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德政治制度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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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德政治制度比较

法德政治制度比较

[内容摘要]:当今的德国是欧洲经济增长的发动机,而法国也在欧洲经济增长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两国都属于共和制政体,但法国是半总统共和制,德国是议会共和制,两者的国体都是资产阶级专政国家。两国政治制度从本国国情出发各有侧重,又可以互相借鉴,为世界政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作出了突出贡献。

[关键词]:共和政体宪法政治制度选举

政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从宽泛的角度看,政治制度是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政治实体遵行的各类准则或规范,政治制度是随着人类社会政治现象的出现而产生的,是人类出于维护共同体的安全和利益,维持一定的公共秩序和分配方式的目的,对各种政治关系所做的一系列规定。

下面就法德两国政治制度的异同进行比较:

一、国体与政体

国体即国家性质,具体的说,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国家性质。

政体即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政体与国体是相适应的。

世界各国所采取的国家组织和基本制度纷繁多样,千差万别。西方大国不是实行总统制,就是实行议会制,像法国的半总统半议会制独此一家。应当看到,历史上曾出现过德国魏玛共和国半总统制,目前西方某些小国如芬兰等也实行半总统制,但这些国家的半总统制同法国的半总统半议会制有所不同。总之,第五共和国政体在西方国家中确实别具一格。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创始人戴高乐对第五共和国政体的选择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他断然地拒绝某些人提出建立美国式总统制和英国式议会制的主张,选择了半总统半议会制,对它的内涵和外延、基本构架都做了具体的指导。

自第五共和国成立以来历次的改革证明,法国政体能够发挥自身的调节机制,对政体各个环节进行改革和调节,应付各方的挑战,暂时克服危机,使当代法国资本主义社会得以较长期的生存和发展。

德国在二战后根据雅尔塔会议决议和《波茨坦协定》,德国作为战败国分别为美国、英国、法国和苏联四个战胜国分区占领。但随着冷战的开始和东西方集团对立的加剧,1949年先后成立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两个独立的德意志国家。联邦德国于1949年颁布《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规定其为实行议会民主制的联邦共和国,并于1954年通过《巴黎协定》结束被占领状态,成为真正的主权国家。

1990年,随着冷战趋于缓和以及苏东发生剧变,两个德国在分裂了40多年后走向了统一,民主德国整个加入联邦德国,以《基本法》为统一德国的根本大法,实行统一的货币,沿用原联邦德国的政治经济制度。

二、行政制度

行政制度即政府制度,是以一定的行政思想和观念作指导的,由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的产生、职能、权限、组织结构、领导机制活动规程等方面的准则体系以及政府体制内各权利主体的关系形式。

法国总统的职务始见于19世纪中叶的第二共和国,实行的是共和政体下的总统制。第三和第四共和国也设置总统,却是议会制。作为政府行政“拱顶石”的第五共和国总统,与第二、第三和第四共和国总统有所不同。

第五共和国总统由选民普遍的、直接的选举产生。总统任期为5年,连选连任。总统候选人必须是年满23周岁,服过兵役,依照法律规定有被选举资格的法国公民。

德国联邦政府由联邦总理和联邦各部部长组成。联邦总理是联邦政府的首脑,由联邦议院选举产生,联邦议员选出的联邦总理必须经联邦总统任命才能正式就职。联邦总理的权力十分广泛,它拥有对联邦政府内外政策、联邦政府的机构建制、联邦各部的职权范围的决定权等等。

德国联邦政府能够保持稳定的根本原因,在于德国政党体制的巩固。建设性不信任投票案确定可以使联邦政府再选出新的联邦总理之前一直行使政府职能,使联邦政府在这个意义上保持稳定。

三、立法与司法

议会制度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在资产阶级革命初期,新兴资产阶级为了反对封建专制统治,削弱王权,利用封建等级议会与封建王权展开了激烈的斗争。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封建等级议会逐步演变为资产阶级议会,成为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五共和国创始人和第五共和国宪法制定者吸取了第三和第四共和国议会制度的经验教训,有意识地对第五共国议会的权力、地位和作用进行了有力的限制。1958年宪法把议会排在第四章、在第二章共和国总统和第三章政府之后,就足以证明议会在第五共和国政治设施中已经降格。第五共和国议会的权力缩小了,它不再是全能的了。第五共和国议会趋向“合理化”。

在法国议会史上,多采用两院制,使上下两院相互牵制,又互为补充,实现孟德斯鸠的均衡理论。按照孟德斯鸠的见解,暴虐的议会不亚于专横的行政机构,他称赞英国的“立法机关由两部分组成,它们通过相互的反对权彼此箝制”,说这种结构可以防止单一议会滥用职权。不过,在法国实行议会两院制的各个时期,均衡原则的表现方式也不尽一致,它随着法国议会制度的发展更加完善。

1800年1月第一执政拿破仑决心“以法治国”.首先制定了《法国民法典》,然后是《民事诉讼法典》、《商业法典》,《刑事诉讼法典》以及拿破仑一世以后制定的《法院编制法》,构成了通常所称为的基本六法,成为当代法国法律体系的基础。

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德国联邦议会1949年制定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是其构建立法体制的宪法基础。德国实行三权分立,国家立法权集中在联邦,而行政和司法权的大部分则主要由各州行使。

议会制度是民主制度的核心,它在德国的出现与确立要比法国晚的多。德国的议会制度最早源于中世纪中期不定期举行并且不断变更会址的宫廷会议。德国的现代议会制度确立于魏玛共和国。1919年8月制定的魏玛宪法规定,共和国议会采用两院制。

德国的司法制度主要包括法官制度、律师制度、陪审制度、诉讼程序、司法审查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等等。司法机关把公认的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贯彻渗透于各种具体的司法程序和制度中,使之成为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严密体系,为公民权利的实现和法治国家的政治体系的整体运行提供了有效保障。

