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或校准工作分包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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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或校准工作分包管理程序文件号:

检测或校准工作分包管理程序

1.目的

为规范由于本所仪器突发故障、工作量等不可预见的因素或长期不具备某项检测、校准或生产条件需分包的工作,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所检测、校准或生产分包商/合作者的评审以及合作过程的验收工作。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合格分包商的资料汇总、初评和具体的分包工作。

3.2.质量负责人对合作者资格进行评审和对合作过程进行验收。

3.3.所长负责对合作者进行批准。

3.4.办公室负责管理合格分包方的档案。

4.工作程序

对任何影响产品质量的合作者都进行评审,只有评定合格的合作者才有资格承担合作过程,并且规定对合作工作的验收条件。

4.1合作者的评审

4.1.1 管理能力

合作者或合作者所在组织应建立按照ISO/IEC导则17025或ISO 9000族系列标准要求建立的管理体系,或有完善的管理体系,且管理体系运行有效。

4.1.2 技术能力

合作者在冶金检测、校准或生产领域应具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和经验,以确保所承担的检测、校准或生产分包工作的质量能够达到预期所确立的目标。对参加检测、校准或生产合作者技术能力的评估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合作者的相关技术证明,如以往类似、相关领域的检测成果、校准比对、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结果、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研制成果(在测定性质与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类似或等同,且已被很好测定过的样品时取得可接受的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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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合作者发放与待定值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基体、浓度水平相近,其特性量值已被确定但对合作者未知的样品,要求合作者提交附带不确定度的测量结果。

(3)合作者必需按规定向测试所提供所使用的方法、结果和所有运作程序方面的全部细节。测试所保存所有合作者的名录以及有关它们认可、质量体系或其他形式能力状态的记录(或数据库)。

4.1.3 硬件设施

合作者应拥有与合作内容相关的硬件设施,包括必要的空间、设备和环境条件等。

4.1.3.1 有能满足检测、校准所需的样品制备、分析测试设备;

4.1.3.2 有能满足相关生产所需的冶炼、锻轧设备和加工车间。

4.1.4人员素质

有较高的人员素质,有熟悉检测、校准所需的分析测试人员,以及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的冶炼、锻轧、数理统计的人员,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应占总人数的40%。

4.2 本所保留每一参与检测、校准、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与定值的合作者的名录,由合作者提供的资质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根据本规范要求对完成合作工作的能力进行评价的所有记录,并由档案员对记录进行妥善保管。

4.3合作过程的监控

本所对合作者在合作过程中的活动进行监控,以确保每个合作者所执行任务的质量。建立通畅的联系渠道如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以确保在需要时能够获取合作者与合作内容相关的信息。

4.4 合作过程的验收

合作者应该严格按照合同或委托书规定的内容进行合作工作,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合同或委托书的要求。

4.5本所以书面形式如检测报告、校准报告、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研制报告及证书将合作情况通知用户并对所有合作工作向客户承担责任。

5.支持性文件

NACIS/B 25:2005《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编制和管理程序》

NACIS/B BW 10:2005《记录、档案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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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相关记录

NACIS/D Z BW 002:2005《合格合作者一览表》

NACIS/D Z BW 003:2005《合格合作者考核表》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1、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过公司评价的合格分包单位,确保分包工程符合工程总合同的要求。 2、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对需分包单位进行带垫资施工的工程,在合同中明确,并确保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 3、对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的技术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目标进行总交底,并做好记录。 4、分包工程在开工前须根据总包的总体按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且须经总包方审核同意。 5、总包须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的修改文件,监理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提出的整改意,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传达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来文。在迎接上级和政府部门来检查时,分包单位须积极配合总包单位。 6、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环境,总包按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验证,并做好记录。 7、要求分包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及安全记录台帐等各种档案资料与分包工程同时到位并及时整理归档提供总包。总包须做好验证签收工作。 8、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分包单位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所遇到需总包处理的问题。并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9、对分包单位存在违返国家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地方政府规定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须及时阻止,情节严重的须停工整改或取消分包资格,并且追究其责任。 10、分包工程完工后,按分包合同、国家规范等要求对分包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分包单位将完工合格的分包工程和工程技术记录资料及竣工图等档案资料交给总包,总包负责签收。

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 ⑴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在管理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和标准;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经济权益。 ⑵签订和组织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⑶主持组建项目经理部和制订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⑷组织项目经理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⑸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⑹在被授权范围内沟通与承包人、协作单位、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联系,协调和处理好各咱关系,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⑺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及时回收工程款,按企业的《施工项目管理制度》正确处理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⑻加强现场文明施工,及时发现和处理例外性事件。 ⑼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结算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⑽做好项目经理部的解体与善后工作。 ⑾协助企业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⑿参与企业进行的施工项目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

