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人员管理办法

离退休人员管理办法
离退休人员管理办法

离退休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退(离)休人员管理工作,使退(离)休人员能够发挥余热、安享晚年,根据我省的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退(离)休条件

(一)离休条件:建国前(截止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待遇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退休年龄的,应离职休养。

(二)退休的条件:除少数高级专家、女性高级专家、个别女处级干部外,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应办理退休。

1.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的干部及年满50岁的工人;

2.男年满50岁,女年满45岁,工作年限满10年,经省劳动鉴定委员会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致残,经省劳动鉴定委员会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延缓离、退休时间的条件:

1.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上级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离退休年龄;

2.女性高级专家,凡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可以六十周岁退(离)休;

3.个别确因工作需要的女处级干部,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经上级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离退休年龄。

(四)省管干部离退休管理权限在省委组织部,由省统一管理。

二、退(离)休人员的待遇

(一)政治待遇:

1.离休干部发给国务院统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干部离休荣誉证,退休干部、工人发给由人事部、人事厅统一印制的退休证。

2.按照上级规定的文件阅读、传达发放范围要求,让退(离)休人员和同级在职人员一样阅读、收听、收看。

3. 退(离)休人员中的党员,都应编入一个党支部,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

(二)生活待遇:

1.按照国家规定的退(离)休干部和退休工人月基本退(离)休费构成和以月计发的各项补助构成项目,按月如数发给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2. 离休干部按照规定用车。厅局级、县处级和一般离休干部急诊、重病保证用车,如

学校车辆不便,可乘出租车费用报销。退休人员急诊尽量保证用车,如学校车辆不便,乘出租车费用自理。

3.离休人员按规定享受探亲待遇,健康休养待遇,并继续享受我校同级在职人员同样的困难补助等非工作性福利待遇。

(三)其他待遇

1.离休干部享有下列其他待遇:

(1)医疗费。在指定公费医疗就诊医院看病、住院,在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医药费实报实销;在本校医务所看病,免交医药费。

(2)离休干部特需经费。这笔经费用于解决离休干部的特殊困难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开支,可以跨年度使用,但不发给个人。

(3)离休干部体检费。离休干部的体检,每年进行一次,所需费用,统一在公费医疗项下支付。

(4)探亲路费。离休干部除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待遇外,本人还可以按现行旅差费开支标准,仅报销一次探视父母、子女或回原籍的往返车船费。出国探亲者,报销国内途程的往返路费。

(5)购置病残工具费。离休干部由于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需要购置病残工具而本人有困难得,可酌情补助。

(6)纪念品。干部离休后,可赠送适用的纪念品,价值在130元以内。

2.退休干部享有下列其他待遇:

⑴医疗待遇。享受国家和山西省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⑵退休干部活动经费。用于活动场所建设和必要其他活动经费开支,可以跨年度使用,但不发给个人。

3. 退(离)休干部病故后,按规定享有丧葬费,其家属享有抚恤金、遗属困难补助等费用。

4.以上各项费用,应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不得混用。

(四)退休工人的其他待遇,因无明文规定参照退休干部执行。

三、办理退(离)休的程序

(一)人事处提前一个月通知到龄人员及其所在部门。

(二)人事处将符合退(离)休离退休条件的人员情况报主管校长审批,经学校研究需延缓退休年龄者报上级机关审批。

(三)人事处在教职工达到退(离)休年龄的当月办理移交等离职和退(离)休手续。

(四)人事处通知财务从退(离)休的下月起执行退(离)休工资标准。

四、退(离)休人员的管理服务

(一)凡离开太原地区的同志须向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或分管退(离)休的同志)请假。

(二)退(离)休同志应关心国家大事和学校的发展,发扬革命的优良传统,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全校职工树立榜样。

(三)退(离)休人员中的党员,都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按时交纳党费。

(四)老龄工作委员会和人事处要做到政治上关心,生活上予以照顾。及时了解她们的所思所想,做好释疑解难和上门服务工作,对她们生活中的困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给予解决;积极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各类活动;努力创造条件使他们能够继续发挥积极的作用。

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定稿版

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规定实 施细则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有效规范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税务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均适用《监督管理办法》及本细则。《监督管理办法》及本细则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关于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上级党组重要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通过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巡视、执法督察、审计以及年度考核、合法性审核等形式进行。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向党组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向被检查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被检查单位逾期未整改的,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纪检组组长对被检查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仍不整改的,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先免职,后处理。 第二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四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应在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后30日内完成,由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党组审议通过,以党组文件印发执行。 第五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每年按照《税务系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方法、内容及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检查考核,使用)开展测评。