四、政党制度

政党制度是指一个国家通过政党进行整治活动的方式或状态。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由该国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现实状况决定的,国家法律规定或实际生活形成的政党的社会地位和作用,特别是政党执掌、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具体体制和运行机制,包括与其他政党的相互关系制度,是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法国第五共和国初期,旧政党制度与第五共和国政体的矛盾已初见端倪。传统政党在退伍军人预算项目、召开农业特别会议、核打击力量等问属上与政府发生冲突,并提出弹幼案。最后,在修改宪法关于总统由普选产生的问题上,传统政党和戴高乐政权最终决裂了。1962年作为旧政党制度在法国经历了70多年之后寿终正寝,第五共和国新政党制度随之诞

生。

摧毁旧政党制度和建立新政党制度是20世纪60法国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旧政党制度适应了第三和第上共和国政治制度的需要,也符合20世纪上半叶法国政治力量和阶级力量对比的客观情况。但也正是这样一种党派林立、软弱和多变的政党制度断送了第三和第四共和国。因此,第五共和国创始人戴高乐及其追随者对旧的政党十分反感,曾进行过猛烈的抨击。法国公众舆论也对旧政党制度进行过口诛笔伐。但他们没有否定政党制度在政体中的作用。1962年10月,法国舆论调查所调查表明,53%的被调查者认为政党和政党制度对第五共和国是必要的。戴高乐及其追随者为了使第五共和国政体运转起来,也认为建立新的政党制度是当务之急。

在德国政党的产生与成熟是与资产阶级革命和议会制的建立和完善联系在一起的。德国现代政党体制形成于魏玛共和国,毁于希特勒的第三帝国。二战结束后,在西方盟国的占领下,基督教民主联盟和基督教社会联盟先后建立,而社会民主党在库特.舒马赫的领导下逐渐恢复实力。

德国政党制度的基础是于1949年5月生效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基本法》规定,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外交、国防、货币、海关、航空、邮电属联邦管辖。国家政体为议会共和制。联邦总统为国家元首。联邦总理为政府首脑。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根本大法《基本法》的制定,奠定了西德以及后来统一的联邦德国的国家政治制度的基础,是一部治国大法。

《基本法》第二十条规定了国家政治制度的五项基本原则:共和制、民主制、联邦制、法治国家和福利国家。

德国政党是以代议制为特征的政治体制的基本要素。自1861年德国第一个政党德国进步党成立以来,政党就逐渐对公民意志的形成、对整个政治体制的运作发挥着重要作用。五、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它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权利的确定,组织选举的程序和方法,以及选民和代表之间的关系。

法国宪法规定,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统帅,任期五年。总统的权力包括:任命总理并批准总理提名的部长;主持内阁会议、最高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会议;有权解散议会,但一年内不得解散两次;可不经议会将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决;在非常时期,总统拥有“根据形势需要采取必要措施”的全权等。

德国的选举制度,经历了从限选制到普选制、从不平等选举到平等选举、从公开选举到秘密选举、从间接选举到直接选举的漫长演变过程;在150年的演变过程中,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不断地提倡民主和科学。

1949年创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时,《基本法》的制定者对未来的德国采取何种选举制度曾有过激烈的争论。基民盟主张采用单一选区多数选举制,社会民主党和自由民主党则主张采用比例选举制,最后达成妥协,实行多数选举制与比例选举制相结合的选举制度。1956年5月7日德国颁布了真正意义上的选举法,至今仍然有效。

总结:研究表明,法德政治制度是多种动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经济社会结构、公民社会、政治制度规范、政治沟通技术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是其基础动力。选举制度、政党体制、政党竞争等政党政治规则系统的直接构成因素的变化是其中介动力,而国体与政体是法德政治制度的根本支撑力量和不竭动力。法德政治制度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从政治制度的雏形逐渐成熟比不断加以完善,从而形成了当今世界政治制度的典范。

[参考文献]:

《列国志.法国》《列国志.德国》《比较政治制度》

主要国家政体

主要国家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及政党制度一览表国家政体国家结构形式政党制度备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单一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 ... 主要国家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及政党制度一览表 国家政体国家结构形式政党制度备注 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单一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美国总统制共和制联邦制两党制 俄罗斯总统制共和制联邦制多党制 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单一制两党制 法国总统制共和制单一制多党制 德国议会制共和制联邦制多党制与美、英、法、俄为“八国集团” 日本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单一制多党制 意大利议会制共和制单一制多党制 加拿大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联邦制两党制 澳大利亚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联邦制两党制大洋洲国家 新西兰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两党制 西班牙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多党制欧洲国家 葡萄牙总统制共和制———— 比利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联邦制※多党制 荷兰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多党制※ 丹麦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多党制※ 挪威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多党制※ 瑞典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多党制 芬兰议会制共和制单一制※多党制※ 奥地利议会制共和制——多党制※ 瑞士——联邦制多党制※ 匈牙利议会制共和制※单一制多党制※ 波兰总统制共和制※单一制多党制※ 土耳其共和制※——多党制亚洲国家 新加坡议会制共和制———— 韩国总统制共和制单一制多党制 印度议会制共和制联邦制多党制 泰国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印度尼西亚总统制共和制——多党制※ 巴基斯坦——联邦制※多党制※ 蒙古——单一制多党制 缅甸——联邦制—— 伊朗政教合一下的总统内阁制※———— 菲律宾总统制共和制———— 埃及总统制共和制——多党制※非洲国家 南非总统制共和制——多党制※ 墨西哥总统制共和制联邦制※多党制※美洲国家 巴西总统制共和制联邦制多党制 阿根廷总统制共和制联邦制※多党制 说明:1.有“——”和“※”者为教材中未涉及到的内容,供参考。“——”者表示暂未查到相关资料。 2.除了熟记上述主要国家,还要注意掌握不同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及政党制度的特点,并据此判断上述国家以外的其他国家的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及政党制度。例: 2007年1月5日,5名中国工程人员在尼日利亚被不明身份的武装人员劫持。尼日利亚总统当即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迅速行动,解救中国人质,并直接对其负责,这说明尼日利亚实行的政体:A.君主立宪制B.议会制共和制C.总统制共和制D.民主共和制。此题答案为C。 推荐“记忆口诀”: 一、政权组织形式 君主立宪制主要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典型国家有:英国、日本、泰国、比利时、西班牙、瑞典、挪威……【口诀:女王与天皇在瑞典看人妖与斗牛比威。(英国女王、日本天皇、泰国人妖、西班牙斗牛巧妙联系起来,富有联想,记忆深刻)】议会制共和制的典型国家:意大利、芬兰、奥地利、印度、新加坡……【口诀:北京申办新奥运,十分得意(新奥运分别是指新加坡、奥地利、印度;分得意分别指芬兰、德国、意大利)】 总统制共和制的典型国家:美国、墨西哥、巴西、阿根廷、埃及、印度尼西亚。【口诀:莫怕印尼,埃及美啊!(墨西哥、巴西、印度尼西亚、埃及、美国、阿根廷)】 二、国家结构形式

