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与控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与控制

主讲人:胡燕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与控制

任何一个企业从设立、存续、发展一直到解散,风险无处不在。风险中的法律风险也是如此伴随着企业存续的每个阶段。

然而,我们在向企业提供诉讼、仲裁法律服务时,深深地感受到绝大多数企业很少在防范法律风险上下功夫,通常将律师、法律顾问当成消防员(代理打官司),要求他们完成“灭火”工作;而对于企业设立、合同签订、变更、履行以及解除、投融资、购并、员工聘用、解聘以及商业秘密保护等重要经营环节,不能主动邀请律师提前介入,结果出现这里刚“灭完火”,那边又“着了火”。如此一来,企业把精力不是放在经营和健康发展上,而是放在疲于应对各类诉讼、仲裁案件上。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律风险主要来源于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最基本的生产经营单位;项目经理部的法律风险常常体现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劳动用工、劳务分包等各个方面。而贯穿在项目经理部承包经营活动始终的建筑工程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则主要是通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确定的。由于建筑市场实行的是先定价后成交的期货交易,其远期交割的特性决定了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因此,尽可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风险是每个施工企业应该十分重视的问题。

本部分包括三个问题: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二)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分析和对策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是由合同特殊性、合同履行的不稳定性、长期性、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而决定的。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分为三类:发包人(业主)资信的风险,外界环境的风险,工程本身涉及工程技术、工程承包价在履行中是赢利还是亏损、索赔和保险等方面的风险。

1.发包人(业主)的资信风险:主要是指发包人能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发包人项目手续的合法性、业主能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发包人是否是项目的真正业主以及发包人既往履约情况等等。

2.外界环境的风险:实际是建设工程合同的客观风险,包括天灾人祸以及市场波动、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变化等。如钢材、商品混凝土、沥青等主要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动;政府、国家政策和法律发生变化等影响项目顺利实施。这些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的,例如FIDIC条款规定工程变更在15%的合同金额的,承包商得不到补偿。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商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等,因此,这类风险可归类为工程变更风险、市场价格风险、时效风险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对承包人行使工程款优先权设置了一定限制的条件:(1)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2)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

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3)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3.工程技术、经济索赔等方面的风险:

主要源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有关工程本身而产生的风险,如工程技术变更引发的工程量的变化,业主违约导致的经济索赔等。上述风险,业主常常会利用其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的便利条件,在合同中把相当一部分风险转嫁给承包人。主要表现有:合同存在单方面的约束性,不平衡的责权利条款,合同内缺少和有不完善的转移风险的担保、索赔、保险等条款,缺少因第三方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赔偿条款,缺少对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或发出错误指令的制约条款等。

(二)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分析和对策

从建设施工合同形成、履行过程来分,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分为三个方面:(1)参与投标取得合同资格;(2)通过合同谈判进行正式签约;(3)合同履行中的风险。作为承包人,要充分利用有利于自己的因素,请教法律专业人士,力求使双方责权利关系平衡,没有苛刻的单方面约束性条件。

1.参与投标取得合同阶段

施工企业在投标前要深入了解发包人(业主)的资金信用、经营作风和签订合同应当具备的相应条件。了解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有关设计的施工图,是否有计划部门立项文件、土地、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应拆迁是否已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已到位等。从侧面调查了解业主资信情况,特别是该工程的资金到位率,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单位最好应充分了解其以往工程招标签订的合同条款。在投标过程中,对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具体地逐条地确定合同责任,吃透业主意图和要求,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详细勘察施工现场实地,仔细研究审查图纸,认真复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条款,并与项目经理部认真确定各个子项的单价和各项技术措施费用并制定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

有时业主会在未发中标通知书之前,提供条件苛刻的非示范文本合同草案,要求施工企业无条件全部接受,其合同条款往往把相当一部分风险转嫁给施工单位、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由于此时施工企业所处的境地十分被动,因此要尽可能地了解各方面的可靠信息,坚持原则,运用政策法规尽可能修改完善,规避风险。

