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治违规渔具、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有关专门用语及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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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整治违规渔具、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有关专门用语及概要

关于下发有关清理整治违规渔具、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所、站):为了扎实开展好我市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及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我处收集整理了部分材料,现印发你们,供参考。

重庆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附件:一、禁用渔具

二、禁用渔法

三、相关法律法规摘录

附件:一、禁用渔具

1、张网(拦河网、籇网)

2、拖网(百袋网、百袋子)

3、空钩延绳钓(定置延绳滚钩耙刺、滚钩、大钩、滑钩、拐子钩、露钩、排钩)

4、武斗竿(拉钓、甩竿)

5、迷魂阵(诱导插网陷阱)

6、抬网(一种大型敷网)

7、扳罾(敷网的一种)

8、密眼网(单层刺网、双层刺网、三层刺网等)

9、地笼网(又叫地笼,有的地方也叫甩笼、虾笼)

1. 张网

定义:将袋形网具固定在水域中,利用水流或者其他方式迫使捕捞对象进入网内,达到捕捞目的的一种网渔具。

特点:该网具对捕捞鱼类无选择性。不受水深浅的限制,一年四季都可捕捞。对鱼类资源的破坏性较大,被列为禁用渔具。

种类:我市有双桩单片张网(拦河网)和双锚框架张网(籇网)2种。

双锚框架张网(籇网)

2. 拖网

定义:使用机动渔船在水中拖曳袋形网具,达到捕捞目的的一种网渔具。

特点:拖网渔具是一种过滤性主动渔具。依靠动力,风力或人力,拖拽一个或多个囊袋形网具所组成的网列在水中前进,迫使在网口作业范围内的鱼、虾等水产动物进入网内,从而达到捕捞的目的。该网具对捕捞鱼类无选择性。不受水深浅的限制,一年四季都可捕捞。对鱼类资源的破坏性较大,被列为禁用渔具。

种类:我市主要有双船多囊拖网(百袋网、百袋子)1种。

双船多囊拖网(百袋网)

3. 空钩延绳钓

定义:标准名称为定置延绳滚钩耙刺。支线间距比较短,支线上的钓钩十分锋利。当捕捞对象通过钓具时,钓钩缠绕于鱼体上达到捕捞目的。

特点:空钩延绳钓由于其钩的密度太大,钩尖锋利无比,安放于水中,对鱼类洄游通道有一定的阻断作用,尤其是在鱼类繁殖季节,对产卵亲鱼的破坏性较大,被列为禁用渔具。

种类:我市主要是定置延绳滚钩耙刺(滚钩、大钩、滑钩、拐子钩、露钩、排钩)1种。

定置延绳滚钩耙刺(空钩延绳钓、滚钩)

4. 武斗竿

定义:延绳钓的一种,通常又称拉钓、甩竿。将空钩延绳钓结缚在钓竿上的一种钓渔具,可在岸边或者船上使用。

特点:由竿、支架(部分无支架)胶丝、钩、浮子、沉子、诱饵构成。每根竿可挂多棵钩。主要是容易破坏产卵亲鱼,对鱼类资源破坏性较大,被列为禁用渔具。

种类:武斗竿1种。

武斗竿钓鱼

武斗竿使用的锚钩

5. 迷魂阵

定义:标准名称为诱导插网陷阱,因捕捞对象、作业方式、渔期、渔场环境的不同,其结构较为复杂,形式也具多样性。

特点:渔获对象不限,大小不限,对幼鱼资源破坏严重,应严加取缔。在我市主要见于三峡库区腹心江段。

种类:诱导插网陷阱(迷魂阵)1种。

迷魂阵

6. 抬网

定义:一种大型敷网。将方形、圆形或者袋状的网具敷设在水域的某一水层,等待鱼群或者使用人为手段(如灯诱、声驱等)使鱼群集于网具上部,然后自下而上提起网具达到捕捞目的的网渔具。

特点:适合于库区水流较缓的区域作业,由于网眼小,对渔业资源破坏严重,捕捞量大,幼鱼比例高。另外由于其一般采取拦河方式安放,钢丝和网具横跨库区或河流,对航行安全构成极大隐患。被列为禁用渔具严加取缔。

种类:我市有各种形式的抬网,以酉阳等地的大型抬网和巫山等地的银鱼网为代表

抬网

7. 扳罾

定义:敷网的一种。在弓形架端结缚网衣,用长竿伸出放入水中,不定时地将网提出水面捞取渔获物的一种网渔具。

特点:由于网目较小,常常捕获幼鱼,对鱼类资源破坏性较大,被列为禁用渔具。但总体规模小,加之全人工操作,比较费力,渔获物也不多,因此使用的人员越来越少。在我市有船敷撑架敷网(船罾),这种渔具由于网眼小,机动能力强,渔获量大,对幼鱼资源破坏极大,应该禁止使用,加以取缔。种类:我市有普通的扳罾和船罾2种。