供应商及分包商管理程序

供应商及分包商管理程 序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1概述目标 供应商管理流程目标: 确保服务供应商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对服务供应商的服务提供过程进行监控管理。 供应商管理流程主要步骤包括: 供应商合同签订;供应商服务提供的监测与控制;供应商服务成果评审。 范围 流程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各部门。 流程管理范围 供应商; 分包商。 3 角色和职责 供应商管理流程涉及的角色包括:供应商管理流程负责人、供应商经理、供应商管理员等。供应商管理流程负责人和供应商经理可以由同一人担任。各角色职责如下: 供应商管理流程负责人 供应商管理流程负责人从宏观上对流程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确保供应商管理流程在各部门间被正确的执行。当流程不能够适应公司实际情况时,流程负责人必须启动分析研究,找到解决方案并进行改进,实现流程的稳定运行和可持续提高。具体职责包括: 1)确定供应商管理流程的衡量指标; 2)确保供应商管理流程能够取得管理层的参与和支持; 3)确保供应商管理流程符合公司实际状况和公司发展战略; 4)总体上管理和监控流程,建立供应商管理流程实施、评估和持续优化机制; 5)确保供应商管理流程有效、正确地执行,当流程不能够适应公司的情况时,必须及时进行分析、找出缺陷、进行改进,从而实现可持续提高;

6)保持与其他流程负责人的定期沟通。 供应商经理 1)负责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2)签订供应商合同; 3)对分包进行控制; 4)进行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评审; 5)进行合同争议处理; 6)负责流程运行质量的监控管理,向公司负责 7)合同终结; 供应商管理员 1)提出需求; 2)参与合同谈判; 3)进行供应商的服务定义; 4)对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考核;5)参与对供应商的评审。 输入 输出 流程描述

检测分包管理程序

检测分包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检测分包工作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防止引入外来风险,特制定本程序。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分包检测工作的管理,分包方的评价和选择。 3. 职责 公司经理签立或授权签立分包合同。 技术主管: 受权签立分包合同;对分包检验检测能力的持续维持进行定期审核。 专业检测室:负责组织并参与分包检测活动;对分包检测活动进行监督。 综合管理室:负责对分包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评审工作并做保存分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以及其工作符合认可准则的证明记录;负责征求客户的意 见。 4.工作程序 分包需求 4.1.1 当公司由于未预料的原因(如工作量、检测资源配置不足)时,有关专业检测室 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分包要求,报公司技术主管。 4.1.2技术主管依据专业检测室的分包要求选择有能力开展分包项目的分包检测机构。 4.1.3综合管理室负责征求客户的意见和了解其对分包工作的质量要求。当得到客户同意分 包的书面答复后,将客户的质量要求一并纳入对分包实验室能力和资质的审核。 对分包检测机构的审核 4.2.1技术主管应组织专业检测人员对拟选择的分包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进行审核,确认其 能力是否满足分包项目的要求。 4.2.2综合管理室负责收集分包实验室的有关资质资料,并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评审,评 审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核,只有以上四点全部满足时方可确定为分包检测机构。 ·检验检测机构的营业执照、资质认定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附表、行业内资质资质证书

及应用范围是否满足分包项目的要求。 ·是否有足够的承担分包项目所应满足检测标准或规范要求的检验设备(查看其检测设备清单及检定状态和维护保养记录。 ·是否有足够的承担分包项目所应满足的持证或合格的操作能力的人员(查看其能力验证结果记录及人员的岗位证书和培训记录)。 ·是否有能力承担因违约所产生的经济责任,并能承诺保守秘密和履行合同(查看其年度回访记录及申诉投诉记录以及体系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文件)。 4.2.3审核中发现可能影响分包检测质量的问题时,应重新选择分包检测机构。 4.2.4综合管理室应每年组织对分包检测机构能力是否持续维持的评审,并保存合格分包检 测机构工作的证明资料,纳入公司合格分包方的名录。 分包合同的签立 4.3.1技术主管在确认分包实验室的能力及资质符合要求后,应组织有关专业检测室负责人 确定分包检测项目和相关要求。 4.3.2与分包方达成意向后,技术主管与分包检测机构签立正式分包检测合同。合同内容应至少包含: ·甲乙双方检测机构的名称; ·分包的检测项目; ·分包性质;(固定的还是临时的) ·检测执行标准和方法的规定; ·分包检测所需仪器设备的配置; ·分包检测的环境条件; ·检测报告的内容、形式和数量; ·检测收费的约定;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如:对样品及资料完整性、安全性以及保密的要求) ·分包方授权签字人的资格确认;(分包合同的签字和分包报告的签字) ·违约处理; ·合同签立日期和有效期。

实验室分包检测程序

分包检测程序 1 目的 明确合同的要求并行成文件,消除合同双方的不一致,确保本中心有能力满足顾客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中心与顾客签定关于检测各类合同的评审、协调和修订控制。对分包检测只使用由于未预料的原因,如工作量大,本中心的某项专业技术欠缺或暂时不具备某种检测能力或与其机构(实验室)签订长期固定分包协议,可以在客户书面同意情况下对产(商)品相关项目分包。分包的比例不能超过报告检测项目的50%,分包的项目仅限于仪器设备使用频此低和价格昂贵的项目。 3 职责 3.1中心主任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明确性进行评审。负责批准分包协议。 3.2业务室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调查,起草分包协议,编制分包单位名称。与顾客签订正式合同与补充合同及与顾客的联络。负责识别顾客的要求。 3.3检验室负责准备样品、送样及取回检测报告,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分包协议及分包调查资料。 4 工作程序:合同的分类、(合同/协议)、用户提供的技术标准、技术资料、样品检测各性质抽样单、委托书。 4.1样品收发员接待客户时,应详细了解客户的检测目的、样品情况及对检测方法的要求,协助客户选择适当的、能满足客户检测目的的检测方法。常规检测项目由委托方填写检测委托书。

