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的危害及防治宣传知识

职业病的危害及防治宣传知识
职业病的危害及防治宣传知识

职业病的危害及防治宣传知识

什么是职业病?

按照2002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职业病的诊断,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有一定专门条件的单位进行。现行我国法定职业病种类根据《职业病分类与目录》分为10大职业病,具体如下: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有矽肺、煤工尘肺等。)

2、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3、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5、职业性化学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7、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有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肿瘤等。)

8、职业性传染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9、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其他职业病。(有化学灼伤、金属烟热等。)

常见工厂企业的职业危害

一、鞋厂容易出现的职业病正己烷、苯多存在于用作粘合剂的胶水中,工人长期

接触极可能会引起正己烷中毒和苯中毒。

二、玩具厂容易出现的职业病玩具厂用到的一些油漆中含苯、铅,容易引起苯中

毒、铅中毒。用三氯乙烯、正己烷、天拿水(含苯)作为清洗剂,易引起三氯乙烯中毒、正己烷中毒和苯中毒。用含有二氯乙烷的胶水作粘合剂则引起二氯乙烷中毒。

玩具制造多有噪音,易损伤听力。粉尘、有机粉尘引起的肺部病变等。

3、电子厂容易出现哪些职业病焊锡工人易患铅中毒,清洗电路板用到白电油(含正己

烷)、三氯乙烯、或天拿水,易引起正己烷中毒、三氯乙烯中毒和苯中毒。一些电子产品中含铅、汞、镉等金属,可能会引起铅中毒、汞中毒、镉中毒。

4、皮具、皮件厂容易出现的职业病有些皮具厂用含苯、正己烷、二氯乙烷的粘合剂,

容易引起苯中毒、正己烷中毒、二氯乙烷中毒。

5、印刷厂容易出现的职业病用白电油、汽油、天拿水作清洗剂,清洗印刷机器的油

墨和印刷品,引起正己烷中毒、汽油中毒、苯中毒。

6、五金厂常出现的职业病打磨、抛光产生的粉尘引起尘肺。使用三氯乙烯、天

拿水、白电油清洗产品,引起三氯乙烯中毒、苯中毒、正己烷中毒。

7、纺织行业易出现的职业病高温高湿环境危害;用眼紧张导致视力减退;使用可致癌的

苯胺染布、印花,在干燥和蒸化过程中也会接触苯胺类染料。长期吸入粉尘使工人易患慢性鼻炎、咽炎,接触棉、麻粉尘的疾病有纱厂热、织布工咳、急性呼吸道病和棉尘症。此外,制衣行业在生产工艺中经常使用以苯为主要成分的去污剂,珠宝首饰、电镀行业中使用的提取液和电镀液中含有氰化物,易导致相关化学品中毒。职业病危害及防治措施

一、粉尘致病

1、呼吸系统:长期作用于呼吸道粘膜引起其病理改变,尘肺、粉尘沉着症和有机粉尘引起的肺部病变,其中尘肺是我国危害接尘工人健康的最主要疾病。吸入铅、砷、锰等粉尘能在呼吸道粘膜上溶解并很快吸收,导致中毒。

2、皮肤等局部:粉尘还可引起堵塞性皮脂炎、粉刺、毛囊炎、脓皮病。金属磨料粉尘可引起角膜损伤、混沌;沥青粉尘可引起光感性皮炎等。

3、矽肺病人常见症状与体征:肺的代偿功能很强,矽肺患者可在相当时期内无明显自觉症状,但X线胸片上已呈现较典型的矽肺影像改变。随着病情的进展,或有并发症时,出现胸闷、气短、胸痛、咳嗽、咯痰等症状和体征,并逐渐加重,但并不特异,

轻重程度与胸片上改变程度不一定平行。

4、矽肺并发症:最常见的并发症为肺结核,另外还有肺及支气管感染、自发性气胸、肺心病等。矽肺和并发症有互相促进作用,一旦出现并发症,病情进展加剧,甚至死亡。

防治措施:

预防粉尘导致的职业病,有一个很经典的八字方针,也就是“革、水、密、风、护、管、教、查”等综合措施。

“革”是指进行生产工艺和设备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

“水”是指进行湿式作业,喷雾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密”是指把生产性粉尘密闭起来,再用抽风的办法把粉尘抽走。

“风”是指通风除尘。

“护”是指个人防护。作业工人应使用防护用品,戴防尘口罩或头盔,防止粉尘进入人体呼吸道。

“管”是指加强防尘管理,建立制度,更新和维修设备。

“教”是指进行宣传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查”定期对接触粉尘的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监测生产环境中粉尘的浓度,加强执法监督的力度,督促用人单位采取防尘措施,改善劳动条件。

二、噪声影响噪声的职业危害:

