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1、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中所指的砼结构包括:素砼结构、钢筋砼结构和预应力砼结构。

2、子分部工程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和结构分类。施工方法:现浇砼结构子分部工程和装配式

砼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钢筋砼结构子分部工程和预应力砼结构子分部工程。

3、检验批的合格质量要求: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

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4、简答:监理人员对多层现浇结构模板支撑的检查需注意哪些方面?答:监理人员需对照

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检查,重点注意的方面有:1、上层模板及支架须支撑在下层楼板上,下层楼板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必要时应加支架。2、为使力的传递不至对结构产生不利影响,上下层支架立柱应基本对准。3、支架的立柱下应铺设垫板。

5、简答:模板制作安装本身应满足的基本要求?答:1、模板接缝不应漏浆。2、模板应清

理干净。3、模板应涂刷隔离剂。4、对清水砼及装饰砼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要求的模板。

5、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梁,模板应起拱,起拱按设计要求,若无则取跨度的1∕1000~

3∕1000。6、支模时、预埋件、预留洞不应遗漏、位置、尺寸应符合要求,安装牢固。(预埋螺栓中心线位置允许偏差为2mm)

6、用于抗震框架纵向受力钢筋的要求:对一、二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结构中纵向受力钢筋,

其强度实测值应满足下列要求:1、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2、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7、钢筋搭接接头应符合:1、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建,不宜大于25%。2、对柱类构件,不

宜大于50%。3、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

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8、钢筋搭接围配箍要求:1、配箍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2、受拉搭接

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围个设置两个箍筋,且间距宜为50mm。

9、骨料最大粒径≤40mm,试件尺寸为150×150×150(mm)。

10、砼原材料:水泥、外加剂、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掺合料、骨料和拌合水。

11、水泥检查:按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次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12、配合比设计按《普通砼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等进行试验、试配。

13、砼的养护应在浇筑完毕12小时对砼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砼浇水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

14、现浇电梯井井筒长、宽对定位中心线,允许偏差为+25,0(mm),用钢尺检查。井筒全高(H)垂直度,H1000且≤30(mm),经纬仪、钢尺检查。

15、对电梯井,应全数检查。

16、对预制构件标志和构件上的预埋件,插筋和预留孔洞的规格、位置、数量的检查,并在构件中明显部位标以生产单位、构件型号、生产日期和质量验收标志。

17、结构性能检验其承载力、挠度和裂缝。对成批生产的构件,应按同一工艺正常生产的不超过1000件且不超过3个月的同类型产品为一批。当连续检验10批且每批结构性能检验结果均符合本规规定的要求,对同一工艺正常的构件,可改为2000件且不超过3个月的同类型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中应随机抽取一个构件作为试件检验。

18、对装配式结构中的接头和拼缝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要求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以下

条件:1、对承受力的接头和拼缝应采用砼浇筑,其强度等级应比构件砼强度等级提高一级。

2、对不承受力的接头和拼缝应采用砼和砂浆浇筑,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或M15。

3、用于接头和拼缝的砼或砂浆,宜采用膨胀措施和快硬措施,在浇筑过程中应振捣密实,并采取必要的养护措施。

19、在监理(建设)及施工各方在场情况下见证取样,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实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20、砼强度的检验:砼结构中的强度,除按标准养护强度检查验收外,在子分部工程验收前,增加了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实体检验中结构砼强度的检验。

21、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提供:1、设计变更文件。2、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3、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4、砼工程施工记录。5、砼试件的性能试验报告。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7、分项工程验收记录。8、砼结构实体检验记录。9、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22、砼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1、有关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2、应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3、观感质量验收合格。4、结构实体检验结果满足本规的要求。

23、返工、返修或更换设备、器具或构件的形式恢复其应有的性能,这种处理方式对结构的性能影响不大,但修复方案等相关资料应归档留存,以备核查。

24、检测鉴定后的验收:对不能以简单返工、返修、更换解决问题的情况,应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鉴定,如检测鉴定的结果能达到设计要求,则应予以验收。

25、检测复核后的重新验收:结构可在不超越标准、规、安全储备的条件下使用,则仍可予以验收,但须经设计单位的核算、认可。

26、加固处理后的让步验收:对更严重缺陷只能进行加固处理。处理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技术方案,并在处理后进行验收。