2.合同谈判及签约阶段

在取得建设工程合同资格后,施工企业应把主要精力转入到合同谈判签约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对策以及最终签订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

施工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明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如经营处,负责施工合同的审阅,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条进行研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在合同实质性谈判阶段,谈判策略和技巧是极为重要的,应选择有合同谈判能力和有经验的人为主进行合同谈判。

通过合同谈判,使合同能体现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平衡,尽量避免业主单方面苛刻的约束条件,并相应提出对业主的约束条件。虽然合同法赋予合同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力,但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绝对的平等是不存在的。权利还要靠自己去争取,如有可能,应争取合同文本的拟稿权。

对业主提出的合同文本,应对每个条款都作具体的商讨,切不可把自己放在被动的地位。在这个阶段可以要求具有建筑专业知识的律师参与,共同把好签约关。

3.合同履行中的风险防范

合同签订只是双方合作的开始,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以及签约目的的实现,最终要通过合同履行来完成。而合同履行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合同部分条款的变更、合同解除甚至终止等情况。

作为施工企业,如果说在合同签订时是被动的,那么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将变成主动。作为业主、发包人总是希望承包人能尽快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施工。因此,这时的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对合同履行中涉及权利义务变化的证据要积极搜集,整理和完善索赔、签证资料的工作,力求使自己权利最大化。这也是建设行业的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通行的做法。

现在已经有许多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聘请律师作为项目顾问,参与整个施工过程,在参与中解决证据搜集、法律咨询和非诉讼事务的协调处理等工作,最终收到了很好的经济效果。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

1.采用施工合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三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办法,减少合同中的漏洞。

大中型建设工程合同一般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为了预防施工企业在合同履行中的索赔,特意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技术顾问起草合同,一般质量较高,其中既隐含许多不利于承包人的风险责任条款,又有业主的反索赔的条款。因而要求施工企业的合同谈判人员策略上,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对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研究透彻,做到心中有数,切忌盲目接受业主的某种免责条款,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谈判显得尤为重要。施工企业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可以聘请律师为项目顾问,参与合同的起草、谈判等工作。

2.加强合同履行时的全过程动态管理

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进行管理,只是一个静态层面的管理,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时间长,产生的问题比较多,且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这就需要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整个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每一项工作,都要严格管理,妥善安排,记录清楚,手续齐全,否则会造成差错引起合同纠纷,给企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3.合理转移风险

对于预测到的合同风险,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时,采取双方合理分担的方法。由于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总是存在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关键是要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科学的索赔方法在于必须熟悉索赔业务,注意索赔策略和方法,严格按合同规定要求的程度提出索赔,把开展索赔工作变成为合理合法的转移工程风险的主要手段。

总之,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合同双方的最高准则,合同中的每一条都与双方利害相关。所以在合同谈判和签订中,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各个细节问题都要考虑周到,并作明确的确定,不能存有侥幸的心理。一切问题都应明确具体地以书面形式规定,不要以口头承诺和保证。合同中应体现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措施的具体条款。

二、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的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及责任范围

近几年来,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连续发生的一些房屋、构筑物倒塌事故(如杭州地铁坍塌、湖南株洲高架桥坍塌、2009年3月15日青浦大观园游艇码头坍塌、中石油六横岛码头坍塌等),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也受到了巨大的损失。于是,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所造成的损害赔偿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以及法学界的关注。

(一)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早在1986年4月12日通过的《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根据这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而且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很显然,当时的规定并没有考虑到,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发生倒塌、脱落、坠落是由于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情况下,除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之外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质量责任主体对这类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以及这些责任主体如何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免责问题。