扳罾

船敷撑架敷网

8. 密眼网

定义:按照重庆市有关规定,长江干流和嘉陵江、乌江水域网目尺寸小于8厘米、其他水域小于6厘米的刺网类渔具,都属于密眼网。

特点:由于网目尺寸过小,常常捕获幼鱼,对鱼类资源破坏性较大,被列为禁用渔具。

种类:我市有不符合要求的单层刺网、双层刺网、三层刺网等。

密眼网

9.地笼网

定义:又叫地笼,有的地方也叫甩笼、虾笼,它们多由PE网线编成,内径40--60厘米,长3--10米,两头尖,由多节组成,一般7--16节,每节都由铁丝或竹篾制成的圆圈撑开,每节内均有网片做成的倒须,口径10--20厘米,最后一节为网囊,盛纳渔获物。

特点:作业时,根据小龙虾喜欢栖息于有水草、微水流的水域,将地笼、甩笼安放在湖泊、水库、池塘、河流的浅水区,早晚各1次,起笼从网囊中取虾。若地笼中放入诱饵(可放入剩米饭、糠、酒等等一些),则捕捞效果更好

地笼网

附件二:禁用渔法

炸鱼:使用炸药将鱼直接炸死炸伤的方法。

毒鱼:用各种有毒的化学物质将鱼毒死的方法。

电鱼:利用高压电直接电击鱼类的方法。

光诱捕鱼:利用光源诱集鱼类,借助某些渔具达到捕捞目的的一种捕捞方法。

水獭捕鱼:利用水獭进行捕捞作业。

附件三:相关法律法规摘录

1、《长江渔业资源管理规定》

(1995年9月28日农业部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第六条禁止炸鱼、毒鱼和使用电力、鱼鹰、水獭捕鱼,禁止使用拦河缯(网)、密眼网(布网、网络子、地笼网)、滚钩、迷魂阵、底拖网等有害渔具进行捕捞。沿江闸口禁止套网捕捞生产。

第十二条凡在长江干流及其通江水域从事捕捞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捕捞许可证并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后,方准进行作业。长江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征收标准根据沿江各省、直辖市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执行。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发放捕捞许可证的决定。

第十三条捕捞生产原则上不得跨省、直辖市作业,确需跨省、直辖市作业的,须向作业所在地省、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临时捕捞许可证,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方可作业。

省、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发放捕捞许可证的决定。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的,由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

XX镇全面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XX镇全面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2019〕XX号)和《XX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X政告〔2019〕XX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打击非法捕捞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镇域范围内的XX水域存在的电力捕鱼、迷魂阵等非法捕捞问题,组织开展全面打击非法捕捞行动,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全镇渔业资源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时间任务 全年全时段加强监管、经常性严厉打击电力捕鱼、毒鱼、炸鱼、迷魂阵、网围等违法捕捞行为。 三、监管范围 XX镇段水域,重点监管XX西支全线水域。 四、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单位负责人及各村总支书记为成员的XX镇全面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

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执法大队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考核等工作。各相关村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五、行动内容 1、广泛宣传引导。召开村组会议,传达打击非法捕捞行动相关精神,树立宣传牌、责任牌,张贴宣传标语,利用宣传车、广播村村响广泛宣传,营造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的良好氛围。 2、加强巡查巡护。由镇政府牵头,联合派出所、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单位组成巡查巡护队,同时各相关村安排1-2名巡查员,对责任河段特别是XX镇段严格落实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采取白天巡查与夜间巡查相结合,常规巡查与突击巡查相结合,对辖区内河道水域实行全天候、全覆盖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 3、严格依法处置。对违法行为和重要案件及时报告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六、保障措施 1、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设置非法捕捞检举通道,电话XX。

清理整治违规渔具、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有关专门用语及概要

关于下发有关清理整治违规渔具、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所、站):为了扎实开展好我市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及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我处收集整理了部分材料,现印发你们,供参考。 重庆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附件:一、禁用渔具 二、禁用渔法 三、相关法律法规摘录

附件:一、禁用渔具 1、张网(拦河网、籇网) 2、拖网(百袋网、百袋子) 3、空钩延绳钓(定置延绳滚钩耙刺、滚钩、大钩、滑钩、拐子钩、露钩、排钩) 4、武斗竿(拉钓、甩竿) 5、迷魂阵(诱导插网陷阱) 6、抬网(一种大型敷网) 7、扳罾(敷网的一种) 8、密眼网(单层刺网、双层刺网、三层刺网等) 9、地笼网(又叫地笼,有的地方也叫甩笼、虾笼)

1. 张网 定义:将袋形网具固定在水域中,利用水流或者其他方式迫使捕捞对象进入网内,达到捕捞目的的一种网渔具。 特点:该网具对捕捞鱼类无选择性。不受水深浅的限制,一年四季都可捕捞。对鱼类资源的破坏性较大,被列为禁用渔具。 种类:我市有双桩单片张网(拦河网)和双锚框架张网(籇网)2种。 双锚框架张网(籇网)

