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

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
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

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经营、监督、检验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应当属于农业部公布的《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所列品种。

本办法所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饲料添加剂加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制而成的均匀混合物、在配合饲料中的添加量不超过10%。药物饲料添加剂的管理,依照《兽药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含有允许使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管理,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企业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申请核发批准文号。

第五条企业申请时,应当向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交以下资料和样品。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核发批准文号的决定。

(一)产品批准文号申请表;

(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三个批次的产品样品;

(四)配方和生产工艺;

(五)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六)标签和产品使用说明书样稿;

(七)送检样品的自检报告;

(八)饲喂效果报告。

申请新饲料添加剂、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还应当提供农业部核发的新饲料添加剂、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证书。

第六条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委托省级以上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复核检验。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应当按饲料管理部门的规定出具检验报告。

饲料管理部门和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责任为申请者提供的资料和样品保守技术秘密。

第七条取得新饲料添加剂、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证书的产品实行试产期,试产期两年。试产期内,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核发试生产产品批准文号。

试生产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满需继续生产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的,核发正式批准文号。

第八条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需继续生产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按照

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九条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格式为:

×饲添字(××××)××××××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格式为:

×饲预字(××××)××××××

×:为核发产品批准文号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新饲料添加剂试产期内生产的产品,在"字"前加:"试"字(见附表)。

(××××):年份

××××××:前三位表示本辖区已获产品批准文号企业的固定编号,后三位表示该企业已获得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序号。

第十条产品批准文号限于批准的企业在其批准的产品上使用。企业名称或产品名称改变的,产品异地生产的,企业应当重新办理产品批准文号。禁止企业以"联营"等形式与其它企业共用一个产品批准文号;禁止总(母)公司与分(子)公司之间共用一个产品批准文号;

禁止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产品批准文号;

禁止使用文件号或其他编号代替、冒充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产品批准文号失效。企业需继续生产的,应当重新办理产品批准文号。

(一)产品技术指标改变的;

(二)产品批准文号逾期的;

(三)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两年未生产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核发文号机关注销产品批准文号,并予公告;违反《条例》规定的,按照《条例》的规定处罚;受到吊销生产许可证处罚的,同时吊销产品批准文号。

(一)转让批准文号的;

(二)连续两次监督抽查检验质量不合格的;

(三)申请产品批准文号时弄虚作假的。

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其它规定的,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四条核发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及产品质量复核检验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批准文号统一编号格式序列

Q_JBSW 045-2019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液态溶菌酶

Q/JBSW 江西嘉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JBSW045-2019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液态溶菌酶 2019-09-01发布2019-09-10实施

Q/JBSW045-2019 前言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嘉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志、李成龙。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液态溶菌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液态溶菌酶的原料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饲料添加剂溶菌酶按一定比例溶于纯化水中,制成的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液态溶菌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9724化学试剂pH值测定通则 GB10648饲料标签 GB/T13079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GB/T13080饲料中铅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13091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检测方法 GB/T13092饲料中霉菌总数测定方法 GB/T17480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酶联免疫吸附法 GB/T18823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GB/T14699.1饲料采样 GB/T20195动物饲料试样的制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73号《饲料原料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849号《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45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 3原料要求 生产产品所用原料应符合《饲料原料目录》的规定,所用添加物应符合《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物和化学制品。 4技术要求 4.1感官 液态,色泽一致,久置有少量沉淀,无发霉变质及异味、异嗅。 4.2pH值 pH值应为3.0~7.0。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1999年5月18日国务院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1999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6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促进饲料工业和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饲料,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 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饮料添加剂的品种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 第三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 ??? ??? 第二章审定与进口管理 ??? 第四条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 ??? 新研制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在投入生产前,研制者、生产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检测和饲喂试验结果,对该新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并予以公布。 ??? 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由养殖、饲料加工、动物营养、毒理、药理、代谢、卫生、化工合成、生物技术、质量标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 第五条申请人提出饲料、饲料添加剂新产品审定申请时,除应当提供新产品的样品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 (一)该新产品的名称、主要成分和理化性质; ??? (二)该新产品的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

产品设计开发控制程序

1目的 对设计和开发全过程进行控制,以确保设计产品的质量满足客户和有关标准、法规的要求。 2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设计和开发的策划、输入、输出、评审、验证、确认及更改的控制要求。 本程序适用本公司各类产品设计的全过程,包括产品的重大技术改进。 3 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批准设计项目,技检副总组织协调设计和开发全过程的工作。 3.2 技术部负责设计和开发计划书、设计输出文件、评审验证报告等的编制、样 品的制作及整个设计工作的实施。 3.3 市场部负责提供市场调研报告,提出对新产品的设想与要求,并负责新产品 的试用安排。 3.4 采购部负责样品及试制所需零部件的采购 3.5 生产部负责批量试制(试产)的安排。 3.6 质检部负责产品鉴定报告的编制,样品及试制产品的检测。 3.7 相关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的配合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设计和开发的工作流程见附图。 4.2 设计、开发的策划和输入 4.2.1立项的依据、设计和开发的项目来源于以下方面:

4.2.1.1与顾客签订的特殊合同或技术协议。 4.2.1.2市场调研和分析。 4.2.2技术部根据以上立项依据,组织编制《设计和开发计划书》,计划书应 包括以下内容: 4.2.2.1设计输入、设计输出初稿、设计评审、样品制作、设计验证、设 计确认等各阶段的划分和主要工作内容; 4.2.2.2各阶段的人员职责分工、进度要求、信息传递和联络方式; 4.2.2.3需要增加或调整的资源(如仪器、设备、人员等)。 4.2.2.4产品功能、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及主要零部件结构要求等; 4.2.2.5适用的相关标准、法律法规、顾客的特殊需求等; 4.2.2.6以前类似设计的有关要求,及设计开发所必须的其它要求,如环 境、安全、寿命、经济性等要求。 4.2.3 每个设计项目均指定具有合适资格的设计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 设计项目各项工作的开展。 4.2.4由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设计和开发计划书》进行评审(保持评审记 录),对其中不完善、含糊或矛盾的要求作出澄清和解决。经技检副总审批后,作为正式文件予以实施,设计和开发计划书将根据设计进展的变化作出修改。 4.3设计输出 4.3.1各组设计人员根据《设计和开发计划书》的要求开展各项设计工作,编 制相应的设计初稿,包括指导采购、生产、检验等活动的图样和文件,如

饲料添加剂的合理选择与应用

饲料添加剂是指为满足特殊需要而加入饲料中的少量或微量营养性或非营养性物质。按功能不同,分为营养性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两大类。 营养性添加剂包括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三类 猪所必需的氨基酸有10种,常用饲料容易缺乏的有赖氨酸、蛋氨酸、色氨酸3种,称之为限制性氨基酸。农户养猪常以谷物、糠麸、饼粕作配合饲料的原料。谷物含蛋白质低,可消化能量物质高,属能量饲料。饼粕类粗蛋白含量在34%以上,属蛋白质饲料。以棉子饼、菜子饼作蛋白质饲料时,赖基酸是第一限制性氨基酸,添加合成赖氨酸效果好,添加量为0.1%~0.2%。以豆饼、鱼粉作蛋白质饲料时,氨基酸较平衡,在用量充足时可不必添加氨基酸;若用量较少,要适当添加赖氨酸、蛋氨酸。 畜禽所必需的维生素有14种 农村养猪,糠麸和青饲料占的比重大,一般患维生素缺乏症的较少,对生长育肥猪可少加或不加。但对采食糠麸和青饲料少的乳猪、仔猪和消耗量大的种猪,必须添加多种维生素。在选择复合添加剂品种时,应注意包装袋上的说明,最好是选购多维添加剂,并按说明使用。 常用饲料的矿物质含量较低,必须人为添加,按动物体含量分常量和微量元素。 常量元素有氯、钠、钙、磷、镁、钾等。食盐含氯、钠两种元素,添加食盐可改善猪的味觉,增加采食量,还能调节体内生理功能,维持体液的渗透压和酸碱平衡,添加量在0.5%以内,超过1%会引起猪的不适,过高会引起中毒。常用饲料中的糠麸含磷高,当配比大时,可单独加含钙的矿物质,如碳酸钙、石粉、蛋壳粉、贝壳粉等,添加量在1.2%左右。其中哺乳母猪可加到1.5%,生长育肥猪以1%较适宜。对糠麸比例小的饲料,应同时添加钙、磷,如骨粉、磷酸氢钙,添加量在1.5%以下,其中小猪宜高,大猪宜低。 钙、磷不足,猪的骨架发育受阻,易得软骨症,但过高又会影响其他一些微量元素的利用 如钙过高会引起缺锌症,表现皮肤粗糙、开裂,起皮屑。一般常用饲料硫、镁、钾元素足够,不必添加。微量元素常用的有铁、锌、铜、锰、碘、硒、钴等7种,添加量在万分之几到千分之几,添加过多也会抑制生长,甚至中毒。其中铜、钴的毒性较大,硒是剧毒,国家的饲养标准与饲料工业标准都有限量,按每吨饲料添加量计,铜元素最高剂量仔猪不超过200克,生长育肥猪不超过150克;硒元素在0.1克~0.3克范围内。钴是维生素B12的重要成分,在动物体内通过肠道微生物合成。而单胃动物合成它是在大肠,大部分都通过粪便排到体外而未能吸收,因而猪、禽添加钴的意义不大。 非营养性添加剂种类繁多,包括促生长剂、驱虫保健剂、调味剂等 其中促生长剂是最大的一类,有抗生素类、合成抗菌素类、激素类、酶制剂等。常用的抗生素添加剂有土霉素、金霉素、盐霉素、利高霉素、杆菌肽锌多种。合成抗菌药种类也多,如喹啉类、碘胺类、有机砷制剂类、硝基呋喃类等。抗生素和合成抗菌药同时也具有促生长的作用。目前国内小猪添加喹乙醇较普遍,抗痢促生长的效果较好,吨用量50克~1

