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用户与实名办税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用户与实名办税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用户与实名办税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用户与实名办税

常见问题及解答

一、税收实名制管理的办税人员指哪些?

答:办税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对涉及办理发票种类核定与调整、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等发票业务的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需实名登记。例如A企业需购买发票,法定代表人无论是否到分局领用发票,该法定代表人均应实名登记。

二、办税人员实名登记主要包括什么步骤?

答:办税人员实名登记包括办税人员实名认证与申请企业授权。基本步骤为个人用户注册->个人实名认证->绑定企业。

三、用户注册时,为什么会提示“该手机号码已注册”?

答:用户注册时,系统会对手机号码的唯一性进行校验。该提示表明该手机号码已经被使用注册了电子税务局的用户。工作平台的“电子税务局用户管理”、“用户注册信息查询”提供了通过手机号码或用户名等条件查询用户注册相关信息的功能。税务人员可通过该功能协助办税人员找回已注册的电子税务局用户。

四、忘记了电子税务局的登录密码,怎么办?

答:可通过登录界面的“找回密码”,用户输入用户名、手机号码后,重新设置

电子税务局的登录密码。

五、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时提示“用户不存在”,但办税人员表示已经是通过手机成功注册用户,怎么办?

答:由于办税人员在注册用户时,录入的用户名可能会存在某些肉眼无法清晰分辨的字符,例如大写的“i”显示为“I”,小写的“L”显示为“l”,还有一些繁体字和简体字难以区分的情形存在,造成在重新登录的时候找不到用户。这时税务人员可通过工作平台的“用户注册信息查询”功能以手机号码为条件帮办税人员找回注册时录入的用户名,把查询结果复制出来放大显示。

六、办税人员可通过什么方式进行实名认证?

答:办税人员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办理身份信息采集:

(一)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019622441.html,)办理;

(二)通过广东国税APP办理;

(三)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理。

七、为什么只有使用居民身份证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才能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上自助认证?

答:由于实名认证时需调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数据进行比对,该中心未能提供除居民身份证以外的身份信息,其他证件类型的办税人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前台实名认证。完成前台实名认证后,需实名制绑定已注册的用户名。用户名登陆后,进入【用户信息管理】—【账

户信息】界面,点击【实名制绑定】,输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通过前台实名认证时登记的手机号(不用输入手机号码,验证码自动发送至预留的手机号码中)获取验证码,点击【绑定】即可。绑定成功后进入【账户设置】—【纳税人授权申请】—【申请授权】,输入“企业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进行企业信息绑定。

八、临时身份证是否也可以进行实名认证?

答:可以,具体操作参考居民身份证类型,但在工作平台上无法通过身份证读卡器读取信息。

九、实名认证录入身份证号码后提交或做人像比对时提示“公安照片检测不到人脸”,怎么解决?

答:从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读取到的数据中照片项缺失或无法识别,需与身份认证中心联系。如果有配备身份证读卡器,建议优先采用读卡方式采集。

十、工作平台实名认证的手工录入方式,录入身份证号码后提示“系统无法从身份认证中心获取您的相关信息”,怎么办?

答:如果有配备身份证读卡器,建议优先采用读卡方式采集。否则按以下步骤处理:1、首先确认身份证号码录入是否正确;2、和办税人员确认是否最近有进行户籍地的变更、是否已到现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进行落地登记?3、与公安部门或身份认证中心联系,对身份信息补充完整或者通过运维平台上报,由省局

统一联系。

十一、办税人员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或者手机APP完成实名认证,但重新登录依旧提示未实名认证,怎么办?

答:由于系统、服务器拥堵,内、外网间访问不顺畅等原因,在存储过程中出错,会造成用户信息和实名信息未能成功关联。请在工作平台“认证结果查询”确认是否已经实名认证成功,如是,请办税人员登录电子税务局https://www.360docs.net/doc/019622441.html,/的“用户信息管理-账户信息-实名制绑定”中操作,把实名信息与用户关联起来。

十二、使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过程中,发送手机验证码时提示“您超过最大发送短信次数,请明天再试”?

答:每个手机号码验证码发送的次数限制为每天10次,请在第二天再进行操作。

十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与纳税人绑定时提示“当前用户的身份信息与申请企业在金三系统纳税人登记中的对应身份信息不匹配!”

答: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在电子税务局操作“纳税人授权申请”申请授权时,只有申请人的身份信息与金三系统纳税人登记信息中对应身份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三者完全一致的情况下,才能成功绑定。出现该提示时,需核对金三系统的登记信息,如登记时误填写或误录入、更换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后未在国税办理变更手续等,请企业携带相关资料到国税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待系统资料更新后再办理。特别要注意的是,金三系统对输入的空格等肉眼

看不到的特殊字符,在存储过程中未做处理,也会造成显示的登记信息一致但实际绑定中提示不一致的问题。

十四、办税员与纳税人绑定时系统提示“对应身份信息不匹配,需经管理员进行审核”。

答:办税员在电子税务局操作“纳税人授权申请”时,系统提示“当前用户的证件号码信息与申请企业在金三系统纳税人登记信息中的对应身份的证件号码不匹配,需经管理员进行审核!”该情况表示申请人员还不是金三系统对应企业登记的办税员,可采取以下方法之一:1、携带相关资料到国地税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待系统资料更新后再办理;2、携带信息采集表、授权委托书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新增办税员身份;3、由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管理员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授权。

十五、办税人员已在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完成实名认证和纳税人绑定,想使用电子税务局,该如何操作?