(1)听觉系统。可引起暂时性听力下降和永久性听力损伤,即所谓噪声性听力损伤以及噪声性耳聋。

(2)神经系统损害。可引起头痛、头晕及睡眠障碍等神经衰弱综合症的表现。

(3)心血管系统。能产生一系列心血管病理反应,表现为心率加快或减慢,血压不稳(趋向升高),心电图有异常改变。

(4)消化系统。可引起胃肠功能紊乱,消化能力减弱。此外,还可引起内分泌、血液、免疫等方面的改变。

防治措施:

(1)对车间噪声进行监测和评价,严格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2)采取控制噪声的技术措施以降低声源噪声、控制噪声传播和反射。

(3)加强个人防护,做好听力保护和接触噪声工人的健康监护,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

三、苯的毒作用表现是什么?

慢性中毒最常见的表现为神经征,头痛、头晕、记忆力减退、失眠、乏力。主要损害造血系统,最早和最常见的血象异常表现是持续性白细胞计数减少,主要是中性粒细胞减少;中度中毒者可见红细胞计数偏低或减少;重度中毒者红细胞计数、血红蛋白、白细胞、血小板、网织细胞都明显减少,淋巴细胞百分比相对增高。经常接触苯,皮肤可因脱脂而变得干燥、脱屑以至皲裂。

预防措施:

(1)用无毒或低毒的物质取代苯。

(2)生产工艺改革和通风排毒。

(3)加强个人防护,如戴防苯口罩或使用送风式面罩,进行上岗前和定期体检。

(4)发生急性中毒时应迅速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新鲜处,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注意保温;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预防护理

职业性病伤既是一类人为的疾病,应按四级预防措施,来保护接触人群的健康。

原始级预防原始级预防的目标是用立法手段,经济政策,改变生活习惯,避免已知增加发病危险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因素,以预防某一种疾病

第一级预防又称病因预防,是从根本上杜绝危害因素对人的作用,即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合理应用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以减少工人接触的机会和程度,对化学和物理因素,国家制订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1979,1983-1989及1989年后分别公布的),应作为共同遵守的接触限值或"防线"和预防措施的准则,这在职业病预防方面,常起到有效的作用,对人群中处于高危的个体,可依据职业禁忌证进行

检查,凡有该职业禁忌证者,不得参加该工作。

第二级预防又称发病预防,是早期检测人体受到职业危害因素所致的疾病,第一级预防措施虽然是理想的方法,但实现时所需费用较大,有时效果不理想,仍然可致病,所以第二级预防成为必需的措施,其主要手段是定期进行环境中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对接触者的定期体格检查,以早期发现病损而予及时预防

第三级预防是在得病以后,合理康复处理:对已受损害的接触者应调离原有工作岗位,并予以合理的治疗;根据接触者受到损害的原因,推动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的改革;促进患者康复,预防并发症。

个人防护用品的介绍和使用注意事项

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险和有害因素,会伤害劳动者的身体,损害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劳动防护用品就是在劳动过程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有害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的总称。简称PPE(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1. 个人防护用品(PPE)有哪些?

个人防护用品可按防护部位分为防护头、面、眼、呼吸道、耳、手、脚、身躯等8类,也可

依据用途分为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热辐射、防微波和激光、防放射、防冲击、防机械外伤、防油、防碱、防坠落、防寒、防触电、防水和水上救生等。主要有:1.防护服。防护服包括帽、衣裤、围裙及鞋盖等,主要是防止热辐射、射线、微波和化学污染物损伤皮肤或经皮肤侵入人体。

2.防护眼镜和防护面罩。有电焊工护目镜、炉窑工护目镜和面罩、防微波和防碎屑眼镜等。

3.呼吸防护器。如防尘口罩(面具)、防毒面具(口罩)、空气呼吸器等。

4.护耳器。护耳器包括耳塞、耳罩、耳帽,其作用主要是防止噪声危害。

5.防护手套。主要是棉手套,也有用新型橡胶体或聚氨脂塑料浸塑制成的手套。不同材质的手套可用于不同的工作场所,如防溶剂、耐油、耐漆、防污染、耐热,耐寒冷

6.防护膏膜。在戴手套感到妨碍操作的情况下,可用膏膜防止手部皮肤污染。膏膜一般由药物、成膜剂、油脂活性剂乳化制成,用后用温水和肥皂冲洗,可用在使用有机化合物的场所,如各种溶剂、油漆和染料操作时。

关于个人防护用品,应了解哪方面的事项?