30种天然增色饲料添加剂

在实际养殖过程中,下列30种天然增色饲料添加剂比较常用。 1.金盏菊富含叶黄素,每千克金盏菊花瓣粉含叶黄素高达10ff}~6000mg,在鸡饲料中添加 适量(0.2%)金盏菊花瓣粉,可使蛋鸡生产出深橙色蛋黄的鸡蛋;且可使鸡的皮肤呈令人喜爱的金 黄色。 2.万寿菊又叫小万寿菊、金菊花。采集其花瓣,进行风干或微火烘干,研成细末。常用于 家禽蛋黄、皮肤和脂肪的增色剂,增色效果极佳,一般用量为饲料量的的0.3%。 3.孔雀苹刈割风干后粉碎成粉状,在鸡饲料中添加0.3%,可使蛋黄的颜色从一级提高到6 .5级,鸡皮肤及脂肪呈金黄色。 4.聚合草刈割风干后粉碎成粉状,在鸡饲料中添加5%,可使蛋黄的颜色从一级提高到6级 ,鸡皮肤及脂肪呈金黄色。 5.三叶苹鲜三叶草切碎,在鸡饲料中添加5%-10%,可节省部分饲料,蛋黄增色显著。 6.红花和朝天红在蛋鸡日粮中添加1%的红花、朝天红等,可以在场3—6d 内有效地增加蛋 黄色泽,蛋黄颜色在色谱上间于琥珀黄和金叶黄之间。 7.松针粉将松针风干、粉碎即成。一般在饲料中添加3%-5%可获得良好的增色效果,且可 提高产蛋率13%。 8.刺槐叶粉又叫洋槐叶粉,可采集刺槐树叶,晒干后制粉,添加量占饲料的5%,效果比松 针好,蛋黄颜色可从1级提高到9级,并能保持稳定不变。 9.艾叶粉艾叶中含有脂肪、蛋白质和多种氨基酸等营养物质。在鸡日粮中添加2%-3%艾叶 粉,可使产蛋量提高12%-20%,蛋黄颜色加深。 10.野菊花粉菊花具有平肝明目,清热解毒功能,在蛋鸡日粮中加入2%-5%野菊花粉,可 增加蛋色泽,还能预防球虫病和感冒。 11.青篙粉青蒿粉能刺激食欲,促进生长,加深蛋黄颜色,在鸡日粮中添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2012年10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849号公布《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该《许可条件》分总则,机构与人员,厂区、布局与设施,工艺与设备,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制度,附则6章27条,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保障饲料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所称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是指由一种或一种以上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混合,但不属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饲料添加剂产品。 第三条设立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符合本条件。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四条企业应当设立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管理机构。技术、生产、质量机构应当配备专职负责人,并不得互相兼任。 第五条技术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畜牧、兽医、水产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饲料法规、动物营养、产品配方设计等专业知识,并通过现场考核。 第六条生产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畜牧、兽医、水产、食品、机械、化工与制药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饲料法规、饲料加工技术与设备、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管理等专业知识,并通过现场考核。 第七条质量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畜牧、兽医、水产、食品、化工与制药、生物科学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饲料法规、原料与产品质量控制、原料与产品检验、产品质量管理等专业知识,并通过现场考核。 第八条销售和采购机构负责人应当熟悉饲料法规,并通过现场考核。 第九条企业应当配备2名以上专职检验化验员。检验化验员应当取得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饲料检验化验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与生产产品相关的省级以上医药、化工、食品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类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现场操作技能考核。 企业加工设备维修工应当取得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厂区、布局与设施 第十条企业应当独立设置厂区,厂区周围没有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污染源。 厂区应当布局合理,生产区与生活、办公等区域分开。厂区整洁卫生,道路和作业场所应当采用混凝土或沥青硬化,生活、办公等区域有密闭式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第十一条生产区应当按照生产工序合理布局,有相对独立的、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生

产品设计与开发控制程序

此公司运作书的控制部门是研发工程部,研发工程部负责制订,文件控制中心负责发出及管理此运作书。对于任何形式及/或内容上的更改,必需由总经理签批。此乃一份受控制的文件,在修订后将会立即更新。除认可之副本外,不可随意复制副本。 只有已被签批及盖上红色“控制”图章之副本方可作为有效及可依据之运作文件。

1.目的 对产品设计全过程进行控制,确保设计能满足顾客和有关标准、法律、法规的要求。 2.一般资料 2.1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设计的全过程,包括技术改进。 2.2定义 2.2.1内部创作 由公司内部提出之新产品设计/开发概念。 2.2.2客户发展样板 由客户提出之新产品设计/开发要求。 3.职责 3.1研发工程部 3.1.1负责整个产品设计开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程序。 3.1.2负责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之各项评审、验证及确认工作。 3.1.3负责执行产品设计开发工作,并负责跟进及保留所有设计开发之相关记录。 3.2 模具部负责设计开发的产品所需的模具制作、纳期跟进、生产质控、模具验收。 3.3 品质部负责开发项目样机的性能测试,品质体系评估。 3.4 采购部负责设计开发所需物料及物料参数的外购。 4.运作程序 4.1研发工程部在设计过程中应该考虑防止环境污染、节约资源与能源、考虑安全健康方面等 有关问题,新产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向高效率、可再生利用发展;提倡采用无害的工艺技术,并且尽可能简化制造工艺及考虑制造工艺过程对员工的安全健康方面的危险。

4.2 内部创作与客户发展样板按《设计开发控制流程》进行。 4.3 设计开发产品需要开模时,研发工程部把相应资料交模具部按《生产模具设计控制流程》 进行。 4.3.1设计开发控制流程 流 程 负责人 总经理 ICO 总经理/研发工程主管 工程师 项目工程师 研发工程主管 项目工程师 采购主管

