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清洁提单、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不清洁提单、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不清洁提单、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不清洁提单、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提供各大机构考研、公务员、四六级辅导视频课程

:

不清洁提单[uncleanbilloflading;foulbilloflading]承运人

在提单上加注货物表面状况或包装等其他方面有缺陷批注的提单。例如“包装不剧”、“包装残旧沾污”、“×件损坏”和“×盒遭水渍”等。交货时发现货物损坏如归因于以上批注,则承运人可免除责任。所以卖方总是以更换包装或出具保函,以取得清洁提单。

记名提单[straightbill0flading]在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内具体

填写某人或某公司名称的提单。它只能由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提货,不能转让,故又称之为“收货人抬头提单”。其优点是可以避免提单

转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但是很明显,它因此失去其代表货物转

让流通的便利。一般只用于贵重物品和展览品等。如果提交提单不以付款为条件,则正本提单可随船带给收货人。这适合于航线短、班期

紧的航线。

不记名提单[openbilloflading:bearerbilloflading]在提单的

收货人一栏内不具体填写任何收货人名称,只填写交与持单人的提单。它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出卖转让。承运人或其代理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这种提单一旦发生遗失或被窃,极易引起纠纷。由此可见,它对买卖双方风险都较大,所以在国际贸易中一般不使用。

指示提单[orderbilloflading]又称可转让提单。在提单的收货

人一栏内注明记名人指示或不记名人指示交货的提单。这种提单可以通过背书的方法转让给第三者提货,不须取得签发者同意。背书有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两种。前者仅由背书人(提单转让人)在提单的背面签字盖章而不注明被背书人(提单受让人)的名称;后者背书人除在提

单的背面签字盖章之外,还须列明被背书人的名称。记名指示只在提单指示的人背书转让时,才可以转让,不记名指示则不受这种限制。我国出口业务中使用不记名指示的较多。根据发出指示的人不同,记名指示又可分为托运人指示、收货人指示和进口方银行指示。

考研屋kaoyanwu:提供各大机构考研、公务员、四六级辅导视频课程专业提供提供各大机构考研、公务员、四六级辅导视频课

善意情况下签发清洁提单的有效性

善意情况下签发清洁提单的有效性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承运人欲对表面状况不良的转运货物签发不清洁提单,一般情况下由于银行不接受不清洁提单,托运人不能凭此结汇,因而往往向承运人出具保函,让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对于这种保函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在什么情况下签发才属于有效,善意保函的特征是什么,等等,都是承运人和托运人极为关心的问题。 一、承运人提单批注权的行使与清洁提单 《海商法》第71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于证明海上运输货物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据。依据提单上有无对货物表面状况的不良批注,提单可以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其中清洁提单是指承运人对货物的表面状况未加批注的提单;不清洁提单是指承运人对货物的表面状况有不良批注的提单。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银行一般不接受不清洁提单。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32条第二款规定,银行不接受不清洁提单,除非信用证明确规定。因此,在装船时发生货损或包装不良时,托运人常要求承运人在提单上不作批注,而向承运人出具保函,向承运人保证如因货物破残损失以及承运人因签发清洁提单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托运人负责。 承运人接受保函可能导致其承担交货时必须与提单记载的内容相一致的责任,因此严格地讲,是否接受保函完全由承运人来决定。法律也明确赋予了承运人在提单上加以批注的权利。但是,承运人在行使批注权时要正确认识批注的作用。在航运实践中,有时托运人向承运人出具保函,承运人接受保函清洁提单,并不是对收货人的恶意欺诈,而是因客观条件限制而采取的变通措施。这样做不仅没有背离批注提单实事求是的基本要求,反而更能体现批注提单的精神和目的。下面我们将来具体分析善意保函的有效性以及保函在航运中的积极作用。 二、善意保函的特征 为了适应海事实践的新发展,1987年的汉堡规则在第四章“运输文件”第十七条的2、3、4款规定,保函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协议,不得对抗第三方;保函只有在无欺骗第三方意图时才有效;如果有意欺骗第三方,则承运人在赔偿

不清洁提单、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不清洁提单、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提供各大机构考研、公务员、四六级辅导视频课程 : 不清洁提单[uncleanbilloflading;foulbilloflading]承运人 在提单上加注货物表面状况或包装等其他方面有缺陷批注的提单。例如“包装不剧”、“包装残旧沾污”、“×件损坏”和“×盒遭水渍”等。交货时发现货物损坏如归因于以上批注,则承运人可免除责任。所以卖方总是以更换包装或出具保函,以取得清洁提单。 记名提单[straightbill0flading]在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内具体 填写某人或某公司名称的提单。它只能由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提货,不能转让,故又称之为“收货人抬头提单”。其优点是可以避免提单 转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但是很明显,它因此失去其代表货物转 让流通的便利。一般只用于贵重物品和展览品等。如果提交提单不以付款为条件,则正本提单可随船带给收货人。这适合于航线短、班期

紧的航线。 不记名提单[openbilloflading:bearerbilloflading]在提单的 收货人一栏内不具体填写任何收货人名称,只填写交与持单人的提单。它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出卖转让。承运人或其代理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这种提单一旦发生遗失或被窃,极易引起纠纷。由此可见,它对买卖双方风险都较大,所以在国际贸易中一般不使用。 指示提单[orderbilloflading]又称可转让提单。在提单的收货 人一栏内注明记名人指示或不记名人指示交货的提单。这种提单可以通过背书的方法转让给第三者提货,不须取得签发者同意。背书有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两种。前者仅由背书人(提单转让人)在提单的背面签字盖章而不注明被背书人(提单受让人)的名称;后者背书人除在提 单的背面签字盖章之外,还须列明被背书人的名称。记名指示只在提单指示的人背书转让时,才可以转让,不记名指示则不受这种限制。我国出口业务中使用不记名指示的较多。根据发出指示的人不同,记名指示又可分为托运人指示、收货人指示和进口方银行指示。

