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

——或有事项》应用指南

一、或有事项的特征

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一)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是指或有事项的现存状况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客观存在。

比如,未决诉讼虽然是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但该诉讼是企业因过去的经济行为导致起诉其他单位或被其他单位起诉。这是现存的一种状况而不是未来将要发生的事项。未来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经营亏损等,不属于或有事项。

(二)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是指或有事项的结果是否发生具有不确定性,或者或有事项的结果预计将会发生,但发生的具体时间或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比如,债务担保事项的担保方到期是否承担和履行连带责任,需要根据债务到期时被担保方能否按时还款加以确定。这一事项的结果在担保协议达成时具有不确定性。

(三)由未来事项决定,是指或有事项的结果只能由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

比如,债务担保事项只有在被担保方到期无力还款时企业(担保方)才履行连带责任。

常见的或有事项主要包括:未决诉讼或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环境污染整治等。

二、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的条件

本准则第四条规定了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应当同时满足的条件:

(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企业没有其他现实的选择,只能履行该义务,如法律要求企业必须履行、有关各方合理预期企业应当履行等。

(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通常是指履行与或有事项相关的现时义务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

履行或有事项相关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通常按照下列情况加以判断:

结果的可能性对应的概率区间

基本确定大于95%但小于100%

很可能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

可能大于5%但小于或等于50%

极小可能大于0但小于或等于5% (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计量预计负债金额时,通常应当考虑下列情况:

1.充分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在此基础上按

照最佳估计数确定预计负债的金额。

2.预计负债的金额通常等于未来应支付的金额,但未来应支付金额与其现值相差较大的,如油气井及相关设施或核电站的弃置费用等,应当按照未来应支付金额的现值确定。

3.有确凿证据表明相关未来事项将会发生的,如未来技术进步、相关法规出台等,确定预计负债金额时应考虑相关未来事项的影响。

4.确定预计负债的金额不应考虑预期处置相关资产形成的利得。

三、亏损合同的相关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根据本准则第八条规定,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发生的成本预期将超过与合同相关的未来流入经济利益的,待执行合同即变成了亏损合同。

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尚未履行或部分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如商品买卖合同、劳务合同、租赁合同等,均属于待执行合同。待执行合同不属于本准则规范的内容,但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应当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或有事项。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时,有合同标的资产的,应当先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如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无合同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四、重组事项

本准则第十条规定,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

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经营业务。

(二)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

(三)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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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第一节 新旧比较 存货准则是在财政部200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存货》(以下简称原准则)基础上修订完成的,存货准则与原准则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一、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计入存货成本 原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相一致,不允许将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存货成本。 新准则规定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即某些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也可以将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部分计入存货的成本。这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存货,通常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建造或者生产过程,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其中,“相当长时间”应当是指为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所必需的时间,通常为1年以上(含1年)。 二、取消了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后进先出法 原准则规定,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的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等。 新准则规定企业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的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加权平均法和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企业不得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这也与国际准则的有关规定是一致的,体现了资产负债观。 三、商品流通企业的进货费用也应计入存货成本 原准则规定,商品流通企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等,不包括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 新准则规定,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 存货准则要求商品流通企业的商品存货的采购成本构成与其他企业存货的采购成本一致。 第二节 重点难点解析 一、存货的概念与确认条件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库存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提示】注意存货概念中的“持有以备出售”。持有存货的目的是直接出售,或者加工后出售。 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存货的初始计量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以外购存货为例

【精编推荐】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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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 目录 第一章总则 一、合并财务报表概述 二、关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豁免规定 第二章合并范围 一、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二、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三、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四、对被投资方可分割部分的控制 五、控制的持续评估 六、投资性主体 第三章合并程序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原则 二、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程序 五、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六、合并财务报表综合案例 第四章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一、追加投资的会计处理 二、处置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处理

