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有限公司设备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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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超码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设备采购和使用治理,不断改善和提高设备的效能,保持设备状态的完好,依照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的治理。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设备治理实行公司、使用单位二级治理,各职能部门应按照本规定,努力做到合理、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安全运行。

第四条公司生产治理部为设备一级治理部门,其他使用部门为二级治理部门。

第五条生产治理部职责

(一)组织编写设备购置必要性论证报告(附件15),进行外购设备的选厂工作,组织签订技术协议,签订采购合同;

(二)组织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协调,编写终验收报告;

(三)负责新增设备全过程的经济、技术资料和调试运行

测试记录的收集及存档;

(四)负责监督完善设备治理制度,制定公司年度设备大修/改造打算、周期鉴定打算等;

(五)组织审定设备大修、技术改造方案及设备维修改造验收工作,负责设备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参加事故处理;

(六)建立健全设备账、表、卡,各类设备要铭牌编号,做到帐账相符,账物相符;

(七)对各部门的设备使用及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周期进行考核;

(八)按照《固定资产治理方法》要求进行定期清查;

(九)配合综合治理部进行设备的培训工作,负责依据培训合格证发放设备操作证;

(十)公司范围内发生设备故障须进行应急维修及抢修时,组织成立应急小组,并进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第六条工艺技术部职责

(一)负责签订技术协议;

(二)组织技术任务书(格式见附件16)的编写、评审等工作;组织编写设备技术工作总结报告、试运行报告;

(三)参与新增或大修设备预验收、终验收以及周期鉴定

工作;

(四)参与公司月度设备检查,参与设备事故调查。

第七条综合治理部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备使用人员、治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二)负责对考核合格人员发放培训合格证。

第八条使用部门职责

(一)参与设备购置必要性论证报告(附件15)、技术任务书(格式见附件16)的编写、评审等工作;负责编写设备技术工作总结报告、试运行报告;

(二)严格执行设备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治理方法,并结合生产实际和设备特点,制订本部门的设备治理细则;

(三)负责编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设备三级保养制度、周期鉴定规则;

(四)编制并组织实施本部门设备维修打算、设备三级保养打算、设备周期鉴定打算;

(五)负责对职工进行爱护设备、节约能源、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的教育,积极开展设备维护保养检查;

(六)负责按规定向治理部门上报相关设备运行数据,及备案相关鉴定打算、维修打算、操作规程等;

(七)设备运行过程中发觉故障应及时上报,并及时对故障情况进行调查分析,防止故障重复发生。属设备事故范畴的撰写事故自查报告并在生产治理部备案;

(八)每台设备确定一名技术负责人,负责日常使用统计分析,设备改造、维修方案的编制,参加设备安全质量事故缘故分析工作;

(九)无条件进行公司范围内应急维修及抢修的义务。

第九条使用设备岗位职责

(一)设备操作工人必须遵守“定人定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三级保养》细则要求;

(二)要对设备进行日常检查,搞好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工作,配合维修工检查和修理自己所操作的设备,并管好设备附件;

(三)严禁超性能、超负荷使用设备及不正确的操作方法;

(四)参加所操作设备的修理和验收工作;

(五)设备运行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应经常注意各部位有无异音、异味、发热和震动,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

(六)发生设备事故时,保持好现场并向领导报告,等候处理(必要的情况下可做应急处理),事故调查时必须如实讲明事故通过。

第三章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

第十条设备采购按照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治理方法》办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依照生产任务的需要购置设备时,应按要求填写《设备仪器购置申请单》(附件2)报生产治理部确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生产治理部办理。

第十二条设备采购时由生产治理部负责组织调研设备的选厂工作,采购应采取多方询价、公开竞争的原则。

第十三条供货单位确定后,应签定技术协议和购货合同。

第十四条设备购货合同签订后,生产治理部组织预验收、安装、调试、安装验收、试运行、终验收工作。验收过程遵循“项目谁负责,验收谁组织”的原则。

第十五条预验收在设备制造厂家进行,预验收原则上由生产治理部、工艺技术部/研发部、质量治理部、使用部门参加。预验收须按照技术协议要求,对设备的关键参数、要紧结构、要紧功能、关键外购件的合格证、要紧材料的材质单等进行验收,并填写《设备预验收记录》(附件3),预验收合格设备方