答:需要使用电子税务局的(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019622441.html,),注册用户后,需要完成【实名制绑定】和【纳税人授权申请】操作,具体步骤如下:登录后,点击右上方用户名,进入用户管理界面,点击【账户信息】→【实名制绑定】→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验证手机号码,完成绑定。注意,此处的手机号码是在税务机关实名采集时预留的手机号码。

十六、在实名绑定时,部分纳税人因长期未更新维护其税登信息,办税人员在办

理税务登记时使用的是一代身份证(15位),实名认证时已经更换为二代身份证(18位),因身证份号码不一致,导致实名绑定不能通过。该情形如何处理?答:在实名绑定时,如果确认该办税人员名字相同,仅仅是由于一代身份证由15位升级为二代身份证18位的情形,则可以先由税务机关对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信息进行变更,并告知纳税人及时到商事登记机关做变更。除了以上情形外,应由企业先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十七、一个人同时登记为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是否需要绑定三次?

答:有多重身份的,按照: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按优先顺序就高绑定一个身份即可。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同时具有管理权限、办税权限。办税员只获得办税权限。已多重绑定的,不会影响使用。

十八、三证合一纳税人,用什么税号绑定?

答:完成三证合一纳税人在绑定企业时优先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录入后无相关资料的,可以尝试使用旧税号(原纳税人识别号)绑定。

十九、纳税人绑定时,提示“未查询到纳税人信息”怎么办?

答:请按以下步骤逐一排查:

1.请确认是否是在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019622441.html,/下进行的操作;

2.请检查输入的内容是否有误;

3.该纳税人是否是新办纳税人,如是,需等数据同步后再进行操作;

4.如输入的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尝试使用旧的纳税人识别号再次申请;

5.请在工作平台的“无法使用电子税务局纳税人查询”、“停用电子税务局纳税人查询”功能查询具体的原因,按照查询出来的原因对应处理。

二十、办税人员进行纳税人绑定后,重新登录后页面显示的纳税人名称为什么会变为“null”?

答:该绑定的纳税人属于单管户,没获取到国税纳税人姓名,正在优化中。

二十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上如何实现税务代理?

答:1、首先税务代理机构须有税务代理资格,可通过“事项办理-通用-税务代理企业资格备案”申请;2、税务人员在工作平台上“文书预审-事项受理”中审核通过;3、税务代理机构的员工实名认证并向税务代理机构申请“涉税服务组织员工”身份;4、被代理机构和代理机构需有电子税务局管理权限的用户,才能实现以下操作;5、代理机构向被代理机构发起税务代理申请(用户管理—>税务代理机构管理—>税务代理申请—>申请)。6、被代理机构同意代理机构申请(用户管理—>纳税人授权管理—>税务代理管理)。7、代理机构向被代理机构分配具体中介工作人员(用户管理—>税务代理结构管理—>代理人员管理)。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用户指南资料

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用户指南 软件版本:V1.0 发行日期:2016年5月1日

目录 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用户指南1 软件版本:V1.0 (1) 发行日期:2016年5月1日 (1) 目录 (2) 1. 系统安装 (4) 1.1 运行环境 (4) 1.2 系统安装 (4) 2. 系统初始化 (9) 2.1登录 (9) 2.2首页 (10) 3.发票开具 (10) 3.1发票开具 (10) 3.2红字发票开具 (14) 3.3发票作废 (16) 3.4调整打印参数 (19) 4、委托代开 (20) 4.1委托代开 (20) 4.2代开发票作废 (22) 4.3代开发票查询 (24)

5. 发票查询 (27) 5.1发票开具情况查询 (27) 6. 数据应用 (31) 6.1记账清单生成 (31) 6.2记账清单查询作废 (34) 7. 基础信息 (35) 7.1领购信息 (35) 7.2付款方信息 (36) 7.3开票项目说明 (39) 7.4用户设置 (41) 8. 网点管理 (43) 8.1网点设置 (43) 8.2发票分配 (44) 8.3发票接收 (46) 8.4发票退回 (47) 8.5发票收回 (49)

1.系统安装 1.1运行环境 安装之前,必须准备好软件与硬件环境,请仔细阅读。 软件配置: 操作系统:Win2000/XP/Vista/Win7/Win8/Win10 系统日期:必须设置成当天日期 日期格式:YYYY-MM-DD(本项在“开始菜单>>设置>>控制面板>>区域选项>>日期标签页”中设置。) 硬件配置 CPU:Pentium3 742 及以上 内存:最小256 MB 内存 硬盘:200 MB 的可用空间 网络配置 直接连接互联网(拨号、DDN、宽带等) 通过局域网连接互联网 1.2系统安装 1.2.1.启动计算机 1.2.2.从网站下载安装包。 1.2.3.运行安装文件,详细如下:

网上领购发票办理流程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网上领购发票办理流程 一、网上领购发票流程 (一)纳税人登录“税企通”后进入网上办税大厅,使用预约发票领购功能,填写下单申请和邮寄信息。用户完成网上申请后,可凭回执上注明的业务受理号查询网上申购结果及发票邮件的寄递情况。 (二)网上领购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税控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暂不能办理网上领购): 1、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2、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小规模纳税人购领) 4、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5、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 6、广东省出口商品销售统一发票 7、广东省客运限额发票 (三)税务机关审核网上订单,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办理发票出库手续,并与邮政速递部门进行信息传递和发票交接; 1、纳税人已向税务机关办理票种核定; 2、纳税人已办理发票验旧手续; 3、纳税人无欠税、无逾期未申报及其他涉税违章行为或未办结事项。 (四)EMS(中山邮政速递公司)工作人员向纳税人派送纸质发票,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发票配送。纳税人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和身份证原件签收。 二、办结时限 上午11点之前申领,EMS(中山邮政速递公司)下午送达,下午4点之前申领,次日上午EMS(中山邮政速递公司)送达。