离退休人员管理办法

离退休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退(离)休人员管理工作,使退(离)休人员能够发挥余热、安享晚年,根据我省的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退(离)休条件 (一)离休条件:建国前(截止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待遇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退休年龄的,应离职休养。 (二)退休的条件:除少数高级专家、女性高级专家、个别女处级干部外,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应办理退休。 1.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的干部及年满50岁的工人; 2.男年满50岁,女年满45岁,工作年限满10年,经省劳动鉴定委员会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致残,经省劳动鉴定委员会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延缓离、退休时间的条件: 1.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上级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离退休年龄; 2.女性高级专家,凡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可以六十周岁退(离)休; 3.个别确因工作需要的女处级干部,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经上级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离退休年龄。 (四)省管干部离退休管理权限在省委组织部,由省统一管理。 二、退(离)休人员的待遇 (一)政治待遇: 1.离休干部发给国务院统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干部离休荣誉证,退休干部、工人发给由人事部、人事厅统一印制的退休证。 2.按照上级规定的文件阅读、传达发放范围要求,让退(离)休人员和同级在职人员一样阅读、收听、收看。 3. 退(离)休人员中的党员,都应编入一个党支部,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 (二)生活待遇: 1.按照国家规定的退(离)休干部和退休工人月基本退(离)休费构成和以月计发的各项补助构成项目,按月如数发给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2. 离休干部按照规定用车。厅局级、县处级和一般离休干部急诊、重病保证用车,如

领导干部值班管理办法

管理人员值班制度规范 第一条:目的 为强化领导、干部值班工作,使生产系统能够及时得到协调组织与技术指导,保障生产组织系统得到高效、有序、顺畅的运行,确保生产系统安全、经济、稳定并最大限度地发挥生产能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加强煤采样系统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人员组成范围 公司值班人员:指服务生产的各部门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副主任、技术部技术员组成的当天当班的值班人员。 第三条:值班人员的基本任务 1、值班人员应负责组织、协调当日的公司生产,要求全面掌握生产动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有效地按照生产作业计划组织实施,保持工艺装置运行平稳,确保产、供、销畅通,使生产均衡、安全、稳定、有秩序地进行,保证生产作业计划的完成,检查各岗位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2、值班人员应在公司当班生产调度的统一指挥下,做好生产装置的巡检与技术服务工作,及时发现并及时协调处理公司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公司生产系统稳定运行。 第四条:值班人员的职责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目标,以当班作业计划为依据,协调完成当班生产计划。 2、了解当班的原料、产品的储备状况。 3、了解当班的设备检修情况。 4、了解各装置生产动态。 5、对生产过程中临时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有关车间、部门,及时处理,必须做到处理问题不过夜。 6、及时组织协调处理生产事故,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7、服从当班生产调度的指挥,及时执行并解决当班调度令所涉及的问题。 8、对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应主动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主动联系相关人员立即到现场解决,对未解决的问题,在未征得当班调度同意前,不得自行离开现场。 9、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定和岗位责任制。 10、按时参加公司调度大夜班交接班会。 11、及时填写值班记录,记录当班的生产状况。 12、有权处理当值时间内所有违章违纪行为。

聘用离退休员工管理办法

聘用退休人员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规范退休人员聘用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中的退休人员是指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以及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国家规定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 退休人员所从事的岗位必须是公司急缺、关键或特殊岗位,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聘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聘用人员条件 1、被聘人员上岗前,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最近一个月的身体检查健康证明,因病或其他原因提前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得聘用。 2、被聘人员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工作经验。 3、被聘人员要求年龄:男性65 岁以下,女性57 岁以下。 三、聘用程序 1、首次聘用 用人部门提出聘用退休人员需求,需求中应标明聘用退休人员的缘由、岗位的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交人力资源部后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2、续聘

聘用期限一般为一年,到期需要续聘的,由个人填写《退休人员聘用审批表》,交人力资源部后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签订聘用协议。 四、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休息休假等待遇可参照聘用单位相同岗位人员标准,也可由公司与聘用人员双方协商确定。 聘用人员享受公司每年一次免费体检。聘用人员入职一个月后公司为其购买人身意外险。 五、聘用人员管理 被聘人员由公司按在职人员管理,被聘人员需遵守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完成所在岗位的工作任务,接受公司考核。 若在聘用期间本人自愿辞聘者,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申请;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终止聘用手续。 六、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与公司原有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运营管理部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

