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量化打分表

职称评审量化打分表
职称评审量化打分表

职称与答辩评审量化考核标准

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

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

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评分说明 一、“学历”项,权重为10 1、学历指国民教育系列所规定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包括经认定合格的自学考试学历); 2、以本人所获得的符合晋职条件的最高学历为评分基准。 二、“资历”项,权重为15 1、先聘为专业技术人员并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取得成人教育学历的,其资历从取得合格学历后开始算起; 2、先取得专业学历,后聘为专业技术人员并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资历从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开始算起。 三、“外语水平”项,权重为15 1、按照集团公司职称外语(政治理论)成绩规定条件,以考试成绩除以10再乘以该项权重计算量化分值。 参加托福考试,成绩500分以上和俄语80分以上的人员可视为成绩合格。量化评审过程中,模拟托福成绩在500-530分之间(俄语80-90分)

的,按取得晋升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计算;531-560分(俄语91-100分),按70分计算;561-600分(俄语101-110分),按80分计算;600分(俄语11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2、晋升政工专业职称人员的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2005、2006、2007、2008年度参加考试通过外语的人员可继续参加评审。 四、“计算机水平”项,权重为10 依据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除以10乘以该项权重计算得出该项分值。 1、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要达到公司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成绩标准60分及以上(成绩三年有效)。 2、凡年龄达到50周岁及以上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计算机考试成绩不再作为参加公司当年度职称评审的否决条件,考试分数可带入量化考核评审体系中,不及格成绩仅限当年有效。 五、“获奖成果”项,权重为20 项目获奖等级、名次等须有证书、通报等材料来证明其相关情况。 1、量化标准中的“科技进步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创新奖;“科技成果奖”包括企业现代化管理成果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工法;情报成果做降级处理,如国家级情报成果按省部级科技成果处理,依次类推。QC成果奖不分级别,统一按照其他成果奖计分。 “鲁班”奖、优质工程奖、“四优”工程奖(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软件、优秀工程建设)参照科技进步奖降级处理。如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奖按照公司级科技进步奖处理。成果奖项已经明确等次的以实际获奖等次来计算(金奖、银奖和铜奖分别对应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没有明确获奖等次的按照量化考核标准取同类奖项的中间等次计算;获奖成果没有体现工作人员名次的,该项目的实际工作负责人都按照量化考核标准取中间名次计算。

1432869107265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赋分表

丹东市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阅卷量化赋分表参评人:单位:

赋分说明 一、本评委会报评专业分为:……等,报评人自己选择填报专业,卷号不要填写,自评分由报评人完成自评,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四舍五入。 二、表内所涉及时间项截止时间均为当年12月,以整年计算。 三、学历:以有效最高学历为准,所学专业模糊的,《学生成绩单》上专业课和公共必修课包括所报评专业的为本专业,选修课包括所报评专业的为相关专业。破学历、破专业本项均不得分。学位加分:本专业学士学位加2分,相关专业学士学位加1分;本专业硕士学位加4分,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加3分。 四、资历:以本次报评专业的助工证取得时间为准,最高10分。 五、论文:最多以两篇得分最高的论文累加计分,2人合写的,第一作者按75%赋分,第二作者按25%赋分;多人合写,第一作者按50%赋分,其余作者平分余下的50%。评委可根据论文的内容、质量以及发表刊物是否核心期刊,在赋分标准的50%至100%范围内打分。 六、获奖成果及项目:各项得分可以累加,但最多只可以加三项,(非本专业为主的综合性奖项为参与项),本项赋分分为以下三步:第一步,确定奖励级别(省市县等对应项);第二步,确定排名,排名第一名按标准的100%赋分,排名第二至十三名按标准的50%赋分,排名第十四名以后的按标准的 25%赋分。第三步,选择加分的三个项目,其中,第一项100%记分,第二项50%记分,第三项25%记分。 七、完成项目:限报一项,不累积计分,立项就给分;无省、市立项的如胜任本职工作,均记4分。 八、荣誉称号:限报一项,不累积计分,限本专业个人获得证书的,集体项无效。 九、继续教育:任期内公需科目每完成1年得1分,最高4分;专业科目每完成1年得0.5分,(取得人社局高研班证书的每年加0.5分,)最高4分。 十、年度考核:以任期内两年年度考核为准,每1年优秀(90分以上)加2.5分,合格(80分以上)1年1分,最高5分。 十一、培养人才:任期内参加师带徒活动,每带一个徒弟加0.5分,最高3分。 十二、人才奖励:省以上百千万人才工程万人层次入选者加20分,市十百千人才工程千人层次入选者加10分。 十三、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十四、最后得分:若评委赋分与自评、初评得分差距均在5分以内的,以评委赋分为准;若评委赋分与自评、初评得分某一个差距在5-10分以内,取评委赋分与其差距的两者平均分;若评委赋分与自评、初评得分差距均在10分以上,将提交评委会集体讨论赋分。

