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

内部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
内部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

内部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销售与收款,主要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取得货款的行为。企业提供劳务与收款,应当参照本规范进行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企业以及企业的分支机构、事业部、项目部(以下简称各企业)。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销售与收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五条各企业应根据本办法,建立适合本企业的内控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企业应明确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销售成本的结转方法、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往来款项的定期核对、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坏账核销的审批程序、销售退回的条件与验收程序、与销售有关的凭证记录的管理要求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销售与收款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客户信用调查评估与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

(二)销售与合同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三)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销售退回货物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

(六)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

第八条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制定企业信用政策,监督各部门信用政策执行情况。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业务岗位应分设。企业应当合理采用科学的信用管理技术,不断收集、健全客户信用资料,建立客户信用档案或者数据库,并不断更新。

第九条信用政策应当明确规定定期(或至少每年一次)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并就不同的客户明确信用额度、回款期限、折扣标准、失信情况等应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第十条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运用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集成企业分、子公司或业务分部的销售发货信息与授权情况,防止向未经信用授权客户发货,并防止客户以较低的信用条件同时与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子公司进行交易而损害企业利益。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授权和审核批准制度,明确销售与收款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人员经办销售与收款业务。

审批人员应当根据销售与收款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销售与收款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销售业务的人员进行岗位轮换或者管区、管户的调整,防范销售人员将企业

客户资源变为个人私属资源从事舞弊活动,损害企业利益的风险。

第三章销售与发货控制

第十三条企业对销售业务应当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销售目标,建立销售管理责任制。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销售定价控制制度,制定价目表、折扣政策、收款政策,定期审阅并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企业在选择客户时,应当充分了解和考虑客户的信誉、财务状况等有关情况,防范账款不能回收的风险。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赊销业务的管理。赊销业务应遵循规定的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及程序。对符合赊销条件的客户,应经审批人批准后方可办理赊销业务;超出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规定的赊销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

(一)销售谈判。企业在销售合同订立前,应当指定专门人员就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具体事项与客户进行谈判。对谈判中涉及的重要事项,应当有完整的书面记录。

(二)合同审批。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销售合同审批制度,明确说明具体的审批程序及所涉及的部门人员,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明确界定不同合同金额审批的具体权限分配等(即权限分配表)。审批人员应当对销售合同草案中提出的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严格审查。金额较大或重要的销售合同,应当征询企业法律顾问的意见。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指定内部审计机构等对销售合同草案进行初审。

(三)合同订立。销售合同草案经审批同意后,企业应当授权有关人员与客户签订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合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销售合同应当明确与销售商品相联系的所有权和风险与报酬的转移时点。

凡是电话订货、传真订货、口头订货的,都要补签正式的合同。无对方盖章确认的单边合同无效。

(四)组织销售。企业销售部门应当按照经批准的销售合同编制销售计划,向发货部门下达销售通知单,同时编制销售发票通知单,并经审批后下达给财会部门,由财会部门或经授权的有关部门在开具销售发票前对客户信用情况及实际出库记录凭证进行审查无误后,根据销售发票通知单向客户开出销售发票。编制销售发票通知单的人员与开具销售发票的人员应当相互分离。

(五)组织发货。企业发货部门应当对销售发货单据进行审核,严格按照销售通知单所列的发货品种和规格、发货数量、发货时间、发货方式组织发货,并建立货物出库、发运等环节的岗位责任制,确保货物的安全发运。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销售退回管理制度。企业的销售退回必须经销售主管审批后方可执行。销售退回的货物应当由质检部门检验和仓储部门清点后方可入库。

质检部门应当对客户退回的货物进行检验,查明退货原因和责任分担情况,填写检验证明,交信用、财务和销售部门备查;仓储部门应当在清点货物、注明退回货物的品种和数量后填制退货接收报告;财会部门应当对检验证明、退货接收报告以及退货方出具的退货凭证等进行审核后办理相应的退款事宜,销售和质量检验部门应建立退货统计表,落实责任人,定期向管理层反映,作为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考评的依据。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在销售与发货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销售登记制度,并加强销售订单、销售合同、销售计划、销售通知单、发货凭证、运货凭证、销售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第二十条销售部门应当设置销售台账,及时反映各种商品、劳务等销售的开单、发货、收款情况,并由相关人员对销售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审阅。销售台账应当附有客户订单、销售合同、客户签收回执等相关购货单据。

第四章收款控制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

付结算办法》等规定,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对以银

行转账方式办理的销售收款,应当通过企业核定的账户进行

结算。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擅自坐支现金。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销售现款。

第二十三条企业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必须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一)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制度和逾期应收账款催收制度。销售部门应当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催收记录(包括往来函电)要妥善保存,财会部门应当督促销售部门加紧催收。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可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应收账款应分类管理,针对不同性质的应收款项,采取不同方法和程序。

应严格区分并明确收款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催收奖励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和处罚制度,以有利于及时清理催收欠款,保证企业营运资产的周转效率。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台账,及时登记并评估每一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增减变动情况和信用额度使用情况。企业对长期往来客户应当建立起完善的客户档案,建立客户信息的动态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

第二十六条企业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并按照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对确定发生的各项坏账,应当查明

