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学的认识(思修演讲稿)

对大学的认识(思修演讲稿)
对大学的认识(思修演讲稿)

对大学的认识(思修演讲稿)

高中时期大学是充满好奇,令人向往的.而来到浙大,初次经历了一个月的学习与生活,我渐渐地发现大学并不是一个可以疯玩,轻松

自在的.大学是一个新的开始,你可以努力学习,也可以从此堕落.态

度决定一切,在我认为大学应该像高中一样充实,而学习到更全面的

知识与能力.

大学时期是一个人最关键的时期,你能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奋斗,你能离开父母独自生活,你能参加各种社团培养自己的领导力与组织能力,你能学习自己爱好的各种课程,你能自主分配时间从而达到效

率的最大化.大学就像一个小社会,我们再获取知识的同时,更要注重能力于品德的培养,并提高自身的自学能力及再社会中生存的能力.

作为一名学生,学习当然非常重要,但大学的学习方式与高中有

很大的不同,自主性非常强,课程是自己选的,学习时间是自己分配的,当然课程的难度也随之增加,在这一个月的学习中,我对微积分和线

性代数已经有点害怕了,若是上课前不提早预习,老师的讲课我将很

难跟上,这样课堂学习的效率就大大降低了.其实大学的所有课程都

是一样的,不再是老师带着你走到底,而仅是给们开了个门,深入的学习与思考需我们在课后的自主学习时间多下功夫.此外,大学的主要

目的是拓宽我们的知识面,不仅仅是学习好专业知识就够了.我们还

应该学会利用学校为我们提供的丰富资源.比如说图书馆,那里有很

多藏书,我们应该好好利用它提高自己.浙江大学的通识教育是十分

必要的,在这个高速发展的社会中,狭隘的知识面会给人很大的束缚,因此对于我这个工科生,多学习人文方面知识也是非常必要的.

已经说过大学是一个小社会,在这里我们要将各方面的能力加以提升,同时注重自身品德的修养,这是为将来走向社会打好基础。平时不能光埋头读书,参加各项志愿者活动以及社团活动,在其中我们能得到在真实社会中的工作经历而犯错误所需承担的代价却远比社会上低,大学是一个难得的锻炼的机会,千万不能在无所事事或死读书中错过。尽管有些工作我们完成有难度,我们不要轻言放弃,寻求他人帮助并勇敢面对,积极从中学习,也许我们以后的工作中就能用到了。刚来大学我感觉到大学的人更分散了,班主任,辅导员,行政班的同学都不经常碰头,一起上课的同学也是偶尔遇到,这与以前同班同学热热闹闹生活的状况有天壤之别,可能自己熟悉的也就高中一起来的和同寝室的了。但这也正是考验我们的人际交往能力,多主动与人交流是你会发现其实大家都很热情,同时你自己也增长了不少见识,做一个闷葫芦是很难拓宽自己的人际圈的。

