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
3 基本设计和规定
1.1.8 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1.2..1 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筑结构划分为 三个安全等级 。设计
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表 3.2.1 的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表 3.2.1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
破坏后果
建筑物类型 一级 很严重 重要的建筑物 二级 严重 一般的建筑物 三级 不严重
次要的建筑物
注:对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其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1.1.3 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
ck
、?tk 应按表 4.1.3 采用。
表 4.1.3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 N/mm 2
)
强 混凝土强度等级
度
种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C55
C60
C65
C70 C75
C80
类
? 10.0
13.4
16.7
20.1
23.4
26.8
29.6
32.4
35.5
38.5
41.5
44.5 47.4
50.2
ck
? 1.27
1.54
1.78
2.01
2.20
2.39
2.51
2.64
2.74
2.85
2.93
2.99
3.05
3.11
tk
、?应按表 4.1.4
1.1.4 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
c 采用。
t
表 4.1.4 混凝土强度设计值( N/mm 2
)
强 混凝土强度等级
度
种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C55
C60
C65
C70 C75
C80
类
?c
7.2 9.6 11.9 14.3 16.7 19.1 21.1 23.1 25.3 27.5 29.7 31.8 33.8 35.9
?
0.91
1.10 1.27 1.43
1.57
1.71
1.80
1.89
1.96
2.04
2.09
2.14
2.18
2.22
t
注: 1.计算现浇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及偏心受压构件时,如截面的长边或直径小于
300mm ,则表中混凝土
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系数 0.8;当构件质量(如混凝土成型、截面和轴线尺寸等)确有保证时,可不
受此限制;
2.离心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按专门标准取用。
1.2.2 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
95%的保证率。热轧钢筋的强度标准值系
根据屈服强度确定,用? yk 表示。预应力钢绞线、钢丝和热处理钢筋的强度标
准值系根据极限抗拉强度确定,用?
ptk
表示。
普通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按表 4.2.2 -1 采用;预应力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按
表 4.2.2 -2 采用。
各种直径钢筋、钢绞线和钢丝的公称截面面积、计算截面面积及理论重量应
按附录 B 采用。
表 4.2.2-1
普通钢筋强度标准值( N/mm 2
)
热 轧 钢 筋
注: 1
种
类
符号 d(mm) ?yk HPB235( Q235)
φ 8~20 235 HRB335 ( 20MnSi )
φ?
6~50 335 HRB400(20MnSiV 、20MnSiNb 、 20MnTi)
φ? 6~50 400 RRB400 (K20nSi )
Φ R ?
8~40
400
热轧钢筋直径 d 系指公称直径;
2 当采用直径大于 40mm 的钢筋时,应有可靠的工程经验。
表 4.2.2-2
预应力钢筋强度标准值(
N/mm 2
)
种
类 符号
d(mm)
?ptk
1× 3
8.6、 10.8
1860、 1720、1570
Φ
s
12.9
1720、1570
钢绞线
1× 7
9.5、11.1、 12.7
1860
15.2
1860、1720
消除应力
光面螺旋肋
Φ
p
4、 5 1770、 1670、1570
Φ
H
6
1670、1570
钢丝
Φ
I
7、 8、9 1570
刻痕 5、 7 1570
热处理钢
40Si2Mn
6
48Si2Mn Φ HT
8.2
1470
筋
45Si2Cr
10
注:1 钢绞线直径 d 系指钢绞线外接圆直径,即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GB/T5224 中的公
称直径 Dg ,钢丝和热处理钢筋的直径
d 均指公称直径;
2 消除应力光面钢丝直径 d 为 4~9mm ,消除应力螺旋肋钢丝直径 d 为 4~8mm 。
4.2.3 普通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y 及抗压强度设计值? ′ y 应按表 4.2.3 -1 采用;
预应力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py
及抗压强度设计值 ?′ py 应按表 4.2.3 -2 采用。
当构件中配有不同种类的钢筋时,每种钢筋应采用各自的强度设计值。
表 4.2.3-1
普通钢筋强度设计值(
N/mm 2
)
种
类
符号 ?y
? ' y
热 HPB235 (Q235)
φ 210 210 轧 HRB335 (20Mnsi )
φ 300 300 钢
HRB400(20Mnsiv 、20MnsiNb 、20MnTi)
φ 360 360 筋
RRB400 (K20nsi )
Φ R
360
360
注:在钢筋混凝土结构中,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构件的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大于