4.2当检测领取样品时,仔细核对检验委托书内容,确定无误签字领用。 4.3报告审核员在审核报告时首先核对检验委托书内容完整性,如有疑问及时报业务室根据程序进行补正。 4.2常规检测项目由业务室主任对委托单进行合同评审,有疑问的项目应与检测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进行沟通。评审的内容包括检测委托单全部项目,确认无误后在委托单上签名。 4.3对于长期委托项目、仲裁项目和新项目,由业务室主任与检测室主任一起对检测方法、检测能力和资源、收费标准等进行协商,由检测室主任填写“新开展项目/重大项目合同评审表”,由技术负责人批准合同。 4.4当检测需要分包时,业务室主任应明确告诉被检测单位需分包的检测项目及分包单位,征得被检测单位同意后再行分包。由检验室主任提出需要分包的项目,报中心负责人批准。 4.5当接到分包任务是应提供选择仪器设备实验环境、人员素质、内部质量管理等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并通过了计量认证的实验室和检验项目。业务室列出符合要求的实验室名单,有委托分包单位自行选择合适的实验室进行分包检测。 4.6对于分包合同,由检测室主任起草合同,由本中心负责人批准合同。 4.7被检测单位要求与合同之间的任何差异,应在检测工作开始之前由合同联系人与被检测单位沟通解决。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有重大变化,应及时向业务室主任汇报,待与客户沟通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 4.8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对分包方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审,评审应记录并做出结论报中心主任审定。

总包对分包管理制度

总包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1、施工前管理 2、1.1 分包合同 分包单位进场前,将资质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内容必须贯彻落实项目目标,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进行施工。 1.2 分包单位进场准备 (1)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进度要祥尽准备。(2)进场的分包单位所有人员,接受项目质安部门管理和安全生产交底。 (3)分包单位必须持有符合要求的资质证明: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施工设备必须报验:施工图纸会审由总包单位负责安排。 1.3 分包开工审批 (1)分包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总包方、监理、建设单位审批通过后,由监理下达开工指令,正式开工。 (2)分包方的开工日期以批准的日期为准,但在施工中,如与分包方相关联的上道工序比计划提前完成了,则分包方的进度亦相应提前,其它情况按合同中有关工期的约定执行。2、分包施工过程管理 2.1 对分包单位的技术管理 (1)方案实施问题。项目实施前,对各专业分包的方案:工艺、程序、进度计划技术综合,优化出各分包过程的最佳组合与最佳方案,合理安排各分包单位的流水作业,原则上分段施工,避免因抢工作造成施工混乱、打乱仗而延误工期。 (2)施工的矛盾问题。所有的施工图纸均由总包单位同一组织审核,各分包商参加,由技术部门列出各分包商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重点。如编制各分包商既相互交叉又相互不干扰的预埋、预留管道空洞的管线走向规划。各分包商在施工时,对于非图纸原因产生的同其它单位的矛盾,统一上报总包单位协调解决:由于图纸原因产生的矛盾,书面上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业主、设计院协调解决:每个分包商在各个工序施工前,需要土建或其他分包商配合施工或应注意的事项,提前两天向总包方提出,以便协调处理,避免不必要的返工。 (3)分包工期。各分包商施工总工期、节点工期,应在进度计划中予以明确且严格按既定计划执行,同时和总包方安排的施工节拍与区域保持一致,以确保各单位同时施工时的有序、稳步施工。 (4)配合协调。现场施工总体部署必须由总承包统一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各分包商在不同施工阶段中使用场地,各分包商不得擅自乱用材料堆场或堵塞道路。所有垂直运输机械均由总包单位布置与管理,组织协调好各分包商的是施工时间:错开使用垂直运输设施的时间,以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有效、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率。施工现场建立用水、用电审批制度,分包商必须提前填报用水用电计划,列明使用时间及用量送交总承包方审批,以便做好统一协调管理。 2.2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各分包方质量的监控,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1)技术质量管理。分包方应对本专业施工图进行仔细审核,对发现的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应及时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业主、设计单位重新修改,避免因设计引起的质量问题。

外包过程控制程序

外包过程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了整合型管理体系的需要,对组织选择的外包方施加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影响,通过对影响产品符合要求的外包过程进行控制,确保外包的产品或服务满足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组织对任何生产过程进行外包(指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时的控制。 3 术语和定义 3.1 外包方:即劳务分包人或专业分包人,指为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单位或成建制的施工队伍。 3.2 顾客:即发包人(业主),指公司为其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单位。 3.3 组织:即承包人,指公司(含分公司、项目部)。 4 职责与权限 4.1 分公司、项目部根据其所需外包的生产过程编制外包计划。 4.2工程管理控制中心负责外包方的归口管理,对外包合同(协议)进行审批,发布和保持合格/不合格外包方目录。 4.3 以公司名义中标的项目委托分公司管理、或组织项目部进行施工时,由分公司、项目部组织对外包方的评价和选择,保持相应的评价记录和外包方名单,负责同外包方草拟合同(协议)。直管项目的专业分包(协议)报公司工程管理控制中心审查通过后方可签订;直管项目的劳务分包(协议),以及分公司自管项目的专业分包(协议)和劳务分包(协议)报分公司工程管理控制中心审查通过后方可签订。