职称评审记分细则简版

零陵区中小学系列一级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计分标准及要求 为了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系列一级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从教师的综合表现、教育能力及实绩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分(共 150分,其中含特殊贡献附加分15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综合表现(34分) 1、师德师风表现(8分)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勤于学习提高,钻研业务,爱岗敬业,团结共事,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良好,表现突出的记8分;表现较好的记6分;表现一般的记4分;其它情况酌情记分。情节严重的一票否决;各种考试中违纪情节较轻的扣8分;情节严重的一票否决。 评分要求:主要审定申报材料中有关师德师风表现方面材料,在师德师风方面获县区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即可记8分。考试违纪的查记载,以学校、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以及派出所等受理的为依据。 2、工作表现(10分) ①、工作量(5分)工作热情高,教学专业对口,完成学科课堂教学任务,近4年内每年满工作量或超工作量的记5分;专业对口,完成学科课堂教学任务,达到学校要求的工作量的记4分;专业不对口,不满工作量的在3分及以下记分;所报材料反映的工作量达不到自述工作量的不记分。 ②、出勤(5分)按规定出满勤的记5分;近2年请病假10-30天记3分;超过一个月的记0分;每请一天事假扣0.5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旷课一节扣0.2分;近2年内无故旷工一天的此项只记2分,无故旷工2天此项记1分,无故旷工3天的记0分,无故旷工3天以上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评分要求:主要审定申报材料中有关方面材料,查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教师队伍管理数据库数据。参评者应提供一期与教案时间一致的学校课程总表。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出勤情况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此处“专业对口”是指初级职称参评专业与现任教学科一致或合格学历与现任教学科一致的情况。“专业不对口”但取得市级以上“专业不对口(适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视为专业对口。查学校记录和学校推荐打分记录。 3、综合业绩(16分) ⑴近四年年度考核合格的记4分;每获一个优秀加记2分。 ⑵近四年内获学校、乡镇、区、市、省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的分别记1、2、3、4、5分(多层次获奖,以最高级别表彰档次记分,各层次不叠加记分,但其相应最高级别若多次获奖,每多一次可加记0.5分。同级其它部门颁发的表彰奖励与教育教学有关的降等记分;不相关不记分)。 以上两项累记不超过16分。评分要求:主要审定申报材料中有关方面材料。此处所述“表彰奖励”专指对个人工作全面肯定式表彰,如“先进个人”、“优秀工作者”“教育功臣”等,不含某项工作或工作的某方面的表彰。表彰奖励原则上要有文件依据(复印件),获奖证书应出示原件。没有找到文件依据的要说明表彰奖励出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查实有关情况,并做出结论。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教育能力及实绩(20分) 1、教育工作(12分) ⑴注重学生行为习惯和公民道德意识培养,教育理念新,教育方法科学,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充分挖掘学生的个性潜能,全面发展学生,教育研究与实践有成效,得到乡镇(校)肯定的记2分,得到县区教育业务主管部门肯定的记3分,得到市以上肯定的记4分;教育方法陈旧的在1分以下记分;教育方法不当的记零分。此项最高记4分。 评分要求:审定申报材料中所述教育创新情况,着重从述职报告、教案、听课(评课)记录本、教育教学反思材料、总结材料和经验材料中寻找记分点,查有关证明材料及文件依据。 ⑵近四年内担任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学校中层以上职务并从事学科教学工作,注重教育效果,育人效果好的记3分,育人工作成绩显著的加记1分,育人工作成绩特别显著的加记2分,育人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加记3分;普通学科教师注重教育效果,育人效果好的记2分,育人工作成绩显著的加记1分,育人工作成绩特别显著的加记2分,育人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加记3分。担任班主任每年加记1分(在外县区担任版出任的必须提供学校证明和班主任手册原始材料);担任校长每年加记1分;副校长、中层正职每担任一年加记0.6分,中层副职教研组长每担任一年加记0.4分;此项最该分为8分。 评分要求:主要审定申报材料中有关教育方面材料,特别是转化学困生情况材料,查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教师队伍管理数据库数据。育人效果以学校提供的证明为基本依据,“育人工作成绩显著”则应以获得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德育工作单项表彰为标志,“育人工作成绩特别显著”则应以获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德育工作单项表彰为标志。普通学科教师育人工作有突出贡献需顶格加记3分的,则应以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德育工作单项表彰为依据。 以上两项可重叠记分,但总分不得超过12分。