27、等效养护龄期的确定:同条件养护,可近似取600℃·d。

28、梁、板类构件,抽取构件数量2%且不少于5个构件。悬挑构件,抽取的构建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不宜小于50%。

29、钢筋保护层厚度的验收合格条件:1、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2、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倍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

30、当未能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或同条件养护试件板判为不合格。

31、问答:钢筋保护层厚度不满足要求时,监理项目机构如何处理?答:监理项目机构应责成承包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检测。

32、如何理解附录D中:同一强度等级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小于3组?答:必要时,在条件许可情况下,首先考虑不少于10组,以便构成按统计的基本条件,但在多有情况下,最好不得少于3组,是为了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时,有足够代表性。

33、对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仅有一条质量验收的强制性条文,其容是什么?答:容是预制构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结构性能检验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不得用于混凝土工程。

34、现浇混凝土外观质量上有露筋现实,哪些属于严重缺陷?答:现浇混凝土上的纵向受力钢筋有露筋属于严重缺陷。

35、混凝土外形有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等缺陷,哪些属于严重缺陷?答:清水混凝土构件有影响使用功能或装修效果的外形缺陷。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

1、Ⅱ屋面防水等级,防水层合格使用年限为15年,设防要求为二道防水设防;Ⅲ屋面防水

等级,防水层合格使用年限为10年,设防要求为一道防水设防。

2、屋面工程施工时,每到工序完成,应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

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屋面工程的防水层应由有资质审查合格的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作业人员应持有当地建

设主管部分颁发的上岗证。

4、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

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5、伸出屋面的该管道、设备和预埋件等,应在防水层施工前安设完毕。

6、屋面的保温层和防水层严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

7、卷材防水屋面,应按屋面面积每100㎡抽查一处,每处10㎡,且不得少于3处。接缝密

封防水,每50m应抽查一处,每次5m,且不得少于三处。细部构造根据分项工程的容,应全部进行检查。

8、水泥砂浆找平层,按1:2.5~1:3(水泥:砂)体积比,水泥强度等级不低于32.5级;细

石混凝土找平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

9、找平层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平屋面采用结构找坡不应小于3%;天沟、檐沟纵向找

坡不应小于1%。

10、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的交接处和基层的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圆弧半径为50mm。

11、分隔缝其纵横缝的最大间距: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找平层,不宜大于6m。

12、屋面(含天沟、檐沟)找平层的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3、保温层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14、板状材料保温层的基层应平整、干燥和干净。

15、屋面保温层干燥有困难时,应采用排气措施。

16、Ⅱ级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不应小于3mm,并二道设防。

17、干燥程度的简易检查方法,是将1㎡卷材平坦地干铺在找平层上,静置3~4小时后掀开检查,找平层覆盖部位与卷材上未见水印可铺设。

18、屋面坡度小于3%时,卷材宜平行屋脊铺贴。

19、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应采用满粘法搭接,短边搭接为80(mm),长边搭接为80(mm)。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胶粘剂,宜采用满粘法,短边搭接为80(mm),长边搭接为80(mm)。20、冷粘法铺贴卷材:1、根据胶粘剂的性能,应控制胶粘剂涂刷与卷材铺贴的间隔时间。2、接缝口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宽度不应小于10mm。

21、厚度小于3mm的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严禁采用热熔法施工。

22、自粘法铺贴卷材接缝口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宽度不应小于10mm。

23、卷材热风焊接施工焊接时应先焊长边搭接,后焊短边搭接缝。

24、热沥青玛蹄酯的加热温度不应高于240℃,使用温度不应低于190℃。热沥青玛蹄酯应涂刷刮均应,不得过厚或堆积(粘结层厚度:热沥青玛蹄酯宜为1~1.5mm)。

25、绿豆砂应清洁、预热、铺撒均匀,并使其与热沥青玛蹄酯粘结牢固,不得残留为粘结的绿豆砂。

26、水泥砂浆保护层的表面应抹平压光,并设表面分格缝,分格面积宜为1㎡。

27、水泥砂浆、块材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应设置隔离层。

28、刚性保护层与女儿墙、山墙之间应预留宽度为30mm的缝隙,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

29、卷材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30、排水屋面的排气道应纵横贯通,不得堵塞。排气管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封闭严密。