总而言之,大学是自由的,不同的态度决定不同的大学生活,我将用热情与勤奋过一个充实而又意义的4年.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集[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集 1、一位25岁网名名卡佳的北京女孩,在她的博客中,她这样表示愿为中国足球“献身”:“如果中国国青队在4月26日的中日国青比赛中能够胜出,我愿意与当场最佳球员度过浪漫一晚。” 你如何看待她这种行为? 2、“有关国人、外国人、汉奸与奸商”。2006年6月27日的《南方都市报》登载了发生在大连的一幕:一老外在地摊前买樱桃,摊主狮子大开口要35元一斤,路过的一对大学生情侣见老外语言不通上前当翻译,并帮助老外把价钱砍到15元一斤。老外离开后,摊主大骂那两个大学生:“一个中国人怎么帮着一个老外,汉奸!。”你如何看待这件事? 3、案例分析:2006年6月26日,世界第二大富翁,全世界公认的最成功的投资家沃伦·巴菲特宣布,将以每年分期付款的形式,将自己的370亿美元捐给比尔·盖茨的慈善基金会。这样,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和世界第二大富翁就组成了超级慈善组合。在此之前不久,盖茨已宣布他将逐步退出微软的日常管理,全身心与妻子米兰达一起管理慈善事业。媒体言:“随着岁月流逝,有着主宰世界野心的无情商人比尔·盖茨,正慢慢向立志拯救劳苦大众的富有同情心的科学家比尔·盖茨妥协。 问题:价值的大小能否比较?如果可以的话,你认为比尔·盖茨和雷锋谁的价值大? 4、案例分析:今天,大家已经跨入了大学的门坎,你有没有清楚地想过,你来读大学是为了什么? 2002年,湖南株洲二中高级教师尹健庭在课堂上向自己的学生宣扬“读书就是为了将来赚大钱、当大官、娶美女”,结果被校方开除。这和那句俗语“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一样的意思,大家今天来读大学是不是也是为了这些?仅仅为了这些? 5案例分析:有个年轻人曾经这样谈到:我的邻居为了手提箱里的1000元公款,和徒搏斗牺牲了,可我不佩服她。我不明白,那1000元真的比生命还珍贵?你的看法呢? 6、案例分析:有个民工到城里来,很久找不到工作,他几乎快要饿死了,你认为他此时是该去偷一些食物来保全生命呢,还是为了守住不偷的原则宁愿饿死呢? 7、案例分析: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 2006年9月1日,珠海平沙一中初三女生刘某某开学首日,在家中自缢身亡,年仅15岁。为什么在花样年华选择这样的不归路?后父母在整理她的遗物时发现了刘某某同学在自杀前分别写给父母、老师、同学的遗书,遗书的部分内容说明了她自杀的原因:“我根本不知道活着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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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思修演讲ppt】思修演讲稿大学思修演讲 稿 主题:幸福是什么与相关内容 大家好,我是李睿。前一阵子,央视开展了一个节目,就是问各种各样的人一个仁者见仁的问题-------幸福是什么"姓曾"这个答案尽管博得了很多笑声,但这只是一个工人的辛酸,而不是问题的答案。有人说:"幸福就是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其实这在一定程度上和我对幸福的看法相同,那就是-----幸福是人的欲望得到满足时所产生的一种感觉。" 有的人可能要问我了,那如果如你这么说,雷锋为什么冒雨将他的最好搭档----老大娘送回家呢这么做他不是受脏受累吃大亏了么他幸福么非也!雷锋看见老大妈时,他认为(判断)帮助老大妈获得心灵上的安慰所带来的幸福感比自己吃苦受累所带来的痛苦大很多,于是雷锋选择了去帮助。他为了摆脱那一刻同情心带给他的痛苦,而选择了帮助老大妈这条途径去解决这个问题。同样的,施舍者看见乞丐也是类似的情况。施舍者从一定程度上是为了"自己"而去施舍,并非全是为了乞丐。(而为了乞丐,恰恰是为了自己。)这并非说明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人追求自己内心的幸福有何不可呢上述行为在给自己带来幸福的同时,也会为他人带来幸福,何乐而不为呢而自私恰恰是只为了自身利益而不考虑他人的感受,因此这不是自私。而是在心里上双赢的美事。 欲望本没有好坏之分,因为对于产生着本人来说都是欲望,实现了都可以是他幸福。但是站在外界的眼光,欲望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满足过程中使他人幸福的欲望,另一种是通过破坏他人幸福才能满足的欲望,还有一种是跟他人联系不大的欲望。第一种我认为在能力范围内越多越好,因为它会受到他人更少的妨碍,从而更容易实现。第三种无所谓多与少,我们则要学会控制第二种欲望了。