1998年3月1日,《建筑法》开始施行。该法作为我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一部大法,将确保工程质量作为一个重点内容加以严格规定。这部法律通过承包方资质管理、建筑施工许可、招标投标、禁止肢解发包和转包工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竣工验收、保修等制度,使工程质量有了切实的保障。同时,为了使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受害人能够获得赔偿,《建筑法》在法律责任一章中明确规定了几种损害赔偿的情况。可以说,《建筑法》的颁布实施,完善了我国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损害赔偿制度,为受害人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为了与《建筑法》相配套,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通过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参与建筑活动各方主体为主线,分别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确立了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等内容,对违法行为的种类和相应处罚作了原则规定,同时,完善了责任追究制度,加大了处罚力度。该《条例》的颁布实施,明确了建设工程的质量责任主体,明确了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明确了责任主体对受损害者的赔偿责任,更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损害赔偿制度。

(二)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及归责原则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从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之间的关系来看,是一种合同责任。如果由于质量不合格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害,则发生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建设单位可以从保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对由于不同责任而产生的不同请求权作出选择:如果由于工程质量缺陷仅造成建设单位的财产损失,如修理、重建等,应按合同纠纷处理;如果由于工程质量缺陷造成建设单位的人员伤亡及其精神损害的,应按侵权责任处理。至于因工程质量缺陷给建设单位以外的其他主体造成损害的责任则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而不是一种违反合同的责任。它不以加害人与受害

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为前提,而是基于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损害这一事实而产生的,是对法律的直接违反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单从侵权责任考虑,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与一般的侵权责任是不同的。这主要表现在归责原则的适用方面。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作为特殊侵权责任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则大多适用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受害人无须证明加害人有无过错,而只需证明建筑产品的缺陷和受到的损害,以及有缺陷的建筑产品之使用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加害人即承担赔偿责任。但加害人能够证明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过失、第三人的过失以及自然原因造成的,可以免除责任。

(三)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的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建筑法》第80条规定:“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关于“责任者”的范围,该条并没有明确。《条例》第3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可见,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的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包括了上述五个单位。

1.建设单位的赔偿责任

根据《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

(1)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造成损失的;

(2)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造成损失的;

(3)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造成损失的;

(4)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造成损失的。

2.勘察、设计单位的赔偿责任

根据《建筑法》和《条例》的规定,勘察、设计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1)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并造成损失的;

(2)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并造成损失的;

(3)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并造成损失的;

(4)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并造成损失的。

3.施工单位的赔偿责任

根据《建筑法》、《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

(1)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建筑法规定进行分包,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4)施工企业违反建筑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施工企业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工程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

根据《建筑法》、《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

(1)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另外,根据《建筑法》第79条规定,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验收的,造成的损失,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需说明的一点是,对于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生产厂商的质量责任追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和我国相应的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筑法》、《条例》对此没有具体规定,并不说明其无需负质量责任。

(四)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的损害赔偿责任范围

1.损害范围

因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害是指,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而导致的人员死亡、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重大损失。这些损失都应获得赔偿。

2.赔偿范围

对于财产损失,由侵害人按损失金额赔偿,可以金钱赔偿,也可以恢复原状。

对于人身伤害损失,由侵害人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应支付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总之,由于建设工程涉及面广,使用期限长,直接涉及国家财产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对其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害的情形,必须规定严格的质量责任,以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文本)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工程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围 承包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医疗风险防范和控制管理办法

医疗风险防范和控制管理办法

解放军第150中心医院 医疗风险识别、监控、防范、处理措施 医疗风险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活动的过程中存在的对患方或医方造成伤害的危险因素。对患方是指存在于整个医疗服务过程中可能会导致损害或伤残事件的不确定性,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情。对医方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医疗失误或过失导致的不安全事件的风险。因其存在不确定性且与医疗质量有密切关系,故医院制定本措施以最大限度规避风险,构建和诣医患关系。 一、医疗风险识别 医疗风险识别是发现、认可并记录医疗风险的过程。目的是确定可能影响系统或组织目标得以实现的事件或情况。一旦医疗风险得以识别,组织应对现有的控制措施(人员、过程和系统等)进行识别。 二、医疗风险防范 医疗风险重在防范,全院职工必须树立医疗风险防范意识,自觉参与风险监控与报告,一旦出现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平时工作中就严格执行相关卫生管理法规和制度,总体要求:(一)、临床、医技科室及有关部门围绕保障病人的医疗质量与安全,防范医疗风险,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二)、切实做好“重点”病人管理与沟通。

