不稳定的井田,钻探用375m 或250m 的基本线距最高只能圈定“推断的”类别资源量,该报告即为普查(最终)报告。 普查(最终)、详查(最终)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煤层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发火、地温变化等开采技术条件的查明程度达到勘探要求,阶段性质与勘探阶段相同。 3. 先期开采地段(或第一水平)和初期采区(规范5.5.1 条)勘探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先期开采地段(或第一水平)和初期采区,但同时必须注意全井田的工作程度。先期开采地段(或第一水平)和初期采区范围应由具有煤炭矿井(或露天矿)设计资质的单位确定。 4. 生产矿井扩大(延深)(规范 5.5.2.3 条)生产矿井在平面或垂深超出原已批准地质报告的范围扩大井田范围时,应根据扩大区所处井田的部位,结合矿井改扩建设计对扩大(延深)范围的要求,明确地质任务,合理布置勘查工程。 扩大(延深)勘查的工作程度应根据矿井的生产、开拓水平与扩大区的相对关系来考虑。若扩大区直接作为开拓水平使用,其性质大致相当于勘探的第一水平;如近期不作为开拓水平使用,而是为了矿井生产能力增大之后有足够的资源储量,则其性质大致相当于勘探的第二、三水平,基本上以估算推断的资源量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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