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结

畜牧兽医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结
畜牧兽医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结

畜牧兽医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结

20××年为维护市场经济持续,促进公平竞争,真正把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长效工作机制落到实处,根据《××市20××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长效机制实施办法》和《20××年畜牧兽医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市畜牧部门积极响应,认真落实。紧密围绕兽药、畜禽养殖、屠宰、诊疗等须经畜牧部门许可而未经许可或许可失效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的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查处无证经营行为的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20××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任务

1、制定切实可行的查处无证无照违法经营实施方案。

2、对全市兽药及药物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清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3、对动物养殖小区(场、户)、畜禽规模饲养场实行全面清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4、规范和完善屠宰场监督监管工作。

5、规范和查处动物诊疗活动。

二、完成结果

1、20××年对全市兽药及兽药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清理,目前我市共有兽药经营店16家,自20××年开展GSP认证工作以来,通过不断的整改,××市现有12家兽药经营店已通过认证,取得了《兽药经营许可证》,另外3家正在整改过程中,作为第二阶段的重点整改对象,在限期内如不能达到标准,将做为取缔对象坚决予以取缔。20××年组织执法人员对兽药市场进行共32次专项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起,收缴假劣过期抗菌素类、驱虫药类、消毒药类等总计69个品种740盒(袋),价值金额4856.89元。我市兽药店全部持有《兽药经营许可证》,发现无证无照经营兽药的一家。

2、对动物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进行全面的清理,截止20××年上半年,我市辖区内已通过审核已建成或在建的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168家,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就是针对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进行规范化的监管,帮助和督促建立健全养殖场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养殖档案建设。针对即没有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又不符合动物卫生防疫条件的养殖户要求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然不符合要求的,按照要求强制停止其饲养牲畜。

3、屠宰场监管情况,××市现有屠宰场(点)4家,分别是长河牛羊清真屠宰场、红柳家禽清真屠宰场、奥科大伟生猪屠宰场,均为通过自治区认证的定点屠宰企业,由××市畜牧兽医局直属单位××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派驻检疫员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另外1家是回城阿特兰牛羊清真屠宰点,由回城乡兽医站派驻检疫员实施检疫。以上屠宰场(点)符合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并通过审核领取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通过检查监督,未发生无《动物检疫证明》进行屠宰的违法行为。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结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结 20**年上半年,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在生猪屠宰、成品油经营、酒类流通等工作领域中积极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的基本情况 截止到20**年9月底,我局在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463人次,执法车辆148辆次,检查定点屠宰、酒类经营、成品油销售等经营户117户,查出无证经营22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8份,发入宣传材料132份,引导规范办证1户,依法取缔5户,立案查处5户,罚没款2.2万元。通过查处整顿,进一步规范了生猪屠宰、成品油经营主体资格及经营行为,促进了全市成品油销售市场和城区生猪屠宰、肉品销售市场规范守法经营,维护了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了违法违章经营行为,促进了市场繁荣稳定。 二、具体做法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商务系统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刘红敏同志任组长,钟九云同志任副组长,商务执法大队一科、二科、局内贸科工作人员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柔性执法,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宣讲等多种形式,向广大肉品、酒类、成品油经

营者和消费者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无证无照查处取缔办法》,让他们知法懂法,从而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全社会对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认识,营造了抵制、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违法经营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半年来,我局紧紧围绕生猪屠宰、酒类流通、成品油经营这三项工作,切实开展查无工作。一是强化日常巡查,建立平时每周一次,节假日每天一次的巡查工作机制,执法大队巡查人员不管是晴天雨天,白天黑夜,酷暑严寒,坚持下乡、进场、入户巡查,及时掌握经营者持证合法经营情况,发现私屠滥宰、无证加油站、酒类经营不备案、不使用随附单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取缔。二是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在加强平时巡查的同时,面对一些藐视法规,屡教不改的无证经营户,我们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打击。半年来,我局联合工商、公安、农粮、安监、商务执法大队、乡镇等部门开展了6次联合执法,查处3个肉品经营户,取缔了2个无证非法加油站点,有效地打击了无证经营行为,净化了市场。三是改进作风,热情服务。在对无证经营坚决取缔、严厉打击的同时,我局另一方面又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引导帮助符合办证条件的经营户完善各项条件,申领证照,并为他们创造宽松的准入环境,推行便民措施,为酒类经营者备案,成品油经营者办证提供方便,从而尽量降低无证无照经营率,优化市场经营行为。