(三)、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做好“严重创作、急性心梗、脑卒中”等重点病种的抢救“绿色通道”。(四)、严格医务人员资格准入,特殊岗位持证上岗。 (五)、加强围手术期管理,认真落实手术资格准入、手术分级管理、手术安全核对制度。 (六)、实施临床路径的单病种质控,执行临床诊疗常规和技术准备,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 (七)、严格把握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认定和管理。 (八)、切实保障患者的权益,做好知情同意告知工作。(九)、遵循药物使用原则,安全、合理用药。 (十)、各诊疗环节认真做好检查。 (十一)、各种救治设备、设施和器械要处于完好备用状态。特殊抢救设备,需要时服从医务处、护理部统一调配。 (十二)、全院各科室及医务人员就竭尽全力相互配合、共同协作,积极应对医疗风险,保障病人安全。 三、医疗风险监控范围 (一)、临床 1、推诿、延误治疗; 2、未按规定知情告知,谈话签字不规范; 3、重点病人管理不到位; 4、入院一周内仍诊断不清,病情疑难由外院转入的病人; 5、院内急会诊未按时到达;

公司风险控制制度

为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咼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企 业安 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本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结合生产经营和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旨在企业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1. 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2. 实现企业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3. 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 4. 提高企业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5. 确保企业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 不因 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二、 企业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 响。 三、 按照企业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分为战略风险、经营 风 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1. 战略风 险: 实现的负面因素。 2. 经营风 险: 3. 财务风 险: 舞弊风险。 (1) 财务报告失真风险。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 度的 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信 息,导致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2) 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关资产管理制 度, 导致企业的资产如设备、存货、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的使用价值 和变现能力的降低或消失。 (3) 舞弊风险。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或非正当的收益。 4. 法律风险:没有全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影响 合规性目标实现的因素。 四、 按风险能否为企业带来盈利机会, 风险可分为纯粹风险和机 会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 影响战略目标 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 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版)范本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编号:FS-DY-6215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小写) 五、协议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协议双方约定:后生效。 六、工程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竣工验收本工程按上级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然后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八、本工程双方约定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工程竣工后,经有关部门验收无质量问题后返还承包方。 九、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十、补充条款 十一、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维修事项: 甲方(公章):_____ 乙方(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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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包括的内容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简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包括的内容 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的组成包括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的组成包括哪些? 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三个附件。他们共同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篇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简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包括的内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 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

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工作流程

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工作流程 一总则 1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创建平安医院,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 强化以事前防范为主,做到防患于未然。坚持“以病人为中心, 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理念,重视患者安全,不断改善服务条件,优化服务流程,转变服务作风,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3 落实院长负责制,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管理和持续改 进的长效机制,建立科学的医疗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价方法,加强监督管理,保证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积极做好医疗风险防范与控制工作。 4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务人员应当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增强责任心,关心、爱护、尊重患者,加强医患沟通,保护患者隐私;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5 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进行各项制度检查,进行医疗安全情况分 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制定并完善医疗风险防范措施,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 6 定期召开防范医疗事故及争议工作会议,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 各项规章制度,讨论科室存在的医疗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 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医疗质量监 控和评价制度、医患沟通制度。 8 加强治安管理,明确治安责任人,逐级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安全责任 制,完善医院内部安全防范机制,落实人防、技防、特防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医德医风建设 1 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政治思想、医德医风、个人修养和职业道德建设, 制订落实行风教育、考核和责任追究制。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改进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努力为病人提供温馨、细心、爱心、耐心的医疗服务。 2 医务人员应当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崇高的职业道德、主人翁的责 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应当恪守医生职业道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 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

