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保温专业分包施工合同

外墙保温专业分包施工合同

工程承包方: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专业分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启东E-12地块二标段”工程项目外保温专业施工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住所:

2、专业分包工作对象、提供分包内容及价款

工程名称:启东新湖E-12地块二标段

分项工程名称:外墙保温分项工程。

分包范围:#楼

层数:

建筑面积:按实际施工;

工程地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含部分合同约定由乙方自备或自购的机械设备和易耗材料。

乙方分包施工内容及材料要求:

外墙抹灰:8mm厚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若外墙结构偏差,承包人应负责外

墙结构基层处理,修复至符合规范要求后施工,保证外立大面的垂直平整度,具体以现场实体为准);

外墙保温40mm厚水泥发泡板保温层,保温材料专用粘结剂满粘,5厚抗裂砂浆,压入复合耐碱玻纤网格布(重量大于300g/m2)一层; 采用双向中距600塑料膨胀锚钉加固;

窗边保温:20mm厚无机保温砂浆;10mm厚防水抗裂砂浆内压耐碱网格布(网格布单位面积质量≥130g/㎡),门窗侧边等节点部位处理需符合节点详图要求;

本项目采用复合发泡水泥板外保温系统应符合《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71-2014标准的要求。

3、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1 工程质量(奖项)要求:按江苏省苏州市建筑“”奖项质量技术创优标准和省标准化文明施工工地要求。

3.1.1 乙方与甲方共同参与结构分户及外墙找平层验收,包括外墙面、檐沟天棚的标高及平整度验收,且双方将超出规范要求的部位及数值作好记录。若乙方不参与验收或参与验收但漏检而未提出合乎规范的整改要求,导致未经验收的部位或漏检部位超出正常应使用的材料及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必须在乙方专职质检员验收后方可申请甲方质检员,若乙方专职质检员未申报,所发生的工期延误给总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索赔。若损失金额无法具体确定,则工期延误按每天元支付违约金。

3.1.2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均以相关验收规范和技术交底为依据,各工序乙方必须自检完毕后立即以书面形式报验;经甲方及监理共同验收并办理书面验收手

续;逾期未办理验收,造成下道工序延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造成下道工序延误按每天元支付违约金。

3.1.3 申报承担本工程部位的质量保证措施及保证计划;以样板先行来确保工程质量的实现及提高验收的一次合格率。外墙保温实测合格约定:保证外墙完成墙面垂直、平整、阴阳角方正、开间尺寸、同户型尺寸等按实测实量分数达到97分为合格。低于或高于壹分对分包人被检查区域按分项工程总劳务费1%进行惩罚或奖励。同时观感分应符合要求。

3.2 工期要求:以月、周进度计划为准。装饰施工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进场为准,(工期按2个月/栋)。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总工期要求和月、周进度计划合理组织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工期,乙方在进度计划安排上,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根据甲方施工进度计划,分包人组织足够的人力保证进度。如造成延误工期须承担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及其他班组的经济损失,并处以5000元/天罚款,罚款由甲方直接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施工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特别提示:乙方要充分考虑农忙两季期间的劳动力,必须保证施工进度计划所需的劳动力资源。)

经监理审批确认后的月、周进度计划,每拖后一天,均按每天 1000 元支付违约金。

当乙方连续两次不能按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已完成合格的工作量在乙方退场后按60%结算,且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终止合同通知书后三天内退出现场,不得以结算未完成为由拒绝退出,乙方对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退出和提出其他任何要求,否则每延期退出一天按1000 元支付违约金。

3.3 安全生产要求

3.3.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零伤亡事故。

3.3.2 乙方进场后及时提供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三级安全教育、职工体检等相关档案资料,并确保无超龄人员进入施工一线作业。

3.3.3 乙方应根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甲方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3.3.4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及各工种操作人员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后,持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上岗。为解决假证、无证等现象,本工程特别要求乙方将特殊工种人员《操作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印章的证件复印件报送总包方,经总包方核实后留存复印件,所报人员施工过程中不得私自更换。

3.3.5 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各类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设备必须具有有关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的符合有关标准化的合格产品;安装、使用临时用电线路和用电设施、设备的,必须符合JGJ46-2005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3.3.6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防火、保卫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施工,保证安全。

3.3.7 禁止在施工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要提出改进意见,有权对违章指挥进行检举和控告。乙方必须有专职安全员(持证)、质量员、信号工人员配备人数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设置及志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执行。并纳入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服从项目部统一管理。

