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寝室管理条例

大学生寝室管理条例
大学生寝室管理条例

第一章学生宿舍守则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学生守则》和我校《宿舍管理规定》。

2.树立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对学校有意见可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提出,不准起哄,乱丢乱砸。

3.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任何炊具自做饭菜,一经发现没收炊具,批评教育,并给予处分。

4.在校学生必须在学校安排的寝室就寝,不准擅自换寝室,换床位。

5.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出操、就餐、就寝、上课。晚上熄灯后,不得随便外出,特殊情况需外出者要进行登记,在规定的学习、休息时间内,严禁打闹喧哗及进行各种有碍别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6.男生非公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如不听劝阻,强行闯入者,宿舍管理员及门卫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7.提高警惕,对可疑人员进行盘问并报宿管中心、保卫处。

8.严禁携带有毒物品与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学生宿舍;严禁在宿舍区内燃放烟花、鞭炮。

9.保持室内整洁、门前清洁,做到卧具折叠一致,桌凳摆放一致,各种用物放置有序;不准随地吐痰,积存脏衣,乱丢果皮纸屑,乱倒饭菜和向窗外倒水、扔垃圾。

10.严禁在走廊和大厅里存放任何物品,包括纸篓、扫把等卫生工具,未包装的垃圾等。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后自觉扔到垃圾桶。

11.不准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学校禁止使用的电热、电暖设备,节约用电。

12.爱护宿舍的公共财物,不准在墙上打洞,不要猛力拉门窗、拖拉桌椅子或在上面乱刻、乱画,严禁用脚向墙上踢及用手向墙上掷球,严禁用脚踢门、踢墙、踢走廊走格,无火灾时,不准随便搬弄消防器材。13.严格钥匙管理制度,学生不得擅自调换门锁,发现问题应及时到门卫或宿管员登记,不得自行安装或更换室内外用锁。

14.爱护公共财物,如有下列情况,除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外,按原价赔偿损失:

(1)不关闭门窗、开窗不挂风钩,造成门窗玻璃损坏者。

(2)对发配给个人的桌凳等用具保管不善,造成丢失者。

(3)因调换寝室而没办理交接手续,造成财产丢失者。

(4)在宿舍操动体育器材、破坏墙面、地板、门窗和损坏灯具者。

(5)人为造成下水道堵塞者。

1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外,按原价1-2倍罚款:

(1)私接电源,私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设备者。

(2)化公为私,用公物送人情或因打架斗殴破坏公物者。

(3)损坏水电设施者。

(4)在宿舍内使用任何炊具自做饭菜者。

(5)私自安装或更换室内家俱用锁及门锁者。

第二章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住宿者必须按时缴纳水电费和其它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合理收费。

2、晚上全院学生宿舍按规定时间关大门和熄灯,住宿者必须按时回宿舍休息,因特殊情况迟归者,需凭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准入内,不准翻墙爬门进入宿舍。

3、未经学校(院)同意,不准在房间内留宿非本房间人员,并严禁留异性人员住宿。

4、学生宿舍计算机和校园网的管理使用,参照《学院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执行。

5、必须注意安全用电,节约用水。学生房间除正常的使用计算机、电风扇及其它校方同意使用的家用电器外,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棒、电茶壶、电熨斗等高功率或危险性的电器设备;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家用电器;严禁私接电线、偷电。违反本规定对他人或院方财产造成损失的要照价赔偿,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6、必须保持宿舍内外的整洁卫生,房间内不得张贴不文明健康的装饰,不准在宿舍内外乱扔、乱吐、乱丢、乱倒脏物;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

7、必须爱护宿舍内的家具、水电设施、门窗、门锁、电话等,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住宿期间无条件服从学校对宿舍的调整。

8、不准在宿舍走廊打球、溜冰;不准敲打铁桶、脸盆、餐具、口盅等器具;任何时候不得喧闹起哄或向楼下摔东西,并禁止在宿舍区内打架、斗殴、谩骂、酗酒、聚众哄闹。

9、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房间内严禁使用蜡烛、煤油灯等明火照明;严禁使用液化气瓶,严禁燃放鞭炮、烟花和在走廊内烧东西。

10、离开房间要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以及房门钥匙,不准将房门钥匙交给其他人员。

11、房间内发生案件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学院有关部门和报警。

12、以上各条款请住宿者严格遵守。因住宿者违反规定而造成的财物损失、人身伤害及政治影响等,按学院的有关规定或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13、本管理规定由学院授权总务处办公室、宿管中心办公室解释。

第三章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为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一)、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存放以下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电饭煲、“热得快”、电水壶、电熨斗、电热毯及末经批准使用的电器。宿舍内只限在学习桌上使用台灯,不得在床上及室内其他位置使用。(二)、学生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乱拉电线,离开宿舍前必须检查并断开各种电源插头。

(三)、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存放各种火源:蜡烛、酒精炉、煤炉、木炭火锅、液化气灶以及其他种类火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细菌和病毒标本、剧毒以及放射性危险物品。

(四)、不得随意移动拆卸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指示牌。学生宿舍内不准挂布帘和床围子。不准在电器、照明设备上悬挂装饰物品。

(五)、宿舍电路为限制负荷配置,不能使用大功率饮水机、电视机等非宿舍配置电器。

(六)、学生宿舍男、女生楼内禁止异性随意出入,禁止宿舍内留宿本楼以外的其他人员。

(七)、宿舍楼早晨6:00开门,晚上22:30时关门,每日上午8:30时至9:30时卫生检查。晚熄灯后不放人员外出。杜绝迟归现象,迟归这应当主动接受询问登记,未经许可学生不应在外留宿。

(八)、住宿人员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对宿舍区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未经许可宿舍楼内不准推销和销售商品。

(九)、学生应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以及现金、存折等要妥善保管,发现失窃等情况,及时报告保卫处(学生处、宿管中心)以及本楼管理人员帮助查找。

(十)、宿舍内不得醒酒、躺卧吸烟、打球、跳绳、赌博、聚众闹事、吸毒、传播、复制、叛卖非法出版物,不得进行非法传销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二、违反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理方法

(一)、学生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应当进行批评纠正,对于严重违纪者,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或《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凡违纪者,取消基本年度参评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资格。所在宿舍取消本年度参评“文明宿舍”的名额资格。