2. 拖网 定义:使用机动渔船在水中拖曳袋形网具,达到捕捞目的的一种网渔具。 特点:拖网渔具是一种过滤性主动渔具。依靠动力,风力或人力,拖拽一个或多个囊袋形网具所组成的网列在水中前进,迫使在网口作业范围内的鱼、虾等水产动物进入网内,从而达到捕捞的目的。该网具对捕捞鱼类无选择性。不受水深浅的限制,一年四季都可捕捞。对鱼类资源的破坏性较大,被列为禁用渔具。 种类:我市主要有双船多囊拖网(百袋网、百袋子)1种。 双船多囊拖网(百袋网)

电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电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为严厉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进一步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根据常农政〔2020〕67号《关于开展联合执法打击违法捕捞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护内陆水域生态环境为宗旨,专项整治行动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通过整合镇派出所、派出所、综合执法局、农服中心、水利站、河长办及村委会等部门力量,形成区域内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良好治理氛围。 到2020年底,我镇内陆水域电鱼等非法捕捞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长效管理进入良好秩序。 二、治理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全镇所有水域,重点区域为村级河道。 (二)整治重点:查处和打击电鱼、毒鱼、炸鱼、无证捕捞等非法捕捞行为;查处和打击使用“迷魂阵”、密眼网、灯光诱捕等有害渔具渔法进行捕捞行为;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持有电鱼工具(禁用渔具)、小于规定最小网目尺寸渔具等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专项整治行动从2020年4月1日起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深入宣传和普及《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引导和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勇于检举揭发违法分子,督促违法电鱼人员停止违法电鱼、使用违规渔具等行为,在全镇营造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村(社区)要对本镇区域内参与、从事电鱼、毒鱼、炸鱼、使用违规渔具和非法持有电捕器、毒鱼物品、爆炸物品以及制造、销售违规渔具的人员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电鱼的人员具体情况、活动规律以及电捕工具、有毒物品、爆炸物品来源,逐一登记造册,为开展联合打击行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对有电鱼、毒鱼、炸鱼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收集掌握证据,尤其对一些群众反映较多的违法分子要重点摸查。 2、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5月1日至11月30日)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做到常规检查与突击巡查相结合、暗访检查与举报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涉渔违法行为。各村(社区)要依据河长制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相关水域监管责任,负起责任。对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及时向

工作方案:全州非法养殖和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全州非法养殖和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厉打击非法养殖、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和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秩序,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安全。 二、主要任务 打击整治在全州江河水库从事非法养殖、非法捕捞的行为,重点防止非法养殖行为反弹。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由州水利水产局统筹和督导,各县市水利水产局组织实施。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X年11月20日前)。成立专班,制定方案,印发、张贴各类渔业资源保护宣传资料,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公布举报监督电话。

(二)集中整治(201X年1月15日前)。在抓好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集中精力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1.非法养殖。主要对江河水库及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内围栏围网网箱养殖、投肥(粪)养殖等非法养殖行为进行查处整治,重点防止非法养殖行为反弹。 2.非法捕捞。主要对非法电鱼、炸鱼、毒鱼,利用灯光网、拦河大毫、密眼网具、迷魂阵、滚钩等禁用渔具捕涝和违反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禁捕规定从事非法捕捞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和整治,从严从重处理。 (三)总结提升(201X年1月20日前)。及时总结专项整治活动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渔业资源保护长效管理机制,重点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和两法衔接机制,更好地提升渔政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建立健全部门协商联系制度,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执法检查。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监管,加大查处和处罚力度,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化源头治理,做到监管到位、

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选

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随着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的意识大力增强,我市生态环境有了明显的好转,但近段时间发现有不少不法分子,置国家法律法规不顾,在我市开展了电炸鱼等违法行为,破坏了我市的生态渔业环境,为此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1、深入宣传贯彻渔业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保护渔业生态资源就是保护水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意识,有效遏制电捕鱼等违法犯罪行为。 2、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天然水域及城市河道电捕鱼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渔业生态安全,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3、完善全市渔业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增强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渔政执法社会影响力。 二、健全组织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市农委统一组织,设立由市农委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市渔政站站长任副组长,各辖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渔政站站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市渔政站具体组织开展,各辖市区配备2名以上执法监管人员,没有渔政执法证人员的区应当配备持有江苏省行政执法证(具有渔业行政执法种类)的人员,必要时申报渔政员。各地应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建立专项行动执法联动机制,提高执法效率。

三、执法水域 按属地管理原则,金坛、溧阳、武进所辖通湖河道、水库和城区河道分别由各地渔政机构执法监管,长荡湖水域由长荡湖渔政机构执法监管,新北、天宁、钟楼、戚墅堰所辖通江通湖河道和城区河道分别由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管,长江XX段水域由市渔政机构与新北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执法监管,交界水域由涉及的辖市区联合执法监管。 四、行动方式 1、加强巡查:各地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组织开展主要水域的执法巡查活动,并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加强执法巡查活动、巡查水域的宣传报道。 2、举报必查:统一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社会监督举报,建立举报台帐记录,详细记录案发时间、地址、违法行为、举报人、联系电话、出动人员、查处结果等情况。 3、突击行动:通过开展明查暗访,举报分析、摸清规律,锁定时间地点,组织人员蹲点守候,现场取证、立案查处。 4、联合行动:对跨界水域、重要水域组织渔政执法人员联合围堵。对情节严重的,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 五、行动部署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7月20日至11月30日,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2021年渔业安全生产月总结