三、费用 中山邮政速递送票上门时收取邮资每件15元起,具体详情请咨询当地国税部门。 四、注意事项 1、“税企通”请登录中山国税局网站(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019622441.html,),进入“下载中心》软件下载”下载安装最新版本(Ver 1.2版本以上)并完成免费注册,若之前已注册的仅需重新安装新版本。 2、纳税人应确保填写的网领信息准确完整,以确保正确投递。 3、需要补缴税款的企业应先到各分局办税大厅办理补税后方可申请网领发票。 4、纳税人涉及变更发票票种、数量的,请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办理。 5、若因操作问题等原因,网领发票不成功的,请到各分局办税大厅发票发售窗口办理。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新版普通发票防伪措施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新版普通发票防伪措施 一、防伪纸张特征及适用范围 除“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用纸仍然采用干式复写背涂黑纸外,其它省国税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发票联、抵扣联和税务机关存根联均采用带“SW+广东国税”专用水印标识的防伪纸,纸张背面都有粉红色双重防伪线条,其效果图如下: 二、防伪油墨特征及适用范围 特征:防伪油墨在紫外灯下显桔红色。 适用范围: 1、发票联、抵扣联、税务机关存根联的发票监制章; 2、通用手工发票的发票联发票号码和定额发票发票号码。

新版普通发票式样及票面防伪特征 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新式样) (一)平推式发票 规格为210mm×139.7mm,联次:三联,依次为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1、发票联的监制章和红色色块及文字采用防伪油墨印制; 2、发票联棕色色块由该面额的汉语拼音微缩文字组成(用6倍以上放大镜可看清),其外观图形因版面不同而各不相同; 3、发票联的发票号码和正确打印后的文字颜色呈紫蓝色。

(二)卷式发票 规格为76mm×127mm,联次:二联,依次为发票联、存根联。发票联的监制章采用防伪油墨印制。

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新式样) 规格为190mm×105mm,联次:三联,依次为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1、发票联的发票监制章和号码采用防伪油墨印制; 2、发票联的棕色色块由该面额的汉语拼音微缩文字组成; 3、正确填写后,发票联的文字颜色呈紫蓝色。 三、《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新式样) 规格为175mm×77mm,联次并列为存根联、发票联。 1、发票监制章和号码采用防伪油墨印制; 2、特殊底纹:由不间断的线条随机组成的一组花纹; 3、底纹颜色:1-10元为红色,20元为绿色,50元为蓝色,100元为紫色。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用户与实名办税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用户与实名办税 常见问题及解答 一、税收实名制管理的办税人员指哪些? 答:办税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对涉及办理发票种类核定与调整、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等发票业务的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需实名登记。例如A企业需购买发票,法定代表人无论是否到分局领用发票,该法定代表人均应实名登记。 二、办税人员实名登记主要包括什么步骤? 答:办税人员实名登记包括办税人员实名认证与申请企业授权。基本步骤为个人用户注册->个人实名认证->绑定企业。 三、用户注册时,为什么会提示“该手机号码已注册”? 答:用户注册时,系统会对手机号码的唯一性进行校验。该提示表明该手机号码已经被使用注册了电子税务局的用户。工作平台的“电子税务局用户管理”、“用户注册信息查询”提供了通过手机号码或用户名等条件查询用户注册相关信息的功能。税务人员可通过该功能协助办税人员找回已注册的电子税务局用户。 四、忘记了电子税务局的登录密码,怎么办? 答:可通过登录界面的“找回密码”,用户输入用户名、手机号码后,重新设置

电子税务局的登录密码。 五、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时提示“用户不存在”,但办税人员表示已经是通过手机成功注册用户,怎么办? 答:由于办税人员在注册用户时,录入的用户名可能会存在某些肉眼无法清晰分辨的字符,例如大写的“i”显示为“I”,小写的“L”显示为“l”,还有一些繁体字和简体字难以区分的情形存在,造成在重新登录的时候找不到用户。这时税务人员可通过工作平台的“用户注册信息查询”功能以手机号码为条件帮办税人员找回注册时录入的用户名,把查询结果复制出来放大显示。 六、办税人员可通过什么方式进行实名认证? 答:办税人员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办理身份信息采集: (一)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019622441.html,)办理; (二)通过广东国税APP办理; (三)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理。 七、为什么只有使用居民身份证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才能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上自助认证? 答:由于实名认证时需调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数据进行比对,该中心未能提供除居民身份证以外的身份信息,其他证件类型的办税人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前台实名认证。完成前台实名认证后,需实名制绑定已注册的用户名。用户名登陆后,进入【用户信息管理】—【账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操作手册 -V2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操作手册(纳税人端) 2018年09月

目录 前言 (3) 1.业务概述 (3) 2.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办理事项 (4) 2.1用户登陆 (4) 2.2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息采集 (4) 2.3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从业管理 (7) 3.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办理事项 (10) 3.1用户登陆 (10) 3.2税务师事务所办理事项 (11) 3.2.1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信息采集(首次) (11) 3.2.2税务师事务所综合信息日常管理 (17) 3.2.2.1机构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管理 (17) 3.2.2.2协议信息采集和管理 (22) 3.2.2.3专项业务报告信息采集 (29) 3.2.2.4年度报告信息采集 (31) 3.3其它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办理事项 (33) 3.3.1机构信息采集(首次) (33) 3.3.2其它涉税机构综合信息日常管理 (36) 3.3.2.1机构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管理 (37) 3.3.2.2协议信息采集和管理 (41) 3.3.2.3专项业务报告信息采集 (42) 3.3.2.4年度报告信息采集 (44)