300 N/mm 2
时,仍应按
300 N/mm
2
取用。
表 4.2.3 -2
预应力钢筋强度设计值(
N/mm 2
)
种
类
符号
?pik ?py ?' Py
1860 1320
1×3
1720 1220 390
钢绞线
Φ s
1570 1110
1×7
1860 1320 390
1720 1220
Φ
p
消除应力 光面螺旋肋
1770
1250
410
钢丝ΦH
16701180
ΦI
15701110
刻痕157********
热处理钢40Si2Mn
ΦHT
48Si2Mn14701040400筋
45Si2Cr
注:当预应力钢绞线、钢丝的强度标准值不符合表 4.2.2- 2的规定时,其强度设计值应进行换算。
6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计算要求
6.1.1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除应根据使用条件进行承载力计算及变形、抗裂、裂缝宽度和应力验算外,尚应按具体情况对制作、运输及安装等施工阶段进行验算。
当预应力作为荷载效应考虑时,其设计值在本规范有关章节计算公式中给出。对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当预应力效应对结构有利时,预应力分项系数应取
1.0;不利时应取 1.2。。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预应力分项系数应取 1.0。
9.2 混凝土保护层
1.2.1 纵向受力的普通钢筋及预应力钢筋,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钢筋外边缘至
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且应符合表9.2.1 的规定。表 9.2.1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
板、墙、壳梁柱
环境类别
≤C20C25~C45≥C50
≤
C25~C45≥C50≤C20C25~C45≥ C50 C20
一201515302525303030 a一2020一3030一3030二
一2525一3530一3530 b
三一3030一4035一4035注:基础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当无垫层时不应小于70mm。
9.5.1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9.5.1 规定的数值。
表 9.5.1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
受力类型最小配筋百分率
全部纵向钢筋0.6受压构件
0.2
一侧纵向钢筋
受弯构件、偏心受拉、轴心受拉构件一侧的受拉钢筋0.2 和 45f t /f y中的较大值
注: 1 受压构件全部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当采用HRB400 级、 RRB400 级钢筋时,应按表中规定减小 0.1;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 C60 及以上时,应按表中规定增大0.1;
2偏心受拉构件中的受压钢筋,应按受压构件一侧纵向钢筋考虑;
3受压构件的全部纵向钢筋和一侧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以及轴心受拉构件和小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按构件的全截面面积计算;受弯构件、大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按全
截面面积的扣除受压翼缘面积( bˊf-b)hˊf后的截面面积计算;
4当钢筋沿构件截面周边布置时,“ 一侧纵向钢筋” 系指沿受力方向两个对边中的一边布置的纵向钢筋。10结构构件的基本规定
10.9.3 受力预埋件的锚筋应采用HPB235 级、 HRB335 级或 HRB400 级钢筋,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
10.9.8 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HPB235 级钢筋制作,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吊环
埋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应小于30d,并应焊接或绑扎在钢筋骨架上。在构件的自重
标准值作用下,每个吊环按 2 个截面计算的吊环应力不应大于50N/mm2;当在一个构件上设有 4 个吊环时,设计时应仅取 3 个吊环进行计算。
11 混凝土结构构件抗震设计
11.1.2 结构的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6 度设防烈度时的建筑(建造于Ⅵ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除外),应允许不
进行截面抗震验算,但应符合有关的抗震措施要求;
2. 6 度设防烈度时建造于Ⅵ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7度和 7 度以上的建筑
结构,应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截面抗震验算。
11.1.4 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应根据设防烈度、结构类型、房屋高度,按
表 11.1.4 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要求和抗震构造措施。
表 11.1.4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
结构体系与类型
设防烈度
6789
高度( m)≤ 30>30≤30> 30≤30> 30≤ 25
框架结构
框架四三三二二一一剧场、体育馆等
三二一一大跨度公共建筑
框架-剪力墙高度( m)≤ 60>60≤60> 60≤60> 60≤ 50框架四三三二二一一
结构
剪力墙三三二二一一一
剪力墙结构高度( m)≤ 80>80≤80> 80≤80> 80≤ 60剪力墙四三三二二一一
部分框支剪力框支层框架二二二一一不应不应墙结构剪力墙三二二二一采用采用框架-核框架三二一一