渔业安全生产月总结 渔业安全生产月总结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基础教育,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渔业开展安全生产月工作,如下为具体总结,仅供参考! 根据 ___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___》(安委办〔20xx〕7号)和省、市安委会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畜牧水产局组织开展了20xx年全市“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制定活动方案,落实责任管理。我局迅速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___》(永牧发[xx]21号),成立了永州市“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蒋南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高宏华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活动期间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局渔政科,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迅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同时,我局把“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渔政工作考核内容,严格责任落实,并适时进行督导,保障“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2.组织集中学习,提高自身执法能力。一是组织召开了全市渔业水上安全工作会议。6月26日,我局高宏华副局长在会议上作了题目为《未雨绸缪,防微杜渐,确保渔业水上安全形势稳定》的工作报告,简要回顾了20xx年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对今后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做了重要部署,并强调抓好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又复杂的任务,渔业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我们要居安思危,警钟常鸣,常抓不懈,尽力尽责,确保今年的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是举办了全市渔政执法培训班。为了进一步提高渔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7月2日,我局组织全市渔政执法人员进行再次学习培训,主要学习 ___ ___安全生产重要讲话、《 ___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___》、《中华人民 ___渔业法》和《中华人民 ___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渔业法律法规,要求渔政执法人员加强对《渔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的执行力,要树立良好的渔政队伍形象,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以罚代法、以罚代管。 3.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安全生产意识。20xx年6月1日发生的`东方之星旅游客船沉没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船舶安全的警钟,为进一步提高对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处险救援能力,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快速反应、应急救援以及协同作战能力,强化应对渔业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自救和抢险技能,保护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月26日上午,我局在双牌县日月湖五里牌镇佑里水域举行“20xx

县打击电鱼等非法捕鱼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模板】

县打击电鱼等非法捕鱼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 方案 为严厉打击电鱼等非法捕鱼行为,进一步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切实保护好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______〔2018〕___号)和《______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18”______省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______〔2018〕___号)等精神,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行动以保护溪河渔业生态环境为宗旨,组织河长办、农业渔政、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水利水政等执法部门和乡镇形成合力,开展打击电鱼等非法捕鱼行为专项行动。到2019年底,全县河湖库塘渠电鱼等非法捕捞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全县所有水域,重点区域为__、青印溪、新岭溪、七尺溪、清溪、源湖溪河段,以及影响面广的乡镇河段。 (二)整治重点:查处和打击电鱼、毒鱼、炸鱼、无证捕捞等非法捕鱼行为;查处和打击使用“迷魂阵”、密眼网(布网、地笼网)、灯光诱捕等有害渔具渔法进行捕捞行为;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持有电鱼工具(禁用渔具)、小于规定最小网目尺寸渔具等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从2019年__月___日起至___月___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__月___日至__月___日)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深入宣传和普及《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引导和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勇于检举揭发违法分子,敦促违法电鱼人员停止违法电鱼、使用违规渔具等行为,在全县营造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各乡镇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于2019年__月___日前报送__县打击电鱼等非法捕鱼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办”)。 各乡镇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参与、从事电鱼、毒鱼、炸鱼、使用违规渔具和非法持有电捕器、毒鱼物品、爆炸物品以及制造、销售违规渔具的人员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电鱼的人员和船只具体情况、活动规律以及电捕工具、有毒物品、爆炸物品来源,逐一登记造册,为开展联合打击行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对有电鱼、毒鱼、炸鱼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收集掌握证据,尤其对一些群众反映较多的违法分子要重点摸查,并在__月___日前将摸底情况报送县专项整治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水上检查和陆地检查相结合、常规