4.4工程管理控制中心负责对以公司名义中标的项目在外包发生前,对外包方的资信证明进行复审,并审查回复已经草拟的合同。 4.5 分公司、项目部负责对外包方通报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程序,并施加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影响。 4.6 工程管理控制中心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对由外包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实施验证,根据验证的结果对外包方进行年度评价或最终评价。 5 工作内容和要求 5.1 对外包的控制类型和程度应取决于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实现或最终产品的影响 根据实际情况,分公司、项目部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对外包的控制类型: a) 对外包方进行调查; b) 对外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对外包方的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 c) 组建审核组对外包方进行第二方审核评价; d) 对外包方以往的业绩进行评价; e) 对外包方在同行当中进行类比评价。 5.2 根据外包方提供产品的能力进行评价和选择 a) 由分公司、项目部组织对外包方进行现场考察(包括外包方名称、地址、联系人、企业简介、质量能力、资质等级、以往质量/环保/安全业绩等),对其技术管理和人员配备、质量/环保/安全保证能力等进行调查,填写外包方资质评审记录,交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审查批准。 b) 分公司、项目部在其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将外包方评审表及资料按合格、不合格外包方的分类存档,编印《合格/不合格外包方名单》,在负责人审批后交工程管

分包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唐山大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分包工程验收的管理办法 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分包项目工程竣工的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方法。公司成立分包检验验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 一.组织机构: 组长:何金贵 副组长:张爱玲李刚 办公室主任:李刚 成员单位:经营部工程技术部物资部财务部项目经理部 二.分包单位 1.总包、分包﹑清包施工单位在完成合同工作内容后,向项目经理 部提出竣工核验申请。 2.总包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必须向项目部提交符合国家﹑省﹑市规定 的竣工交验的全部竣工资料。 3.分包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必须向项目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竣 工图; 完成的工作内容及工程量; 工程单价及总价; 工程质量自检报告,项目部检验单或监理检验单,工程合同。 4.清包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必须向项目部提交竣工核验申请报告。 5.竣工核验申请必须在合同规定工期后(由于业主原因等因素未在 合同期内完工的,由分包单位向项目部提出申请,以项目部批准工期为准)10日内提交。 三.竣工核验标准 1.竣工日期:以合同规定工期为准。特殊情况以项目部批准工期为 准。 2.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3.竣工工程量:以工程合同为基准,项目部初审为依据,验收为标 准。 四.项目经理部 1.项目部对总包﹑分包﹑清包施工单位按合同实施施工过程全面管 理工作。 2.项目部收到总包﹑分包﹑清包单位竣工验收申请后在5日内组织 项目部相关人员按合同约定内容﹑质量标准等进行初步核验。3.项目部初步核验工作完成后,五日内向公司工程技术部上报验收 申请。验收申请必须有项目管理情况报告,初验结果,初验意见报告。施工单位上报竣工资料。 五.工程技术部 1.工程技术部在收到项目部验收申请后,对上报资料进行全面审核, 审核结果反馈项目部。提出反馈意见,并确定完成时间及验收时间。 2.工程技术部依据施工合同,验收规范,组织验收组成员,单位成 员进行验收工作。 3.验收的成员单位,部门根据验收情况分别给出单位,部门验收意 见,并记载于部门验收单规定区域内。 4.工程技术部:根据验收情况,整理出验收小组意见并记载于验收 单规定区域内。 5.验收小组单位,部门根据验收认真做后续工作。 六.附则 1.本办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3. 验收单见附表。

劳务分包方控制程序

劳务分包方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使用的劳务分包方满足施工生产与工程质量的需要,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对劳务分包方施加影响,确保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公司制定《劳务分包方控制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方选择、管理、评价和控制;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3.相关文件 公司《管理手册》 《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施工过程控制程序》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 4. 术语和定义 五个一样:思想上一样教育、施工上一样要求、生活上一样关心、报酬上一样合理、行政上一样管理。 5.职责 5.1劳务管理部负责制定和贯彻实施本程序;根据企业用工的需求,负责劳务分包方的招收、录用、管理、考核和评价。 5.2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协助劳务管理部做好劳务招标及劳务分包方的考核、评价工作。

5.3劳务管理部协助施工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行政保卫部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分公司)所使用的劳务分包方,在施工生产中遵守公司对管理体系运行要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4施工管理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综合施工生产计划,劳务管理部负责编制用工计划。 5.5安全管理部对劳务分包方负责人进行培训,负责代办《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可证》。 5.6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分包方的环境影响全面负责,负责向劳务分包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和防护设施,使其在施工生产中减少对重要环境因素的影响,并对进场的劳务分包方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全员教育,在施工生产中进行指导、监督评价工作,做好记录。