2020关于我的大学四年生活演讲稿【精品】

来这里上大学之前,我总是把大学生活想象的很美好,你的大学生活是怎样的呢?下面是有关于我的大学四年生活演讲稿,欢迎参阅。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学生活是多姿多彩的,但也需要我们去把握和深人体会。有人说:“平凡的大学生有着相同的平凡,而不平凡的大学却有着各自的辉煌。”但,你可以选择平凡,但却不可以选择平庸;可以的话,相信谁都想不平凡。那么,怎样才能使自己的大学生活充实有意义,怎样做主自己的大学生活呢我随便谈谈个人的几点观点。 首先是要确立目标和计划,放远目光。古人有“志当存高远”,毛泽东也有“风物长宜放眼量”。没有目标便没有前进的努力方向,也毫无动力可言。计划目标,又可分为近期和远期。如近期我要看完多少本书,这一个月我要学懂什么知识,假期有什么实践打算等等。远期的如:争取毕业前拿到自考文凭,人际关系应该多大,实践能力应有达到怎样的程度等等。而且,目标的实现又是一个个小怒表实现的连贯过程。如一天记5个单词,到考前便可记到很多。但,这需要坚持和毅力。 第二,是要放远眼光,是指不被暂时的情绪和心情所拖所沉溺,要成就大事业,就必须大事抓紧,小事放松。如,不要被上玩游戏等所带来的满足感所一直沉溺,孰不知,暂时满足的背后的更大的空虚。相信大家都有这种体会。 第三是树立就业危机感。我们总是在怪自己自己控力不强,没有上进的动力。孰不知是自己的意识上没有清醒。有人会说:“爱情是学习的动力”或“家境贫穷的学习的动力”等等。其实,从直接意义上来说,就业危机感才是也应该是我们上进的动力。我自己常想自己毕业以后究竟能干什么又多从报纸杂志上看到目前就业形势的异常严峻,所以心里很是后怕。有人说目前找工作:要么有关系,要么有文凭,要么有才能(技能)。而我们呢文凭,只是大专;关系,相信在坐的大部都没有什么关系。所以,我们唯一的出路便是要有什么才能。而这,就要问问自己:你学到了什么,你掌握了什么现在的问题不是我们不知道学什么,而是我们不想学。 第四,是要学知识与发展能力并举。以前是重知识而轻能力,但现在不同了,恰相反,由于社会上影响,文凭要求的适当下降,所以现在的很多大学生纷纷跑出外面找兼职。如果他们是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去的,那没话说,反而应该提倡。但他们有些不是,为了一份端菜的服务生工作,不惜请假旷颗,晚自习也不上。我身边就有这样的现象。现在,出现了这样一种错位思潮,就是,在职的机关企业工作人员,纷纷利用业余时间”充电“,而在校的大学生们却纷纷跑到社会兼职。我觉的应该纠正这种思潮,归位。 此外,还有,就是,要多看看书和报纸杂志。了解最新社会动态,知晓国家大事,掌握第一时间的时政经济新闻……是的,这不仅对我们以后找工作容易有帮助,而且对我们本身的工作也有帮助。广告是一们综合边缘性学科,我们做为未来的广告人,就应该博学,什么都应该了解一下,并且要有重点地突出模些领域学科! 好了,我今天的演讲也到此为止了。最后,只上一句话:”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是的,送给我自己,也与大家共勉!

大一思修模拟案例分析题

大一思修模拟案例分析题 一、案例分析: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五、六岁。某日,赵某偷拿家里的1万元买了一辆摩托车。试分析: (1)该摩托车买卖合同的效力状况如何? (2)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商店将1万元退给 自己,同时自己将摩托车退还商店。赵某父亲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 得到法院的支持 答:题目很清楚,赵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摩托车 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 同无效,双方各自返还取得的财产。其父的要求法院会支持的另: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规定未成年人签订与其年龄不相当 的合同要有其法定代表人(即监护人)的追认才能有效力、否则效 力待定。因此父亲的申诉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另 1.该摩托车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2.赵某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案例分析:2005年12月,王某、吴某两人合资开办了一家外贸服务公司,向工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其中王某出资6万元;吴某向朋友李某借款4万元,作为自己的出资。2008年10月,受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公司资产损失殆尽,只剩下1万元现金,而负债却高达6万元,其中公司向个体户赵某借款4万元,向电脑公司购买电脑欠货款2万

元。 公司破产后,李某、赵某和电脑公司都找到王某、吴某两人,要求他们清偿欠款。王某、吴某提出,其所开办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帐面所剩的1万元自己,在三者之间按2:2:1的比例清偿。李某等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 问题:如果你是本案法官,你认为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 1、吴某和李某直接的借款合同是独立的,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吴某必须偿还李某4万元; 2、赵某和电脑公司属于公司的债权人,他们可以向公司请求得到清偿。赵某和电脑公司按照2:1从1万元公司账面余额里得到清偿。 另:王某,吴某,和其外贸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首先王某,吴某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仍然借款,发现还是无法继续生产,当股东发现此情况进行破产清算更有利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可是他们仍然继续借款进行。因此,我是法官我要求他们继续连带偿还剩下的债务。 三、案例分析: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有人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医院抢救无效,不治身亡。(1)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2)假设李某布设好电网后深怕造成意外伤亡,遂在电网四周树立了几个木牌,上面写着“有电!请勿靠近!”白某前来偷花过程中随看到木牌,但以为是李某虚张声势,任然强行进入,后触电身亡,李某对白某的死亡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答:(1)主观心理态度是放任的态度。、间接故意,明知可能赵成他