三、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四、其他特殊交易 第一章总则 一、合并财务报表概述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二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与个别财务报表相比,合并财务报表具有下列特点: 1.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对象是由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组成的会计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者是母公司,但所对应的会计主体是由母公司及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所构成的合并财务报表主体(简称为“合并集团”)。 3.合并财务报表是站在合并财务报表主体的立场上,以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考虑了特殊交易事项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后编制的,旨在反映合并财务报表主体作为一个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豁免规定 本准则第四条规定,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且不存在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则不

关键审计事项案例分析9.11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键审计事项案例分析 2017年度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前言 2016年12月23日,财政部批准印发了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定的12项影响广泛的审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6】24号)。根据通知相关规定,对于A+H股公司及H 股公司,应于2017年1月1日起率先执行新审计准则,上市公司(即主板公司、中小板公司、创业板公司,包括除A+H股公司以外其他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企业(IPO公司)、新三板公司中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及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的公司,其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应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审计准则。 本次财政部发布的12项审计准则,最为核心的1项是新制订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该准则要求在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中增设关键审计事项部分,披露审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等审计项目的个性化信息。其中,要求注册会计师说明某事项被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的原因、针对该事项是如何实施审计工作的。确定哪些事项以及多少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属于职业判断。需要在审计报告中包含的关键审计事项的数量可能受被审计单位规模和复杂程度、业务和经营环境的性质,以及审计业务具体事实和情况的影响。 由于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在审计报告中所占的重要性及复杂性,本次专题专门对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作为案例分析,共收集201家公司年度报告,包含94家A+H股公司及107家港股(香港要求财务报表截止日在2016年12月15日或之后的审计业务实施新审计报告),主要表现为: 一是按证监会行业进行分类汇总。本次专题201家公司共涉及11个行业大类,如批发零售业、房地产、金融业、制造业、建筑业、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文化体育娱乐、电力热力燃气、水利环境设施管理及采矿等,同时对制造业大类又细分为14个行业,包含电气制造、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计算机通信电子、食品饮料、汽车制造、医药制造、化工制造、有色金属、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等。对每个行业涉及的关键事项进行汇总,并对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进行进一步原因分析。 二是结合本所的客户的行业类型进行样本选择。本专题对本所的A股上市公司、新三板创新层及IPO公司等行业分类汇总,在案例分析后都有涉及本所行业客户清单,供业务人员参考,除个别小众行业外,所选案例已基本覆盖本所的行业大类。 由于选择案例数量及行业范围有限,不能满足本所所有客户细分行业类型,同时也提醒相关业务人员,关键审计事项由于涉及职业判断,必须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专业判断,新审计准则下每份报告都是量身定做,即使同一行业也切忌完全照搬照抄。希望本专题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帮助所内业务人员能更好、更快的理解和运用新审计准则,在执业中提供一定实务指引。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9月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2019年)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2019 1

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以下简称“本准则”) 规范了租赁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本准则明确了租赁的定义和识别标准,并分别承租人和出租人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与原准则相比,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而是采用单一的会计处理模型,也就是说,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每期利息费用。准则仍将出租人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应基于单项租赁应用本准则规范进行会计处理。为便于实务操作,如果企业能够合理预计,将本准则规定应用于具有类似特征的租赁组合与应用于该组合中的各单项租赁相比,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显著不同的影响,则企业可将本准则应用于该租赁组合。此时,企业应当采用能够反映该组合规模和构成的估计和假设。 二、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租赁、但下列各项除外:一是承租人通过许可使用协议取得的电影、录像、剧本、文稿等版权、专利等项目的权利,以及以出让、划拨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适用无形资产准则;二是出租人授予的知识产权许可,适用收入准则;三是勘探或使用矿产、石油、天然气及类似不可再生资源的租赁,适用其他相关准则;四是承租人承租

生物资产,适用其他相关准则;五是采用建设经营移交等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权合同,适用其他相关准则和规定。 三、应设置的相关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通常应当设置以下科目,正确记录和反映企业发生的租赁业务。本部分仅涉及适用于本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设置的主要会计科目、相关会计科目的主要核算内容以及通常情况下的账务处理。企业在进行具体会计处理时需依据本准则规定对相关事项判断并确定适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比照本部分的规定自行设置。 (一)承租人使用的相关会计科目 1. “使用权资产” (1)本科目核算承租人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原价。 (2)本科目可按租赁资产的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主要账务处理。 ①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贷记“租赁负债”科目;对于租赁期开始日之前支付租赁付款额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贷记“ 预付款项”等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预计将发生的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等成本的现值,贷记“ 预计负债”科目。 ②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

