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少年宫

攀枝花市少年宫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攀枝花市少年宫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秉承“公益办中心,服务青少年”为宗旨,牢牢把握青少年社会教育这一工作主线,推动校外教育阵地建设大发展,夯实培训和活动两个

根本,突出公益性、服务性和体验性三大特点,立足本宫,通过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兴趣培养等途径,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使学生在研究和实践中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提高能力、愉悦身心,让全市广大青少年在成长中得到快乐,在快乐中健康成长。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攀枝花市少年宫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有关精神,推

动改革发展步伐,用新的业绩成就新的梦想。按照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四川省青少年宫协会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共青团攀枝花市委的领导下,健全了领导班子,站在发展的

新起点,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牢牢把握青少年社会教育这一工作主线,推动校外教育阵地建设大发展,整合各

方资源,重新定位,以昂扬向上的朝气,奋发有为,开拓创新。

2017年主要工作有:在做好全年寒假、春季、暑期、秋季招生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做好一个课题:攀枝花本土音乐资

源开发利用的实践研究;两个建设:数字少年宫、少年宫活动

中心;三个品牌:流动少年宫、少年军校、夏令营;四个打造:

优秀团队、优美环境、全新教育模式、少儿艺术名片;五大工作:文化氛围营造、制度建设、青少年宫协会、青少年之家、多功能厅等各项工作。

二、部门概况:攀枝花市少年宫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攀枝花市少年宫本年收入合计604.83万元,其

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4.83万元,占100%;无政

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等收入。

2017年攀枝花市少年宫本年支出合计60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83万元,占57.67%;项目支出256万元,占42.33%(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4.8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4.76万元,下降

17.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4.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8.43万元,下降10.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4.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8.92万元,占90.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0万元,占5.39%;住房保障支出23.31万元,占3.85%;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2017年决算数为277.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

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

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

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

32.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7年决算数为23.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

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4.83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228.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76.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

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

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

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28万元,

完成预算90.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

待活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零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

算4万元,占93.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8万元,占

6.54%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零万元。全年无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零万元。全年无更新购置公务

用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

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

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8万元,具

体内容包括:17年5月活动邀请全国少先队辅导员共20人,接待费1628元;邀请全国美术大赛特邀评审和专家共15人,接待费1206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零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零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攀枝花市少年宫无此项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攀枝花市少年宫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电脑、打印机、投影仪、实物展台、摄像机等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少年宫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

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

涉及财政资金604.8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2017年攀

枝花市少年宫工作成效明显。为打造德艺双馨教育特色,

推进校外教育阵地建设,开年培训学员7000余人次,开展“情暖童心·流动少年宫”活动,全面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举办大型公益活动,丰富全市少年儿童课外生活。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

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分。部门支出绩效指标达到了预

期设定的目标值,绩效目标完成较好。绩效指标目标完成

情况分析如下:按照确定的标准范围内,项目实施效果合

理、有效率,结果真实、正确。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培训和活动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全年完成学员培训7000余人次,开展相关系列活动8次,以“我学十九大·最美红领巾”等主题,引导少年儿童树

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圆满完成了

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校外教育事业向前发展。2017年12月,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授予我宫“四川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在所开设的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等教育培训项目不仅圆满地完成了教

学任务,许多优秀的学员们在2017年度全国、省、地市州级比赛中取得佳绩,硕果累累。继续做好公益事业,对攀

枝花特困家庭子女,残疾人家庭、以及现役驻攀军人(军区、武警、消防、森警等)及子弟来我宫培训班学习,根

据情况对其学费给予减免及减半的优惠。

存在的问题:一是开展活动后总结不足,未能形成有

效的书面总结报告,为以后活动打基础;二是在日常教学

中活动,生态效益和可持续效益体现不明显。下一步改进

措施: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对每次开展的活动进行事后总结,积累经验。二是加强对先进理念的学习,日常教学工作中

学以致用。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

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

务支出(项)事业运行: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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