1、相关制度:由于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本人对PPE重要性的认识不足,用人单位负责人认为购买PPE加大生产成本而不愿意使用;劳动者佩戴PPE感到不习惯等原因,在不少用人单位PPE未得到很好应用。因此,应从立法和规章制度上来规范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一些发达国家,从立法角度强制性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有违反,用人单位主被课以高额罚金,严重者吊销经营许可证;劳动者除被课以罚金外,并有解除工作合同的可能。我国针对个人防护用品的制造和使用也制定了一些国家标准,但大多数是技术规范,对强制使用还缺乏有力的法律条款,应进一步完善。

2、个人防护用品注意事项:要正确选择个人防护用品。企业应针对防护要求,正确选择性能符合要求的用品,绝不能选错或将就使用,特别是绝不能以过滤式呼吸防护器代替隔离式呼吸防护器,以防止发生事故。加强使用意识,进行培训与训练。企业应利用各种途径,如培训班、宣传册、车间板报和标语等,对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者加强教育,使其充分了解使用的目的和意义,反复训练,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对于结构和使用方法较为复杂的用品,如呼吸防护器,宜反复进行训练,使能迅速正确;反复进行训练,能迅速正确地戴上、卸下和使用,并逐渐习惯于呼吸防护器的阻力。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前,必须严格检查,损坏或磨损严重的必须及时更换,用于紧急救灾时的呼吸防护器,更要定期严格检查,妥善地存放,便于及时取用。个人防护用品的维护:企业内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分发、收集和维护保养防护服务器。这样不仅可以延长PPE 的使用期限,更重要的是能保证其防护效果。耳罩、口罩、面具等用后应以肥皂清水洗净,并以药液消毒、晾干。过滤式呼吸防护器的滤料要按时更换,药罐在不用时应将通路封塞,以防失效。防止皮肤污染的工作服,用后应立即集中处理洗涤。

这个病一般不会与其他疾病混淆。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检查方法

职业病的检查要结合患者的实际情况来定夺检查事项为好。

一、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二、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三、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对需要复查和医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四、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五、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六、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怀疑得了职业病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到当地具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体检

如检查结果为疑似职业病,应向当地取得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申请诊断时,应向用人单位索取相关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检测报告等资料

诊断后,应向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索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并妥善保存

若对诊断结果有异议

应在30日内向做出诊断的医疗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

鉴定后仍有异议的,可在15日内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职业病鉴定为最终鉴定

诊断为职业病

首先应到职业病机构进行治疗

经治疗后仍留有残疾者应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及赔偿待遇

伤、病残仍未完全恢复者,可以继续到医疗机构治疗和康复

职业病护理

1.调整日常生活与工作量,有规律地进行活动和锻炼,避免劳累。

2.保持情绪稳定,避免情绪激动和紧张。

3.保持大便通畅,避免用力大便,多食水果及高纤维素食物。

4.避免寒冷刺激,注意保暖。

饮食保健

多以清淡食物为主,注意饮食规律。

1、纺织、铸造、翻砂、教师等与粉尘打交道的人员:应多吃猪血;还应多食黑木耳,

以帮助消化纤维类物质;多食清肺的食物,如杏仁。梨等。

2、炼油、油漆、燃料的工作人员:因经常与苯接触,应多选食高蛋白及富含维生素C

的食物。

3、高温环境下劳动的人员:由于机体大量出汗,除了补充足量的水和盐分外,最好多

吃一些含钾较丰富的食品,如黄豆、青豆、绿豆、马铃薯、菠菜、柿饼、香蕉等。

高温环境中,人体维生素消耗量增加,大多数水溶性维生素克从汗水中流失,其中以维生素C流失较多,应多吃一些绿叶蔬菜、枣和柑橘类水果。

4、振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人员:体内的维生素B消耗量很大,应多食富含维生素B

的食物,如米糠、麦麸,以保护工作人员的听力,预防听觉器官的损失。

5、此外,振动及噪声影响人的植物神经系统,能抑制胃肠功能及消化腺的正常分泌,

使人的消化功能下降、食欲减退,腹胀等,故应食易于消化、能促进食欲的营养丰富的食物。

6、农药、化肥等生产人员:应日常生活中常接触磷,应多食蛋白质,以提高抗磷能力。

7、炼油、油漆、燃料的工作人员:因经常与苯接触,应多选食高蛋白及富含维生素C

的食物。

职业病患者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规定: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康复费▲残疾用具费

▲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生活护理补助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死亡补助金