印发《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石政办发…2010?69号 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 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领导同意,现将《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意见通知 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12日印发 - 1 -

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意见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遏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95号),结合石景山区实际,就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履责、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治力度,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清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断建立健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创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推动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石景山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取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石景山分局,负责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日常工作,及时汇总、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检查、考核、总结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 四、工作重点 - 2 -

无照经营 取缔办法 Word 文档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2002年12月18日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3年1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号公布 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第三条 对于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经许可审批的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的经营活动,许可审批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许可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凭许可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发营业执照。 第四条 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五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查处其管辖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 第六条 对于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取得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条 许可审批部门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在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于下岗失业人员或者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合法经营。 第九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二)向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结

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结 为规范我县食品药品市场经济秩序,制止无证无照经营,促进公平竞争,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维护餐饮服务食品药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X年我局按照"谁审批、谁发证(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取得显着成效。现将我局今年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稽查分局、食安股、药械股全体人员为成员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稽查分局负责查处无证无照日常工作。为保证查处工作有效落实,我局分别制定了《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村市场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证从事餐饮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县辖区内的药械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商品批发和农村小商店等工商个体单位,开展查处取缔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药械经营活动行为、未取得《餐饮服务食品许可证》从事餐饮经营活动行为、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行为。方案对查处取缔专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确保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顺利开展。 二、结合"三打两建"开展摸底清查,严厉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今年我局组织各股室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县辖区的餐饮和"三品一械"无证无照经营情况,并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制订疏导治理意

见和措施,认真分析无证无照经营"四品一械"的特点和产生的原因,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户,尤其是重点地区的无证无照经营户进行逐一排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督促其办理证照,转为合法经营;对暂不具备条件但经过整治可以达到要求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办理审批手续;对经整改仍不具备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户,依法予以取缔,同时加强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向经营者宣传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强化经营者的法规意识、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 从年初至10月底,我局通过专项整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共出动执法人员447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84车次,检查餐饮单位742家次、"三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991家次、日化用品经营使用单位413家次、农村小商店116家次。对18家商店无证经营药品进了责令整改,对6家商店无证经营药品执行了当场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对1家无证批发药品的购销部进行了立案取缔;对26家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许可证已过期的餐饮单位责令其停业办证,对1家长期无证从事餐饮活动的餐饮单位进了立案处罚停业整顿后再申请许可,取缔了1家无证从事餐饮活动且拒不办证的餐饮服务单位。 三、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舆论引导。 一是深入宣传动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今年以来,我局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公布举报电话,发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先后发放各类共发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单20590份,发放宣传册1000多本,宣传画报550多张,制作并更新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37期,张贴宣传标语28条,悬挂宣传横幅3条,发出宣传短信80000条,通过教育疏导与查处取缔相结合,坚持教育疏导为主,查处取缔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结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结 篇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结根据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文件精神要求,我局自7月中旬开始,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现将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无证无照经营清理工作,按照县政府的工作部署,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稳妥的组织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清理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亲自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统一协调、组织开展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责任落实。我局制定了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时间、步骤和要求,强化了监管责任。并于20xx年7月16日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细划职责分工和责任分解,坚持责任到岗、到人。 3、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宣传引导。我局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以“零无证无照、全亮照”为工作目标,把城乡街道商贸集散区、学校周边区域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工作重点,加大无证无照经营清理工作的舆论宣传,积极引导无证无照经营户申办执照,合法经营;同时,与有

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为清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 4、全面排查,扎实清理。一是本着“先易后难,先整治无前置条件后整治有前置条件,先本单位组织取缔,后各职能部门联合取缔”的原则,结合个体工商户验照、企业年检、日常巡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力量对全县经营单位进行集中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无证无照经营动态,分步骤整治;二是抓热点、攻难点。近期全县信息业处快速发展时期,网吧、游戏厅、手机店不断增加。我局和工商等多家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对全县信息业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强制关闭1家,查处2家,下达限期办理通知的5家。震慑了无证无证无照违法经营,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三是开展维修资质评定工作,对已建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网点加以规范,督促其提高维修能力和素质,规范其经营行为;四是进一步加强对移动电话入网企业的管理,做好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网点的报备等工作。以确保清理无证无照经营的成效。 为了贯彻落实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移动电话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由县发改局牵头,县工商局参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专项检查工作。此次专项检查目的:通过专项检查,促进移动电话生产企业履行售后服务义务,落

