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总承包与分包界面划分大全(4种)讲诉

建筑工程总承包与分包界面划分大全(4种)讲诉
建筑工程总承包与分包界面划分大全(4种)讲诉

建筑工程总承包与分包界面划分大全

(共4份不同工种界面划分方式)

1 承包人自行施工工程与专业分包工程施工界面划分

1、由承包人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工作范围界定

承包人的施工范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按照

承包人的中标预算价相应进行费用的调整。

1.1 建筑、装饰工程

1.1.1 土方工程

包括人工清槽及肥槽回填、房心回填、地库顶部回填土工程(含回填土土源)。

1.1.2 二次结构(含轻质隔墙)砌筑工程

属承包人工作范围,由承包人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专业分包工程的预埋件属承包人的工

作范围,由承包人按图纸设计要求预埋。

1.1.3 钢筋混凝土工程

属承包人工作范围,由承包人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其中混凝土按预拌混凝土计入。专业

分包工程的预埋件属承包人的工作范围,由承包人按图纸设计要求预埋。

1.1.4 屋面及防水工程

屋面属承包人工作范围,防水工程包括地下室、屋面、厨卫间防水等,由承包人按设计图

纸要求完成。

1.1.5 室内(含地下室等)装修工程

所有二次结构砌筑的表面抹灰、墙面及地面粗装修工程、所有管井、强弱电间、设备用房

的装修、室内防水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配置普通灯具,均由承包人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

具体施工部位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装修标准或图纸执行。

1.1.6 外墙装修(含外保温等)工程

所有外墙面装修均属承包人工作范围,由承包人按图纸要求完成。

1.1.7 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

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属于暂估项目。

1.1.8 门窗工程

门窗工程属于暂估项目,门窗后塞口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其费用已包含在总包服务费中。1.1.9 其它零星工程

均属承包人工作范围,由承包人按图纸要求完成。

1.1.10 工程水电费

工程水电费由承包人统一计取和支付(包括所有专业分包人、供应商等所使用的水电费)。

总承包单位应该为专业分包人提供按分包合同中约定临时用电的接驳点。

1.2 给排水工程

1.2.1 包括冷水给水、热水给水、废水(中水源水)、压力排水、污水排水、雨水工程施工安装;

生活水箱(包括洁水设备)、泵及生活给水变频装置成套设备安装;消防水箱、水池等用水

设备如为发包人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将水管接至水箱、水池等用水设备,此过程中阀门、

控制器等均已包括在承包范围之内。对于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负责专业分包工程的预埋

件、各种套管预留预埋、预留洞、补洞、堵洞工作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服务、配合、

管理和协调等工作、责任和义务。水质验收由承包人负责,该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合同

价款中。

1.2.2 给排水管线做至出外墙1.5米,由承包人完成。承包人负责打压试验,验收合格后与市政

单位办理交接手续,由市政单位进行接驳。

1.3 电气工程

1.3.1 动力工程

属承包人工作范围,由其按设计图纸要求独立完成或协调完成,包括不限于通风、消防、

电梯、水泵等动力设施的配合安装、调试。低基为从派接柜下口往下全部电气工程(除供

电局必须施工之外),派接柜下口往上部分负责管线预留桥架安装及留洞;高基为低压配电

柜下口往下全部电气工程,包括二次结构内剔槽、打洞、配管及明配管。

1.3.2 照明工程

∏接箱(无∏接箱的以低压柜为界) 下端的电气工程由承包人按施工图施工(含∏接箱及低

压柜的安装)。

1.3.3 防雷接地、等电位联接工程

属承包人工作范围,由其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

1.4 采暖工程

1.4.1 按设计图纸施工。干、立管至进户支管的第一个阀门位置(含此阀门安装),此阀门后所有

支管、控制、计量装置由专业地板采暖公司施工;整个采暖系统打压由承包人完成。采暖

主干管做出外墙1.5米。

1.5 消防、通风、空调工程

1.5.1 属专业承包人工作范围,但相应的孔洞与套管(包括防水、穿墙、板、梁及人防、通风密

闭套管)的预留预埋及土建封堵工作由承包人按图纸要求完成。

1.6 弱电工程(包括消防电气)

1.6.1 预留预埋管(包括二次结构内剔槽、打洞、配管及明配管)、盒、接线箱、木套箱、所有明

(暗)弱电箱体安装、线槽敷设、土建封堵工作由承包人按图纸要求完成。分包进场前要

求管中带丝、保证管路畅通下一步正常穿线工作。

1.6.2 强、弱电入户预埋管线做至出外墙1.5米,由承包人完成。

1.7 预留、预埋与开洞

1.7.1 承包人须为专业分包人安排进场施工时间,且对各专业分包人的质量及进度负责,承包人

须取得各专业分包人在钢筋混凝土结构及二次结构上的留洞、做槽口、凹槽等及其形成所

需的一切详情,并必须为他们提供一切所需的尺寸和其他资料,以使他们能正确地定出孔

洞、槽口、凹槽等位置和避免随后的修改。

1.7.2 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此规定在钢筋混凝土结构上预留孔洞、做槽口、凹槽、管子槽等,承包

人必须自费开孔洞或槽,但未经发包人做出特别批准,结构工程不可进行任何割切工作。

1.7.3 承包人必须注意结构工程以外的割切工程,若由有关专业分包人或直接承包人进行,则承

包人需提供与此有关的一切所需监督工作。

1.8 其它相关工作

1.8.1 有关所需的临时设施,如临时排水系统及道路等,及完工后的拆走、清理、清洁及平整。

1.8.2 现场所有脚手架的搭设,包括专业分包人和供应商使用的脚手架;专业分包人可以免费使

用承包人现场已搭设之脚手架,但专业分包人独自所需之脚手架,由专业分包人自行搭设。

1.8.3 其它于图纸显示或规范说明由承包人负责的工程。

1.8.4 提供有关材料、设备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等。

1.8.5 对专业分包人的照管、管理及协调工作。

1.8.6 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成品实施保护(含所有分包的工程成品保护),并对保护不当而产生的