FOB与CIF贸易术语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教学文案

F O B与C I F贸易术语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 施

FOB与CIF贸易术语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作者:赵昱 来源:《商情》2013年第06期 近年来,在我国对外达成的出口合同中,FOB贸易术语的使用率越来越高,排在各贸易术语的首位,采用FOB贸易术语时出口商履行合同的义务较简单,具有明显的优势。在进口业务中,我国进口商为了减少贸易中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也越来越多地采用了CIF贸易术语。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FOB贸易术语在出口业务中的风险及CIF贸易术语在进口业务中的风险。必须针对风险采取各种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在国际贸易中上当受骗。 FOB与CIF风险分析应对措施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开展以及国际航运条件和技术的改善,在我国对外达成的出口合同中,FOB贸易术语的使用率越来越高,排在各贸易术语的首位。以FOB术语成交的业务占80%以上,而且有逐步增长的趋势。由于当今国际贸易中存在许多的不确定因素,进口商在贸易术语的选择中更趋向选择风险小、责任少的术语,进而大大发展了CIF术语在国际贸易进口业务中的使用比例。目前在进口业务中,我国进口商也越来越多地采用了CIF贸易术语进行国际业务往来,导致CIF贸易术语在我国进口业务中的使用频率逐年提高,上升为我国对外进口合同中使用最频繁的贸易术语。 一、FOB与CIF贸易术语在进出口业务中的优越性 1、FOB贸易术语在出口业务中的优越性 就出口业务而言,企业采用FOB贸易术语具有明显优势。首先,出口商履行合同的义务较简单,出口商只要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并在买方指定的装运港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装运船舶上,就算卖方完成了交货义务,货物能否如期到达和安全到达目的港与卖方无关。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开始,之后的风险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和负责。 其次,采用FOB条款,出口商可以避免运费、保险费的波动,从而减少贸易风险,保证成本核算的稳定性。目前,我国的许多出口企业都习惯于采用FOB术语出口,特别是近年来,由于运价上涨,很多出口企业为了规避运价上涨的风险,往往乐于报FOB价。 2、CIF贸易术语在进口业务中的优越性 企业在进口合同中选择采用CIF贸易术语进行交易,要求出口商办理租船订舱、保险等义务,为进口企业省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在竞争激烈的对外贸易中赢得了宝贵时间。首先,进口商可以不必为租船订舱与船公司或者货运代理订立合同花费过多的精力和财力。 其次,在出口商订立的保险合同中,进口商可以在货物越过船舷后发生事故时享受到由出口商办理的保险业务产生的效益。最主要的一点是,进口商可以省去一大笔的资金和人力的投入,能够让进口商的资金得到最大利用。在当今国际贸易日益讲究效率的现状下,可以省下足够的时间,安排履行其他的贸易合同。

国际物流期末考试复习题

国际物流期末考试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15分) 1.国际物流通道——物流通道是指连接物流园区、物流基地、物流中心等之间,以及它们和外部交通基础设施(包括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货运站场)之间的货运道路系统。物流通道主要是构建快速畅通的货运道路体系,保证物流中心与物流园区、物流结点等各结点之间的各项物流功能顺利实施,达到货畅其流的目的。 2.共同海损——是指在获得船舶在海上晕倒灾害,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面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损失或者支出特殊额外费用。 3.电子口岸——电子口岸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借助国家电信公开网络资源,将国家各行政管理机关分别管理的进出口业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的电子底账数据集中存放到公共数据中心,在统一、安全、高效的计算机公共网络平台上实现数据共享和数据交换。 4.国际贸易术语——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是简短的外文缩写的字母来表明货物的单价构成和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费用与风险的划分界限。 二、判断题(每题1 分,共10分) 1.保险人承保的费用包括施救费用和修理费用。(×) 2.由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经海关批准而建立的自营自用的保税仓库称之为工厂。(×) 3.一批货物在海运途中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其修理费用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这种损失属于推定全损。(√) 4.储存仓储是指对保管物品以保持原样不变的方式进行的仓储。(×) 5.目前有关海运提单的国际公约中,使用最为广泛的国际公约为汉堡规则。(×) 6.FOB术语是卖方承担责任最小的术语。(×) 7.预借提单属于提单中注明的装船日期早于实际装船日期的情况。(√) 8.唛头又被成为包装标志。(×) 9.口岸属于综合型节点。(×) 10.直拨又被成为越仓作业。(√) 11、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和警告性标志都是刷在商品的外包装上的(×) 12、如果合同中作为商品检验依据的品质条款和信用证规定不符时,则商检机构按照信用证的有关规定检验(√) 13、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同样可以背书转让(×) 14、清洁提单是指提单清洁完好无污损(×) 15、多式联运承运人是总承运人,对运输全程中货物的灭失、损坏、延迟交货等承担责任(√) 16、铁路运输是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 17、航空运单、铁路运单和海运提单一样,均可以背书转让(×) 18、承运人签发倒签提单属于欺骗性质的行为(√) 19、在国际贸易中,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后,在运输途中由于任何外来原因造成的一切货损,均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20、保税区内自用生产设备、生活设施、管理设备进口予以免税优惠。(×) 三、单选题(每题2 分,共20分) 1.广义的国际物流是指( D ) A. 国际货物物流 B. 贸易型国际物流 C. 非贸易型国际物流 D. 贸易型国际物流与非贸易型国际物流