31、檐沟的防水构造要求沟附加层在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宜空铺,空铺的宽度不应小于

200mm。

32、檐口的防水构造要求铺贴檐口800mm围的卷材应采取满粘法。

33、防水层贴入水落口杯不应小于50mm。

34、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围的坡度不应小于5%。

35、管道根部直径500mm围,找平层抹出高度不小于30mm的圆台。

36、管道根部四周应增设附加层,宽度和高度均不应小于300mm。

37、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8、胎体长边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短边搭接宽度不应小于70mm。

39、采用两层胎体增强材料时,上下层不得相互垂直铺设,搭接缝应错开,其间距不应小于幅宽的1∕3。

40、涂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41、涂膜防水层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80%。

42、问答: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用什么水泥好?答:水泥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规定。不得使用火山灰质水泥,当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时,应采用减少泌水性的措施。

43、混凝土水灰比不应大于0.55;每立方米混凝土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30kg。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44、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的厚度不应小于40mm,并应配置双向钢筋网片。

45、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完成后应检验屋面有无渗漏和积水,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可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小时后进行。有可能作蓄水检验的屋面,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小时。

46、接缝处的密封材料底部应填放背衬材料,外露的密封材料上应设置保护层,其宽度不应小于200mm。

47、密实材料嵌填必须密实、连接、饱满、粘贴牢固、无气泡、开裂、脱落等缺陷。

48、密封防水接缝深度为宽度的0.5—0.7倍。

49、架热隔热层的高度如设计无要求,一般以100—300mm为宜。当屋面宽度大于10m时,应设置通风屋脊。

50、混凝土板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板宜加放钢丝网片。

51、架空隔热制品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断裂和露筋等缺陷。

52、长度超过40m的蓄水屋面应做横向伸缩缝一道。

53、种植屋面应有1-3%的坡度。种植屋面四周应设挡墙,挡墙下部应设泄水孔,孔侧放置疏水粗细骨料。

54、问答:屋面工程隐蔽验收包括哪些容?答:1、卷材、涂膜防水层的基层。2、密封防水处理部位。3、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的细部做法。4、卷材、涂膜防水层的搭接宽度和附加层。5、刚性保护层与卷材、涂膜防水层之间设置的隔离层。

55、检查屋面有无渗漏、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小时后进行。有可能作蓄水检验的屋面,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小时。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1、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应有材料进场复验报告。

2、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3、砌体工程检验批验收的规定:砌体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规的规定,

一般项目应有80%及以上的抽验处符合本规的规定或偏差在允许偏差围。

4、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

号为一批。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5、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

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报告。

6、砂浆拌制方法和搅拌时间的规定:1、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min。2、水泥粉

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min。3、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5min。

7、砂浆使用的规定: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小时和4小时使用完

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温度超度30℃时,应分别在拌后2小时和3小时使用完毕。

8、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

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9、采用铺浆法砌筑时对铺浆长度的规定:砌砖工程当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

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10、砖过梁底部模板,应在灰缝砂浆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50%时,方可拆除。

11、施工时施砌的蒸压(养)砖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天。

12、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1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斜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14、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搓时,除转角外,可留直搓,但直搓必须做成凸搓。留直搓处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数量为每120mm墙厚度放置1Φ6拉结钢筋(120mm厚度放置2Φ6拉结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埋入长度从留搓处算起每边不应小于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末端应有90°弯钩。

15、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16、施工时所有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天。

17、承重墙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

18、浇灌芯柱的混凝土,宜选用专用的小砌块灌孔混凝土,当采用普通混凝土时,其塌落度不应小于90mm。

19、小砌体墙体应对孔错缝搭砌,搭接长度不应小于90mm。

20、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应按净面积计算不得低于90%;竖缝凹槽部位应用砌筑砂浆填实;不得出现瞎缝、透明缝。

21、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斜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22、墙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但不应大于12mm,也不应小于8mm。

23、设置在砌体水平灰缝中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50d,且水平或垂直弯折度不宜小于20d 和150mm;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55d。

24、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5、设置在砌体水平灰缝的钢筋,应居中置于灰缝中。水平灰缝厚度应大于钢筋直径4mm以上。砌体外露面砂浆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5mm。

26、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中,采用搭接接头的受力钢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5d,且不应小于300mm。