思修演讲稿

大家好,我是口腔2班的李慧敏,今天我代表我们班第8组进行PPT演讲。 我演讲的时间很短,只有8分钟,可是在这8分钟里我愿意与你们分享3个简单却富有哲理的故事。 在讲故事之前,我想给你们看一首诗。 著名漫画家韩羽是秃顶,他曾写了这样一首《自嘲》诗: “眉眼一无可取,嘴巴稀松平常,唯有脑门胆大,敢与日月争光。” 生活中,总有一些人过于在意自己的外貌而显得自卑,但是我想告诉你们,外貌3分,才华7分。只要你够能干,外貌就显得一点都不重要。 第一个故事与老鹰有关。---------------------吃苦 世界上寿命最长的鸟类应该是老鹰吧。据说老鹰可以活到70岁,但老鹰要想活那么长,它必须在40岁时作出艰难而重要的决定。 40岁的老鹰面临着两种选择:等死或是经历一个十分痛苦的“更新”过程。然而这个“更新”过程意味着老鹰要经过150天漫长的煎熬,老鹰要用它的喙击打岩石,直到它的喙完全脱落,再静静地等候新的喙长出来。然后用新长出的喙把指甲一根一根地拔出来。当新的趾甲长出来后,它还要把羽毛一根一根地拔掉。5个月以后,等新的羽毛长出来了,它才能开始飞翔,重新得到30年的寿命。 现在我们是大一新生,我们总想着,万恶的高考终于过去了,大学还不让我轻轻松松玩?我再也不要过像高三一样的苦日子了。可是你真的确定以及肯定不要再苦一下自己了吗?那你能想像,4年后或者5年后,当你不能再理所当然伸手向父母要学费、生活费的时候,你凭什么养活自己?凭你大学4年的悠悠荡荡,恍恍惚惚?还是凭你那张一无是处,不过是一张纸的毕业证?“university,由你玩4年”你不觉得这样的解释已经老得跟古董一样了吗? 第二个故事很短,与一个老人有关。------------------从容面对失去 一天,一位老人坐在轮船的甲板上看报纸,突然起了一阵风,把他新买的帽子刮了起来,当他抬头时,帽子已经落尽了海中。只见老人用手摸了摸头,又继续看起报纸来。旁边的水手见状后大惑不解地问:“先生,你的帽子被刮进海里了!”“是的,谢谢你的提醒”说完,老人继续看报纸。水手急了:“可那帽子值几十元呢,你难道就不着急吗?”“我正在考虑怎样省钱再买一顶,帽子丢了,着急又有什么用呢?它还能再回来吗?”说完,那位老人又继续看起报纸来了。 我们都有过失去爱物的经历,可我们又怎么做的呢?比如,我们将最喜欢的东西给弄丢了,或是与相处了好几年的恋人分手了,我们悲伤、痛苦。也许是因为我们太在乎这些东西了,不能够坦然地面对它们的失去,所以对它们的突然失去会有种不知所措的感觉,其实,仔细想一想,不管我们如何懊悔,都是没有用的,我们此时要做的就是面对现实,这才是明智之举。常言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与其懊悔失去,不如考虑怎样才能再得到新的。 第三个故事苏格拉底的幽默------不在意,不生气。 有一次,苏格拉底正在和学生讨论学术问题时,他的妻子气冲冲地跑进来,把苏格拉底大骂了一顿,又出去提来一桶水,猛地泼在苏格拉底身上。

