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分包检测程序

实验室分包检测程序
实验室分包检测程序

分包检测程序

1 目的

明确合同的要求并行成文件,消除合同双方的不一致,确保本中心有能力满足顾客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中心与顾客签定关于检测各类合同的评审、协调和修订控制。对分包检测只使用由于未预料的原因,如工作量大,本中心的某项专业技术欠缺或暂时不具备某种检测能力或与其机构(实验室)签订长期固定分包协议,可以在客户书面同意情况下对产(商)品相关项目分包。分包的比例不能超过报告检测项目的50%,分包的项目仅限于仪器设备使用频此低和价格昂贵的项目。

3 职责

3.1中心主任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明确性进行评审。负责批准分包协议。

3.2业务室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调查,起草分包协议,编制分包单位名称。与顾客签订正式合同与补充合同及与顾客的联络。负责识别顾客的要求。

3.3检验室负责准备样品、送样及取回检测报告,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分包协议及分包调查资料。

4 工作程序:合同的分类、(合同/协议)、用户提供的技术标准、技术资料、样品检测各性质抽样单、委托书。

4.1样品收发员接待客户时,应详细了解客户的检测目的、样品情况及对检测方法的要求,协助客户选择适当的、能满足客户检测目的的检测方法。常规检测项目由委托方填写检测委托书。

4.2当检测领取样品时,仔细核对检验委托书内容,确定无误签字领用。

4.3报告审核员在审核报告时首先核对检验委托书内容完整性,如有疑问及时报业务室根据程序进行补正。

4.2常规检测项目由业务室主任对委托单进行合同评审,有疑问的项目应与检测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进行沟通。评审的内容包括检测委托单全部项目,确认无误后在委托单上签名。

4.3对于长期委托项目、仲裁项目和新项目,由业务室主任与检测室主任一起对检测方法、检测能力和资源、收费标准等进行协商,由检测室主任填写“新开展项目/重大项目合同评审表”,由技术负责人批准合同。

4.4当检测需要分包时,业务室主任应明确告诉被检测单位需分包的检测项目及分包单位,征得被检测单位同意后再行分包。由检验室主任提出需要分包的项目,报中心负责人批准。

4.5当接到分包任务是应提供选择仪器设备实验环境、人员素质、内部质量管理等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并通过了计量认证的实验室和检验项目。业务室列出符合要求的实验室名单,有委托分包单位自行选择合适的实验室进行分包检测。

4.6对于分包合同,由检测室主任起草合同,由本中心负责人批准合同。

4.7被检测单位要求与合同之间的任何差异,应在检测工作开始之前由合同联系人与被检测单位沟通解决。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有重大变化,应及时向业务室主任汇报,待与客户沟通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

4.8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对分包方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审,评审应记录并做出结论报中心主任审定。

4.9如果在执行合同中,分包实验室的检测条件发生变化,或检测工作不能满足合同规定要求时应及时终止合同,以防检测结果有误。

4.10 所授权签字人在批准检测报告时,应检查报告是否符合委托单内容和合同条款。

4.11劳动合同和其他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合同法》的要求,中心组织评审,业务室负责签订。

4.2 顾客要求的识别

4.2.1业务室负责与顾客签订《合同》,其中应包括顾客的名称、送检日期、交付日期、仪器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是否有特殊要求等内容。

4.2.2 对于特殊合同,业务室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负责识别顾客的潜在要求,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检定规程、国家标准等的要求。

4.3 合同的评审

4.3.1对顾客的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应包括标准和检测方法、能力、资源及顾客特殊要求,并形成文件。

4.3.2对于检测能力表范围内的日常检测项目,和顾客签订常规合同《顾客检测委托书》,由业务室样品接收人员负责评审,并签字认可。

4.3.3对于顾客有书面形式要求的检测,可签订特殊合同,业务室负责人和顾客草拟合同,合同的内容应包括:标准和检测方法、工作范围、服务形式、技术规范、价格及付费方式等,并将未签署的合同草稿交业务室,由业务室组织进行评审。

4.3.5合同既要符合法律要求,又要得到本中心与顾客双方的认可。

4.3.6对于重复性例行的检测,只要顾客的要求不变,只需进行初次评审。

4.3.7合同的评审应在合同签订之前进行,确保顾客的各项要求合理、明确、书面化,双方协调一致,本中心有能力满足,评审内容应包括:

a. 客户的要求是否明确。

b. 技术能力和资源是否能够满足要求。

c. 标准和检测方法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d. 商定检测时间、费用和付费方式等问题。

4.3.8 在合同评审过程中,评审人员对合同中有关内容和要求提出疑问或修改建议时,由业务室负责与顾客联系,征求其书面意见。

4.4 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4.4.1 合同评审并与顾客达成一致后后,报质量负责人审批。

4.4.2 由业务室代表本中心与顾客签订合同。

4.4.2 合同签订后,由业务室负责将对应的合同发到相关的检测室,作为工作的依据。

4.4.3 业务室跟进合同的执行情况,根据需要及时反映给顾客,与顾客就要求或工作结果进行讨论,均应予以记录。

4.5 合同的修订

4.5.1 当顾客提出修改合同时,业务室应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合同的变更条款进行评审,并报业务主任批准。

4.5.2 当本中心提出修改合同时,必须与顾客进行协商,在征得顾客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对变更条款进行评审。

4.5.3当检验委托书提出修改时,必须征得顾客同意,经业务室负责人同意有当事人更改签字或盖章。

4.5.4 业务室负责与顾客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签署后,应注明原合同编号,及时发放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4.6 记录的保存和应用