(二)、对违章用电者一经查出,违章者应主动将违章电器、火源移出宿舍或交宿管中心存放。违章电器包括:电炉子、电热杯、电饭煲、“热得快”、电水壶、电熨斗、大功率床头灯等非宿舍配置用电设施;凡不能做到“人离电断”的在插通电器和床铺上的在接通电器均按违章电器处理。对不能说明违章电器使用人的宿舍,所在宿舍成员共同承担相应违纪处理。对屡次使用违章电器经批评纠正无效者,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三)、在宿舍通电设备正常运转情况下,宿舍控电设备连续跳闸断电,该宿舍成员应主动坦诚说明原因或要求设施检查。否则视为恶意超负荷违章用电,宿管中心将按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所在宿舍限时断电。并通知有关院系对违章用电者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四)、对于干扰、阻碍学生工作人员和宿管人员正确履行宿舍检查或依法、依校规执行公务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或《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同时全校通报。

(五)、因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火源给他人人身、财物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肇事者应当按有关规定负责经济赔偿;情节严重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或《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六)、对醒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滋事和末经允许擅自留宿者,在宿舍内擅自留宿异性给予全校通报或按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或《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七)、对于违反学校计算机管理有关规定,通过电脑观看、传播任何带有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或影碟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使用电脑超过规定作息时间影响到他人休息的按违章电器处理。

(八)、对于私接电源、乱拉电线、存放易燃易腐蚀、细菌和病毒标本、剧毒、毒品以及具有反射性等危险品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则

1、学生宿舍的日常安全工作由宿管中心保卫人员负责,业务受学校总务处指导,重大事件由学生处和宿管中心联合负责调查。

2、宿舍实行“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宿舍区安全。宿舍治安综合治理以宿管中心和学校保安组联防网络。

3、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炉、电热杯、热是快、电饭煲等),不准私接电线,不准使用明火,不准在宿舍内点火做饭,违犯者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造成损失巨大的,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4、破坏公共设施、消防设备者、须照价赔偿,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5、严格执行出入证制度,学生一律凭学校办理的出入证出入宿舍楼。强行出入者给予通报或必要的纪律处分。

6、男女生不准互串宿舍。因学校工作、活动需要进入宿舍的,必须征得宿舍管理员的同意。

7、严格执行会客登记制度。外校来访者必须填写会客单,并在指定一点会客。晚上十点钟以后停止会客。

8、宿舍按时开关大门。学生必须在宿舍楼关大门之前回宿舍就寝,违犯者给予批评教育,屡次者给予通报或纪律处分。

9、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危害物品和反动、淫秽书刊、音响制品进入学生宿舍。

10、学生不准在宿舍从事任何经商、出租活动。

11、严禁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区。

12、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赌博。

13、个人贵重物品妥善保管。携带物品外出应主动向门卫出示证件,经门卫仔细登记后方可放行。

第五章学生宿舍钥匙管理条例

为规范学生宿舍钥匙的保管、使用及维护,保障学生宿舍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部分:钥匙种

一、钥匙种由生活辅导员负责保管,不得将钥匙种放于人流频繁之处,钥匙种须存放于值班室。

二、因学生宿舍的维修、抄水电表等,需使用钥匙种进入学生寝室的,须由楼长和管理员在《学生宿舍钥匙种使用登记表》上登记(填写“领取时间” 和“归还时间”需精确到日、小时、分钟;),钥匙种使用完毕后须由钥匙种领取人在《学生宿舍钥匙种类使用登记表》上再次进行归还确认的登记。

三、钥匙种一般不得作为学生日常钥匙使用的补充,在同一房间的全部学生忘记携带钥匙时,按照该管理办法第二条的领取程序办理。

第二部分:学生钥匙

四、学生自入住宿舍领取钥匙后,有使用钥匙的权利和保管钥匙的义务。

五、学生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不允许由于保管不善而导致钥匙的损坏、丢失等。

第六章内务标准化管理标准

概述

为深入开展我校寝室文明建设,营造有校区特色的宿舍文化,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整洁、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对学生实施内务标准化管理。

内务标准化管理是我校区学生宿舍管理探索中的新思路、新模式,它是通过对学生宿舍内务的规范化、标准化来达到“管理育人、环境育人”的目的。内务标准化管理制度所包含的相关文件有:《内务标准化检查标准》、《内务标准化奖惩标准》、《内务标准化工作细则》、《内务标准化评分标准》等。

在内务标准化实施的时间方面,除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外,实施时间与本校区教学时间同步,但在期中、期末复习考试期间暂停实施。

内务标准化检查标准

一、卫生

1、保持房间门前走廊的卫生,无垃圾及其它杂物等;

2、保持门的清洁,包括宿舍门、厕所门、阳台门等;

3、保持墙壁、地板的清洁,包括天花板、地板、房内墙壁等;

4、保持窗户的清洁,包括房间的窗户、厕所的窗户、阳台的窗户及其窗台等;

5、保持冲凉房及阳台的洗手盆、厕所的便池等的干净;

6、保持写字台、书架、床架及椅子等套床系列的清洁;

7、保持电风扇、电脑、灯具、电开关、饮水机、电话机等电器设备的清洁;

8、保持扫把、拖把、垃圾桶等清洁工具的清洁,每天应对垃圾进行清理;

9、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备注:以上检查通过眼观、手摸(配合纸巾),鼻闻等方式进行。

二、美化

1、房门背后贴有拟订的《值日表》及《宿舍文明公约》等;

2、家具、鞋子、行李箱、纸盒、书籍、洗发水、毛巾、牙刷、水桶、脸盆等及其它个人物品统一摆放、整齐有序;

3、房内没有淫秽物品或其他不良书画,无乱张贴现象,无乱接电线、乱拉网线等现象;

4、被褥、蚊帐等按照《学生军训管理办法》的要求,统一格式,叠放整齐;

5、无乱放衣物鞋帽,适当调整书架内摆设物品的格局;

6、清洁工具应摆放于阳台,阳台不应堆放杂物;

7、为美化寝室环境,可适当添置装饰品。

内务标准化奖惩标准

内务标准化的奖惩,必须将其与思想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与内务标准化管理背道而驰的学生,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一、奖励

(一)每月评比产生“内务标准化每月文明宿舍” 及“内务标准化每月优秀宿舍”

1、根据每月内务平均成绩的排名及综合评估,评出“内务标准化每月文明宿舍”,通报表扬取得优秀成绩的寝室,赠送其一定量的生活用品,各座“内务标准化每月文明宿舍”名额比例为:各座参与内务标准化管理的寝室的5%。

2、根据每月内务平均成绩的排名及综合评估,评出“内务标准化每月优秀寝室”,除通报表扬取得优秀成绩的寝室外还将给其赠送一定量的生活用品。各座“内务标准化每月优秀寝室”名额比例为:各座参与内务标准化管理的寝室的10%。