关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问题

关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问题 一、无照经营的有关规定 1、无照经营活动的管辖机关: 办法第五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查处其管辖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 办法第四条:“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4、5); 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1、5)(不包括教育、科技、民政、劳动、广电、发改、经贸、农林、水利、无委等) 2、无照经营活动的管辖范围: 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登记注册的,不属于我们的管辖范围。(《律师法》规定的律师事务所,《教育法》规定的学校) 教育,医疗,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非企业民办单位是否应当办理登记? 经营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界定是否以营利为目的的标准:投资者是否收取回报。(收回投资成本后的盈利,表现为利润分红)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八条规定:“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即时予以办理。”(这里的登记机关不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第六十六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国务院暂无规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条例本身未提及是否应当进行登记) 《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医疗机构分为两种类型:非营利性和营利性。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营利性医疗机构参照执行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政策。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还需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这个规定是否有效?) 无照经营的一种常见形式是: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这里需注意的是,什么样的情况应当按分支机构进行登记?(在住所之外设点经营;经营行为以货、款交割为标准;与非特定对象交易。) 3、无照经营活动的类型 《办法》第四条“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应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而未取得;(无证无照)]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无须取得许可证,但须取得营业执照而未取得营业执照;(无照)]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但未取得营业执照;(有证无照)](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营业执照注销,被吊销,过期,失效;(无照)]。(未办理年检,而从事经营活动不能列入无照经营)

畜牧兽医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结

畜牧兽医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结 20××年为维护市场经济持续,促进公平竞争,真正把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长效工作机制落到实处,根据《××市20××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长效机制实施办法》和《20××年畜牧兽医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市畜牧部门积极响应,认真落实。紧密围绕兽药、畜禽养殖、屠宰、诊疗等须经畜牧部门许可而未经许可或许可失效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的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查处无证经营行为的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20××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任务 1、制定切实可行的查处无证无照违法经营实施方案。 2、对全市兽药及药物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清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3、对动物养殖小区(场、户)、畜禽规模饲养场实行全面清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4、规范和完善屠宰场监督监管工作。 5、规范和查处动物诊疗活动。 二、完成结果

1、20××年对全市兽药及兽药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清理,目前我市共有兽药经营店16家,自20××年开展GSP认证工作以来,通过不断的整改,××市现有12家兽药经营店已通过认证,取得了《兽药经营许可证》,另外3家正在整改过程中,作为第二阶段的重点整改对象,在限期内如不能达到标准,将做为取缔对象坚决予以取缔。20××年组织执法人员对兽药市场进行共32次专项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起,收缴假劣过期抗菌素类、驱虫药类、消毒药类等总计69个品种740盒(袋),价值金额4856.89元。我市兽药店全部持有《兽药经营许可证》,发现无证无照经营兽药的一家。 2、对动物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进行全面的清理,截止20××年上半年,我市辖区内已通过审核已建成或在建的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168家,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就是针对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进行规范化的监管,帮助和督促建立健全养殖场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养殖档案建设。针对即没有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又不符合动物卫生防疫条件的养殖户要求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然不符合要求的,按照要求强制停止其饲养牲畜。 3、屠宰场监管情况,××市现有屠宰场(点)4家,分别是长河牛羊清真屠宰场、红柳家禽清真屠宰场、奥科大伟生猪屠宰场,均为通过自治区认证的定点屠宰企业,由××市畜牧兽医局直属单位××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派驻检疫员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另外1家是回城阿特兰牛羊清真屠宰点,由回城乡兽医站派驻检疫员实施检疫。以上屠宰场(点)符合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并通过审核领取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通过检查监督,未发生无《动物检疫证明》进行屠宰的违法行为。