打击非法捕捞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中国渔业报/2006年/6月/19日/第003版 综合 打击非法捕捞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局长牛玉山 多年来,非法捕捞一直是国际社会和我国政府渔业主管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为落实有关国际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护渔业资源,实现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规定,凡是从事海上捕捞的船只必须经过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下水作业。但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不法渔船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擅自制造渔船,下海作业,给维护渔业秩序和保护合法渔民利益带来了极大冲击。如何管住这批渔船,给渔业资源以休养生息的契机,给合法渔民增收创造更大空间。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加强宣传防患未然 加强宣传工作,是党长期以来做好各项工作的法宝。党的群众路线要求我们干工作必须坚持“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而要到群众中去,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至关重要。为此,必须把宣传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借《渔业法》颁布20周年之际,大张旗鼓地宣传渔业法律法规。一是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渔业法》颁布以来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多年来,在打击非法捕捞、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方面所取得的工作业绩,教育渔民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二是要主动深入渔民中间,找问题,查原因,促膝谈心,引导渔民走依法生产的路子。三是要根据渔民的文化素质和认识事物的能力,创造一些渔民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用资源养护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启发渔民,教育渔民打消非法造船、非法捕捞的念头,自觉服从渔政管理,保护资源。 三位一体齐抓共管 非法制造渔船,非法捕捞,有市场因素和利益驱动的原因,也有管理缺位的因素。从目前制造渔船批准的流程看,一条渔船从批准到制造成功下水至少要经过审批、与厂家签协议、船舶检验、船舶登记、捕捞许可等几个环节,哪一个环节都不应出问题。但事实是,不法渔民无视法律,一是不经过批准,直接找厂家造船,或者干脆自己动手,沙滩造船或庭院造船。二是只找船检、渔港、渔政的某一家办理手续,即所谓“三证不齐”。三是造好船后,不找任何部门办理手续,套用某渔船的船号和有关手续,违法在海上生产。以上因素给渔业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也给目前船检、港监、渔政各自为政的体制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形势的发展和现代管理的需要,要求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当前的渔业管理体制,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新型管理体制,要整合管理资源,认真总结几年来农业部在推行渔业执法三位一体方面取得的经验,因势利导,拓宽领域,拓深层次,建立联动和制衡体系,防止出现漏洞,不让不法渔民钻空子。同时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强管理,齐抓共管,给非法捕捞以应有打击。 以人为本妥善处理 当前,因为资源和环境等原因,渔民在生产上遇到了困难,出现了一些渔民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擅自造船,出海生产的现象。分析其原因,既有渔民法律意识不强的原因,也有目前我们国家经济水平尚达不到足以维持在渔民不能生产的情况下生活保障的深层次原因。因此,对出现的问题,我们务必要有耐心,更要有决心。一是要循循善诱,合理引导,引导渔民自觉遵纪守法,保护资源。二是要充分估计在休渔的情况下渔民的生计问题,探索各种增收形式,包括给渔民以政策性补偿。三是要区分不同情况,及早处理。对未经批准业已与船厂签下合同尚未下料的,要尽快制止;对未经批准在造的或已经下水的,要出台相关惩戒措施。四是要引导渔民,走依法生产、自力更生的路子,要鼓励渔民通过合法手续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和捕

2019年全市渔政工作总结.doc

2019年全市渔政工作总结 2019年,全市渔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渔业渔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依法行政、为民务实、提质增效、服务渔业”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大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加强渔业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强化各类监督检查,为推进我市现代渔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圆满完成了年初各项目标任务。我市共发放宣传资料9400份,出动执法人员179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51车次,出动执法船艇171艘次。查办违法违规案11件,查获涉案人员15人,查处电捕器具30台(套),清理整治违规网具225 张顶,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21艘,行政处罚金额1.04万元。渔业案件查处率达100%,结案率达100%;全年各类机动渔船登记注册率、持证挂牌率、检验率均达到95%以上;圆满完成2017年渔业增殖放流、2017年燃油补贴等项目;完成行权平台行政权力录入120条、双随机一公开3条,正常运行率达100%。现将2019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渔政执法工作 (一)加快推进渔业法制建设。一是各县(市、区)渔政机构认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依法治渔进程;二是积极主动推动渔业执法改革,力争解决渔政机构执法经费不足问题;三是广泛深入开展渔业法制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广大渔业工作者和生产经营者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提高渔民自觉守法、主动护渔的意识。

(二)加强对非法捕捞和违规渔具专项清理整治。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绝户网”(重点清理非法围栏网、密眼网、迷魂阵等)和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二是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违规行为,巩固前期执法成果,在9-11月集中开展了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打击、整治非法捕捞行为;三是加强与公安、海事、工商、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充分发挥渔政执法人员攻坚克难的作用,对于夜晚电力捕鱼频发现象予以坚决打击。 (三)加强渔业水域污染督查和渔资打假力度。联合环保部门对沿江、沿库化工企业排污至沱江、水库的行为进行整治,强化对我市渔业水域的保护力度,力争在渔业水域污染案件办理上实现新突破。切实按照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对辖区内渔资的检查、监管,组织力量开展渔资打假专项行动。 二、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一)着力抓好春季禁渔期制度实施。一是科学制定春季禁渔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渔宣传,提高渔民自觉遵守禁渔期制度的意识;三是强化禁渔工作责任,坚持逐级签订禁渔工作责任书;四是扎实开展清江行动,3月1日开始,按照“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证集中”的要求组织实施;五是加强禁渔期监督检查,组织安排禁渔期间的各项执法检查活动,如专项检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六是在热点水域、交叉水域及违法违规案件高发水域开展驻守执法,确保禁渔效果;七是查办典型案件,对于禁渔期顶风作案的不法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了严重处理。春季禁渔期间,出动检查车辆252车次,组织统一

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方案

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方案 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方案 为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巩固禁渔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根据省渔政局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市本级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渔政工作的张长荣副局长担任,各县区分管局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渔政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与协调。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专项整治任务 (一)打击电炸毒鱼、***阵及其他非法捕捞作业; (二)查处制造和销售电捕渔具行为; (三)查处无证捕捞、越界捕捞; (四)查处霸河霸港,非法围湖堵河行为;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 (一)抚河干流及其支流水域; (二)洪门水库、廖坊水库等大中型水库; (三)行政区域交界水域和违法捕捞现象严重的其他水域。 四、专项行动的时间与步骤