养鸡常用四种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介绍

养鸡常用四种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介绍 ①维生素 维生素类添加剂有单一的制剂,如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E等,也有复合维生素制剂,如德国产的“泰德维他”,国内各地产的“多种维生素”等、对于笼养鸡和肉用仔鸡,饲喂青绿饲料不太方便,配合饲粮中要注意添加各种维生素制剂。添加时按药品说明决定用量,饲料中原有的含量只作为安全裕量,不予考虑。鸡处于逆境时,如高温、运输、转群、注射疫苗、断喙时对该类添加剂需要量加大。 ②微量元素 目前,市售的微量元素产品大多是复合微量元素,对于笼养鸡或肉用仔鸡,配料时必须添加。另外,如果是缺硒地区,还要注意添加剂含硒的复合微量元素,否则很可能会引起鸡的缺硒症。添加微量元素制剂时,按药品说明决定用量,饲料中原有的含量只作为安全裕量,不予考虑。 ③氨基酸 目前使用较多的主要是人工合成的蛋氨酸和赖氨酸。在鸡饲料中,蛋氨酸是第一限制性氨基酸,它在一般的植物性饲料中含量很少,不能满足鸡的营养需要,若配合饲粮不使用鱼粉等动物性饲料,必须要添加蛋氨酸,添加量通常为0.1%~0.5%。据试验,在一般饲粮中添加0.1%的蛋氨酸,可提高蛋白质的利用率2%~3%;在用植物性饲料配成的无鱼粉饲粮中添加蛋氨酸,其饲料效果同样可以接近或达到有鱼粉饲粮的生产水平。

④赖氨酸 赖氨酸也是限制性氨基酸,它在动物性蛋白质饲料和豆科饲料中含量较多,而在谷实饲料中含量较少。在粗蛋白质水平较低的饲粮中添加赖氨酸,可提高饲粮中蛋白质的利用率。据试验,在一般饲粮中添加赖氨酸后,可减少饲粮中粗蛋白质用量的3%~4%。一般赖氨酸在饲粮中的添加量为0.1%~0.3%。 南京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Q_JHSW 006-2019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

ICS65.120 B 46 Q/JHSW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JHSW 006—2019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 (报批稿) 2019-11-26发布2019-12-26实施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由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兴明、张明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型饲料添加剂L-赖氨酸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L-赖氨酸盐酸盐为原料,以单硬脂酸甘油酯为载体加工而成的混合型饲料添加剂L-赖氨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17.1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 两层筛筛分法 GB/T 6435 饲料中水分和其他挥发性物质含量的测定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 12904 商品条码 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4699.1 饲料 采样 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GB 34466 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773号《饲料原料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045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 3 要求 3.1 感官 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色颗粒状物。 3.2 加工质量指标 3.2.1 水分 水分不大于10%。 3.2.2 粒度 95%通过孔径为850μm的试验筛。 3.3 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

新产品设计和开发程序文件

公司设计和开发程序文件 文件类别:开发类 文件编号: RD-CX-01 撰写部门:产品开发部 版本: 1.0 生效日期: 2016/03/25 合计页数:共9页

新产品设计和开发程序文件 1.1 开发创新—新技术 围绕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而开展的商业化经济技术活动。包括自行研制开发和外部引进消化两种形式。 1.2 新产品 产品结构、性能等主要技术特征发生重大的变化或改进的产品属于新产品。主要包括: 1)产品的基本原理或结构性能比同类产品和老产品有新的发展; 2)填补国际、国内和省内空白的产品; 3)基本型派生出来的变形产品; 4)引进的新产品 1.3 设计评审 在设计阶段结束前,对设计所作的正式的、以文件为依据的技术资料(包括设计计算书,图纸等)进行综合的和系统性的检查,其目的在于评价设计能力和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并找出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2.0 程序 2.1 设计和开发的策划 2.1.1 设计和开发的阶段应包括 1)项目的申报(在单新产品除外); 2)项目的确立; 3)项目的设计; 4)项目的试制; 5)项目的改进。 2.1.2 设计和开发的评审应包括 1)项目的设计评审; 2)样品评审或样品检测; 3)改进后的项目评审。 2.1.3 设计和开发的验证应在样品试验达到要求后进行,主要是进行样品的鉴定。 2.1.4 设计和开发的确认应在所有设计和开发工作完成之后进行,对结果确认的同时编写试制总结报告。 2.1.5 设计和开发的职责和权限 2.1.5.1 职责