清洁提单与不清洁提单

什么是清洁提单?就是指货物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未在提单上加注货损或包装不良之类批注的提单 通常船公司的提单,如果不加任何不良批注,就表明该提单是清洁已装船提单,一般客人信用证中都会要求全套的清洁提单,至于提单上是否显示CLEAN ON BOARD,船公司基本不会显示这些字样的,但是对于这一点,各个银行有不同的做法,大多数银行都不要求提单上显示CLEAN ON BOARD 字样,也就是说,他们不会把没有CLEAN ON BOARD 作为单据的不符点,但是有的银行就一定要有.比如部分地区的中国银行就会出现这个问题,一般接到信用证申请以后跟银行确认,他们针对信用证上的该条是否要求提单必须显示,如果要求,那赶快通知客人不要在单据要求中显示该条目,同时告诉客人原因. 要看你LC怎么要求的,大多数是FULL SETS OF MARINE CLEAN ON BOARD B/L,提单无须写明clean on board字样;但有个别客户LC会要求B/L MARKED CLEAN ON BOARD,就只能要求提单上必须出现clean on board字样啦! 根据ISBP 79.“已装运表面状况良好”(Shipped in apparent good order)、“已载于船”(Laden on board)、“清洁已装船”(clean on board)或其他包含“已装运”(shipped)或“已装船”(“on board”)之类用语的措辞与“已装运上船”(“Shipped on board”)具有同等效力。 ISBP 91. 即使信用证可能要求“清洁已装船提单”(clean on board bill of lading)或注明“清洁已装船”(clean on board)的提单,提单也无需出现“清洁”(clean)字样。 不清洁提单FOUL B/L 货物交运时,其包装及表面状态出现不坚固完整等情况,船方可以批注,即为不清洁提单。 实践中承运人接受货物时,如果货物外表状况不良,一般先在大副收据上作出记载,在正式签发提单时,再把这种记载转移到提单上。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银行是拒绝出口商以不清洁提单办理结汇的。为此,托运人应把损坏或外表状况有缺陷的货物进行修补或更换。习惯上的变通办法是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不要将大副收据上所作的有关货物外表状况不良的批注转批到提单上,而根据保函签发清洁提单,以使出口商能顺利完成结汇。 但是,承运人因未将大副收据上的批注转移提单上,承运人可能承担对收货人的赔偿责任,承运人因此遭受损失,应由托运人赔偿。那么,托运人是否能够赔偿,在向托运人追偿时,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而承担很大的风险。承运人与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提单条款的规定,而不是保函的保证。所以,承运人不能凭保函拒赔,保函对收货人是无效的,如果承、托双方的做法损害了第三者收货人的利益,有违民事活动的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容易构成与托运人的串通,对收货人进行欺诈行为。 由于保函换取提单的做法,有时确实能起到变通的作用,故在实践中难以完全拒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保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指出:“海上货物运输的托运人为换取清洁提单而向承运人出具的保函,对收货人不具有约束力。不论保函如何约定,都不影响收货人向承运人或托运人索赔;对托运人和承运人出于善意而由一方出具另一方接受的保函,双方均有履行之义务。”承运人应当清楚自己在接受保函后所处的地位,切不可掉以轻心。

浅析国际海运提单中的风险及预防措施

目录 1 引言 3 2 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4 3 海运提单的主要风险 5 3.1 无提单放货 5 3.2 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6 3.3 HOUSE提单7 3.4 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7 3.5 记名提单 9 3.6 空头提单 9 4 海运提单存在风险的原因10 4.1 样式简单,易于伪造10 4.2 业务员素质低,管理不严10 4.3 国际货代体系缺少严密制约 10 5 海运提单风险的防范措施10 5.1 选择资信好的交易伙伴 10 5.2 从严掌握倒签提单、预借提单、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11 5.3 分情况谨慎使用记名提单11 5.4仔细订立信用证条款。避免空头提单13 5.5 谨慎使用FOB贸易术语,以防船公司无单放货13 5.6 银行谨慎提供担保,以防船公司凭担保无单放货14 5.7 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及时要求海事司法保护15 6 结语16 浅析海运提单的风险和防范措施 摘要 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尤其是班轮运输中使用的一种重要的单证。但是由于提单本身的性质以及海运提单的管理制度的原因,海运提单还存在许多的不足,而这些不足将会导致国际货物贸易产生风险,阻碍着贸易经济的进行,特别是最近几年来,国际上利用海运提单进行诈骗的行为是越来越频繁,严重影响了各国贸易的顺利进行。为此,本文通过对海运提单中存在的种类风险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海运提单;风险;防范措施 1 引言 提单是海运运输中的一种最要的单证形式,具有物权凭证,是买卖双方据以收到货款和交货的最要单据。然而,随着国际贸易和航运的日益繁荣,提单风险已经危机到整个提单的正常运作机制,阻碍了国际经济贸易的顺利进行。因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所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所以在明确认识提单存在风险的情况下,怎样规避防范这些风险是相当最要的,同时探索性的提出解决这些风险的防范措施。不能仅仅因为提单风险问题的存在,就把整个提单制度予以否定,应该完善提单相关的法律规范,从严管理海运提单的签署等制度,从而保证提单对国际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2 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海运提单,简称提单(BillofLading,B/L),是承运人(或其代理)应托运人的要求,在收到货物归其掌