原因,明确责任,并在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后做出会计处理。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对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企业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应通过实施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检查销售与收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各项规定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企业核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款。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结合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明确应收票据的受理范围和管理措施。企业应当加强对应收票据合法性、真实性的审查,防止购货方以虚假票据进行欺诈。

企业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经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的书面批准。企业应当有专人保管应收票据,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当及时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已贴现但仍承担收款风险的票据应当在备查簿中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企业应当制定逾期票据的冲销管理程序和逾期票据追索监控制度。

第二十九条企业应当定期抽查、核对销售业务记录、销售收款会计记录、

商品出库记录和库存商品实物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销售与收款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还应定期对库存商品进行盘点。

第三十条企业应当定期(一年至少一次)与往来客户主要通过人员实地核对、书面函证等方式,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往来款项并应取得有效的回执。如有不符,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对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企业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应通过实施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检查销售与收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各项规定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第三十二条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

包括:

(一)销售与收款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与收款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销售与收款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销售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信用政策、销售政策的执行是否符合规定。

(四)收款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销售收入是否及时入账,应收账款的催收是否有效,坏账核销和应收票据的

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五)销售退回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销售退回手续是否齐全、退回货物是否及时入库。

第三十三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附件:销售与收款业务简易流程图

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对公司产品的流出、货币资金的流入、应收帐款的发生实施监督与控制,规范销 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降低 坏帐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深交所上市 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南**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第三条销售与收款控制要按照销售与收款的业务流程,对销售与收款实施岗位分工控制、发货控制、授权批准控制、销售确认 控制、销售计划控制及收款控制,以规范销售与收款业务, 其中发货控制、销售确认控制、收款控制是关键控制点。 第四条公司的主机厂销售业务归口商务部进行管理,市场销售业务归口营销部进行管理,物流部(中转库)为主机厂配送业务的 实际操作部门。 第五条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制约和监督,以保证对销售与收款业务实施有效控制。 1.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业

务,应当实行职务分离控制的岗位有以下几个方面: (1)商务部、营销部主要负责处理订单、签定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2)物流部(中转库)主要负责审核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并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3)财务部主要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4)销售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开具。财务部开具发票与发票审核岗位应当分离; (5)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经办销售业务。 2.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现款。 第六条商务部、物流部及营销部应当根据本制度的原则出台相关销售业务内部控制的管理细则及相关人员的考核方案,加强对 销售业务的控制,降低公司风险。 第七条营销部市场销售产品原则上应执行“款到发货,货款两清”,如需赊销产品必须进行客户信用评估,同时必须经过公司高 层进行审批,方可进行操作。具体评估办法见公司《应收款 项管理办法》 第八条发货控制

内部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

内部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销售与收款,主要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取得货款的行为。企业提供劳务与收款,应当参照本规范进行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企业以及企业的分支机构、事业部、项目部(以下简称各企业)。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销售与收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五条各企业应根据本办法,建立适合本企业的内控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企业应明确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销售成本的结转方法、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往来款项的定期核对、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坏账核销的审批程序、销售退回的条件与验收程序、与销售有关的凭证记录的管理要求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销售与收款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客户信用调查评估与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 (二)销售与合同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三)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销售退回货物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 (六)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 第八条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制定企业信用政策,监督各部门信用政策执行情况。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业务岗位应分设。企业应当合理采用科学的信用管理技术,不断收集、健全客户信用资料,建立客户信用档案或者数据库,并不断更新。 第九条信用政策应当明确规定定期(或至少每年一次)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并就不同的客户明确信用额度、回款期限、折扣标准、失信情况等应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第十条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运用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集成企业分、子公司或业务分部的销售发货信息与授权情况,防止向未经信用授权客户发货,并防止客户以较低的信用条件同时与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子公司进行交易而损害企业利益。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授权和审核批准制度,明确销售与收款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人员经办销售与收款业务。 审批人员应当根据销售与收款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销售与收款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销售业务的人员进行岗位轮换或者管区、管户的调整,防范销售人员将企业

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工作底稿

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工作底稿 我们采用询问、观察和检查等方法,了解并记录了S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的主要控制流程,并已与财务经理×××、销售经理×××确认下列所述内容。 1.有关职责分工的政策和程序 S公司建立了下列职责分工政策和程序: (1)不相容职务相分离。主要包括:订单的接受与赊销的批准、销售合同的订立与审批、销售与运货、实物资产保管与会计记录、收款审批与执行等职务相分离。 (2)各相关部门之间相互控制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处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 2.主要业务活动介绍 (1)销售 1)新顾客 如果是新顾客,他们需要先填写“顾客申请表”,销售经理×××将进行顾客背景调查,获取包括信用评审机构对顾客信用等级的评定报告等,填写“新顾客基本情况表”,并附相关资料交至信用管理经理×××审批。 信用管理经理×××在“新顾客基本情况表”上

签字注明是否同意赊销。通常情况下,给予新顾客的信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元;若高于该标准,应经总经理×××审批。 根据经恰当审批的新顾客基本情况表,信息管理员×××将有关信息输入Y系统,系统将自动建立新顾客档案。 完成上述流程后,新顾客即可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向S公司发出采购订单。 对于新顾客的初次订单,不允许超过经审批的信用额度。如新顾客能够及时支付货款,信用良好,则可视同“现有顾客”进行交易。 2)现有顾客 收到现有顾客的采购订单后,业务员×××将订单金额与该顾客已被授权的信用额度以及至今尚欠的账款余额进行检查,经销售经理×××审批后,交至信用管理经理×××复核。如果是超过信用额度的采购订单,应由总经理×××审批。 3)签订合同 经审批后,授权业务员×××与顾客正式签订销售合同。 信息管理员×××负责将顾客采购订单和销售合同信息输入Y系统,由系统自动生成连续编号的销售