整个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由各县、区组织宣传发动,并在本辖区水域开展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11月中、下旬至12月上旬,有关县、区对重点水域开展专项行动,必要时市局派员参加。市局重点对抚河干流及洪门、廖坊水库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12月中下旬,县、区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和总结,市局视情进行抽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效。 五、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区渔政主管部门要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贯彻实施《中国水生生物养护行动纲要》、《长江生物资源养护论坛上海宣言》,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渔区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二)要强化舆论宣传。各地要主动联系各种新闻媒体,积极宣传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深入渔村、渔港、码头、船头及水产品贸易市场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渔民群众自觉规范生产行为。 (三)要强化文明规范执法。渔政执法人员要服从命令、严格纪律。要注意方式方法,疏堵结合,防止矛盾激化,执法人员要着装整齐、亮证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树立渔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请各县、区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10月28日前、专项行动总结于12月28日前报渔政科。有关图片资料和重要信息应及时上

关于开展电捕鱼等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关于开展电捕鱼等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 随着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的意识大力增强,我市生态环境有了明显的好转,但近段时间发现有不少不法分子,置国家法律法规不顾,在我市开展了电炸鱼等违法行为,破坏了我市的生态渔业环境,为此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1、深入宣传贯彻渔业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保护渔业生态资源就是保护水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意识,有效遏制电捕鱼等违法犯罪行为。 2、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天然水域及城市河道电捕鱼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渔业生态安全,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3、完善全市渔业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增强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渔政执法社会影响力。 二、健全组织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市农委统一组织,设立由市农委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市渔政站站长任副组长,各辖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渔政站站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市渔政站具体组织开展,各辖市区配备2名以上执法监管人员,没有渔政执法证人员的区应当配备持有江苏省行政执法证(具有渔业行政执法种类)的人员,必要时申报渔政员。各地应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建立专项行动执法联动机制,提高执法

效率。 三、执法水域 按属地管理原则,金坛、溧阳、武进所辖通湖河道、水库和城区河道分别由各地渔政机构执法监管,长荡湖水域由长荡湖渔政机构执法监管,新北、天宁、钟楼、戚墅堰所辖通江通湖河道和城区河道分别由各地渔业行政主管导航地图下载部门执法监管,长江XX段水域由市渔政机构与新北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执法监管,交界水域由涉及的辖市区联合执法监管。 四、行动方式 1、加强巡查:各地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组织开展主要水域的执法巡查活动,并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加强执法巡查活动、巡查水域的宣传报道。 2、举报必查:统一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社会监督举报,建立举报台帐记录,详细记录案发时间、地址、违法行为、举报人、联系电话、出动人员、查处结果等情况。 3、突击行动:通过开展明查暗访,举报分析、摸清规律,锁定时间地点,组织人员蹲点守候,现场取证、立案查处。 4、联合行动:对跨界水域、重要水域组织渔政执法人员联合围堵。对情节严重的,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 五、行动部署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7月20日至11月30日,具体分

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精选3页

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开展全市打击电捕鱼专项行动通知精神,我县对专项行动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成立了以县分管领导为组长,水产局、公安局、市场监督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东西两湖、××水库、沿淮水域及重点养殖区域,电捕鱼行为多发区域等水域开展专项整治,开展巡查、督查、检查工作,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高度重视 近年来,我县以电捕鱼为主的非法捕捞活动有上升趋势,民众呼声不断,社会影响极坏。20××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打击电捕鱼专项行动通知发布后,我县借此东风,立即行动,迅速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县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县政府督查室、应急办、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海事处等多家单位为领导组组成单位。县政府办印发《打击非法电捕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我局按照领导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打击非法捕捞的有关工作。 二、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专项行动开展后,我局即在××电视台报道现场执法情况,在有线电视台连续一个月播出县水产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严厉打击电捕鱼违法行为的通告》,并连续滚动播出打击电捕鱼的宣传标语,

同时在××手机台发布打击电捕鱼通告,24小时开通举报电话,通过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局面。 三、开展检查,严管重罚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政府督查室及应急办办公室,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先后对东西两湖、××水库、沿淮水域、重点养殖区和较大水面湖泊进行巡查、检查。同时对城区、各乡镇渔药、渔具的经营网点逐户全面进行清查,严禁各种非法渔具制造和销售,并对各网点户发放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明白制造、销售非法渔具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从源头抓起。 20××年12月26日下午,我局接群众举报,××水库有电捕鱼现象,县政府应急办迅速组织水产、公安、市监等部门,前往事发地,将正在该水库北侧用大型充电器及带电线网具实施电捕作业的周××等三人现场 查获,三人供认不讳。对已查获的违法人员按照渔业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惩处,扣押违法捕捞船只两艘,并处3000元罚款。 针对此案,我局在全县大力宣传,逐步营造专项行动风气,达到了良好的治理效果。 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以来,我局通过电视字幕、挂横幅、贴通告、宣传车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对多水域多批次的巡查和检查,共查处渔事案件3起,其中电捕鱼2起,处理4人,罚款3000元,暂扣渔船2艘。专项打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下一步将对打击电捕、炸、毒等非法捕捞鱼的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总结,加大宣传力度和督查力度,强化社会人员