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什么是记名提单 记名提单是指在提单上收货人(consignee)一栏内具体填写某一特定的人或公司名称的提单。根据次种提单,承运人只能将货物交给提单上已指定的收货人。托运人原则上不得将已记名提单背书转让。但提单指定的收货人有时可通过办理类似财产转让手续进行转让。一些国家准许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凭担保提货,从而使银行及托运人都失去安全收汇的保障。因此,银行一般不愿意接受这种提单。 记名提单项下货物只能由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提取,失去了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作用法。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提单指定以外的人,即使该人持有提单,承运人也应负责赔偿法。 虽然记名提单不可以转让,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承运人仍需凭正本提单才可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法。而在美国,承运人只需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即可,无需凭单交付法。因此,在中美贸易中,货方须注意法律的适用,以免货物被对方提走后,追不回货款法。依据Incoterms2000 的规定,除合同有另外约定外,记名提单不适用于CIF买卖法。目前,由于海运单(Sea Waybill)的出现,记名提单已很少使用。 记名提单的法律问题 在记名提单情况下,托运人与承运人的关系是以提单以及其所签订的其它运输协议为准,因为记名提单不可转让,所以对记名收货人来说仅仅是合同的受益方,在法律关系上应以托运人与承运人签订的合同为准,即记名收货人的法律关系与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应是一样的。因此,如果托运人有任何改变运输合同的协议,都应该约束记名收货人。这一点与指示提单或不记名提单有明显的区别,因为指示提单是可以转让,对于善意的第三者来说他们取得的是提单合同本身的权利,并不包括托运人与承运人签订的提单以外的任何其它协议。但是在记名提单的情况下却完全不同,因为记名提单不可以转让,因此记名收货人仅仅是提单的权利受益方,也就是说,托运人与承运人的法律关系中约定受益人为记名提单记名收货人,就如同人寿保单第三者受益人一样。因此,受益方收货人的法律关系应站在原托运人的位置上。我国海商法对提单的定义明确包括记名提单,同时又规定承运人与收货人、提单持有人的关系依照提单的规定确定。如此,也明确了记名收货人与承运人的法律关系按照记名提单的规定,并不包括托运人事先与承运人约定的其它协议。 记名提单是否具有物权凭证的功能,在实践中大有争议,与之相关的是记名提单是否应当凭正本提单交货。在各国的司法判例中,大多倾向于认为即使是记名提单也同样需要凭正本提单交货。有关案例包括2005年英国贵族院的The “Rafaela S”案,2006年香港上诉法院的Carewins Development (China) Ltd v Bright Fortune Shipping Ltd案。我国最高院也在2004年一起无单放货案中确认记名提单仍应凭提单放货的立场。当然,美国在这一问题上特立独行,其法律规定及记名提单可以无单放货,但这仅是少数派做法,不代表其他国家、地区的主流意见。 签发记名提单往往是在两个协作公司或者子母公司之间或收货人是卖方的代理等情况下,物权问题往往并不是通过提单的转让而转移。只要承运人交付正确的记名收货人,不可能出现错误

国际贸易实务复习题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 一、填空题 1. 海洋运输按照船舶经营方式不同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两种。其中,(租船)运输一般适合于大宗货物的运输。 2. W/M or A.V.表示(在货物重量、尺码或价值三者中选择最高的一种)收取运费。 3. 商定合同时,如明确一个或几个装运港和目的港有困难,可采用(选择港)的做法。 4. 程租船合同中关于装卸费的收取办法中,FIO是指(船方不负担装货费和卸货费)。 5. 航空运费通常是按(重量或体积)计算,以其中收费(较高)者为准。 6. 提单按收货人的抬头可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其中指示提单可以经过背书转让,背书的方式又有(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之分。 7. 目前我国一般使用的装运工作日的规定方法为(连续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 二、单项选择题 1. 速遣费是指(D)。 A. 在约定时间内提前完成装卸任务,买方给予卖方的奖金 B. 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完成装卸任务,船方向卖方收取的罚款 C. 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完成装卸任务,港口管理部门向船方收取的罚款 D. 在约定时间内提前完成装卸任务,船方给予负责装卸货物的一方的奖金 2. 我国出口到蒙古的杂货运输应选择(B)。 A. 海洋运输 B. 铁路运输 C. 航空运输 D. 管道运输 3. 我国出口到朝鲜的石油,一般采用(D)。 A. 航空运输 B. 铁路运输 C. 公路运输 D. 管道运输 4. 某出口商品每件净重30千克,毛重34千克,体积每件为40厘米×50厘米×30厘米,如班轮运价运费计算,标准为W/M 10级,船公司计算运费时(C)。 A. 按净重计收运费 B. 将由托运人自由选定 C. 按体积计收运费 D. 将由承运人自由选定 5. 滞期费是(C)。 A. 买方向卖方收取的因卖方延期交货而造成损失的补偿费 B. 卖方向买方收取的因买方延期付款而造成损失的补偿费 C. 租船人未按约定日期完成装卸定额,延误了船期而付给船方的罚款 D. 船方装卸太慢而向货方支付的赔偿费 6. 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是(A)。 A. 海洋运输 B. 铁路运输 C. 公路运输 D. 航空运输 7. 清洁提单是指(A)。 A. 承运人未加有关货物或包装不良之类批注的提单 B. 不载有任何批注的提单 C. 表面整洁无涂改痕迹的提单 D. 含有否认承运人知道货物内容.重量或质量等条款的提单 8. 班轮运费应(A)。 A. 包括装卸费,不计滞期、速遣费 B. 包括装卸费,应计滞期、速遣费 C. 包括装卸费和滞期费,不计速遣费 D. 不包括装卸费,不计滞期.速遣费 9. 海运提单和航空运单(C)。