前言 为便于加强涉税专业服务的监管,总局在金税三期中增加了“涉税服务”域,为更好地落实总局13号公告,衔接好金税三期,建议在电子税务局增加“涉税服务”域,并开发相关应用功能。目前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中,针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业务,已相继提供了线上备案登记的功能。在使用和推广过程中不断的优化和改进系统功能,同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相关功能有部分功能尚未上线,因此,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相关功能进行了一次大的升级改造,为了让纳税人有更优质的体验。纳税人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www.360docs.net/doc/019622441.html,)完成个人用户注册及个人实名认证的涉税服务人员,并完成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采集和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便可管理机构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涉税专业服务协议采集、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年度服务报告信息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1.业务概述 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事项办理中,进行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事项办理,针对涉税专业服务的相关业务办理对象类型不同,操作也有所区别,涉税专业服务企业办理对象大致分两类:税务师事务所以及普通机构(即非税务师事务所),除此之外,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也对企业管理员身份进行了强制监控校验,企业管理员身份包含: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管理员三类;办税人人员属于非管理员身份,此身份进入没有操作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一下的权限。企业使用管理员身份登陆到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后,首先进入用户管理,进行涉税服务人员信息登记采集以及涉税服务人员从业管理,再进到事项办理-涉税专业服务,进行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管理员进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后,便可进入到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管理项目有:机构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涉税专业服务协议采集、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年度服务报告信息等。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征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 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标 签】增值税,跨地区经营,税收征收管理 【颁布单位】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公告﹝2015﹞2号 【发文日期】2015-01-26 【实施时间】2015-02-2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增值税 为规范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号]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等有关规定,现将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跨地区经营且实行统一核算的总机构及分支机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进行增值税核算和申报。 [一]总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由总机构全资开设、且为非独立法人企业。总机构对分支机构具有完全的控制和管理,并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二]总机构实行统一经营、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实现计算机联网,及时监控货物移送、销售收入实现和发票开具情况。 [三]总机构应准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准确提供税务资料。 分支机构应设置以下账簿:存货明细账、应收应付款项明细账、销售收入明细账、银行存款及现金日记账。按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或由总机构统一设置账簿核算的,分支机构按年保存由总机构提供的包括以上账簿记载内容的相关资料。 [四]省内跨地市经营的总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数量应在10家以上,总分支机构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合计应在3亿元以上,且年增值税应纳税额应在1000万元以上。 同一地市范围内[含广州市,以下简称地级市,下同]跨县[区]经营的总分支机构的

广东电子税务局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财务报表报送简要操作手册 中山国税 2017年07月 1

1.网页申报 (3) 2.查询财务报表 (14) 3.常见问题 (14) 2

1.网页申报 1.1操作准备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必须使用IE8以上,推荐使用IE浏览器9或以上版本,首次登录前请在网站登录界面下载“IE检测下载”安装后执行一次“系统检测”及“一键配置”。若IE不符合要求的,请联系电脑技术人员升级处理。需安装使用Ad obe Read er11或以上版本。 1.2、登录:实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网址为) 1.3、点击【申报缴税】-【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国地税联合财务报送】。其中季度财务报表申报应选择【申报月份】为季度结束后次月,即1月、4月、7月、10月,年度财务报表为1-5月其中一个月份。 注:纳税人在报送财务报表之前,应首先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财务会计制度(准则)及核算软件备案,确定其3

财务报表的报送范围和报送属期。 以下为演示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报送 ,季度申报操作基本一致。选择申报月份201705,点击【填写财务报表】 4

5 1.4、核对引导页面资料,点击【下一步】。 1.5、系统出现财务报表录入界面,按系统提示录入数据或点击【下载模板】通过模板方式导入数据。采用直接 录入数据的方式应逐份表格录入完毕后方可点击【下一步】。为避免误操作导致重复录入,建议点击【下载模板】通过模板方式导入数据。 以下为通过模板导入申报方式。

6 . 1.6、点击申报界面上方的【下载模板】,将模板保存到本机。 1.7、将下载模板cwbbbsmb.rar解压,解压后选择并打开对应的财务报表(与申报界面的财务报表类型应一致) Excel模板。

广东税务app操作手册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项目 用户操作手册 移动App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项目建设集中工作组 2018年08月 目录 1引言 (1) 1.1 目的 (1) 1.2 背景 (1) 1.3 安装系统 (2) 2功能操作 (2) 2.1 注册 (2) 2.1.1 功能概述 (2) 2.1.2 操作说明 (2) 2.1.3 注意事项 (2) 2.2 登录 (3) 2.2.1 功能概述 (3) 2.2.2 操作说明 (3) 2.2.3 注意事项 (3) 2.3 首页 (3) 2.3.1 电子税务局学习视频 (3) 2.3.2 扫一扫 (3) 2.3.3 手机开票 (4) 2.3.4 纳税人信息 (4) 2.3.5 发票查验 (4) 2.3.6 预约服务 (4) 2.3.7 办税指南 (4) 2.3.8 涉税咨询 (4) 2.4 重置密码 (4) 2.5 实名认证 (5) 2.5.1 功能概述 (5) 2.5.2 操作说明 (5) 2.5.3 注意事项 (6)