4.6.1 与合同评审相关的记录、合同由业务室负责保存,分类归档,保存期为合同期满后三年。

4.6.2 业务室负责将上述记录报中心主任,便于其了解每一个合同的签订情况,中心主任需始终意识到顾客的要求,包括那些没有明确表达的需求和期望,并调配资源确保达成或超过这种需求和期望,以持续获得顾客满意。

实验室管理程序

实验室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了确保实验室具备所从事检测和校准活动的能力,健全实验室管理,以提供及时、准确、公正、严谨的服务,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性能)实验室、精密检测实验室、校准、理化实验室的范围、程序、人员要求、过程控制及外委过程的确定。 3术语 3.1实验室:检验、检测和校准的设施,可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冶金、尺寸、物理、电子或可靠性的测试。 3.2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3.3检测:按照规定的程序,为确定给定的产品、材料、设备、生物组织、物理现象、工艺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的技术操作。 3.4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立计量仪器或计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被计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3.5实验室范围:包括以下内容的受控文件: ?实验室有资格开展的具体测试、评估和校验 ?开展上述活动的所需的设备清单 ?开展上述活动的方法和标准清单 3.6实验室认可:权威机构给予某实验室具有执行规定任务能力的正式承认。3.7非标准试验: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试验方法。主要是指本企业自己确定的试验方法。 4职责 4.1产品工程处为本程序主管部门,负责产品(性能)试验室的管理。 4.2质量保证处计量检测中心负责产品检测及校准和理化实验室的管理。 4.3铸造分厂负责本单位实验室的管理。 4.4人力资源处负责实验室试验、检验人员的培训、建档工作。 5内容 5.1工作流程

责任部门 管理策划处 工业工程组 各实验室 人力资源处各实验室各实验室 各实验室 各实验室 实验室 各实验室 各实验室 各实验室 各实验室发展规划处各实验室采购供应处各实验室0 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 1 12 13 流程图输出文件 实验室编制和岗位描述,组 织机构图 质量方针 人员名单和技术档案 试验项目清单 标准设备清单,标准清单,标准物 质清单 试验标准清单 文件记录目录借阅记录 非标准试验规程确认记录 测量不确定度分析报告 试验设施环境的需求报告,实验 室环境监试测 检测设备采购立项申请 设备档案,维护计划,维护记录 使用维护说明书

供应商及分包商管理程序

供应商及分包商管理程 序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1概述目标 供应商管理流程目标: 确保服务供应商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对服务供应商的服务提供过程进行监控管理。 供应商管理流程主要步骤包括: 供应商合同签订;供应商服务提供的监测与控制;供应商服务成果评审。 范围 流程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各部门。 流程管理范围 供应商; 分包商。 3 角色和职责 供应商管理流程涉及的角色包括:供应商管理流程负责人、供应商经理、供应商管理员等。供应商管理流程负责人和供应商经理可以由同一人担任。各角色职责如下: 供应商管理流程负责人 供应商管理流程负责人从宏观上对流程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确保供应商管理流程在各部门间被正确的执行。当流程不能够适应公司实际情况时,流程负责人必须启动分析研究,找到解决方案并进行改进,实现流程的稳定运行和可持续提高。具体职责包括: 1)确定供应商管理流程的衡量指标; 2)确保供应商管理流程能够取得管理层的参与和支持; 3)确保供应商管理流程符合公司实际状况和公司发展战略; 4)总体上管理和监控流程,建立供应商管理流程实施、评估和持续优化机制; 5)确保供应商管理流程有效、正确地执行,当流程不能够适应公司的情况时,必须及时进行分析、找出缺陷、进行改进,从而实现可持续提高;

6)保持与其他流程负责人的定期沟通。 供应商经理 1)负责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2)签订供应商合同; 3)对分包进行控制; 4)进行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评审; 5)进行合同争议处理; 6)负责流程运行质量的监控管理,向公司负责 7)合同终结; 供应商管理员 1)提出需求; 2)参与合同谈判; 3)进行供应商的服务定义; 4)对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考核;5)参与对供应商的评审。 输入 输出 流程描述

实验室控制程序

实验室控制程序 1目的 保证产品在研制、生产中进行的校验和试验数据的准确性,保证对测试全过程的严格控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实验室的管理控制。 3 职责 3.1 计量理化部门负责本程序的归口管理。 3.2 送检单位负责填写送原材料理化试验申请单,按照有关标准或规程采取有代表性的试样。 3.2 送检材料、产品复验验收技术条件或标准必须由设计工艺部门组织编制或提供。 4 程序 4.1 本厂实验室方针: 本厂实验室业务范围参见“实验室业务范围一览表” 4.2 实验室人员管理 4.2.1 实验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文化学历以上,对本厂产品特性较为了解,相关工作经历一年以上,能独立操作的人员。 4.2.2 实验室测试/校准人员须按《人员培训控制程序》进行相应的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当实验新的测试程序或新设备操作规程时,须及时组织培训。