27、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时,其产品龄期应超过28天。

28、填充墙砌筑时应错缝搭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的1/3;轻骨料混

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皮。

29、填充墙砌体的灰缝厚度和宽度应正确。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砌体灰缝应为8-12mm,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分别宜为15mm和20mm。

30、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至少间隔7天后,再将其补砌挤紧。

31、当砌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01)规定执行。

32、问答: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是,应怎样进行处理?答: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

1、明挖法地下工程防水设防的工程部位有:主体、施工缝、后浇带、变形缝和诱导缝。

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掌握工程主体及细部构造的防水技术要求,并编

制防水工程的施工方案(即俗称的“二次设计”,由施工单位实施)。

3、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三检”制度,

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未经建设(监理)单位对上道工序的检查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地下防水工程必须由相应资质的专业防水队伍进行施工。

5、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

格、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6、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间,明挖法的基坑以及暗挖法的竖井、洞口,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

在基地0.5m以下,必须时应采取降水措施。

7、地下防水工程的防水层,严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

8、湿渍#渗水O 水珠◇滴漏▽线漏↓

9、防水混凝土使用防水等级为1-4级的地下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不适用环境温度高于80℃或

处于耐侵蚀系数小于0.8的侵蚀性介质中使用的地下工程。

10、防水混凝土中掺加的外加剂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及以上的质量要求。

11、防水混凝土中掺加的外掺料。粉煤灰的级别不应低于二级,掺加量不宜大于20%(水泥中掺加与配合比掺加的总和);硅粉掺量不应大于3%。

12、防水混凝土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

13、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4、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均需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渗漏。

15、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其允许偏差为+15mm、-10mm;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其允许偏差为±10mm。

16、防水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检验数量,应按混凝土外露面积每100㎡抽查一处,每处10㎡,且不得少于三处;细部构造应全数检查。

17、水泥砂浆防水层适用于混凝土或砌体结构的基层上采用多层抹面的水泥砂浆防水层。环境有侵蚀性、持续振动或温度高于80℃的地下工程不适用。

18、砂宜采用中砂。粒径3mm以下,含泥量不得大于1%,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不得大于1%。

19、水泥砂浆防水层各层之间必须结合牢固,无空鼓现象。

20、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缝留槎位置应正确,接槎应按层次顺序操作,层层搭接紧密。

21、卷材防水层适用于侵蚀性介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主体迎水面铺贴。

22、卷材防水层的基层应牢固,基面应洁净、平整,不得有空鼓、松动、起砂和脱皮现象;基层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形。

23、涂料防水层适用于受侵蚀介质或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主体迎水面或背水面涂刷的防水层。

24、有机防水涂料的种类:反应型、水乳型、聚合物水泥。

25、无机防水涂料的种类:水泥基层防水涂料、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

26、防水涂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80%。

27、塑料板的搭接缝必须采用热风焊接,不得有渗漏。

28、塑料板防水层的基层应坚实、平整、圆顺,无漏水现象;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形。

29、中埋式止水带中心线应与变形缝中心线重合,止水带应固定牢靠、平直,不得有卷曲现象。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1、地基与基础的子分部工程:无支护土方、有支护土方、地基处理、桩基、地下防水、混凝

土基础、砌体基础、劲钢(管)混凝土、钢结构。

2、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工程附近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和

其他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必要时应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安全。

3、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见证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4、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由监理或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有

关单位共同分析情况,解决问题,消除质量隐患,并应形成文件资料。

5、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

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和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1点,3000㎡以上工程,每300㎡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6、注浆地基概念?注浆地基,将配置好的化学浆液或水泥浆液,通过导管注入土体空隙中,

与土体结合,发生物化反应,从而提高土体强度,减少其压缩性和渗透性。

7、地基处理检验方法?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十字板剪切强度、平板载荷试验。

8、通常随机抽样的原则?一般情况均匀取样,但对施工质量有怀疑、原材料有变化、气象

条件差时施工、地质条件差的位置、资料有可能作假等不利情况要重点检验。

9、对水泥土搅拌桩符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

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

10、地基施工结束,宜在一个间歇期后,进行质量验收,因为地基土的密实,空隙水压力消散,水泥或化学浆液固结均需时间。间歇期由设计确定。

11、注浆地基质量检验主控项目?原材料检验、注浆体强度、地基承载力。

12、水泥土搅拌要严格控制速度?严控搅拌头提升速度(≤0.5米/分),以确保搅拌充分,桩头均匀,桩体强度一致。检查搅拌桩的长度、标高。如是围护用,检查桩间搭接情况,搭接施工的相邻桩的施工间歇时间应不超出10-16小时。