【运营管理部】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 一、部门架构 运营管理部 流程体系计划运营 二、岗位职责 ?流程体系经理/主管/专员(1人) 岗位职责: 1、对公司现有制度、流程进行梳理、整合和调整,建立系统化的流程体系; 2、组织制定各项业务流程标准并推行、优化; 3、组织制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推行、修订; 4、定期开展制度、流程复审,督促和跟进各部门更新流程标准; 5、跟踪、监控、分析与评估公司各流程运行效果,针对制度、流程执行过程中发现的疏漏和缺陷,提出完善和优化的合理化建议,并执行讨论和优化;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验,有项目管理或流程标准化管理等相关经验; 2、具有较好的统筹、计划和执行能力,能独立完成流程设计、流程优化、流程再造等流程体系建设; 3、了解房地产企业主要业务特点和行业特性,了解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特点和职责,熟悉制度流程体系管理; 4、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文档撰写能力,能够编写制度文件和工作流程; 5、电脑操作熟练,精通办公软件,工作效率高。 ?计划运营经理/主管/专员(1人) 岗位职责: 1、参与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工作; 2、参与编制或调整项目发展计划、项目里程碑节点计划,报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 3、审核各部门各级专项计划并编制汇总; 4、负责跟踪各级计划节点执行情况,对异常的计划执行情况,提出预警及调整建议; 5、主动协调、督促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推动项目计划目标的实现; 7、定期开展项目巡查,形成项目巡查报告; 9、参与公司月度计划的编制及完成情况跟踪,提交总结报告; 10、参与项目管理周例会、月例会,收集整理项目管理周报、月报、会议记录;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验,2年以上房地产工作经验,有工程项目运营管理相关经验; 2、熟悉房地产行业开发基础知识、行业特点,具有较好的计划和执行能力,; 3、熟练操作办公软件、CAD软件。

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范文

长坝乡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做好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对于防止、纠正干部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不仅会毁掉一批干部,更会影响一地政权稳定,耽误一域经济发展,败坏一方社会风气。一年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根本目标,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规范全乡领导干部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现总结如下: 一、在制度上,加大创新力度,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为了使我乡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年来,我们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先后出台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一是在规范选人用人行为方面,充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出台了干部公开推荐制、公开选拔制和任前公示制。二是在完善干部日常管理机制方面,对在工作、生活上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警示,出台了谈话诫勉制度和干部向组织回复有关问题制度;加强对包村干部实绩的考核,出台了干部动态考核制度和年终定期考核制度。三是在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精简干部队伍,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干部作风,在全乡村级组织建设中实行了“三改”,即改革村干部管理体制,改善村干部素质结构,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在加快制度创新的基础上,我们要求全乡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贯彻,切实做好组织人事的规范、公正、科学。

二、在内容上,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效果 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面广量大,必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此基础上,以点带面,实现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为此,我们在工作中主要突出以下三个重点: 一是突出对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识别和选拔干部,实行领导干部定期审计和重点审计制度,建立审计台帐。乡党委定期、不定期召开纪检、组织、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通报审计情况,研究落实审计建议,并对各单位落实审计意见情况进行跟踪回访,从而保证审计意见得到及时落实。二是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群众监督机制上。监督渠道不宽,言路不畅,是影响人民群众正常行使监督权的重要障碍。实践证明,依靠群众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保证。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围绕有信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干部工作、生活、经济等方面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由纪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迅速查处报结,为乡党委提供用人决策依据,同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反映人,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管理的积极性。 三、在手段上,实施配套改革,全方位拓宽监督管理范围 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放在整个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需要方方面面的相关制度及实实在在的措施加以配套,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为此,我们在不断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的同时,还建立健全了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通过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职能机关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行为,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一条政治“保障线”。

医院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医院离退休人员返聘管 理规定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沈丘县中医院 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返聘系指我院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经批准聘用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本院退休人员继续工作。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现阶段我院返聘的重点医疗、医技岗位,护理、行政岗位的退休人员一般不予返聘,后勤人员一律不予返聘。 一、返聘条件 1.科室或医院工作需要,退休后暂无合适接替人员的岗位需要,本人同意返聘。 2.身体健康,适合在原岗位继续工作,且能坚持正常工作。 3.具备副高级(西医临床),中级(中医、中西医结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能力扎实,能独立操作业务相关的仪器设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在退休前原岗位任职期间,无重大差错记录,未发生重大责任性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 4.能坚持全日正常工作。担任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者,确因工作需要,但身体等原因不能坚持全日工作,由科室提出申请,报人事科,由人事科报院班子会批准,可以按半日制工作聘任。 5.在院外没有个人收入的兼职服务工作。 6.专业技术人员返聘年龄,男的不超过70岁,女的不超过65岁,因科室特别需要,由科室写出申请,年龄可放宽5岁。 二、返聘人员待遇、职责与要求 (一)返聘工资补差 补差工资形式,即补满退休前的工资额。 (二)返聘绩效工资 依据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实际出勤情况由受聘科室参照在职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三)退休人员返聘期间,医院不安排其任何行政职务,亦不负责其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晋升,其退休费、生活补贴的调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继续享受医院内给予退休人员提供的生活及福利待遇。 (四)返聘人员与在编职工同样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返聘人员要从医院利益出发,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 (六)返聘人员到外单位会诊、手术或查房等,要按照医务部有关规定