3.3.8 宿舍及生活区管理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认真执行,乙方工人进场时须向甲方缴纳500元/间的宿舍押金,乙方工人离开前由甲乙双方对宿舍的物品进行清点,经检查宿舍内物件无损坏的情况下,全额无息退还乙方。甲方只提供职工住宿且每间宿舍入住人员不得低于8人,另提供乙方带班一间宿舍,宿舍如需使用空调,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住宿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生活区环境、卫生和用电安全的统一管理,宿舍只提供12V电源,移动充电用具一律到项目集中充电组合柜内充。同时施工住宿人员必须参加项目安全部门每天早晨组织的班组安全讲评活动。

3.3.9乙方进场的电动搅拌设备、随机电箱等设备设施,必须按规定配备合规产品,并经项目安全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禁止使用电动推车在楼层内拖运材料,施工现场禁止弃丢一次性饭盒等垃圾。

3.4 现场文明施工要求

3.4.1 场容达标实现环保施工。现场场容、噪声、污水排放、垃圾分类、控制扬尘、节水、节电、车辆进出现场等项管理。(环境保护标准 GB/T24001)

3.4.2 乙方在生活区使用应符合项目部管理有关规定,现场严禁发生私拉乱接现象。

3.4.3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要求必须达到江苏省“安全文明施工工地”标准,必须做到动态清理,有专人负责。负责清理工作,所需费用已含在综合价中。若乙方清理不及时,甲方派人清理人工费(240元/日)乘以2倍计取。

3.4.4 在施工过程中积极配合总包方进行检查、验收。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

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承包价中已包含,如需甲方提供时则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的职工必须统一购买和穿着甲方定制的工作马夹,发现一次不穿罚款50元/人

3.4.5、乙方进场的施工机具必须安全防护措施齐全,现场使用的移动分配电箱配置应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机具、配电箱、拖板或倒顺开关等设备。

3.4.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禁拆除脚手架连墙件及安全防护设施,严禁利用脚手架立杆作为模板支撑,由此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5 材料供应方式与管理

3.5.1 乙方将所需材料实行包工包料,保证工程连续施工。

3.5.2 临时用电二级配电箱以下所有配电箱、电线等所有用电机具均为乙方自备。(电气用品、机工具用品必须是经定期检测,有合格证书,且在合格期限范围内的)。

3.6保险

3.6.1、乙方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办理工伤保险或委托甲方代购买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工伤事故后,事故处理费用除保险公司理赔的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其他保险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购买。乙方应按月按标准要求准确上报职工花名册及相关资料给甲方,以便甲方为乙方的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因乙方原因漏报职工工伤保险,发生事故时,其一切责任(赔偿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6.2、事故发生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且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可能的减少损失。因乙方原因不及上报工伤事故导致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时,

责任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

3.6.3、乙方在施工期间增加人员,如在保险未生效前在此期间所发生的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3.6.4乙方申请已方的劳务人员社保放弃在项目所在地缴纳,由劳务人员回户口所在地交纳,今后若发生与社会保险有关的争议事项与总承包人即甲方无关,一切责任由乙方及劳务人员本人负责。

3.6.5、乙方聘用劳务人员年龄规定:乙方不得使用男性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女性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的劳务人员,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4、甲方义务

4.1、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

4.2、按时向乙方提供图纸(如需要),及时交付应供材料和施工大型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4.3、及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提供设计交底和施工方案,以及设计变更,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4、及时对分项工程质量按作业段面和层面进行实测检查,确定实际劳务结算单价,并提出整改意见;

4.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应付劳务施工进度款(如有)和结算款;

5、乙方义务

5.1、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和接受甲方有关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的处罚条例。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甲方负责;

5.2、参与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按甲方总的进度计划,分解编制年、季、月、周施工计划,提前提供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和验收;

5.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5.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确保做到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5、按甲方统一规划按标准堆放材料、布置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5.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由此导致甲方被建设单位或其他第三方索赔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的赔偿款、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甲方可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

5.7、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发生损坏须按该设备购买价照价赔偿。

5.8、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下发的合理指令及建议。

5.9、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全过程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专业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及其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5.10、乙方的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得在集体宿舍内自行做饭,以免威胁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如有违规时第一次处以200元罚款并没收炊具;第二次发现时则处以500元罚款并没收炊具。第三次发现时除处以罚款外,甲方将要求乙方将违规者直接清除出本工地。乙方及所属成员不得将非本工地人员带入甲方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域,严禁男女混居,如经发现,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由此发生意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赔偿。