13、按设计要求监控对桩强度、地基承载力的测试(强度检验时,承重用搅拌桩90天后检验,

支护用28天后的试件即可),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桩位竣工图及相应的质保资料。

14、桩位中间验收?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测桩位作中间验收,以便区分打桩与土方承包商的责任,引起双方对保证桩位准确的重视。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15、

16、

17、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18、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工程桩主要包括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甲级的重要工程及地质条件复杂工程的工程桩和灌注桩。

19、静载荷试验桩书不少于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设计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试桩数。

20、对钢桩及重要工程的其他桩的电焊接头做10%的探伤检查。

21、静力压桩的方法有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表格释义大全详细介绍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条文说明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CJ94—2008)条文说明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一2008)条文说明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条文说明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条文说明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条文说明 地面辐射供暖木质地板铺设技术和验收规范(WB,T1037—2008)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条文说明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条文说明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CB50300—200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条文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条文说明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一2002)条文说明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Q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条文说明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条文说明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条文说明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条文说明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条文说明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条文说明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条文说明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条文说明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钢筋施工怎么验收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钢筋工程质量关系到建筑结构安全问题,特别是高层框架建筑,钢筋工程是框架结构的核心,控制好钢筋工程质量是整个建筑结构安全的基本保障,因此,钢筋工程质量至关重要。 1)钢筋的品种和质量、焊条、焊剂的标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2)钢筋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设置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3)钢筋焊接接头、焊接制品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96)的规定,焊接必须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取样复试。复试后方可大批量施工焊接; 4)钢筋的表面必须清洁,无油污、无锈,经除锈后留有麻点的钢筋,严禁使用。 5)钢筋原材料方面: 1.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2.钢筋强度比值应满足抗震等级要求 3.钢筋原材料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进行专项检验; 4.受力钢筋弯钩角度、弯弧内径、弯后平直长度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5.箍筋端部弯钩的弯折角度、弯弧内径、弯后平直长度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6.钢筋应平直、无损伤、油污、老锈;钢筋调直方法应符合规范要求。项目 允许偏差(mm) 1受力钢筋顺长度方±10 向全长净尺寸 2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20 3 箍筋内净尺寸±5 钢筋绑扎方面

1.钢筋品种、级别、规格、数量、位置必须符合设计文件或设计变更文件要求; 纵向受力钢筋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机械连接、焊接接头力学性能应符合有关规程要求;钢筋街头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机械连接、焊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位置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绑扎接头钢筋横向净距、接头面积百分率、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11G101要求;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或规范要求配置箍筋; 项目允许偏差(mm) 1、钢筋网长、宽±10 2 、网眼尺寸±20 3 、钢筋骨架长度±10 4 、宽、高±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钢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钢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Ⅰ)一般规定 6.2.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6.2.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1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钢筋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3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4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Ⅱ)原材料 主控项目 6.2.3钢筋进场时,应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和工艺性能(冷弯)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 13013)等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同一厂别、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每≤60t为一验收批,取一组试件进行试验。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6.2.4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6.2.5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一般项目 6.2.6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检验数量:进场时和使用前施工单位全数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的10%进行抽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钢筋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钢筋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钢筋绑扎单元分项工程 1、绑扎钢筋主控项目必须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钢筋的品种与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与规范图集要求:本工程采用的钢筋,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明,复试合格报告资料。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证明书与试验报告。 (2)钢筋的表面必须清洁。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经除锈后仍留有麻点的钢筋严禁按原规格使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焊接制品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的专门规定:气压焊必须做抗拉试验,结果必须合格;电弧焊:焊I级钢筋采用E43焊条;焊Ⅱ级钢筋采用E50焊条,焊缝高度不小于6mm;焊接试件必须合格,焊接长度:单面10d,双面5d(同心)。 检验方法:观察与尺量检查 (4)钢筋绑扎的一般项目必须达到规范标准,评定代号:合格○,不合格X(有数字应记录数字)。 (5)检查数量: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墙每面为1处,板每间为1处,但均不能小于3处。 (6)钢筋网片、骨架绑扎:所有墙、板、柱、箍筋钢筋交叉处全数绑扎,绑扎丝采用火烧丝;绑扎扣墙板向墙内,底板下铁向上。 (7)检验方法:观察与手扳检查。 钢筋弯钩朝向,下铁垂直向上,上铁垂直向下,墙筋接头弯钩水平向墙内,Ⅱ钢筋上铁做90°弯钩,I级钢筋做180°弯钩,平直长度不小于l0d“S”拉钩为180°。梁箍筋垂直向下,柱箍筋水平,所加工钢筋均不得扭曲变形。绑扎接头:每一接头至少绑扎3道绑扣,当两绑扎