1)开发部负责组织项目的确立、项目设计和开发的全过程; 2)制造工程部负责设计样品的工艺审定与工艺保证; 3)协调计划部负责样品试制的计划安排; 4)生产部负责样品的制作及协调工作; 5)材料控制部负责按试制用量制订外购件的采购计划; 6)采购部负责样品所需采购件的采购工作; 7)质量管理部负责样品的试验(如需户外试验,由开发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样品试制中自制件和外购件的质量。 2.1.5.2 权限 1)项目开发小组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有权按照设计计划监督和 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2)项目开发小组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在保证设计任务和产品质 量的前提下,在样品中有选择供方及零部件的权利; 3)开发部的设计工作由开发部经理领导。 2.2 设计和开发输入 2.2.1 项目申报(在单新产品除外) 2.2.1.1 各办事处根据各分销商的反馈信息、市场信息以及用户反馈的质量信息等,在年中(终)销售工作会议上,将新产品设计、开发需求申报给开发部经理;或技术部经理根据公司内部要求,自己立项。 2.2.1.2 质量管理部负责收集和受理各部门、职工的创新建议,并进行分类、整理,然后以项目申报表的形式申报给开发部经理。 2.2.1.3 项目申报表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及对该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2.2.1.4 产品设计和项目开发所涉及的项目范围: 1)新产品; 2)其它能够带来技术进步和提高效益的项目。 2.2.2 立项 2.2.2.1 开发部经理负责对申报来的项目进行分类,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评审。初评审内容包括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经济性、市场性、生产能力等方面的分析。并决定是否将立项的建议上报给副总经理、总经理或董事会。 2.2.2.2 由董事会、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决定立项,并将新产品开发项目作为公司的新产品开发计划在每年的年初以书面形式下达给技术部。 2.2.2.3 对于在单新产品的开发立项,可由各办事处根据有关信息,提出可能签订订单的新产品开发要求,书面报给销售协调人员,由其转给开发部经理进行分析,以确定其属于非标产品还是“在单新产品”。对于非标产品可直接执行“生产准备和计划程序”。“在单新产品”要由开发部经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副

水产饲料添加剂研究概况 综述

水产饲料添加剂研究概况 摘要:本文就营养性添加剂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两大类型饲料添加剂在水产中的应用及相关作用. 机制进行了综述,最后对其发展方向进行了探讨。饲料添加剂(feed additive)是指为了某种特殊需要而添加于饲料内的某种或某些微量物质。其主要作用是:补充配合饲料中营养成分的不足,提高饲料利用率,改善饲料口味,提高适口性,促进动物正常发育和加速生长,改进产品质,防治动物疾病,改善饲料的加工性能,减少饲料贮藏和加工运输过程中营养成分的损失。根据添加的目的和作用机制,把饲料添加剂分为两大类:营养性添加剂和非营养性添加剂。营养性添加剂是对饲料主体成分的补充,保证动物生长所需的所有营养成分,以满足其生长的需要,如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等。非营养性添加剂是在饲料主体物质之外,添加一些它没有的物质,从而可帮助消化吸收,促进生长发育,保持饲料质量,改善饲料结构等,包括生长促进剂、促消化剂、益生菌制剂、诱食剂、粘合剂、抗氧化剂等。 营养性添加剂在水产饲料中的应用 1.1 氨基酸 鱼类对蛋白质的需求本质上是对氨基酸的需求,鱼类饲料中必需氨基酸与非必需氨基酸之间的比例大约是40:60。氨基酸添加剂能平衡日粮氨基酸结构,降低蛋白质用量,在促进矿物质的吸收利用的同时促进鱼类的摄食,即为诱食效应。研究发现,草食性鱼类对谷氨酸较为敏感,而肉食性鱼类对丙氨酸和脯氨酸较敏感,谷氨酸主要存在维管束植物中,蛤和鱿鱼中丙氨酸和脯氨酸含量较丰富。另外,L 型氨基酸对鱼类和甲壳类诱食性较强,复合型氨基酸比单一氨基酸诱食效果好。氨基酸添加剂还能够提高鱼类的免疫力,这种通过强化营养增强免疫力的方式在提倡健康生态养殖的今天意义更为深远。 1.2 维生素 维生素是水产动物正常代谢和生理机能所必需的一大类低分子有机化合物。据报道,水产动物必需维生素包括11 种水溶性维生素和4 种脂溶性维生素。由于许多维生素的不稳定性,在生产维生素添加剂时,要进行酯化、包被等预处理以提高维生素的稳定性,提高鱼类对维生素的吸收利用率。维生素C 是在水产养殖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维生素添加剂。研究发现,维生素 C 可提高中国对虾的缺氧耐受力,增强机体免疫力。纵然维生素是动物体所必需的,但并非添加量越多越好,使用过程中还要注意维生素添加可能带来的毒性问题,主要是脂溶性维生素A 和维生素D 过多中毒,可引起动物食欲不振、精神颓废、发育异常等,甚至可导致死亡。 1.3 矿物元素 矿物质对水产动物生长发育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受到国内外学者越来越多的重视。矿物元素包括常量元素和微量元素两大类,有关鱼类对矿物元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钙、磷、镁、铁、铜、硒、锌、锰、碘、钴等元素的需求量以及缺乏症对鱼类的影响上。钙、磷参与体组织的结构组成,是骨骼、牙齿和鳞片的主要组成成分,同时可维持机体酸碱平衡。国内外有关鱼类对钙、磷研究报道较多,一致认为它们是鱼类营养的重要元素,对鱼类健康生长和饲料利用率有着重要影响。研究发现,饲料添加适量磷可促进黄颡鱼、鲤鱼、齐口裂腹鱼、草鱼、团头鲂、异育银鲫、青鱼、斑点叉尾鮰等生长,提高饲料转化率。镁主要以磷酸盐形式存在于骨骼中,其余的存在于软组织和体液,且以肌肉中的含量较多。镁是众多酶反应以及脂肪、蛋白质和糖类代谢的必需因子,是生物体内重要的阳离子。镁对水产动物的营养生理作用表现在适量的镁可以促进生长,影响体营养组成以及脂肪代谢上。锌、锰、铜、硒等是作为酶(参与辅酶或辅基的组成)的组成成分和激活剂参与体内物质代谢,铁、碘、钴作为特殊功能化合物组成参与体内的代谢调节等。矿物元素对水产动物的影响主要集中在需求量和缺乏症上,随着动物医学、营养学的不断发展,矿物元素营养的研究也进一步加深了,由于各种元素协同和拮抗作用,只有添加适当的比例关系,才能促进鱼类的健康生长,这方面的研究也显得尤为重要。 2 非营养性添加剂在水产饲料中的应用 2.1 促生长剂 促生长剂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刺激内分泌系统、调节新陈代谢、提高饲料利用率来促进水产动物的生长。应用于生产的促生长剂主要包括喹乙醇、激素、中草药、抗生素等。喹乙醇是一种广谱抗菌的化学药物,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 申报材料要求 一、许可范围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是指由一种或一种以上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混合,但不属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饲料添加剂产品。 (三)本要求适用于以下情形: 1.设立:指企业首次申请生产许可; 2.续展:指企业生产许可有效期满继续生产; 3.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生产线指企业在同一厂区增建已获得许可产品的生产线;更换生产线指企业对已有生产线的关键设备或生产工艺进行重大调整; 4.增加产品品种:指企业申请增加生产许可范围以外的产品; 5.迁址:指企业迁移出原生产地址,搬迁至新的生产地址; 6.变更:指企业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注册地址或注册地址名称变更、生产地址名称变更。 二、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一)企业应当按照《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应当使用A4规格纸、小四号宋体打印,按照《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表格不足时可加续表。申报材料应当清晰、干净、整洁。 (三)申报材料中企业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劳动合同、职业资格证书、产品标准、产品主成分指标检测方法验证结论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光盘),其中一份报送农业部,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五)申报材料电子文档采用PDF格式,相关证明文件应为原件扫描件,文件名为企