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销售与收款业务,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立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三)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欺诈、舞弊行为,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坚持如下原则: (一)关键点控制原则: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三)保证公司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臵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在设臵各个控制点时应合理考虑所得到的收益应大于控制成本的基本要求,如果无法确认控制点所带来的收益,则应考虑满足既定控制前提下,使控制成本最小。 第四条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销售部门、财务部门、保管部门及其它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参与人。 第五条销售与收款业务程序的主要环节包括报价、信用调查、接受订单、核准付款条件、填制销货通知、发出商品、开具发票、核准销售折扣、核定销售折让或退货条件并办理退款或接受退货、收取货款以及各环节的账务处理等。 第二章标准销售作业程序 第一节接单

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XX有限公司 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预防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各种弊端,提高销售与收款业务的质量,规范公司销售相关业务的处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1、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欺诈、舞弊行为,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 4、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职责权限 第三条销售部的职责权限: 1、负责编制销售收入计划、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2、负责审核销售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3、负责客户资信状况和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应收账款收回工作。 5、负责销售合同副本分册归档,编制详细的销售台账。

第四条财务部的职责权限: 1、负责合同审核、监督销售收入计划的执行情况。 2、负责保管及开具发票,销售款项的结算与记录。 3、督促销售部门回收货款。 4、及时反馈客户应收账款欠款情况。 5、负责销售合同信息、开票信息、收款信息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汇报。 第三章控制与监督 第五条岗位分工控制 1、建立公司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2、将办理销售、发货、收款三项业务的部门分别设立,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应将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业务岗位分设。 3、不得由同一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授权批准控制 1、明确审批人员对销售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不得越权审批。 2、明确经办人员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3、金额较大或情况特殊的销售业务和特殊信用条件,实行集体决策。 4、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人员不得经办销售和收款业务。 第七条销售与发货控制 1、建立公司销售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销售目标,确立销售管理责任制。

销售与收款内控制度

广东欣旺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与收款内控制度 (审议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引导公司加强对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销售与收款是指商品销售和劳务供应及其收款行为,包括接受客户订单,核准客户信用,签订合同,发运商品,开具销售发票,收取款项等内容。 第三条公司建立并实施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销售与发货控制流程应当科学严密,销售政策和信用管理应当科学合理,对客户的信用考察应当全面充分,销售合同的签订、审批程序和发货程序应当明确; (三)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销售成本的结转方法、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往来款项的定期核对、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坏账核销的审批程序、销售退回的条件与验收程序、与销售有关的凭证记录的管理要求等应当明确。 第四条岗位设置原则: (一)公司办理销售、发货、收款三项业务的部门应分别设立。 (二)公司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 (三)公司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 (四)公司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五)公司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第五条销售岗位职责划分: (一)营销部主要负责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二)出纳员或收银员纳主要负责审核销售车辆和汽修厂终检完毕车辆相应货款是否收齐,或欠款手续是否办妥,并及时开具《出门单》,仓管部或汽修厂凭《出门单》,开具《出库单》,并更新优企业系统。 (三)保安部人员核对公出厂货物与《出厂单》是否相箱,并给予放行及在《出厂单》签字确认出厂时间。 (四)财务部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与记录,督促销售部门回收货款,并对回款情况进行分析汇报。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六条公司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销售与收款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客户信用调查评估与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 (二)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三)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 (六)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 第七条公司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制定公司信用政策,监督各部门信用政策执行情况。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业务岗位应当分设。 信用政策应当明确规定定期(或至少每年)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并就不同的客户明确信用额度、回款期限、折扣标准、失信情况等应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公司应当合理采用科学的信用管理技术,不断收集、健全客户信用资料,建

销售及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销售及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定义与范围 销售是关于公司出售产品并获得经济利益流入的过程。本制度所指销售包括如下部分: 1、销售计划的制订 2、销售定价 3、信用额度的控制 4、销售谈判、合同订立、发货及发票开立 5、销售收款 6、应收账款的管理与坏账准备的计提 二、控制目标 ?规范销售行为; ?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降低销售费用,提高销售效率。 三、主要控制节点 ?董事会审议批准有关下一年度的《销售定价、折扣政策、付款政策》。 第二节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一、部门及部门职责 ?董事会 审批《销售定价、折扣政策、付款政策》等 ?市场营销部 进行销售预测,并拟定下年度的销售计划; 制订《销售定价、折扣政策、付款政策》等。 ?财务部: 进行财务分析,审核销售定价方案; 审核相关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核算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及应收账款等。