职称评审细则

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职务聘任暂行规定》(浙委办〔2004〕75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是指评价机构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对象一定时期内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活动。 第三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人事行政部门按照评审权限制定年度评审计划,及时向社会发布评审相关信息。 第四条在本省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职数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 第五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核实材料,经当地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 无主管部门的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等按属地原则,经当地人事行政部门指定的申报渠道逐级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无主管部门的省级企业直接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

第六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供能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材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二)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务总结报告; (三)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获奖、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科研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材料; (四)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等材料; (五)学历、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还需提供职称外语等级测试及计算机使用能力测试成绩; (六)本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七)评价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 申报的有关材料应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第七条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八条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或需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评或兼评现岗位所需的相同级别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原专业技术资格予以保留。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 撰写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仅供参考)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 一、依据:所有申报者须达到省、市职称申报的基本要求。量化标准依据苏职称〔XX〕1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盐人社〔XX〕138号《关于转发〈江苏省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和盐教职称〔XX〕2号《关于做好XX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通知》中相关内容。 二、积分内容与分值 (一)师德师能(30分) 1.教育管理(25分) (1)师德(10分) A、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育法规,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树立良好形象。任现职以来,在学校年度考核中历年考核均合格,得基本分3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加1分/次。累计不超过5分。 B、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模范遵守校纪校规,主动参与集体活动,或在团队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5分) 近三年来,如有无故旷职、旷课、失职行为(如监考迟到等),被学校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的,本项不得分。 (2)管理(15分) 任现职以来,从事中层管理、班主任、处室干事、教研组长、备课组长、音体美劳科技等社团活动小组等教育管理工作,经考核合格后,分别计分。其中,中层管理、班主任计3分/学年;处室干事、教研组 第 2 页共 6 页

长计2分/学年;备课组长、负责音体美劳等社团活动小组教育管理工作计1.8分/学年。(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5分) 2.综合表彰(5分) 任现职以来,获省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得5分,市级得4分,市直级得3分,校级得2分,单项表彰减半计分。获得多项表彰按最高级别记分,不累加。 (二)教学工作(45分) 1.教学质量与评价(20分) 由申报者本人先行提供近五年来所任教班级教学实绩的详细证明材料,经教务处核实认定, 确定每学年等次,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量不足者,不得评为A等。A、B、C等次分别按4、3、2分计。此项累计近5学年,满分值为20分。 A等标准为:①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过程规范,能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效果优良,任教班级终端显示成绩与同类型班级比较为优秀者;②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到95%以上;③日常教学常规考核为“优”等第。 B等标准为:①任教班级终端显示成绩与同类型班级比较为良好或成绩上升幅度较大;②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到90%-95%;③日常教学常规考核为“良”等第。 C等标准为:①任教班级终端显示成绩处于同类班级中下游且无明显进步;②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到85%-90%;③日常教学常规考核为“及格”等第。 具体成绩确认依据:初中为学年期末考试、年度会考、中考,高中为学年期末考试、市调研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原则上成绩在同 第 3 页共 6 页

四川评审办法和标准(评分法)

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 1. 总则 1.1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的办法采用评分法。对在代理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代理申请书,评审委员会按照本章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代理申请书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1.2 评审的地点由比选人决定,但比选文件备案时,备案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 得分在第一章“比选公告”规定分数以上的申请人,通过川报网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1.4 比选人进行评审时,应当通知投资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到场监督。 1.5 国家和省核准招标事项的项目,由市、州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评审监督,但省直接监督管理的项目除外。 1.6 评审委员会成员中评标专家的评审费用和交通费用,由比选人按《四川省评标专家评标劳务费用标准指导意见》支付。