损毁进行修复和赔偿。

1.8.7 按需要完善及深化设计院所提供的施工图。

1.8.8 提供协调机电工程叠加图及协调综合机电土建图,并对上述综合图纸负责,一切因上述综

合图纸不完善导致任何土建/机电工程变更、拆改之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1.8.9 对本工程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

1.8.10 经设计单位及有关政府部门认可及批核,供应(甲供材料除外)及安装机电设备及管道一

切所需的设备、水泵、阀门、水管、电线电管、控制系统等。

1.8.11 发包人按有关法律、章程及法规等的要求,于适当时间完成提交有关所需的文件,以便发

包人能按照有关法规及部门规定申请及领取所需的许可及允许证件,使工程能开工直至完

工,否则此等申请将成为属于本合同要求承包人所履行的责任。

1.8.12 所有为按时及满意地完成此合同而未列于上述其他工作、材料或文件等。

2、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下列工程以专业分包方式实施,发包人提供专业分包工程的暂定金额(详

见合同附件四)

2.1 电梯工程

2.2 消防工程

2.3 通风、空调工程

2.4 弱电系统工程(包含有线电视、电信)

2.5 天燃气工程

2.6 地板采暖工程

2.7 配电室安装工程

3、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下列工程以综合暂估价项目实施,发包人提供专业分包工程的暂定金额

(详见合同附件三)

3.1 户门、单元门及单元门口装饰工程

3.2 铝合金门窗、百叶窗及玻璃幕墙工程

3.3 公共部位精装工程

2装修总包与土建单位施工界面的划分

注:1、以上交接面的完成标准需满足设计要求、相关国家规范、客服模拟验收检查质量标准及分户验收标准,交接单位都需对此签字认可。

2、以上交界面的完成标准仅按常规要求划分,各项目实际操作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机电工程施工界面划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汇总)

第四章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名称 单位 工程类别 I II III 工业建筑工程 钢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m m 2 >30 >16000 >18 >10000 ≤18 ≤10000 其他结构 单层 跨度 建筑面积 m m 2 >24 >10000 >18 >6000 ≤18 ≤6000 双层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50 >10000 >30 >6000 ≤30 ≤6000 民民用建筑工程 公用建筑 砖混 结构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 — 30<檐高<50 6000<面积<10000 ≤30 ≤6000 其它 结构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60 >12000 >30 >8000 ≤30 ≤8000 居住建筑 砖混 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 层 m 2 — — 8<层数<12 8000<面积<12000 ≤8 ≤8000 其它 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 层 m 2 >18 >12000 >8 >8000 ≤8 ≤8000 构筑物工程 烟囱 混凝土结构高度 砖结构高度 m m >100 >60 >60 >40 ≤60 ≤40 水塔 高度 容积 m m 3 >60 >100 >40 >60 ≤40 ≤60 筒仓 高度 容积(单体) m m 3 >35 >2500 >20 >1500 ≤20 ≤1500 贮池 容积(单体) m 3 >3000 >1500 ≤1500 单独土石方工程 单独挖、填土石方 m 3 >15000 >10000 5000<体积≤10000 桩基础 工程 桩长 m >30 >12 ≤12 工程名称 工程类别 I II III 工业与民用建筑 四星级宾馆以上 三星级宾馆 二星级宾馆以下 单独外墙装饰 幕墙高度50m 以上 幕墙高度30m 以上 幕墙高度30m 以下 (含30m )

建筑工程总承包与分包界面划分大全(4种)讲诉

建筑工程总承包与分包界面划分大全 (共4份不同工种界面划分方式)

1 承包人自行施工工程与专业分包工程施工界面划分 1、由承包人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工作范围界定 承包人的施工范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按照 承包人的中标预算价相应进行费用的调整。 1.1 建筑、装饰工程 1.1.1 土方工程 包括人工清槽及肥槽回填、房心回填、地库顶部回填土工程(含回填土土源)。 1.1.2 二次结构(含轻质隔墙)砌筑工程 属承包人工作范围,由承包人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专业分包工程的预埋件属承包人的工 作范围,由承包人按图纸设计要求预埋。 1.1.3 钢筋混凝土工程 属承包人工作范围,由承包人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其中混凝土按预拌混凝土计入。专业 分包工程的预埋件属承包人的工作范围,由承包人按图纸设计要求预埋。 1.1.4 屋面及防水工程 屋面属承包人工作范围,防水工程包括地下室、屋面、厨卫间防水等,由承包人按设计图 纸要求完成。 1.1.5 室内(含地下室等)装修工程 所有二次结构砌筑的表面抹灰、墙面及地面粗装修工程、所有管井、强弱电间、设备用房 的装修、室内防水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配置普通灯具,均由承包人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 具体施工部位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装修标准或图纸执行。 1.1.6 外墙装修(含外保温等)工程 所有外墙面装修均属承包人工作范围,由承包人按图纸要求完成。 1.1.7 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 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属于暂估项目。 1.1.8 门窗工程