2018年文体新局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2018年文体新局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 整治行动总结 2018年文体新局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为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有效遏制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今年3月以来,XX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XX区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积极采取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宣传教育和调查摸底相结合的方式,以查处无证无照、证照不齐的经营行为为重点,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大文化市场巡查工作,对全区歌舞厅的经营情况、证照情况进行了地毯式清理,摸清情况,加大对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娱乐场所是否证照齐全。 2018年4月,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全区的娱

乐场所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清查,检查中发现存在有2家KTV证照不齐,大队当即发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责令其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可合法经营。 2018年5月23日,将这2家娱乐场所经营业主集中在XX 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会议室,召开了一次无证无照娱乐场所整改专题会议。会议着重组织各经营业主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4号《无证无照经营处理办法》,并再次强调无证无照、证照不齐的经营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 XX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为重点,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的网吧经营场所,加大文化市场巡查工作,对全县网吧的经营情况、证照情况进行了地毯式清理,摸清情况,对证照不全或无照经营者,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二是采取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娱乐场所是否证照齐全或者向未成年人提供消费等违规经营行为。三是排查学校周边各类文化经营场所,摸清各场所违规经营的方式、特点,切实整顿校园周边违法经营现象,取缔无证经营摊点。

开展清理无证无照经营行动总结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 开展清理无证无照经营行动总结 开展清理无证无照经营行动总结 一年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意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乡实际,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全面行动、标本兼治”和“取缔处罚、引导规范”的原则,在全乡范围内扎实开展清理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到目前为止,全乡共查处无照经营案件2宗,补办营业执照46份。目前,乡主干道及各村中心区域持照率95%以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乡领导班子向来高度重视辖区无证无照经营的清理整治工作。区清理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会议召开后,乡领导立即召开各职能部门和村居班子会议,传达上级的会议精神,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阐明本次

清理无证无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有关部门领导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大局意识,统一思想,全力投入本次清理工作中来。 我乡成立由武装政法宣传统战委员孙尚荣同志为组长,综治办、文化站、安监站、派出所领导为成员的清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清理工作的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并结合本乡实际,制订清理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实行统筹安排,分级管理,确保本次清理无证无照经营专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二、宣传发动,夯实基础 为使本次清理工作深入民心,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我乡在全乡范围内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多次召开各有关部门和村委班子会议,及时传达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有关部门和村居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在本部门和本村范围内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对本次清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提高辖区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督促无证无照业户尽早办理相关证照,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三是利用有线电视、公告栏、墙报、横幅标语和灯谜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危害的宣传力度,设立投诉电话、举报箱,鼓励合法经营者检举举报无证无照经营的违规经营行为,形成清理整治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X 府办〔xx〕10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打造“平安x”、“和谐x”为目标,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理念,按照“行政主导、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明确有关行政审批权限与市场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效落实市场监管职能,全面清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查处内容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登记的经营行为,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应免于登记的经营行为,不作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领域: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生产、储存、经营领域。 (二)重点区域:城镇社区及乡镇所在地、车站码头等交通要道、各类专业市场、集贸市场、工矿、校园周边等人口密集场所,城乡结合部等其他无证无照经营易发的地区。 (三)重点行业:以食品、医药、煤矿、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含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品、冶金有色、成品油、燃气(含液化气站和存储点)、餐饮、文化娱乐、网吧等为重点,特别是对当前涉及安全生产问题较多的行业、人员相对密集的公共娱乐服务行业、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网吧行业、房地产行业、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物业管理、食品生产经营和农贸、农资市场等要加大清理查处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部门也可结合本辖区、主管行业实际,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选择一至多个无证无照经营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

商务局查处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结

商务局查处整治无证无照经 营工作总结 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利,根据区查无联办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有关精神,重点对成品油市场、典当行业和再生资源市场进行了检查,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现将我局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高度重视成品油、再生资源市场等的无证无照经营清理整治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内资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查处无证无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根据实施方案清理整治商务领域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按照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部署,我局结合自身工作,积极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法律法规以及无证无照经营的危害性。通过宣传,提高企业业主的法制意识,有效减少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发生。为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专项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