4.2.3 按《人员培训控制程序》规定做好人员顶岗计划,确保测试人员休假、生病、变动时有合适人员顶岗,制订培训计划时须注意进行交叉培训。 4.2.4 测试/校准人员应熟悉掌握操作规程,遵守校准规程,试验规程和技术规范,熟练地运用检测手段进行产品的检测和测试设备的校准,做好检测和校准记录,对签发测试报告数据和校准报告数据负责。 4.3 实验室设备管理 4.3.1 测试设备的标识、维护、校准由各专业室负责按《计量检测设备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4.4 测试控制 4.4.1 由设计工艺部门负责编制各项试验规程,其内容包括实验范围、使用设备、试验流程、试验性能标准等,试验规程的编制管理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执行,确保为有效版本,试验规程必须符合顾客要求(包括抽样方法)并采取现行的国际/国家标准,对试验规程的制定或修改须提出报告并附有试验数据,经管理者代表(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当使用标准外的方法时须经顾客认可。 4.4.2 所有试验规程、操作规程以及所需技术规范等均须在测试现场易于取得,供测试人员使用。 4.4.3 所使用的标准物质,如标准块、标样、标准溶液,其质量(性能)指标应符合检测规程要求,且在有效期内。 4.4.4 送检单位应严格按取样规程取样,所取试样应有代表性、

实验室管理制度有哪些

实验室管理规则制度有哪些 目录 1. 实验室管理制度 2. 检验员岗位职责 3.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4. 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5. 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6. 微生物检验操作规程 7. 实验室卫生制度 8. 化验员更衣室规章制度 检验员岗位职责 1. 检验人员应系统掌握检验方法和检验所依据的标准,了解检验过程。 2.做好检验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仪器,设备,试剂,药品,标本等),并保证达到检验要求。 3. 对所领用的精密贵重仪器要加强管理,经常检查,精密贵重仪器要记录档案,明确责任。要熟悉实验室有关仪器,设备的功能,特点和操作方法,要具备维护,保养的知识,并能进行简单维修,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应酌情处理。 4. 遵守实验室制度,按时上、下班,工作时要坚守岗位,配合主管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5. 实验室人员要经常打扫和保持实验室的环境卫生,使用的仪器、药品要经常洗涤、擦拭,做到窗明几净,台面整洁,放置有序,标志分明,使用方便。 6. 加强仪器设备和器材的管理,保证帐、卡、物相符,如有损坏、丢失,必须上报主管领导研究处理。对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损坏严重无法修理的仪器、设备和失效药品,实验室统一上报,经批准后进行妥善处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拿用。 7. 检验人员要本着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实验中各类药品的使用量,不得随意浪费,对损坏的仪器将按个酌情进行处理。 8. 一般常用的仪器和药品的领用由检验人员填写领用单,上级主管签字后,在库房领取,精密贵重仪器领用须主管和总经理签字。任何人不得将实验室任何物品转送他人,公司其他部门借用仪器药品,须经主管同意后,并办理借用手续。外单位及个人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9. 加强工作,确保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中毒、爆炸等危险事故发生,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各实验室门窗、水、电是否关好,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对废液要倒在统一指定的地方,及时销毁处理。 10. 完成上级主管交给的其他任务。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 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药品。 2. 禁止使用实验室的器皿盛装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装药品,更不要用烧杯等当茶具使用。

实验室分包检测程序

分包检测程序 1 目的 明确合同的要求并行成文件,消除合同双方的不一致,确保本中心有能力满足顾客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中心与顾客签定关于检测各类合同的评审、协调和修订控制。对分包检测只使用由于未预料的原因,如工作量大,本中心的某项专业技术欠缺或暂时不具备某种检测能力或与其机构(实验室)签订长期固定分包协议,可以在客户书面同意情况下对产(商)品相关项目分包。分包的比例不能超过报告检测项目的50%,分包的项目仅限于仪器设备使用频此低和价格昂贵的项目。 3 职责 3.1中心主任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明确性进行评审。负责批准分包协议。 3.2业务室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调查,起草分包协议,编制分包单位名称。与顾客签订正式合同与补充合同及与顾客的联络。负责识别顾客的要求。 3.3检验室负责准备样品、送样及取回检测报告,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分包协议及分包调查资料。 4 工作程序:合同的分类、(合同/协议)、用户提供的技术标准、技术资料、样品检测各性质抽样单、委托书。 4.1样品收发员接待客户时,应详细了解客户的检测目的、样品情况及对检测方法的要求,协助客户选择适当的、能满足客户检测目的的检测方法。常规检测项目由委托方填写检测委托书。

4.2当检测领取样品时,仔细核对检验委托书内容,确定无误签字领用。 4.3报告审核员在审核报告时首先核对检验委托书内容完整性,如有疑问及时报业务室根据程序进行补正。 4.2常规检测项目由业务室主任对委托单进行合同评审,有疑问的项目应与检测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进行沟通。评审的内容包括检测委托单全部项目,确认无误后在委托单上签名。 4.3对于长期委托项目、仲裁项目和新项目,由业务室主任与检测室主任一起对检测方法、检测能力和资源、收费标准等进行协商,由检测室主任填写“新开展项目/重大项目合同评审表”,由技术负责人批准合同。 4.4当检测需要分包时,业务室主任应明确告诉被检测单位需分包的检测项目及分包单位,征得被检测单位同意后再行分包。由检验室主任提出需要分包的项目,报中心负责人批准。 4.5当接到分包任务是应提供选择仪器设备实验环境、人员素质、内部质量管理等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并通过了计量认证的实验室和检验项目。业务室列出符合要求的实验室名单,有委托分包单位自行选择合适的实验室进行分包检测。 4.6对于分包合同,由检测室主任起草合同,由本中心负责人批准合同。 4.7被检测单位要求与合同之间的任何差异,应在检测工作开始之前由合同联系人与被检测单位沟通解决。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有重大变化,应及时向业务室主任汇报,待与客户沟通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 4.8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对分包方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审,评审应记录并做出结论报中心主任审定。

