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煤灰活性指数试验方法操作细则
粉煤灰活性指数试验方法操作细则
目的
为了正确、合理地在混凝土中应用粉煤灰,使之掺入混凝土后达到改善混凝土性能、提高工程质量、节省水泥、降低混凝土成本,以适应市场的需要,特制定本细则(依据GB/T1596-2005)。
试验材料和仪器设备
材料
a.水泥:GSB14-1510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
b.标准砂:符合GB/T17671-1999规定的中国ISO标准砂;
c.水:洁净的饮用水。
仪器设备
水泥胶砂搅拌机、天平、振实台、抗压强度试验机和抗折强度试验机等均应符合GB/T17671-1999规定。
试验步骤
胶砂配比按下表
将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分别按GB/T17671规定进行搅拌、试体成型和养护;
试体养护至28天,按GB/T17671规定分别测定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的抗压强度。
结果计算
活性指数按下式计算:
H=(R/R0)×100
式中:H—活性指数,单位为百分数(%);
R—试验胶砂28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R0—对比胶砂28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计算至1%。
粉煤灰烧失量试验方法(灼烧差减法)操作细则
目的
为了正确、合理地在混凝土中应用粉煤灰,使之掺入混凝土后达到改善混凝土性能、提高工程质量、节省水泥、降低混凝土成本,以适应市场的需要,特制定本细则(依据GB/T1596-2005、GB/T176-2008)。试验设备
a. 箱式电阻炉(高温炉):可控制温度(950℃±25℃;
b.烘干箱:可控制温度不低于110℃,最小分度值不大于2℃;
c.分析天平:量程200g,最小分度值不大于;
d.瓷坩埚;
e.干燥器。
试验步骤
称取约1g粉煤灰试样(m1),准确至,放入已灼烧恒重的瓷坩埚中,将盖斜置于坩埚上,放在高温炉内,从低温开始逐渐升高温度,在(950±25)℃下灼烧15min~20min,取出坩埚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重。反复灼烧,直至恒重(m2)。
结果计算与表示
烧失量的质量分数ωLOI按下式计算,计算至%:
ωLOI={(m1-m2)/m1}×100
式中:ωLOI—烧失量的质量分数,%;
m1—试验料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灼烧后试料的质量,单位为克(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