5.11乙方因教育不够或用人不当,发生社会治安事件或刑事案件时,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即使甲方先行垫付了该部分费用,但甲方垫付费用按1.3倍从乙方结算中扣除。该类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第一时间出面进行处理,当乙方处理不了或不出面处理时,甲方出面处理,处理结果由乙方承担,对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6、事故处理

6.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6.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合同约定处理。

6.3、乙方在施工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6.4、乙方应对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前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事故,所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所有劳务人员上班时间内禁止喝酒,酒后上班的劳务人员发生的事故。

2)劳务人员作业时未能按规定正确配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发生的事故。

3)劳务人员无证私自操作机械发生的事故。

4)属于乙方使用的机械配电箱未能按规定上锁发生的事故。

5)劳务人员需持证上岗未能持证上岗而发生的事故。

6) 劳务人员不按道路交通信号灯违规通行而发生的交通事故。

7)因劳务人员自身原因发生的事故。

6.5、同一工程项目,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到位,累计发生工伤事故超过两起的,第三起处以伍仟圆处罚,第四起以上(含第四起)每增加一起处以壹万圆处罚。按照甲方集团《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要求,对乙方人员被鉴定为7级或8级伤残的,罚事件所在工程当事人承包班组壹万元。被鉴定为5级或6级伤残的,罚事件所在工程当事人承包班组贰万元。被鉴定为3级或4级伤残的,罚事件所在工程当事人承包班组叁万元。被鉴定为1级或2级伤残的,罚事件所在工程当事人承包班组肆万元。

6.6、发生工伤事故导致甲方被工伤人员或其家属索赔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的赔偿款、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甲方可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

7、包干综合单价如下:

1)、外墙抹灰按实际施工面积元/㎡(将提供100%的税点为3%的增值税专用工程款发票);

2)、外墙保温按实际施工面积元/㎡(将提供100%的税点为9%的增值税专用工程款发票);

3)、窗边无机保温按实际施工面积元/㎡(将提供100%的税点为9%的增值税专用工程款发票);

以上包工包料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工程所列项目的所有劳务费、材料费、检测费、辅材费、管理费、税金、小型机械费、乙方所有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施工人员体检费、劳防福利、车旅费、工伤处理费及医药费、误工费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费用的一切费用在内。

(2)、机械提供:甲方仅提供现场现有的垂直运输机械、二级以上级配电箱、外墙脚手架。其余一切机械、施工工具、照明灯具、易耗材料、周转材料等均为乙方自行购买,价格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此次所有单价为综合固定单价,结算时不再调增。

(3)、提供施工方案、产品型式报告、产品合格证、节能材料备案证明及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8、进场安全施工条件约定

8.1、乙方必须书面委派现场专职安全员(持证),专职安全员人数配备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执行。并纳入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服从项目部安全组织机构的统一管理。

8.2、乙方人员进场,必须将施工人员的花名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交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是承包班组的,必须接受甲方一二级安全教育和班组自身的第三级安全教育,签订好用工劳动合同,做好个人健康体检,超龄和身有残疾人员禁止使用。

9、履约保证及试工期

9.1、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用于支付乙方在施工过程所发生的违章和违约行为,余额在工程结束后无息退还乙方。

9.2、试工期:双方约定试工期为天,在试工期内,若发现实际进场人员现场考察等情况不符的且施工质量不能让甲方满意,以及其施工管理、队伍素质、资金状况不实等原因而使甲方认为乙方不能全面履行该劳务分包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并由乙方承担进退场和终止合同的全部责任,即进退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施工期内施工工程量按80%计价,其余20%工程量对应的价款作为违约金由甲方扣除。

10、工程量确认

10.1每月底由乙方向甲方申报当完成工作量,甲方按审核后的工作量和合同约定支付比例向乙方劳务人员支付劳务费(打卡)和材料费。

10.2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1、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包工包料:按工程每月完成工作量50%进行付工程款,工程完全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甲方支付至乙方已完成合格工作量总价85%的承包款(若工程为跨年度项目,则甲方在年底时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先予支付至实际完成合格工作量的80%的承包款,待工程完全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甲方支付至乙方完成工作量总价90%的承包款),在结算完成后三个月内付至结算总额的95%,余下的5%将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国家规定保修期满(5年)、无质量问题后30天内无息结清余下的5%,但乙方的保修责任并不因此免除。若乙方经甲方一次通知不能及时保质保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完成保修责任的,甲方可不再通知并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且发生金额甲方有权在乙方保修金内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以上每次付款,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相应付款等额9%的专用增值税发票,当付款达到95%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结算金额100%的发票,乙方承诺对发票的真实性任何时候负全责。