关于全面推进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推进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关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具体要求,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我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S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全面推进我县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稳妥有序做好渔民转产安置,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扎实保障退捕渔民合法权益,确保打赢水域禁捕退捕攻坚战。 二、工作原则 (一)全面禁退、保障民生。全面对标对表国家、省、市要求,全面摸清底数,彻底禁捕退捕。实现退捕渔民转产安置、生计保障全覆盖,抓好水产品稳产保供,做到禁得到位、退得彻底稳妥。 (二)公开透明、确保稳定。认真落实上级各项禁捕退捕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应保尽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健全矛盾排查机制,畅通问题解决渠道,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三)压实责任、合力推进。坚持县级统筹各方力量,压实各部门牵头责任、监管责任,强化督查问效,层层抓落实。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禁捕退捕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本辖区禁捕退捕工作。

(四)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在开展专项行动、集中行动退捕的同时,强化联合执法力度和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行为;同步防范化解禁捕退捕各种风险,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 三、目标任务 为实现我县秀丽白虾、鳜鱼两个国家级水生生物保护区的常年禁捕。按照国家级水生生物保护区所涉湖泊其他水域全面退捕要求,我县辖区内水域实行全面退捕,共需退捕渔船4359艘,主机功率110375.6千瓦。其中,2020年10月10日前完成保护区542艘渔船退捕工作,2020年11月底前完成省发证1677艘渔船退捕工作,县发证2682艘渔船原则上基本退捕;2021年6月底前,完成县发证剩余渔船退捕扫尾工作,全面完成退捕任务。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3日-8月31日)。全面核查底数,按照“一船一档”,精准做好建档立卡。成立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措施,做好全面禁捕退捕有关准备工作。广泛深入发动,宣传禁捕退捕政策,为全面开展禁捕退捕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0年9月1日-2021年5月31日)。依法发布禁捕退捕公告。各乡镇(街道)按照规范程序确定专业评估机构,对捕捞渔船、渔具价值和残余价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签订禁捕退捕补偿协议,收回捕捞权证,按照规定将渔船渔具送达指定地点,及时拨

【工商方案】灵川县工商质监局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禁用渔具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工商方案】灵川县工商质监局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禁用渔具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 禁用渔具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严厉打击漓江水域(灵川段)非法捕鱼行为(电鱼、炸鱼、毒鱼、地笼捕鱼等),有效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根据《桂林市整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和销售禁用渔具的行为,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着眼当前、注重长效”的工作原则,全面整治生产和销售禁用渔具等非法行为,确保我县整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全县水域尤其是漓江水域(灵川段)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维护渔业生产工作的良好秩序。 二、组织领导 灵川县工商质监局成立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禁用渔具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粟扬进局长 副组长:李国坚副局长 唐晓鹏副局长 吕耿副局长 卢玉茂纪检组长

石烽党组成员 经本兵副主任科员 成员:杨启仁蒋凌云莫慕琳胡荣贞谢文英喻丽华刘晓芳廖鸣川李秋弟李良生姚国平张玉英蒋海鹏周勇刚熊黎黄慧强周勇全剑联骆文娟秦成章甘玉忠阳艳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场合同股股长杨启仁担任。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综合汇总信息、协调联合执法、掌握工作进度和汇总材料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负责禁用渔具销售点、改装点的排查摸底和协助与渔政部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配合渔政部门对制造、销售的禁用渔具及产品进行依法收缴。 四、职责分工 (一)各工商质监所 1.进行彻底的摸底排查。通过红盾综合业务系统,对本辖区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进行筛选,筛选出本辖区内生产、销售和维修电机鱼、地笼和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等禁用捕捞渔具的市场主体,并做好数据统计。根据筛选出的信息进行核对,该市场主体是否仍在生产、经营,对继续生产和销售禁用渔具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2.对本辖区内未经注册登记、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擅自从事生产、销售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依法查处。 3.根据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制造、销售的禁用渔具产

打击非法捕捞通告的法律依据

一、通告第一条依据 1、《渔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炸鱼、毒鱼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擅自捕捞国家规定禁止捕捞的珍贵水生动物的,在内陆水域处五十元至五千元罚款,在海洋处五百元至五万元罚款; 二、通告第二条第一节依据 1、《渔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炸鱼、毒鱼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擅自捕捞国家规定禁止捕捞的珍贵水生动物的,在内陆水域处五十元至五千元罚款,在海洋处五百元至五万元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 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渔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五款: 使用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处五十元至一千元罚款。 4、《渔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三款: 未经批准使用鱼鹰捕鱼的,处五十元至二百元罚款。 三、通告第三条依据