工龄工资管理办法

工龄工资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为企业长远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和作出更大的贡献,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进退,特制定员工工龄工资管理规定。给公司员工增加相应的福利。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工龄是指员工入职本公司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以年为单位; 四、职责部门 4.1工资核算部门负责工龄工资的核算及审核工作; 4.2财务部负责每月工龄工资计算结果的复核; 4.3综合办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及推行和实施过程中的解释工作; 五、工龄工资的标准: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公司给予工龄工资100元/月奖励,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给予200元/月奖励,以此类推,以后逐年递增,工龄工资以500元/月为上限. 六、相关规定: 6.1员工自入职并正式上班的第一天起,便开始计算工龄;入职当月上班满15天者按整月计算工龄,入职当月未满15天者从下月开始计算工龄;

6.2当月请假或放假(非有薪假)15天以上(含15天),当月工龄奖不给予计算与发放; 6.3每月工龄工资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6.4 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七、本管理办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并开始计算工龄,于2018年1月份核准发放。 综合办 2017年12月11日

工龄工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尊重员工为酒店发展创造的价值和贡献,激励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给酒店员工增加相应的福利,实现利润共享,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全体在职员工。三、工龄标准 1、工龄以“年”为单位计算。 2、新入职员工自入职当日起满一年的计为一年工龄,满两年的计为两年工龄,以此类推。四、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酒店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第二年为¥80元;第三年为¥100元;第四年开始每做满一年增加¥20元,直至工龄工资增加到¥200元即止。 2、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超过30天者,取消该年度工龄工资。 3、被酒店开除,辞退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当年工龄工资不予计算和发放。 4、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5、实行酒店包干制的人员不在此范围内。

运营管理部部门岗位职责说明书

运营管理部部门岗位职责说明书 文件编码文件名称部门职位职责说明书密级/版次批准人实施日期页 码 2011年06月28日第页 / 共 5 页 总公司运营管理、人力部门名称上级部门运营管理部资源部、党办、监察部下级部门无岗位数部门人数 4个 4人部门价值: 为公司总经理和各部门的运营发展、人力资源、日常行政管理提供服务支持,保障公司持续有序规范发展。 部门职责: 1.负责接收传送总公司的工作信息和管理要求,起草上报公司工作情况和工作报告; 2.负责筹办公司各类会议,记录公司重要会议情况,收集整理公司及各部门经营管理工作信息;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内部和门户网站信息; 3.负责分析公司经营情况、起草编制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起草公司管理工作制度、工作总结、工作通知、情况报告等工作文件;管理公司收文发文和工作文档; 4.负责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公司绩效考核工作;督办公司领导布置的工作;协调公司内外部管理事务,配合公司领导和部门做好接待工作,协助公司领导对公司进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劳动合同、员工薪酬、员工保险福利、员工考核奖惩、岗位聘用聘任、员工评先评优、部门以及岗位职责、员工职业规划、员工信息维护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6.负责管理审核公司印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行业资质等的使用;负责公司日常办公用品等物资的采购管理;管理公司车辆、机具设备、办公设施等物品,管理固定资产实物台帐; 7.负责维护公司与公安、消防、社保、劳动、税务、政府相关行业、工商和物业等部门单位的工作关系;管理公司消防、办公环境安全; 8.负责公司廉政和企业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员工合法权益和公司社会形象; 9.负责部门员工、设备等日常管理,防止和控制风险损失; 10.负责完成公司下达的管理目标任务和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 部门岗位分布: 部门经理岗、行政秘书岗、人事专员岗、总务秘书岗 部门经理 行政秘书人事专员总务秘书 部门行政权限 1.审核公司对内对外各类文件、合同和信息资料; 2.监督公司印章、法人印件、营业执照、行业资质证件的使用; 3.列席公司研究人事的会议,检查督促报告各部门落实公司工作安排的情况; 4.审核发放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公司日常办公用品采购; 5.处理员工劳动争议及相关法律诉讼,提出员工奖惩意见建议; 6.管理本部员工岗位职责分工、工作安排和考核奖惩; 工作联系 内部:总公司运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工会委员会、计划财务部、监察部、本公司各部 门