记名提单的风险简析

2011年04月学术探讨 “记名提单”的风险简析 文/苏向红 摘 要:在国际贸易海上货物运输中,提单是一个重要内容。我国《海商法》明确规定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后,根据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应当签发提单。在通常情况下,持有提单就意味着拥有货物的所有权。国外买家没有付款赎单,就不能合法取得货物的所有权,承运人无单放货必须承担违约的赔偿责任。但是对记名提单下的无单放货,倾向意见认为承运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作为国际贸易中的出口商,必须对记名提单的风险有一定的了解,化解风险。 关键词:记名提单;背书转让;无单放货 中图分类号:TE8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4-0344-01 一、提单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71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二、提单的作用 提单主要具备以下三大作用: (一)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二)提单是承运人对货物出具的收据。(三)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三、提单的分类 提单根据收货人的不同可分为三种:一是记名提单,即列明收货人姓名的提单,记名提单不得转让;二是不记名提单,即提单收货人栏内不列明姓名。此类提单无须背书即可转让,承运人凭单放货;三是指示提单,即按提单载明的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的提单。指示提单经指示人背书转让,是当前国际贸易中通常使用的提单。 四、记名提单的特点 记名提单在国际海运贸易中应用并不广泛,一般只在运送个人物品和展览品时用。我国的《海商法》对记名提单的规定,虽然移植了国际海事立法的最新成就,但对其法律性质并未明确。该法第71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但第79条又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说明记名提单的法律性质在我国是尚无定论。倾向性意见认为记名提单实际上不具有提单的性质,类似海运单。因此,在出口商签发了记名提单后,承运人在目的港发生无单放货,出口商很难在法律层面为自己找回公道,所以出口商要慎重同意签发记名提单。 五、记名提单在不同国家的法律比较 (一)美国:美国法律规定在放货时并不需要出示记名提单。只要收货人出示身份证明,承运人即可将货物交予指定收货人。(二)中国香港:承运人有权不凭记名提单向记名收货人交付货物,只需验明其身份。(三)英国:尚无定论。(四)新加坡:承运人必须凭记名提单向记名收货人交付货物,并需验明身份。(五)荷兰:认为记名提单是一种适用海牙/海牙—维斯比公约的提单且必须凭以方能提货。(六)法国:认为记名提单是一种物权凭证,因而凭以方能提货。(七)马来西亚:认为船东未收回正本提单交付货物,即使交付给收货人,也是违反合同约定。(八)中国: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不可转让记名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适用海牙规则。 六、记名提单下承运人可无单放货 承运人在目的港向谁交付货物均来源于托运人的指令。托运人的指令,通常是通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的记载而体现于提单之上,使得承运人在目的港可以知悉应将货物交给谁。“指示提单”因须背书转让,故承运人看到的交货指令只有通过提单背书转让方能知晓,因此承运人必须检查提单背书情况,也就要求提货人必须出示正本提单。“不记名提单”由于无须背书即可转让,承运人得到的交货指令通过提单转让得知。所以,提货人必须向承运人出示正本提单以证明是合法提货人。对“记名提单”,因非物权凭证也不能转让,且托运人的交货指令在货物交运时已指定具体收货人,故收货人只需向承运人证明自己的提货人身份,承运人就必须将货物交付给记名提货人以完成交货义务。因此,在记名提单下,托运人是否已将正本提单流转给记名人,或记名人是否持有正本提单,并不能证明或推翻托运人已下达给承运人的交货指令,这是记名提单易引发无单放货纠纷的原因。 七、出口业务中对记名提单的防范 (一)信用证结算。当进口商在开来的信用证中要求出口商以记名提单交单时,许多出口商会对此疏于防范。若出口商为拓展业务不得不接受记名提单交单,首先要调查开证行资信,因为负责任的开证行在接受以记名提单作为开证条件时,会对开证申请人做资信评估;其次,作为承担风险最大的出口商,应仔细制单做到单单、单证相符,不因“不符点”而遭遇拒付;最后,出口商要提前了解进口商所在国对记名提单是否是物权凭证的解释,对规定记名提单下承运人可无单放货的,坚决不能使用记名提单。对于像美国可通过“相反要求”使记名提单成为交货凭证的,出口商在订舱时要书面通知承运人,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并留下证据,保证在承运人无单放货时追究其责任。(二)托收结算。合同约定使用托收结算时,如果进口商要求出口商以记名提单签单,出口商应坚决拒绝,只接受指示提单,不给不法进口商以可乘之机。(三)电汇结算。进出口双方约定采用先TT结算时,不论是否采用记名提单出口商均可接受。对采用后TT结算的,出口商切记不接受进口商签发记名提单的要求,因为后TT 的操作中,往往会采取先发货然后再将提单副本传真给进口商,收到进口商TT付款后再寄送正本提单的作法。此时若签发的是记名提单,即使出口商在没有寄送正本提单的情况下,进口商仍可凭提单副本将货提走。若进口方要求签发记名提单,出口商可先以非记名提单方式要求船公司装船,待收到进口商的全额付款后,再要求承运人签发记名提单或直接安排提单电放。 综上所述,记名提单是否是物权凭证,即便在中国也存在争议。在其他国家,法律规定也不尽相同,为保险起见,除非出口商的货款已全额收回或者弃通过物权来确保收汇,出口商应避免接受用记名提单出货。 作者单位: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参考文献: [1]https://www.360docs.net/doc/0217131048.html,/thread-63220-1-1.html. [2]https://www.360docs.net/doc/0217131048.html,/techforum/Content/141/533943.shtml. [3]司玉琢.《论记名提单下的无单放货》.《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与研究》总第5卷. 344 2011.04