业全称。 (六)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产品品种的,仅提供与申请事项相关的资料。 三、申报材料内容要求 (一)企业承诺书 (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 1.封面 1.1生产许可证编号: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填写原生产许可证编号,新设立的企业不填写。 1.2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1.3联系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的工作人员姓名。 1.4联系方式: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的联系人的手机、固定电话(注明区号)、传真等。 1.5申请事项: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分别在选项后面的“□”中打“√”。 1.6申报日期:填写企业报出材料的日期。 2.企业基本情况 各栏仅填写与申请事项相关的内容。 2.1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2.2生产地址:填写企业生产所在地详细地址,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路(街)、号。 2.3法定代表人、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住所(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注册资本:按照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填写。 2.4固定资产:指厂房、设备和设施等资产总值。 2.5所属法人机构信息:如企业为非法人单位,应当填写所属法人机构信息。 2.6主要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 机构名称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 人员总数填写与企业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 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企业的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中取得中专以上学历

微生物饲料添加剂规范使用的研究

微生物饲料添加剂规范使用的研究 微生态制剂又称益生素,是一种重要的肠道菌群调节剂。微生物饲料添加剂是指被添加在饲料中的益生素。 各国微生态学家在总结多年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其定义为:益生素是含活菌和(或)死菌,包括其组分和产物的细菌制品,经口或经由其它粘膜途径投入,旨在改善粘膜表面微生物或酶的平衡,或者刺激特异性或非特异性免疫机制。作为现代生物工程技术的重大成果之一,微生态制剂广泛应用于生产领域,将导致畜禽、水产、种植业、环境保护和医学等领域的根本变革。国际上把它誉为“拯救地球的技术”。 大量的研究结果表明,微生物饲料添加剂作为一种“绿色”添加剂,对促进动物生长发育,提高免疫力、防病治病,改善饲料适口性和转化率等方面具有显著效果。该技术的最大功绩在于,它可以逐渐替代农用化学物质,取代激素和抗生素,生产出绿色食品。用于畜禽水产养殖,可以预防畜禽、鱼虾疾病,净化水质,提高饲料转化率,降低胆固醇含量,消除粪恶臭,减少环境污染;用于种植业,可以改良土壤,改善植物品质,达到无污染、无公害、无残留;用于医药,可解除大量抗生素使用和滥用所造成的对人体严重的毒副作用。目前,世界各国对微生态制剂的研究开发,(包括菌种资源的调查、优良菌种的筛选和改造、作用机理研究、理论基础研究及在各种饲养动物生产上的应用研究)已成为热点。可以预见,微生物饲料添加剂作为无公害的“绿色”饲料添加剂,将逐渐替代饲用的抗生素,其系列产品的研制开发和应用将具有非常广阔的前景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一、国内外对微生物菌种(菌株)的有关规定 菌种是微生物饲料添加剂功能和质量的基础,也是产品安全的首要保证,世界各国对此都有明确规定和严格管理。 1989年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和美国饲料公定协会(AAFCO)公布了44种“可直接饲喂且通常认为是安全的微生物(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GRAS)”作为微生态制剂的出发菌株,主要有细菌(bacteria)、酵母(yeast)和真菌(fungi)。其中乳酸菌28种(包括乳酸杆菌11种、双歧杆菌6种、肠球菌属2种、链球菌5种、片球菌3种、明串珠菌1种)、芽孢杆菌5种、乳球菌1种、丙酸杆菌2种、拟杆菌4种、曲霉2种、酵母菌2种等。乳酸杆菌属(Lactobacilleae)11种:短乳杆菌(L. Brevis)、嗜酸乳杆菌(L. Acidophilus)、保加利亚乳杆菌(L. Bulgaricus)、干酪乳杆菌(L.Casei)、纤维二糖乳杆菌(L. Cellosus)、弯曲乳杆菌(L. Curvatus)、德氏乳杆菌(L. Delbruekii)、发酵乳杆菌(L. Fermentum)、罗特氏乳杆菌(L. Reuterii)、乳酸乳杆菌(L. lactis)、植物乳杆菌(L. Plantarum)等。②双歧杆菌属(Bifidobactirium)6种:青春双歧杆菌(B. adolescentis)、婴儿双歧杆菌(B. infantis)、动物双歧杆菌(B. animalis)、长双歧杆菌(B. longum)、嗜热双歧杆菌(B. thermophilum)、两歧双歧杆菌(B. bifidum)。③肠球菌属(Enterococcus)2种:粪肠球菌(E.faecalis)又称粪链球菌(S. faecium)、屎肠球菌(E.faecium)又称屎链球菌(S. faecium)。