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有效规范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税务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均适用《监督管理办法》及本细则。《监督管理办法》及本细则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关于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上级党组重要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通过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巡视、执法督察、审计以及年度考核、合法性审核等形式进行。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向党组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向被检查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被检查单位逾期未整改的,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纪检组组长对被检查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仍不整改的,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先免职,后处理。 第二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四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应在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后30日内完成,由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党组审议通过,以党组文件印发执行。 第五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每年按照《税务系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方法、内容及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检查考核,使用《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测评表》(见附件1)开展测评。 考核等次根据检查结果及民主测评情况综合确定,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能够认真履行《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可评为“好”、“较好”、“一般”等次,其中:“好”得票率达到80%以上的评定为“好”;“较好”得票率达到80%以上的评定为“较好”;“一般”得票率达到80%以上的评定为“一般”。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或者违反《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并具有《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或者民主测评“差”得票率达到高于20%的,评定为“差”。 对领导班子的考核结果在本系统、本单位通过发布文件等形式进行通报;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填写《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测评登记表》(见附件2),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考核结果报经党组审议后,及时反馈被考核单位。人事等部

公司员工工龄奖励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工龄奖励管理规定一、目的为尊重员工为企业发展创造的价值和作出的贡献,同时,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公司员工工龄奖励管理规定。二、适用范围公司在职员工三、工龄奖励制定标准: 1. 员工工龄奖励计算标准员工工龄从正式入职之日起开始 计算,工作时间满1年的员工开始享受工龄奖; 1)工龄满一年的员工,享受每月50元的工龄奖,工龄奖与每月工资一齐发放; 2)工龄满两年的员工,享受每月70元的工龄奖,工龄奖与每月工资一齐发放;3)工龄满三年的员工,享受每月90元的工龄奖,且工龄奖额度按照每年20元的标准逐年增加,最高封顶为170元。四、工龄奖励申请 1. 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以进行工龄奖励申请,填写《工龄奖励申请表》,由厂长审核后递交人事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签字确认并报总经理审核签字后递交财务部进行工龄奖励核算。 2. 工龄奖励发生变化时,由员工本人填写《工龄奖励变更申请表》,由厂长审核后递交人事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签字确认并报总经理审核签字后递交财务部进行工龄工资核算。 3. 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递交财务部核算工资,一份人

事部存档管理。 4. 过期提交的,工龄奖励不予以补发,只发放申请审批后的工龄奖励。五、工龄管理规定 1. 每月以15号为标准,15号之前就职的员工当月按照整月计算工龄;15号之后就职的员工当月不计算在入职公司工龄内。 2. 员工月工作天数不满20天,当月工龄奖励不予以计算。 3. 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4. 如遇升职或降职,当月工龄工资按照升职/降职后的职位所规定工龄奖励计算方式进行计算。 5. 正式员工员工进行了岗位异动的调整,进入新岗位试用期时,工龄奖励情况按照正式员工进行计算。 6. 如有员工连续请假一个月者,工龄时间计算时自动延后一个月。 7. 因旷工自动离职、被公司开除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当年工龄奖励不予以计算和发放,当年度已发放的将予以扣除。 8. 工龄奖励每月随员工工资同时发放。六、附则1、本办法为暂行实施办法,需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实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运行管理部岗位职责

华东电力物业管理分公司 运行部管理及人员职责 本职责规定了运行维护管理部的基础管理、运行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部门建设。 一、部门基础管理: 1.1设备台账、产品及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包括产品相关技术说明书)、设备出厂资料(包括设备出厂实验数据、设备备品备件清单等)、图纸资料(包括一次安装图、二次接线图、防雷接地图等图纸)。 二、运行检修: 2.1运行资料至少包括:值班记录(运行日志)、保护动作记录、避雷器动作记录、工作票登记、操作票登记、设备定期切换试验记录、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检验记录、紧急解锁钥匙使用记录、开关跳闸次数记录、设备检修(试验)记录、设备缺陷记录、蓄电池测量记录、巡视检查记录、红外测温记录、接地线装拆记录、继电保护定值记录、设备维护工作记录。 三、技术管理: 3.1现场资料管理:各级调度规程、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见现场运行规程)、应急预案、危险点分析等。 3.2设备管理资料: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报告、变电站内直埋电力电缆走向图、变电站设备最小载流元件表(或限额表)、变电站一次系统模拟图、站用电系统图、交直流熔断器及空气开关配置一览表等。

3.3专业管理资料包括:运行分析记录、运行月报表、综合月报表等。 四、安全管理: 4.1安全管理包括:安全活动记录、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规考试、安全工器具试验报告等资料。 五、部门建设: 5.1部门建设包括:教育培训、部门达标及活动(含民主管理)、政治学习等。 运行部人员职责 一、部长及副部长岗位职责及安全职责 1.1岗位职责: 1.1.1负责部门的安全文明生产、日常工作安排、质量管理、基础管理、技术培训、优质服务及部门员工职业道德教育等各项管理工作。 1.1.2负责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和总结。带领全部门人员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技术经济指标。 1.1.3负责制定变电站轮班表、设备巡视卡、设备维护周期卡,并督促执行;按时上报总结及各类报表、