(二)学期评比产生“内务标准化模范寝室”

每学期期末进行学期总评,对全院参与内务标准化管理的学生宿舍进行综合考评,评出“内务标准化模范寝室”10间,各奖励生活用品、颁发荣誉证书。“

(三)学年评比产生“内务标准化标兵寝室”

每学年的第二学期期末,除参照奖励标准之(二)评选“内务标准化模范寝室”外,还将在一学年中(两个学期)选出的“内务标准化模范寝室”中综合其两个学期的内务标准化成绩,综合考评后得出“内务标准化标兵寝室”5名,颁发生活用品、荣誉牌匾及荣誉证书。

(四)其它补充说明

在评比中获得“内务标准化每月文明宿舍”、“内务标准化模范寝室”、“内务标准化标兵寝室”的寝室有义务作为样板宿舍,在不影响学习与作息的情况下,供其它宿舍参观、学习与咨询。

二、惩处

内务检查成绩将定期汇总并报送学生办,辅导员将对成绩不佳的寝室成员进行批评教育;根据相关的管理规定,对与内务标准化工作的开展背道而驰者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内务标准化工作细则

一、时间安排

(一)检查时间

生活指导老师周二、周四8:30—9:30

1、公寓自治委员会负责一、三、五12:00—13:00为学生宿舍的规定性检查时间,其他时间为学校行政不定时检查及突击检查时间。

2、学校行政不定期对宿舍检查及进行突击检查。

(二)存档、反馈、总结时间

1、检查完毕后,生活指导老师于当天内对60分以下的寝室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于当天17:30前将寝室名单以书面等形式报送其学校学生处年级辅导员。

2、生活指导老师在每周一上午9点前,将上周内务平均成绩70分以下的寝室名单汇总后上交至宿舍管理员处,由管理员报送给学生办辅导员。

附: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高中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高中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撰写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仅供参考)

高中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为了营造一个宽松舒适、安全文明的寄宿生生活环境,提高寄宿生生活处理能力,特制定条例. 一、内务方面 (一)物品摆放 从外往里说明: 鞋柜→纸篓(簸箕、纸篓、垃圾袋)→床(被子必须按规范折叠,枕头放在原处,枕巾平铺,床单抹平。蚊帐关好,帐门下沿塞到席子下。床上无杂物)→床下(无杂物)→卫生间(毛巾、脸盆、杯子、牙膏、牙刷、热水瓶、拖把、肥皂盒、洗衣粉、垃圾篓) 毛巾必须从外到里,从左到右按床号顺序排列定点挂放。挂放时必须先左右对折,然后上下以三分之一长度对折挂在架上。 脸盆必须从上到下从左到右按床号顺序整齐排放,脸盆边与脸盆架边缘平,所有鞋子必须放在鞋柜内,鞋头一律朝里,鞋柜必须常清理。 杯子必须从左到右按床号顺序排放,排放时杯耳向右倾斜45°,杯中牙膏、牙刷倾斜方向与杯耳一致,牙膏在外牙刷在里,牙刷毛朝上。热水瓶从左到右,从上到下按床号顺序排放,把手垂直朝外,热水瓶架下排右侧排放肥皂盒。拖把放在水池北侧。簸箕放在门边纸篓下面,扫帚放在门后。 洗衣粉一律整齐排放于洗手池下,宿舍内垃圾篓必须定位摆放。篓内必须套垃圾袋,并请同学们把几个篓中的垃圾合并满袋再倒,做到节约垃圾袋。 (二)卫生要求 第 2 页共 7 页

1、地面、门窗、墙面清洁 宿舍内外地面保持整洁、无积水、无纸屑、果壳等杂物,内外墙、门窗清洁无污,无蜘蛛网。 2.卫生间、便槽、便池(软质卫生低,及时冲洗,开窗通风) 上厕所时一律使用软质卫生纸,及时冲洗,水槽内不准倾倒带有杂物的污水,防止堵塞。厕所要经常开窗通风。 3.垃圾(值日生要每天带下来,并保持楼梯卫生) 值日生要负责全天的宿舍内外清洁卫生及督促本宿舍成员整理内务,垃圾及时清倒到垃圾箱或垃圾车里。 二、纪律方面 1、晚自习下课立即离开教室进入宿舍区,第一次熄灯铃声响后,必须立刻关灯,不准任何人有干扰他人休息的行为。 2、早晨起身铃响后,必须迅速起床,整理内务,卫生值日,舍长有督促责任。 3、爱护宿舍,不在室内乱钉,乱贴,乱画等。 4、不准在室内,阳台,走廊,楼梯间打闹,追赶等。 5、不赌博,不看不健康书刊,不到异性宿舍。 6、不抽烟,不喝酒,不讲粗话,不捉弄同学,不合铺睡觉。 7、不带健身器材,篮球,足球,排球进宿舍。 8、不得对室长,管理人员等顶撞,有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老师提出。 9、损坏任何公物者,依照学校《公共财物管理条例》进行赔偿。 10、因特殊原因回宿舍或不能按时回宿舍晚休者,必须经班主任批准,并将批条交给生活老师。 11、按要求进出宿舍出示相关证件(住宿证或胸卡)。 第 3 页共 7 页