2. 强制性评审标准

3.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说明: (1)项目管理机构、代理业绩、报价、良好信用、不良信用、细微偏差的分值由比选人自主确定。项目管理机构、代理业绩、报价各子项的具体分值由比选人自主确定;良好信用和不良信用各子项、细微偏差每1处的具体分值限定在0-5分,比选人在此范围内确定具体的分值。备案部门对分值构成在本范围内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2)比选人具体分值的确定应体现公平和效率原则,如高级职称的分值不得低于中级职称,中级职称的分值不得低于初级职称;类似项目业绩和类似项目个人业绩中,中标金额以上项目分值不得低于此中标金额以下的项目分值等。 (3)比选人在“编列内容”中设定的分值为最高分值,各项评审标准中申请人所得分值超过设定分值的,以该项设定的最高分值计算申请人得分。

2017年职称评分细则

长沙市望城区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量化评价指标 位)在此量化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制定本学校(单位)细则。

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 评分细则 (一)个人素养及任职资历(15分) 1.师德: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近5年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计1分,每评一个优秀加0.5分。(满分2分) 2.工作量和出勤:满工作量且出满勤计4分,最近两个学期请病假(产假除外)累计超2个月,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旷工超过1天的,此项不计分。(满分4分) 3.年度考核:近5年年度考核必须为称职(合格)以上,此项计1分。(满分1分) 4.学历:有相应学历计0.5分,每提高一个学历层次加0.5分。(满分2分) 5.教龄:从教以来的工作时间按0.2分/年加分(满分6分)。(二)教育工作(30分)注:1、4项评价范围为任现职以来,2、3项为近5年 1.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科室长按2分/年计分,担任其他教育管理工作(办公室干事和文秘;督导室干事;招生科副科长、就业干事、培训干事和招生干事;学生科副科长、政教员、学籍干事、男女生辅导;教务科副科长、教务室主任和干事、高招主任、生产实习主任和干事、教研组长;团委干事;保卫干事;总务科副科长、后勤劳服经理和干事及财务会计、干事、人事干事)按1分/年计分(满分10分)。 2.教育管理工作认真负责,能将德育渗透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方法有效,工作有特色。所教班级学风、班风良好,在学校的德育评比中获得较好的评价计2分。教书育人,能做好班主任工作和学生思想工作,在学生德育和学校管理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学校各部门被评为国、省、市、区先进集体等荣誉分别给予相关科室长2、1.5、1、0.5分,科室成员1、0.8、0.5、0.2分;班级被评为国、省、市、区、校优秀班级或红旗团支部给予班主任4、3、2、1、0.5分,任课教师2、1.5、1、0.5、0.2分。同年不同级别取最高奖。(本项满分6分) 3.转化后进生或培养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效果显著,受到学校、家长及学生一致好评。任现职期内在学生科或教务科有转化

职称评审前考核用表资料讲解

表1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能力业绩评分表

年月日 能力业绩评分表评分说明 一、本评分说明不随本表报送。 二、评分标准 学术水平、业绩成果评分采取“基准分+加分”的方式评定,满分为100分。 (一)学术水平评分 1.对照《专业技术资格能力业绩评审条件》(见附件5)相应内容,参评人员有符合评审条件的学术成果,即可获得学术水平评分项的基准分(24分);除上述基准分项目外,参评人员另有符合评审条件的学术成果项目,即可列为加分项目,每项可获加分8分。 2.每个基准分项目及加分项目的学术成果发表刊物层次、采用单位等条件高于评审规定条件的,每项加3-6分。 3.学术水平项评分最高不得超过40分。 (二)业绩成果评分 1.对照《专业技术资格能力业绩评审条件》相应内容,参评人员业绩与成果有二项符合评审条件规定者,即可获得业绩成果项的基准分(每项18分,共36分);除上述基准分项目外,申报人另有符合评审条件的业

绩成果项目,即可列为加分项目,每项可获加分8分。 2.每个基准分项目及加分项目的业绩与成果的获奖层次、表彰奖励等条件高于评审规定条件的,每项加3-6分。 3.业绩与成果项评分最高不得超过60分。 三、有关要求。该表用1张A4纸正反打印,请勿改动表格结构,填写时请认真阅读评分说明。 表2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前考核民主测评表

说明(请认真阅读): 1.民主测评项目总分为20分,德、能、勤、绩、廉每项分值均为4分。 2.参加民主测评人员根据参评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在每个测评项目中按优、良、 值分别为4、3、2、1分。 3.得分:各项目测评分总和;参评人员最终得分=测评得分总和÷测评人数×5。 4.民主测评评定等次:优秀(最终得分85分及以上)、称职(最终得分66-84)、