《无形资产最新评估准则》讲解及在实务中的运用

《无形资产评估准则》讲解及在实务中的应用 赵强 目录 第一部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内容讲解 第二部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在评估实务中的应用第三部分:无形资产评估实例研究

第一部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内容讲解 一、无形资产评估准则讲解 二、 《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内容 新《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分七章共34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章评估对象 第四章操作要求 第五章评估方法 第六章披露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1、准则制订依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准则中无形资产的定义; 3、 3、本准则的适用范围; 无形资产的定义 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定义:指特定主体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无形资产定义: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两个准则中对无形资产定义的比较: 两个定义的区别点:

评估准则强调了特定主体控制这个理念,更关注特定主体控制下的产权关系对无形资产的影响; 会计的无形资产范围小,评估中的无形资产范围大,既包括可辨认无形资产,也包括不可辨认无形资产; 两个定义的相同点: 都强调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产生经济利益 无形资产准则的适用范围: - 不适用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水域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评估; - 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要遵守: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销售网络、客户关系、特许经营权、合同权益以及商誉的评估; - 执行其他相关业务时参照执行:无形资产价值咨询、其他没有实物形态的无形资产估值等; 准则定义的无形资产范围与适用的范围不完全一致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一、单选题 1、下列选项中适用收入准则的是()。 A、租赁合同取得租金收入 B、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 C、企业以存货换取客户的存货 D、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收入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企业对外出租资产收取的租金、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等,不适用本准则。 2、下列选项中用来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的会计 科目是()。 A、其他业务收入 B、主营业务收入 C、主营业务成本 D、其他业务成本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 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 币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企业(保险)经营受托管理业务收取的管理费收入,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3、下列选项中用来核算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的会 计科目是()。 A、其他业务收入 B、主营业务收入 C、主营业务成本 D、其他业务成本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 成本。 4、下列选项中用来核算企业取得合同发生的、预计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的会计科目是 ()。 A、合同取得成本 B、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C、合同履约成本 D、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合同取得成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合同发生的、预计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

5、()是指企业根据某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市场售价,考虑本企业的成本和毛利等进行 适当调整后的金额,确定其单独售价的方法。 A、成本加成法 B、余值法 C、市场调整法 D、净值法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市场调整法,是指企业根据某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市场售价,考虑本企业的成本和毛利等进行适当调整后的金额,确定其单独售价的方法。 6、()是指企业根据某商品的预计成本加上其合理毛利后的金额,确定其单独售价的 方法。主要用于新产品的定价,市场上无同类产品售价。 A、成本加成法 B、余值法 C、市场调整法 D、净值法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成本加成法,是指企业根据某商品的预计成本加上其合理毛利后的金额,确定其单独售价的方法。主要用于新产品的定价,市场上无同类产品售价。 7、()是指企业根据合同交易价格减去合同中其他商品可观察单独售价后的余额,确 定某商品单独售价的方法。 A、成本加成法 B、余值法 C、市场调整法 D、净值法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余值法,是指企业根据合同交易价格减去合同中其他商品可观察单独售价后的 余额,确定某商品单独售价的方法。 8、下列选项中不是一项安排是委托代销安排的迹象的是()。 A、在特定事件发生之前 B、企业能够要求将委托代销的商品退回 C、尽管受托方可能被要求向企业支付一定金额的押金,但是,其并没有承担对这些商品无 条件付款的义务 D、企业不能够要求将委托代销的商品退回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表明一项安排是委托代销安排的迹象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在特定事件发生之前(例如,向最终客户出售商品或指定期间到期之前),企业拥有对 商品的控制权。

之新审计报告准则系列(三)