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1

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 1.什么是尘肺病?我国法定的尘肺病有哪些? 尘肺病是在职业活动中由于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我国《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病有13种: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矽肺和煤工尘肺是我国目前发病人数最多的尘肺病。 2.我国发病人数最多的尘肺病是哪几种? 我国以往的职业病专项调查数据和十几年来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报告数据都表明,矽肺和煤工尘肺一直是我国最主要的尘肺病,两者占报告尘肺病例总数的90%左右。 3.接触粉尘的职业及工种主要有哪些? 粉尘是我国目前最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尘肺病也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可以说工业生产过程中粉尘是随时随处都存在的,主要的职业及工种是: (1)金属矿山及非金属矿山开采:是最严重的粉尘危害行业。在金属或非金属矿山接触粉尘最多的工种是凿岩工、放炮工、支柱工、运输工等,在煤矿主要是掘进工、采煤工、搬运工等。 (2)机械制造:机械制造业首先是制造金属铸件主要接触粉尘的工种包括配砂、混砂、成型以及铸件的打箱、清砂等。

(3)冶炼:金属冶炼中矿石的粉碎、烧结、选矿等,可产生大量的粉尘,冶炼工人广泛分布在钢铁冶炼和其它金属冶炼业中。 (4)建筑材料:耐火材料、玻璃、水泥制造业,石料的开采、加工、粉碎、过筛以及陶瓷中原料的混配、成型、烧炉、出炉和搪瓷工业。主要接触二氧化硅粉尘和硅酸盐粉尘。 (5)筑路业:包括铁道、公路修建中的隧道开凿及铺路。 (6)水电业:水利电力行业中的隧道开凿、地下电站建设。 (7)其他:如石碑、石磨加工、制作等。 4.棉纱口罩是否能起到防尘作用? 国家经贸委2000年印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明确要求,“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因为,一般的棉纱口罩只能挡住部分粉尘,其阻尘原理是机械式过滤,也就是当粉尘冲撞到纱布时,经过—层层的阻隔,将一些大颗粒粉尘阻隔在沙布中。但是,对一些微细粉尘,尤其是小于5微米的粉尘,就会从纱布的网眼中穿过去,进入呼吸系统,而5微米以下粉尘能直接入肺泡,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影响最大,多戴几层也不会增强防护效果。因此,棉纱口罩无法起到防尘作用。 5.尘肺病人有哪些临床表现? 尘肺病人的临床表现主要有咳嗽、咯痰、胸痛、呼吸困难四大症状,此外一些病人可有喘息、咯血以及某些全身症状。 早期尘肺病人咳嗽不明显,但随着病程的进展,6.从事粉尘作业的工作职业健康检查包括哪些项目?

职业病的危害及防治宣传知识

职业病的危害及防治宣传知识 什么是职业病? 按照2002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职业病的诊断,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有一定专门条件的单位进行。现行我国法定职业病种类根据《职业病分类与目录》分为10大职业病,具体如下: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有矽肺、煤工尘肺等。) 2、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3、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5、职业性化学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7、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有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肿瘤等。) 8、职业性传染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9、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其他职业病。(有化学灼伤、金属烟热等。) 常见工厂企业的职业危害 一、鞋厂容易出现的职业病正己烷、苯多存在于用作粘合剂的胶水中,工人长期 接触极可能会引起正己烷中毒和苯中毒。 二、玩具厂容易出现的职业病玩具厂用到的一些油漆中含苯、铅,容易引起苯中 毒、铅中毒。用三氯乙烯、正己烷、天拿水(含苯)作为清洗剂,易引起三氯乙烯中毒、正己烷中毒和苯中毒。用含有二氯乙烷的胶水作粘合剂则引起二氯乙烷中毒。

玩具制造多有噪音,易损伤听力。粉尘、有机粉尘引起的肺部病变等。 3、电子厂容易出现哪些职业病焊锡工人易患铅中毒,清洗电路板用到白电油(含正己 烷)、三氯乙烯、或天拿水,易引起正己烷中毒、三氯乙烯中毒和苯中毒。一些电子产品中含铅、汞、镉等金属,可能会引起铅中毒、汞中毒、镉中毒。 4、皮具、皮件厂容易出现的职业病有些皮具厂用含苯、正己烷、二氯乙烷的粘合剂, 容易引起苯中毒、正己烷中毒、二氯乙烷中毒。 5、印刷厂容易出现的职业病用白电油、汽油、天拿水作清洗剂,清洗印刷机器的油 墨和印刷品,引起正己烷中毒、汽油中毒、苯中毒。 6、五金厂常出现的职业病打磨、抛光产生的粉尘引起尘肺。使用三氯乙烯、天 拿水、白电油清洗产品,引起三氯乙烯中毒、苯中毒、正己烷中毒。 7、纺织行业易出现的职业病高温高湿环境危害;用眼紧张导致视力减退;使用可致癌的 苯胺染布、印花,在干燥和蒸化过程中也会接触苯胺类染料。长期吸入粉尘使工人易患慢性鼻炎、咽炎,接触棉、麻粉尘的疾病有纱厂热、织布工咳、急性呼吸道病和棉尘症。此外,制衣行业在生产工艺中经常使用以苯为主要成分的去污剂,珠宝首饰、电镀行业中使用的提取液和电镀液中含有氰化物,易导致相关化学品中毒。职业病危害及防治措施 一、粉尘致病 1、呼吸系统:长期作用于呼吸道粘膜引起其病理改变,尘肺、粉尘沉着症和有机粉尘引起的肺部病变,其中尘肺是我国危害接尘工人健康的最主要疾病。吸入铅、砷、锰等粉尘能在呼吸道粘膜上溶解并很快吸收,导致中毒。 2、皮肤等局部:粉尘还可引起堵塞性皮脂炎、粉刺、毛囊炎、脓皮病。金属磨料粉尘可引起角膜损伤、混沌;沥青粉尘可引起光感性皮炎等。 3、矽肺病人常见症状与体征:肺的代偿功能很强,矽肺患者可在相当时期内无明显自觉症状,但X线胸片上已呈现较典型的矽肺影像改变。随着病情的进展,或有并发症时,出现胸闷、气短、胸痛、咳嗽、咯痰等症状和体征,并逐渐加重,但并不特异,