大学生寝室管理条例

第一章学生宿舍守则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学生守则》和我校《宿舍管理规定》。 2.树立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对学校有意见可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提出,不准起哄,乱丢乱砸。 3.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任何炊具自做饭菜,一经发现没收炊具,批评教育,并给予处分。 4.在校学生必须在学校安排的寝室就寝,不准擅自换寝室,换床位。 5.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出操、就餐、就寝、上课。晚上熄灯后,不得随便外出,特殊情况需外出者要进行登记,在规定的学习、休息时间内,严禁打闹喧哗及进行各种有碍别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6.男生非公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如不听劝阻,强行闯入者,宿舍管理员及门卫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7.提高警惕,对可疑人员进行盘问并报宿管中心、保卫处。 8.严禁携带有毒物品与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学生宿舍;严禁在宿舍区内燃放烟花、鞭炮。 9.保持室内整洁、门前清洁,做到卧具折叠一致,桌凳摆放一致,各种用物放置有序;不准随地吐痰,积存脏衣,乱丢果皮纸屑,乱倒饭菜和向窗外倒水、扔垃圾。 10.严禁在走廊和大厅里存放任何物品,包括纸篓、扫把等卫生工具,未包装的垃圾等。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后自觉扔到垃圾桶。 11.不准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学校禁止使用的电热、电暖设备,节约用电。 12.爱护宿舍的公共财物,不准在墙上打洞,不要猛力拉门窗、拖拉桌椅子或在上面乱刻、乱画,严禁用脚向墙上踢及用手向墙上掷球,严禁用脚踢门、踢墙、踢走廊走格,无火灾时,不准随便搬弄消防器材。13.严格钥匙管理制度,学生不得擅自调换门锁,发现问题应及时到门卫或宿管员登记,不得自行安装或更换室内外用锁。 14.爱护公共财物,如有下列情况,除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外,按原价赔偿损失: (1)不关闭门窗、开窗不挂风钩,造成门窗玻璃损坏者。 (2)对发配给个人的桌凳等用具保管不善,造成丢失者。 (3)因调换寝室而没办理交接手续,造成财产丢失者。 (4)在宿舍操动体育器材、破坏墙面、地板、门窗和损坏灯具者。 (5)人为造成下水道堵塞者。 1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外,按原价1-2倍罚款: (1)私接电源,私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设备者。 (2)化公为私,用公物送人情或因打架斗殴破坏公物者。 (3)损坏水电设施者。 (4)在宿舍内使用任何炊具自做饭菜者。 (5)私自安装或更换室内家俱用锁及门锁者。 第二章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住宿者必须按时缴纳水电费和其它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合理收费。 2、晚上全院学生宿舍按规定时间关大门和熄灯,住宿者必须按时回宿舍休息,因特殊情况迟归者,需凭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准入内,不准翻墙爬门进入宿舍。 3、未经学校(院)同意,不准在房间内留宿非本房间人员,并严禁留异性人员住宿。 4、学生宿舍计算机和校园网的管理使用,参照《学院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执行。

建筑工地工人宿舍管理制度1

建筑工地工人宿舍管理制度 1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新馆改造项目 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建筑农民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检查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工地宿舍安全检查文明管理条例。 一、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每间房指定消防清洁责任人,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火灾,每次处罚1000元以上罚款,并承担相应损失费用,情节严重送交司法机关;若发生火灾时,有能力灭火而不采取救火措施,罚款500元以上。 二、自觉节约水电,爱护一切公共设施,严禁在墙上乱订、乱写乱划,损坏公物按原价双倍赔偿。每间宿舍用电范围为:照明、手机或电筒充电、电风扇。如需解决用电问题需由专业电工操作,严禁私自乱拉电线或违章操作,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三、严禁在宿舍内做饭或烧开水等大功率用电器,如有发生每次罚款500元。严禁点长明灯,检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四、节约用水、随手关好水阀,发现有不关水笼头长流水浪费者,对其罚款20-50元;垃圾未倒入指定桶中,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五、严禁私自乱拉电线或违章操作,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确需解决用电问题需派专业电工操作。 六、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放入宿舍,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严禁带小孩居住宿舍,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七、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非法集会、打架闹事等有碍社会治安的非法活动。如有发生,情节轻者罚款500—5000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八、每间宿舍居住按项目部按定人数,小房间最低居住人数每间不少于4人,不得私自独占房间,每少一人罚款400元。 九、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最新学校的学生寝室卫生管理制度条例

学校的学生寝室卫生管理制度条例 寝室环境建设过程中,应牢牢把握思想教育的主体,以寝室卫生管理为基础,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努力营造积极、高雅、向上的寝室氛围,使其在素质教育中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学校的学生寝室卫生管理制度,供你参考。 学校的学生寝室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一 一、寝室卫生常规要求 1、门、地面、窗台、桌面等处无灰尘、无果皮纸屑等杂物。 2、物品摆放整齐 (1)床上被子叠放整齐,无脏乱物品 (2)床下鞋子整齐,行李堆叠整齐 (3)桌面整洁,脏乱物品 3、阳台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洗漱物品摆放整齐,卫生间清洁无异味。 4、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2)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3)不使用蜡烛 5、严禁在寝室养宠物 二、寝室管理方法 1、各寝室推选一名寝室长,每周寝室卫生由寝室长负责监督、协调。(各班长整理好各班寝室长名单,统一交给生活部) 2、每月若有一次以上寝室无人或拒检或与检查人员发生冲突,则当月第二次此类情况时,寝室卫生为不及格。(低于80分为不及格,并且每周四的卫生成绩不给予复查机会) 3、若检查过程中发现大功率或养宠物,直接视为寝室卫生不及格,并没收大功率。 4、若寝室无人,检查人员则以便签形式友情提醒。 三、检查工作安排 1、时间:每周四18:20 19:00

2、检查人员:生活部、办公室干事 3、寝室卫生记录由生活部、办公室共同完成 四、奖惩条例(以寝室为单位,加量化) 1、每学期寝室卫生校级检查,未达到80分,每次寝室每人扣0.5分。(可累计) 2、每学期寝室卫生学院检查,未到达80分,每次寝室每人扣0.5分。(可累计) 3、每学期星级寝室:五星级加3分/人、四星级加2分/人、三 星级不加分、二星级扣2分/人、一星级扣3分/人、零星级扣5 分/人。 4、每学期寝室卫生检查全部合格(80分或80分以上),寝室长加1分,室员加0.5分。 学校的学生寝室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二 一、寝室卫生制度 1、每个寝室一位寝室长,负责寝室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2、建立每天卫生值日制度。保持门窗、地面、墙壁,干净。 3、寝室内所有物品按要求摆放整齐。 4、寝室全体成员要维护好寝室的卫生,始终保持干净整洁,果皮纸屑等要放入垃圾筒(篓),及时倾倒垃圾。 二、寝室安全制度 1、不准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防止发生火灾 2、寝室内外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不得自行安装插座、灯头,严禁使用违章电热设备,以保证安全和节约能源。 3、不在宿舍内放置贵重物品,大额现金,加强自身财产的安全防范意识。一旦发生问题时,注意保留现场并及时上报 4、不得擅自将其他人员带入寝室内居住、留宿,以免发生盗窃时间。 三、寝室文明制度 1、遵守作息制度,平时保持寝室安全,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学习和健康。 2、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和安全。 3、严禁赌博、酌酒及吵架、打架,一旦发生均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不得擅自占用、迁移、交换寝室。