门窗工程属于暂估项目,门窗后塞口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其费用已包含在总包服务费中。1.1.9 其它零星工程 均属承包人工作范围,由承包人按图纸要求完成。 1.1.10 工程水电费 工程水电费由承包人统一计取和支付(包括所有专业分包人、供应商等所使用的水电费)。 总承包单位应该为专业分包人提供按分包合同中约定临时用电的接驳点。 1.2 给排水工程 1.2.1 包括冷水给水、热水给水、废水(中水源水)、压力排水、污水排水、雨水工程施工安装; 生活水箱(包括洁水设备)、泵及生活给水变频装置成套设备安装;消防水箱、水池等用水 设备如为发包人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将水管接至水箱、水池等用水设备,此过程中阀门、 控制器等均已包括在承包范围之内。对于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负责专业分包工程的预埋 件、各种套管预留预埋、预留洞、补洞、堵洞工作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服务、配合、 管理和协调等工作、责任和义务。水质验收由承包人负责,该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合同 价款中。 1.2.2 给排水管线做至出外墙1.5米,由承包人完成。承包人负责打压试验,验收合格后与市政 单位办理交接手续,由市政单位进行接驳。 1.3 电气工程 1.3.1 动力工程 属承包人工作范围,由其按设计图纸要求独立完成或协调完成,包括不限于通风、消防、 电梯、水泵等动力设施的配合安装、调试。低基为从派接柜下口往下全部电气工程(除供 电局必须施工之外),派接柜下口往上部分负责管线预留桥架安装及留洞;高基为低压配电 柜下口往下全部电气工程,包括二次结构内剔槽、打洞、配管及明配管。 1.3.2 照明工程 ∏接箱(无∏接箱的以低压柜为界) 下端的电气工程由承包人按施工图施工(含∏接箱及低 压柜的安装)。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四类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见下表) 分类指标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民用 建筑 公用建筑(单层) 建筑面积 高度 跨度 >5000m2 >18m >24m >3000m2 >15m >18m >1500m2 >12m >12m ≤1500m2 ≤12m ≤12m 公用建筑(多层) 建筑面积 高度 >10000m2 >30m >6000m2 >24m >3000m2 >18m ≤3000m2 ≤18m 住宅及其她建筑 建筑面积 层数 >12000m2 >12层 >8000m2 >8层 >4000m2 >4层 ≤4000m2 ≤4层 工业建 筑 单层厂房 建筑面积 高度 跨度 >5000m2 >15m >33m >3000m2 >12m >24m >1500m2 >9m >18m ≤1500m2 ≤9m ≤18m 多层厂房 建筑面积 高度 >6000m2 >24m >4000m2 >18m >2000m2 >12m ≤2000m2 ≤12m 单炉蒸发量 总蒸发量 >30T/h —— >10T/h >20T/h >6、5T/h >12T/h ≤6、5T/h ≤12T/h 人防级别——>3级≤3级—— 构筑物 砼烟囱高度>100m >60m ≤60m—— 砖烟囱高度——>50m ≤50m—— 水塔高度——>40m ≤40m—— 贮仓高度——>20m ≤20m——贮水、贮油池单体容量>5000m3 >1000m3 ≤1000m3—— (二)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不同结构或用途拼接组成的单位工程,可以按最大跨度、最高高度与合并后的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由不同施工单位依伸缩缝或沉降缝为界划分后分别组织施工的单位工程,应按各自所承担的局部工程分别确定工程类别。 2、同一类别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的,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的才能确定为本类标准;只符合其中一个指标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3、分类指标中的“建筑面积”就是指按国家与自治区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建(构)筑物的面积。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28342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施工界面划分说明

施工界面划分说明 红谷滩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施工的吉安体育中心园林景观、亮化工程,施工范围为红线内(南面靠近吉安南大道市政绿化红线边沿,北面靠近1号路,西面靠近石塘边路,东面靠近东塘边路)所有园林绿化工程,景观照明工程,建筑亮化工程,景观硬质铺装、喷灌、排水工程。 一、园林绿化工程 1、施工范围内的所有种植土回填(64000m3); 2、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园林绿化工程,包括清表外运、勘察现场、整理绿化用地、定点放线、乔灌木地被草皮种植与养护;(施工范围内有部分原有绿化施工,因效果不佳,且与现在施工图纸设计理念有偏差,故该部分原有绿化重新按照图纸施工。) 二、景观照明工程 1、施工范围内的管道开挖、线管、电缆布置,土方回填,配电箱、控制箱等,还有户外高杆灯、中杆灯、庭院灯、草坪灯、树池泛光灯、埋地泛光灯、草坪灯等,已及电缆井。 2、红谷滩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施工图纸内无路灯设计,清单内无路灯工程量,请业主确定路灯是否由红谷滩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 三、建筑亮化工程 1、施工范围内包含所有场馆的建筑亮化;线管、电缆布置,控制系统以及所有的配套系统。 四、景观硬质铺装、喷灌、排水工程 1、施工范围内包含(入口铺装广场,体育馆主广场,透水混凝土园路,综合训练场入口台阶广场,游泳馆和网球馆周边大广场,体校内广场,全民健身中心园路,花坛、树池、台阶等)园建的清表,场地平整,基础开挖,垫层铺设和碾压,混凝土浇筑,石材铺装等; 2、施工范围内包含原有河道土方回填,工程量由测绘院给出; 3、施工范围内给水工程包括:绿化场地浇灌水管沟槽开挖、给水管道铺设,给水阀门、井、快速连接阀安装; 4、施工范围内排水工程包括:排水沟槽开挖,管道布置,垫层,回填沙,雨水井,盲沟,排水沟等项目; 5、施工范围内不包括工程量如下: a、红谷滩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范围内无人行道以及主道路施工图,且中标清单内无此工程量,不在施工范围内;