职业病防治法知识宣传试题

酒泉市金裕商砼有限责任公司 职业病防治法知识宣传试题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通过并实施。 A、2011年12月31日 B、2001年10月27日 C、2002年5月1日 2.《职业病防治法》是2001年(),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A、9月1日 B、5月29日 C、10月27日 3.《职业病防治法》于()正式实施。 A、2001年10月27日 B、2002年5月1日 C、2002年1月1日 4.职业病防治法共有几章,多少条()。 A、7,78 B、7,90 C、7,79 5.《职业病防治法》适用于()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A、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B、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 6.职业病防治的宗旨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 A、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B、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 C、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7.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 A、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B、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C、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8.职业病指()。 A、劳动者在工作中所患的疾病 B、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C、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 9.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A、劳动者 B、用人单位 C、地方政府 10.职业病防治法中所称用人单位是指()。 A、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 B、企业、科研单位、政府机关 C、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 11.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制定、调整并公布。 A、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几种常见职业病防治知识

安全管理编号:LX-FS-A55388 几种常见职业病防治知识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几种常见职业病防治知识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尘肺热点问答 云南返乡农民工尘肺病事件,为我们再次敲响了尘肺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警钟。尘肺病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不仅患病人数多,而且危害大,是造成劳动者劳动能力降低、致残和影响寿命的疾病,也是国家规定的赔偿性职业病。希望通过这期内容,使大家进一步了解尘肺病的相关知识,以便预防和控制尘肺病的发生。 1、什么是尘肺病? 尘肺病是由于在生产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肺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教学文案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 料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材料201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主题是:“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 201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1.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 2.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3.保护劳动者健康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4.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增强劳动者防护意识。 5.全面促进职业健康,关爱劳动者。 6.职业健康从我做起。 7.尊重生命,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8.职业病防治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9.保护劳动者健康,构建和谐社会。 10.关怀职工,重视健康,持续发展。 11.保障职业健康,实现体面劳动。 12.企业以劳动者为本,劳动者以健康为重。 13.多一份关心,多一份支持,全社会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 14.防治职业病,关键在预防。 15.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树立企业社会形象。 什么是职业病? 200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

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而产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 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劳动者依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保护。《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 ①享受教育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②享受健康服务权,依法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③享受知情权,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待遇等。 ④享受卫生防护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预防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⑤享受批评、检举、控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ppt

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ppt 丰原马鞍山生化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二O一O年五月二十日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第一部分职业病定义与范畴总论一、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二、职业危害因素一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1(化学因素 1 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煤尘、水泥尘、石棉尘、有机粉尘等。 2 生产性毒物。如铅、苯、汞、一氧化碳、有机磷农药等。 2(物理因素 1 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 2 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 3 噪声、振动。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4非电离辐射。如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微波、激光5电离辐射。如α、β、γ、X射线等3(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病源体总论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1(劳动组织和劳动休息制度不合理。2(劳动过度精神心理紧张。3(劳动强度过大,劳动安排不当,不能合理安排与劳动者的生理状况相适应的作业。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 4(劳动时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紧张等。 5(长时间用不良体位和姿势劳动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劳动。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1(自然环境因素的作用。如炎热季节的太阳辐射。 2(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如有毒与无毒的工段安排在同一车间。 3(来自其他生产过程散发的有害因素的生产环境污染。三、法定职业病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 2、所谓法定职业病,是指由国家确认并经法定程序公布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我国卫生部于2006年颁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规定了10大类115种法定职业病,其中尘肺13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职业性物理因素疾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