中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柯朱中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一)管理体制 1.学校总务处全面负责寝室的各项管理工作,生管负责日常各项管理工作。 2.每个寝室推选寝室长两名,全面负责寝室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行为准则 1.全体住宿生应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本条例,遵守总务处和生管人员的指导,积极配合寝室长的工作,文明住宿; 2.生管人员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按指定使用; 3.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节约水电,不将饭菜带入宿舍楼; 4.保证安全,不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不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不使用明火; 5.不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和棋牌类活动; 6.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修和课间休息)不准私自回寝室,特殊情况需经班主任或导护教师书面同意; 7.男女生之间不能进入对方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非住宿生; 8.在校期间有事不住宿,需自己向班主任和生管教师说明去向,得到书面同意方可离校。 9.寝室钥匙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否则后果自负,如遗失请及时向生管教师汇报并赔偿; 10.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大声喧哗,不做其他有碍他人就寝的事情。 11.学生家长或其他来访人员(包括本校非住宿生)看望住宿生,请向宿舍管理教师出示证件,并办理登记手续;无特殊情况,来访人员不应进入学生寝室。特殊情况须得到管理教师同意方可进学生寝室; (三)卫生要求 1.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寝室长负责管理寝室内外环境卫生; 2.寝室卫生应做到: (1)床铺平整,床上不乱放东西,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面,统一放在靠窗一端; (2)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水渍; (3)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4)门框、窗框无积灰、无脏印,门上气窗玻璃明亮; (5)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 (四) 食堂用膳制度

高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建立正常的校园生活秩序,创建优美、舒适、和谐、安全和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高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凡我校正式招收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只要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均具备在学生宿舍住宿的条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学生宿舍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并鼓励学生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把学生宿舍建设成为培养学生具有良好文明行为和高尚道德情操的第二课堂。 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协调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学校分管后勤工作和学校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委员由学生处、团委、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研究生处负责人和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组成。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负责学生宿舍日常管理事务。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第五条各学院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本学院学生宿舍的内务管理工作。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学院分

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员由辅导员、班主任、各学院学生会相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学校在每栋学生宿舍引导成立学生宿舍自主管理委员会。学生宿舍自主管理委员会设楼长、层长、寝室长,楼长、层长、寝室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或推选产生。 第七条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管理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生宿舍公共秩序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生宿舍公共财产管理和维修工作; (四)负责学生宿舍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的卫生工作; (五)负责学生宿舍水电保障和维修工作; (六)负责学生宿舍公共区域日常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七)及时向学校有关学生管理部门报告学生违纪行为; (八)负责制定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 (九)负责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工作。 第八条学生处、研究生处学生宿舍管理工作职责 (一)指导各学院对住宿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二)负责指导成立学生宿舍自主管理委员会,加强学生宿舍区内的自主管理,开展文明宿舍建设; (三)负责各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考核; (四)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表彰和学生违规行为的处罚;

员工宿舍管理条例和规定

宿舍管理条例和规定 为了给员工创造舒适的住宿环境,确保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和谐和秩序,特制定本管理条例和规定。 一、在员工宿舍住宿者均为在职员工,员工宿舍的管理由店总(长)负责,宿舍内各项工作的落实与监督由宿舍管理员和寝室长共同负责。 二、员工在住宿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若员工离职,住宿权自行终止,该员工应在三日内迁离宿舍。退宿时须经宿舍管理员签字同意后,才能离开。 三、住宿人员必须遵守下例规定: A、作息要求: 1、凡未经批准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50元,累计达三次者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若员工离职后,须在三日内搬离宿舍,否则将收取10元/日的住宿费; 2、宿员工须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移动或侵占他人利益。若不在宿舍居住达7日以上者,宿舍管理员有权将其床位收回,该员工的行李暂时由寝室长保管; 3、住宿员工最迟应于24:00前返回宿舍(加班者除外),对到时归宿者宿管和寝室长有权不让进入宿舍; 4、住宿员工须在晚24:30熄灯就寝,休息时间(24:00后)不得在寝室、楼道内大声喧闹或制造噪声。熄灯后上厕所者、洗浴者或迟回者不得妨碍他人休息。休息时间若发现有员工后在宿舍内制造噪声、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时,将对当事人给予20元/次的处罚;若宿管、寝室长未及时劝阻,则负连带责任,处以5元/次处罚。 B、环境卫生要求: 宿舍卫生环境要靠大家共同维护,住宿员工需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1、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干净,卫生纸应扔入纸娄内,不得在蹲便、便池、下水管内乱扔杂物或剩饭;

2、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不得随地吐痰、乱倒杂物,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违者将对该寝室住宿人员处以5元/人/次的罚款; 3、各寝室的生活垃圾不得乱扔,不得将垃圾抛出窗外,垃圾应装袋后自行扔到该小区的垃圾场内; 4、每周店总(长)、厨师长、主管等将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责任人、寝室长同罚,处以5元/次的罚款。 C、水、电管理: 1、住宿员工要做到随手关灯,关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发生。具体用电时间:夏季早6:00关灯,晚19:30开灯,晚24:30关灯;冬季早7:30关灯,晚17:30开灯,晚24:30关灯。发现浪费时将对责任人处以10元/次的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该寝室人员处以5元/人的处罚; 2、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专人负责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违者予以50元/次的罚款; 3、由于员工个人私接电源、插座引起火灾时,未造成后果的给予当事人50元/次的处罚,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罚。 D、物品摆放: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墙上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5元/次的处罚; 2、个人物品必须摆放有序,被褥叠放整齐,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室内应保持通风,防止疾病漫延; 3、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住宿员工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店长;属人为破坏的除照价赔偿外,还将处以每次20元的罚款; 4、住宿员工要保持高度的防火、防盗意识,个人的现金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各自负责;若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和店总(长)。 E、财产维护: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保证正常的生活秩 序,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 宿舍内务卫生规范及要求 床位号要与柜号、桌号、凳号相对应,特殊情况需调动床位,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生活指导科批 准,方可办理。 白天宿舍一律贴靠墙面挂好蚊帐(拆掉外侧两个角保留内侧两个角,由立方体拆成一个平面),物品按指定地方摆 放。 宿舍必须按床号轮值搞卫生,全校统一,星期一住一号床的同学搞卫生,星期二住二号床的同学搞卫生,周而复始, 当日请假的同学需找人顶替,宿舍门前的走廊卫生和绿化带的垃圾,由当日值日生负责清除,不足8人的宿舍由宿 舍长统一安排。 宿舍物品摆放法: 八人间物品摆放法: 1)行李统一放在行李架上; 2)床上除被子、蚊帐、枕头、草席外,不准放任何东西,铁柜顶提倡放艺术装饰品,美化净化宿舍,不准摆放其他 东西; 3)鞋类放在床底下离床脚步向15厘米处排成一直线; 4)毛巾一律挂放在套间的不锈钢架上; 5)水桶一律放洗衣台底下; 6)口杯、饭盒、洗衣粉放在洗衣台上方的台面上; 7)热水瓶放在铝合金窗下面; 8)半干湿的衣服挂放在套间的铁丝上; 9)拖把挂放在套间窗侧的不锈钢钩上;