(一)加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检查 今年,我局于9月、11月分别对区内加油站(点)进行了检查。其中:中石油2家,民营4家(1家歇业改建);这次整治活动主要是对4家民营加油站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检查,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公司的加油站管理比较规范,基本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而私营企业加油站的管理制度有待加强,部分加油站制度不健全,安全操作不规范,个别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没有上墙,缺少日常检查记录,有的加油站存在消防器材老化未及时更新的现象,还有个别加油站对进入加油站的人员不安全行为缺少防范措施等。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检查组已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二)对典当行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11月4日,在市商务局领导的带领下,检查组一行对江典当有限公司、典当有限公司2家典当行进行了实地现场检查。并约谈了企业有关负责人,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杜绝违法违规典当活动。

《无证无照经营查出办法》(国务院第【684】号令)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第三条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建立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机制。 第五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第六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第七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予以查处。 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查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第九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查处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 查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依法予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查处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十条查处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精品】开展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汇报

开展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汇报今年以来,区工商分局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关于“疏解整治促提升”十大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牵头组织各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全区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专项整治行动。一、取得成效截至目前,全区已完成“开墙打洞”整治点位203户,其中封堵恢复203户,涉及人口442人,超额完成第一批30户的上账任务。累积清理无证无照经营323户,疏解人口727人,提前半年完成221户的挂账目标。牵头制定2018至2020年整治工作计划,力争早谋划、早行动、早见效。二、主要做法在行动第二阶段,区工商分局在市局、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瞄准疏解整治后的“促提升”落脚点,坚持整治与提升并重,统筹做好整治中和整治后相关工作,围绕“堵”“疏”“建”“扶”“升”“预”六个关键字下功夫,着力提升区域市场经营环境和城市生活环境,让百姓切实感受到整治效果,提升获得感。(一)“堵”:坚决堵住无证无照和“开墙打洞”违法经营行为按照“封堵、撤照、查无证照经营”三个工作环节,坚持“清理存量、堵住增量”的原则,分批分类开展“开墙打洞”治理工作。对已封堵上账确认的“开墙打洞”住宅内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积极组织各街道、鲁谷社区、各部门按照监管职责,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有证有照经营的加强登管衔接,协调相关部门支持疏解腾挪,并率先出台《专项行动考核办法》。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加大事后监管力度,坚决杜绝“隔窗经营”现象,防止死灰复燃。(二)“疏”:大力疏导有证有照主体更好地依法依规经营 1.疏导有照主体继续合法经营。在整治“开墙打洞”的过程中,对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有证有照、手续合法的经营主体,区工商分局给予区别对待,坚持“疏堵结合”,在坚决堵住违法经营的同时,疏导有照主体转到合法地址开展经营活动,并最大限度的方便经营者创业和方便居民生活。区工商分局严格按照市工商局指导做好营业执照的注销、变更、吊销工作。 2.积极研究后续证照处理办法。为帮助商户加快腾退,区工商分局积极研究后续证照处理办法,施以设置期限改正、责令停业整顿、依法吊销执照等不同措施,分类施策。依托全市首个区级信用监管服务平台和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突出企业信用监管在联合执法中的有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对商户开辟“绿色通道”,引导商户主动迁址或注销,有效解决整治后遗留的继续经营、证照清理等问题。对利用自有住房从事经营活动、确实存在生活困难,且该经营活动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进行依法治理的同时还协调相关部门通过疏解、救助等措施妥善解决其实际困难,减少社会矛盾。此外,在工作中也注重加强对商户的心理疏导,帮助其认识到“开墙打洞”的危害,广泛争取理解和支持。(三)“建”:建设恢复封堵和拆违之后的公共环境区工商分局坚持“开墙打洞不是目的,恢复环境才是目的,疏解整治不是目标,促提升才是目标”的工作理念,从制定工作方案开始,就着眼于后续工作,协调环境办等部门强化对清理后的规划设计,并在封堵后建立环境改造会商机制,会同街道分指、城管等部门开展环境改造会商,提升整体景观水平。其中,针对一些重点地段和区域,辖区工商所加大整治“回头看”,努力让封堵拆违之后的公共环境比整治前更加宜居。(四)“扶”:帮扶剩余市场主体更好地服务辖区群众生活为保障居民生活消费,区工商分局立足职能,从登记入手,与相关部门对接,为疏解整治后续的业态调整和升级提供服务,帮扶剩余市场主体更好地服务辖区群众生活。5月下旬以来,配合区商务委推出“双百”示范店活动,区工商分局积极研究“开墙打洞”封堵后社区百姓生活必需品的供给对策,建立“绿色通道”,从营业执照办理上做好便民商业网点的新增,协助推进“菜篮子”进社区,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费需求。(五)“升”:改造升级市场环境提升区域宜商宜居水平 5月下旬以来,全市启动“百街百巷百社区”精品示范工程,我区启动创建基本无违建社区“百日行动”。区工商分局积极落实市、区政府决策,积极参与各街道“精品大街”建设,创建“无开墙打洞街道”,配合辖区街道对模式口文保区等地区开展“开墙打洞”整治后的特色街区建设。(六)“预”:加强规划管理统筹做好后续“开墙打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总结