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部分(法律部分为主) 1.余某与刘某结婚后生有两个儿子余甲、余乙。后余某与刘某因感情破裂离婚,两个儿子归刘某抚养,余某每月支付生活费若干。数年后,刘某与林某结婚,当时余甲已工作,余乙随刘某改嫁。刘某与林某又生一子林丙。余某离婚后未再婚,并于1999年去世,留下遗产4万元。2000年1月林某去世,留有家中财物共值12万元。问:余某与林某的遗产该如何分割?请说明理由。答:余某死亡时与刘某已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余某的4万元由其子女即余甲、余乙,一人2万。林某死后,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可得一半遗产6万;剩余6万由刘某、余乙、林丙平分,各分2万。原因《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宋某“文革”期间被打成反革命,含冤入狱,妻子也离开了人世。1980年平反出狱。宋某有两个儿子宋甲和宋乙。宋甲在外地工作。宋某平反后随宋乙及儿媳妇黄某及孙子宋小乙共同生活。同时,因狱友姚某夫妇双双去世,宋某收养了他们的女儿姚小甲。1990年,宋乙因病去世。宋某随之瘫痪在床,一直由黄某尽心照顾。1994年宋某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和一份遗嘱.遗嘱写明给宋某的亲妹妹宋丁2 万元,但宋丁于1993年去世。宋甲认为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遂将10万元全部取走。宋某的亲弟弟宋丙认为宋某当时在狱中,已故双亲全由自己养老送终,宋某的遗产应分一份给他,便起诉至法院。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要求得到给其母亲的2万元。问:遗产该如何分配?说明理由。答:宋某的妹妹宋丁比宋某去世的早,所以不发生遗嘱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不能代位继承的,所以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没有权利继承宋某的财产。宋某的弟弟宋丙是第二继承顺序,当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仍然健在并没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作为第二顺序的宋丙也没有继承权。因宋乙去世的比宋某早,所以宋乙的儿子宋小乙享有代位继承权,作为丧偶儿媳的黄某,对公公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宋甲是宋某的亲生儿子,享有继承权。姚小甲是宋某收养的养女,同样享有继承权。因此,宋某的遗产由宋甲、姚小甲、黄某、宋小乙4人均分,每人万元。 【3】李树钢以打渔为生,有两层楼房一栋,共12间。其女李玲出嫁多年,常有来往。长子李金喜,用自己的经商收入建房4间,自成家庭;李金喜前妻早丧,遗子李山;后妻任平,生子李林。李山是复员军人,成立小家庭也用复员费购置新房2间,其妻何慧,生女李洁。李树钢的次子李金兴已病故,妻子王氏带儿子李明星另嫁,李树钢有一友宋健从帮助过李树钢,李树钢想赠与宋健一笔钱,但其未接受。李树钢即写下字据将自己房屋2间待自己死后赠与宋健的儿子宋明。今年初,李树钢、李金喜、李山三人同船打渔,遇台风船毁人亡,但各人死亡时间不能确定。丧事完毕,死者亲属们为房产分割发生纠纷,李玲主张,其兄已死,她是李树钢唯一在世子女,要求继承李树钢的房屋12间;任平认为李玲是出嫁女,不能回娘家分房子,她系李树钢的丧偶儿媳,因此房屋应由她和李林继承,另外任平还认为李山也系其子,她亦有权继承李山房产。何慧不同意他们的意见,她及李洁均请求分割财产。李明星也要求继承。宋明得知受遗赠后3个月来一直未表示态度,但在发生纠纷时也提出分割遗产要求。问:1)请说明本案的被继承人和遗产。 2)请说明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先后顺序。 3)本案当事人李玲、任平、李玲、何慧、李洁、李明星、宋明能否分割遗产?应该如何分割?答:1、被继承人李树刚,遗产12间的一栋楼房;被继承人李金喜,遗产2间房(另2间为其妻任平财产)及从父亲李树刚处继承的遗产的一半(另一半为其妻所有);被继承人李山,遗产1间房(另一间房为其妻所有)及从父亲李金喜处继承的遗产的一半(另一半为其妻所有)。 2、李树刚先死,李金喜次死,李山最后死。法律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间死亡而无法确定死亡顺序的,如果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就推定长辈先死,晚辈后死,同辈同时死亡。 3、宋明根据李树刚的遗嘱可以获赠李树刚两间房;李玲、李金喜、李明星(代位其父李金兴)继承李树刚剩下的遗产10间房——平分,每人各得三分之十间。具体继承办法可以商议,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 李山、任平、李林继承李金喜的遗产——平分二、何慧和李洁继承李山的遗产——平分 【4】王某有一女王乙、二子王甲、王丙,配偶、父母均已逝世,王某长期与王乙共同生活,后王乙因病去世。王某与女婿及一外孙女共同生活。王甲有一子。王丙婚后无子女。1994年王某去世,留有遗产三万元。王某去世后,王丙因伤心过度相继病故。问:财产如何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 1、王某去世,由于没有留遗嘱,则适用于法定继承,由子女、配偶、父母继承。由于配偶、父母已经去世,则第一顺序继承为子女(甲、乙、丙),由于女儿乙已经去世,由外孙女代位继承。丙已经去世且无子女配偶,则视同放弃继承权,甲按照法律规定继承。2、如果女婿在乙去世后对王某尽了赡养义务,则可以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3、答案为由女婿、外孙女跟甲共同继承,由于女婿尽力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多分法律依据: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演讲稿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演讲稿 亲爱的老师、同学: 大家好!我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班的肖宇翔,很荣幸能进行这次演讲。 今天我站在这里开始了我的演讲,我知道我已经是一名大学生了,“大学是一个人人生中最后的免费试验田!”所以我很感谢老师给我的这次机会,让我把想法说出来,谢谢! 今天演讲的主题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不仅仅是一门必修课,他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就我在大学以来的学习和实践中的收获和感悟,与大家交流一下。 知识的缺乏才是阻碍我们发展进步的最大障碍。思修这门课正是弥补我们思想上的不完善与法律知识的缺乏的重要课程。我们是当代大学生,是21世纪的开创者,我们不仅要掌握丰富的科学知识,拥有健康的体魄,还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通过理论学习使我的思想有了很大进步,对待一些问题及社会现象有了新的理解。一个人要想使自己的生活得有价值,有内容,也只有通过不间断的学习,只有学习才会使自己真正发展起来,我们都痛恨自己无知无用,所以只有这样才能不做一个无知无用的人。 道德与法律,二者缺一不可。道德的重要性,我想没有人回去怀疑。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却是部分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很不过关,或是被独生子女家庭娇生惯养得宠坏,或是学习教育的忽视,使他们目前的思想道德水平很不容乐观。例如,少年犯罪的比例一直在上升,无数惨案发生在懵懂的青少年身上。让人痛心和惋惜的背后,究竟是什么原因呢?高尚的道德品质并不是一夜之间就可以形成的。现在学校为我们的人格素质着想,开设了思修这门课,我们不是更应该好好把握吗?现在还有多少大学仍然这样细致得一切为学生着想,一切为我们的整体素质和我们的未来计划呢?没有人是一生下来就什么都懂的,正是这门课,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打下扎实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提高自我修养,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同学们,就让我们一起努力去做吧! 同时,当今社会,不懂法是寸步难行的。同学们,你们对我们国家的法律有一个怎样的认识呢?你认为你已经是一名合格的大学生了吗?中国是实行法制的国家,并且法律体系在不断完善,我们更是要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了解我国的法律制度,自觉遵法,守法,护法。法律在每一位人民心中的地位一直在不断上升,很多家长也在期待自己的孩子成为一名司法界的良材。现在,我们的思修老师丁老师是一位多么优秀的老师啊,我们学校法律基础不是就更有信心了吗?我们是很幸运的呀! 道德与法律到底是怎样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呢?下面我将举出我们身边的具体事例与大家分享。 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药家鑫,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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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社员李文把麦子铺在公路上,利用过往的车辆压掉麦粒,一直劳动到深夜12时。其10岁的儿子躲在公路麦草下睡觉,父母未发觉。当时恰有一辆货车从麦杆上驶过,正好压在孩子身上造成孩了当场死亡。司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答案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是过失犯罪。”可见过失犯罪是以应当预见或者己经预见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为前提条件的。在这个前提条件下,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日信,造成了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才构成过失犯罪。(10分)而上例中的司机,深夜开车行驶在开放的公路上,是正常且合法的行为, 小孩躲在公路麦杆下现睡觉是非正常的现象,纯属偶然,因而司机无法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所以,尽管司机造成了压死小孩的危害后果,但从主观方面来讲,不存在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5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这位司机压死小孩的行为不构成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5分) 案例二:甲,某幼儿院教师。一LI,甲带全班同学到郊外游玩。乙(3岁)是甲所带班的学生,不慎落入粪池。甲用木棍插入粪池试探深浅,发现其不到1米深,但甲嫌脏,未下去救人, 只是向路人呼喊求救。后来了一个青年小伙了丙,也嫌脏,未跳入粪池,只是和甲一起呼救。最后来了一个老农,跳入粪池救起乙,但因窒息时间过长,乙死亡。问题:甲和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20分) 答:甲的行为是不作为犯罪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6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即“当为而不为二(4分),构成刑法中的不作为,在客观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这是构成犯罪不作为的前提。特定义务是法律上的义务,而不只是普通的、道德上的义务。(3分) %1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法律只是要求能够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而不会强求不能履 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行为人虽然具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但由于某种客观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3分) %1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在不作为犯罪中,虽然行为人有时也实施某些积极的动作,但他却没有履行特定的义务,这是区别作为与不作为的外在根木标志。(3分)甲确有救助的能力,客观上已知粪池不太深,甲奋不顾身跳入粪坑是根本不可能危及其生命的,当然亳无疑问,甲不救人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3分) 如果甲确无救助的能力,如粪池太深等等,是不能定甲故意杀人罪的,而应按民事责任处理。(2分)青年小伙子丙的行为,因为没有义务,”见死不救”仅仅受道德谴责。(5分) 一、案例分析: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五、六岁。某日,赵某偷拿家里的1万元买了一辆摩托车。试分析: (1)该摩托车买卖合同的效力状况如何? (2)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商店将1万元退给自己,同时自己将摩托车退还商店。赵某父亲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答:题目很清楚,赵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摩托车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双方各自返还取得的财产。其父的要求法院会支持的 另: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规定未成年人签订与其年龄不相当的合同要有其法定代表人(即监护人)的迫认才能有效力、否则效力待定。因此父亲的申诉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对大学的认识(思修演讲稿)