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1--0201)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380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1--0201) 标准版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91--0201)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涵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XXX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XXX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期货投资运营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及所管理期货投资的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期货运营和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与控制期货运营和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XXX管理办法》、《XXX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合规风控部起草,经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总经理审核,并由执行董事批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控制,是指对期货的各种投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在期货金投资中实施动态风险监控,提出解决方案。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期货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资金募集、投资研究、投资运作、决策、执行、运营保障、监督、反馈、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二)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三)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基金运营和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四)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五)执行有效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六)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浅谈

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浅谈 【摘要】企业内部控制是企业顺利发展和进步的一个关键前提,对于这种企业内部控制工作来说,当前存在的风险因素和问题还是比较多的,这些风险严重的威胁着企业的发展效率,本文就首先分析了当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各类风险和漏洞,然后重点探讨了如何加强风险防范。 【关键词】企业内部控制;风险;防范措施 一、引言 众所周知,企业要想得到较好较快的发展,必须要重点针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积极关注,这种企业内部控制的积极专注主要就是为了较好的提升其控制效果和水平,促使其能够为企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但是在当前企业内部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和影响问题还是比较多的,只有切实加强对于这些风险因素的防范,才能够较好地提升其最终的内部控制价值,这也是本文探讨和研究的主要目的所在。 二、企业内部控制风险分析 1.监督工作失位 企业内部控制工作中,监督工作是极为重要的一环,很多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的实施都需要由监督工作予以保障和把关,尤其是对于企业内部控制中各项财务的管理和分析来

说,更是具备着较为明确的控制价值和意义。但是从当前很多企业内部控制工作中来看,这种监督工作的失位现象也是比较常见的,很多企业虽然重视内部控制,但是却对于监督工作无法引起高度的重视,也没有构建一个较为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对于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一些核心要点和内容无法进行全面详细的监控,最终导致企业运行中产生了各种问题和缺陷,比如对于企业运行过程中的财务来说,挪用公款或者是违规转移资金的现象都是由于监督管理不当造成的,这些问题对于企业发展的影响和威胁同样是极为恶劣的,严重的甚至会导致企业面临经济困境,最终走向破产的边缘。 2.虚假信息问题 在当前企业内部控制和管理过程中,虚假信息问题也是比较突出的一个方面,这种虚假信息的存在对于企业内部控制的影响和威胁更是极为恶劣,尤其是对于企业发展中的一些关键决定来说,会导致一些较为明显的偏差现象,影响到企业的快速发展和进步。基于这些虚假信息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其存在的基本类型也是比较多的,这些虚假信息不仅仅是指一些不准确或者是不合理的信息,对于一些不系统或者是不全面的信息来说,同样会对于企业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水平产生较大的不良影响,因此,也就同样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但是在当前的企业内部控制中,对于这些信息的辨识度仍然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和缺陷,无法准确辨识这些信息的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GF—19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填写范本(供参考) 编制单位: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 二00八年六月

说明 1、本范本供承(发)包双方合同签订时参考。 2、通用条款部分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规定。 3、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和附件部分的签订参考本范本。 4、如协议书及专用条款和附件中有不填写的内容,则参照通用条款执行。 5、合同签订的口径应与招标文件一致,招投标范围外新增项目的合同价款调整方式与招投标部分也应保持一致。 6、各单位在填写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82129093。

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 第一部分协议书格式 发包人(全称):填写发包人名称(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填写承包人名称(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填写工程项目的详细名 称 工程地点:填写工程所在地详细地 址 工程内容:填写工程的结构、层数及建筑面积 等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填写立项批准文 号 资金来源:填写资金来源(如:财政拨款、金融机构借款、单位自筹、外商投资、国外金融机构借款、赠款、其他资金 等)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填写项目承包的具体范 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某年某月某日(以开工报告为 准) 竣工日期:某年某月某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填写总工期日历天数(应与中标通知书确定的天数相同)天四、质量标准