?物流部: 发出经检验合格的产成品,开具或获取相关单据; 向财务部报送销售环节的有关单据及报告等。 ?仓储部门: 根据《发货通知单》组织备货、准备发货等。 ?销售部: 负责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等。 二、岗位职责 ?总经理: 审核《销售定价、折扣政策、付款政策》,提交董事会审批; 审批《销售计划》; 审批100万元以上《销售合同》等。 ?财务总监: 审核《销售定价、折扣政策、付款政策》及《销售计划》。 ?主管副总: 审核《销售定价、折扣政策、付款政策》及《销售计划》; 审批100万以下《销售合同》等。 ?财务部长: 审核《销售定价、折扣政策、付款政策》等。 ?主管会计: 审核销售业务相关凭证; 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成本会计: 核算产成品入库、出库、结存,制作相关报表; 核算生产成本和单位成本,制作相关报表等。 ?销售会计: 核算销售收入、销售费用和应收账款等。 ?出纳: 负责办理销售业务的收款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仓库管理组: 负责产成品出库,开具《成品出库单》并进行相关的记录; 向生产部核算办公室报送有关产成品出库的单据及报告等。 ?销售部长/市场营销部长: 审核下年度《销售计划》、《销售定价、折扣政策、付款政策》及《销售

探析企业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2.doc

探析企业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2) 2、建立客户信用评估和控制机制 在签订销售合同以及办理销售发货的业务环节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控制环节就是客户信用评估。过去由于企业对客户信用评估不重视,为了占领市场盲目扩大客户源,为日后销售收款埋下了巨大的隐患。一些销售业务人员更是利用企业信用管理的漏洞,冒险向不该发货的“特殊客户”大量发货,导致企业出现巨额的坏账损失。这就是业务人员舞弊活动的后果。为此,规模到了一定程度的成熟企业纷纷建立了客户信用评估控制程序,并建立了独立于销售部门的信用管理部。当销售业务人员和客户谈判签订销售合同前,必须事先经过信用管理部门的调查和风险评估。销售部门提出的赊销额度,事先也必须获得信用管理部门的审核并经过主管副总或总经理的批准。当销售业务人员向物流部提出发货申请前,必须经过信用管理部的核查,确保发货额度控制在已经批准的赊销限额之内。信用管理部门有权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和过去的付款情况拒绝或批准销售发货申请。 信用评估部门须了解客户信息,建立客户档案,对客户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为评定客户的信用等级提供依据,依此确定采用不同的销售方式。 国际大公司实践证明,有效的信用控制可以极大地预防销

售业务中应收账款的安全风险。 3、建立客户访问和应收账款对账制度 作为控制和预防销售舞弊风险的重要政策,企业可以制定内控和内审人员对客户进行访问的制度。企业高层领导可定期或不定期访问客户,内控人员也应当在对被审计单位的客户进行随机抽查访问,可以直接了解客户对被审计企业销售业务人员的看法,以及对公司客户服务水平的反馈意见;企业的财务部应收账款主管人员以及信用部人员也应当对客户定期进行对账。达到对本企业销售业务人员遵守企业规定起到监督作用。 4、制定严格的销售收款政策 保证销售货款安全、及时足额返回企业是一项重要工作。财务部是应收账款和收款业务的主体。企业应当明确规定禁止销售业务人员收取现金货款,同时尽可能要求客户直接向公司指定账户汇款支付销售货款。对于一些临时需要支付现金或承兑汇票的客户,则应当制定程序要求客户或销售业务人员提前向公司财务部主管和其销售主管报告具体的付款时间、付款数额、付款方式以及携带转账的安全措施。预防相关业务人员内外勾结实施贪腐、挪用、截留等舞弊行为。企业内控人员、财务主管以及销售业务主管应当定期对销售回款进行监督检查,抽查核对与客户的往来账务,预防舞弊行为的发生。 5、建立应收账款分析、催收和预警制度 企业要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制度和逾期应收账款催收制度。销售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财务部门有权督促销售部门加紧催收。应收账款超过2年会失去诉讼时效,企业应按季度分析账龄,建立风险预警程序,向货款清收部门预警接近诉讼时效的应收账款,以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法律诉讼等措施,对催收无

企业收款业务内部控制办法模版

收款业务办理规定 第一条出纳人员取得收款后,开具收款收据并通知相关收款业务负责人 第二条收款收据填写内容均须填写清晰完整,所属合同信息真实完整,付款单位名称为全称,金额准确且大小写一致。 第三条收款收据加盖财务章交业务经办人给付款单位。 第四条出纳人员需根据内容填写完整、确认手续齐全的收款单登记收款情况,会计人员根据收款收据和银行回单编制记账凭证。

第二十二章费用报销办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报销业务的管理,对公司有关财务报 销制度及流程作如下规定。 第一节报销制度 第一条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参见《报销单据 审核办法》的要求。 第二条住宿标准、交通工具、出差补助规定: 差旅费报销上限一览表 一般员工陪同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出差,可以享受同一标准。 一般员工出差不能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因工作

需要随身携带机密文件、精密仪器、大量现金或处理紧急事项等,或陪同高职务人员出差需乘坐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飞机,必须事前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乘坐。人员在外地也须通过电话请示,并在报销时补办书面申请手续,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如超标准交通工具具有较高性价比,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乘坐,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出差期间普通员工每人每天补助为90元人民币,计发天数按天计算,不足1天的按1天计,发放时间与出差时间要保持一致。如果是项目组成员长期派驻现场,工地现场补助请参见《项目成本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其他可作为差旅费报销的费用包括:机票、火车票及订票手续费用、住宿、商务内容的通讯费用(电话、电报和传真)、业务招待和会议费用。其中住宿费报销需提交饭店(宾馆)开具的明细水单。公司员工有责任确保住宿和餐饮费用的合理性并与从事的商务活动内容相适应。 上述内容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制度随时进行调整。 第三条交通费 (1)公司员工上下班不予报销市内交通费,员工外出办事确因无公车及加班超过九点以后,可以乘坐出租车,报销时应在出租车票后注明起始地点、事由及报销人签名,并经过经授权的直接领导签字确认方可报销。 (2)机打出租车票、公路通行费、公交车票、地铁车票等,需注明乘车起始地点及事由。