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案例分析(1)——致同研究之“新审计报告准则”系列(三) 关键审计事项,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注册会计师的目标是,确定关键审计事项,并在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后,以在审计报告中描述关键审计事项的方式沟通这些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确定在执行审计工作时重点关注过的事项。在审计报告的关键审计事项部分逐项描述关键审计事项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分别索引至财务报表的相关披露(如有),并同时说明下列内容:(1)该事项被认定为审计中最为重要的事项之一,因而被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的原因;(2)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不能代替:(1)注册会计师按照CSA1502规定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以及(2)当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注册会计师按照CAS 1324号准则的规定进行报告。以上两种情况,就其性质而言都属于关键审计事项。但是,这些事项不得在审计报告的关键审计事项部分进行描述,而应当分别在形成保留(否定)意见的基础部分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进行描述,并在关键审计事项部分提及形成保留(否定)意见的基础部分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 根据CSA1503号准则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的前提条件是:当CSA 1504号准则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如果某强调事项或其他事项同时构成关键审计事项,则应在关键审计事项部分描述,而不得在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描述。 一、A+H公司关键审计事项类型统计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与原则文档2篇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与原则文档2篇Intangible assets appraisal method and principle docum 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与原则文档2篇 前言: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本文档根据公文写作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与原则文档 2、篇章2:无形资产评估报告所需内容文档 篇章1: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与原则文档 评估方法 折现率的确定原则 (一)折现率必须高于无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通常以政府发行的国库券利率、银行储蓄、贷款利率作为参考。折现率高于无风险利报酬率的部分即风险报酬率。在市场经济中,每项投资都伴随着一定风险,投资者进行投资都希望能获得更多的收益。无风险报酬率实质上是决

定投资者是否进行投资的最低标准,因此折现率必须高于无风险报酬率。 (二)折现率应体现投资回报率 在正常的资本市场条件下,每项投资的回报不应低于该 投资的机会成本。无形资产评估中的折现率反映的是资产的期望收益率。收益率与投资风险成正比,风险越大,期望收益越高;风险越小,期望收益也少。因此,在评估无形资产价值时,折现率应充分体现投资回报率。 (三)折现率要考虑通货膨胀因素 由通货膨胀造成的贬值应该在折现率中体现出来。如果 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考虑了通货膨胀,那么在估计折现率时也应该考虑通货膨胀率,反之则不予考虑。 (四)折现率与所选收益额的计算口径相匹配 在评估实务中,收益额可以因评估目的不同而采用不同 的计算口径,如采用净利润、净现金流量等。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已经对资产特定风险的影响做了调整的,估计折现率时不需要考虑这些特定风险;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 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针对不同的收益额

2018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109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应用指南 2018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著

目录 一、总体要求 (1) 二、关于适用范围 (2) 三、关于应设置的相关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3) (一)“主营业务收入” (3) (二)“其他业务收入” (4) (三)“主营业务成本” (4) (四)“其他业务成本” (4) (五)“合同履约成本” (5) (六)“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5) (七)“合同取得成本” (5) (八)“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 (6) (九)“应收退货成本” (6) (十)“合同资产” (6)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7) (十二)“合同负债” (7) 四、关于收入的确认 (8) (一)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8) (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18) (三)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24) 五、关于收入的计量 (41) (一)确定交易价格 (41) (二)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51) 六、关于合同成本 (59) (一)合同履约成本 (59) (二)合同取得成本 (60) (三)摊销和减值 (62) 七、关于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 (64) (一)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 (64) (二)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 (67) (三)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 (69) (四)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 (74)

(五)授予知识产权许可 (79) (六)售后回购 (84) (七)客户未行使的权利 (86) 八、关于列报和披露 (89) (一)列报 (89) (二)披露 (94) 附录二 (100)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说明 (100) 一、本准则的修订背景 (100) 二、本准则的修订过程 (100) (一)前期准备阶段 (101) (二)起草阶段 (101) (三)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101) (四)修改完善阶段 (102) 三、本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02) (一)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102) (二)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103) (三)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103)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103) 四、本准则实施影响的分析 (104) 五、本准则修订需要说明的问题 (104) (一)总额还是净额确认收入 (104) (二)余值法的采用 (105) (三)重大融资成分的折现率 (105) (四)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105) (五)准则实施范围和时间安排 (106) (六)准则实施的衔接规定 (106)