总包对分包管理制度

总包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1、施工前管理 2、1.1 分包合同 分包单位进场前,将资质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内容必须贯彻落实项目目标,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进行施工。 1.2 分包单位进场准备 (1)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进度要祥尽准备。(2)进场的分包单位所有人员,接受项目质安部门管理和安全生产交底。 (3)分包单位必须持有符合要求的资质证明: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施工设备必须报验:施工图纸会审由总包单位负责安排。 1.3 分包开工审批 (1)分包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总包方、监理、建设单位审批通过后,由监理下达开工指令,正式开工。 (2)分包方的开工日期以批准的日期为准,但在施工中,如与分包方相关联的上道工序比计划提前完成了,则分包方的进度亦相应提前,其它情况按合同中有关工期的约定执行。2、分包施工过程管理 2.1 对分包单位的技术管理 (1)方案实施问题。项目实施前,对各专业分包的方案:工艺、程序、进度计划技术综合,优化出各分包过程的最佳组合与最佳方案,合理安排各分包单位的流水作业,原则上分段施工,避免因抢工作造成施工混乱、打乱仗而延误工期。 (2)施工的矛盾问题。所有的施工图纸均由总包单位同一组织审核,各分包商参加,由技术部门列出各分包商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重点。如编制各分包商既相互交叉又相互不干扰的预埋、预留管道空洞的管线走向规划。各分包商在施工时,对于非图纸原因产生的同其它单位的矛盾,统一上报总包单位协调解决:由于图纸原因产生的矛盾,书面上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业主、设计院协调解决:每个分包商在各个工序施工前,需要土建或其他分包商配合施工或应注意的事项,提前两天向总包方提出,以便协调处理,避免不必要的返工。 (3)分包工期。各分包商施工总工期、节点工期,应在进度计划中予以明确且严格按既定计划执行,同时和总包方安排的施工节拍与区域保持一致,以确保各单位同时施工时的有序、稳步施工。 (4)配合协调。现场施工总体部署必须由总承包统一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各分包商在不同施工阶段中使用场地,各分包商不得擅自乱用材料堆场或堵塞道路。所有垂直运输机械均由总包单位布置与管理,组织协调好各分包商的是施工时间:错开使用垂直运输设施的时间,以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有效、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率。施工现场建立用水、用电审批制度,分包商必须提前填报用水用电计划,列明使用时间及用量送交总承包方审批,以便做好统一协调管理。 2.2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各分包方质量的监控,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1)技术质量管理。分包方应对本专业施工图进行仔细审核,对发现的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应及时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业主、设计单位重新修改,避免因设计引起的质量问题。

小学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小学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小学科学实验室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末实验室应根据教学要求编制好下学期仪器设备、器材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并在开学后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室使用安排情况表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区统一印制的《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总帐》、《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明细帐》、《教学仪器(器材)添置流水帐》、《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填写完整、准确无误,逐步实行帐册资料电子化管理。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入橱存放,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要做到一橱一号(仪器橱号)、一橱一卡(仪器橱内仪器存放目录卡),保证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登记、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还物登记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予报废。单价在800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单价在800元以上物品,或单价在800?元以下但同一物品一次报废批量价值超过800元的,报区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审批。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 九、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管理要求,分类装订,装盒存放。 十、做好实验室的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师生人身安全。 十一、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检测分包管理程序

检测分包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检测分包工作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防止引入外来风险,特制定本程序。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分包检测工作的管理,分包方的评价和选择。 3. 职责 公司经理签立或授权签立分包合同。 技术主管: 受权签立分包合同;对分包检验检测能力的持续维持进行定期审核。 专业检测室:负责组织并参与分包检测活动;对分包检测活动进行监督。 综合管理室:负责对分包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评审工作并做保存分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以及其工作符合认可准则的证明记录;负责征求客户的意 见。 4.工作程序 分包需求 4.1.1 当公司由于未预料的原因(如工作量、检测资源配置不足)时,有关专业检测室 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分包要求,报公司技术主管。 4.1.2技术主管依据专业检测室的分包要求选择有能力开展分包项目的分包检测机构。 4.1.3综合管理室负责征求客户的意见和了解其对分包工作的质量要求。当得到客户同意分 包的书面答复后,将客户的质量要求一并纳入对分包实验室能力和资质的审核。 对分包检测机构的审核 4.2.1技术主管应组织专业检测人员对拟选择的分包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进行审核,确认其 能力是否满足分包项目的要求。 4.2.2综合管理室负责收集分包实验室的有关资质资料,并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评审,评 审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核,只有以上四点全部满足时方可确定为分包检测机构。 ·检验检测机构的营业执照、资质认定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附表、行业内资质资质证书

及应用范围是否满足分包项目的要求。 ·是否有足够的承担分包项目所应满足检测标准或规范要求的检验设备(查看其检测设备清单及检定状态和维护保养记录。 ·是否有足够的承担分包项目所应满足的持证或合格的操作能力的人员(查看其能力验证结果记录及人员的岗位证书和培训记录)。 ·是否有能力承担因违约所产生的经济责任,并能承诺保守秘密和履行合同(查看其年度回访记录及申诉投诉记录以及体系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文件)。 4.2.3审核中发现可能影响分包检测质量的问题时,应重新选择分包检测机构。 4.2.4综合管理室应每年组织对分包检测机构能力是否持续维持的评审,并保存合格分包检 测机构工作的证明资料,纳入公司合格分包方的名录。 分包合同的签立 4.3.1技术主管在确认分包实验室的能力及资质符合要求后,应组织有关专业检测室负责人 确定分包检测项目和相关要求。 4.3.2与分包方达成意向后,技术主管与分包检测机构签立正式分包检测合同。合同内容应至少包含: ·甲乙双方检测机构的名称; ·分包的检测项目; ·分包性质;(固定的还是临时的) ·检测执行标准和方法的规定; ·分包检测所需仪器设备的配置; ·分包检测的环境条件; ·检测报告的内容、形式和数量; ·检测收费的约定;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如:对样品及资料完整性、安全性以及保密的要求) ·分包方授权签字人的资格确认;(分包合同的签字和分包报告的签字) ·违约处理; ·合同签立日期和有效期。