2020年考研政治考点预测:法律制度(经济、刑事)

2020年考研政治考点预测:法律制度(经济、刑事)经济法律制度 1.经济法的概念和原则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监督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原则主要有:一是国家适度干预原则。二是效率公平原则。三是可持续发展原则。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税收法律制度 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事法律制度 1.刑法的概念和原则 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狭义的刑法是指规定犯罪和刑罚的一般原则和具体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刑法典;广义的刑法是指刑法典和单行刑事法律及非刑法规范性文件中的刑事规范。 刑法明文规定了三个基本原则:一是罪刑法定原则。二是罪刑相当原则。三是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 2.犯罪构成与刑罚体系 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构成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水准,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

件的总和。犯罪构成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 罪客观方面。 《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实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 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 任。”“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 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刑罚是由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 限制或者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我国《刑法》所 规定的刑罚体系由主刑和附加刑构成。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与死刑。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它既能 够作为主刑的附加刑,也能够独立适用。《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对具体法律的掌握应着眼于宏观层面,注重基本原则、基本规定,从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角度出发,灵活使用相关的基本原理和基础 概念,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这对于法律基础这部 分知识的掌握自然大有裨益。

比较政治制度

一、单选题 1. (2分)立宪君主制下的内阁制政府是()。 ? A. 英国 ? B. 美国 ? C. 日本 ? D. 意大利 得分: 2 知识点:比较政治制度作业题 2. (2分)有选举权的公民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行使自己的投票权是指()。 ? A. 普遍选举 ? B. 自由投票原则 ? C. 直接选举 ? D. 秘密投票原则 得分: 0 知识点:比较政治制度作业题 3. (2分)统治阶级为行使国家权力而设立的整个国家机关的总称是()。

? A. 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 ? B. 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 C. 国家结构形式 ? D. 国家机关体系 得分: 2 知识点:比较政治制度作业题 4. (2分)英国政府体制的主要特征是()。 ? A. 议会主权 ? B. 人民主权 ? C. 国家主权 ? D. 政党主权 得分: 2 知识点:比较政治制度考试题 5. (2分)现代西方民主制的核心是()。 ? A. 元首 ? B. 议会制 ? C. 间接制

? D. 法院 得分: 2 知识点:比较政治制度作业题 6. (2分)英国的权威象征和精神领袖是()。 ? A. 英王 ? B. 议长 ? C. 党魁 ? D. 大法官 得分: 2 知识点:比较政治制度作业题 7. (2分)制度分析方法的逻辑起点是()。 ? A. 制度 ? B. 经济 ? C. 社会 ? D. 自由 得分: 2 知识点:比较政治制度作业题 8.

(2分)提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的是()。 ? A. 霍布斯 ? B. 孟德斯鸠 ? C. 卢梭 ? D. 洛克 得分: 2 知识点:比较政治制度作业题 9. (2分)当代的多元民主理论是在与()的对立中发展起来的。 ? A. 国家主权理论 ? B. 政党 ? C. 多元政治理论 ? D. 多元经济理论 得分: 0 知识点:比较政治制度作业题 10. (2分)在西方,选举制度最根本的原则是()。 ? A. 普遍选举