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材料

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材料(一) 1.何谓职业病? 所谓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资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2.劳动者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 (1)劳动者要通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自己所履行的义务:了解相关的职业病防护知识;自觉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并正确地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及时报告。(2)运用《职业病防治法》,争取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包括享受教育培训权、健康服务权、知情权、卫生防护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拒绝违章作业权、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决策权、工伤社会保险权、赔偿权及特殊保护权等。 应当明确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旦存在事实的雇佣关

系,不论用人单位属于何种性质、属于什么经济类型,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均可受到该法的保护。 3.用人单位如何体现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1)通过岗前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告知,告知劳动者本单位主要存在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如何预防; (2)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告知,告知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3)设置公告栏告知,将本单位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场所职业病有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向劳动者公布; (4)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应在设备醒目的位置上设置警示标识,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 4.用人单位为何要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 (1)通过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掌握职业卫生的知识,提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2).教育劳动者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教育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从而真正起到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的作用。 5.为何要对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有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 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经常和定期的检测,目的

2020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知识问答

2020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卫生基础知识宣传 1.2020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8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2.2020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宣传主题是“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 3.什么是职业病? 答: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我国法定的职业病种类有哪些? 现有法定职业病有10大类,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和意义? 答: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6.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 答: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7.什么是三同时制度? 答: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8.劳动者应当在哪种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答: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9.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什么部门? 答: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10.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进行哪些措施? 答:及时组织救助、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1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 答: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12.职业健康监护中健康检查的种类有哪些? 答:职业健康监护健康检查分为五类: 上岗前检查 在岗期间定期检查 离岗时检查 应急健康检查 离岗后随访医学检查 13.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告知劳动者本人? 答: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14.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谁来承担? 答:用人单位。 15.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有哪两种形式? 答: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16.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似乎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与职业病危害相关的哪些内容如实告知劳动者,并 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答: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18.警示标示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巴东县沿渡河镇两河口加油站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巴东县万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月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职工的预防意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公司各部门和生产单位。 第二章预防措施 第四条在接受建设项目时,应向建设单位索取该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含职业卫生专篇)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五条生产单位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确定的职业病危害类别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第六条生产单位应配备有效的通风、排毒、除尘、消音、防振、降温、保暖、供氧等职业病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防尘毒口罩、耳塞、防护服(鞋帽、手套、眼镜)等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将其发票复印件及发放清单报公司质安监部。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经常性的维护、检修,保证其性能和效果。并将其详细资料报公司质安监督部。 第八条在醒目的位置设立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知识

编号:SM-ZD-31147 职业危害防治知识 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职业危害防治知识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引起职业病常见的有毒物质和粉尘有哪些? 氨、苯、苯胺、丙烯腈、氯、二氧化氮、汞、氟化氢、焦炉逸散物、硫化氢、氯乙烯、锰化合物、硝基苯、一氧化碳、铅及其化合物、水泥粉尘、电焊粉尘、铸工粉尘等。 2、有毒物品是否能对劳动者造成危害? 主要取决于作业条件:接触的机会。作用的强度和人的因素。 3、有毒物品对劳动者造成什么危害? 引起劳动者职业中毒。后果能使劳动者致死、致伤、致畸、致突变、致癌和致子代效应。 4、有毒物品主要通过什么途径进入人体的? 三个途径: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 5、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江苏

职业病防治基础知识

职业病防治基础知识 截止2010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49970例,其中尘肺病676541例,死亡149110例。仅2010年度新报告尘肺病23812例子,死亡679例。 一、职业病(occupational)的定义 职业病的构成要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职业病的分类 尘肺(13种)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职业中毒(56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 职业性皮肤病(8种) 职业性眼病(3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 职业性肿瘤(8种) 其他职业病(5种) 职业病的特点

职业病的预防 职业病的预防遵循三级预防原则,即: ①一级预防,从根本上着手,使劳动者尽可能不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或控制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水平在卫生标准允许限度内。 ②二级预防,对作业工人实施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损害,及时处理、有效治疗、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 ③三级预防,对已患职业病的患者积极治疗,促进健康。三级预防的关系是:突出一级预防,加强二级预防,做好三级预防。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义 职业病危害因素(occupational hazards)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 1、生产工艺过程:往往随着生产技术、机器设备、使用材料和工艺流程的变化而变化。 2、劳动过程:涉及针对生产工艺流程的劳动组织、生产设备的布局、作业者的操作体位和劳动方式,以及脑力和体力劳动比例等。 3、生产环境:既指作业场所环境,包括按工艺过程建立的室内作业环境和周围大气环境,以及户外作业的大自然环境。 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 ?有毒物质:铅、汞、苯、一氧化碳等 ?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石棉尘、煤尘等 2.物理因素 ?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 ?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 ?噪声、振动; ?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红外、激光等