检测分包工作管理办法

检测工作分包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分包工作进行控制,确保分包方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能满足检测工作需求,保证分包检测工作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测任务的分包。 3.职责 检测科室提出分包检测项目,并收集分包方相关技术能力及质量保证体系资料; 部门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分包方检测能力是否达到有关要求; 安全装备管理科对分包方的能力进行调查论证; 部门负责人负责起草分包协议,经过合同评审后与分包方负责人签定、实施分包协议书; 中心质量负责人负责批准、管理分包工作。 4.工作程序 4.1分包项目的申请和批准:检测科室根据客户的需求提出拟分包出去的检测项目和准备分包的乙方实验室,检测科室填写申请书及相关能力资料交安全装备管理科审核和质量负责人批准。(如客户指定分包方或由法定机构指定分包方,则需将检测工作分包给指定的分包方)

4.2分包方能力调查和分包协议:由安全装备管理科和检测室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对分包方的环境、人员、仪器设备、质量保证体系等资质进行调查,并填写分包方调查表,分包方应是经实验室认可或经过计量认证的实验室。经中心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批准确认分包方。分包方确定后,检测室负责将分包方的情况向客户介绍,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如客户不同意此分包方,则不得自作主张私自将工作分包,另外选择其他分包方,直至客户满意为止,客户满意后,由部门负责人与分包方负责人鉴定分包合同书。合同中应明确分包关系、检测项目、技术依据、对分包方的质量要求、报告日期、双方的责权利等。 4.3样品分包时,委托方对分包项目的确认 当客户的检测项目需由分包方进行检测时应经客户同意,并书面通知分包方,书面通知的副本及客户同意的证据应附在检测报告的副本上存档。检测报告中应注明分包检测项目与分包方的机构名称。除客户指定的分包方或法定管理机构指定的分包方,本单位检测室对分包出去的检测工作负责,检测室负责与分包方保持联系,负责对分包方的检测质量进行监督。 4.4分包合同的评审、签订与终止 4.4.1合同评审: 对于超过15万元以上的合同,由最高管理者负责组织本中心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召开专门评审会

施工分包商确认及项目移交管理程序

第六部分施工分包商确认管理程序 一总则 1.1 为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规范对承包商选用分包商确认过程的管理特制定本程序。 1.2 本程序适用于我司开发的工程中分包工程额达10 万元及以上或分包涉及较大难度施工技术要求、较高安全质量要求的的工程项目。 二、管理职责与分工 2.1 程序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项目管理部领导是本程序负责人,负责本程序的全面管理,监查本部门执行本程序的有效性。 2.2 程序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工程部经理是本程序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程序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程序的建议,经本程序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程序。 2.3 承包商 负责提出分包商的名单,并依据名单开展相应的工作并提出预分包商,分包商的确认并不免除承包商对分包商的各种管理责任。 2.4 工程监理

负责审核承包商提出的预分包商,并提出监理意见。 2.5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 负责审核承包商提出的预分包商,并提出审核/审定意见。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承包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分包商名单,填写《施工分包商推荐名单报审表》(附录4)。 3.2 承包商依据经业主审批的名单开展相应工作后提出预分包商,同时必须提供预分包商的资质、质量体系认证文件、近三年的安全记录和施工业绩,准备分包的工程范围、工作内容及管理方式等。 3.3 监理根据承包商提供的预分包商,进行考察后提出监理意见。 3.4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根据承包商提供的预分包商,结合对预分包商的考察、调研及了解的情况,提出审核意见。 3.5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工程监理参加合同相关的技术谈判。 3.6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监理为分包商的把关单位,凡未经《施工分包商确认程序》确认而擅自分包的单位将予严肃处理,直至发停工令。 四、检查与考核 4.1 本办法一经发布生效,有关各方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被授权有该项管理职能的部门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2 各项目都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对分管和归口管理的内容实

分包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了规范分包检测工作,保证分包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分包的提出、审批,以及对分包的管理等活动。 3职责 3.1经理代表本公司与分包单位签定书面协议,批准分包的实施,并在适当时候批准分包的终止。 3.2分包项目由质量负责人提出。 3.3技术负责人对质量负责人提出的分包项目进行审核,并对分包的项目根据实况及时提出终止分包的申请。 3.4质量负责人组织对分包单位的质量保证和检测能力进行考核评审。 3.5 质量负责人收集分包单位资料,实施对分包单位的初次评审和定期评审(适宜时,可做动态修改)。 4 工作程序 4.1分包原因 4.1.1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及特种检测项目允许固定分包。

4.1.2检测量大,超出本公司的检测能力,或仪器故障等例外情况时,允许临时分包。 4.2临时分包 4.2.1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而需要临时分包的检测项目,由具体工作人员提出并填写《分包申请》,经质量负责人复核后,提交技术负责人审核。 4.2.2提请分包项目经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由质量负责人联系委托方,说明情况,并向委托方提供拟出分包实验室的能力证明资料,征得委托方书面协议,实施分包。 4.2.3分包过程中,本公司人员应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得到保护,例如:分包样品标识中一般应隐去客户的有关信息。 4.3 对分包方的管理 4.3.1分包方的条件 4.3.2分包方应具备所分包项目的检测所需的检测仪器和设备,能够按照分包项目规定的技术规范进行检测;有措施保证结果及时、准确、可靠、公正;满足保密规定;对分包样品负有检测质量负责。