工程施工界面划分表

附件[ 一 ]: 《施工界面划分表》 具体描述如下: (1)喷淋系统工程:包括从泵房墙皮外1米开始的喷淋管道及支吊架、喷头及阀门部件、水流指示器等的安装,不包含消防水泵房内的喷淋设备及管线。 (2)消火栓系统工程:包括消火栓箱、消火栓、消火栓管道及支架、阀部件等的安装,不包含消防水泵房内的消火栓设备及管线;移动灭火器设备配置。 (3)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工程:包括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及消防控制中的消防设备安装,火灾报警及消防广播通信(广播系统仅负责紧急切换及调试)的管线供应安装及感烟、感温探测器、手报、消防电话等末端设备的安装;消防设备的实时监控、操作及火灾报警、故障反馈智能弱电控制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电梯、火灾警报和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与消防联动相关各系统信号收集、反馈、控制等相关管线、设备等。消防系统的暗配管、桥架、预留预埋套管、管道与预埋套管/孔洞的空隙填堵等归总包负责施工,管线与套管间的空隙填堵及消防各系统防火封堵及所需的辅料附件等包含在本招标范围内。 (4)消防泵房设备与消防控制室连接的消防弱电控制管线工程。外部管网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室外消防喷淋、消火栓水泵结合器及管线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5)防火卷帘门系统,包括帘板、座板、导轨、支座、卷轴、控制箱、卷门机、限位器、门楣、手动速放开关装置、按钮开关和保险装置等的供应及安装。(6)防火卷帘门控制线路等,其中消防设备电源由综合机电单位负责,配电柜(箱)出线以后所有的回路及设备安装均由乙方负责。 (7)消防控制室:完成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和具有相应功能组合设备的供应及安装工程,电气和电子设备的等电位连接及接地。配合智能化单位对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排列布置。 (8)包括已安装完毕有关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检查、调整、调试、甲方验收、第三方检测,直至政府主管单位验收所需一切相关物料、配件、人工(含报验费用)以及消防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9)包括本专业分包工程所需的明配线管,不包括总包施工图纸中涉及消防系统的暗配管、预留预埋套管、管道与预埋套管/孔洞的空隙填堵等。 (10)本分包工程范围还包括工程施工中及完成工程政府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及正常消防施工所须的一切辅料、零件及所须人工劳务、无论此等辅材有否详列。(11)按设计单位及有关政府部门认可及批核之设计,供应及安装消防工程系统所有满足消防要求及设计要求的消防设备及管线及一切所需之配件。 【备注】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一般包

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界面划分

第一部分总承包范围外各专业承包工程内容 一、总包施工图范围以内的专业承包工程内容 1、铝合金门窗、阳台及空调铝合金栏杆(非铝合金栏杆由总包实施)、铝合金百叶工程; 2、幕墙,钢结构雨棚,汽车坡道、自行车坡道雨棚工程、单元门; 3、外墙涂料 4、真石漆工程; 5、入户门厅、标准层电梯厅等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 6、进户门安装工程; 7、耐磨地坪工程; 8、交通标识工程; 9、人防门、人防设备安装工程; 10、太阳能设备及安装工程; 11、不锈钢水箱及安装工程; 12、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 13、消防工程; 14、智能化工程; 15、钢结构工程; 二、总包施工图范围以外直接发包的工程内容 1、景观工程; 2、市政工程; 3、标识标牌工程; 4、夜景照明工程; 5、自来水工程;

6、供电工程 7、管道煤气工程; 8、电信工程; 9、有线电视工程; 10、住宅家用中央空调工程; 11、立体车库; 12、游泳池水处理系统工程; 第二部分总承包范围与专业承包工程交叉施工界面划分 总包施工单位应完成除以上专业承包工程范围以外的所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及基坑围护施工图中的所有工作内容,与专业承包交叉施工部位的施工界面划分详以下文字说明: 一、铝合金门窗、阳台及空调铝合金栏杆、铝合金百叶工程 1、总包单位负责按照建筑、结构施工图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建筑立面上预留铝 合金门窗洞口,专业承包单位完成铝合金门窗安装,如有钢附框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对洞口周边墙面进行粉刷、内外墙装饰;总包尚需负责对门窗防雷设计的防雷预埋件埋设到位; 2、总包单位负责根据栏杆、百叶施工图预埋阳台、露台栏杆及空调板栏杆或 铝合金百叶的预埋铁件并完成初步粉刷后移交专业承包单位进行施工,待专业承包工程与预埋件的连接施工完毕后再由总包单位完成粉刷修补。 二、幕墙,钢结构雨棚,汽车坡道、自行车坡道雨棚工程、单元门 1、总包单位负责按照幕墙施工图在结构主体中预埋幕墙结构的预埋铁件,并对埋件外侧刷防锈漆进行处理,总包还需要负责对幕墙防雷设计的防雷预埋件埋设到位; 2、总包单位负责按照钢结构雨棚施工图在结构主体中预埋铁件,待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完毕后再完成保温及粉刷修补; 3、总包单位负责按照汽车坡道、自行车坡道雨棚施工图进行预埋铁件的施工;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业建筑单层厂房跨度 m >24 >18 >12 ≤12 檐高 m >20 >15 >9 ≤9 多层厂房面积㎡ >8000 >5000 >3000 ≤3000 檐高 m >36 >24 >12 ≤12 民用建筑住宅层数层 >24 >15 >7 ≤7 面积㎡ >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 m >67 >42 >20 ≤20 公共建设层数层 >20 >13 >5 ≤5 面积㎡ >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 m >67 >42 >17 ≤17 特殊建筑 I级 II级 III级 IV级 构筑物烟囱高度m >100 >60 >30 ≤30 水塔高度m >40 >30 ≤30砖水塔 筒仓高度m >30 >20 ≤20砖水塔 贮池容量m3 >2000 >1000 >500 ≤500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住宅项目总承包与专业分包施工界面划分