市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

市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 市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党内条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管副县级以上干部;市县(区)直部门、乡镇、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中省驻平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 第三条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强化预防、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依纪的原则。 第四条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仍应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注重社会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1、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收钱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的行为。 3、公款吃喝、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 4、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行为。 5、参与封建迷信和宗教活动等行为。 6、参与黄、赌、毒活动和涉足色情场所的行为。 7、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言论的行为。 8、参加“**功”等非法组织,参与民间结社组会等行为。 9、不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酒后滋事等行为。 10、不顾家庭基本伦理,对父母老人不孝敬等行为。 11、不遵守社区、宿舍守则,邻里相处不融洽等行为。 12、不讲诚信,逾期不归还贷款、欠缴住宅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等行为。 13、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需要监督管理的其它问题。 第五条实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监察局、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信访局、文明办等单位组成,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研究、部署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实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报告和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主要领导的述职述廉报告和其他领导干部的书面述职述廉材料中,必须报告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并填写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登记表。 第七条认真受理群众通过网络、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等途径投诉的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违纪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予以严肃处理。 第八条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各新闻媒体通过内部反映和公开报道等形式,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违纪问题,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第九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依托社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进行监督。定期与街道社区党组织联系,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及廉洁自律、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情况。第十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每年召开一次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加强与领导干部家属的沟通。通过召开领导干部家属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入户走访等方式,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 第十二条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对班子成员负有监管职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的工作人员负有监管职责。对不履行监管职责,致使本部

离退休人员管理规范

1.0目的 1.1 规范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确保离退休人员管理有效运作。 2.0适用范围 2.1XX航空公司离退休人员及代管人员。 3.0基本职能 3.1综合办公室为本规范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的制(修)订和解释工作,并监 督执行情况; 3.2综合办公室接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的退休文件后要及时通知相关科室; 3.3离休室负责离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3.4退休室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3.5财务室负责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及各项经费的报销; 3.6保健室负责离退休人员的健康检查,疗养(郊游)的身体检查及日常保健工作; 4.0工作要求 4.1 树立全心全意为离退休人员服务的思想,把全心全意为离退休人员服务,作为我们工作的宗旨; 4.2工作中要以“耐心、细致、热情、周到”八字方针为准绳; 4.3根据老同志的性格特点,遇事要多做说服,安慰工作; 4.4与老同志和睦相处,若出现和服务对象发生意见分歧和矛盾时,应回避,通过主管领导协商解决; 4.5老同志委托的事,能办到的尽量办,办不到的向上级反映,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4.6办事要实,说话要轻,虚心接受批语评意见,采纳好的建议; 4.7语言文明,行为庄重,举止大方,注重修养,优质服务;

4.8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服务水平,注重培养个人工作素质,思想素质。 5.0工作内容 5.1接收人员: 5.1.1接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离退休文件及党员组织关系后,综合办公室及时登记存档,并发相关各室; 5.2办理接收手续: 5.2.1离休、退休室接到离退休文件及党员组织关系后,及时登记造册,并按就近的原则,把离退休人员安排到离退休人员党支部; 5.2.2财务室接到离退休文件后,及时按文件规定的养老金标准,做出计划,列入养老金发放名单。 5.2.3离休、退休室根据离退休人员的爱好,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编入各活动小组、协会。 5.3 日常管理: 5.3.1 养老金发放; 5.3.1.1每月初由财务室根据离退休人员名册及养老金发放标准做出养老金发放表; 5.3.1.2根据养老金发放表把养老金划入每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领取卡里,以方便离退休人员领取 5.3.1.3居住异地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财务室每季度以电汇的方式发放; 5.3.2 文体活动 5.3.2.1 离退休人员有太极拳(剑)、钓鱼、乒乓球、游泳、散步、台球、书画、相棋、扑克、文艺等活动小组; 5.3.2.2 各活动小组由离退休人员选出的组长1人,副组长2—3人负责,部里由一名副部长负责; 5.3.2.3各活动小组每年年初制定活动计划及所需经费,报离退部审批后即可按计划开展活动; 5.3.3 用车 离退休人员因病或其他急事需用车时,经综合室批准可派车,收取(0.4元/公里)