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销 售 与 收 款 内 部 控 制 制 度(2015年10月修订)

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的销售与收款环节的内部控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销售与收款是指公司在销售过程中的接受客户订单、核准客户信用、签定销售合同、发运商品、开具发票并收取相关款项等一系列行为。 第三条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下列职责应当分离:销售订单职能与货物保管职能相分离;销售订单职能与开具发票、记账职能相分离;货物保管职能与开具发票、记账职能相分离;开具发票、记账职能与收款职能相分离。 第二章分工及授权 第四条销售合同由销售部门根据订单和谈判情况负责草拟,合同必须经过法务部的审核,合同的最终审批权在公司管理层,合同应该递交各个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条公司的产品由销售部门负责销售业务环节,财务部负责财务核算,销售部门与财务部共同负责账款回收。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与销售部共同负责产品的销售定价制度、折扣政策的制定并执行;仓储物流部负责产品物流;财务部负责开具销售发票并记入相关科目核算。 第七条公司销售的会计核算业务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收回销售货款存入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并由财务部管理,并负责对应收账款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分析。 第八条公司的产品销售货款催收工作由销售部门负责实施,并负责对催收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分析。

第三章实施与执行 第九条销售人员根据授权接受客户订单后,对订单的品项、数量、单价进行核对,办事处主任对订单进行审核,公司打单员编制一式多联的销售出库单,销售出库单和客户验收单作为财务部进行业务处理的依据,负责该项业务的销售人员直接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 第十条单据的审核:财务部负责客户验收单与销售出库单的核对,若有不符及时通知办事处和负责该项业务的销售人员,销售人员负责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差异,涉及其他部门原因的,由对应的各部门协调解决。 第十一条发票的开具:根据合同签订的结算方式及时开具发票,并与销售出库单、客户验收单进行核对,若有不符及时上报,由各部门协调解决。 第十二条发货人员根据审批的销售出库单发货。发货时必须经过严格检验,不得擅自发货和随意替换货物,确保与销售出库单的一致,在运输过程须确保货物安全和及时到达。发、运货凭证经审核后传递给财务部。 第十三条公司应使用连续编号的发、运货凭证,定期对货物进行盘点,并对每月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应当将销售出库单、客户验收单、发、运货凭证、发票进行核对并具以入账进行会计核算。每月编制客户收款单,传递给销售部门进行货款催收,定期与销售部门核对应收账款,保持一致性。各单位财务部对已入账的销售、发运货、发票等凭证承担保存职能。 第十五条财务部与销售部门共同负责制定应收账款信用政策,根据上一年的销售额和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及市场开发政策分区域和客户制定。对应收账款超出信用额度,财务部有权通知销售部门进行催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货人员停止对该区域或客户供货,发货人员须待财务部以书面形式通知禁令解除后,方可依据销售出库单继续发货。 第十六条财务部每月对应收账款进行分析、评价。分析结果传递给销售部门。对逾期三个月以上的要求销售部门负责清理,有继续业务往来的单位,结清欠款或通过提供担保、抵押等方可发生新业务。必要时,应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销售部门负责收集与诉讼有关的证据并办理起诉事宜。情况特殊者,需经董事长特批方可办理。

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例题

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例题 甲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摘录如下: 要求: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指出资料三所列控制的设计是否存在缺陷。如认为存在缺陷,需要说明理由。 A注册会计师负责对甲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A注册会计师了解到,甲公司将客户验货签收作为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部分与销售相关的控制内容摘录如下: (1)每笔销售业务均需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起点/发生]。 (2)赊销业务需由专人审批信用[应收账款/计价和分摊]。 (3)仓库收到经批准的发货通知单时才能供货[存货/存在]。 (4)开票人员无权修改开票系统中已设置好的商品价目表[营业收入/准确性]。 (5)财务人员根据核对一致的销售合同、客户签收单[表明发货了/发生]和销售发票编制记账凭证并确认销售收入。 (6)每月末,由独立人员对应收账款明细账和总账进行调节[应收账款/计价和分摊]。 要求(1):针对上述(1)至(6)项所列控制,逐项指出是否与销售收入的发生认定直接相关。 要求(2):从所选出的与销售收入的发生认定直接相关的控制中,选出一项最应当测试的控制,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第(1)、(5)项与发生认定直接相关;第(2)、(3)、(4)、(6)项,与发生认定不直接相关。