检测分包工作管理办法

检测工作分包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分包工作进行控制,确保分包方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能满足检测工作需求,保证分包检测工作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测任务的分包。 3.职责 检测科室提出分包检测项目,并收集分包方相关技术能力及质量保证体系资料; 部门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分包方检测能力是否达到有关要求; 安全装备管理科对分包方的能力进行调查论证; 部门负责人负责起草分包协议,经过合同评审后与分包方负责人签定、实施分包协议书; 中心质量负责人负责批准、管理分包工作。 4.工作程序 4.1分包项目的申请和批准:检测科室根据客户的需求提出拟分包出去的检测项目和准备分包的乙方实验室,检测科室填写申请书及相关能力资料交安全装备管理科审核和质量负责人批准。(如客户指定分包方或由法定机构指定分包方,则需将检测工作分包给指定的分包方)

4.2分包方能力调查和分包协议:由安全装备管理科和检测室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对分包方的环境、人员、仪器设备、质量保证体系等资质进行调查,并填写分包方调查表,分包方应是经实验室认可或经过计量认证的实验室。经中心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批准确认分包方。分包方确定后,检测室负责将分包方的情况向客户介绍,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如客户不同意此分包方,则不得自作主张私自将工作分包,另外选择其他分包方,直至客户满意为止,客户满意后,由部门负责人与分包方负责人鉴定分包合同书。合同中应明确分包关系、检测项目、技术依据、对分包方的质量要求、报告日期、双方的责权利等。 4.3样品分包时,委托方对分包项目的确认 当客户的检测项目需由分包方进行检测时应经客户同意,并书面通知分包方,书面通知的副本及客户同意的证据应附在检测报告的副本上存档。检测报告中应注明分包检测项目与分包方的机构名称。除客户指定的分包方或法定管理机构指定的分包方,本单位检测室对分包出去的检测工作负责,检测室负责与分包方保持联系,负责对分包方的检测质量进行监督。 4.4分包合同的评审、签订与终止 4.4.1合同评审: 对于超过15万元以上的合同,由最高管理者负责组织本中心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召开专门评审会

施工分包商确认及项目移交管理程序

第六部分施工分包商确认管理程序 一总则 1.1 为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规范对承包商选用分包商确认过程的管理特制定本程序。 1.2 本程序适用于我司开发的工程中分包工程额达10 万元及以上或分包涉及较大难度施工技术要求、较高安全质量要求的的工程项目。 二、管理职责与分工 2.1 程序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项目管理部领导是本程序负责人,负责本程序的全面管理,监查本部门执行本程序的有效性。 2.2 程序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工程部经理是本程序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程序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程序的建议,经本程序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程序。 2.3 承包商 负责提出分包商的名单,并依据名单开展相应的工作并提出预分包商,分包商的确认并不免除承包商对分包商的各种管理责任。 2.4 工程监理

负责审核承包商提出的预分包商,并提出监理意见。 2.5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 负责审核承包商提出的预分包商,并提出审核/审定意见。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承包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分包商名单,填写《施工分包商推荐名单报审表》(附录4)。 3.2 承包商依据经业主审批的名单开展相应工作后提出预分包商,同时必须提供预分包商的资质、质量体系认证文件、近三年的安全记录和施工业绩,准备分包的工程范围、工作内容及管理方式等。 3.3 监理根据承包商提供的预分包商,进行考察后提出监理意见。 3.4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根据承包商提供的预分包商,结合对预分包商的考察、调研及了解的情况,提出审核意见。 3.5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工程监理参加合同相关的技术谈判。 3.6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监理为分包商的把关单位,凡未经《施工分包商确认程序》确认而擅自分包的单位将予严肃处理,直至发停工令。 四、检查与考核 4.1 本办法一经发布生效,有关各方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被授权有该项管理职能的部门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2 各项目都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对分管和归口管理的内容实

理化检验分包管理控制程序

理化检验分包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制造过程中理化检验的控制内容和基本要求作出规定,以保证理化检验各实验报告的正确且可追溯。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制造过程中理化检验分包管理质量控制。 3职责 3.1理化质控责任人对理化质量控制负责。 3.2技术部负责编制相关的工艺及工艺文件,理化质控责任人审核后实施。 3.3理化外协供方控制,理化质控责任人负责对理化的供方名单进行评审,形成理化合格供方名单,并定期复评。评价和复评的主要依据及准则如下: 1)理化单位的资质。 2)理化能力,人员和设备情况。 3)合同履行情况。 3.4理化外协应在合格供方内择优录用。 4工作程序 4.1合同控制 4.1.1理化检验外协应签订正式委托合同,合同应经理化质控责任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4.1.2理化合同中应明确处理项目和有关质量要求,遵循的试验规范、标准和方法,以及供方的相应责任。 4.1.3理化委托合同中应明确本公司有权在供方现场,对理化设备、理化过程以及结果检查和确认,供方应给予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4.1.4理化合同内容需要修改时,应重新经过审批。 4.1.5理化合同签订后,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本公司可采用委托单的形式与供方沟通。 4.2理化设备控制 4.2.1供方使用的理化设备应与检测项目要求相对应。 4.2.2理化设备应完好,并经调试合格,特别是需要做-196℃冲击试验时,设备及环境试验温度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4.2.3理化设备和仪表应经过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4.2.4本公司理化质控责任人负责对供方使用的理化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确认。 4.3理化实施过程控制 4.3.1本公司对供方提供的理化工艺文件、使用规范和标准进行检查确认,通过确认才能实施。 4.3.2委托时应先开具理化检验委托单(一式二份),详细注明检验项目、检验标准、试样数量、评定标准、委托日期等内容。 1)金属原材料试验应填写产品名称、产品编号、材质、规格、试验项目、数量、检验内容和验收标准。