能发货。标准设备、小型设备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不进行预验收。

第十六条安装验收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生产治理部组织安装验收,安装验收严格依据技术协议要求进行。安装验收由总工程师、生产治理部、工艺技术部/研发部、质量治理部、保障部、使用部门参加,验收完毕后签订《设备安装验收记录》(附件5),给出安装验收是否合格的结论。安装验收项目及资料如下:

(一)(一)设备结构、组成、精度、参数、电气、操纵等项目是否满足技术协议要求;

(二)(二)操纵仪表、计量器具等是否选用合理且检定合格;

(三)(三)调试运行工艺及调试运行记录;

(四)(四)操作人员培训及考核记录;

(五)(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三级保养制度;

(六)(六)随机附件、备件、专用工具、讲明书、图纸等移交清单;

(七)(七)设备资料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八)(八)易损、易耗件清单(自行加工件提供图纸,外购件提供厂家、型号、规格及联系方式);

安装验收合格后,实物移交使用部门试用《设备移交记录单》(附件7),技术资料按本方法第十章要求进行归档、备案。

第十七条试运行

新装设备试运行期为40天,试运行期间须装产品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使用部门依照设备试运行情况由主管工艺编写《设备试运行报告》,部门工艺主管审核,工艺技术部复审,使用部门负责人批准。《设备试运行报告》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一)试运行期间设备运行记录;

(二)(二)试运行期间设备的质量稳定性;

(三)(三)试运行期间设备的工艺符合性;

(四)(四)设备的安全性评价;

(五)(五)试运行期间发觉、解决及遗留的问题。

第十八条终验收

《设备试运行报告》批准后提交至生产治理部,由生产治理部项目负责人编写《设备终验收报告》(附件8),组织设备的终验收,终验收由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生产治理部、工艺技术部/研发部、质量治理部、使用部门、保障部参加,在

《设备预验收记录》、《设备安装验收记录》及资料的基础上,对《设备试运行报告》内容,商务合同的履行情况、设备资料是否已按规定归档等项目进行最终验收。终验收需要给出设备是否合格,是否正式投入使用的结论。

第四章设备的使用治理

第十九条公司设备治理坚持“谁使用、谁治理、谁维护维修”的原则。

第二十条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制

(一)使用设备应严格岗位责任,实行定人定机制,以确保正确使用设备和落实日常维护工作;

(二)多人操作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监督设备使用,建立设备交接班纪录,保证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责任明确。

第二十一条设备的使用要实行考核上岗、凭证操作制度,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达到“四明白三会”(即:明白设备原理、构造、性能、用途;会操作、维护保养、排除故障)。特种设备的持证上岗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公司生产设备分为A、B两类。要紧生产设备为A类,其余设备统归B类。A、B两类设备采纳不同的维修方

式。A类设备需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打算,实行定期检查制,作预防性维修。B类设备一般按照“日常使用维护、事后维修”的原则。

第五章设备的维护保养

第二十三条设备维护保养由车间制定打算,并组织实施及检查验收,打算在生产治理部备案,由生产治理部不定期抽查。

第二十四条使用部门应编写设备维护保养治理细则,明确设备三级保养内容和要求并按要求执行。

第二十五条专门设备(如发电机)应定期进行试车,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维护、维修。试车、维护、维修记录由使用部门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特种设备维护、维修

(一)特种设备的维修由生产部负责,联系具有维修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维修,使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二)依照设备要求使用部门自行进行常规的检修、保养;

