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志图例

附录A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志图例

表规定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中标志的图例和设置要求。对图例之外的其他需设置标志的可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安全标志牌应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如金属板、塑料板、木板、荧光材料等,但不应采用易燃材料。用于室内的消防安全标志可以用粘贴力强的不干胶材料制作。

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志

表(续)

表(续)

表(续)

表(续)

表(续)

图A1图A2图A3

附录B

消防安全标识化设置原则

(一)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在远离紧急出口的地方,应将“紧急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二)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置“拉开”标志。

(三)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

(四)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标志。

(五)滑动门上应设置“滑动开门”标志,标志中的箭头方向必须与门的开启方向一致。

(六)需要击碎玻璃板才能拿到钥匙或开门工具的地方或疏散中需要打开板面才能制造一个出口的地方必须设置“击碎板面”标志。

(七)各类建筑中的隐蔽式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相应地设置“灭火设备”、“灭火

器”和“消防水带”等标志。室外消防梯和自行保管的消防梯存放点应设置“消防梯”标志。远离消防设备存放地点的地方应将灭火设备标志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

(八)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固定灭火系统的手动启动器等装置附近必须设置“消防手动启动器”标志。在远离装置的地方,应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

(九)设有火灾报警器或火灾事故广播喇叭的地方应相应地设置“发声警报器”标志。

(十)设有火灾报警电话的地方应设置“火警电话”标志。对于设有公用电话的地方(如电话亭),也可设置“火警电话”标志。

(十一)设有地下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和不易被看到的地上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地方,应设置“地下消火栓”、“地上消火栓”和“消防水泵接合器”等标志。

(十二)在下列区域应相应地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放易燃物”、“禁止带火种”、“禁止燃放鞭炮”、“当心火灾──易燃物”、“当心火灾──氧化物”和“当心爆炸──爆炸性物质”等标志:

1.具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的生产厂区、厂房等的入口处或防火区内;

2.具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的仓库的入口处或防火区内;

3.具有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堆场等的防火区内;

4.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区内;

5.民用建筑中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存放、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商店、作坊、储藏间内及其附近。

(十三)存放遇水爆炸的物质或用水灭火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险的地方应当设置“禁止用水灭火”标志。

(十四)在旅馆、饭店、商场(店)、影剧院、医院、图书馆、档案馆(室)、候车(船、机)室大厅和其它公共场所,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吸烟,应当设置“禁止吸烟”等标志。宾馆、旅店房间内应当设置“禁止卧床吸烟”的标志。

(十五)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金融和证券交易厅等商业场所,歌舞厅、影剧院、夜总会、游艺厅、网吧、洗浴等公共娱乐休闲场所,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公共服务场所,体育场馆、展览

馆、博物馆、图书馆、会堂等人员集中场所,汽车、火车站候车室,港口码头候船室,机场候机厅,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及员工集体宿舍的主要出口处应当设置消防安全承诺书。

(十六)其它有必要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地方。

附录C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同时满足下列要求。技术标准中无具体规定的,参照下列要求执行。

(一)消防安全标志应设在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醒目位置。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公共视读的障碍物。

(二)除必须外(如常闭防火门的常闭标志),标志一般不应设置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也不应设置在经常被其它物体遮挡的地方。

(三)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标志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尽量用最少的标志把必需的信息表达清楚。

(四)方向辅助标志应设置在公众选择方向的通道处,并按通向目标的最短路线设置。

(五)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应当考虑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

(六)室外露天场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牌宜用反光材料或自发光材料制作。

(七)在车站、码头、机场、涉外宾馆、饭店等场所,消防安全标志宜采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宜采用中文和少数民族文字的辅助标志。

(八)根据设置场所、部位的实际,尽量确保标识清楚、提示准确、易于视读。

(九)单独设置图形标志,不易被公众理解的,应当采取图形标志与文字辅助标志同时设置的方式进行。

附录D

(此处填写单位全称)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了切实履行好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如下承诺: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依法办理有关消防行政许可手续,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二、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三、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安装电气设备、敷设电气线路、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测、维护和保养;每年至少通过专门的技术服务中介开展一次自动消防设施及电气设备的检测、维护,确保完整好用。

四、不违规进行建筑的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不擅自变更建筑防火分区、疏散通道以及安全出口。

五、不擅自拉接临时电线,不违规使用明火照明和进行电焊、气焊操作。

六、不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在建筑内燃放烟花爆竹。

七、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在使用期间锁闭安全出口,不擅自停用、挪用、遮挡、损坏、拆除或埋压圈占消防设施器材。

八、对新员工上岗前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每半年至少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以及消防设施的施工安装、检测、维护、管理、操作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九、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年组织演练;发生火灾时,立即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

十、我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或者存在火灾隐患,欢迎指出或向公安消防机构反映,我单位将及时予以改正,确保消防安全。

承诺单位:

承诺人:

二〇一〇年月日

附录E

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上述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单位应明确建筑物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严格落实消防工程审核、验收及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消防行政许可制度,从源头上预防火灾隐患产生。

二〇一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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