琅琊区工商分局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专项执法行动 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琅琊区工商分局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就分局查无照专项执法行动的基本情况、主要工作和存在问题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来,我局开展了“创建证照管理示范所”创建活动,并以区政府牵头,召开了区联席会议,对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进行了详细地职责分工,今年我局共开展5次无照经营专项清理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56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5870户次;检查中发现无照经营162户,其中有90户属大滁城建设拆迁范围,我局均对其下发停业通知书,对无特殊原因未办照经营的69余户经营户我局进行了依法取缔。 二、主要工作 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我们把“营造强势执法氛围、夯实无照经营底数、突出查处取缔重点、强化执法执纪督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作为工作的着力点,积极稳妥地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我局先后成立了由各级“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分片负责的专项执法行动领导组以及办事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就开展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行动步骤进行了细致安排。同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为专项执法行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夯实了基础。 二是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分局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该摸底调查清楚的一个不漏;该清理取缔的一个不留;该疏导办证(照)的一个不落”的工作目标,要求各级、各部门既要全面清查,不留盲点和死角,又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段,切实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三是属地监管,落实责任。我局按照网格化监管执法要求,进一步落实了属地监管责任,整合了执法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以无照生产粘土砖瓦、无照煤炭生产经营、无照涉危涉爆生产经营、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无照经营网吧以及危害人身健康的无照生产经营作为查处的重点,逐街逐巷、逐村逐户集中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清查。 四是结合实际,区别对待。在工作中,我们坚持查处与教育、查处与规范、查处与通报相结合的办法,既依法行政又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不搞机械执法。对于能够规范的尽量督促帮助其规范;对于涉及前置许可部门的,按照省办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转致条款的相关问题探讨稿

浅析《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转致条款 【内容简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转致条款直接关系到如何正确适用法律。本文针对长期以来对转致条款的模糊认识,从四个方面指出该转致条款的转致范围是处罚依据而不是处罚主体。针对无照经营案件经常出现的法律竞合问题,本文提出了三原则并予以阐述。最后,本文就专门法律中无照经营管辖主体的法律保留事项作了分析,指出应依据职权法定和法律优先原则确立执法主体。 【关键字】转致处罚依据管辖主体法律竞合法律优先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迄今为止已经实施六年了,它是一部以工商部门为主实施的行政执法法规,颁布之后拓展了工商执法的范围。但由于《办法》第十四条存在转致条款,从而给执法人员适用这部法规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本文拟就转致的范围、转致的原则和转致的具体指向做一个初步的分析。 一、《办法》在无照经营管理法律体系中的位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一条立法是为了使《办法》与整个无照经营法律体系统一协调起来,保证各种类型无照经营管理和处罚措施的连续性。对这一条款的理解也要把握两个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转致条款虽然只有短短的一行字,但对适用《办法》作了明确的限制,决定了《办法》的主要作用在于对原有无照经营法律体系的拾遗补缺,保证无照经营行为执法主体和处罚措施不缺位。按照该法条要求,处罚依据该转致的都要转致,无论相关法律、法规是在《办