1)白天宿舍一律贴靠墙面挂好蚊帐(拆掉外侧两个角保留内侧两个角,由立方体拆成一个平面),棉被、毛巾被,并按下列要求放好:棉被放在靠阳台的床外,贴墙第一层放枕头,枕头上面是毛巾被,毛巾被上面是蚊帐,草席等物品要求铺垫整齐;除此,床上、蚊帐架上不能有其他物品。 2)开水瓶放在不锈钢铁架最低层,铁架上面一、二层放洗漱用品与茶具,中间三层是鞋架。(如鞋不够地方放可放于床下,鞋尖向外摆成直线即可。) 3)清洁用具摆在阳台一端,水桶随阳台墙体摆成一直线; 4)电脑柜顶不准放任何物品,柜中部几个小框内放书等学习用品,柜台面不准放任何东西。 5)各种行李包、箱放在位于冲凉房顶部的行李台上面。 各宿舍的内务卫生每天必须在早上八点前完成,八点后值班老师组织检查。 2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爱护消防设施,不得乱动乱用,更不能故意破坏。 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带入或放在宿舍内; 宿舍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任何电器; 宿舍内不准自炊,点火燃烧物品;不准抽烟,点蜡烛; 学生亲友来访必须在宿舍值班室登记,经允许方可入内,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留宿; 不准闲散人员或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区; 发现不法分子或可疑人员以及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宿舍值班老师报告; 学生应积极防盗,关好门窗,锁好柜门,不得将贵重物品或现金存放宿舍内。 凡超过50元现金必须到西校区信用社开存折存放,随用随取,凡将钱包遗忘、乱放而造成丢失的,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学生宿舍环境,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榜罗中学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学校总务处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初中部及部分高中部女生入住学生宿舍。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总务处、政教处、教务处、办公室、团委、学生会组成的宿舍管理委员会,对宿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由宿舍管理员负责,包括水电管理、安全保卫、生活秩序、清洁卫生、维修、附设服务等工作,宿舍管理员有权按照学校相关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宿舍设立学生住宿服务委员会(简称“学服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主要负责学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 二、宿舍住宿制度 1、学生宿舍按照统一安排原则,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调配。

(1)新生入校前,总务处按各班寄宿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分配到班,安排到人。 (2)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需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认可并签字盖章,报总务处审核备案,再到宿舍宿舍管理员处更换钥匙。 (3)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相关住宿管理要求。 (4)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5)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对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及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4、毕业生退宿 (1)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总务处办理退宿手续,逾期则遗留物品做无主处理。 (2)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宿舍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后总务处办理该生退宿手续。 (3)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给予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餐厅宿舍管理规定

餐厅宿舍管理规定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SANYHUASANYUA8Q8-

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的管理,使大家有一个清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现规定如下宿舍管理条例,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 2、保持室内物品摆放的整洁与美观,不得乱摆乱放。 3、定期安排员工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的清洁。 4、爱护公物,损坏者须照价赔偿,并按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5、养成良好的消防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电线与插座,不准使用高压电器等,同时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断电源,发现火灾隐患须及时向宿舍舍长报告。 6、不准带外来人员在宿舍住宿,外来人员必须在晚上23点之前离开宿舍,否则宿舍舍长有权令其立即离开,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7、出入宿舍须及时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财产安全防范工作。 8、宿舍内须谨慎吸烟。在房内吸烟而烧坏物品或引起火灾,将追究其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9、宿舍内严禁赌博及从事其他非法活动,违犯者处以行政处罚。 10、服从宿舍舍长的管理,不得私自换房、换床,不准与管理人员发生顶撞和争执。 11、每位员工都必须保持宿舍的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注意团结,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和打闹。 12、员工遇到问题和困难,可告知店长或宿舍舍长,店长或宿舍舍长应尽量给予帮助。 13、有如下行为者将受到处罚: 口头警告: 1)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杂物、纸屑,将鼻涕涂到墙上、地板或床上,或将手痕、鞋迹印到墙上。 2)乱扔垃圾,造成下水管道堵塞。 3)用力关门,产生较大声音,影响到其它同事休息。 4)在房内堆积大量脏衣物,不及时清洗,发出异味。 5)在宿舍内存放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6)在宿舍内大声聊天,放较大音量的收录音机或手机,影响到其它同事作息。 7)私人物品摆放混乱,影响宿舍整体美观。 8)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私人物品。 9)超过晚上12点回宿舍且不携带钥匙,影响到其他同事休息。 书面警告:

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大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天津师范大学学生违规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师大政发〔2005〕57号)等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住宿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载体,是构建安全和谐校园的基本单元和着力点。 第三条学生公寓生活管理指导中心是(以下简称:公寓中心)代表学校对全校学生宿舍进行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公寓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建设;学生公寓日常维修、保洁卫生及安全管理;宿舍内务检查;公寓服务人员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内所有在住学生(以下简称:住宿学生)。 第二章学生入住、调宿与退宿 第五条国家计划内招生、具有天津师范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愿意遵守本规定的,均可以入住学生公寓。 第六条根据学校教学和管理的要求,学生住宿安排遵循年级、学院相对集中、男女分宿的原则进行,由公寓中心根据宿舍房源情况,统一安排到指定宿舍住宿。住宿学生本科4年、硕士3年、博士4年,因未达到毕业要求需要延期的,公寓中心原则上不予安排宿舍。 第七条为了维护公寓的正常秩序,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不得私自占用、调换、出租宿舍和床位。如发现违反者,按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寓中心安排其他人员入住或以任何方式、途径使室友从宿舍搬出。 第八条按学校规定,住宿学生须在学校安排的校内宿舍住宿,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私自在校外住宿。如特殊情况在校外租房住宿者,必须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校外租房退宿申请表》,经家长签字认可,