比较政治制度、地方政府学重点

材料分析题 1.材料一中提到了“选举人团”制度和1787年制宪会议,请回答1787年美国的制宪会议上关于总统选举是怎么规定的?为什么会这样来规定?美国总统的大选一般要经过几个阶段?美国总统届、任、位如何进行区分? 2.材料二显示了2000年由选举人团制度和1787年制宪会议弊端引发的世纪诉讼的相关内容,为什么选举人团制度会备受质疑?最后在法制与民主的较量中是谁胜利了?如何理解这一特殊情况? 3.材料二中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才成为总统选举诉讼的最后判决,显示了联邦最高法院的权威,材料三体现了为后来的联邦最高法院地位提升的那个案件?约翰马歇尔的最后裁决是什么?该案的意义有哪些? 1、(1)1787年美国的制宪会议规定美国总统是由各州选民选举的选举人团对总统进行直接选举,而不是由选民进行直接选举,获得选票人数过半数的总统候选人当选。(2)这样规定有利于简化选举程序,客服直接选举的技术困难。(3)美国总统的大选一般要经过:预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竞选、总统大选四个阶段。(4)总统的每一次选举成为一届,担任总统一届为一任,同一位总统担任两届总统也称为一任。位是指从历史上第一位总统至今的总统个数。 2、(1)因为选举人团制度并不一定代表多数,它采用“胜者通吃”的原则,只要候选人在选区获胜就获得该选举的全部选票(2)法治胜利了(3)说明美国的法制问题,信奉法治至上,认为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解决,体现了美国的法治思想和完美的法律体系 3、(1)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2)约翰·马歇尔的最后裁决:①依据宪法规定,麦迪逊拒绝发出委任状是不对的②依据宪法规定,最高法院没有对此类案件的初审查权,法院只对涉及到一方为国外或州的案件中才有初审查权。马伯里既不是一个外国人,也不是一个州,故最高法院无权作出强制麦迪逊发出委任状的裁决③1779年司法法却赋予了最高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初审的权力,与宪法相抵触,故是无效的(3)里程碑的意义:①最高法院具有司法审查权,及对法律解释的权利。即包括国会在内的一切政府部门都要受法律裁决的约束,因为宪法在制定时没有规定谁对宪法有解释权,而该案件确定了法院的司法审查权,即最高法院具有宪法解释权。法院的裁决体现了宪法的最高意志,而宪法又是国家的最高大法,所以法院的裁决对一切政府部门都有约束力②该案件确立了法院特别是最高法院的地位和作用,从而使法院与司法部门、政府部门鼎足而立。 简答题 1.现代民主制度的形式有哪些?直接民主制与间接民主制、代议民主制、行政集权民主制、共同参与民主制 2.主张一院制的原因有哪些?(1)两院无异于两个主权,若意见分歧,其中必有一院不能代表公共意志;如果两院意见一致,其中必有一院是多余的,故没有设立的必要(2)两院造成互相推诿,办事拖拉,浪费人力物力;一院则行动敏捷,建华机构等,可以曾强议员的责任感(3)两院制往往会引起议会内部的矛盾,使行政机关有机可乘,容易导致行政机关操纵议会,使代表公众意志的议会丧失能力,这是与人民主权的原则不相符合的。 3.英美两党制有哪些不同特征?(1)政治体制不同,使英美两大党对政府的影响力完全不一样(2)就政党的纲领来看,英国两党具有明显的意识形态分歧,而美国两党则没有明显的意识形态分歧(3)英美两党制下的政党组织结构不一样,英国两党的组织体系较为严密,而美国两党则组织松散(4)在不同的政治体制下,英美两国政党发挥作用的途径是不一样的。 4.半总统制政府制度发端于法国第五共和国的原因有哪些?(1)首先,国内经济状况的变动是第五共和国半总统制政府制度建立的根本原因(2)其次,国内政治矛盾的激化是第五共和国半总统制政府制度建立的一个重要原因(3)此外,法国政党体制的新变化是主要原因之一(4)再次,戴高乐政治哲学理念及其实践的深远影响(5)最后,法国人民要求建立一个稳定的、强有力的政府的意愿是第五共和国半总统制政府制度建立的又一个重要原因。第五共和国半总统制政府制度的建立有其深远的历史背景,是历史必然的产物。5、中西方代议制度的区

国家形式(政体)

国家形式君主制(有君 主) 专制君主制(绝 对君主制)世袭 君主独裁制 代表:沙特阿拉伯, 科威特,卡塔尔,巴 林,阿曼 有限君主制(立 宪君主制) 二元君主制 君主与议会两个权力 中心 特点:虽然 名义上是君 主立宪,但 是君主掌握 相当的实 权,与内阁 两权分力, 可以看成是 君主独裁制 到君主立宪 制的过渡阶 段。 代表:战前德国日 本,斯威士兰、柬埔 寨,文莱,约旦,摩 洛哥,莱索托,汤 加,不丹(如今), 政变前的尼泊尔王 国, 议会君主制 特点:君主为国家法 定元首。君主乃虚 权。 实权规内阁 首相负责。 议会是立法 机关和最高 权力机关 代表:英国、日本, 泰国,挪威,瑞典, 丹麦,列支敦士登, 荷兰,卢森堡,摩纳 哥,西班牙,安道 尔,圣马力诺、比利 时(联邦制) 英联邦女王制 特点:大多 数英联邦国 家,国家元 首为英国女 王。有女王 派总督为其 代表统治国 家。

代表: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图瓦卢、所罗门群岛,巴哈马,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伯利兹,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格林纳达,牙买加。 其他君主制酋长联合制 特点:由所家国家的 各个部落酋长联合 (轮流)统治 代表:阿拉伯联合酋 长国、马来西亚 神权君主制 特点:教皇是宗教领 袖,也是国家元首, 政教合一 代表:梵蒂冈 军政府寡头独裁制 特点:军人通过政 变,寡头独裁统治, 并且宪法规定本国为 君主制。 代表:1939-1975年 的西班牙佛朗哥政府 参考书马基雅维利

共和制(无君主)议会制(内阁 制) 特点:议会总揽国家 行政权力,政府首脑 由执政党领袖担任, 并对议会负责。 国家元首无实权 单一制代表:意大 利、新加坡,以色 列,土耳其,冰岛 (全世界最早的议 会),芬兰,爱沙尼 亚,立陶宛,摩尔多 瓦,匈牙利,斯洛伐 克,爱尔兰,葡萄 牙,马耳他,斯洛文 尼亚,克罗地亚,希 腊,毛里求斯,瓦努 阿图,萨摩亚,马绍 尔群岛,多米尼加共 和国,特立尼达和多 巴哥,苏里南 联邦制代表德国,意 大利,奥地利,希 腊,印度,新加坡 总统制 特点:由选民分别选 举总统和国会, 由总统担任国家元 首,同时担任政府首 脑。以总统为行政首 脑,行政机关从属于 总统而非议会。即使 有总理也不是政府首 脑 立法(国会)与行政 (总统)分割 类型 典型总统制 厄瓜多尔、 智利、哥伦 比亚、印 尼、巴拉圭 具有半总统制色彩的 总统制 议会对内阁 有一定的人 事权,总统 任命内阁部 分成员必须 得到议会批 准,体现了 半总统制的 特点 韩国、加 纳、菲律宾 具有总统制色彩的监 督式半总统制 乌拉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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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能够采用正当方式,奋起抗争; (2)如果看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 (3)未成年人,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做的见义巧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4)从小树立以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为荣的意思,养成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的良好习惯,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 8.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什么意义? (1)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2)有利于人们共享经济发展成果;(3)有利于社会的发展;(4)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9.开展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活动有什么意义? (1)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2)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3)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10.请你为实现社会公平建言献策? 国家: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公民权利,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提供法律依据; 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公平的违法犯罪行为; 社会:加强维护社会公平的舆论宣传,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公平意识; 公民:树立维护社会公平的意识;崇尚公平、主持公道;积极同破坏社会公平的行为作斗争。