12、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专业工程承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业主方根据本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关标准和作法;

(2)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和规范;

(3)地方相关的行业标准;

13、图纸、技术交底及样板工序

13.1由甲方视情况决定确定是否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如果有需要提供图纸的,应在乙方在工作开工7天前。双方没有另行特别约定,则视为本工程甲方不向乙方提供图纸,由乙方自行向业主或甲方复印图纸。专业分包人现场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国标规范和地方法规操作,必须按公司施工管理人员的书面交底执行。

13.2、乙方所用材料必须满足图纸和规范要求,如因乙方使用材料未满足图纸和规范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给甲方带来的工期延误、外部处罚、工程返工、大型机械延期等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3.3、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先进行材料送检、封样。所送材料必须符合图纸和规范要求,必须满足密度、强度等性能。如发现假冒材料或者以次充好的现象,材料无条件退场外,已完成施工部位无条件返工更换材料,并处罚给甲方带来的负面影响及工期损失1万元/天;

14.4、乙方在大面积施工前应在甲方指定区域做出施工样板(材料样板和

工艺样板),在得到主管部门、业主、监理、甲方同意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施工样板不符合图纸和规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和解除合同,并负责所施工内容的清除恢复。同时承担甲方工期损失万元/天。

14.5、样板施工点评通过后,乙方在大面积施工时必须保证所用材料和工艺与样板施工(点评后)相同,如发现所用材料和施工工艺与样板不符,乙方无条件返工更换材料和施工工艺,并承担给甲方带来的负面影响及工期损失2万元/天。

15、项目经理

15.1甲方委派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吉顺斌。

15.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电话:,住址:,身份证;安全员兼质检员为,电话:。

15.3上述委派人员每月在施工现场出勤不得少于25天,每少一天处每人每天500元的罚款。

16、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16.1甲方仅提供给乙方劳务作业使用的塔吊、人货梯、二级及其以上配电箱,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使用。周转材料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乙方,保证施工需要。

17、施工变更

17.1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专业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2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或施工

款项等任何费用。

17.3 乙方不得直接接受和实施开发商要求变更的指令单,否则因变更所发生的费用与甲方无关即不得向甲方主张,且由此而导致甲方损失或工期延误的,乙方须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17.4 特别约定:凡在施工过程中因开发商变更所发生的费用或价格,均在开发商确认甲方提交的签证后,以甲方给予乙方的签证单为准。乙方不得以甲方盖章送开发商审核的签证单金额要求甲方与乙方进行结算。且甲方有权在其给予乙方签证确认的价格基础上收取10%的管理费并从应付乙方费用中扣除。

18、施工验收

18.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的分项工程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通知甲方对乙方所完成的分项工程作业层面或段面进行验收,如工程质量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工期不延长,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18.2乙方必须参加分项工程作业层面或段面质量检查验收,验收后由甲方负责填写“分项工程验收结算表”,专业分包人应对检查结果签字确认,经签字确认的“分项工程验收结算表”作为中间付款和最终结算的依据。

19、违约责任

19.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6条的约定,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19.2甲方因违约或指挥错误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现场协商办理签证手续,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19.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 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

(2) 乙方施工质量现场实测分应达到本合同约定实测分,实际实测达不到约定分数时,每降低0.1分相应工作量劳务承包单价降低壹元/㎡,降低超过2分时,解除合同退场。

(3) 乙方施工期间质量或安全不能满足建设方或监理要求,被勒令停止施工的,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壹万元的违约金;

(4) 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每次),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5) 乙方施工中途以各种理由单方面中止施工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拾万元,同时已完工程量按捌折结算劳务费。

(6) 乙方不按时向劳务人员支付工资时,经甲方查实后每人每次罚乙方5000元,乙方的劳务人员直接到开发商或政府部门投诉索要工资时,每发生一起按每人每次罚乙方10000元。

19.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0、争议

20.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先自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均可向合同订立地人民法院起诉。

20.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

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1、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1.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承担伍拾万元的违约责任处罚,同时甲方将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2、合同解除

22.1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甲方与开发商的工程承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2.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2.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3、合同终止

23.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完毕劳务作业成果且保修期届满无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24、合同份数

24.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贰份。

2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上海市虹口区物华路288弄1号710室。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附分项工程验收结算单。人员进场后另行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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