养猪过程中十种常用的猪饲料添加剂介绍

养猪过程中十种常用的猪饲料添加剂介绍 在猪饲料中,合理添加一些添加剂,可起到促进生长、防治猪病的作用,并可节省饲粮、降低成本,大大提高养猪的经济效益。现介绍十种常用的猪饲料添加剂,供养殖场和养殖户参考选用。 一、松针粉 松针含有19种氨基酸及丰富的胡萝卜素、维生素、微量元素以及抗微生物的松针抗生素等。在猪饲料中添加5%的松针粉,日增重可提高18~30%,育肥期缩短30~60天。 二、芒硝 在猪的饲料中加入0.5~0.6%的芒硝,日增重提高20%,饲料利用率提高15%,且猪健康少病,皮毛光亮,食欲旺盛,大小便正常。 三、海带粉

海带含有丰富的碘化物和矿物质、维生素以及刺激动物生长的活性成分。在猪的饲料中添加2%的海带粉,日增重可提高23%,饲料转化率提高13%。 四、沸石 沸石是一种含水硅酸盐矿物,含有猪生长发育所必需的全部常量元素和大部分微量元素。在猪的饲料中添加1%沸石粉,猪平均增重可提高10%。 五、桔皮粉 桔皮粉有多种营养成分,可增进动物食欲,促快速生长及增强抗病能力。在猎饲料中添加5%桔皮粉,日增重可提高12%,每增重1公斤少耗饲料0.28公斤,饲料报酬提高10.5%,胴体重和净肉重也有所提高。 六、常青素 常青素内含有植物抗菌素、植物生长素、蛋白质、维生素等40多种成分,在每百公斤饲料中加入3~5克常青素,日增重可提高20~30%。

七、蚕沙 在猪饲料中添加5~10%的蚕沙,日增重可提高10~15%,饲料转化率提高15~20%,而且猪长势好,毛色光亮,还可减少猪病的发生。 八、硫酸铜 在猪饲料中添加0.25%的硫酸铜,可使猪日增重提高16%,饲料利用率提高5%,饲养成本下降4%左右。 九、蚯蚓粉 每头小猪每天添加10~20克,大猪30~50克,每天只喂一次,猪日增重可提高10~15%。 十、硫酸锌 每头小猪每天添加10~20毫克,大猪30~50毫克,可使猪生长加快,食欲旺盛,皮毛光滑,发病死亡少

2019年度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2019年度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工作,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饲料行业依法、正规、安全、健康发展,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其他有关文件法规,特制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计划。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主要内容、责任单位及其处理方式 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即在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县区和辖区内饲料生产企业,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人员,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监管检查的主要内容和职责要求根据《条例》等规章制度确定。 (一)主要内容和负责单位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检查的详细内容见《条例》等规章制度。重点检查:一是执行生产许可、产品批准文号、产品质量标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况;二是企业人员与管理情况;三是厂区、车间、

仓储、配料区、辅助设备与设施和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四是检化验室、留样室工作开展情况;五是执行《规范》情况;六是落实安全生产等法规制度情况。 负责单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 2、饲料经营者(含门、店) 检查的详细内容见《条例》等规章制度。重点检查:一是经营条件是否符合;二是经营工作是否规范。 负责单位:各县区和管委会饲料管理部门。 4、畜禽养殖者(含场、户) 检查的详细内容见《条例》等规章制度。重点检查:遵守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规定等情况。 负责单位:各县区和管委会饲料管理部门。 (二)处理方式 监管抽查检查后,现场填写《行政监督检查登记表》,指出存在的问题。属于一般性存在的问题,责成受检主体限期整改到位,并按时限、按要求向市、县区两级饲料管理部门书面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属于违法违规问题并且事实清楚的,及时移送有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饲料生产企业自查自纠与市、县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管委会职能部门抽查检查相结合,采用询问考核、查验证书、查阅记录和档案材料、现场察看等方法进行抽查检查。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