职称评定打分细则(学院排名用)

职称评定打分细则(学院排名用) (适用于教授、副教授和讲师职称评定) 一、教学研究项目(单位:分/项) 二、指导学生获奖(仅认可第1指导教师,对于同一次竞赛,仅认可1次奖励)(单位:分/项) 三、教学成果奖(单位:分/项) (1)国家级(仅认可前5名):依次为20、10、6、4、2分; (2)省级: (3)校级(仅认可第1名):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四、教学比赛(个人比赛,包括教学基本竞赛、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单位:分/项)

五、科研项目(单位:分/项) 六、教学科研论文(单位:分/项) 七、科研奖励(仅限科研成果获奖,不包括论文评奖等其他项目)(1)一类奖励(国家级奖励):(单位:分/项) (2)二类奖励(省部级):(单位:分/项)

(3)三类奖励(市厅级):(单位:分/项) 八、成果推广(参考省教育厅最新职评文件)(分/项) 九、专利(分/项) 十、年度考核和教学考核 (1)每次1分,但如果某一年既获得年度考核优秀也获得教学考核优秀,仅计算1分。 (2)连续3年及以上获得考核优秀或者教学优秀者额外增加2分/人(只能加分1次)。 十一、管理 参加学院各项管理工作(包括教学、行政、学生、实验室)的相关人员,每年计1分,累计最高不超过3分。 十二、其他 为学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对提高学院国际、国内、省内影响力的有较大促进作用的,或获得国家、省、市表彰的,其成绩交由院学术委员会评议,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职称评定打分用表(学院排名用,示例) 日期:2014 年7 月 5 日 说明: *本表计算由职称申报者自行填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职称评定期间应与职称评定一览表一并提供给院学术委员会,如果一览表中相关内容表述不足,应自行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如上表中连续3年为教研室主任,需提供院长签字的证明材料)。 *表中如有不实,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本次职称评定推荐资格。 *本表空间不足可另行加页,但不得改变表格的整体结构。

职称评审量化考评细则修订意见

新集中学职称评审量化考评细则的修订意见(征求意见稿) 1.教龄:满六年6-年记1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累计计算。 2.优质课:必须是由教育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活动。证书必须有XX教育局或XX基础教育教研室加印。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 3.荣誉:光山县教育体育局把指标分配到学校的各种荣誉,由学校推荐上报,教师获得荣誉可计分(教师荣誉录入学校荣誉册);由上级部门开展的评选活动,但没有把指标分配到学校,学校推荐上报,县、市或省统一评选,教师获得荣誉可计分;学校推荐,受到党组织表彰与同级行政表彰同等对待计分。 4.教育科研:必须是由教育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活动。证书必须有XX教育局或XX基础教育教研室加印。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业绩条件:在发展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以下业绩之一:(1)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2)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3)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4)城市学校教师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完成人(限前6名)参与并完成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农村学校教师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完成人(限前6名)参与并完成县级教科研课题研究。 5.绩效考核或量化考核:依据当年评审最近三个学年度六个学期计分。 6.调入教师不满三个学年度六个学期计分办法:调入我校工作后,学期量化据实计分,达不到六个学期的,不足部分按该学期教师平均量化或绩效积分计分。

职称-量化评价标准及说明

附件3 指导性量化评价标准及说明A专业晋升职称指导性量化评价标准及评分等级

注:本标准适用于研发类专业。

B专业晋升职称指导性量化评价标准及评分等级

注:本标准适用于非研发类专业。

指导性量化评价标准说明 根据参评专业的岗位实际,将量化标准分为研发类专业标准和非研发类专业标准两类。具体分为评价指标和基本指标两部分,主要评价参评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成果,以及学历、资历、外语和专业知识水平等,满分100分。其中基本指标中的学历、资历、专业工作经历、外语和专业理论水平由各单位职改部门负责填报,占40分;评价指标中的获奖成果、论文、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创新能力由专业评审组织负责量化评价,占60分。各要素具体量化要求如下: 一、学历。对参评学历进行审核,根据学历层次量化评价。按参评人员具有的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打分,若多个学历同时符合要求,择高打分。 二、资历。对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根据具体时间进行量化评价。从参评人员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现有级别任职资格之日开始计算到拟评审高一级任职资格当年的年底止。 三、工作经历。对参评人员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进行审核,根据具体时间进行量化评价。 四、外语水平。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集团公司外语(政治理论)水平考试的成绩(含托福成绩)除以10直接量化评价。参加托福考试,成绩500分以上和俄语80分以上的人员可视为成绩合格。量化评审过程中,模拟托福成绩在