4.3.3本分司优先选择以下实验室为分包方: A通过计量认证的公司 B质量管理体系符合ISO/IEC 17025-1999,并经有关组织认可的实验室(如经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实验室)。 4.4分包方的评审 4.4.1本公司对拟分包的调研评审工作称为初次评审;对分包单位定期进行的考核复查称为定期评审。 4.4.2评审方式采用能力调查、对比实验、标准样品测试等多种手段。 4.4.3分包的协议 有分包业务时,由经理与相关单位书面签订分包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分包项目与相关检测方法标准、检测周期、检测费用和协议有效期等。 4.5分包过程的控制 4.5.1为确保分包工作质量,由质量负责人制订的计划。 4.5.2如在质量控制过程中,发现检测结果有偏差,需要求分包方分析原因并立即纠正,如有重大偏差,可中止其分包资格。

检测或校准工作分包管理程序

检测或校准工作分包管理程序文件号: 检测或校准工作分包管理程序 1.目的 为规范由于本所仪器突发故障、工作量等不可预见的因素或长期不具备某项检测、校准或生产条件需分包的工作,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所检测、校准或生产分包商/合作者的评审以及合作过程的验收工作。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合格分包商的资料汇总、初评和具体的分包工作。 3.2.质量负责人对合作者资格进行评审和对合作过程进行验收。 3.3.所长负责对合作者进行批准。 3.4.办公室负责管理合格分包方的档案。 4.工作程序 对任何影响产品质量的合作者都进行评审,只有评定合格的合作者才有资格承担合作过程,并且规定对合作工作的验收条件。 4.1合作者的评审 4.1.1 管理能力 合作者或合作者所在组织应建立按照ISO/IEC导则17025或ISO 9000族系列标准要求建立的管理体系,或有完善的管理体系,且管理体系运行有效。 4.1.2 技术能力 合作者在冶金检测、校准或生产领域应具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和经验,以确保所承担的检测、校准或生产分包工作的质量能够达到预期所确立的目标。对参加检测、校准或生产合作者技术能力的评估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合作者的相关技术证明,如以往类似、相关领域的检测成果、校准比对、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结果、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研制成果(在测定性质与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类似或等同,且已被很好测定过的样品时取得可接受的结果)等。

检测或校准工作分包管理程序文件号: (2)向合作者发放与待定值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基体、浓度水平相近,其特性量值已被确定但对合作者未知的样品,要求合作者提交附带不确定度的测量结果。 (3)合作者必需按规定向测试所提供所使用的方法、结果和所有运作程序方面的全部细节。测试所保存所有合作者的名录以及有关它们认可、质量体系或其他形式能力状态的记录(或数据库)。 4.1.3 硬件设施 合作者应拥有与合作内容相关的硬件设施,包括必要的空间、设备和环境条件等。 4.1.3.1 有能满足检测、校准所需的样品制备、分析测试设备; 4.1.3.2 有能满足相关生产所需的冶炼、锻轧设备和加工车间。 4.1.4人员素质 有较高的人员素质,有熟悉检测、校准所需的分析测试人员,以及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的冶炼、锻轧、数理统计的人员,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应占总人数的40%。 4.2 本所保留每一参与检测、校准、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与定值的合作者的名录,由合作者提供的资质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根据本规范要求对完成合作工作的能力进行评价的所有记录,并由档案员对记录进行妥善保管。 4.3合作过程的监控 本所对合作者在合作过程中的活动进行监控,以确保每个合作者所执行任务的质量。建立通畅的联系渠道如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以确保在需要时能够获取合作者与合作内容相关的信息。 4.4 合作过程的验收 合作者应该严格按照合同或委托书规定的内容进行合作工作,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合同或委托书的要求。 4.5本所以书面形式如检测报告、校准报告、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研制报告及证书将合作情况通知用户并对所有合作工作向客户承担责任。 5.支持性文件 NACIS/B 25:2005《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编制和管理程序》 NACIS/B BW 10:2005《记录、档案管理程序》

【通用】集团公司劳务分包管理程序

劳务分包管理程序编号: 版本: 批准人:

1 目录 1 目的、范围 (2) 2 相关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 (2) 4 职责 (2) 5 工程程序 (2) 5.1 劳务分包商评价 (2) 5.2 劳务分包商的选择 (3) 5.3 劳务分包商的管理 (4) 5.4 顾客直接分包工程的管理 (5) 5.5 分包合同的签订及管理 (5) 6 记录 (5) 6.1 劳务分包商考察评价记录表(R09-1) (6) 6.2 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册(R09-2) (7) 6.3 劳务分包商月考核记录表(R09-3) (8) 6.4 劳务分包商年度综合考核记录表(R09-4) (9) 6.5 劳务分包商辞退报告(R09-5) (10)