附件4: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 (征求意见稿) 一、许可范围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企业。 (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所称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是指由一种或一种以上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混合,但不属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饲料添加剂产品。 (三)适用于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设立、迁址及其他情况。设立指企业首次申请《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迁址指已获得《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迁移出原生产厂区,搬迁到新的生产地址;其他指农业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申报材料的格式要求 (一)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见《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一览表》(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纸、小四号宋体打印打印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表格不足时可加附页。全部申请材料要求干净、整洁、清晰。 (三)申报材料中不应夹带与申证无关的信息。 (四)电子文件要求PDF格式。申报材料中复印件先行扫描成JPG

格式图片,再粘贴到相应位置,然后将所有材料(含打印材料)转换成PDF格式,文件名称为申请企业的全称。 (五)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上报农业部一份(含电子文件),省级饲料管理部门一份,企业存档一份。 三、申报材料的内容要求 (一)企业承诺书(见附件2) (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1.封面(见附件3) 1.1 申请书编号: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按照农业部规定的编写原则填写。 1.2 生产许可证编号: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格式填写。尚未获得《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填写,已获得《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填写原生产许可证编号。 1.3 产品名称:依照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的类别或通用名称规范填写。 1.4 企业名称: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公章。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内容填写。 1.5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不填写。 1.6 企业注册地址(住所):尚未工商注册的新设立企业不填写。 1.7 联系电话:填写申请企业联系电话,如手机号码或方便联系的办公电话。固定电话号码前标注区号。 1.8 联系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工

中药饲料添加剂的应用

中草药饲料添加剂在动物生产中的应用 摘要:中草药饲料添加剂含有多种氨基酸、维生素、微量元素等物质,能增进机体新陈代谢,促进蛋白质和酶的合成,从而促进生长,提高繁殖力和生产性能,防治疾病,提高饲料报酬,及畜禽鱼虾的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增加饲养效益。本文对中草药饲料添加剂的作用、特点、作用机理、应用现状、中草药饲料添加剂的存在问题及今后发展趋势进行了综述。 关键词:中草药饲料;添加剂;生产;应用 前言 随着现代化饲料工业的发展,大量人工合成的饲料添加剂如抗生素、促长素、驱虫剂、激素、调味剂、改良剂、防腐剂在饲料中普遍添加。这些添加剂的应用,对畜牧业无疑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及生产中出现的问题,人们逐渐认识到这些添加剂带来的负面效应。特别是抗生素的大量使用,甚至滥用,导致产生的耐药性和药物残留,直接或间接给人类健康造成危害。现在有些国家和地区(如欧盟一些国家)已经禁止或限制在饲料中添加抗生素。 中草药是纯天然物质,无毒害、无残留、无耐药性,安全可靠,而且兼有营养和药效双重功能,因而受到我国畜牧工作者的重视。我国地域辽阔,中草药资源十分丰富,因而在发展中草药饲料添加剂方面有巨大的潜力。中草药饲料添加剂也将成为21世纪前景广阔的重要的“绿色”饲料添加剂。

1、中草药饲料添加剂 1.1中草药饲料添加剂的概述 中草药饲料添加剂,顾名思义是以中草药为原料制成的饲料添加剂,虽然有些学者将其归入非营养性饲料添加剂,然而,由于中药既是药物又是天然产物,含有多种有效成分,基本具有饲料添加剂的所有作用,可作为独立的一类饲料添加剂,毛皮动物在野生状态下是自由采食含中药的植物地。我国应用中草药作为饲料添加剂具有悠久的历史,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开始用来促进动物生长,增重和防治疾病。 1.2中草药饲料添加剂的作用 中草药添加剂的作用主要表现在防病保健、提高动物生产性能、改善动物产品质量和改善饲料品质等方面。防病保健作用主要表现在增强免疫、抑菌驱虫和调整功能等方面;提高动物生产性能主要表现在促进生长、催肥增重、促进生殖等方面;改善动物产品质量主要表现在改善肉质、改善皮毛等方面;改善饲料品质主要表现在许多中草药添加剂具有补充营养、增香除臭、防霉防腐等作用,从而改善饲料营养、刺激动物食欲、延长饲料的保质期限等。 1.3中草药饲料添加剂的特点 1.3.1来源天然性 中药来源于动物、植物、矿物及其产品,本身就是地球和生物机体的组成部分,保持了各种成分结构的自然状态和生物活性,同时又经过长期实践检验对人和动物有益无害,并且在应用之前经过科学炮制去除有害部分,保持纯净的天然性。这一特点也为中药饲料添加剂的来源广泛性、经济简便性和安全可靠性奠定了基础。 1.3.2功能多样性 中药均具有营养和药物的双重作用。现代研究表明,中药含有多种成分,包括多糖、生物碱、苷类等,少则数种、数十种,多则上百种,按现代“构效关系”理论,其多能性显而易见了。中药除含有机体所需的营养成分之外,作为饲料添加剂应用时,是按照中国传统医药理论进行合理组合,使物质作用相协同,并使之产生全方位的协调作用和对机体有利因子的整体调动作用,最终达到提高动物生产的效果。这是化学合成物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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