宿舍管理处罚条例

宿舍管理处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宿舍管理,维护宿舍区的环境整洁,保证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员工养成爱劳动、讲卫生的好习惯,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干部宿舍楼和员工宿舍楼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入住与退宿的办理 第三条申请入住宿舍时,申请人须凭行政部开具的《联络单》到宿舍管理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宿管室)办理登记、入住手续,入住客房的当事人须缴纳住宿押金100元。入住房间由宿舍管理员(以下简称宿管员)统一安排,无入住《联络单》的,宿管员将拒绝办理入住手续。 1、未经行政部批准,私自入住宿舍的,一次罚款200元; 2、未按宿管员指定的房间或床位入住的,一次罚款100元。 第四条住宿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客人或销售人员退还客房时,应到宿管室办理退房手续,退还房间钥匙和领取的公司物品。离职员工须将私人物品搬运到门卫室后,再办理工资结算手续。离职员工、客人或销售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入住时间的,须提前向行政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入住。 1、离职员工未办理退房手续或未将私人物品搬运到门卫室的,行政部将拒绝为其结算工资; 2、离职员工未退还寝室钥匙(包括自配的钥匙)的,一律罚款20元; 3、退宿人员未退还公司物品的,一律照价赔偿; 4、应退宿的人员延长了入住时间,但未提前申请或申请未获行政部批准的,延长一天扣款30元,依此类推; 5、客人或销售人员未及时办理退客房手续或未交还客房钥匙的,罚款100元(用100元押金抵充),同时,宿管员应及时换锁; 6、退宿人员既不退还公司物品,也不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且态度恶劣的,除承担相应赔偿外,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200元。 第三章寝室的安排与调整 第五条行政部有权根据管理需要调整部分员工宿舍,相关员工须无条件服从宿管员的安排,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1、不服从宿管员调整宿舍安排的,一次罚款100元; 2、未在宿管员规定时间内搬进新安排的寝室,影响宿舍调整进度的,一次罚款50元。

宿舍安全条例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文明建设,保证全体学生有一个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房舍管理 第一条学生入学时,须签订住宿协议,按宿舍管理办安排的房号、床位住宿。各年级学生未经宿舍管理办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第二条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宿舍管理办与寝室长核准无误后,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调整搬迁宿舍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 第三条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必须在离校前到宿管室办理退宿手续,经宿管室核查宿舍家具财产完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并在两天内搬离学生宿舍。 第四条寒、暑假学生一律不留宿,学生离校前自己存放好行李物品。 内务管理 第五条各年级负责人在德育处统一安排下组织对本年级的宿舍进行检查、监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全体住宿生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楼下扔东西、吐痰、泼水。房间门前走廊由该房间负责清扫、保洁。 第七条做到地面、窗檐干净,天花板与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

窗、桌面干净整洁。 第八条维护宿舍楼的环境卫生,严禁把杂物、剩饭菜等倒在走廊、厕所、冲凉房、水沟。 生活秩序管理 第九条学生在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吹拉弹唱。 第十条晚上全校学生宿舍在规定的时间自行熄灯,关锁宿舍大门。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对超时熄灯的房间或熄灯后迟归者要进行批评、登记。对于屡犯或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第十一条严禁在宿舍内起哄、酗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敲打盆桶、摔瓶子等。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未经宿管室批准,男女生不得相互进入宿舍。 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学生和来访者必须遵守学校宿舍的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来访必须进行验证登记。上课时间,宿舍房间内不得单独逗留外来人员。 第十四条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严禁在宿舍抽烟,不得在宿舍区内生火煮食及焚烧废纸、木板杂物等。爱护消防设施,不准将消防设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条例

理学院1号楼宿舍卫生管理条例(2014-3-11修订版)为优化现代大学生个人素质,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生活习惯,使学生宿舍真正成为优雅、整洁的学习生活场所和团结文明的育人环境。理学院将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宿舍卫生管理实行相关班委(班长,团支书,卫生委员)负责制,宿舍卫生由舍长统一安排值勤。 2.宿舍卫生检查将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表现好、差的宿舍及个人予以全院通报表扬或批评。 3.宿舍管理实行学生床位挂号制度,标明床号、姓名以便明确责任人,按照逆时针依次为1号,2号,3号,4号,5号,6号(宿舍内床为上下铺的,小号在下,大号在上)。 4.每学期的卫生成绩将作为班级评优的重要参考。 5.在校、院的检查中,如果有拒检或中伤检查者的宿舍或个人,全院通报批评并交由团总支老师处理。 6.每次校、院级检查后,卫生成绩将由理学院学生会社区部通过公共邮箱的方式,告知各班班长,班长告知每个人,对表现 不好的个人、宿舍、班级责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者交由团总支老师处理。 二、学生宿舍卫生整理规定: 个人卫生: 1.被子统一叠成方块,靠远离梯子一侧放,枕头在被子一侧,靠墙放。 2.床表面除被子、枕头及娃娃外,不允许有任何杂物。 3.室内严禁乱挂衣物,毛巾全部挂于阳台上,墙面贴画要合理。 4.书架上物品摆放整齐,书籍按从大到小的顺序依次摆放。 5.鞋子必须整齐摆放于床下方,鞋跟朝外(若个别宿舍有鞋架,鞋架须放于阳台,鞋子整齐放于鞋架上,鞋跟向外)。 公共卫生: 1.门窗清洁,玻璃上无糊纸及贴物。 2.地面无垃圾,无污物,无积水,保持清洁。 3.洗漱用品、脸盆统一放于床下。暖瓶统一放于桌下。 4.宿舍桌面无垃圾,无污渍,东西摆放美观整齐,凳子一律放在桌下。 5.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清新无异味。 6.阳台上物品须摆放整齐。 7.行李箱整齐摆放在柜子顶部,或者床下。 8.宿舍内所有网线必须贴墙或贴地铺设。 9.每个宿舍内部可以有自己的文化,但要求该宿舍风格统一,整体感觉良好。 三、宿舍扣分标准: 个人卫生: 1.被子不整:被子不叠扣5分,被子不整酌情扣1-2分。 2.床面脏乱:床铺面不平整,床边缘不整,床上乱放物品,酌情扣1-2分。 3.衣物乱挂:在床边或衣橱外面,墙上乱挂衣物和毛巾,酌情扣1-2分。 4.书架不整:书架上书籍等物品摆放凌乱,酌情扣1-2分。 5.物品摆放:桌面上物品摆放不整齐,鞋子摆放不整齐,箱子盒子摆放不整齐,酌情扣1-2分。 公共卫生: 1.门窗不净:门和窗户非常脏乱的扣2分,其余情况酌情扣分。(注:门和玻璃每项1分)。 2.地面脏乱:地面非常脏乱的扣2分,其余情况酌情扣分。 3.物品不规:洗漱用品、脸盆、暖瓶、凳子等摆放凌乱,酌情扣1-2分。 4.桌面脏乱:桌面有垃圾、污渍,物品摆放凌乱,酌情扣1-2分。 5.室内异味:空气浑浊有异味,酌情扣1-2分。 6.阳台脏乱:阳台上物品不整齐、阳台地面不干净,酌情扣1-2分。 说明: 1、个人卫生成绩: (1)学院检查的个人卫生成绩=个人床铺卫生成绩+公共卫生成绩。 (2)公寓科的成绩以A,B,C,D划分。个人卫生成绩出现两次及以上13分以下者取消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大全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大全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学生宿舍值班制度 为加强学生宿舍值班管理,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1、总务处 (1)对学生宿舍值班人员和值班时段进行安排。 (2)对学生宿舍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3)对学生宿舍值班人员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评。 2、宿舍值班人员 (1)负责学生宿舍内务、生活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 (2)督促保洁员做好宿舍环境卫生。 (3)及时报修宿舍各项维修项目。 (4)对严重违规违纪的学生,应及时向总务处、辅导员报告。 (5)做好学生宿舍外来人员、大件物品进出及晚归学生等情况的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外来生进入公寓。 (6)做好放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登记和管理。 (8)根据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开关宿舍大门。 (9)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作好巡回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和处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10)做好宿舍消防安全检查并形成记录备案。 二、工作程序 1、总务处在各节假日前,应根据学院颁布的节假日放假通知编制值班表,报学校领导审批,并在政教处、总务处形成备案。 2、值班人员应按总务处的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学生宿舍环境整洁、安全、正常的生活秩序。及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总务处应加强宿舍值班检查,及时处理常规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4、总务处定期对值班记录和交接记录进行审查,充分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日常安全维护工作,预防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寓宿管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安全事务的管理。 2、对学生宿舍造成安全管理危害的各类因素及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或整改措施。 3、定时对宿舍内公共设施、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排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形成记录报总务处登记备案。 4、配合总务处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宣传和管理工作。 5、坚持安全巡查制度,发现火险、火情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宿舍安全禁止行为 1、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 2、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及私藏管制刀具。 3、禁止学生打架、斗殴、起哄等行为。 4、禁止乱丢、乱扔、乱倒、乱砸等行为。 5、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6、禁止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 三、学生宿舍安全注意事项 1、遵守国家治安管理相关条例和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2、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宿舍宿管人员的管理。 3、外来人员来访,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 4、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出公寓的物品进行检查和登记。 5.发生突发事件或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及时向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或校内安保人员报告。 6.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