比较政治制度

比较政治制度 名词解释篇示例 1、国家元首:是在形式上是最高国家权力的执掌者和国家在对外关系中的最高代表。是主权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P71 2、政治文化:是指个体对国家政治生活的政治心理倾向和政治价值取向。它包括政治认识、政治情感、政治态度、政治动机、政治意向、政治信念、政治思想及政治理想等等。P14 3、一党制:是指一个国家长期由一个政党掌握政权的政党制度,包括三种形式:一是法西斯统治下的一党制;二是民主制下的一党制,三是发展中国家的一党制。P127B卷 4、“分权与制衡”原则:是指把国家权力主要分为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三部分,由不同的国家机关分别行使,这三种权力之间又必须相互制约以保持平衡的一种政制原则。P60 5、地缘政治学(政治地理观):一国的地理和生态状况与该国的政治生活有着密切的关联性。它是政治地理学中的一种理论,根据各种地理要素和政治格局的地域形式,分析和预测世界或地区范围的战略形势和有关国家的政治行为。地缘政治学把地理因素视为影响甚至决定国家政治行为的一个基本因素。 P13 6、政治制度:通常是指与一国社会性质相适应的国家权力机构和基本政治制度,是规范人类政治生活的规则体系,主要涉及政治权力如何分配以及社会秩序如何维护等问题。一般由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构成。P5 7、两党制:是指一个国家虽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政党,但只有两个势均力敌的主要政党,能够通过控制议会多数席位或赢得总统选举的胜利而单独地轮流执政的制度。P128 8、委员会制政府:又称委员制或合议制,指国家最高行政权不是集中在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一人手中,而是由议会产生的委员会集体行使。P186 9、比例代表制:即各参加竞选的政党根据其得票多少,按比例分配议席,各政党所得议席与其所得选票的总数成正比。这种方式20世纪以后的欧洲大陆国家广泛实行,计票方法适合大选区使用。P98

比较政治制度

比较政治制度 一、名词解释 1、国体:即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具体地说,就是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一个阶级手中;哪一个是统治阶级,哪一个是被统治阶级。统治阶级的阶级性质决定着国家性质。 2、政体:所谓政体,也即是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它指的是国家权力如风配置、如何构成的方式。 3、三、三制参议会制:所谓“三三制”,就是在抗日民主政权中,共产党员、左派进步分子、中间分子及其他分子各占三分之一。[1940年3月,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党内指示《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正式提出“三三制”原则,要求革命根据地按照“三三制”原则建立各级参议会制政权,并在陕甘宁边区部分区县首先试行。(抗日战争时期)] 4、代议制:代议制是指公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行使的制度,是的形式。[现代国家普遍实行代议制。民主国家的代议机关是,所以代议制又称。中国的是代议制,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5、比例代表制:?又称比例选举制,按各政党所获选票数在总票数中所占比例分配议员席位的制度。 6、单名选区制:又称小选区制,指在每个选区只选出 1名代表。 7、国家元首:指依照宪法规定履行职能的人格化的国家机关,是一个政权组织的首脑部分或者国家的最高代表者。 8、总统制:它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与议会内阁制相对称,指由选民分别选举行政和立法机关,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同时担任政府首脑的制度。 9、内阁制:内阁制又称议会制,是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对议会负责的政体形式,与总统制相对。(由于内阁制政府具有对议会全权负责的特征,故又称责任内阁制。) 10、委员会制:它是指在一个行政组织或单位的领导机关,其法定最高决策权力由两个以上负责人来行使,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问题的。 11、首长负责制: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首长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对本行政组织所管辖的重要事务具有最后决策权,并对此全面负责。 12、地方立法权:是指、、、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的权利。 13、国家公务员: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即各级政府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 14.政治协商制度: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政党、各少数民族和社会各界的代表,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组织形式,经常就国家的大政方针进行民主协商的一种制度。 15.多元民主制:是指一种分散的政治权力存在于自治的社会集团和分散的政治决策中心之内,众多社会团体都可通过一定方式共同参与政治决策过程的民主制度模式。 二、简答 1、.人大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特点和在中国政治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性质:(1)人大制度是一种代议民主共和制政体

英美政治法律制度的比较

英美政治法律制度的比较 工业革命的浪潮使得全世界的生产力得到了飞速的提高,那时的英国作为产业革命的最大收益者之一,毫无悬念的成为了领导世界的霸主。而随着一战、二战的结束,人类在受到极大的创伤的同时,英国也丢失了自己世界霸主的地位。当然,即使是现在,任何人都无法忽视英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对世界的影响力。无数的杰出的思想家、政治理论家、法律学者在英国诞生,引领了几个世纪的政治法律制度的发展方向。 作为一个仅仅拥有几百年历史的国家,美国给世界政治法律制度史带来的,不仅是一次思想领域的革命,更是一场实践领域的革命。无论是她对三权分立理论的实践,还是她对人权内涵的扩大等问题的探讨,都成为近现代各国纷纷称赞、学习与效仿的对象。除去美国强大的经济实力不谈,她在政治法律制度上的世界影响力,也是至今为止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可以超越的。 政治制度(Political Regime)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一般是指与本国的社会性质相适应的国家权利机构和基本制度。法律所指的是一个国家用来规范国家各方管理的一个政策,在法律制度里,包含很多的法规和政策。广义的法律制度则是指在法律调整各种社会关系时所形成的体现社会制度的各种法律制度.它调整了多少社会关系就包含有多少种具体的法律制度如政治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家庭法律制度、文化法律制度及狭义的法律制度等。 我国现如今正处在国家转型的关键时期,学习并借鉴英美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来补充和完善本国的制度是十分重要的。比较两国政治制度的异同,能够加深对政治文明的理解,更加有针对性的加于借鉴。本着此精神,本文拟就英美的基本政治法律制度作一比较。 一、英美宪法之比较 宪法自问世以来,极大的推动了人类社会的文明进程。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根本法的地位,它是诸法中最具权威性的社会规范。宪法及其实施的状况是衡量一个民主国家的法制是否健全的重要标志。然而,在近现代宪法史上,许多的关于宪法制度最为基本的问题是在不断地宪法实践中才逐步找到答案,英美两国作为宪法制度的集大成之国,在许多问题上也存在者分歧。 1、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成文法主要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发布的具体系统的法律文件。不成文法(Unwritten Law)是指非经国家立法机关以特定程序制定的,亦不以条文化形式展示法律内容的,却具有国家法律效力的法律形式。它包括习惯法(Common Law)和判例法(Case Law)两种形式。不成文法主要不仅指判例,还包括惯例。成文法是“不成文法”的对称。国家机关依立法程序制定的、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法,不成文法在法学上称为法的间接渊源。一些法学著作中也称为“非制定法”,其主要特点是未经立法程序,而非无文字记载。 英美法系,又称为普通法法系,是以不成文法为特征的法系,但是在宪法采用何种形式时,英美两国产生了比较大的分歧。 殖民地时代的美国对于英国法律的批判的焦点之一就是不成文法形式本身的弊病,因而当时美国许多的法律学家都倾向于采用成文法的形式制定一部稳定的、较为明确的宪法,以弥补不成文法本身的缺陷会给宪法制度带来的隐患,以确保宪法对人权的保护和对政府权力的有效限制,经过无数的美国宪法制度的开拓者们的争论和衡量,最终近现代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宪法诞生了。