2019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试题及答案

2019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28 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 B )正式实施。 A、2001年10月27日 B 、2002 年 5 月1 日 C、2002 年1 月1 日 D 、2005 年 2 月1 日 2、职业病指(B )。 A、劳动者在工作中所患的疾病 B、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C、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 D、工人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 3、用人单位的(A)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A、主要负责人 B 、董事长 C 、总经理 D 、第一负责人 4、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统称( D )。 A、职业卫生危害 B 、职业危害 C 、职业危害因素 D 、职业病危害 5、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由( A )保管。 A、用人单位 B 、职工个人 C 、专业机构 D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6、2019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主题是(C) A、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 B、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 C、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同行 D、防治职业病,幸福千万家 7、国家规定每年(b ) 月的最后一周是《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A、3 B 、4 C 、5 D 、6 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 C )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A、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B 、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C、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D 、职业病病名 9、用人单位(A)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

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内容 1、什么是职业病?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我国法定的职业病种类有哪些?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和意义?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4、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5、什么是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劳动者应当在哪种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7、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 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什么部门? 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8、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进行哪些措施? 及时组织救助、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9、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 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10、职业健康监护中健康检查的种类有哪些? 职业健康监护健康检查分为五类: 上岗前检查; 在岗期间定期检查;

离岗时检查; 应急健康检查; 离岗后随访医学检查。 11、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告知劳动者本人? 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12、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谁来承担? 用人单位。 13、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有哪两种形式? 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14、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似乎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与职业病危害相关的哪些内容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16、警示标示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7、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的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车里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8、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是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

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 1.何谓职业病? 所谓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资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劳动者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1)劳动者要通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自己所履行的义务:了解相关的职业病防护知识;自觉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并正确地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及时报告。(2)运用《职业病防治法》,争取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包括享受教育培训权、健康服务权、知情权、卫生防护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拒绝违章作业权、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决策权、工伤社会保险权、赔偿权及特殊保护权等。应当明确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旦存在事实的雇佣关系,不论用人单位属于何种性质、属于什么经济类型,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均可。 2、我县目前常见的职业病有哪些? 苯中毒、正己烷中毒、铅中毒、尘肺等。 2、哪些行业最易发生苯中毒?苯中毒多发生在制鞋行业、树脂、陶瓷工艺彩绘、彩色印刷上光等行业,这些行业主要使用了含苯天乃水、清洁水、粘胶等,其他行业如使用含苯天乃水同样也会引起苯中毒,如电子器件清洗,家具、机械制造生产中的油漆、喷漆也用天乃水作为稀释剂等。 3、苯中毒可以预防吗?应如何预防?苯中毒可以预防。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预防:〔1〕主要应加强车间内的通风排毒,最好的办法是在产毒作业点安装局部抽风罩,在含苯气体未进入呼吸道之前抽出厂外;〔2〕用低毒代替高毒,如天乃水中的苯可以用甲苯、丁酮、丙酮等代替;〔3〕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作业工作应佩戴过滤式防毒口罩;〔4〕定期参加职业性健康体检等。血象低于正常、血液病、月经过多或功能性子宫出血的人不宜从事苯作业。 ◆什么叫尘肺病? 尘肺是指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大量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是一个没有医疗终结的致残性职业病,患者胸闷、胸痛、咳嗽、咳痰、劳力性呼吸困难、易感冒、呼吸功能下降,严重影响生活质量,而且每隔数年病情还要升级,合并感染,最后导致肺心病、呼吸衰竭而死亡。对此病目前世界上无特效药物。 ◆哪些行业易患尘肺病? 一些采矿行业矿工、搬运工,建材行业的采石工、板材加工工人、石雕工人,钢铁行业炼钢工人等相应行业的作业工人易患尘肺病。 ◆尘肺病可以预防吗?如何预防? 可以。预防措施如下: 1、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采用隔室操作或计算机操作等方式避免接触粉尘。 2、采用湿式作业,不能采用湿式作业的要加强抽风除尘或采取密闭作业,避免粉尘飞扬。 3、注意个人卫生防护,要佩戴符合卫生要求的防尘口罩。 4、定期参加职业性健康体检等。 ◆粉尘作业工人应做哪些健康检查? 粉尘作业人员应做就业前健康体检和定期健康检查。健康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尘肺患者及职业禁忌症。检查基本上应包括以呼吸系统为主的内科检查和高仟伏后前位胸片,必要时进行其他检查。 ◆我国目前法定的尘肺病有几种?分别是什么?