宿舍管理规定及处罚条例

宿舍管理规定及处罚条 例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宿舍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为了保证职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1:每间宿舍居住人员在入住前必须统一由综合办办理入住手续,领取钥匙一把(押金10元,退房时退还)按规定的房号和床号入住。严禁私自更换房号和床号,否则罚款50元/每次。 2:严禁留宿非本公司人员及非婚异性人员,否则罚款200元。并要求非本公司人员立刻离厂。 3:严禁使用一切非本公司配置的电器及有安全隐患的物件,否则罚款50元并没收其物件。 4:爱护公物,严禁损坏和拆卸公司配置的电器,床铺等物品否则按价赔偿。 5:严禁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及与黄色有关的东西。否则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对检举揭发人员给予50-100元的奖励。(并为其保密)。6:严禁在住宿区内大喊大叫影响他人休息,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10—30元/次。严禁无正当理由深夜进出宿舍影响他人休息否则罚款10元—20元/次。 7:严禁偷拿公司及其他个人财物,否则罚款100——500元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检举揭发人员给予50-100元的奖励(并为其保密)。 8:保持宿舍及周边环境的卫生,住宿人员务必自我安排轮流做好清洁卫生,严禁乱倒,乱撒垃圾,产生的垃圾必须用袋装好放到走道门口旁边以便卫生人员统一清理,宿舍管理人员每周不定时的检查1-2次,发现宿舍卫生没做好的罚款20元,由住宿人员平摊,望大家相互监督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对每月寝室保持干净、整洁的宿舍,经评比前三名宿舍给予5元的奖励/每人(每个楼层1间)。

大学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宿舍管理规定 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加强学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创造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特制订大学宿舍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大学宿舍管理规定1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本科生、研究生、进修教师入住学生宿舍,由招生部门通知入住学生和进修教师。 二、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在各院系迎新站领取宿舍钥匙后持住宿凭单到楼长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入住。 三、入住者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四、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出国等离校手续后一周内,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机等物品。 五、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

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认真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卫生考核规定》,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七、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八、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九、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节约用水和用电暂行管理办法》,学生宿舍内除正常使用计算机、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十一、学生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本科生楼23: 00熄灯,硕士生楼24: 00熄灯,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考试期间、假期的熄灯时间另行安排。 十

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篇一:《大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大 学 生 宿 舍 管 理 条 例 物理与电气信息学院12级 大学,我们有更充分的时间来合理安排我们的课外活动。传统的班级概念趋于淡化,以班级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组织形式和主要工作渠道情况正在发生改变,寝室的教育功能越来越突出,寝室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商丘师范学院物理与电气信息学院12级各班根据本班班情,特推选出每班一名的宿舍长管理委员,其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纪律管理方面 1、根据学生管理手册内容,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宿舍规章制度; 2、监督学生不得随便留客住宿,正常上课期间,未经学院许可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3、要求宿舍长提醒本宿舍的所有成员,宿舍熄灯后,不得发出较大声音,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进而保障第二天良好的学习状态; 4、要求学生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 5、与宿舍长沟通,要求宿舍长对其宿舍成员进行思想教育,使同学之间形成互相帮助的良性友好关系,避免在寝室里吵闹、打架、说脏话;

6、要求宿舍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刊; (二)卫生及文化氛围方面 1、配合学院及学校每周五的卫生检查,督促各宿舍成员保持地面、 门窗、床铺,清洁用具及其它物品的卫生,做到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及其它杂物,其它物品上无明显灰尘; 2、通知各宿舍长要求每个宿舍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值周(日)同学应做好寝室卫生,并注意监督; 3、督促各宿舍成员注重集体生活,讲究个人卫生,做到每晚洗脚,每早洗脸、刷牙,鞋、袜及时洗刷。 4、要求每个宿舍室内装饰美观大方,内容健康向上。 (三)宿舍安全管理方面 1、监督并通知各宿舍成员,寝室内不得随意私拉电线,乱接电灯,不得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电炉等违章电器; 2、监督各宿舍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确保每位成员的安全; 3、提醒各宿舍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宿舍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申请报修; 4、提醒各宿舍人员离开宿舍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5、宿舍如发生失窃,应及时通过辅导员向学校报告; 6、以宿舍为单位,按要求统计每次节假日学生去向; (四)奖惩方面 1、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可以班级为单位,评选出本班最佳宿舍,并用班费购买奖品作为鼓励;(该事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主要负责) 2、被评为最佳宿舍的宿舍长,可在本学期额外获加2分平时积分, 并计入期末综合成绩内。(获奖名单需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交于班长,以便算得综合成绩时保证可计入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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