(2)应当测试第(5)项控制。客户签收单是确认销售收入发生的关键环节,同时它也是外部来源的证据,因而与第(1)项控制相比,第(5)项控制应对销售收入发生认定的错报最有力。 注册会计师在对ABC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测试,注意到下列情况: (1)根据批准的顾客订单,销售部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一式三联现销或赊销销售单。经销售部被授权人员批准后,所有销售单的第一联直接送仓库作为按销售单供货和发货给装运部门的授权依据,第二联交开具账单部门,第三联由销售部留存。 (2)仓库部门根据批准的销售单供货,装运部门将从仓库提取的商品与销售单核对无误后装运,并编制一式四联预先连续编号的发运单,其中三联及时分送开具账单部门、仓库和顾客,一联留存装运部门。 (3)开具账单部门在收到发运单并与销售单核对无误后,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销售发票,并将其连同发运单和销售单及时送交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在核对无误后由财务部门职员王某据以登记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明细账。 (4)由负责登记应收账款明细账的人员在每月末定期给顾客寄送对账单,并对顾客提出的异议进行专门追查。请指出上述4项中,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如有请指出,并说明理由及提出改进建议 第(1)存在缺陷:理由:对于赊销的则应当由信用审批部门根据管理层的赊销政策进行确定,以及对每个顾客的已经授权的信用额度进行调查。 建议:在由销售部授权人员签字批准后,涉及赊销业务的销售单将先被送交信用管理部门。信用管理部门将销售单将先被送交信用管理部门。信用管理部门将销售单与该顾客的可用信用额度进行比较,在签署信用审阅意见后将销售单送回销售部。对于可用信用额度不足的赊销业务销售单,需要经过公司授权人员批准才能发出。然后,经批准的销售单才能送交仓库作为按销售单供货和发货给装运部门的授权依据。 第(2)不存在缺陷。 第(3)存在缺陷:理由:登记收入明细账和应收账款明细账的职员应当是两个人。 第(4)存在缺陷:理由:登记应收账款明细账的人员不能寄发对账单。 建议:由不负责现金出纳和销售及应收账款记账的人员寄发对账单。

内部控制制度之销售及收款循环

内部操纵制度《销售及收款循环》

文件管制等级:□管制文件□非管制文件

文件履历纪要页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促使本公司「内部操纵」(Internal Control) 之「销售及收款循环」(Sales)程序,能有所遵循 ,特订定本文件,俾利各相关单位遵循。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有关「内部操纵」之「销售及收款循环」 作业程序与操纵重点,悉依照本文件之规范办理。 1.3.权责单位 业务、财会单位为本文件之权责单位,权责单位主 管经承认单位授权,负责本文件之管制,并确保依 据本文件之规范作业。 2.销售及收款循环 2.1.循环图

【见】(资料1)「销售及收款循环图」。2.2.循环作业 本循环之各项作业: 1)销售预测作业(CS101),另订之。 2)销售打算作业(CS102),另订之。 3)订单处理作业(CS103),另订之。 4)征信作业(CS104),另订之。 5)营业员治理作业(CS105),另订之。 6)交货作业(CS106),另订之。 7)发票开立与作废作业(CS107),另订之。 8)应收帐款作业(CS108),另订之。 9)客诉处理作业(CS109),另订之。 10)售后服务作业(CS110),另订之。 11)签证押汇作业(CS111),另订之。

12)收款作业(CS112),另订之。 13)销货折让作业(CS113),另订之。 14)差异分析作业(CS114),另订之。 3.附则 3.1.制修废与颁布实施 本文件属于治理文件,经『经营会』审议后,呈请 董事长核准承认后,交由权责单位颁布公告实施; 修订或废止时亦同。 3.2.编号、版本、日期、页次/页数 本文件之项类、标题、编号、版本、实施日期、公 司名称、文件页次/页数等项,见本文件之页首与 页尾。 3.3.附件 3.3.1.相关资料

《销售与收款内控制度》

销售与收款内控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企业的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企业所有在册人员; 二、企业不得由一人办理价格制定、销售开票、收款、发货业务 全过程: 1、销售开票与销售收款是两个不相容岗位,企业应当分别设立、 相互分离,明确不相容岗位各自职责; 2、应当将销售开票、销售收款、销售发货三项业务分别设立, 即一人一岗; 三、企业在大宗销售时需签订购销合同,合同内容应将售价、收 款事项详细注明,按照《合同法》慎重签订购销合同,依据 合同条款将坏账形成的风险降到最低,防止发生日后纠纷及 纠纷出现时有法律证据。 四、企业在制定销售货款政策时,应当充分了解客户的信誉、财 产状况、经营地址、通信等有关资讯,将以往的客户资料收 集整理建立客户档案; 五、公司依据市场行情将销售货款收取分三种情况,这三种情况 必须由业务主管按照销售政策、购销合同及客户的信用资讯 制定,不得由销售、开票人员随意制定。 (1)赊销货款

业务执行个人须按照已经批准的销售政策或签订的销售合同依据执行,财务按照其客户备查执行文件以便核对,并办理 赊销手续——欠款凭据,以便日后凭据收款。 每笔赊销款销售凭证后均应附《欠据》,欠据应列明: ①客户亲笔签名或由客户委托书中指定的代理人签字。 ②填明欠款金额,货名及数量。 ③写明约定收款期及付款折扣。 (2)代收货款 意为货到付款。按照合同或销售政策由送货人办理代收 手续(附表四),将货送到后代为收取货款,款项须在次 日北京时间12点前交与财务,并办理销账手续,违者按 照规定处理。 附表四:代理收款缴销表 制表人:填表时间:年月日(3)现金收款 按照销售发票收取,收款后应在发票上加盖收“现金收讫” 章,销售凭证与缴款单一并交财务。 六、企业在制定销售价时,应当结合生产成本、收款期限及市场行