银行支付结算风险防范与控制

银行支付结算风险防范与控制 目录 一、支付结算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 (一)同城结算风险。 (2) (二)信用风险。 (2) (三)票据风险。 (3) (四) 内控风险。 (3) 二、支付结算中存在的问题 (4) (一)支付结算风险管理形式化 (4) (二)内控机制缺失 (5) (三)支付结算风险的信息披露严重不足 (5) (四)支付结算风险监管制度亟待完善 (6) 三、支付结算风险防范对策 (6) (一)加强风险管理,建立管理机制。 (6) (二)强化中央银行支付结算风险监管,保证支付体系安全。 .. 7 (三) 依法准确及时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7) (四) 加强经营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8)

摘要:目前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一系列的惊天大案、要案给我国商业银行支付结算风险管理敲响了警钟,迫使监管部门和各商业银行将支付结算风险的防范提上议事日程。这一切都表明我国银行业在提高其运作效率的同时,加强支付结算风险的监测和评估刻不容缓。面对薄弱的内控制度、不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低下的支付结算风险管理技术和手段,以及不足的认识,我国商业银行加强支付结算风险的监测和评估的研究,提高银行业运作效率和可靠性较西方银行更为迫切。 关键词:支付结算风险风险管理风险防控 银行支付结算风险是银行面临的一种重要性金融风险。它是指债权方在办理支付结算过程中因偶发的和不完全确定的因素所引起资产损失的可能性。新经济模式(如网络银行、互联网贸易等)、更为复杂的交易工具和交易战略、技术系统的可靠性、交易量的提高、监管要求的日趋严格等,都增大了金融机构面临的支付结算风险。 一、支付结算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同城结算风险。 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非票据、结算凭证权利人通过盗窃或侵占等非法手段获得他人票据和结算凭证,并通过银行同城结算而获得票款、结算资金。另一种是银行同城票据交换因人为因素引起的结算风险。同城票据交换已成为银行系统经济案件的高发地带。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由于支付过程中,一方拒绝或无力清偿债务而使另一

造价咨询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措施

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措施 Duanruijiahe 为保证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我公司制定制定了《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审前报告制度》、《建设工程预(结)决算审核(核)验证办法》、《员工职业道德准则》和《员工个人风险基金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对审核风险的防范、审核人员的廉政执业、审核质量的保障均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同时建立了定期学习、交流、宣传工程造价咨询风险防范的机制,现将上述管理制度中有关审核风险防范及质量控制措施的要点归纳如下: ㈠审核风险的评估 我们认为,审核风险是指被审核项目的相关送审资料存在重大的错误或漏报,而审核人员审核后未能发现而发表不恰当审核意见的可能性。审核风险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三部分。 固有风险是指不存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时,某一事项产生重大错报或漏报的可能性。 控制风险是指某一事项产生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未能被内部控制防止、发现或纠正的可能性。 检查风险是指某一事项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但审核人员在实施必要的审核后仍未能发现予以发现的可能性。 因此,在审核工作中我们要求审核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执业谨慎性,合理运用专业判断,对审核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审核程序,以将审核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 基于以上认识,结合我们多年的审核经验,我们将采取以下审核风险防范措施:

1、在接受审核任务后,项目组应充分调查、分析所收集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可靠性以及资料的形成过程,并向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等相关单位的当事人了解证实,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项目实行“多沟通、多了解”的理念。 2、在进行上述了解并做出对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初步评价后,根据审核风险模型确定检查风险水平。在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较高的情况下,必须降低检查风险,也就是说必须加大审核工作检查的量,获取更多的审核依据,才能发表审核意见。 ㈡加强对审核人员的管理 1、根据受托项目的规模和具体情况,制定计划,有针对性地配置具备相应政治素质、政策水平、执业资格及专业技术,有经验、稳定且执业能力突出的专职人员开展审核工作。 2、严格保守在审核工作获知的秘密,当委托单位有特别的保密要求时,即时对审核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在审核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3、要求我单位审核人员在与被审核单位有亲属或利害关系时,予以声明,实行回避。 ㈢复核及审核成果文件的签发制度 1、切实履行三级复核程序,即对审核报告及相关工作底稿(工程量计算书)履行审核组长、审核组所在部门及中介审核机构质量管理专职部门(通常为业务指导部)三级复核程序,且三级复核程序须贯彻在审核工作全过程中,复核过程将形成必要的工作底稿供委托单位查验。 2、我单位的审核报告等审核成果文件最终均由单位负责人签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4、工程质虽。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 (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