外贸提单重要知识点

外贸提单重要知识点

一、按提单中收货人栏的填写方式划分 (1)记名提单(straight B/L) 这是指在提单上具体写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有以下几种记名方式:①Consigned to A Co. Ltd.②Deliver to A Co. Ltd.③Onto A Co. Ltd.记名提单只能由该指定的收货人凭此提货,提单不能转让,可以避免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一般用于贵重商品、展品及援外物资的运输。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是买主、开证行或代收行,但银行一般不愿接受以买主为收货人的记名提单。因为一些国家的惯例是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正本提单而仅凭“到货通知”(Notice of arrival)上的背书和收货人的身份证明即可提货,这样银行如垫款却不能掌握货权,风险太大。 案例:1997年4月上海某公司与美国一代理商签订了一份金额为USD105,000的纺织品出口合同,6月初收到直接买户开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要求出具记名XX公司的提单,并指定货物装运美国某船公司。货物出运后全套单据经通知行寄开证行,正常的结汇时间已过,但货款一直未到账,此时收到开证行的不符点电报,称单据有一处不符点,全套单据由开证行暂

为保管。我公司查货物下落,船公司告知货物已被提走。我公司要求船公司做出解释,三份正本提单仍在银行,我方也并无放货指令,凭什么放货?船公司告知,记名提单可不凭正本提单,仅凭收货人的身份证明即可放货,船公司无责任。不久三份正本提单连同其他单据被开证行退回,我公司面临着手持正本提单却货、款两空的残酷现实。在要求船公司赔偿货物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把船公司推上了被告席。然而被告认为此案适用于美国1936年海上运输法,放货的理由是提单背面条款中已约定,按此法规定记名提单项下承运人可以不凭正本提单放货,只要收货人提供了证明自己合法身份的有关文件即可。 一审上海海事法院认定,被告未提供完整的美国1936年海上运输法律文本无从依据,故本案适用于中国海商法,根据中国海商法第17条规定,提单无论是记名或不记名都是物权凭证,承运人必须凭正本提单放货,现原告正本提单在手,被告已将货物放掉,属于严重侵权行为,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全部货款和利息损失。被告不服,立即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要求终审法院依据美国法律改判此案。在法庭的要求下,上

《外贸单证实务》复习资料

《外贸单证实务》复习资料(一) 一、单选题 1.下列条件中,()不是构成发盘的必备条件。 A.表明发盘人承受约束的意旨B.主要交易条件必须十分完整齐全 C.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D.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2.某外贸公司对外以FOB报价,如果该公司先将货物交到货运站采用多式联运时,应采用()为宜。 A.DDP B.CIP C.CPT D.FCA 3.信用证规定最晚装运期为6月30日,到期日为7月18日。出口人备货出运,提单的日期为6月28日,规定交单期为15天。根据《UCP600》规定,受益人最后的交单期限为()。 A.7月10日B.6月30日 C.7月18日D.7月13日 4.用班轮运输货物,按照货物重量或体积或价值三者中较高的一种计收,运价表内以()表示。 A、“W/M” B、“W/M plus Ad Val” C、“W/M or Ad Val” D、“Ad Val 5.《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是专门用来说明哪个贸易术语的()。 A.FOB B.CFR C.CIF D.DA T 6.在FOB术语之后要注明()的名称,CFR术语后面需要加注的是()的名称。 A、装运港,装运港 B、目的港,目的港 C、装运港,目的港 D、目的港,装运港 7.海运提单的抬头是指提单的( )。 A.V oyage No. B.Consignee C.Notify Party D.Shipper 8.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合同中使用“大约”、“近似”等约量字眼,可解释为交货数量的增减幅度为( ) A、不超过5% B、不超过10% C、不超过15% D、由卖方自行决定 9.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通常是() A、买方 B、卖方 C、买方的开户银行 D、卖方的开户银行 10.“仓至仓”(W/W)条款是指()的起讫条款。 A.进口人负责接货起讫责任B.保险人(保险公司)负责保险起讫责任C.出口人负责交货起讫责任D.承运人负责运输起讫责任 11.清洁提单是指() A、承运人未加有关货物或包装不良之类批注的提单 B、不载有任何批注的提单 C、表面整洁无涂改痕迹的提单 D、提单收货人栏内没有指明任何收货人的提单 12.G. S. P. Form B表示( )。