第三方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内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公司管内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依据《关于开展隧道衬砌等铁路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的通知》(铁建设〔2011〕17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隧道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函〔2014〕637号)、现行检测技术规程规范、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结合公司管内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质量检测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是指按照铁路总 公司有关规定,由公司通过独立招标程序确定委托的、依法持有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所从事的现场检测活动。 第三条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活动应遵循科学、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内铁路建设项目桥梁桩基、路基及支挡结构、隧道衬砌、房建桩基、钢结构、通信铁塔等由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的工作范围。 第五条实行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后,施工单位按规定应实施的自检工作不变,施工质量责任不变;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不变。 第六条第三方检测单位不得参与本标段内施工单位的现场 检测自检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七条组织机构

公司管内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管理归口公司安 质部,建设指挥部负责管段内第三方检测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作职责 (一)安质部: 1.制定公司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 2.指导现场指挥部召开第三方检测单位首次进场会议,每半年组织1次第三方检测单位履约情况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和考核。 3.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实体质量抽检等工作。 4.审核第三方检测单位的验工计价及竣工结算。 5. 组织第三方检测招标工作。 6.每季度分析实体工程质量。对第三方开展评估 (二)工程部: 负责组织指挥部、设计、咨询、监理和施工单位研究质量存在较大问题或安全存在较大风险的不合格工程实体的处理方案,组织对处理方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 (三)建设指挥部: 1. 负责对第三方检测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协调各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工作。 2.审批第三方检测单位编制的检测大纲和实施细则。 3.根据施工进度,编制下达月度检测计划,编制检测及缺陷整治月报。(建立台账),编制整治计划。每月召开检查工作例会。 4.督促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存在问题的整改。 5. 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研究缺陷处理方案,重大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初审意见报公司。

分包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了规范分包检测工作,保证分包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分包的提出、审批,以及对分包的管理等活动。 3职责 3.1经理代表本公司与分包单位签定书面协议,批准分包的实施,并在适当时候批准分包的终止。 3.2分包项目由质量负责人提出。 3.3技术负责人对质量负责人提出的分包项目进行审核,并对分包的项目根据实况及时提出终止分包的申请。 3.4质量负责人组织对分包单位的质量保证和检测能力进行考核评审。 3.5 质量负责人收集分包单位资料,实施对分包单位的初次评审和定期评审(适宜时,可做动态修改)。 4 工作程序 4.1分包原因 4.1.1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及特种检测项目允许固定分包。

4.1.2检测量大,超出本公司的检测能力,或仪器故障等例外情况时,允许临时分包。 4.2临时分包 4.2.1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而需要临时分包的检测项目,由具体工作人员提出并填写《分包申请》,经质量负责人复核后,提交技术负责人审核。 4.2.2提请分包项目经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由质量负责人联系委托方,说明情况,并向委托方提供拟出分包实验室的能力证明资料,征得委托方书面协议,实施分包。 4.2.3分包过程中,本公司人员应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得到保护,例如:分包样品标识中一般应隐去客户的有关信息。 4.3 对分包方的管理 4.3.1分包方的条件 4.3.2分包方应具备所分包项目的检测所需的检测仪器和设备,能够按照分包项目规定的技术规范进行检测;有措施保证结果及时、准确、可靠、公正;满足保密规定;对分包样品负有检测质量负责。

4.3.3本分司优先选择以下实验室为分包方: A通过计量认证的公司 B质量管理体系符合ISO/IEC 17025-1999,并经有关组织认可的实验室(如经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实验室)。 4.4分包方的评审 4.4.1本公司对拟分包的调研评审工作称为初次评审;对分包单位定期进行的考核复查称为定期评审。 4.4.2评审方式采用能力调查、对比实验、标准样品测试等多种手段。 4.4.3分包的协议 有分包业务时,由经理与相关单位书面签订分包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分包项目与相关检测方法标准、检测周期、检测费用和协议有效期等。 4.5分包过程的控制 4.5.1为确保分包工作质量,由质量负责人制订的计划。 4.5.2如在质量控制过程中,发现检测结果有偏差,需要求分包方分析原因并立即纠正,如有重大偏差,可中止其分包资格。