2 1 目的、范围 为采取适当的方法评价、选择和管理劳务分包商,使分包工程满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程序,该程序适用于对劳务分包商的选择和管理。 2 相关文件 GB/T9001-2000 idt ISO9001:2000标准; GB/T24001-1996 idt ISO14001:1996标准; GB/T28001-2001标准; 公司《管理手册》、《文件控制程序》(ZJBE/MS/P01-2003)、《管理评审程序》(ZJBE/MS/P06-2003)《人力资源管理程序》(ZJBE/MS/P07-2003)、《施工过程控制程序》(ZJBE/MS/P08-2003); 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与顾客签订的合同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参照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术语解释。 供方:提供产品的组织或个人。本程序中供方即“劳务分包商”。 下属单位:本程序中的下属单位是指区域公司、事业部、经理部、安装公司、装饰公司、基础公司等。 4 职责 4.1公司总经济师负责本程序文件的审批和实施监控。 4.2公司合约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更改;根据下属单位对劳务分包商的考核情况和相关部门对劳务分包商监督检查的结果对“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册”进行补充、更新、除名,以便对其进行动态管理。 4.3 公司工程部、企管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部的劳务分包商在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健康和计量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4.4 项目部 a. 与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有关的劳务分包商落实相关的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内容,并施加有效的直接影响。 b. 按分包合同和有关要求对劳务队伍进行管理。 5 工作程序 5.1 劳务分包商的评价

实验室样品管理程序

实验室样品管理程序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样品管理程序 1 目的 检测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因此必须对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以及样品的识别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应根据客户要求做好样品的保密与安全工作。 2 范围 本程序用于本实验室各类检测业务中检测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识别等项的管理。 3 职责 检测科样品管理员负责记录接收的样品状态,做好样品的标识以及样品贮存、流转、处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检验科检验人员应对制备、测试、传递过程中的样品加以防护。 (1)收样室在受理客户委托检验时,负责对送检样品的完整性和对应于检测要求的适应性进行验收,记录接收样品状态,并负责将样品及其资料传递到检验室。 (2)实验室样品管理员负责对各检验室样品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并配合检测管理室对样品管理要素进行审核。 4 步骤和要求 样品的接收 4.1.1委托样品的接收 a)收样员在接收客户送检样品时,应根据客户的检测需求,查看样品状况(包装、外观、数量、型号、规格、等级等),并清点样品,认真检查样品及其配件、资料的完整性,检查样品的性质和状态是否适宜于进行要求的检测,有些样品还应检查采用的包装或容器是否可能造成样品的特性变异,并在《见证取样送样委托单》和《样品核查单》上登记说明。同时(特殊样品)应与客户商定有关样品准备的要求和试毕样品处理方式。收样员应及时将样品及其资料、流转单传递到检验科。 b)客户寄来的样品由收样员按a)条办理委托手续。收件人应负责与客户联络,并交一份委托单给客户。 c)样品传递到检验科后,样品管理员与检验员应进行交接验收,查看样品状况是否与流转单填写内容相符,对以封装方式送达的样品,应检查封签是否完整有效以及运输过程有无损坏。

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试行) 为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明确人员职责,进一步为全院科研和工程试验做好服务,结合实验室现状,在原《实验室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实验室运行管理程序 第一条重点实验室对实验室的运行管理负总责,监督检查实验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条实验室设日常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管理员”)一名,其待遇参照院办公室工勤岗人员执行,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实验室服务对象为院内人员和开放基金课题负责人。委托样品测试需填写来样测试委托表(见附件1),由重点实验室安排专人负责试验。自行开展试验需填写实验申请单(见附件2),经分管副院长、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场,新进人员进场前要参加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并通过考核。外部人员进入实验室试验,由试验负责人负责收取每人500元押金,交至院财务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试验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违反规定或不接受管理员监督管理的,管理员有权停止其试验工作,并通报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院长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条试验完成后,试验人员须清理干净试验现场和设备装置,清点归还借用物品,按照收费标准(见附件3)

到院财务缴纳相应的费用,报管理员检查批准后方可取回押金、离开实验室。试验评估表(见附件4)由试验负责人填写,评估结论由管理员或实验室主任填写。 第六条实验室原则上不安排加班试验、过夜试验及节假日试验。如有特殊需要,由试验负责人提出试验申请(含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案),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分管副院长签字后,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实验室分管副院长批准后方可进行试验,重大节假日试验需得到院长批准。 第七条实验室主任原则上每周至少检查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两次,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管理员进行整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院领导书面汇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八条院办公室和分管行政副院长不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实验室主任进行整改,并按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九条日常检查中发现管理员或试验人员违反本制度的,将对试验人员和试验负责人、管理人员采取教育、罚款和院内通报等处罚措施,具体处罚细则由重点实验室另行制订公布。 第二章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第十条管理员负责安全卫生规定的实施,日常安全卫生工作内容包括:安全监督、安全教育、采取各种防火防盗防毒的安全措施以及负责试验场所、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

CNAS检测实验室程序文件-分包管理程序

1 目的 利用其它实验室的能力对自身能力的不足加以补充,以满足客户的检测要求,保证分包的质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分包方资质和能力评定、协议签订和分包实施工作的控制和管理。 3 引用文件 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管理程序 记录和档案管理程序 结果报告管理程序 记录目录清单 4 职责 4.1 公司总经理审批检测分包工作。 4.2 技术负责负责对分包工作进行管理。 4.3 质量负责组织对分包方的资质能力进行调查、评价。 4.4 办公室负责分包工作的实施。 4.5 检验室就所需的分包检测项目提出申请。 4.6异地实验室负责异地实验室的检测分包工作。 5 措施/方法 5.1 分包实验室的选择 5.1.1 如果客户委托的某些检测项目不能在本公司进行,可进行分包。分包工作应优先在通过实验室认可或计量认证的实验室中进行。必要时,也可在非经认证或认可的实验室中进行。但其质量保证能力,尤其是接受检测委托项目的检测设备能力、量值溯源情况、人员配备、检测方法、质量体系情况,须经本公司进行可行性调查和评价确认。 5.1.2 公司在确定分包方时,除了查阅分包实验室的质量资质外,质量负责还应组织内审员对分包实验室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调查评价,填写《分包实验室质量保证能力评估表》,并将调查结果报告技术负责。