2.6 企业绑定 (6) 2.6.1新增企业授权 (6) 2.6.2身份确认 (7) 2.6.3企业切换 (7) 2.7 涉税服务 (7) 2.7.1 增值税申报 (7) 2.7.2 消费税(金银和铂金首饰) (7) 2.7.3 企业所得税月季报(核定征收) (7) 2.7.4 申报作废 (8) 2.7.5 历史申报查询 (8) 2.7.6 网上缴款 (8) 2.7.7 历史缴款查询 (8) 2.7.8 发票查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8 公众服务 (9) 2.8.1 通知公告 (9) 2.8.2 营改增专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8.3 政策解读 (9) 2.8.4 办税指南 (9) 2.8.5 办税地图 (9) 2.8.6 办税日历 (9) 2.8.7 咨询热点 (9) 2.8.8 税宣专栏 (9) 2.8.9 纳税人学校 (9) 2.8.10 税务应用中心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9 消息 (9) 2.10 系统更新 (9) 2.11 开票二维码 (10) 2.11.1 功能概述 (10) 2.11.2 操作说明 (10) 2.11.3 注意事项 (10) 1引言 1.1目的 本操作手册描述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移动端App要操作的所有功能,以及一些关联性功能,使用户对电子税务局移动端App的操作有个清晰的了解。 1.2背景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以现有各类办税及服务信息系统为依托,全面丰富和完善涉税业务办理,包括在电子办税服务厅实现涉税业务的网上预约、网上申报、申请办理与涉税文书申请审批。将涉税业务办理

广东电子税务局增值税预缴申报

增值税预缴申报 1.3.1.1功能概述 纳税人岗位,使用此模块完成其他申报功能。 1.3.1.2操作说明 1、点击【其他申报】,页面展示纳税人其他申报业务清册。 2、如需修改申报月份可点击【申报月份】选择申报月份。 2、选择【增值税预缴申报表】,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填写申报表”引导页面(如下图)。如需重新选择主管税务机关,请关闭当前提示框,在界面右上角【主管税务机关选择】功能模块进行切换,确认无误后选择申报类型,现举

例选择“非建筑服务增值税预缴申报”。 5、用户填写完数据后,点击【申报】进入“确认申报表”页面。 6、在PDF确认页面,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 7、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完成申报,进入“申报回执”页面。

8、点击“缴款”按钮,系统跳转到缴款页面。 9、点击“立即缴款”,系统弹出缴款窗口,如果该纳税人为三方协议用户,则进行三方协议扣款,如该纳税人为非三方协议用户,选择其他缴款方式。 10、点击“三方协议扣款”,系统自动进行扣款,并返回扣款结果。

11、若选择申报类型时选择“建筑服务增值税预缴申报”,还需在申报时上传附送资料。提交申报表及附送资料以后,可在【申报查询及打印】模块查询该事项的办理进度。

选择需要上传的文件,操作如下: 上传成功以后,若点击“取消”按钮,则可删除上传文件;若点击“查看”按钮,则可预览已上传文件;若点击“添加文件”,则可继续添加文件,但可继续添加该项附送资料。

全部上传成功以后,点击“提交”,预览PDF申报表(对于有CA的纳税人需进行CA签名)。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正式提交申报表。 申报成功以后,出现回执界面,提示如下: 在【申报查询及打印】界面查询提交结果,对于“已提交未审核”的申报状态,需等待税务机关审核以后,即当申报状态为“审核通过”时,表示增值税预缴申报成功,该事项办理完成。点击“详情”可查看详细信息。

企业代码的编制规定(广东国家税务局)-

企业代码的编制规定(广东国家税务局)- 纳税人信息表 199信息表的信息表编制说明应根据XXXX年末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填写。 1、纳税人识别号(Z1) 填写主管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税务登记证号代码二、纳税人名称(Z2) 纳税人名称以纳税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中文名称为准一般来说,要填写的中文字符数不超过40个,即最多80个字符,长姓名的可以适当减少。三、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Z3) 含4位数字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XXXX),今年没有加工贸易,1表示今年进行来料加工,2表示今年进行来料加工,3表示今年进行来料加工和来料加工,15。海关特殊监管区代码(Z15) 仅适用于在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B类等各类海关监管区注册的企业。代码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北京(2)22 B1 22e 1 23 E1 31 a1 31 B1 31 B2 31 B3 31 B4 31 b 531 b 631 C1 31 D1 31 E1 31 f1 32 B1 32 b 432 b 632 b 732 b 8 32 b 9 32 b32 b32 BC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黑龙江绥江、吉林珲春出口加工区汾河综合保税区上海(11)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漕河泾出口加工区上海闵行出口加工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上海嘉定出口加工区上海松江出口加工区上海青浦出口加工区外高桥

保税物流区洋山保税港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江苏省(21) 江苏南京出口加工区江苏无锡出口加工区江苏镇江出口加工区江苏常州出口加工区江苏扬州出口加工区江苏南通出口加工区江苏连云港出口加工区江苏吴江出口加工区江苏常熟出口加工区32BD 32BG 32BH 32BI 32 D1 32E 1 32E 2 32E 3 32E 3 32F 1 32F 2 32F 3 32F 4 32F 4 3333A 1 333B 33B 433 D1 33F1 33F 2 34B 1 34B 2 35A 1江苏淮安出口加工区江苏吴中出口加工区江苏泰州出口加工区江苏张家港保税港区江苏(工业园)综合保税区昆山综合保税区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江阴保税物流中心(乙类)太仓保税物流中心(乙类)连云港保税物流中心(乙类)浙江省(8)宁波保税区、浙江杭州出口加工区、浙江宁波出口加工区、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浙江嘉兴出口加工区、梅山保税港区、杭州保税物流中心(乙类)宁波丽舍保税物流中心(乙类)安徽省(2)安徽芜湖出口加工区安徽合肥出口加工区福建省(8) 福州保税区35 a2 35 B1 35 B2 35 C2 35 D1 35 D2 35 f1 36 B1 36 B2 36 B3 36 f1 37 B1 37 b 437 b 6 37B 7 37 D1 37 D2 37 E1 37 f1 37 F2 37 F3 41 B1厦门保税区福建福州出口加工区福建泉州出口加工区厦门翔宇保税物流园区厦门海沧保税港区福州保税港区江西省(5) 江西南昌出口加工区江西九江出口加工区江西赣州出口加工区江西井冈山出口加工区南昌保税物流中心(乙类)山东省(十类)山东济南出口加工区山东威海出口加工区山东青岛出口加工区山东青岛西海岸出口加工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烟台保税港区潍坊综合保税区青岛保税物流中心(乙类)日照保税物流中心(乙类) 淄博保税物流中心(乙类)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城乡居民社保操作手册20180131