离退休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离退休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对离退休工作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因此,离退休工作部门及人员要努力做到。 一、敬业爱岗,以热情周到地为离退休老同志服务为中心,以让离退休老同志满意为标准,更好地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老同志,发挥他们的作用的要求,克服困难,落实政策,为老同志做好事、办实事。 二、认真落实,积极主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尊老敬老教育活动,宣传离退休老同志为电力事业所做的贡献和他们的优良品质,宣传尊老敬老的好人好事。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 三、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来信来访工作。对离退休老同志的来信,要做到认真研究,件件有回音。对来访的离退休老同志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百问不厌,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不拖拉、不推诿、不敷衍。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不能办的事,要解释清楚。

四、为老同志服务要全心全意、满腔热忱,吃得苦、受得累,做老同志的贴心人。努力创造条件,拓展活动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使老同志老有所乐。 五、坚持定期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情况,征求意见,让老同志及时了解电力事业改革、发展的情况,为电力事业建设出谋献策。 六、要坚持经常、有计划地适时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把走访慰问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去抓。新年(春节)、“十、一”(老年节、中秋节),对离退休老同志普遍慰问,发慰问品或慰问金。离退休老同志住院后,由离退休工作部门代表工区领导前去探视,其探望费用为--元。 七、离退休职工去世后,要前往职工家中慰问,并协助办理善后事宜。对家属提出的不附和规定的要求,要做好解释工作;对丧事过程中的各种迷信活动,要进行教育制止。认真按政策规定落实抚恤金、丧葬费、遗留问题等。 八、离退休职工活动经费按中共省局党组

关于聘用离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退休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继续发挥退休人员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优势,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聘用原则 1、集团范围内到龄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原则上不再返聘,确因工作需要聘用退休人员的,应对岗位性质、退休员工年龄和健康状况严格把关。 2、退休返聘人员聘用期限为1年,可每年续签但最长不应超过5年。 3、集团范围内退休返聘人员男员工年满65周岁,女员工年满55周岁(符合条件认定为女干部的,年满60周岁)不得在控股集团范围内担任中高层实职,不得担任控股集团本部经理级、子公司副总(总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不得在重大涉密、重大投融资、监察审计、财务、人事等重要岗位、敏感岗位任职。非集团范围内退休人员原则上仅可聘为顾问,不得担任实职。 4、聘用退休人员应签订《退休人员返聘协议》或《劳务合同》,对达不到工作要求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返聘人员,公司可随时解除聘用协议,停止聘用。 三、聘用条件 1、返聘人员需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持有《退休证》。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够履行聘用协议中规定的职责和各项任务。 3、返聘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需具备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四、返聘程序 1、用人部门填写《退休人员返聘申请表》,明确聘任理由、服务岗位、劳动报酬,并约定相关权利义务。 2、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身份证、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3、集团退休人员聘用签订《退休返聘协议》,非集团退休人员聘用签订《劳务合同》。 4、集团管理范围内人员的退休返聘申请需报集团审批,其他人员由各子公司审批,并报集团备案。 5、返聘人员聘用期满后,如需继续聘用的,按以上程序重新申请,并提前15日书面通知本人,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接到再聘通知,视为期满终止聘用,公司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他 1、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2、本办法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

运营部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运营部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运营部管理架构 根据公司要求,制定本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一、在总公司既定方针策略下,全面负责资产运营中心资产运营及物业管理工作,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实现现有资产利润最大化,全面熟悉并掌握房地产及相关产业最新政策信息,以及其它类似公司最新运作方法,调整运营中心经营策略计划;学习并熟悉资本市场运作方式,通过资产运作和管理,有效管理公司投融资渠道。保证投融资活动“合法,安全,流动,盈利”。制订物业策略计划;制订资产管理及组合投资管理策略。持有或出售分析、检讨物业及资产重新定位机会,审批主要费用支出,监控物业及资产运营绩效,进行资产投资

分析和运营状况分析。 二、执行总公司资产管理所确定的战略方针,实现资产管理目标;不断满足客户市场需求;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主持并协调现有资产的商业业态规划,布局。督促运营中心市场调查与市场分析,掌握商业信息库。审核各项目商业市场发展分析报告。审核商户信息的经营状况及分析预测,作出科学决策依据。审核各项商业合同的签订、变更、执行、终止。熟悉地产商业形态运作。根据原有业态规划,负责商业部分的补充规划、补充楼面布局、调整品牌布局,通过专业的商业规划,以保证最佳的商业运营条件。在总公司部门领导下,对重新业态布局,业态规划,品牌招商提出自己意见和方案。负责运营中心市场调查与市场分析,以确定项目体量和客户定位。建立公司商业信息库,通过优秀的主力商家的招商来吸引消费者和中小租户。负责编制各项目商业市场发展分析报告。负责收集商户信息,对其经营状况进行分析预测,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原有招商状态,负责调整公司的招商政策及与商家的合作方式;如有品牌进场,负责品牌装修形象设计图纸的审批;负责各项商业合同的签订、变更、执行、终止;负责制订公司商业谈判程序及组织实施;负责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方案、措施的落实和协调。 三、行为准则 1.员工要遵守公司纪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守公司机密,行使公司赋予个人的工作责任和义务。如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向其追究法律责任和追索赔偿。