凭保函换取清洁提单的风险与弊端

凭保函换取清洁提单的风险与弊端 案情介绍 2005年4月,我国T公司向荷兰M公司出售一批纸箱装货物,以FOB条件成交,目的港为鹿特丹港,由M公司租用H远洋运输公司的货轮承运该批货物。同年5月15日,该合同货物在青岛装船。当船方接受货物时,发现其中有28箱货外表有不同程度的破碎,于是在该提单上批注:“该批货物有28箱外表破碎。”当船方签发提单,欲将批注转注提单时,卖方T公司反复向船方解释说买方是老客户,不会因为一点点包装问题提出索赔,要求船方不要转注收货单上的批注,同时向船方出具了下列保函:“若收货人因包装破碎货物受损为由向承运人索赔时,由我方承担责任。”船方接受了上述保函,签发了清洁提单。该货船起航不久,接到买方M公司的指示要求其将卸货港改为法国的马赛港,收货人变更为法国的F公司。经过一个月的航行载货船到达马赛港,船舶卸货时法国收货人F公司发现该批货物有40多箱包装严重破碎,内部货物不同程度受损,于是以货物与清洁提单记载不符为由,向承运人提出索赔。后经裁定,承运人向法国收货人赔偿20多万美元的损失。此后,承运人凭保函向卖方T公司要求偿还该20多万美元的损失,但T公司以装船时仅有28箱包装破碎为由,拒绝还余下的十几箱损失,于是承运人与卖方之间又发生了争执。 案情分析 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和包括我国在内的各国海商法都规定: ⑴已装船提单上所作的记载必须与已装船货物的实际状况,如品名、标志、外表包装、件数,或数量和体积等相符,承运人应对提单记载事项包括收货人在内的提单持有人负有最终责任。换言之,如果提单为清洁的,而到达目的港的货物是短量或者短少、包装破碎、货物受损等,包括收货人在内的提单持有者有权向承运人提出索赔。本案中的法国收货人作为提单的正当持有人完全有理由根据清洁提单而向承运人就货提出索赔。 ⑵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在《汉堡规则》中规定,托运人为了换取清洁提单可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保函只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有效。 承运人在签发已装船提单时,如果知道或者有合理的根据怀疑提单的记载与实际装船的货物不符,或者没有适当的办法核对提单的记载,则承运人可以在提单上

国际贸易中的提单风险及其防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提单足指用以证明海卜货物运输台同和货物已经出承运凡接受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该法j生i规定:“提单rfl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屑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曾经有一位叫Bo、ven的大法官讲过一句名言:提单是丌启仓库的文字钥匙。正是由于提单埘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由提单引起的风险和争议值得我们去关注。在这单主要讨沦的足使用最为普遍的海运提单的风险与母议,其他各类捉单风险也基本类似。 对丁记名提单,承运人必须坚持虬争放货吗?关于这个『nJ 题,理论界和司法界并没有达成共识.依然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著书的《施米拖夫论出口贸易》一书的作者曾指出:“一个提单即使是不可转让的,亦可以作为物权凭证,幽为提单载明的收货人只能依据提单向承运人要求提货,如果他能够出示提单。”而著名的《Beniamm沦货物销售》一书的作者明确地表达了小同的观点:“在记名提单的情况下.承运人被授权且有义务将货物交付原始收货人,而不要求出示提单。”理论界的埘种观点电压映在符围具体操作中的不同做法j一 比较而占,笔者更倾向于不严格的见单放货,即在记名提单下.承运人葫理由在对方未出示提单的情况下将货物交给能出示身份证明的指定收货人。因为记名提单在普通法的涵义里不是物极凭证,所以它的转让小能按推定的货物所有权的转计来进行。在这种提单下,货物只变于收货人,与出示提单及谁是搓单的持有人统统无关。面现在各国对于这一闻题的可;同鸹!解可能会导致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纠纷,引起交付货款的风险,令托运人或承巨人蒙受损失。 法律法规的作用之一就是促进商业效率与商业信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然有相当数量的人企图通过钻法律窄子的方法实现及保全自身利益,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就是很好的例子。如果提单在货物装船后签发,而签发R期却早十实际装船日期.便构成倒签提单。如皋赞物尚未全部装船或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尚未开始装船的情况下签发,便构成预借提单。 倒箍提单或预借提单是卖方存在侥幸心理的做法。一旦买方有证据显示提单卜的装船口期是不真实的就有权拒收货物,拒付货款并要求赔偿,对于囊方而言可谓得不偿失。同时,从买方的立场来看.一日买方没有发现提单上不真实的装货开期.也会给买方带来额外的利息损失和可能由迟到货物引起的买方销售及转让货物的问题。 往往与预借提单同时使用的还有托运人H{具的保函,要求承遥人签发已装船提单。保甬作为一种赔偿保证书,是在国际贸易运输中托运人给承运人的一种书丽担保,保证赔偿承运人由于签发预借提单可能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然而,由于保函不被法律所承认,不仅承运人必须承担此风险”J能带来的损失,而且托屠人也可能南于事后不承认保函,或按保函赔偿承运人而分别失去对承运人或对收货人的商业信誉,这个代价和风险是巨大的。 另外,提单是信用证所要求的主要贸易单据,在信用证贸 防范 @严盛攀溅黧辫爨臻辫鬻戮鬻辫鞲i#疆、≤爨爨豢慧黧蠹搿# 易L}1.只要单证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银行即根据信用证付款, 而不审查单证的束源及其真实性。一些不法商人即利用信用证中这一法律空子伪造提单,以骗取买方付出货款,这时货物可能根本段有装船,或虽然装船,但货物有瑕疵.不可髑获得清洁提单。伪造提单是利用提单欺诈中最直接却也并币易防范的风险。 正足由于在使用提单时存在着如此多的风险.有些是显 而易见的.而有些是潜在的,更有一些是国际问对其无法达成 共识的.才使得提单风险能造成相当巨大的财产损失和更为 巨大的信誉损失。另一方而,作为国际贸易的买与或是卖方,为了防止受到欺诈,也应该从认识积行动上积极刹用法律手段防范提单风险。以下是一砦提单风险防范措施的几条基本原则: 1选择信誉好的交易伙伴。在斟际贸易交往中.对客p的 资信情况全面了解是保障业务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由于对 交易伙伴的资信情况没有进行枇好的调查和了解,仪凭熟人介绍或贵小便宜与之成交,则往往容易出事。 2.杜绝或从严掌握预借和倒签提单。在“预借提单”时,则 要注意防止发生实际装货船舶与“预借提单”的船名不拥符合的情况。 3日J刷和使用难以伪造的单据。国际海事局提议,耍印制 和使用难以伪造的单据,并控制其流通。 4选择可靠的承运人运载货物。装船时承托双方都要谨慎,力争做到}}{现问题要及甲发现,及时解决,避免出保函。 5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及时要求司法保护。 预骑提单风险要从托运方、承运方和收货人各方做起,尽 量避免冈各方争议或其中一方或两方欺诈而引起的损失。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国际商务外语学院) ■团8/2007  万方数据

