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空白支票管理制度范文

07 空白支票管理制度范文

07 空白支票管理制度X文

第一条为了使企业规X的使用空白支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存有的空白支票,必须明确指定专人妥善保管。要贯彻票、印分管的原则,空白支票和印章不得由一人负责保管。

第三条空白支票由出纳人员向银行购买,并按顺序填入支票备查簿,然后将备查簿交会计人员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财务章由主管会计保管,人名章可由出纳保管。

第四条出纳人员根据经领导批准的“支票领用单”按规定要求签发支票,并登记“空白支票签发登记簿”。支票领用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10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其程序与现金支出报销程序相同。

第五条支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已签发的支票,如有丢失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为方便外出采购等工作,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准许领用半空白结算支票,但必须填明收款人名称、签发日期,受票单位全称、用途,只空出金额栏,并注明最高限额。同时。一个人领用的支票不得超过两X。凡领用半空白支票者必须在办完事后回到公司的第二天即报账。

第七条经单位领导批准,会计人员签发空白支票后,应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加以登记。

第八条领用人领取支票时要在“空白支票签发登记簿”、“领用人”栏里签名或盖章,领用人将支票存根(已使用支票)或未使用支票交回时,应在“销号”栏销号,并注明销号日期。

第九条会计人员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第十条单位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交回银行注销。

1 / 1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