职业病预防措施示范文本

职业病预防措施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职业病预防措施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目的 1、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作业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 因素,规范职业健康监护,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订本 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对生产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 预防治理的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健康监 护及职业病诊断治疗的管理要点、方法和内容。 二、要求 1、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劳动卫 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生产单位行政主 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 责任;各级领导在任职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作业

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治理,使其达到国家劳动卫生标准。 2、技术部和各生产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规定;在推广新技术、采用新工艺、购置新设备和使用新材料(简称“四新”)时,保证劳动卫生条件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三、职责 1、安监部是职业病预防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负责委托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人力资源部是负责组织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到职业病防治医院进行就业定期体检,负责建立全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病防治知识 )

职业病防治常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日期是何时?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12年12月31日起施行。 2??什么是职业病?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4、什么是职业病危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87条规定,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5、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包括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2条规定,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我国现行法规规定的职业病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等10大类115个小类。 6、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有哪些最基本的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5、6、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7、用人单位日常应采取哪些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关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16条规定,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9、法律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有什么特殊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26条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总结报告

2014年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总结 今年的4月25日至5月1日是2014年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本次的主题是“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由六合区马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宣传周广场义诊咨询活动,于5月16日在马鞍职业技术学校举行。 活动现场,我中心卫生协管人员对现场的学生提供了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病诊断流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法律法规、职业卫生知识、职业鉴定等咨询服务,同时还为前来咨询的教职工开展了血压测量、血糖监测等义诊服务。活动现场共咨询24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通过此次免费宣传义诊活动,不仅加深了广大学生及教职工对《职业病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认知,也提高了大家的健康意识及健康水平。 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自《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我区开展了一系列的举措防控职业病,但是当前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职业病危害仍未得到根本解决。2006年至2010年,江苏省每年新发职业病例数总趋势呈上升状态,尤以尘肺和急慢性职业中毒、职业病耳鼻喉口腔疾病多见。据估计,我市约有数百万外来务工人员,他们绝大多数工作在生产第一线,由于劳动关系不固定,流动性大,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情况十分复杂,而大量的农民工等流动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

率较低,致使他们的健康没有得到有效地保障,加之职业病具有迟发性和隐匿性特点,每年实际新发职业病数远高于报告情况,一些职业病未及时得到诊断治疗。通过本次宣传也提高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健康意识及健康水平。 本次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我中心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医院宣传栏,职业学校的义诊咨询、多样化的宣传,为广大职业人群,特别是弱势劳动者提供长期的职业健康指导,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职业防护意识,让他们真正做到平平安安打工、健健康康回家。 马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时间是一切财富中最宝贵的财富,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 最大的骄傲于最大的自卑都表示心灵的最软弱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及控制对策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及控制对策 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在这诸多方面中,弄清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分析与评价)是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切入点、首要任务,是开展职业卫生工作的前提,是职业卫生工作永恒的主题。这是由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所处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它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的重要因素;是用人单位依法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直接依据;是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的依据;是开展健康监护工作的针对性依据;是开展职业病诊断的先决条件;是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的依据;是提示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重要依据;是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等。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但在监督工作中发现有的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项目不如实,或根本未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原因有:其一,不知道要申报;其二,不懂得申报,由于用人单位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人员大多为非专业人员,职业卫生知识相对缺乏,不明白哪些是职业病危害项目应当申报;其三,故意隐瞒不报,个别用人单位对申报工作认识不足,认为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可以逃避监督;其四,已申报的绝大多数是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引下被动式申报;其五,要如实申报离不开监测结果或化学品中文说明书,但这方面企业又常常不能提供。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第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根据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用人单位是在本法实施前已经开业,依法不需要提供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但《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已有五个年头了,以用人单位按每年约20%的比例变迁计算,会有不少的新建设项目,按理来说这些新建设建设项目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事实上,这几年来我区仅有3个用人单位提交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用人单位一个也没有,这种现象在罗湖区存在,我市其它区情况也大致相同,可以说是深圳地区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其一,缺乏有关部门配合,仅靠卫生部门一已之力捉襟见肘。当卫生行政部门发现一个新企业没有依法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时,该企业往往已经获得工商营业执照,可以合法生产经营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有关规定,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法律赋予了卫生行政部门较大的权力,但操作起来形同虚设。经贸部门引进外资、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均未将卫生部门的审查作为前置条件,由于没有其他约束机制,导致审查工作难于落实;其二,技术服务能力未能满足评价工作需求。目前,我市只有2家单位取得了建设项目的评价资质(乙级),据了解,按照目前的技术力量,我市2家评价机构每年最多可完成50个项目的评价任务。以宝安为例,每年有500家以上的新办企业,如果全部要求进行评价,显然缺乏技术支持,而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周期长(一般要4到6个月甚至更长),企业难于接受在全部办完合法手续后再开业。其三,面对较高的评价费用(单项评价费用至少都要4万元以上),企业常常望而却步。其四,用人单位不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