比较政治制度

一、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50分) 1. 西方议会的立法程序。 答: 2.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容。 答:党对于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作用是通过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来实现的。 党的政治领导是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方向的领导,即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在革命和建设的各个发展阶段上,为无产阶级制定并实行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的领导,首先就要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党作为执政党,是全国各族人民的领导核心,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力量。党同各级政权组织、经济组织、军事组织、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在政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党的思想领导主要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地位,加强党的理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把党的主张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党的组织领导是指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组织制度,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培养、选拔、使用和监督党员干部。通过党的各级组织、党的各级干部和广大共产党员,组织带领人民群众去实现党的各项工作。要实现党的组织领导,就必须按照干部“四化”方针,搞好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要重视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通过各级党组织教育和管理好党员,通过各条战线上的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的干部的骨干作用来带动群众,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决不可能将其割裂开来或对立起来。党的政治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核心,是解决方向、道路的。思想领导是政治领导、组织领导的重要基础。组织领导是服务于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的,是实现党的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的重要保证,没有党的组织领导,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就不能落实。总之,党的领导只能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全面领导,三者密不可分,缺一不可。否认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是对党的领导的执政地位的削弱和否定。 3. 如何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答: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会议、立法、监督、代表等制度和工作,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各项制度和工作,都需要按照健全、丰富和扩大的要求进行完善,实现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使民主的程序和实体、形式和内容相统一,使国家的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 (2)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包括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权、监督权等. (3)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形成开放、互动、畅通的关系,使人大代表能够深入了解民情、广泛反映民意、充分集中民智,使中国特色的代议制民主更具生机和活力. (4)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要求,适应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的需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5)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人大干部与党委、政府、政协干部之间的交流,优化人大领导班子的结构,逐步减少人大领导职数,为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提供组织保证. 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行政学原理课程教学大纲

《行政学原理》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070020 学分:3 总学时:54 大纲执笔人:孙荣大纲审核人: 一、课程性质与目的 行政管理学是研究国家行政组织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规则的一门科学,它对国家行政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行政管理学内容丰富,既要研究行政组织等“硬件”部分,又要研究行政决策等“软件”部分;既要研究行政制度等“静态”方面,又要研究行政执行等“动态”方面,是一门理论性和应用性并重的学科。 二、课程基本要求 通过讲授行政管理的知识,让学生加深理解行政学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行政管理的逻辑结构、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范畴。通过联系国内外行政管理的分析,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课程还将介绍国际公共行政学专业领域内的一些最新研究成果,从而培养学生对理论前沿问题的兴趣,开拓学生的学术视野。 三、课程基本内容 本课程紧密结合当代中国行政管理的实践,分析评述行政原理、环境、领导、职能、组织、人事、决策、信息、心理、方法和行政效率等有关行政管理最一般的概念和原则,同时注重阐述这些概念和原则间的内在联系,充分体现本课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第一章绪论第二章行政原理 第三章行政环境第四章行政职能 第五章行政领导第六章行政组织 第七章人事行政第八章行政决策 第九章行政执行与行政协调第十章行政信息 第十一章行政监督第十二章行政方法 第十三章行政效率第十四章公共财政 第十五章行政伦理第十六章行政问责 第十七章政府绩效管理第十八章危机管理和行政改革