电子税务局 城乡居民社保功能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19年1月

目录 1.概述 (1) 2.用户注册 (1) 3.实名认证 (4) 4.单位城乡居民业务 (10) 4.1.功能入口 (10) 4.2.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12) 4.2.1.业务概述 (12) 4.2.2.操作说明 (12) 4.3.城乡居民社保缴费情况查询 (16) 4.3.1.业务概述 (16) 4.3.2.操作说明 (16) 4.4.税收完税证明(城乡居民社保表格式) (18) 4.4.1.业务概述 (18) 4.4.2.操作说明 (18) 4.5.税收完税证明(城乡居民社保文书式) (20) 4.5.1.业务概述 (20) 4.5.2.操作说明 (20) 5.个人城乡居民业务 (24) 5.1.功能入口 (24) 5.2.城乡居民社保缴费 (25) 5.2.1.业务概述 (25) 5.2.2.操作说明 (25) 5.3.城乡居民缴费情况查询 (30) 5.3.1.业务概述 (30) 5.3.2.操作说明 (30) 5.4.税收完税证明(城乡居民表格式) (32) 5.4.1.业务概述 (32) 5.4.2.操作说明 (32) 5.5.税收完税证明(城乡居民文书式) (33) 5.5.1.业务概述 (33) 5.5.2.操作说明 (33)

1.概述 城乡居民社保功能主要包含单位城乡居民业务和个人城乡居民业务。 其中单位城乡业务包含以下功能点: 1)城乡居民社保缴费情况查询 2)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3)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4)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个人城乡居民业务包含以下功能点: 1)城乡居民社保缴费 2)城乡居民缴费情况查询 3)税收完税证明(城乡居民表格式) 4)税收完税证明(城乡居民文书式) 上述功能,必须先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先注册用户,然后进行实名验证后才能使用。 2.用户注册 1)尚未拥有电子税务局账号的办税人员,可以自行注册一个电子税务局账号。 已经拥有电子税务局注册的账号的办税人员可跳过本小节。 浏览器打开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019622441.html,/,点击【登录】按钮,再点击【用户注册】如下图所示。

关于《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的

乐税智库文档 政策解读 策划 乐税网

关于《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 统的公告》的解读 【标 签】电子发票应用系统,营改增 【业务主题】发票管理 【来 源】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有关问题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5号) ,从2016年5月1日起将广东省(不含深圳、下同)提供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应税服务的纳税人纳入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的推行范围。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决定扩大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的推行范围。广东省国《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的公告》 家税务局出台了,就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告。 二、公告明确的内容 (一)全面推行范围和时间。从2016年9月1日起,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且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且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再使用广东省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一律使用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 (二)系统功能。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具有网络在线开票、发票作废、开具红字发票、生成记账清单、委托代开发票等功能,开票数据实时上传税务机关,定时自动验旧。 (三)下载地址。纳税人可通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免费下载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系统操作说明和软件操作视频教程。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相应技术服务热线获得支持。 软件下载地址链接:https://www.360docs.net/doc/019622441.html, 技术支持电话:400-711-2366 关联知识: 1.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的公告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项目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项目用户操作手册 用户管理 版本号: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项目建设集中工作组 年月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用户管理操作手册 目前,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推行实名制管理,用户有且只有“实名认证”以及“企业授权申请”通过之后才能办理企业的相关涉税事宜。本操作手册主要在于介绍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完成包括用户注册、实名认证、企业授权申请以及解绑授权等一系列操作,最终得以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理各涉税事项。 一、用户注册 登录电子税务局网址:,点击右上角“注册”,如实填写如下信息。(注意:电子税务局的用户为个人用户,一个用户将绑定一个手机号码、一个个人真实身份信息,且一经绑定不可更改,建议尽量避免使用企业名称命名)

二、实名制认证 新用户注册后,系统会自动跳转到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使用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后会弹出如下窗口,点击【实名制申请】,通过“用户管理”的【实名认证】模块进入实名认证界面。

目前电子税务局主要有“线上实名认证”以及“线下实名认证”两种模式,其中,“线上实名认证”指纳税人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采集个人照片以及身份证信息;“线下实名认证”指纳税人已在税务机关前台进行过实名信息采集,需要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实名制绑定。 (一)线上实名绑定 .在实名认证界面选择【否】,转到“实名认证信息采集” 页面。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实名认证信息并上传照片。此时需注意: 一是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后会出现【发送手机验证码】按钮,只有通过手机验证码后,系统才允许继续办理实名认证信息采集。 二是应根据照片示例拍摄正确的手持证件照(鼠标放在照片示例上可查看手持证件照示例)。同时,手持证件照,证件正面照对格式及大小具有如下要求: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_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地税)操作手册V1.0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地税)操作手册V1.0 1.业务概述 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包括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和本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请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申报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2.操作步骤 2.1申报入口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后,点击【申报缴税】--【按期应申报】--【(地税)企业所得税】--【填写申报表】,如图2.1所示。 图2.1 企业所得税年报申报入口 2.2填写申报表 1、填写《企业基础信息表》。请纳税人填写纳税人基本信息表,企业重组信息。其中纳税人基本信息表包括100基本信息、200主要会计政策和评估、301