5.1.3 调查评价的内容包括: a) 实验室的公正性; b) 检测人员的上岗条件; c) 仪器设备的准确度,测量范围和基本功能; d) 检测设施和环境条件; e) 质量管理状态; f) 是否获得过实验室国家认可或计量认证。 5.1.4 经调查评价初步确定分包机构后,由技术负责制订分包计划并在征得客户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5.2 分包的实施 5.2.1 当确定分包方后,由技术负责组织与分包实验室签订《分包检测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下列内容予以明确: a) 对分包实验室公正性的要求; b) 对分包实验室为委托方保密的要求; c) 检测方法的要求; d) 检测质量的要求; e) 检测报告的要求; f) 时间及其它要求(如剩样处理方式、保密要求等)。 5.2.2 由办公室业务受理员将样品送到分包实验室。当路途较远不方便直接送去时,可用快件邮寄。收到的分包检测报告经技术负责审查确认后,由本公司编发检测报告给客户,在报告中注明分包实验室的名称及分包检测项目。CNAS/CMA不认可公司没有技术能力而分包的检测项目,这些项目不能盖CNAS/CMA资质章。分包实验室的检测报告由本公司存档管理。 5.2.3办公室应经常了解分包方情况,当发现分包实验室检测能力或质量保证体系发生变化不能满足分包要求时,应立即报告技术负责并终止分包协议的执行。 5.2.4 除由客户或法定管理机构指定的分包方外,公司应就其分包方的工作对客户负责。可能时公司应将分包方的相关信息告知客户。 5.2.5 分包工作的比例必须予以控制。 5.3 对分包工作的保密要求 5.3.1 公司应监督分包方履行保密承诺,分包检测报告的所有权归本公司,未经允许不得

分包管理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使用的劳务分包方满足施工生产与工程质量的需要对分包方实施管理。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所有工程劳务分包方进行控制。 3 职责 3.1 材料科分管经理是分包方控制的主管领导。 3.2 材料科:组织指定公司分包管理制度,审查项目部的分包商申请计划;组织评价和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单,指导检查项目部分包商选择及其管理工作,组织公司的集中分包选择及其管理工作。 3.3 项目经理:批准项目上报的分包商采购申请计划,批准项目分包商选择结果,代表项目签署项目选择的分包商合同。 3.4 项目部应对分包方的施工履约过程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分包方由材料科、项目部、工程部等共同参与评价,并形成记录存档。材料科汇总各分包方评价记录,并编制合格分包方名录存档,并发送到各项目部。 3.5 工程部根据分包合同对分包方进行督促、质量检查和知道工作。 4 程序 4.1 对分包方的评价 4.1.1对分包方的评价内容应包括: ①经营许可和资质证明; ②专业能力; ③人员结构和素质; ④机具装备; ⑤技术、质量、安全、施工管理的保证能力。 ⑥工程业绩和信誉 4.1.2 材料科、项目部。工程部等共同参与对分包方进行评价,再由分管领导批准,并形成记录存档。 4.1.3 材料科汇总各分包方评价记录,并编制合格分包方名录存档,并发送到各项目部。 4.2 分包方的选择 4.2.1 公司的分包方涉及。如劳务、专业工程承包、设备租赁、技术服务等。

4.2.2 根据项目分包内容的要求,项目部提出需求计划,材料科在合格的分包方中选择,采取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择分包方,由分管领导最终确定分包方,并保存相应的记录。 4.2.3 邀请采购,材料科以招标的方式邀请多家合格分包方投标,而确定分包方,对于工程量较小、承包额较低的以及不宜招标的,可采用询价招标。 4.2.4 采用议标确定的分包方时,由项目部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分包形式、分包内容、工期、质量、安全、物资设备供应、结算办法及工程价款支付等),通分包方进行洽谈,最终由分管领导审核确定分包方。 4.2.5 分包方的资格审查 对于拟招标的候选分包方,若已在材料科合格分包名单中,则无需再进行资格审查,即可直接进入投标阶段。 对于未纳入合格分包方名单的,则须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投标。 4.3 分包方考察 4.3.1 根据需要,材料科组织项目部及工程科对分包方作必要的考察。 4.3.2 采取到分包企业总部、在施工程以及其合作过的单位进行调查,以了解其施工能力、管理水平、工程业绩、履约能力、信誉、财务资金状况等。 4.3.3 对于企业分包采购管理部门组织的考察,项目部应派专人参加,必要时对分包商的技术管理、施工机具设备配置情况等作更进一步的考察。 4.4 分包方的合同 4.4.1 公司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依法订立分包合同。当与分包方订立的合同为非标准文本,合同内容至少应包括:所分包的内容、时间、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结算方式与付款办法,交工后必需提供的服务,违约处理意见等。 4.4.2 分包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应该认真执行。公司项目部、材料科对分包方履约情况的评价,可在分包施工和服务活动过程中或结束后进行,按照管理要求由项目部或相关部门实施,分包合同由公司办公室存档。 4.5 分包项目实施过程的控制 4.5.1 项目部应在分包项目实施前对从事分包有关人员进行分包工程施工或服务要求的交底,审核批准分包方编制的施工或服务方案并据此对分包方的施工或服务条件进行确认和验证,包括: ①项目部应在施工或服务开始钱确认分包方从业人员的资格和能力,如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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