附件1 住宅项目总包与各专业分包施工界面划分第一部分专业分包工程项目

第二部分总包施工内容 一、土建结构 1.基础工程:包括基坑围护、工程桩等 2.土方工程:包括挖土方、回填土方、外运土方等 3.主体结构工程:包括砌筑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4.防水工程:包括地下室底板、顶板以及外墙、屋面防水等,卫生间、厨房间、阳台防水除外 5.门窗工程:包括防火门、人防门,但进户门、户内木门除外 6.其他零星工程 二、土建装饰 1.粉刷:包括公共部位的内墙、天棚、地坪一般抹灰等 2.外墙饰面:包括外墙一般粉刷、防水保温、面砖、涂料、油漆等 3.室内装修:包括地下室、消防楼梯间、设备用房、风井、管井、电梯井道等 三、安装施工内容详见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总包及专业分包交叉施工内容界面划分 一、土建、装饰 (一)幕墙 1.总包单位负责

(1)外立面粉刷、防水、保温,按照幕墙施工图预埋幕墙结构及防雷要求的预埋铁件,并对预埋铁件做防锈防腐处理; (2)按照建筑、结构施工图预留门窗洞口,并完成洞口周边封堵、防水、修补及粉刷 (3)泛光照明进出线的防水封堵 2.分包单位负责 (1)钢龙骨、铝合金龙骨、玻璃幕墙、石材幕墙等外装饰内容,并完成与门窗洞口的防火封堵及外侧的打胶收口 (二)钢构架 1.总包单位负责 (1)外立面粉刷、防水、保温及外立面的预埋铁件; 2.分包单位负责 (1)外立面的钢构架 (三)钢雨棚 1.总包单位负责 (1)钢雨棚的预埋铁件及隐蔽式雨水管 2.分包单位负责 (1)钢雨棚,并完成与外立面交接处的打胶收口。 (四)铝合金门窗 1.总包单位负责 (1)按照图纸预留门窗洞口、完成洞口周边的塞缝、防水、修补、收口及粉刷。 2.分包单位负责

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说明

第一节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公共建筑的装饰工程按相应建筑工程类别标准执行。其他装饰工程按建筑工程相应类别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 (二)局部装饰工程(装饰建筑面积小于总建筑面积50%)按第一条规定,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 (三)仅进行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幕墙、外墙饰面等局部装饰的工程按三类标准执行。(四)除一类工程外,有特殊声、光、超净、恒温要求的装饰工程,按原标准提高一类执行。 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第二节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繁简、施工难易程度,按我省建筑市场历年来实际施工项目,并结合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确定。 2、一个单位工程中由几种不同的工程类别组成时,其工程类别按从高到低合计占总建筑面积为50%时的工程类别确定。 3、凡有钢筋砼地下室的单位工程(不含半地下室),且地下室建筑面积占底层建筑面积的60%以上,其工程类别按其单位工程类别(除一类工程外)高套一级。 4、建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滴水高度(不包括女儿墙,高出屋面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塔楼、屋面天窗等的高度),构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构筑物顶面高度,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大于标准层面积50%的顶层计算高度和层数。 5、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加工)车间、实验车间、仓库、科研单位独立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工程。 6、公共建筑工程: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建设的非生产性建筑物,如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医院、宾馆、商场、车站、影剧院、礼堂、体育馆、纪念馆等以及相类似的工程。除此以外为其他民用建筑工程。 7、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相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8、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桩。其单项取费只适用于单独承担桩基础施工的工程。 9、大型土石方工程和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单独编制概预算或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3方(不

工程界面划分

工程总分包施工界面三大部分划分详细说明 第一部分总承包范围外各专业承包工程内容 一、总包施工图范围以内的专业承包工程内容 1、铝合金门窗、阳台及空调铝合金栏杆(非铝合金栏杆由总包实施)、铝合金百叶工程; 2、幕墙,钢结构雨棚,汽车坡道、自行车坡道雨棚工程、单元门; 3、外墙涂料 4、真石漆工程; 5、入户门厅、标准层电梯厅等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 6、进户门安装工程; 7、耐磨地坪工程; 8、交通标识工程; 9、人防门、人防设备安装工程; 10、太阳能设备及安装工程; 11、不锈钢水箱及安装工程; 12、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 13、消防工程; 14、智能化工程; 15、钢结构工程。 二、总包施工图以外直接发包的内容 1、景观工程; 2、市政工程; 3、标识标牌工程; 4、夜景照明工程; 5、自来水工程; 6、供电工程; 7、管道煤气工程; 8、电信工程; 9、有线电视工程; 10、住宅家用中央空调工程; 11、立体车库;

12、游泳池水处理系统工程。 第二部分:总包与专业分包施工界面划分 总包施工单位应完成除以上专业承包工程范围外的所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器、 暖通及基坑围护施工图中的所有工作内容,与专业承包交叉施工部位的施工界面划分 详以下说明: 一、铝合金门窗、栏杆、百叶工程 1、总包单位负责按照建筑、结构施工图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建筑立面上预留铝合金门窗洞口,专业承包单位完成铝合金门窗安装,如有钢附框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对洞口周边墙面进行粉刷、内外墙装饰;总包尚需负责对门窗防雷设计的防雷预埋件埋设到位; 2、总包单位负责根据栏杆、百叶施工图预埋阳台、露台栏杆及空调板栏杆或铝合金百叶的预埋铁件并完成初步粉刷后移交专业承包单位进行施工,待专业承包工程与预埋件的连接施工完毕后再由总包单位完成粉刷修补。 二、幕墙,钢雨棚工程、单元门 1、总包单位负责按照幕墙施工图在结构主体中预埋幕墙结构的预埋铁件,并对埋件外侧刷防锈漆进行处理,总包还需要负责对幕墙防雷设计的防雷预埋件埋设到位; 2、总包单位负责按照钢结构雨棚施工图在结构主体中预埋铁件,待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完毕后再完成保温及粉刷修补; 3、总包单位负责按照汽车坡道、自行车坡道雨棚施工图进行预埋铁件的施工; 4、底层玻璃幕墙在地面位置安装固定后由总包负责进行收口; 5、总包单位负责按照建筑、结构施工图预留单元门洞口,并负责洞口周边粉刷及修补。 三、外墙涂料、真石漆工程 总包单位负责施工至外保温工程的抗裂砂浆面层。 四、门厅、电梯厅等部位精装修工程 1、入户门厅、标准层电梯厅等公共部位的地面及顶棚由总包单位负责根据建筑、结构施工图施工至结构层,并确保地面及顶棚面的平整度后交付专业承包单位,总包单位还负责公共部位砖砌体的砌筑(如墙面采用涂料或真石漆,由总包完成墙面基层粉刷,其他均不做粉刷); 2、入户门厅、标准层电梯厅等公共部位的安装工程仅由总包单位根据强弱电施工图在砼墙、砼顶棚中预埋管并穿铁丝,其他均由专业承包单位实施;(此项安装内容也可以全部由总包单位进行实施)