500-530分之间(俄语80-90分)的,按取得晋升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计算;531-560分(俄语91-100分),按70分计算;561-600分(俄语101-110分),按80分计算;600分(俄语11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五、获奖成果。对参评人员的绩效要素进行评价,主要是通过其已取得的技术成果,根据成果的级别、类别和本人发挥的作用,做出绩效评价。按获得的最高奖励进行打分(仅限等级内额定人员),若曾获多项同档次奖励,可视情况予以加分,但不能超出本评分档次的上限。 六、论文。对参评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进行评价,主要审核其已发表的论文,根据论文的学术价值及发行刊物的级别和范围,做出相应评价。标准中的国际权威检索学术刊物是指被SCI、SSCI、EI、ISTP四大国际索引所收录的国外期刊;专业核心期刊是指依据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北京大学图书馆与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提供的检索报告确定的本专业领域刊物,具体由专家确定;技术报告则主要是指个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某一领域的报告,包括技术业务方案、规划计划、调研报告、技术规范标准、专业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等。 以宣读或发表的本人的最高级别的论文为主进行打分,“分值”在评委对其专业技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进行综合评议后确定。若宣读或发表过多篇论文,可视情况予以加分;若合著,可视情况予以减分。无论加分或减分,均不能超出本评分档次的上限或下限。

2011年菏泽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评分标准

2011年菏泽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评分标准来源: 朱相路的日志 二?一一年教育系统推荐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打分参考办法根据省教育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制定《2011年教育系统推荐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打分参考办法》。本办法仅供教育部门管理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教师进修学校等推荐晋升高、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时参考。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也可参考本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核评价办法。 一、学历(10分) 1、申报中专、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段要求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2、学历10分。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10分,学士学位9分,本科8 分,1970-1976年间入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7分、专科6分,中专5分。通过继续教育取得的后学历,须在取得后学历从教三年后方为有效学历(2008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后学历为有效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除外)。按各得分学历毕业后的年限计算,每年加0.1分。学历得分与毕业后的年限得分合计最高不得超过10分。 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及任现职务年限(29分) 1、每年0.6分,最高不超21分。已毕业的研究生在校研究生学习时间可计算为从事专业工作年限。、 2、以任现职务期满为基础,每超一年加0.5分,最高不超过8分。以上两项共计29分。

三、班主任工作(3分) 任现职以来从事班主任工作年限,每年0.3分,最高不超过3分。 四、教师基本素养(10分) 该项采取考试方式进行评价,主要考查教师必须具备的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政策、教师职业道德、基础课程改革等基本素养。本项得分根据考试成绩进行折合计算,满分10分。具体考试事宜另行安排。 五、课堂教学展示课评价(10分) 各单位按规定成立7人以上在教师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专家推荐委员会,并根据正常授课安排组织申报人员讲授课堂教学展示课,专家推荐委员会参加听课并做出评价。本项分值最高不超过10分。 六、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效果评价(20分) 主要考察任现职以来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教学业务水平、教学成绩和工作表现等方面。 1、学校考核办法健全的,由学校根据考核结果自行确定分值; 2、对于考核办法不全面、不细致的学校可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分别计20分、18分、16分。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项得分10分以下。 (1)职业道德考评达不到基本要求的;(2)以 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的;(4)从事有偿家教以及其他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七、荣誉(10分) 荣誉是指任现职务以来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荣誉奖励,一般分为综合荣誉和单项荣誉。 1、综合荣誉(7分):全国劳模或模范教师7分,全国优教、省劳模、省特级教师6分,省级优教5分,市劳模、市拔尖人才、市名师人选4分,市级优教、市“五一”劳动奖章3分,县劳模、县级优教2分。(城镇教师具有到农村支教一年以上经历人员,考核优秀者3分,考核合格者1分)

徐州市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标准及职称量化积分标准评分办法

徐州市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 件标准及评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保证评审质量,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件标准及评分办法。 第二条: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标准。 一、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师德考核及学生满意度测评在80%及以上。破格晋升人员,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二、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 申报人所学专业应与申报评审的学科相同或相近。学教不一致的,若前学历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应通过自学考试取得2门任教学科专业课程的结业证书。