对大学的认识(思修演讲稿) 高中时期大学是充满好奇,令人向往的.而来到浙大,初次经历了一个月的学习与生活,我渐渐地发现大学并不是一个可以疯玩,轻松 自在的.大学是一个新的开始,你可以努力学习,也可以从此堕落.态 度决定一切,在我认为大学应该像高中一样充实,而学习到更全面的 知识与能力. 大学时期是一个人最关键的时期,你能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奋斗,你能离开父母独自生活,你能参加各种社团培养自己的领导力与组织能力,你能学习自己爱好的各种课程,你能自主分配时间从而达到效 率的最大化.大学就像一个小社会,我们再获取知识的同时,更要注重能力于品德的培养,并提高自身的自学能力及再社会中生存的能力. 作为一名学生,学习当然非常重要,但大学的学习方式与高中有 很大的不同,自主性非常强,课程是自己选的,学习时间是自己分配的,当然课程的难度也随之增加,在这一个月的学习中,我对微积分和线 性代数已经有点害怕了,若是上课前不提早预习,老师的讲课我将很 难跟上,这样课堂学习的效率就大大降低了.其实大学的所有课程都 是一样的,不再是老师带着你走到底,而仅是给们开了个门,深入的学习与思考需我们在课后的自主学习时间多下功夫.此外,大学的主要 目的是拓宽我们的知识面,不仅仅是学习好专业知识就够了.我们还 应该学会利用学校为我们提供的丰富资源.比如说图书馆,那里有很 多藏书,我们应该好好利用它提高自己.浙江大学的通识教育是十分