建筑、安装、市政、园林工程类别划分

建筑、安装、市政、园林工程类别划分 一、建筑工程 工程类别 划分标准 一类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 2、高度75m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工业建筑≥75m、民用建筑≥85m 3、单体建筑物 3.1工业建筑:单层≥5,000㎡、多层≥10,000㎡ 3.2民用建筑:居住≥25,000㎡、共用≥20,000㎡ 4、单跨跨度:单层≥24m、多层≥12 m 5、车库:层数≥5、面积≥20,000㎡ 6、冷库:容积≥5,000㎡ 7、锅炉房:蒸发量t/n≥50 二类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 2、高度50m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2.1工业建筑:单层≥12m、多层≥24m 2.2民用建筑:居住≥45m、共用≥50m 3、单体建筑物面积 3.1工业建筑:单层≥3,000㎡、多层≥7,000㎡ 3.2民用建筑:居住≥15,000㎡、共用≥12,000㎡ 4、单跨跨度:单层≥18m、多层≥9m 5、车库:层数≥3、面积≥15,000㎡ 6、冷库:容积≥1,000㎡ 7、锅炉房:蒸发量t/n≥10 8、变电所:变压器容量KVA≥1,000

三类 1、12层以下的房屋建筑 2、高度50m以下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2.1工业建筑:单层<12m、多层<24m 2.2民用建筑:居住<45m、共用<50m 3、单体建筑物面积 3.1工业建筑:单层<3,000㎡、多层<7,000㎡ 3.2民用建筑:居住<15,000㎡、共用<12,000㎡ 4、单跨跨度:单层<18m、多层<9m 5、车库:层数<3、面积<15,000㎡ 6、冷库:容积<1,000㎡ 7、锅炉房:蒸发量t/n<10 8、变电所:变压器容量KVA<1,000 二、安装工程 工程类别 划分标准 一类 1、电压35千伏以上变配电装置和架空线路或电缆敷设工程 2、单炉蒸发量在10吨/小时以上的散装锅炉安装及其相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工程 3、砌体总实物量在50立方米以上的炉窑、塔、设备砌筑工程和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工程 4、最大管径600毫米,管网总长度5,000米及以上的室外金属管网工程 5、运行速度在1.0米/秒及以上的电梯,电扶梯分部安装工程 6、容积在3,000立方米及以上的气罐,不锈钢及有色金属贮罐 7、压力容器的现场组焊安装 8、单台重量10吨或组装总重50吨(其中最大单件重须10吨及以上)及以上的设备安装 9、金属重量100吨/台及以上的容器、工业炉、专业炉的现场制作及安装工程 二类 1、电压6或10千伏变配电装置和架空线路或电缆敷高工程 2、单炉蒸发量在4吨/小时及以上的锅炉安装及其相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工程 3、砌体总实物量在20立方米以上的炉窑、塔器、设备砌筑工程和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工程 4、最大管径200-600的室外金属管网

总包单位与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的工程界面划分

总包单位与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的工程界面划分 一、土建部分界面划分二、公共安装部分界面划分:三、户内安装部分界面划分四.精装修项目建筑与室内进度配合 指引及界面划分采用精装修交付的项目区别于毛坯交付的 项目,在建筑阶段即需要室内设计的充分配合,进行多次互相提资及互相复核,以达到水电、设备等一次性设计到位的目的,减少重复出图,减少设计变更。一、在建筑设计阶段需要充分预留合作时间,根据本指引,建筑及室内需要按时互提资料。二、精装修图纸与建筑图纸的界面划分建筑图纸与室内图纸交叉部分的划分,原则上,图纸出现交叉部分的,除饰面做法外,全部以建筑图纸为准五、建筑与室内设计互相提资的顺序及时间六.项目总包承包范围与专业承包交叉 施工界面划分标准说明:1、本标准作为户内毛坯交付、公共部位精装修项目的项目总承包范围与其他专业承包交叉 施工界面划分;2、除以下专业承包工程内容外,其他各项工程内容原则上均含在总承包范围以内;3、以下专业承包内容允许各项目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局部的合并招标,但是禁止拆分招标。如项目有特殊情况需分拆招标或本标准未包含内容各项目应进行重要事项申报;4、各承包范围存在交叉界面时尚应明确各前后工序的质量验收权利和义务,确保后续工序不应前道工序质量问题而受到影响;5、在施工过程