ABC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案例

ABC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案例 ABC公司是从事机电产品制造和兼营家电销售的国有中型企业,资产总额4000万元,其中,应收账款1020万元,占总资产额的25.5%,占流动资产的45%。近年来企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营运指数连连下滑,已到了现金枯竭,举步维艰,直接影响生产经营的地步。造成上述状况除了商业竞争的日愈加剧外,企业自身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健全是主要原因。 会计师事务所2004年3月对ABC公司2003年度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根据获取的不同审计证据将该公司的应收账款作了如下分类: 1、被骗损失尚未作账务处理的应收账款60万元; 2、账龄长且原销售经办人员已调离,其工作未交接,债权催收难以落实,可收回金额无法判定的应收账款300万元; 3、账龄较长回收有一定难度的应收账款440万元; 4、未发现重大异常,但期后能否收回,还要待时再定的应收账款220万元。 针对上述各类应收账款内控存在的重大缺陷,会计师事务所向ABC公司管理当局出具了管理建议书,提出了改进意见,以促进管理当局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设,改善经营管理,避免或减少坏账损失以及资金被客户长期无偿占用,同时也为企业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打下良好的基础。 要求: 分析该企业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并说明应该如何修正

一、存在问题: 1、企业未制定详细的信用政策,并根据调查核实的客户情况,明确规定具体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间、信用标准并经授权审批后执行赊销。而是盲目放宽赊销范围,在源头上造成大量的坏帐损失。 2、企业没有树立正确的应收帐款管理目标,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忽视了企业的现金流量,忽视了企业财富最大化的正确目标,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企业领导以及销售部门和销售人员考核时过于强调利润指标,而没有设置应收帐款回收率这样的指标,一旦发生坏帐则已实现的利润就会落空。 由于企业产品销售不畅,为了扩大销量,完成利润考核指标,企业一味奖励销售人员“找路子”促销产品,而对货款能否及时收回无所顾忌,一时间应收帐款一路攀升,甚至出现个别销售人员在未与客户订立合同的情况下,“主动”送货上门,加大了坏帐风险,同时大量资金被客户白白占用。 3、企业没有明确规定应收帐款管理的责任部门,没有建立起相应的管理办法,缺少必要的合同、发运凭证等原始凭证的档案管理制度,导致对应收账款损失或长期难以收回的无法追究责任。 公司财务每年年度过帐时抄陈帐、抄死帐,尤其是当销售人员调离公司后,其经手的应收帐款更是无人问津或相互推诿,即使指派专人去要帐,也经常因为缺失重要的原始凭证,导致要帐无据而无功而返。由于上述原因企业对造成发生坏帐损失以及资金长期难以回笼的责任人无法追究其责任。 4、对应收帐款的会计监督相当薄弱 企业没有明确规定财务部门对应收帐款的结算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没有制定应收帐款结算监督的管理办法,财务部门与销售部门基本上是各自为政,“老死不相往来”,造成对客户的信息资料失真或失灵。 此外,财务部门未定期与往来客户通过函证等方式核对帐目,无法及时发现出现的异常情况,尤其是无法防止或发现货款被销售人员侵占或挪用的风险。 二、修正建议 企业应贯彻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在此基础上,对应收帐款管理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销售与收款内控制度

XX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销售与收款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XX股份公司的销售与收款环节的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销售与收款是指XX股份公司在销售过程中的接受客户订单、核准客户信用、签定销售合同、发运商品、开具发票并收取相关款项等一系列行为。 第三条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下列职责应当分离:销售订单职能与货物保管职能相分离;销售订单职能与开具发票、记账职能相分离;货物保管职能与开具发票、记账职能相分离;开具发票、记账职能与收款职能相分离。 第二节分工及授权 第四条 XX股份公司的产品由营销公司负责销售业务环节,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核算与帐款回收。 第五条销售公司负责产品的销售定价制度、折扣政策的制定并执行;股份公司物流部负责产品发货与运输;销售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发票的开具、记入相关科目并通过内部往来转由股份公司财务部进行销售实现的相关会计核算并通过内部往来转由财务部进行销售实现的相关会计核算。 第六条 XX股份公司销售实现的会计核算业务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收回销售收入存入公司总部开设的银行账户并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并负责对应收帐款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分析。 第七条XX公司的产品销售收入催收工作由营销公司业务部门负责实施,并负责对催收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分析。 第三节实施与执行 第八条销售公司的销售人员根据授权接受客户订单后,编制一式多联的销售通知单,作为销售公司财务部门、物流部、股份公司财务部进行业务处理的依据,销售通知单传递到下一环节前,须经过销售部门主管的审批。负责该项业务业务的销售人员直接负责应收帐款的催收。 第九条发票的开具:销售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货物到达时间?》及时开具发票,并与销售通知单、到货凭证进行核对,若有不符及时上报,由销售公司与物