必要的,在这个高速发展的社会中,狭隘的知识面会给人很大的束缚,因此对于我这个工科生,多学习人文方面知识也是非常必要的. 已经说过大学是一个小社会,在这里我们要将各方面的能力加以提升,同时注重自身品德的修养,这是为将来走向社会打好基础。平时不能光埋头读书,参加各项志愿者活动以及社团活动,在其中我们能得到在真实社会中的工作经历而犯错误所需承担的代价却远比社会上低,大学是一个难得的锻炼的机会,千万不能在无所事事或死读书中错过。尽管有些工作我们完成有难度,我们不要轻言放弃,寻求他人帮助并勇敢面对,积极从中学习,也许我们以后的工作中就能用到了。刚来大学我感觉到大学的人更分散了,班主任,辅导员,行政班的同学都不经常碰头,一起上课的同学也是偶尔遇到,这与以前同班同学热热闹闹生活的状况有天壤之别,可能自己熟悉的也就高中一起来的和同寝室的了。但这也正是考验我们的人际交往能力,多主动与人交流是你会发现其实大家都很热情,同时你自己也增长了不少见识,做一个闷葫芦是很难拓宽自己的人际圈的。 总而言之,大学是自由的,不同的态度决定不同的大学生活,我将用热情与勤奋过一个充实而又意义的4年.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

大学思修考试辨析简答案例分析题大全

大学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社员李文把麦子铺在公路上, 利用过往的车辆压掉麦粒, 一直劳动到深夜12时。其10岁的儿子躲在公路麦草下睡觉, 父母未发觉。当时恰有一辆货车从麦杆上驶过, 正好压在孩子身上造成孩子当场死亡。司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答案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条规定: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是过失犯罪。”可见过失犯罪是以应当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为前提条件的。在这个前提条件下, 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 造成了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才构成过失犯罪。( 10分) 而上例中的司机, 深夜开车行驶在开放的公路上, 是正常且合法的行为, 小孩躲在公路麦杆下现睡觉是非正常的现象, 纯属偶然, 因而司机无法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此, 尽管司机造成了压死小孩的危害后果, 但从主观方面来讲, 不存在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 5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条规定: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 可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 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 不认为是犯罪。”因此这位司机压死小孩的行为不构成过失犯罪, 不负刑事责任。( 5分)

案例二: 甲, 某幼儿院教师。一日, 甲带全班同学到郊外游玩。乙(3岁)是甲所带班的学生, 不慎落入粪池。甲用木棍插入粪池试探深浅, 发现其不到1米深, 但甲嫌脏, 未下去救人, 只是向路人呼喊求救。后来了一个青年小伙子丙, 也嫌脏, 未跳入粪池, 只是和甲一起呼救。最后来了一个老农, 跳入粪池救起乙, 但因窒息时间过长, 乙死亡。问题: 甲和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为什么? ( 20分) 答: 甲的行为是不作为犯罪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 即”当为而不为”。 ( 4分) , 构成刑法中的不作为, 在客观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 这是构成犯罪不作为的前提。特定义务是法律上的义务, 而不只是普通的、道德上的义务。( 3分) ②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法律只是要求能够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 而不会强求不能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行为人虽然具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 但由于某种客观原因而不具备履行 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 则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 3分) ③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在不作为犯罪中, 虽然行为人有时也实施某些积极的动作, 但她却没有履行特定的义务, 这是区别 作为与不作为的外在根本标志。( 3分)