清洁提单

清洁提单 清洁提单指提单上未附加表明货物表面状况有缺陷的批注的提单。承运人如签发了清洁提单,就表明所接受的货物表面或包装完好,承运人不得事后以货物包装不良等为由推卸其运送责任。在签发清洁提单的情况下,如交货时货物受损,就说明货物是在承运人接管后受损的,承运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使用清洁提单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非常重要,买方要想收到完好无损的货物,首先必须要求卖方在装船时保持货物外观良好,并要求卖方提供清洁提单。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清洁运输单据,是指货运单据上并无明显地声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者;银行对有该类附加条文或批注的运输单据,除信用证明确规定接受外,当拒绝接受。”可见,在以跟单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贸易中,通常卖方只有向银行提交清洁提单才能取得货款。清洁提单是收货人转让提单时必须具备的条件,同时也是履行货物买卖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的必要条件。 不清洁提单 不清洁提单FOUL B/L 货物交运时,其包装及表面状态出现不坚固完整等情况,船方可以批注,即为不清洁提单。 实践中承运人接受货物时,如果货物外表状况不良,一般先在大副收据上作出记载,在正式签发提单时,再把这种记载转移到提单上。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银行是拒绝出口商以不清洁提单办理结汇的。为此,托运人应把

损坏或外表状况有缺陷的货物进行修补或更换。习惯上的变通办法是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不要将大副收据上所作的有关货物外表状况不良的批注转批到提单上,而根据保函签发清洁提单,以使出口商能顺利完成结汇。但是,承运人因未将大副收据上的批注转移提单上,承运人可能承担对收货人的赔偿责任,承运人因此遭受损失,应由托运人赔偿。那么,托运人是否能够赔偿,在向托运人追偿时,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而承担很大的风险。承运人与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提单条款的规定,而不是保函的保证。所以,承运人不能凭保函拒赔,保函对收货人是无效的,如果承、托双方的做法损害了第三者收货人的利益,有违民事活动的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容易构成与托运人的串通,对收货人进行欺诈行为。 由于保函换取提单的做法,有时确实能起到变通的作用,故在实践中难以完全拒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保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指出:“海上货物运输的托运人为换取清洁提单而向承运人出具的保函,对收货人不具有约束力。不论保函如何约定,都不影响收货人向承运人或托运人索赔;对托运人和承运人出于善意而由一方出具另一方接受的保函,双方均有履行之义务。”承运人应当清楚自己在接受保函后所处的地位,切不可掉以轻心。

记名提单与不记名提单

什么是提单记名,指示,背书? 给大家理理概念,记名提单STRAIGHT B/L啊,指示提单ORDER B/L啊,再加上背书,肯定大家很头晕,其实很简单: 如果收货人是具体的公司名称,那么这个提单就是记名提单,这份提单记录了收货人的名字,只有收货人才能提货. 那么当货物装上船的时候,这份货权就完全是收货人的了. 所以通常不赞成这样做,无论对卖方和付款银行都不利. 那么有的网友问为啥有些收货人公司的名称前面加了: TO ORDER OF xxx公司=ORDER OF xxx公司,或者TO ORDER OFXXX银行=ORDER OF XXX银行, 这也显示了具体的公司和银行名称啊,为啥不是记名提单呢, 这首先要理解TO ORDER OF XXX =ORDER OFXXX的意思,这个意思是指凭XXX的指示,凭XXX的指示才能使另外的人使用 提单来提货(也就是把代表货物的单据卖给其他人,使他直接去提货)那么怎么指示呢,发电报传真打电话给货代吗? 不是的,这个指示是用背书来体现的,我们来看看常用的指示提单各种情况: 提单收货人之记载方式背书方式 To order of shipper凭托运人指示托运人背书 To order of XXX Bank 凭银行指示银行背书 To order of XXX公司凭xxx公司指示xxx公司背书 To order=To the order 凭指示托运人背书 至于背书的方式,可以做成空白背书:谁背书谁在单据背面盖个章+签字就可以转让提单,谁拿到正本提单谁提货 可以做成记名背书:还是谁背书谁在单据背面盖个章+签字,然后打印一句话 Please deliver to XXX公司,这样这个XXX公司就可以凭正本提单去提货了。 另外补充各种写法:TO ORDER OF= TO THE ORDER OF = ORDER OF TO ORDER= TO THE ORDER= ORDER 提单收货人做成To order of XXX,凭XXX指示,那么首先承运人(船公司)只能在接到至少一份正本提单的时候,以XXX的背书指示内容来放货给特定的提货人。没有XXX的背书,提单就不能转让,这点毋庸置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