三、职称计算机要求 1.取得国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2.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 3.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 4.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继续教育要求 在聘期内年均不少于48学时。 五、教育工作要求 (一)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团委书记或少先队大队辅导员3年以上,或担任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担任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支教半年视为任职班主任1年。 (二)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所带的班级、团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及中层干部、校级干部等专职管理岗位;或负责音乐、体育、美术、劳技、信息(电教)、综合实践活动(实验)等课外活动小组的组织、训练等教育管理工作,每年应有活动计划,有固定的活动组织、备课、总结、学校考核。

徐州市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标准及职称量化积分标准评分办法

徐州市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条件标准及评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保证评审质量,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件标准及评分办法。 第二条: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标准。 一、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师德考核及学生满意度测评在80%及以上。 二、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 申报人所学专业应与申报评审的学科相同或相近。学教不一致的,若前学历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应通过自学考试取得2门任教学科专业课程的结业证书。 三、职称计算机要求 1.取得国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2.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

考核合格证。 3.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 4.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继续教育要求 在聘期内年均不少于48学时。 五、教育工作要求 (一)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团委书记或少先队大队辅导员3年以上,或担任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担任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 (二)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所带的班级、团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及中层干部、校级干部等专职管理岗位;或负责音乐、体育、美术、劳技、信息(电教)、综合实践活动(实验)等课外活动小组的组织、训练等教育管理工作,每年应有活动计划,有固定的活动组织、备课、总结、学校考核。 六、教学工作要求 (一)任现职以来,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能胜任一定年级段的教学工作或毕业班教学工作并独立指导学生实验等工作。 (二)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正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专任教师任课量的1/4;副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专任教师任课量的1/3;中层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

职称量化评价标准及说明

附件3 指导性量化评价标准及说明

注:本标准适用于研发类专业。

B专业晋升职称指导性量化评价标准及评分等级

注:本标准适用于非研发类专业。

指导性量化评价标准说明 根据参评专业的岗位实际,将量化标准分为研发类专业标准和非研发类专业标准两类。具体分为评价指标和基本指标两部分,主要评价参评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成果,以及学历、资历、外语和专业知识水平等,满分100分。其中基本指标中的学历、资历、专业工作经历、外语和专业理论水平由各单位职改部门负责填报,占40分;评价指标中的获奖成果、论文、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创新能力由专业评审组织负责量化评价,占60分。各要素具体量化要求如下: 一、学历。对参评学历进行审核,根据学历层次量化评价。按参评人员具有的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打分,若多个学历同时符合要求,择高打分。 二、资历。对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根据具体时间进行量化评价。从参评人员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现有级别任职资格之日开始计算到拟评审高一级任职资格当年的年底止。 三、工作经历。对参评人员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进行审核,根据具体时间进行量化评价。 四、外语水平。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集团公司外语(政治理论)水平考试的成绩(含托福成绩)除以10直接量化评价。参加托福考试,成绩500分以上和俄语80分以上的人员可视为成绩合格。量化评审过程中,模拟托福成绩在500-530分之间(俄语80-90分)的,按取得晋升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计算;531-560分(俄语91-100分),按70分计算;561-600分(俄语101-110分),按80分计算;600分(俄语11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济南市推荐评审高级职称量化赋分表