分包管理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使用的劳务分包方满足施工生产与工程质量的需要对分包方实施管理。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所有工程劳务分包方进行控制。 3 职责 3.1 材料科分管经理是分包方控制的主管领导。 3.2 材料科:组织指定公司分包管理制度,审查项目部的分包商申请计划;组织评价和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单,指导检查项目部分包商选择及其管理工作,组织公司的集中分包选择及其管理工作。 3.3 项目经理:批准项目上报的分包商采购申请计划,批准项目分包商选择结果,代表项目签署项目选择的分包商合同。 3.4 项目部应对分包方的施工履约过程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分包方由材料科、项目部、工程部等共同参与评价,并形成记录存档。材料科汇总各分包方评价记录,并编制合格分包方名录存档,并发送到各项目部。 3.5 工程部根据分包合同对分包方进行督促、质量检查和知道工作。 4 程序 4.1 对分包方的评价 4.1.1对分包方的评价内容应包括: ①经营许可和资质证明; ②专业能力; ③人员结构和素质; ④机具装备; ⑤技术、质量、安全、施工管理的保证能力。 ⑥工程业绩和信誉 4.1.2 材料科、项目部。工程部等共同参与对分包方进行评价,再由分管领导批准,并形成记录存档。 4.1.3 材料科汇总各分包方评价记录,并编制合格分包方名录存档,并发送到各项目部。 4.2 分包方的选择 4.2.1 公司的分包方涉及。如劳务、专业工程承包、设备租赁、技术服务等。

4.2.2 根据项目分包内容的要求,项目部提出需求计划,材料科在合格的分包方中选择,采取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择分包方,由分管领导最终确定分包方,并保存相应的记录。 4.2.3 邀请采购,材料科以招标的方式邀请多家合格分包方投标,而确定分包方,对于工程量较小、承包额较低的以及不宜招标的,可采用询价招标。 4.2.4 采用议标确定的分包方时,由项目部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分包形式、分包内容、工期、质量、安全、物资设备供应、结算办法及工程价款支付等),通分包方进行洽谈,最终由分管领导审核确定分包方。 4.2.5 分包方的资格审查 对于拟招标的候选分包方,若已在材料科合格分包名单中,则无需再进行资格审查,即可直接进入投标阶段。 对于未纳入合格分包方名单的,则须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投标。 4.3 分包方考察 4.3.1 根据需要,材料科组织项目部及工程科对分包方作必要的考察。 4.3.2 采取到分包企业总部、在施工程以及其合作过的单位进行调查,以了解其施工能力、管理水平、工程业绩、履约能力、信誉、财务资金状况等。 4.3.3 对于企业分包采购管理部门组织的考察,项目部应派专人参加,必要时对分包商的技术管理、施工机具设备配置情况等作更进一步的考察。 4.4 分包方的合同 4.4.1 公司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依法订立分包合同。当与分包方订立的合同为非标准文本,合同内容至少应包括:所分包的内容、时间、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结算方式与付款办法,交工后必需提供的服务,违约处理意见等。 4.4.2 分包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应该认真执行。公司项目部、材料科对分包方履约情况的评价,可在分包施工和服务活动过程中或结束后进行,按照管理要求由项目部或相关部门实施,分包合同由公司办公室存档。 4.5 分包项目实施过程的控制 4.5.1 项目部应在分包项目实施前对从事分包有关人员进行分包工程施工或服务要求的交底,审核批准分包方编制的施工或服务方案并据此对分包方的施工或服务条件进行确认和验证,包括: ①项目部应在施工或服务开始钱确认分包方从业人员的资格和能力,如特

检测或校准工作分包管理程序

检测或校准工作分包管理程序文件号: 检测或校准工作分包管理程序 1.目的 为规范由于本所仪器突发故障、工作量等不可预见的因素或长期不具备某项检测、校准或生产条件需分包的工作,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所检测、校准或生产分包商/合作者的评审以及合作过程的验收工作。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合格分包商的资料汇总、初评和具体的分包工作。 3.2.质量负责人对合作者资格进行评审和对合作过程进行验收。 3.3.所长负责对合作者进行批准。 3.4.办公室负责管理合格分包方的档案。 4.工作程序 对任何影响产品质量的合作者都进行评审,只有评定合格的合作者才有资格承担合作过程,并且规定对合作工作的验收条件。 4.1合作者的评审 4.1.1 管理能力 合作者或合作者所在组织应建立按照ISO/IEC导则17025或ISO 9000族系列标准要求建立的管理体系,或有完善的管理体系,且管理体系运行有效。 4.1.2 技术能力 合作者在冶金检测、校准或生产领域应具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和经验,以确保所承担的检测、校准或生产分包工作的质量能够达到预期所确立的目标。对参加检测、校准或生产合作者技术能力的评估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合作者的相关技术证明,如以往类似、相关领域的检测成果、校准比对、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结果、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研制成果(在测定性质与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类似或等同,且已被很好测定过的样品时取得可接受的结果)等。