扣之间间距大于20cm时增加一绑扎扣。钢筋搭接、锚固长度均不小于规定值:墙水平筋采用搭接,其搭接长度及锚人端墙与暗柱中长度均40d。墙竖向钢筋可在一个截面搭接。暗柱搭接长度40d,相邻接头间距不能小于500mm洞加强筋锚固40d。 钢筋搭接率:受拉区不大于25%,受压区不大于50%,接头部位,上部钢筋在跨中1/3跨度范围内,下部钢筋在靠支座1/3跨度范围内。 箍筋数量、弯钩角度、平直长度:数量符合设计要求,弯钩角度与平直长度符合施工规范、图纸设计规定。箍筋数量检查:按图纸间距检查,其中第一根箍筋距墙的距离不大于50mm。箍筋弯勾角度135°(开口处),平直长度l0d箍筋尺寸以墙截面尺寸减去保护层尺寸计算。 检验方法:观察与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过程检查、控制。 2、钢筋绑扎实测项目合格率必须达到质量要求。 钢筋绑扎允许偏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已经开始执行了,为此向广大同行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填写范例与指南》的学习。 土建部分检验批划分方法 1.1 检验批的划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中的第4.0.7条规定“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B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针对本条规定,可以由各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把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确定下来,上交监理审批。参照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如下:1.地基与基础(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和边坡等子分部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如果工程量很大或者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中要求分段施工的,可以按照施工段划分。(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中的第3.0.13 条对分项工程检验批及抽样数量的规定如下:1 )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2 )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应按隧道区间、变形缝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3 )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4 )各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细部构造应为全数检查,其他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2 .主体结构(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的检验批应按照施工段划分,其中钢筋原材应按照进场计划划分检验批。 (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中第3.0.20 条规定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 2 )不超过250m3砌体; 3 )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3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中规定如下:10.1.2 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 11.1.2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12.1.2 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一个或若干检验批。13.1.2压型金属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楼层、施工段或屋面、墙面、楼面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其余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与钢结构安装工程保持一致,或者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4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6-2010 中规定如下:10.1.3 单层铝合金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多层铝合金结构安装工程应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1.1.2 铝合金空间网格结构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2.1.2 铝合金面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轴线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3.1.2 铝合金幕墙结构安装工程应按下列规定划分检验批: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 1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主体工程质量验收 标准

人工挖孔桩 一、孔桩开挖: 挖孔桩土、石方均采用人工开挖,为保证嵌岩深度,不得进行爆破,由于挖孔桩间净距小于20d,采用隔开开挖方式进行开挖。 1、桩孔平面轴线位移允许误差:垂直轴线方向:50mm; 沿轴线方向:150mm 2、桩孔径允许偏差:±50mm 3、桩的垂直度偏差:0.5% 4、护壁砼厚允许偏差:±30mm 5、孔底不允许有虚土、积水 6、钢筋:主筋间距:±10mm;箍筋间距:±20mm;钢筋 笼长度:±50mm;直径:±10mm;钢筋保护层为± 10mm 7、桩位轴线采取在地面上设十字控制网,基准点,护壁支 模中心线的控制,是将桩控制轴线,高程引到第一节护 壁上,每节以十字线对中。 8、多桩同时成孔,相邻两桩净距小于2倍桩径时,应采取间隔挖孔方法,以减少孔的渗透对防止土体坍塌。 9、遇桩孔坍塌,一般采取在塌方处,砌砖作外模,再绑扎 钢筋,支模浇筑砼护壁。 10、钢筋笼位置正确的保证,采用钢筋固定架的方法,另