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在不违反统一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以不设置相关的会计科目。本指南中的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也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1001 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二、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并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当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支出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二、企业应当按照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

对一次。月末,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有外币存款的企业,应当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应当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检查,对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不能收回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应当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应当根据企业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企业按规定缴存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存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存放款项性质进行明细核算。 三、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增加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清算资金往来”等科目;减少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应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金蝶EAS合并报表久其报表接口应用指南分析

EAS合并报表久其报表接口应用指南 EAS财务会计系统部刘纯辉 导读 本文档描述了EAS合并报表与久其接口的功能,包括EAS部分的流程说明和久其部分的使用简介,可以帮助实施以及研发相关人员快速了解EAS与久其报表接口功能。 适用范围 本文档适用于EAS产品实施、客服和研发相关人员。 请注意:本文件只作为基础介绍之用,不属于您与金蝶签署的任何协议。本文件仅包括金蝶既定策略、产品及功能方面的信息,不能以本文件作为要求金蝶履行商务条款、产品策略以及开发义务的依据。本文件内容可能随时变更,恕不另行通知。金蝶对本文件可能存在的错误或疏漏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1. 业务场景简介 (1) 2. EAS功能介绍 (1) 2.1流程图 (1) 2.2EAS部分功能介绍 (1) 2.1.1 与久其报表公司对应 (2) 2.1.2 与久其报表格式对应 (3) 2.1.3 导出久其报表对应数据 (4) 3. 久其系统使用简介 (7) 3.1流程简介 (7) 3.2久其帮助手册相关描述 (8)

1.业务场景简介 在国有企业中的EAS客户中,均有可能存在使用久其报表的需求,这就涉及一个这样的问题:如何正确、快速地将EAS中的报表导入到久其软件中?EAS与久其软件接口可解决这个问题。 适用版本:EAS所有版本 2.EAS功能介绍 2.1 流程图 2.2 EAS部分功能介绍 在EAS系统主界面, 选择〖财务会计〗→〖合并报表〗→〖报表接收〗, 进入“报表接 收”界面,可查看和使用久其报表接口功能,如下图所示:

2.1.1与久其报表公司对应 点击【与久其报表公司对应】,弹出以下界面: 在该界面,录入与久其报表中公司对应的久其唯一主代码、久其企业名称,同时下 拉选择久其报表类型,如下图设置:

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2020年1月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

目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修订) (8)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006) (16)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修订) (20)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2006) (26)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 (31)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2006) (36)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 (42)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06) (48)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52)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 (60)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修订) (73)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2006) (82)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2006) (87)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06) (91) 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2019年修订) (95)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2006) (97)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 (101)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 (112)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2006) (116)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 (122)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 (125)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 (127)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2006) (131)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2006) (136)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2006) (140)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06) (146)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12修订) (155)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 (178)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3月修订) (198)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06) (229)

无形资产评估许可费节省法

无形资产许可费节省法超额收益法评估操作实务 主讲老师赵强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分类及评估方法简介 1.无形资产的定义 评估准则定义无形资产:特定主体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会计准则”)定义无形资产: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2.两个准则中对无形资产定义的比较 两个定义的区别点: 评估准则强调了特定主体控制这个理念,更关注特定主体控制下的产权关系对无形资产的影响,会计准则定义没有强调特定主体控制; 按会计准则定义金融衍生品不属于无形资产,但按评估准则的定义属于无形资产; 评估准则中的无形资产范围大,既包括可辨认无形资产,也包括不可辨认无形资产。 两个定义的相同点:都强调不具有实物形态。 3.可确指无形资产和不可确指无形资产 根据国内《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销售网络、客户关系、特许经营权、合同权益等。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根据美国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的确指标准: (1)是否存在法律或合同规定的权力; (2)是否可以与企业整体分离转让、出租和许可等; (3)一般认为满足上述任何一条就可以确认为可确指无形资产。 国际会计准则/评估准则给出的辩识标准: (1)是否存在法律或合同规定的权力; (2)是否可以与企业整体分离转让、出租和许可等; (3)一般认为满足上述任何一条就可以确认为可确指无形资产。 国内会计准则(2010版讲解稿)也采用上述标准: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用于出售或转让等,而不需要处置在同一获利活动中的其他资产,表明无形资产可以辨认; (2)产生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4.国际评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分类 (1)市场相关类无形资产(Market-related Intangible Asset) ①商标(服务名称、集体商标和确认商标); ②交易包装(独特颜色、包装形状); ③报纸、杂志刊目;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总(doc 80页)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总(doc 80页)

