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海商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武汉大学海商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武汉大学海商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百度文库

11 武汉大学海商法考试试题B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5.Collision

船舶碰撞是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致使有关船舶或船上人身、财物遭受损失的事故。

6.Salvage

海难救助指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对遇难的人员、船舶和其他财产进行援助、救助的行为。

7.Subrogation

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人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赔付被保险人保险标的的全部或者部分损失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享有的向保险事故的责任方即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8.Bill of Lading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契约和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载货物,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二、简答题(每小题 10分,共30分)

3.何谓海商法?

何谓海商法,各国法律规定和各国学者的观点不尽相同,目前国际海商法学界尚无定论。

根据我国《海商法》第1条的规定,可将海商法定义为“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有何区别?

其一,损失发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完全由于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或一方可免责的过失等原因直接造成的损失;而共同海损则是由于船舶和货物遭遇共同危险之后,为了船舶和货物的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某种措施而造成的损失。其二,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单独海损由各受害方自行承担,如果是因某一方不可免责的过失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是为了船货共同安全人为地、有意地造成的,所受损失应由受益方按照受益财产的比例进行分摊。

3.简述海难救助的构成要件。

海难救助行为与方式多种多样,判定一项救助行为是否构成法律上的海难救助,关键是看其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