检测或校准工作分包管理程序文件号: (2)向合作者发放与待定值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基体、浓度水平相近,其特性量值已被确定但对合作者未知的样品,要求合作者提交附带不确定度的测量结果。 (3)合作者必需按规定向测试所提供所使用的方法、结果和所有运作程序方面的全部细节。测试所保存所有合作者的名录以及有关它们认可、质量体系或其他形式能力状态的记录(或数据库)。 4.1.3 硬件设施 合作者应拥有与合作内容相关的硬件设施,包括必要的空间、设备和环境条件等。 4.1.3.1 有能满足检测、校准所需的样品制备、分析测试设备; 4.1.3.2 有能满足相关生产所需的冶炼、锻轧设备和加工车间。 4.1.4人员素质 有较高的人员素质,有熟悉检测、校准所需的分析测试人员,以及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的冶炼、锻轧、数理统计的人员,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应占总人数的40%。 4.2 本所保留每一参与检测、校准、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与定值的合作者的名录,由合作者提供的资质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根据本规范要求对完成合作工作的能力进行评价的所有记录,并由档案员对记录进行妥善保管。 4.3合作过程的监控 本所对合作者在合作过程中的活动进行监控,以确保每个合作者所执行任务的质量。建立通畅的联系渠道如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以确保在需要时能够获取合作者与合作内容相关的信息。 4.4 合作过程的验收 合作者应该严格按照合同或委托书规定的内容进行合作工作,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合同或委托书的要求。 4.5本所以书面形式如检测报告、校准报告、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研制报告及证书将合作情况通知用户并对所有合作工作向客户承担责任。 5.支持性文件 NACIS/B 25:2005《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编制和管理程序》 NACIS/B BW 10:2005《记录、档案管理程序》

【通用】集团公司劳务分包管理程序

劳务分包管理程序编号: 版本: 批准人:

1 目录 1 目的、范围 (2) 2 相关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 (2) 4 职责 (2) 5 工程程序 (2) 5.1 劳务分包商评价 (2) 5.2 劳务分包商的选择 (3) 5.3 劳务分包商的管理 (4) 5.4 顾客直接分包工程的管理 (5) 5.5 分包合同的签订及管理 (5) 6 记录 (5) 6.1 劳务分包商考察评价记录表(R09-1) (6) 6.2 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册(R09-2) (7) 6.3 劳务分包商月考核记录表(R09-3) (8) 6.4 劳务分包商年度综合考核记录表(R09-4) (9) 6.5 劳务分包商辞退报告(R09-5) (10)

2 1 目的、范围 为采取适当的方法评价、选择和管理劳务分包商,使分包工程满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程序,该程序适用于对劳务分包商的选择和管理。 2 相关文件 GB/T9001-2000 idt ISO9001:2000标准; GB/T24001-1996 idt ISO14001:1996标准; GB/T28001-2001标准; 公司《管理手册》、《文件控制程序》(ZJBE/MS/P01-2003)、《管理评审程序》(ZJBE/MS/P06-2003)《人力资源管理程序》(ZJBE/MS/P07-2003)、《施工过程控制程序》(ZJBE/MS/P08-2003); 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与顾客签订的合同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参照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术语解释。 供方:提供产品的组织或个人。本程序中供方即“劳务分包商”。 下属单位:本程序中的下属单位是指区域公司、事业部、经理部、安装公司、装饰公司、基础公司等。 4 职责 4.1公司总经济师负责本程序文件的审批和实施监控。 4.2公司合约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更改;根据下属单位对劳务分包商的考核情况和相关部门对劳务分包商监督检查的结果对“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册”进行补充、更新、除名,以便对其进行动态管理。 4.3 公司工程部、企管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部的劳务分包商在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健康和计量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4.4 项目部 a. 与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有关的劳务分包商落实相关的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内容,并施加有效的直接影响。 b. 按分包合同和有关要求对劳务队伍进行管理。 5 工作程序 5.1 劳务分包商的评价

总承包管理措施

对专业分包商的管理计划及程序 总包单位要以总包的高度、姿态和意识,既要严格管理控制分包,又要帮助协助好分包,使总分包形成一个有机的工程实施实体,从而实现工程的综合目标。 一、对各专业分包商提供的主要服务 总包单位需严格履行总包责任、权力和义务,为各专业承包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措施服务,保证工程关键工序和关键线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总体工期。主要内容包括: 1、提供现场已有的脚手架、操作平台; 2、提供现场已有的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并合理分配使用时间; 3、合理分配和提供现场堆场、道路,提供工作空间包括提供工地上的通道,并尽可能提供施工场地; 4、提供各专业承包商临时办公及库房场地; 5、在施工现场提供所有分包的照明及需要的电源; 6、在施工现场提供足够的水源; 7、清运现场指定位置的垃圾; 8、提供工程外脚手架安全防护和公共走道安全防护,防护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9、及时提供足够的和无障碍的工作面; 10、提供现场警卫、消防设施(各专业承包商施工操作面和自有仓储的警卫和消防工作由各专业承包商自行负责)。各分包商要服从总包单位关于现场的保卫和消防管理; 12、若分包完成工作并将工作面移交给总包,总包应采取一定的产品保护措施; 13、提供现场轴线测量、标高测量等相关测量资料以及在每层按规定设置轴线和标高点。 14、对分包的所有工作按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进行日常协调; 15、提供其它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措施。与分包队伍签订合同后,向其提供一册《分包队伍入场须知》。该《须知》是为了保证在工程管理中总包单位与各分包之间能统一管理程序,便于工程协调,加强相互间密切配合。其内容包括:工程概况;进场程序;分包入场安全管理程序;物资、机具管理及验证程序;质量控制验收程序;技术管理程序;工程管理程序;工程款结算程序。 二、对分包商的计划管理 1、分包商须根据总包单位制定的总控进度计划和月度施工进度计划编报周计划,周计划编排为每周一至下周一,以横道图形式编写,于每周五下午三点交于总包单位责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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