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三、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一)可变现净值的特征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 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并不完全等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在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以及为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还可能发生的加工成本等相关支出,构成现金流入的抵减项目。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扣除这些抵减项目后,才能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二)以确凿证据为基础计算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证据,是指对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的客观证明,如产成品或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与产成品或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销货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生产成本资料等。

(三)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一、本准则规范的范围 (一)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

合并报表应用指南

我国财政部于1992 年11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这是我国有关于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要求的最早规范性文件。此后,1995 年2 月,财政部制定并颁布了《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填补了我国长期以来企业合并会计报表实务在理论上的空白。之后,在1998 年1 月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和2000 年1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第158 条中都规定:“公司对其他单位投资如占该单位资本总额50% 以上(不含50% ),或虽然占该单位资本总额不足50% 单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而关于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原则、编制程序和方法等则按照《暂行规定》执行。可以看出,在过去的近10 年多时间中,该规定在指导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的实践方面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 步伐的加快,我国财政部于2005年6月2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XX号一一合并财务报 表》(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是在我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参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7 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的规定和我国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等企业在合 并财务报表方面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下文为了叙述上的方便,将征求意见稿之前发布的有关合并会计报表相关规范行文件统称为“旧准则”,同时,将征求意见稿简称为“新准则”。 一、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差异 1、相关概念界定上的差异 对比新旧准则,其中有关合并财务报表的概念以及子公司概念在新旧准则中有所不同。 在《暂行规定》中,合并会计报表是指“由母公司编制的,将母公司和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综合反映企业集团整体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的会计报表。在新准则中,合并财务报表是指综合反映母公司和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告。可见,新旧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定义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合并报 表提供的信息是以母公司与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为基础提供的。新准则与旧准则之间的细微差 异就是考虑了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要求,导致该差异的原因是因为直到1998 年企业才开始 编制现金流量表。 对子公司概念的界定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相当重要,直接关系到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在《暂行规定》中,“子公司是指被另一公司拥有控制权的被投资公司,包括由母公司直接

关键审计事项涉及主要领域及审计应对

金融资产减值常见审计应对

不同业务类型收入确认常见审计应对

企业合并及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合并及长期股权投资事项常见审计应对包括:了解及评价相关控制设计的合理性,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如交易结构的审批,合同条款以及评估结果的复核与审批;复核取得及丧失控制权的判断;利用专家工作,复核其工作成果并评价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重新计算投资收益及收购对价的分摊,并与管理层的计算进行核对等 负债类事项 负债类事项常见审计应对包括:了解及评价相关控制设计的合理性,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对诉讼代理律师进行独立函证,评价分析回函可靠性,复核回函关于诉讼结果及可能赔偿金额的估计;获取管理层编制的亏损合同清单,将合同成本的组成项目核对至采购合同等支持性文件;基于质保条款及售后服务条款和公司的历史支出经验,评价管理层在估计质量保证金和售后服务费时采用的关键假设;基于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和相关行业的预期,评价管理

层在计提负债时采用的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重新计算等。 商誉减值 商誉减值常见的审计应对包括:了解和评估商誉减值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评估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的测试方法、关键假设和参数;评估管理层对相关资产组及资产组组合的识别、将商誉分摊至相关资产组及资产组组合的方法和依据等。此外,部分注册会计师在常见审计应对之外,还采取了以下应对:将关键参数和假设与行业统计数据进行比较;对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方法、模型、假设和关键参数进行追溯性复核,识别本年度与前期是否存在重大偏差,了解并识别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对管理层采用的折现率和其他关键假设进行敏感性分析;独立聘请专家对减值测试进行复核等。 本文节选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2018年度证券审计市场分析报告》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正式版