内部监督管理办法

内部督查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适应公司现实发展阶段的管控需要,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和双向沟通;促进团队协作,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和忠诚度;保护能绩平衡,查处违规行为,保障公司规范、高效、稳健、安全运营;通过关注管理者的短期行为,实现公司长期整体利益;根据公司考核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二、督查内容 内部督查分为工作督查和违规问题查处两部分。 工作督查内容包括:工作计划(周期性经营计划和本周期经营分解保障计划)执行情况、管理制度落实及工作纪律情况、团队协作及工作效率情况等。 违规问题查处内容包括:以职谋私,严重工作失职,被举报、投诉事件等。 三、时间周期 1、周督查导; 2、月督查考核; 3、年终督查。 四、工作职责 1、公司成立由全体高层为成员、总经理任总督察的考核督察领导小组,负责对内部督查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对日常督查结果应用和涉及

重点督查事项、人员适任性督查、重大工作缺陷督查及恶性投诉案件查处等比较复杂的督查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2、公司考核督察领导小组下设督察室,负责考核督察工作的执行,暂由办公室主任兼任督察室主任。 3、督查室的主要职责: 3〃1 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计划的执行情况; 3〃2 监督、检查公司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3 监督、检查公司工作纪律的日常遵守情况; 3〃4监督、检查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异常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和防范措施; 3〃5向总督察提交督查计划,报告交办督查任务的完成情况; 3〃6建立内部督查档案。

五、工作程序 1、上报工作保障计划: 各部门(岗位)工作人员按每周(周六下午4点前)、每月(28日前)、每季度(季末月28日前)、半年(半年末月25日前)、年终(12月20日前)的时间周期,将公司平衡下达到本部门(岗位)的经营工作计划详细分解到本周期、并配以本周期保障计划,上报督查室。督查室及时督促收取、汇总报告各位副总经理、总经理,以备涉及计划协调会议召开时对照查询。 2、确认工作计划: 公司定期召开工作计划平衡、协调会议,根据上一周期计划完成情况、本周期工作重点要求和各部门(岗位)提报的工作保障计划内容,进行各部门(岗位) 计划的调整、确认。 工作计划内容必须具体到工作量(可量化)和工作时限(日期时间具体化)。 3、总结、述职: 各部门(岗位)人员每周六将本周工作总结书面报督查室,接受工作检查与督促;并按每月(次月3日前)、每季度(季末次月3日前)、半年(半年末次月3日前)、年终(当年12月31日前)的时间周期,书面总结上一周期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主要业绩等,通过总结会方式进行公开述职,接受公司考核督查领导小组和职工代表的考核质询。 4、检查: 督查室依据日常工作督查记录和计划执行情况,对各部门(岗位)人员

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度

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制度 党员监督问题是加强党的建设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是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党的基层组织认真落实对党员进行监督的任务,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明确对党员进行监督的重点内容。对党进行监督的重点内容包括: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情况;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同各种错误行为做斗争的情况;党员领导干部以积极态度,认真对待群众意见,改进工作的情况。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监督,既要监督八小时以内的情况,也要监督八小时以外的情况。 2、坚持走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党员教育、管理与监督相结合。 4、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 5、教育引导党员相互监督。 一、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线领导机关干部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二、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 (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2)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 (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7)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三、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是: (1)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

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范文最新推荐------------------------------------------------------ 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一、重视和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主要领导应经常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 二、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拖欠离退休费和医药费。 三、积极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争创“五好家庭”(读书学习好、锻炼身体好、发挥作用好、教育好子女、团结互助好)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 四、对离退休人员做到“三必访”,即家庭生活困难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出现其它异常情况必访。 五、及时解决离退休人员的实际困难,为离退休办好事办事实和服务好。 六、积极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使他们老有所乐。 七、离退休人员应积极理解和支持在职人员的工作,顾全大局,共同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章总则 第—条为加强节能减排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 1 / 14

保护环境、降本增效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建立节约型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西部公司机关各部门、各项目部、钻井队、二线生产辅助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能源,是指原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i]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四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强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完善节能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西部公司中长期和年度节能目标,确保企业持续高效发展。 第五条基本原则 (一)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以效率为本,突出节能减排工作的战略地位。 (二)坚持优化结构、多能互补的原则,依靠加强管理、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实现节能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三)坚持节能减排与降本增效相结合,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四)坚持节能减排与发展相互促进的原则,实现节能减排和发展双赢目标。 第六条主要任务:遵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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