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 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0、质虽保修范围和质虽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虽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 修、更换。国家对建筑 工程的质虽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 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 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 通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

风险防范与控制

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防范与控制 一、信用担保的风险分析 ㈠、风险与风险管理 1、风险的基本概念 风险泛指人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因受难以预测的因素影响导致行为主体的期望目标与实际状况之间发生差异,给行为主体造成经济损失或减少收益的可能。 2、风险管理 ⑴风险管理的一般概念 ⑵风险管理过程 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它是经营机构在风险发生前,通过感知和分析等方法,对面临的或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经营机构所面临的风险是多种多样、错综复杂的,无论是已经发现的还是潜在的,是静态的还是动态的,是机构内部的还是外部关联的,所有这些风险在一定时期和特定条件下是否客观存在?发生风险的原因是什么?是否有损失的可能性?都有是应该在风险识别阶段予以回答的问题。风险识别主要惧和分析的信息包括风险源、风险因素、风险敞口和损失可能等 风险测算 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惧的各种信息进行分析,运用科学的统计和分析方法,估计和测算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风险测算不仅使风险管理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还能为风险管理者和经营决策者进行风险决策、选择最佳防范措施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风险评估 指在风险识别和测算的基础上,利用科学的统计和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其他因素综合考虑、测算和分析,得出系统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进行比较,以确定系统的危害等级,决定是否需要采取风险措施、采取什么样的风险控制措施以及控制措施采用的程度。 风险控制 是风险管理工作的实施阶段,经营机构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为实现风险管理的目标,选择最合适的风险管理措施和办法来防范和控制风险。 ㈡、担保风险分类 担保风险是指信用担保机构在担保业务运作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主观的和客观的)的影响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㈢、担保风险来源 1、来自中小企业的风险 指受保企业的违约风险,这种风险的大小可能与中小企业整体存在的问题有关,也可能与单个受保企业的状况有关。 ⑴企业经营者素质和竞争力风险 ⑵市场风险 ⑶技术风险 ⑷财务风险 ⑸关联风险

企业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企业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公司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一) 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三)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 (四)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五)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战略及经营目标,通过在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障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公司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事项可能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五条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公司风险分为:战略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一)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

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二)法律风险:没有全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影响合规性目标实现的因素。 (三)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舞弊风险。 1、财务报告失真风险: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2、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公司的资产如设备、存货、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变现能力的降低或消失。 3、舞弊风险: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或非正当的收益。 (四)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生产环节:包括拟定生产计划、开出用料清单、储存原材料、投入生产、计算存货生产成本、计算销货成本、质量控制等。 2、采购及付款环节:包括采购申请、处理采购单、验收货物、填写验收报告或处理退货、记录应付帐款、核准付款等。 3、销货及收款环节:包括处理订单、信用管理、运送货物、开出销货发票、确认收入及应收账款等。 4、固定资产管理环节:包括固定资产的自建、购置、处置、维护、保管与记录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国家标准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可编辑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可编辑修改-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天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可编辑修改-