中,各专业承包单位预留洞、预留套管及开孔等均由该单位自行负责封补。第一部分总承包范围外各专业承包工程内容:一、总包施工图范围以内的专业承包工程内容1、铝合金门窗、阳台及空调铝合金栏杆(非铝合金栏杆由总包实施)、铝合金百叶工程;2、幕墙,钢结构雨棚,汽车坡道、自行车坡道雨棚工程、单元门;3、外墙涂料4、真石漆工程; 5、入户门厅、标准层电梯厅等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 6、进户门安装工程; 7、耐磨地坪工程; 8、交通标识工程; 9、人防门、人防设备安装工程;10、太阳能设备及安装工程; 11、不锈钢水箱及安装工程;12、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13、消防工程;14、智能化工程;15、钢结构工程; 二、总包施工图范围以外直接发包的工程内容1、景观工程; 2、市政工程; 3、标识标牌工程; 4、夜景照明工程; 5、自来水工程; 6、供电工程 7、管道煤气工程; 8、电信工程; 9、有线电视工程;10、住宅家用中央空调工程;11、立体车库; 12、游泳池水处理系统工程;第二部分总承包范围与专业承包工程交叉施工界面划分:总包施工单位应完成除以上专业承包工程范围以外的所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及基坑围护施工图中的所有工作内容,与专业承包交叉施工部位的施工界面划分详以下文字说明:一、铝合金门窗、阳台及空调铝合金栏杆、铝合金百叶工程1、总包单位负责按照建筑、结构施工图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建筑立面上预留铝

装饰与各专业施工界面划分

装饰与各专业施工界面划分 一、土建与装饰的工作界定 1、土建必须达到合格标准,由监理、总包、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装饰单位方可进场施工。 2、零星收尾工程:上海五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退场前由其负责,其退场后由装饰单位负责。 3、卫生间防水材料甲定乙供,由装饰单位分包专业防水单位施工,要求具备相应施工资质。 4、卫生间后期防水槛的施工由装饰单位处理。 5、室内基准点、标高线由总包单位与各分项单位按规定书面办理交接手续。 6、已完成的土建工程需拆除,但不需二次砌筑的由装饰单位完成。 7、7-8F阳台及所有室外平台保护层由上海五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完成,防水工程由甲方落实专业单位进行施工。 二、幕墙与装饰的工作界定 1、室内部分由精装修单位负责收头处理。 2、7-8F每户阳台的分隔、栏杆及阳台顶面由甲方落实专业单位施工,阳台地面由装饰单位施工。上下防火封堵处理由幕墙单位施工。 3、成品保护:装饰单位进场前由幕墙单位负责,幕墙单位对产品保护后移交装饰单位或总包,由各施工分区单位负责进行日常保护。 4、验收整改:幕墙与装饰验收同步完成。 5、2-6F室内栏杆、公共走廊栏杆、楼梯栏杆的施工界面另定。 三、机电与装饰的工作界定

1、通风空调系统按合同由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施工,空调末端风口百叶由机电安装施工。 2、给排水、雨污水系统由上海五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给水至末端内(外)丝接口,给水内接丝配件有五环施工,排水至洁具接口。卫生洁具安装,给水附件括刮三角阀,接水软管,龙头(不含阀芯)、花洒等的安装由装饰单位负责施工(淋浴龙头的阀芯预埋和定位安装由五环来施工)。其余由上海五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装配合。 3、弱电系统、客房智能控制系统全部由浙江浙大网新快威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包括配管、桥架、电线、电缆、开关及控制面板安装。装饰单位配合。 4、电气部分由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与上海五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 A.地下部分非精装饰区域电气照明的预埋管线、独立照明、桥架、照明配电箱下桩头至末端穿线、装灯。 B.给排水系统的潜污泵及配套的控制箱以及需引入控制箱的配管、线缆。 C.公共区域的楼梯、前室、非精装修区域的走道的预埋管线、灯具(含楼层显示、应急照明)。 附件4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方(简称甲方):苏州中茵皇冠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承包方(简称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本保修书为双方签订的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条款有冲突之处,以本保修书为准。

一般建筑工程类别划分

一般建筑工程类别划分

高层建筑增加费是指高度在6层或20米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9层以下(30米)按人工费的%1;12层以下(40米)按人工费的%2; 15层以下(50米)按人工费的%4;18层以下(60米)按人工费的%6; 21层以下(70米)按人工费的%8;24层以下(80米)按人工费的%10; 27层以下(90米)按人工费的%13;30层以下(100米)按人工费的%16; 33层以下(110米)按人工费的%19;36层以下(120米)按人工费的%22; 39层以下(130米)按人工费的%25;42层以下(140米)按人工费的28%; 45层以下(150米)按人工费的%31;48层以下(160米)按人工费的%34; 51层以下(170米)按人工费的%37;54层以下(180米)按人工费的%40; 57层以下(190米)按人工费的%43; 60层以下(200米)按人工费的%46;https://www.360docs.net/doc/032993191.html,/bbs/tag.php?name=%B8%DF%B2%E3%BD%A8%D6%FE 安防工程预算,是在项目中常常会碰到的棘手的问题。其实安防工程预算没什么太高深的东西,能看懂图纸,会加减乘除、开方也就够了。如果你能把科学计算器用熟的话,那工作就更简单了。预算员很好做,特别是从技术口转到预算口,那就更容易了。做预算不难,做好了就不容易,难就难在经验积累上。上大学的时候,都预算的老师能把定额全背下来。他提聘问题,你答不上来,他会说,翻开定额第几页第几条。这算不算经验呢?我觉得,不一定。 预算这东西,本来就是一个熟练工种。我不记定额,翻开定额看,也能把预算做出来。记定额有一个好处,领导什么时候问,什么时候都能马上回答。 预算是算钱的,财务也是算钱的,但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财务不能有一分钱的差,预算可以有非常大的差。一般认为,3~5%以内就算准确。同一图纸同一个做三次预算,总造价一定是不同的。 高水平的预算是什么样呢?预算水平不一定高,计算工程量有可能会出现很大的笑话。他高在哪里?实际经验。如何积累经验?个人有个人的做法。实际操作必不可少。关于签订合同。我发现,有很多大公司的合同签订的非常的简单,就是把标准合同文本空白的地方填上就OK了。这样的合同,建设方有可能是有深意的。结算的时候,以合同没有约定而就是按对其有利的情况解释。我签订的合同,也是用标准合同文本签订的,也是把空白的地方都填上,但很多地方真的都是:见补充合同。我的补充合同页数是比标准合同文本还厚很多的。能想到的,可能会发生的,结算方式,让利情况等全部写入合同中。这样,在结算时施工单位就不能胡要了,因为什么都是可以在合同中找到约定的。 下面是在安防工程预算中常遇到的一些问题。