法》公布前还是公布后施行的,是已经颁布的还是将来要颁布的。此外,依据转致过去的法律法规,可以给查处的无照经营行为准确定性。《办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什么经营行为属于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照的经营行为,转致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办法》和转致法律结合对照,才能准确定性处罚。二是合理性原则。我国的商事登记法律的思路一直是市场主体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合二为一,体现在一张营业执照上,这就直接导致众多的经营资格许可专门法律中出现了工商部门的职权。《办法》的出台,既是这一思路的延续,同时也主要考虑到工商部门建制范围广、执法能力强,通过重新定义无照经营概念,将特许经营资格的管理,同时赋予了工商部门,从而出现了边界不那么清晰的“双重管辖”局面。相对于前置特许部门只需要掌握专业许可法和《办法》,工商部门需要掌握的法律众多,这就需要正确理解十四条第二款的含义,合理看待工商部门在无照经营管理中所处的角色,防止走向“包打天下”和“无所作为”两种极端。 二、转致条款是处罚依据的转致 执法人员对《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理解最困扰的地方是这是处罚依据的转致还是执法主体的转致?我们分析,该转致条款不是执法主体的转致条款,而是处罚依据转致条款。理由如下:一、《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规定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五种违法行为按照《办法》予以查处,这是该法规明确规定了工商部门对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职能,此处没有附但书条款。二、从行文逻辑上分析,第十四条第二款与第一款应该同属处罚依据的性质。第十四条第一款表述了工商部门处

开展清理无证无照经营行动总结

开展清理无证无照经营行动总结 一年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意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乡实际,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全面行动、标本兼治”和“取缔处罚、引导规范”的原则,在全乡范围内扎实开展清理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到目前为止,全乡共查处无照经营案件2宗,补办营业执照46份。目前,乡主干道及各村中心区域持照率95%以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乡领导班子向来高度重视辖区无证无照经营的清理整治工作。区清理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会议召开后,乡领导立即召开各职能部门和村居班子会议,传达上级的会议精神,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阐明本次清理无证无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有关部门领导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大局意识,统一思想,全力投入本次清理工作中来。 我乡成立由武装政法宣传统战委员孙尚荣同志为组长,综治办、文化站、安监站、派出所领导为成员的清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清理工作的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并结合本乡实际,制订清理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实行统筹安排,分级管理,确保本次清理无证无照经营专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二、宣传发动,夯实基础 为使本次清理工作深入民心,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我乡在全乡范围内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多次召开各有关部门和村委班子会议,及时传达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有关部门和村居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https://www.360docs.net/doc/0217557350.html,)在本部门和本村范围内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对本次清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提高辖区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督促无证无照业户尽早办理相关证照,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三是利用有线电视、公告栏、墙报、横幅标语和灯谜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危害的宣传力度,设立投诉电话、举报箱,鼓励合法经营者检举举报无证无照经营的违规经营行为,形成清理整治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在本次清理工作中,我乡本着“以清理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基本思路,区分不同类型和社会危害,采取取缔、处罚、引导、规范登记管理的不同措施,凡符合条件的限期补办营业执照,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使辖区内的无照经营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促进地方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一是教育引导,协助办照。对辖属的无照经营户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告知其补办证照须提交的手续,同时要求各村委会及乡有关部门,为经营户办理经营场所证明及相关手续提供方便,大大促进经营者办理证照的积极

2018年全市工商系统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方案

2018年全市工商系统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商事制度改革新形势下的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围绕商事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推进精准监管、联动监管和信用监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发展活力营造更优环境,进一步提升全市市场主体证照管理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查处违法情况严重、屡查不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照经营户;积极引导和督促具备条件但暂未申领营业执照的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预防和遏制因无照经营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精神,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顺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先照后证”改革顺利实施的需要,进一步厘清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权责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 以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等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照经营活动和破坏自然环境、自然资源

的无照生产经营活动等为重点对象;以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地区,集贸市场、校园及周边、社区、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场所,城乡结合部、“三线三边”等无照经营易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非煤矿山、易燃易爆、食品药品、农资等生产经营行业,餐饮、文化娱乐、美容、电子游艺、中介、房地产等行业等为重点行业,全面认真开展专项整治。 三、实施步骤 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分以下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4月30日)。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分局要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充分利用非公经济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各类宣传活动,并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特别向群众宣传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工商部门办照的简易性和便利化,同时宣传无照经营的危害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做好集中整治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摸底排查阶段(5月1日~31日)。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分局要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无照经营的种类、数量以及行业分布,做到“底数清”、“户数明”,为集中整治打好基础。同时,对具备办照条件的无照经营者,要教育、引导其及时补办相关证照,使其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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