资产评估风险防范与控制

资产评估风险防范与控制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经济主体及产权人的资产产权交易、投融资业务也逐渐增加,对资产价值的估值需求使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愈加的迅速。但与此同时,受评估环境和风险评估机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当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存在一定的风险性。本文就资产评估风险类别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相关解决对策。 标签:资产评估风险风险防范风险控制 1 资产评估风险的类别及内容 1.1 资产评估的风险类别资产评估就是指对资产价值形态的评估。资产评估是由专门的评估机构或人员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和标准,在统一的货币计量尺度下进行的资产评定和估算行为。资产评估活动对评估人员的专业要求较高。资产评估师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只有其专业素质过硬才能从事相应的资产评估活动。同时,为保证资产评估质量,资产评估人员在进行评估活动时必须严格恪守职业道德。然而,即便如此,实际资产评估中仍存在着一定的资产评估风险,稍有不慎就会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根据资产评估风险的产生原因,我们可将资产评估风险分为立法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风险和结果使用风险。 1.2 资产评估风险的内容 ①资产评估立法风险。资产评估立法风险是指受人们认识能力限制,国家制定的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实际评估需求不相适应,导致其评估指导和参考价值下降,进而造成的资产评估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4号-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财政部是资产评估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制度,负责全国资产评估机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与《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审批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制定相抵触。法律与法规分别有不同的规定,致使各行政部门不承认对方所控制和领导的领域。没有明确的规划会使得评估人员的不到正确的信息,无法做出正确的评估报告,继而带来评估的风险。②资产评估的管理风险。资产评估管理风险是指资产评估行政主管部门在行使其评估管理职能时承担的风险。资产评估的管理职能包括规划职能和控制职能。前者包括行业发展规划和法律法规的建设等;后者则侧重于对评估机构评估人员的资格认证、职业标准的认定等。在我国,产生资产评估管理风险的原因主要在于我国目前的行政主管部门不统一,任务及责任分配也有待提高,除财政部门外,国土资源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如林业部门。农业部门)等均为行政主管部门;此外,资产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在具体实施管理职能时由于管理的不完善而导致资产评估工作不能正常有序地进行。③资产评估的执业风险。资产评估的执业风险是指评估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达不到专业的标准而导致的风险。众所周知,资产评估人员的专业素

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措施

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措施 为保证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我公司制定制定了《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审前报告制度》、《建设工程预(结)决算审核(核)验证办法》、《员工职业道德准则》和《员工个人风险基金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对审核风险的防范、审核人员的廉政执业、审核质量的保障均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同时建立了定期学习、交流、宣传工程造价咨询风险防范的机制,现将上述管理制度中有关审核风险防范及质量控制措施的要点归纳如下: (一)审核风险的评估 我们认为,审核风险是指被审核项目的相关送审资料存在重大的错误或漏报,而审核人员审核后未能发现而发表不恰当审核意见的可能性。审核风险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三部分。 固有风险是指不存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时,某一事项产生重大错报或漏报的可能性。 控制风险是指某一事项产生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未能被内部控制防止、发现或纠正的可能性。 因此,在审核工作中我们要求审核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执业谨慎性,合理运用专业判断,对审核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审核程序,以将审核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 基于以上认识,结合我们多年的审核经验,我们将采取以下审核风险防范措施:

1、在接受审核任务后,项目组应充分调查、分析所收集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可靠性以及资料的形成过程,并向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等相关单位的当事人了解证实,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项目实行“多沟通、多了解”的理念。 2、在进行上述了解并做出对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初步评价后,根据审核风险模型确定检查风险水平。在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较高的情况下,必须降低检查风险,也就是说必须加大审核工作检查的量,获取更多的审核依据,才能发表审核意见。 (二)加强对审核人员的管理 1、根据受托项目的规模和具体情况,制定计划,有针对性地配置具备相应政治素质、政策水平、执业资格及专业技术,有经验、稳定且执业能力突出的专职人员开展审核工作。 2、严格保守在审核工作获知的秘密,当委托单位有特别的保密要求时,即时对审核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在审核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3、要求我单位审核人员在与被审核单位有亲属或利害关系时,予以声明,实行回避。 (三)复核及审核成果文件的签发制度 1、切实履行三级复核程序,即对审核报告及相关工作底稿(工程量计算书)履行审核组长、审核组所在部门及中介审核机构质量管理专职部门(通常为业务指导部)三级复核程序,且三级复核程序须贯彻在审核工作全过程中,复核过程将形成必要的工作底稿供委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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