企业主要股东(前5位)、302对外投资(前5位)。标注红色“*”号为必填项。如图2.2所示。 注意事项: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均以万元为单位。 图2.2 填写企业基础信息表 2、填写完企业基础信息表后,点击页面右上角【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 3、进入表单填报情况选择页面。纳税人勾选需要申报的表单,一般需要先根据企业的行业性质勾选对应的收入明细表,系统就会自动判断哪些表单必须填报,哪些表单不用填报。纳税人如需填报其他纳税调整明细表、优惠明细表,勾选对应的纳税调整明细表、优惠明细表为“填报”即可。如图2.3所示。 注意事项:灰色勾选为不能选择修改是否填报,一般为系统自动判断当前企业是否填报该表单。

广东社保电子税务局-精选.pdf

第1章社保费管理 1.1功能概述 纳税人为本企业申报相关社保费,由此进入申报。 1.2操作说明 7.2.1申报入口 操作步骤:申报缴税--社保费管理--跳转登录原社保系统。如下图所示。

7.2.2社保增员登记 缴费单位新增参保人员,需要办理个人参保登记,登记同时设置个人缴费工资、个人参保险种。 1、操作步骤:点击社保增员登记,跳转到社保增员登记表,如下图所示。 2、在线新增

点击【添行】,填写身份证明号码、姓名、出生日期与选择性别等,确定填 写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记录到增员登记界面中(尚未增员成功,待提交)。 若确定有个数据记录,已不再需要,可先选中记录,再点击【删行】删除该 条待提交的记录即可删除参保人员信息。 3、模板导入 按照已下载的Excel模版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模板下载】按钮进行数据批量导入如下图所示。 7.2.3社保减员登记 缴费单位对参保人员减员操作,停止个人参保。 减员登记是由于“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非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自愿)”、“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非自愿)”、“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自愿)”、“劳教、劳改、判刑”、“股东减员”、退职等原因而停止参保缴费的人员,暂停对社会保险费的征收。 1、操作步骤:点击社保减员登记,跳转到社保减员登记表,如下图所示。 2、如果您本月已经申报了,系统会提示,如下图所示。

7.2.4缴费工资调整 缴费单位对已参保人员调整计费工资, 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工资后,根据保底封顶的原则调整参保人的缴费基数。按险种核定参保人缴费基数。 1、操作步骤:点击缴费工资调整,跳转缴费工资调整表,如下图所示。 2、点击【在册查询】,显示该单位下的在册人员信息,如下图所示。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重新修订的《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重新修订的《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2002) 【法规类别】增值税 【发文字号】粤国税发[2002]107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2.05.08 【实施日期】2002.07.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补充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12月17日实施日期:2007年12月17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重新修订的《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的通 知 (粤国税发[2002]107号) 现将重新修订的《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对省局在《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国税发[2002]42号)中明确规定须进行纳税

评估的商贸企业,无论其属于分类管理哪一类别,均应按要求实行纳税评估。 二、各地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现有一般纳税人的分类进行清理,并于8月底前完成,同时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征管软件和稽核系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料档案库。 三、原《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粤国税发[2000]239号)自2002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 四、本办法出台后,各级税务机关应积极宣传贯彻分类管理规定,鼓励纳税人遵章守法,诚信纳税。 附件: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02年5月8日 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鼓励纳税人提高纳税信誉,保障国家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我省国税机关审批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暂认定一般纳税人),均按本办法规定实行分类管理。

深圳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自助办税终端操作指引(一体机) 一、引言 为进一步优化办税环境,提高办税效率及服务水平,方便纳税人办税,我局在全市推广自助办税终端(ARM)设备,为纳税人提供自助办税服务。为使您更好的使用自助办税终端,请仔细阅读并保留本须知。 二、自助服务业务范围

三、使用步骤 1.选择终端登录方式:“领购簿登录”、“输入税号登录”、“条码扫描登录”; 2.选择“领购簿登录”时,在ARM机右边中间的磁条卡阅读器上刷发票领购簿,读 出您的税号信息后点击“确定”按钮; 3.选择“输入税号登录”时,通过ARM机操作界面上的软键盘输入您的纳税人识别 号信息,点击“确定”按钮; 4.选择“条码扫描登录”时,将条型码放在条码阅读区,系统自动识别出纳税人识别 号后,点击“确定”按钮; 5.根据语音提示输入8位机器操作密码;系统初始密码为税务登记证上的“国税编 码”。纳税人可点击“修改密码”按钮,对初始密码进行修改; 6.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类型,根据界面和语音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7.按提示完成操作后,取走并保留打印凭证,点击“退出”按钮。临走时注意带好税 控IC卡、税控盘、发票领购簿等随身物品。 四、业务功能操作流程 (一)税控IC卡报税 1.纳税人先通过外网申报本期税款,并在公司执行IC卡抄税,将开票数据写入IC 卡内。 2.在自助终端上进行IC卡报税操作,流程如下: (1)选择“领购簿登录”、“输入税号登录”或“条码扫描登录”方式; (2)选择“领购簿登录”时,在ARM机右边中间的磁条卡阅读器上刷发票领购簿, 读出您的税号信息后点击“确定”按钮; (3)选择“输入税号登录”时,通过ARM机操作界面上的软键盘输入您的纳税人 识别号信息,点击“确定”按钮; (4)选择“条码扫描登录”时,将条型码放在条码阅读区,系统自动识别出纳税人 识别号后,点击“确定”按钮; (5)根据语音提示输入8位机器操作密码;系统初始密码为税务登记证上的“国税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用户指南设计