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及其测试问题及答案

销售循环内部控制测试程序是怎样的? 1. 抽取一定数量的销售发票进行检查。主要包括: (1) 检查发票是否连续编号,作废发票的处理是否正确; (2) 核对销售发票与销售订单、销售通知单、出库单(或提货单) 所 载明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是否一致; (3) 检查销售通知单上是否有信用部门的有关人员核准赊销的签字; (4) 检查销售发票中所列的数量、单价和金额是否正确,可将销售发 票中所列商品的单价与商品价目表的价格进行核对,验算发票金额的正确性; (5) 从销售发票追查至有关的记账凭证、账簿。 2. 抽取一定数量的出库单或提货单,并与相关的销售发票相核对, 检查已发出的商品是否均已向顾客开出发票。 3. 从营业收入明细账中抽取一定数量的会计记录,并与有关的记账 凭证、销售发票进行核对,以确定是否存在收入高估或低估情况。 4. 抽取一定数量的销售调整业务的会计凭证,检查销售退回、折让、 折扣的核准与会计核算。 5. 抽取一定数量的记账凭证、应收账款明细账进行检查。主要包 括: (1) 从应收账款明细账中抽取一定的记录并与相应的记账凭证进行核 对,比较二者登记的时间、金额是否一致; (2) 从应收账款明细账中抽查一定数量的坏账注销的业务,并与相应的记账凭证、原始凭证进行核对,确定坏账的注销是否合乎有关法规的规

定、企业主管人员是否核准等; (3) 确定被审计单位是否定期与顾客对账,在可能的情况下,将被审计单位一定期间的对账单与相应的应收账款明细账的余款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则应进行追查。 6. 观察职员获得或接触资产、凭证和记录的途径,并观察职员在执行授权、发货、开票等职责时的表现,确定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必要的职务分离、内部控制的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弊端。 在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系统进行了必要的了解与测试之后,应当对其控制风险做出评价,并对实质性测试的内容做出相应的调整,同时,对测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工作底稿中做出记录,并以适当的形式告知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当局。 内部控制目标有哪些,并举例。

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制度

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制度

目录 1、总则 (1) 1.1控制目标 (1) 1.2适用范围 (1) 1.3制定依据 (1) 2、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 (1) 2.1不相容岗位分离 (1) 2.2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要求 (2) 2.2.1订单控制制度 (2) 2.2.2 销售合同控制制度 (3) 2.2.3销售发货控制制度 (3) 2.2.4销售发票控制制度 (3) 2.1.5记录销售控制制度 (3) 2.1.6收款控制制度 (4) 2.1.7退货业务控制制度 (4) 2.1.8售后服务控制制度 (4) 2.3业务归口办理 (4) 2.4岗位定期轮换 (5) 2.5经办销售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 (5) 2.6授权批准 (5) 2.6.1授权方式 (5) 2.6.2审批权限 (5)

2.6.3审批方式 (6) 2.6.4批准和越权批准处理 (6) 3、销售与收款流程的具体控制 (7) 3.1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 (7) 3.2订单和签约控制 (8) 3.2.1订单和销售谈判 (8) 3.2.2合同订立 (8) 3.2.3合同审批 (9) 3.2.4合同保管 (9) 3.3发货控制 (9) 3.3.1发货期的确定 (9) 3.3.2产品的生产与开发(库存不足) (10) 3.3.3发货通知 (10) 3.3.4发货控制 (10) 3.3.5发运控制 (11) 3.4销售发票开具控制 (11) 3.5 销售货款控制 (11) 3.5.1货款催收和管理 (11) 3.5.1.1催收 (11) 3.5.1.2催收记录 (11) 3.5.1.3收款业务办理 (12) 3.5.2应收账款管理 (12)

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及其测试问题及答案

销售循环内部控制测试程序是怎样的? 1.抽取一定数量的销售发票进行检查。主要包括: (1)检查发票是否连续编号,作废发票的处理是否正确; (2)核对销售发票与销售订单、销售通知单、出库单(或提货单)所载明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是否一致; (3)检查销售通知单上是否有信用部门的有关人员核准赊销的签字; (4)检查销售发票中所列的数量、单价和金额是否正确,可将销售发票中所列商品的单价与商品价目表的价格进行核对,验算发票金额的正确性; (5)从销售发票追查至有关的记账凭证、账簿。 2.抽取一定数量的出库单或提货单,并与相关的销售发票相核对,检查已发出的商品是否均已向顾客开出发票。 3.从营业收入明细账中抽取一定数量的会计记录,并与有关的记账凭证、销售发票进行核对,以确定是否存在收入高估或低估情况。 4.抽取一定数量的销售调整业务的会计凭证,检查销售退回、折让、折扣的核准与会计核算。 5.抽取一定数量的记账凭证、应收账款明细账进行检查。主要包括: (1)从应收账款明细账中抽取一定的记录并与相应的记账凭证进行核对,比较二者登记的时间、金额是否一致;

(2)从应收账款明细账中抽查一定数量的坏账注销的业务,并与相应的记账凭证、原始凭证进行核对,确定坏账的注销是否合乎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主管人员是否核准等; (3)确定被审计单位是否定期与顾客对账,在可能的情况下,将被审计单位一定期间的对账单与相应的应收账款明细账的余款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则应进行追查。 6.观察职员获得或接触资产、凭证和记录的途径,并观察职员在执行授权、发货、开票等职责时的表现,确定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必要的职务分离、内部控制的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弊端。 在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系统进行了必要的了解与测试之后,应当对其控制风险做出评价,并对实质性测试的内容做出相应的调整,同时,对测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工作底稿中做出记录,并以适当的形式告知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当局。 内部控制目标有哪些,并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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