四、试验或上机内容 本课程在每章开始讲述均以与实际工作相关的提示引出该章的问题、要点,每章讲述结束后安排一个典型案例及问题,力求使学生通过讨论、回答每章后所附的典型案例问题,以及其后的复习思考题,在弄清原理的基础上,联系实际进行对照思考,从而更深入地理解、掌握行政学的基本原理。 每个学生至少选一个专题在讨论中作主题发言,可多人(限三人)选同一个专题,每次课集中讨论一个专题。每个发言者提前一周提供发言提纲和相关参考文献。发言内容大体应包括以下四个层次:1.是什么情况?(The Situation) 2.出了什么问题?(Problems or Difficulties) 3.问题是如何形成的?(Reasons & Process) 4.分析问题时应考虑那些影响因素?(Effective Factors) 五、前修课程要求 《政治学原理》、《比较政治制度》、《法学概论》等。 六、学时分配 七、教材与主要参考书 1、孙荣、徐红:《行政学原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10月 2、周世逑:《行政管理》.人民出版社.1984年10月 3、夏书章:《行政管理学》.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3月 4、唐代望:《现代行政管理学教程》.湖南科技出版社.1985年8月 5、黄达强、刘怡昌:《行政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4月 6、王沪宁、竺乾威:《行政学导论》.上海三联出版社.1988年7月 7、(法)夏尔·德巴什:《行政科学》.上海译文出版社.2000年4月 8、(美)理查德·斯蒂尔曼二世:《公共行政学:概念与案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11月 9、李军鹏:《公共行政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 10、张国庆: 《公共行政学》(第三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年10月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政治制度 革命 统治秩序 制度建设 法律建构 宪法 人民主权原则人民民主就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拥有国家主权。我国现行宪法把人民主权作为政治制度的首要原则。人民主权原则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要原则,是中国政治合法性的重要理论来源,与之相应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为中国政治合法性提供了制度来源与保证。 依法治国原则作为党和国家执行方略与原则的“依法治国”原则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体现和实行:依法治国的核心是“良法之治、宪法至上”;依法治国在当代中国政治中应侧重于限制与规范国家和政府的权力与保障人权;依法治国还要求司法独立,以保障法律所体现的正义与公正得以实施。 四项基本原则四项基本原则是指在中国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共产党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人民民主专政是人民主权原则在中国政治中的具体形式;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不可动摇;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和建设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 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含义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作为中国政治制度基本原则的民主集中制,在实践中有三个层面的表现:它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它是中国政治制度运作的基本原则、它是一种具体的决策机制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原则公民的权利是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所应该享受的权利,也是国家政府及其法律应该保障的权利。公民的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中国公民的权利是人民主权这一政治原则的具体表现;我国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是从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实践中衍生出来的一个概念,实际上就是政治体制。政治体制是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实现形式,是为实现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而建构的各种具体的政治形式、制度和运作机制的综合。狭义上的“党的领导体制”就是党组织自身的组织制度,包括体现中央、地方和基层各级党组织权限和地位的中央集权制的领导体制,以及体现党组织实施决策的集体领导制度。 归口管理制度归口管理是一种管理方式,一般是按照行业、系统分工管理,防止重复管理、多头管理。归口管理实际上就是指按国家赋予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各司其职,按特

试析吐蕃王朝的政治与法律制度

包头师范学院 本科学年论文 论文题目:试析吐蕃王朝的政治与法律制度院系:历史文化与管理学院 专业:09历史 学号:0903090038 姓名:秦鑫 指导教师:宁侠 撰写学年:2010 至2011 学年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

试析吐蕃王朝的政治与法律制度 中文摘要: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藏族是我国历史悠久、勤劳勇敢、富有智慧的民族之一。数千年来,藏族人民繁衍生息在青藏高原上,在征服大自然的斗争中、在社会发展的演变中,藏族人民以自己的智慧和勤劳,创造了独特而丰富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并一直为世界所瞩目,成为中华民族文化宝库的一颗璀璨明珠。本文从隋唐时期吐蕃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粗略介绍了当时的社会状况。 关键词:吐蕃政治制度法律制度 公元633年,松赞干布继承父业,成为吐蕃赞普,同时也开创了吐蕃历史的新纪元,吐蕃也由《大唐西域记》中最初记载的原史游牧民族成功的过度成为历史中有名的封建制少数民族王国。松赞干布担任吐蕃赞普后,在强大唐朝的感染下,改革政治制度,创建自己民族的文字,仿唐制进行政治改革,设置各级官职,不仅与强大的唐朝交好,还与南诏,尼婆罗等相对小的国家发展友好关系。经过吐蕃人民和松赞干布多年的努力,吐蕃社会终于实现了统一和安定,在社会安定的新形势下,松赞干布积极发展社会生产力,不久便呈现出一派经济发展、管理有效、人民安居乐业的新局面。在社会发展的基础上,松赞干布依照唐制,确立了赞普专制政体,划分辖境,建立军制和设置军政区划组织,健全官制,制定各种刑律等一系列巩固政权的措施: 一、政治方面 吐蕃王朝的建立是与庞大的行政管理系统的逐渐完善相辅相依的,而这套系统的形成又有力地保障了吐蕃王朝这台机器的正常运行,当时把整个地方区划分为五茹六十一东岱进行管理,在中央设有各级各类机构和相应的职官执掌大权,而居于权力中心的则是赞普王权。 首先是至高无上的赞普王权,赞普由过去部落联盟时代的盟主过渡为不容侵犯的专制君主。藏汉文史书中以表露当时赞普权力被神化的事实,至于反叛赞普而遭受诛灭整个家族的记载在史书中也是络绎不绝的,藏史上因反叛而遭受诛杀的琼保邦色苏孜和严厉处罚的葛尔家族是这一方最好的例证。 在赞普之下,有所谓“尚”、“论”等贵戚大臣。“尚,即舅氏母族;论,即父族”。带有明显的氏族部落制时代的色彩。吐蕃王朝建立以后,这一切得到根本的改变。吐蕃仿照唐制职官制度,结合自身特点,建立起自己的直职官制度,中央集权空前加强。中央可划分为三个系统: (一)、贡论系统:即大相“论吕(庆)”、副相“论吕芭莽”、都护“悉(色)编(本)掣逋”三人。“论吕(庆)”,又称“大论”,最初设一个,后为防

比较政治制度笔记

比较政治制度笔记 导论 一、比较政治制度的课题与方法 1、比较对象 威洛比认为,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关于政府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探讨如何解决有关政府的问题。前者是静态的,相对简单;后者是动态的,比较复杂。 制度是有生命的,指制度是变化的,灵活的,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以政治机构为比较的重点,最核心的是政治制度。 2、比较方法 历史考察法、比较宪法史法、国别比较研究法、比较制度史(专题或专项比较研究)、综合分析比较研究。 二、政治机构的历史考察 1、分类标准 A构成基础:寡头政治民主政治 B经济基础:非社会主义政府社会主义政府 C社会基础:氏族政府都市警察政府民族政府世界政府 D主权构造:单一政府复合政府 2、政治权力的变革导致政治机构的更替 政治权力的变革的外部形态有三种: (1)统治机构内部的变革 (2)最高统治者的变革 (3)统治关系的变革 三、政治制度建立的思想文化背景 1、西方政治制度的文化基础 (1)人性:看作自然属性,把人归属为动物。 伊壁鸠鲁,功利主义的创始人,从功利主义的视角探讨人性,“趋乐怕苦”; 马基雅维利,从经验主义的视角探讨人性,“自私,贪得无厌”; 霍布斯,从机械主义的视角探讨人性,“自我保护”,欲望与理性(欲望的派生)。 (2)作为目的和手段的民主 阿尔色修斯,人类天生要结成“社会联合体”,才能过上幸福舒适的生活。社会联合体包括家庭、自由联合体、村镇、城市、国家。国家具有至高无上性,主权属于人民。 密尔顿,从自然权利的基础上论述人民主权。公共权利来自人类自我保护、追求的自然权利。官员为人民服务,是人民的代表。 卢梭,人民主权。 (3)法治 亚里士多德,寻求统治必须寻求正义,正义需要权威,权威来源于法治; 西塞罗,官员是法律的创造物,权威是法律给予的,必须依据法律来统治,否则是合理、不道德的; 哈林顿,共和国应该是一个法治的共和国,法治才能保证权利; 洛克,人的财产、公共利益通过法律来保护; 孟德斯鸠,法律是事物本质的必然联系。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论述题及答案汇总