外钢筋固定架应与挖孔桩护壁上的预留筋相连。 11、对材料的要求: (1)进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应有质量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不合格品一律不得适使用。 (2)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复查检验,按试验结果使用。 (3)钢筋除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外,进场时,还应按规范抽取试样复检,合格方可使用。 (4)钢筋在运输和储存时,必须保留标牌,用木枋垫起,离开地面,以避免锈蚀和污染。 (5)钢筋的直径、级别和钢号应按图纸要求使用,需代用时,应征得设计同意。 二、护壁施工: 挖孔桩为钢筋砼护壁,护壁模板采用3块定型钢模板拼装而成,用U形扣连接,上、下设6#槽钢钢圈顶紧,用螺栓连接,第一节井圈应高出场地150~200mm,可作为拦水线,防止场地内积水流到挖孔桩内,护壁的厚度、拉结钢筋、配筋、砼强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上、下节护壁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mm,每节护壁均应在当日连续完成,护壁砼必须保证密实,如有掺水,应在砼中加入速凝剂,护壁模板拆除应在24h后进行。 三、钢筋笼的制作: 先按设计作好钢筋笼加强内箍,在内箍上等间距作好主筋位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筋分项工程 1.原材料 1.1钢筋进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质量符合规定 1.2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得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得比值不应 小于1.25 1.2.2 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得不知不应大 于1.3 1.3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者片状老锈 2.钢筋加工 2.1.受力钢筋得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二级钢末端要作1800弯钩弯弧直径≥2.5d(d为钢 筋直径),弯钩弯后平直部分长度≥3d 2.1.2.设计要求钢筋末端1350弯钩,HRB335、HRB400 钢筋得弯弧内直径≥4d,弯后平直部分长度根据设 计要求 2.1.3钢筋弯折角度不超过900弯钩,弯钩弯弧直径≥5d

2.2.一般箍筋得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应符合下列要求。 2.2.1. 弯弧内直径满足2.1要求,内直径不小于受力钢筋 直径。 2.2.2.箍筋弯折角度,一般结构大于900,对有抗震要求 的,1350弯钩, 2.2.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结构为箍筋直径得的5d,有抗震要求得结构,大于10d。 2.3.钢筋调直,有机械方法,也有冷拉法,采用冷拉法调直 钢筋,二级钢冷拉率≤4﹪,三级钢冷拉率≤1﹪, 2.4钢筋加工得允许偏差 3.钢筋连接 3.1.钢筋得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 宜设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得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得距离≥10d 3.2. 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者焊接接头,设置在同一构件 内得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得长度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附件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GB50300-2013 桂建质(综合类)—01

1.本表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填写,再交总监检查确认。填写时间在进场后、开工前。当项目管理有重大变化调整时,应重新检查填写并交总监检查确认。 2.表中的内容按序号为: (1)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例会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等。 (2)现场质量责任制:主要包括①人员任命与职责分工文件;②公司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文件、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③人员签字与照片文件;④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机械员、标准员;施工班组长、作业人员等的质量责任制;⑤质量责任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及有关人员奖罚制度;⑥技术交底制度。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岗位证书: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测量工、钢筋工、木工等普通专业工种人员的岗位证书。 (4)分包单位管理制度:包括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5)图纸会审记录:包括完整的设计文件、审图报告及相应的设计回复资料、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及相应的设计答复资料等;建设、施工、监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参加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设计文件应加盖审图章。(6)地质勘察资料:有勘察单位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施工技术标准:包括施工工艺标准、验收标准、标准图集等,要求施工有明确的依据,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批:要求有针对性,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9)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制度、进场验收制度、台帐等。 (10)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包括安装、检测、备案、维保与拆卸等。(11)计量设备配备:要求计量准确。 (12)检测试验管理制度:包括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试块留置方案、检测试验计划等。 (1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包括自检与交接检制度、项目周检制度、质检员日检制度、质量问题整改制度、缺陷修补方案、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制度等。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目录 0、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0 0、前言-------------------------------------------------------0 1、总则-------------------------------------------------------0 2、术语-------------------------------------------------------0 3、基本规定----------------------------------------------------0 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0 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0 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0 7、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0 8、附表B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0 9、附录C 室外工程划分-----------------------------------------0 10、附录D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 11、附录E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0 12、附录F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0 13、附录G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0 1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0 15、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0 16、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0 17、本标准用词说明---------------------------------------------0