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正式版

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正式版 目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 (2)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 (3)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 (4)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6)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 (7)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8)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 (10)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应用指南 (12)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 (14)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 (16)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 (17)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 (19)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 (20)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22)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 (24)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用指南 (26)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27)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 (29)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 (31)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33)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 (34)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 (37)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应用指南 (39)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 (40)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应用指南 (41)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 (42)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应用指南 (86)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 (93)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 (99)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应用指南 (100)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 (101)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103) 附录 (107)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107) 一、会计科目 (107) 二、主要账务处理 (111)

【实用文档】沟通关键审计事项

第五编?第十九章?审计报告 考点和典题 第四节沟通关键审计事项 一、关键审计事项的含义 二、确定关键审计事项的决策框架(※※※) 三、沟通关键审计事项(※※※) 一、关键审计事项的含义 1.含义 关键审计事项,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当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 2.作用 (1)可以提高已执行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从而提高审计报告的决策相关性和有用性; (2)能够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额外的信息,以帮助其了解被审计单位、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的领域,以及注册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当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 (3)能够为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就与被审计单位、已审计财务报表或已执行审计工作相关的事项进一步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提供基础。 二、确定关键审计事项的决策框架 (一)以“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为起点选择关键审计事项[链接第14章] 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治理层沟通审计过程中的重大发现,包括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财务报表披露等会计实务的看法,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已与治理层讨论

或需要书面沟通的重大事项等,以便治理层履行其监督财务报告过程的职责,应从与治理层沟通事项中选取关键审计事项。 (二)从“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中选出“在执行审计工作时重点关注过的事项” 1.含义 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过的领域通常与财务报表中复杂、重大的管理层判断领域相关,因而通常涉及困难或复杂的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影响注册会计师的总体审计策略以及对这些事项分配的审计资源和审计工作力度。 2.考虑因素【多选题考点】 (1)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较高的领域或识别出的特别风险; (2)与财务报表中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包括被认为具有高度估计不确定性的会计估计)的领域相关的重大审计判断; (3)当期重大交易或事项对审计的影响。 (三)从“在执行审计工作时重点关注过的事项”中选出“最为重要的事项”,从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 1.决策 注册会计师可能已就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与治理层进行了较多的互动,就这些事项与治理层进行沟通的性质和范围,通常能够表明哪些事项对审计而言最为重要。 2.考虑因素【多选题考点】 (1)该事项对预期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程度,尤其是对财务报表的重要性; (2)与该事项相关的会计政策的性质或者与同行业其他实体相比,管理层在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时涉及的复杂程度或主观程度; (3)从定性和定量方面考虑,与该事项相关的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已更正错报和累积未更正错报(如有)的性质和重要程度; (4)为应对该事项所需要付出的审计努力的性质和程度,包括: a)为应对该事项而实施审计程序或评价这些审计程序的结果(如有)在多大程度上需要特殊的知识或技能; b)就该事项在项目组之外进行咨询的性质。 (5)在实施审计程序、评价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获取相关和可靠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时,注册会计师遇到的困难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尤其是当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变得更加主观时。 (6)识别出的与该事项相关的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 (7)该事项是否涉及数项可区分但又相互关联的审计考虑。例如,长期合同的收入确认、诉讼或其他或有事项等方面,可能需要重点关注,并且可能影响其他会计估计。 3.关键审计事项的数量【多选题考点】 (1)“最为重要的事项”并不意味着只有一项; (2)需要在审计报告中包含的关键审计事项的数量可能受被审计单位规模和复杂程度、业务和经营环境的性质,以及审计业务具体事实和情况的影响; (3)最初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的事项越多,注册会计师越需要重新考虑每一事项是否符合关键审计事项的定义。 【案例1】 按照“三层塔测试”确定关键审计事项的步骤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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