总包界面划分界面划分

附件二承包人自行施工工程与专业分包工程施工界面划分 1、由承包人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工作范围界定 承包人的施工范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按照 承包人的中标预算价相应进行费用的调整。 1.1 建筑、装饰工程 1.1.1 土方工程 包括人工清槽及肥槽回填、房心回填、地库顶部回填土工程(含回填土土源)。 1.1.2 二次结构(含轻质隔墙)砌筑工程 属承包人工作范围,由承包人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专业分包工程的预埋件属承包人的工 作范围,由承包人按图纸设计要求预埋。 1.1.3 钢筋混凝土工程 属承包人工作范围,由承包人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其中混凝土按预拌混凝土计入。专业 分包工程的预埋件属承包人的工作范围,由承包人按图纸设计要求预埋。 1.1.4 屋面及防水工程 屋面属承包人工作范围,防水工程包括地下室、屋面、厨卫间防水等,由承包人按设计图 纸要求完成。 1.1.5 室内(含地下室等)装修工程 所有二次结构砌筑的表面抹灰、墙面及地面粗装修工程、所有管井、强弱电间、设备用房 的装修、室内防水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配置普通灯具,均由承包人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 具体施工部位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装修标准或图纸执行。 1.1.6 外墙装修(含外保温等)工程 所有外墙面装修均属承包人工作范围,由承包人按图纸要求完成。 1.1.7 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 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属于暂估项目。 1.1.8 门窗工程

门窗工程属于暂估项目,门窗后塞口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其费用已包含在总包服务费中。1.1.9 其它零星工程 均属承包人工作范围,由承包人按图纸要求完成。 1.1.10 工程水电费 工程水电费由承包人统一计取和支付(包括所有专业分包人、供应商等所使用的水电费)。 总承包单位应该为专业分包人提供按分包合同中约定临时用电的接驳点。 1.2 给排水工程 1.2.1 包括冷水给水、热水给水、废水(中水源水)、压力排水、污水排水、雨水工程施工安装; 生活水箱(包括洁水设备)、泵及生活给水变频装置成套设备安装;消防水箱、水池等用水 设备如为发包人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将水管接至水箱、水池等用水设备,此过程中阀门、 控制器等均已包括在承包范围之内。对于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负责专业分包工程的预埋 件、各种套管预留预埋、预留洞、补洞、堵洞工作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服务、配合、 管理和协调等工作、责任和义务。水质验收由承包人负责,该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合同 价款中。 1.2.2 给排水管线做至出外墙1.5米,由承包人完成。承包人负责打压试验,验收合格后与市政 单位办理交接手续,由市政单位进行接驳。 1.3 电气工程 1.3.1 动力工程 属承包人工作范围,由其按设计图纸要求独立完成或协调完成,包括不限于通风、消防、 电梯、水泵等动力设施的配合安装、调试。低基为从派接柜下口往下全部电气工程(除供 电局必须施工之外),派接柜下口往上部分负责管线预留桥架安装及留洞;高基为低压配电 柜下口往下全部电气工程,包括二次结构内剔槽、打洞、配管及明配管。 1.3.2 照明工程 ∏接箱(无∏接箱的以低压柜为界) 下端的电气工程由承包人按施工图施工(含∏接箱及低 压柜的安装)。

四类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四类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一)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见下表) (二)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不同结构或用途拼接组成的单位工程,可以按最大跨度、最高高度和合并后的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由不同施工单位依伸缩缝或沉降缝为界划分后分别组织施工的单位工程,应按各自所承担的局部工程分别确定工程类别。 2、同一类别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的,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的才能确定为本类标准;只符合其中一个指标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3、分类指标中的“建筑面积”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建(构)筑物的面积。(1)单层厂房、单层公共建筑室内的局部多层,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可累加计算建筑面积。 (2)单层或高层建筑物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层数。 (3)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地下室,建筑面积大于标准层50%时,应计算建筑面积和层数;小于50%时,只计算面积,不计算层数;有两层及两层以上不足50%的地下室,当累加面积大于50%时,可以计算一层。

(4)多层或高层建筑屋顶有多层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50%时,可以累加计算面积,不计算层数。累加面积达到标准层面积的50%时,折合为一层。 4、分类指标中的“高度”是指建(构)筑物的自身高度。建筑物的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滴水处的距离计算;有女儿墙的建筑物,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屋面板上表面的距离计算。构筑物的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本身顶端的距离(不包括避雷针、扶梯高度)计算。 5、分类指标中的“跨度”是指桁架、梁、拱等跨越空间的结构相邻两支点(中—中)之间的距离。有多跨的建(构)筑物,按其中主要承重结构最大单跨距离计算。 6、“工业建筑”是指生产性房屋建筑工程和按国家有关规定划分为工业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民用建筑”是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进行社会活动的非生产性房屋建筑工程。“公共建筑”是指:办公、教学、试验楼,博物、展览、文体、纪念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办公、写字、商场、餐饮、娱乐等一体化综合楼。 7、室外零星工程和不能划分类别的其他工程均按四类标准执行。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分工程类别,均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计取各项费用。 9、仿古工程按建筑工程三类取费标准执行。 10、市政工程中的石砌雨水管沟工程,按建筑工程取费标准执行。当管沟断面和管沟长度分别大于2×1.6米(3.2平方米)、1000米时,划分为三类工程;当管沟断面和管沟长度分别小于2×1.6米(3.2平方米)、1000米时,划分为四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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