1.什么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它居于中国政治制度多层次结构中的内 层,是中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 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同中国革命的 具体实践相结合而发展出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形式。(5分)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首先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在我国现阶段,人民指的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全体人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享有各项民主权利。这是人民民主专政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它表明我国实行的民主是历史上最广泛、最 真实的民主。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还规定工人阶级是中国的领导阶级,工农联盟是中国国家政 权的阶级基础。人民民主专政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建立了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5分)考试大自考站,你的自考专家! 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我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决定和制约着其他一切政治制度。它体现在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其他具体政治制度之中,并且贯穿这些制度的全过程。(5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集中体现。(2分) 人民民主专政的核心是坚持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权。(2分)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只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人民有权行使国家权力,但就“如何行使”以及“采取何种组织形式去行使”等具体问题却没有作详细的规定。这需要由其他的制度来具体规 定和实施(1分)。 2.联系实际说明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原则指的是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或者说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国家确立了人民主权的原则,在宪法中予以确认,并且规定了人民行使主权的 方式。(4分) 人权保障原则:人权是指人依据其自然属性和社会本质所应平等享有的权利。社会主义国家在本质上由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在国家生活中处于主导的支配地位,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首要前提和直接表现,这就必然要求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来确保公民能 够享受各种权利和自由。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理所应当地在宪法中确认了人权保障原则。(4分) 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牵制、彼此约束、互相监督,以保障国家权力正常运行并进而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社会主义国家虽然不认同三权分 立的原则,但也主张国家机关的职能分工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首先,社会主义国家设立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此基础上一般将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分别由三个不同的机关独立行使(其中立法权由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其次,作为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其他国家机关如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等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再次,各级行政机关和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执行国家法律的时候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4分)法治原则: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 化,并严格依法进行治理的一种思想理念、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我国宪法所确立的国家制 度和社会制度是民主制度,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不允许有任何破坏社会主义民主、侵犯公民权利的专制权力。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

政治制度及其功能

【数据库】马列、哲学、政治、法律、社科总论2000年 【文献号】3352 【原文出处】郑州大学学报:社科版 【原刊期号】200005 【原刊页号】11~15 【分类号】D0 【分类名】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006 【标题】论政治制度及其功能 【作者】马德普 【作者简介】马德普(1955—),男,河南禹州人,天津师范大学政法系、政治文化研究所教授,从事政治理论研究。(天津300073) 【内容提要】政治制度是为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而限制、调节、疏导各阶级、集团或个人政治活动的规范体系。其社会功能是目标定向功能,促进价值生产的创制功能、维护价值生产的保障功能、促进合作的整合功能、社会价值的分配功能。 【关键词】制度/政治制度/功能 【正文】 什么是“政治制度”?人们为什么要创立政治制度?或者说政治制度有什么样的社会作用或功能?这些问题本是政治学研究中的基本问题。然而到目前为止,这些基本问题还没有令人满意的答案,以至于在实践中理论常常不能发挥有效的指导作用。本文拟就上述问题略陈管见,以就教于学界的同仁。 一 要明确什么是“政治制度”,首先要弄明白什么是“制度”。不过遗憾的是,尽管人们很早就创造了“制度”一词,并在日常语言中频繁地加以使用,但对其含义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以研究制度见长的制度学派经济学家们,对“制度”就有各种各样的解释。制度学派的创始人凡勃伦把“制度”看作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1](P110)。康芒斯则把“制度”解释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2](P87)。格鲁奇在《比较经济制度》一书中把“制度”定义为“构成统一整体的各个项目相互依存或相互影响的综合体或图式。”认为“各种类型的制度,都具有规则性、系统性或规律性的共同特点”[3](P5)。诺斯在《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一书中,给“制度”一词下过两个形式不同但实质一致的定义。他说:“制度实际上是人和资本存量之间及资本存量、产品劳务的产量和收入分配之间的过滤器。”“制度是为约束在谋求财富或本人效用最大化中个人行为而制定的一组规章、依循程序和伦理道德行为准则。”制度的作用就是“提供人类在其中相互影响的框架,使协作和竞争的关系得以确定,从而构成一个社会特别是构成了一种经济秩序”[4](P195—196)。T·W舒尔茨将“制度”定义为“一种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5](P253)除了经济学家以外,社会学家、法学家和政治学家们也给制度下过各种不同的定义。例如,帕森斯在《社会系统》一书中曾经指出:“制度可以叫做复杂的制度化的角色整合,这种整合在所谈及的社会系统中具有战略性结构的意义。”[6](P521—522)在《政治学分析辞典》中,美国政治学者把制度(institution )解释为“在有关价值的框架中由有组织的社会交互作用组成的人类行为的固定化模式”[7](P77)。英国法学家麦考密克在《制度法论》一书中,曾经试图区分“制度”和“规则”两个概念,认为“哲学意义上的制度(和制度事实)显然与规则有某些关系,但并不与规则等同”[8](P63)。制度“存在于规范或规则的背景中,并为规范或规则而存在,这些规范或规则(以复杂的组合形式)各自对人在社会背景中的行为赋予意义、使之合法、加以管理甚至予以认可”[8](P20)。作者指出,制度概念“是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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