济南市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办法 为使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更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根据省人事厅鲁人科(1995)1号文件精神,参考外地经验,自今年起我市对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评审试行量化赋分办法。即将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年度考核成绩、获奖成果、专业工作奖励、论文、著作等,划分若干项目、等级和值,单位按其综合得分,确定推荐参评人选。推荐评审中级职务综合得分须满70分;推荐评审高级职务综合得分须满80分。 量化赋分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学历赋分(详见附件) 注:(1)学历均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按最高学历赋分; (2)相近专业的划分,详见试行条例汇编P260专业代码部分; (3)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济人字(1995)2号文件规定条件并达到相应职务赋分推荐分数线者,通过综合评价合格后方可参评; (4)高中学历只限于推荐评审中级以下职务(有特殊要求的系列除外)。 二、专业工作年限赋分 专业工作年限(不等同于工龄),按周年计算,每满一年1分,超过半年按一年计算。离职培训、进修学习及病休一年以上的不计专业工作年限。推荐评审中级职务,专业年限上限为15分;推荐评审高级职务,专业年限上限为22分。 三、考核赋分 计算自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起至推荐当年度的考核成绩(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为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12分,称职每次7分,累计最高不超过40分。 四、任现职以来获奖成果赋分(详见附件) 注:(1)各级获奖成果包括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星火奖、优秀勘察设计奖; (2)各级奖励第五位以后获得者,依次递减2分; (3)各级优秀新产品奖、优秀新产品设计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专项奖励均按同级别降一位次计分; (4)已通过鉴定而尚未评奖的新产品、科研技术改造项目、各部厅局颁发的QC小组奖、各级科委颁发的科技信息果奖,均按同级别三等奖递减4分计分; (5)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必须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成果赋分只计任现职以来所获奖项,多项成果可计算总和,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按最高奖计分。 五、专业工作奖励赋分 (祥见附件) 注:(1)同年同类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奖励,按最高级别计分,且只计任现职以来的奖励; (2)奖励均以获奖证书和表彰决定为准; (3)“市、地、县、区”是指市、地、县、区政府;“厅、局”是指省、市政府的各行政主管部门,不包括同级别的企事业单位。 六、论文、著作赋分(祥见附件) 注:(1)论文(一般不少1000汉字)及专著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如重复发表,只按其发表在高一级刊物计分; (2)论文及著作应与本专业对口,且只计算在任现职期间的论文、著作。属多人合著(编)的著作,其主编、副主编、编委可分别视作第一、第二、第三作者,并按表中所对应的字数、出版类型、位次、折半计分; (3)刊物级别的确定:具有国家统一刊号“CN”,国家级期刊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中科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管的期刊;省级期刊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委、厅、局主管的期刊。属国务院部委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国家级期刊,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省级期刊; (4)论文、著作所得总分数超过20分后,超过部分按20%计入。 七、本办法只在任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实行,凡未满规定任职年限的,不适用本办法。 八、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过程中,各单位、各级评委会对申报人员的量化赋分须严格审核,并将赋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高级职称推荐评审量化评分样表

高级职称推荐评审量化评分表 姓名:申报职称:

量化评价标准说明 根据参评专业的岗位实际,将量化标准分为研究类专业标准和非研究类专业标准两类。具体分为评价指标和基本指标两部分,主要评价参评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成果,以及学历、资历、外语和专业知识水平等,满分100分。其中基本指标中的学历、资历、专业工作经历、外语和专业理论水平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填报,占40分;评价指标中的获奖成果、论文、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创新能力由专业评审组织负责量化评价,占60分。各要素具体量化要求如下: 一、学历。对参评学历进行审核,根据学历层次量化评价。按参评人员具有的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打分,若多个学历同时符合要求,择高打分。 二、资历。对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根据具体时间进行量化评价。从参评人员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现有级别任职资格之日开始计算到拟评审高一级任职资格当年的年底止。 三、工作经历。对参评人员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进行审核,根据具体时间进行量化评价。 四、外语水平。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中油集团公司外语(政治理论)水平考试的成绩(含托福成绩)除以10直接量化评价。参加托福考试,成绩500分以上和俄语80分以上的人员可视为成绩合格。量化评审过程中,模拟托福成绩在500-530分之间(俄语80-90分)的,按取得晋升职称外语水平考

试成绩60分计算;531-560分(俄语91-100分),按70分计算;561-600分(俄语101-110分),按80分计算;600分(俄语11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五、获奖成果。对参评人员的绩效要素进行评价,主要是通过其已取得的技术成果,根据成果的级别、类别和本人发挥的作用,做出绩效评价。按获得的最高奖励进行打分(仅限等级内额定人员),若曾获多项同档次奖励,可视情况予以加分,但不能超出本评分档次的上限。 六、论文。对参评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进行评价,主要审核其已发表的论文和专业技术报告。根据论文的学术价值及发行刊物的级别和范围,做出相应评价。以宣读或发表的本人的最高级别的论文为主进行打分,“分值”在评委对其专业技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进行综合评议后确定。若宣读或发表过多篇论文,可视情况予以加分;若合著,可视情况予以减分。无论加分或减分,均不能超出本评分档次的上限或下限。 七、能力与业绩。对参评人员的能力要素进行评价,对研究类专业的人员主要是通过审核其在已完成的研究项目、管理项目和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表现,根据项目的难度、规模及本人发挥的作用做出能力与业绩的评价;对非研究类专业的人员主要对管理业务的掌握程度和解决管理和业务问题能力进行评价。 八、创新能力。对研究类专业的人员要进行创新能力要素的评价,主要是通过审核其已取得的创新成果,根据其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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