钢筋工程验收规范

主控项目 5.4.1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5.4.2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有关规程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5.4.3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5.4.4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5.4.5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2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3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5.4.6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L(LL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图5.4.6)。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2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目录 一、混凝土工程 (1) 1 模板分项工程 (1) 1.1 模板安装 (1) 1.2 模板拆除 (2) 2 钢筋分项工程 (3) 2.1 一般规定 (3) 2.2 原材料 (3) 2.3 钢筋加工 (3) 2.4 钢筋连接 (4) 2.5 钢筋安装 (5) 3 预应力分项工程 (6) 3.1 一般规定 (6) 3.2 原材料 (6) 3.3 制作与安装 (6) 3.4 张拉和放张 (7) 3.5 灌浆及封锚 (8) 4 混凝土分项工程 (8) 4.1 一般规定 (8) 4.2 原材料 (9) 4.3 配合比设计 (9) 4.4 混凝土施工 (9) 5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10) 5.1一般规定 (10) 5.2 外观质量 (11) 5.3 尺寸偏差 (11) 二、砌体结构工程 (13) 1 基本规定 (13) 2 砌筑砂浆 (14) 3 砖砌体工程 (16) 3.1 一般规定 (16) 3.2 主控项目 (17) 3.3 一般项目 (17) 4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18) 4.1 一般规定 (18) 4.2 主控项目 (19) 4.3 一般项目 (19) 5 石砌体工程 (19) 5.1 一般规定 (19) 5.2 主控项目 (20) 5.3 一般项目 (20) 6 配筋砌体工程 (21) 6.1 一般规定 (21)

6.3 一般项目 (22) 7 填充墙砌体工程 (22) 7.1 一般规定 (22) 7.2 主控项目 (22) 7.3 一般项目 (23) 三、建筑物防雷工程 (24) 1 接地装置分项工程 (24) 1.1 主控项目 (24) 1.2 一般项目 (24) 2 引下线分项工程 (25) 2.1 主控项目 (25) 2.2 一般项目 (25) 3 接闪器分项工程 (26) 3.1 主控项目 (26) 3.2 一般项目 (26) 4 等电位连接分项工程 (27) 4.1 主控项目 (27) 4.2 一般项目 (28) 5 屏蔽分项工程 (28) 5.1 主控项目 (28) 5.2 一般项目 (28) 6 综合布线分项工程 (28) 6.1 主控项目 (28) 6.2 一般项目 (28) 四、建筑电气照明装置 (29) 1 灯具 (29) 1.1 一般规定 (29) 1.2 常用灯具 (29) 1.3 专用灯具 (30) 2 插座、开关、风扇 (32) 2.1 插座 (32) 2.2 开关 (33) 2.3 风扇 (33) 3 照明配电箱(板) (34) 4 工程交接验收 (34) 五、1kV及以下配线工程 (36) 1 导线、线槽敷设 (36) 1.1 一般规定 (36) 1.2 钢导管敷设 (37) 1.3 可弯曲金属导管及金属软管敷设 (38) 1.4 刚性塑料绝缘导管敷设 (38) 1.5 线槽敷设 (39) 2 配线 (39)

钢筋工程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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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项目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有关规程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2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3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 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标[2002]79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2-2002,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6.1.5、6.1.6、7.1.3、7.1.4、7.1.5、9.1.3、9.1.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和《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中有关“土方工程”部分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二年四月一日 二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由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所属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的地基与基础工程设计、施工的经验,适当考虑了近几年已成熟应用的新技术,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形成了初稿,又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内容分8章,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基、桩基础、土方工程、基坑工程及工程验收等内容。其中土方工程是将原《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中的土方工程内容予以修改后放入了本规范,基坑工程是为适应新的形势而增添的内容。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重要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 (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执行本条规定时,必须严格控制,避免随意。监理工程师应掌握以下几点: 1、必须符合专业验收规范要求,《统一标准》只提出允许调整的原则,至于哪些可以调整,如何调整、频次降低多少,应按专业验收规范根据具体项目确定。 2、保证抽检试验科学合理,应由施工单位根据材料、设备的进场批次和使用情况,编制具体试验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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