1、《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捕获物、捕捉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捕捉证,并处以相当于捕获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捕获物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通告第四条依据 1、《湖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款: 禁止销售非法生产的、假冒的、或者不合格的水产苗种。 2、《湖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 引进水产苗种的,应当向引入地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交验产的检疫合格证明;无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应当经引入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疫;检疫不合格的,予以销毁。 3、《湖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 引进水产苗种不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交验产地检疫证明的,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4、《湖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款: 销售非法生产的,假冒的或者不合格的水产苗种的,处以2000

某市XX年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方案

某市XX年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方案 为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巩固禁渔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根据省渔政局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市本级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渔政工作的张长荣副局长担任,各县区分管局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渔政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与协调。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专项整治任务 (一)打击电炸毒鱼、迷魂阵及其他非法捕捞作业;(二)查处制造和销售电捕渔具行为; (三)查处无证捕捞、越界捕捞; (四)查处霸河霸港,非法围湖堵河行为;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 (一)抚河干流及其支流水域; (二)洪门水库、廖坊水库等大中型水库; (三)行政区域交界水域和违法捕捞现象严重的其他水域。 四、专项行动的时间与步骤 整个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由各县、区组织宣传发动,并在本辖区水域开展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11月中、下旬至12月上旬,有关县、区对重点水域开展专项行动,必要时市局派员参加。市局重点对抚河干流及洪门、廖坊水库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12月中下旬,县、区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和总结,市局视情进行抽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效。 五、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区渔政主管部门要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贯彻实施《中国水生生物养护行动纲要》、《长江生物资源养护论坛上海宣言》,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渔区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二)要强化舆论宣传。各地要主动联系各种新闻媒体,积极宣传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深入渔村、渔港、码头、船头及水产品贸易市场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渔民群众自觉规范生产行为。 (三)要强化文明规范执法。渔政执法人员要服从命令、严格纪律。要注意方式方法,疏堵结合,防止矛盾激化,执法人员要着装整齐、亮证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树立渔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2021年电鱼等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方案

电鱼等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对市区电鱼等非法捕捞活动综合治理力度,切实保护渔业资源,扎实推进“生态名城”建设,现就全市组织开展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生态名城”为目标,全面落实《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省渔业管理条例》,突出对渔业资源破坏程度大、社会反响强烈的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强化综合执法,推进标本兼治,切实做到行动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项监管制度,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祥泰之州”做出贡献。 二、整治时间和目标 (一)整治时间:9月1日至10月31日。 (二)整治重点:集中力量对我市范围内电鱼、无证捕捞、制造和销售电鱼器械等非法捕捞作业活动进行重点打击。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委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农委法规、监察、渔政等处室站负责人和各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专

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督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将“打非”责任落实到各市区其渔业主管部门,层层落实目标管理和考核,要将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工作纳入到对基层系统工作综合考核,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提高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机构要继续深入宣传市农业委员会、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电力捕鱼违法行为的通告》,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宣传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宣传、报道专项行动情况,对非法捕捞活动予以曝光,扩大社会影响。要通过宣传渔业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人人打非、个个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抓好综合治理 1、渔政机构全力以赴。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市区渔政机构集中人员、集中力量,积极主动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组建巡查联队,向社会公布举报TEL,实行24小时值守,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捕捞行为。各地要认真做好调查和摸底工作,掌握本地区电鱼等非法捕捞作业的重点水域、船只数量和活动规律,有的放矢实施专项治理行动。

XX乡打击电鱼等非法捕鱼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XX乡打击电鱼等非法捕鱼行为专项整治行 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电鱼等非法捕鱼行为,进一步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切实保护好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18〕71号)精神, 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行动以保护溪河渔业生态环境为宗旨,组织河长办、水产站、派出所、水利站、环保站等部门形成合力,开展打击电鱼等非法捕鱼行为专项行动。到2019年底,我乡河湖库塘渠电鱼等非法捕捞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全乡所有水域,重点区域为华兰溪、新岭溪、高洲溪、南溪水库、大坪洋水库以及影响面广的村河段。 (二)整治重点:查处和打击电鱼、毒鱼、炸鱼、无证捕捞等非法捕鱼行为;查处和打击使用“迷魂阵”、密眼网(布网、地笼网)、灯光诱捕等有害渔具渔法进行捕捞行为;

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持有电鱼工具(禁用渔具)、小于规定最小网目尺寸渔具等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从2019年8月16日起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8月16日至9月10日) 各村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深入宣传和普及《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引导和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勇于检举揭发违法分子,敦促违法电鱼人员停止违法电鱼、使用违规渔具等行为,在全乡营造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村委会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参与、从事电鱼、毒鱼、炸鱼、使用违规渔具和非法持有电捕器、毒鱼物品、爆炸物品以及制造、销售违规渔具的人员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电鱼的人员具体情况、活动规律以及电捕工具、有毒物品、爆炸物品来源,逐一登记造册,为开展联合打击行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对有电鱼、毒鱼、炸鱼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收集掌握证据,尤其对一些群众反映较多的违法分子要重点摸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9月11日至11月30日) 各村委会和各部门做到常规检查与突击巡查相结合、暗访检查与举报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涉渔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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