简体结构心筒结构核心筒二二一一筒中筒内筒三二一一结构外筒三二一一
单层厂房结构铰接排架四三二一注:1 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的设防烈度直接由本表确定抗震等级;其他设防类别的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的规定调整设防烈度后,再按本表确定抗震等级;
2 建筑场地为Ⅰ类时,除6度设防烈度外,应允许按本地区设防烈度减低一度所对应的抗震等级采取抗
震构造措施,但相应的计算要求不应降低;
3 框架-剪力墙结构,当按基本振型计算地震作用时,若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
倾覆力矩的50%,框架部分应按表中框架结构相应的抗震等级设计;
4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加强部位以上的一般部位,应按剪力墙结构中的剪力墙确定其抗震等
级。
11.3.1 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框架梁,其正截面抗震受弯承载力应按本规范第7.2
节的规定计算,但在受弯承载力计算公式右边应除以相应的承载力抗震调
整系数γRE。在计算中,计入纵向受压钢筋的梁端混凝土受压区高度应符
合下列要求:
一级抗震等级
χ≤0.25ho( 11.3.1-1)
二、三级抗震等级
χ≤0.35ho( 11.3.1-2)
且梁端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大于 2.5 %。
11.3.6 框架梁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表 11.3.6-1 规定的数值;
表 11.3.6 -1框架梁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
抗震等级
梁中位置
支座跨中
一级0.4和 80?t/?y 中的较大值0.3和 65?t/?y 中的较大值
二级0.3和 65?t/?y 中的较大值0.25和 55?t/?y 中的较大值
三、四级0.25和 55?t/?y 中的较大值0.2和 45?t/?y 中的较大值
2.框架梁梁端截面的底部和顶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
外,一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 0.5 ;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0.3 ;
3. 梁端箍筋的加密区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箍筋最小直径,应按表11.3.6-2
采用;当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表中箍筋最小直径应增大2mm。表 11.3.6-2框架梁梁端箍筋加密区的构造要求
抗震等级加密区长度( mm)箍筋最大间距( mm)箍筋最小直径( mm)
一级2h和 500 中的较大值纵向钢筋直径的 6 倍,梁高的 1/4
10和 100 中的最小值
二级纵向钢筋直径的8 倍,梁高 1/4和
8 100 中的最小值
三级1.5 h和 500 中的较大纵向钢筋直径的8 倍,梁高的 1/4
8值和 150中的最小值
四级纵向钢筋直径的8 倍,梁高的 1/4
6和 150中的最小值
注:表中h为截面高度
11.4.12 框架柱和框支柱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框架柱和框支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11.4.12-1规
定的数值,同时,每一侧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0.2 ;对Ⅳ类场地上较高的
高层建筑,最小配筋百分率应按表中数值增加0.1 采用;
表 11.4.12-1柱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
柱类型
抗震等级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框架中柱、边柱 1.00.80.70.6
框架角柱、框支柱 1.2 1.00.90.8
注:柱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当采用HRB400级钢筋时,应按表中数值减小0.1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 60 及以上时,应按表中数值增加0.1 。
2.框架柱和框支柱上、下两端箍筋应加密,加密区的箍筋最大间距和箍筋最小
直径应符合表11.4.12-12 的规定;
表 11.4.12-2柱端箍筋加密区的构造要求
抗震等级箍筋最大间距( mm)箍筋最小直径( mm)一级纵向钢筋直径的 6 倍和 100 中的较小值10
二级纵向钢筋直径的8 倍和 100 中的较小值8
三级纵向钢筋直径的8 倍和 150(柱根100)中的较小值8
四级纵向钢筋直径的8 倍和 150(柱根100)中的较小值6(柱根 8)
注:底层柱的柱根系指地下室的顶面或无地下室情况的基础顶面;柱根加密区长度应取不小于该层柱净高的 1/3 ;当有刚性地面时,除柱端箍筋加密区外尚应在刚性地面上、下各500mm的高度范围内加密箍筋。
3.框支柱和剪跨比λ≤2 的框架柱应在柱全高范围内加密箍筋,且箍筋间距不
应大于 100mm;
4.二级抗震等级的框架柱,当箍筋直径不小于10 mm、肢距不大于 200 mm时,
除柱根外,箍筋间距应允许采用150 mm;三级抗震等级框架柱的截面尺寸不大于400 mm时,箍筋最小直径应允许采
用
6 mm;四级抗震等级框架柱剪跨
比不大于 2 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 mm。
11.7.11 剪力墙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
0.25 %;四级抗震等级剪力墙不应小于0.2 %,分布钢筋间距不应大于300 mm;
其直径不应小于8 mm。
2.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配筋率不
应小于 0.3 %,钢筋间距不应大于 200 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