实用文档 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用户指南 软件版本:V1.0 发行日期:2016年5月1日

目录 1系统安装 1.1 运行环境 (3) 1.2 系统安装 (3) 2系统初始化 (8) 2.1 登录 (8) 2.2 首页 (9) 3基础信息 (10) 3.1 领购信息 (10) 3.2 付款方信息 (11) 3.3 开票项目说明 (14) 3.4 用户设置 (16) 3.5 开票点设置 (18) 4发票开具 (19) 4.1 发票开具 (19) 4.2 红字发票开具 (22) 4.3 发票作废 (24) 4.4 调整打印参数 (27) 5发票查询 (28)

5.1 发票开具情况查询 (28) 5.2 提交验旧 (30) 6数据应用 (32) 6.1 记账清单生成 (32) 6.2 记账清单查询作废 (35) 7库存分配 (36) 7.1 库存分配 (36) 7.2 发票接收 (38) 7.3 发票退回 (39) 7.4 发票收回 (41)

1.系统安装 1.1运行环境 安装之前,必须准备好软件与硬件环境,请仔细阅读。 软件配置: 操作系统:Win2000/XP/Vista/Win7/Win8/Win10 系统日期:必须设置成当天日期 日期格式:YYYY-MM-DD(本项在“开始菜单>>设置>>控制面板>>区域选项>>日期标签页”中设置。) 硬件配置 CPU:Pentium3 742 及以上 存:最小 256 MB 存 硬盘:200 MB 的可用空间 网络配置 直接连接互联网(拨号、DDN、宽带等) 通过局域网连接互联网 1.2系统安装 1.2.1.启动计算机 1.2.2.从下载安装包 1.2.3.运行安装文件,详细如下:

广东税务app操作手册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项目用户操作手册 移动App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项目建设集中工作组 2018年08月

目录 1引言 (4) 1.1 目的 (4) 1.2 背景 (4) 1.3 安装系统 (4) 2功能操作 (5) 2.1 注册 (5) 2.1.1 功能概述 (5) 2.1.2 操作说明 (5) 2.1.3 注意事项 (6) 2.2 登录 (6) 2.2.1 功能概述 (6) 2.2.2 操作说明 (6) 2.2.3 注意事项 (7) 2.3 首页 (7) 2.3.1 电子税务局学习视频 (8) 2.3.2 扫一扫 (9) 2.3.3 手机开票 (12) 2.3.4 纳税人信息 (13) 2.3.5 发票查验 (14) 2.3.6 预约服务 (15) 2.3.7 办税指南 (16) 2.3.8 涉税咨询 (17) 2.4 重置密码 (18) 2.5 实名认证 (19) 2.5.1 功能概述 (19) 2.5.2 操作说明 (19) 2.5.3 注意事项 (24) 2.6 企业绑定 (24) 2.6.1新增企业授权 (24) 2.6.2身份确认 (29) 2.6.3企业切换 (31) 2.7 涉税服务 (31) 2.7.1 增值税申报 (32) 2.7.2 消费税(金银和铂金首饰) (33) 2.7.3 企业所得税月季报(核定征收) (33) 2.7.4 申报作废 (34) 2.7.5 历史申报查询 (35) 2.7.6 网上缴款 (36) 2.7.7 历史缴款查询 (37) 2.7.8 发票查验................................................................................ 错误!未定义书签。 2.8 公众服务 (50)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网上申报 操作手册

目录 1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单机版)申报操作 (3) 1.1出口退(免)税申报 (3) 1.1.1 认证发票反馈下载 (3) 1.1.2 进料加工核销反馈下载 (3) 1.1.3 退税业务申报 (4) 1.1.4 代办退税业务申报 (10) 2 出口退税在线申报操作 (11) 2.1业务向导 (12) 2.2外部信息 (12) 2.2.1 报关单数据采集 (13) 2.2.2 代理证明采集 (20) 2.2.3 外部数据查询 (22) 2.3退税申报(免抵退) (23) 2.3.1 货物采集 (23) 2.3.2 劳务采集 (24) 2.3.3 数据申报 (25) 2.3.4 反馈处理 (37) 2.3.5 数据查询 (39) 2.4退税申报(免退税) (40) 2.4.1 货物采集 (40) 2.4.2 数据申报 (47) 2.4.3 生成退税申报数据 (50) 2.4.4 反馈处理 (58) 2.4.5 数据查询 (59) 2.4.6 其余表单简介 (59)

1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单机版)申报操作 支持使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单机版)用户完成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企业通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单机版)采集生成申报数据,再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退税申报”功能完成出口退(免)税申报。 1.1出口退(免)税申报 使用“出口退(免)税申报”功能完成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单机版)用户出口退(免)税申报业务。 1.1.1认证发票反馈下载 认证发票反馈下载,可以下载认证发票信息数据包并支持读入单机版申报系统中,可减少手工采集进货明细的工作量。 在“起始年月”和“截止年月”字段中输入时间范围,点击“查询”按钮进行认证发票的反馈下载。 待反馈数据组装、加密后,通过点击“下载”按钮下载认证发票反馈数据。 1.1.2进料加工核销反馈下载 在“申报年”中输入时间范围,点击“查询”按钮进行进料加工核销反馈的反馈下载。 待反馈数据组装、加密后,通过点击“下载”按钮下载进料加工核销反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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