(三)设备安全附件、计量器具要保证完好,定期效验。

第六章设备的周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设备的周期鉴定工作由使用部门依据经批准

的《设备周期检定规则》组织实施,生产治理部、工艺技术部、质量治理部参加,确保过程符合规定,数据真实。

第二十八条使用部门确保须周期鉴定的在用设备均有签署完整的《设备周期鉴定规则》,《设备周期鉴定规则》由使用部门编制,工艺技术部审核、生产治理部复审、总工程师批准。

第二十九条每年12月15日前由设备使用部门编制本部门下一年度的《年度设备周期鉴定打算》(附件13),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在生产治理部备案。由生产治理部依据各使用部门周期鉴定打算编制公司年度设备周期鉴定打算,报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三十条本公司与产品加工直接相关的生产设备,原则上特种工艺设备每两年周期鉴定一次,一般设备每三年周期鉴定一次。特种设备须同时按照国家特种设备治理方法进行设备年检工作。

第三十一条鉴定情况和鉴定的结论记录在《设备、工装周期鉴定记录》(附件11)“鉴定结论”栏中,鉴定人员签名。

第三十二条周期鉴定完成后,鉴定资料在生产治理部备

案。合格设备,生产治理部负责发放设备状态“合格”的标识,并在标识上注明鉴定有效日期,更新设备台帐。

第三十三条设备周期鉴定指标不符合原技术指标要求,报主管工艺给出处理意见,总工程师批准后,生产治理部依据意见进行相关处理,并通知使用部门。

第七章设备维修与改造

第三十四条设备的维修方式

(一)预防维修:依照设备在运行中对产品质量、生产效能、对设备状态的监控情况,作为维修工作内容进行不定期维修;

(二)故障维修:设备发生故障后,使用部门及时组织抢修,使用部门无维修能力的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附件9)报生产治理部,生产治理部及时组织外协维修;

(三)设备大修:将设备全部分解,修理基准零件,更换和修复磨损、损坏的零件部件,并进行必要的试验,恢复设备的精度、性能及功率。

(四)使用部门保存预防维修及故障维修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生产治理部保存并在保障部备案设备大修资料。

第三十五条设备的大修及改造

各部门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经审批的下年度的《设备大修/改造申请单》(附件10)报生产治理部,由生产治理部编制《年度设备大修/改造打算》(附件14),经生产治理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复审,总经理批准后,生产治理部按打算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设备改造须做好改造方案的论证工作,由使用部门提出改造方案,经相关部门评审,总工程师审核,生产副总复审,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七条设备故障维修、大修、改造后的验收

(一)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后的验收按新设备终验收程序进行;

(二)故障维修由使用部门自行组织验收,保留验收记录。

第三十八条公司以外人员来公司修理本公司设备时使用

部门应积极协助。

第八章设备备件治理

第三十九条设备易损件,应按存储要求及数量,由库房进行储备。

第四十条备件储备原则:

(一)专用设备备件、安全附件要有足够数量的储备,以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二)通用设备备件以满足修理周期。

第九章设备封存、启封、报废

第四十一条设备封存、启封、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生产治理部核实,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治理部实施。

第四十二条设备的封存:对生产现场由于开工不足或设备性能落后而不使用或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的设备,实行就地封存;一年或一年以上不需使用的设备应报公司批准,列为闲置设备封存。封存前,必须对设备进行鉴定,确认设备状态,清点所有附件,擦拭洁净,采取防锈、防潮、防尘等措。

第四十三条设备的启封:使用部门申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启封,启封由生产治理部负责组织,启封后应按照周期鉴定规则进行鉴定,按相关规定批准后交使用部门。

第四十四条设备的报废:设备需报废(包括淘汰)的,由使用部门申请,生产治理部组织验证,分析讲明缘故(属于非正常报废的,还应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考虑做报废处理:

(一)经长期使用或发生重大事故,基础条件已严峻损坏,

即使恢复,其技术性能也不能适应生产要求;

(二)淘汰机型,性能低劣,又不能降级使用;

(三)修理费过高,超过原值50%,接着使用在经济上不合算的;

(四)要紧部件无法补充而长期失修者。

第十章设备技术资料档案治理

第四十六条本公司的要紧生产设备原始技术资料,由保障部负责治理、发放。日常维修、保养、周期鉴定资料由各使用部门自行保存,使用部门建立设备档案,保证一机一档。

第四十七条设备技术资料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汇总、存档,设备技术资料范围:

(一)技术设备投产前的有关验收资料任务书、技术协议、投标文件正本、商务合同等;

(二)易损易耗件、外购件清单;

(三)随机附件及工具的清点移交清单;

(四)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终验收记录;

(五)设备电器/机械原理图和使用讲明书;

(六)设备验收投产后有关改造、大修方面的资料;

第四十八条生产治理部应收集保存治理以下资料并按设

备建帐:

(一)设备技术任务书、技术协议、验收报告;

(二)设备单卡,台帐,讲明书,图纸等;

(三)易损易耗件、外购件清单;

(四)周期鉴定记录,安全附件校验报告;

(五)设备大修、改造方案、记录、验收资料。

第四十九条设备资料归档后,由保障部负责复制并向设备使用部门下发以下资料:

(一)设备使用、维护讲明书;

(二)电气原理图、机械原理图;

(三)易损易耗件、外购件清单;

第五十条使用部门应填写维修、维护、保养、使用、周期鉴定记录、安全操作规程并收集保存。

第十一章设备事故治理方法

第五十一条设备因非正常损坏而致暂停持用或效能降低,停机修理时刻或修理费用达到规定标准,以及暂不修理、但损毁严峻的情况均为设备事故。其中设备损失价值在5000元以下为设备损坏;设备损失价值在0.5~5万元为一般事故;设备损

失在5~20万元为重大事故;设备损失在20万以上为特大事故。

第五十二条设备事故性质:

(一)责任事故:凡因人为缘故,如违章操作,维修保养不及时,治理不当等造成的设备事故;

(二)质量事故:凡因设备制造质量差,设计安装不当,造成的设备事故;

(三)自然事故;凡因遭受自然灾难及外界阻碍引起的事故;

(四)除以上三种外的事故,称为其他事故。

第五十三条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一)设备发生事故时立即处理,保持现场,并逐级上报;

(二)设备损坏由车间自行调查、处理;一般事故由生产治理部主持,组织相关部门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重大事故及以上由主管生产副总经理主持进行调查、处理。

(三)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后生产治理部组织现场分析会,由发生事故部门、车间在事故发生两日内递交设备事故自查报告至生产治理部,必要时由生产治理部组织事故调查分析会,生产治理部撰写设备事故调查报告,经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报送总经理并存入设备档案。

(四)为尽快恢复生产,减少事故损失和对生产的阻碍,对事故的报修,必须尽快组织力量抢修。

(五)对一般事故及以上的责任事故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进行与直接经济损失挂钩的经济处罚。其中分不处罚责任部门负责人、主管(分管设备)直接经济损失的1‰~20‰,直接责任人视情节严峻程度处罚直接经济损失的3‰~20‰。

第十二章设备治理考核与奖罚标准

第五十四条设备使用单位及治理部门必须落实各自职责,生产治理部对设备的使用和故障率进行统计、分析、考核。

第五十五条设备完好率是设备治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部门按要求进行数据报送,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其计算方法为:

部门日设备故障率=故障设备数量÷部门设备总数量

部门月平均设备故障率=(月故障数量÷设备总数量)÷30

部门年平均设备故障率=Σ月故障率÷12

故障设备:1台(套)设备因故障停产1天

设备完好率=1-设备故障率

第五十六条设备完好率的考核分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由生产治理部提交数据,总经办按《绩效考核治理方法》在部门负责人、主管的绩效工资中进行考核。关于各部门内部设备治理及使用人员的考核各部门可参考本方法制定相应考核细则。

第五十七条设备检查由生产治理部组织,每月进行一次,各部门相关设备治理人员参加,对比设备检查评分表(附表1)项目进行逐一检查后给出各设备使用部门得分,检查分数进行公示。日常检查及格分数为90分,低于90分,每降低1分,该车间全员本月绩效工资处罚1%。关于设备使用人员的二次考核各部门可参考本方法制定相应考核细则。

第五十八条特种设备的治理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按《西安超码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安全治理细则》执行。

第五十九条设备事故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公司《西安超码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治理方法》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方法由生产治理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本方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设备检查评分表

附件2:

(规范性附录)

西安超码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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