思修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首先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自我介绍,我是民商一班的彭佑彬,来自贵州,来自千里之外的大山深处,我今天的演讲题目是《在尘埃中拾起,在光芒中绽放》 人的一生,就像一趟列车,不断地向前行驶,在行驶的途中,我们遇见了各种美丽的风景,无论是人,抑或是物,这一人一事,一草一木深深地影响着我们的思想和行为,有的让原本迷茫的我们找到了人生的灯塔,甚至成为改变我们人生命运的指引,去到了自己想去的地方。当列车疾驰而过时,这些风景总是让人产生无限的留恋和遐想,填补了你人生某段记忆的空白,当我们从这些地方找到自己的想要走的路后,我们应该学会感恩,感恩生命中那些给你力量的人。 现在给大家说一下对我生命影响最大的两个人:一个是企业家,一个是考上北大的学生。他们在我那段迷茫的高中岁月,给了我很大的精神动力,他们用自己的故事,影响了我的人生。 还记得我那叱咤风云的初中时光,我以全乡第二名的中考成绩考入市里面的重点高中,也是我之前一直想去的中学,但是家里人觉得去的太远了,到时候他们想看我一眼都不方便,而且怕去市里面进不了尖子班,学习压力大,加上当年市重点高中那一届考不好,没有县里面的高总考得好,自己再三考虑下,我决定放弃去市里面读高中的想法。留在了县里面的一中,也是县里最好的中学,如愿以偿地进入了理科尖子班。当上帝给你关上一扇门的时候,也会给你打开一扇窗。这是一个很深刻并为很多人认同的哲理,反过来我们也可以说,当上帝给你打开一扇窗的时候,同样会给你关上一扇门。就在一切看起来顺风顺水时,我遇到了一个很大的困难,那就是我的学习成绩急剧下降,从原来班上的前几名跌到班上倒数的名次。我的高一是在迷茫中度过的,整天浑浑噩噩,不知道未来的路在哪里,我在班里面逐渐成了无人问津的小丑。 还记得是那个夏天,如同往常一样,阳光刺眼。拿到高一下学期期末考试的成绩单之后,我考了全班倒数第六名,当时面临着分科,选文还是选理,我开始纠结和犹豫了。随后我们因为获得了上海兴华教育基金会的资助,要去市里面参加一个夏令营活动,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是7月15号,我和班上的同学一起踏上了去市里面的车,遇到了很多优秀的志愿者,有来自北大清华复旦大学的。他们在三天的时光里一直陪伴着我们,和我们一起玩游戏,一起上课,交给我们很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至今令我记忆犹新的是前程无忧CEO兼基金会的创始人甄荣辉的演讲。在他的讲述中,我得知他小时候也是一个学渣,初中毕业后全香港30多家高中学校都不愿意接收他,最后他勉强找到了一所高中,在那里度过了自己的高中时光。一开始他高一的成绩也不好,考的科目中还有个位数的,他开玩笑说怀疑这个成绩单满分是不是60.后来,高二分科后,他选择了理科,从高二的时候不顾别人的嘲讽和不屑,开始奋发努力,奋起直追。终于,他以全校第二名的成绩考入香港中文大学。 我想我可不可以也向他一样好好努力学习,逆袭出属于自己的成功。后来,我通过地方夏令营的选拔,在440人当中脱颖而出,成为去北京参加全国夏令营的40人之一,在北京,我也继续保持着自己的那份干劲,一直努力做好自己。在北京我见识了外面的世界,并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努力读书,争取走出大山,去外面的世界看看。 从北京回来后,当大家都在一股脑地选理科的时候,我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文科,因为毕竟文科是我喜欢的科目,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但当我选择了文科之后,我的成绩也只在班上排38名,处于靠后的位置。还记得一入学的时候语文

思修考试大一案例分析(开卷考试必备)

[转]思修例案分析题来源:张新路的日志 案例分析复习题: 1.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2009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了,感到无聊,想找本书看,无意中发现抽屉里的小口径步枪及子弹数发。由于好奇,随即拿起枪并装上子弹,恰好这时候他看到楼下街道上有一青年,便想吓唬他一下。杨某用枪瞄准他前面的水泥地击发,结果打中前面的一位老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杨某后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试问:(1)杨某应否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 (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1.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 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2.被告人赵某,女,30岁,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因新婚,决定考验妻子是否忠贞,故谎称要出差十天。第二天晚上,孙某潜回家中,于是上床睡觉,其妻以为是歹徒,忙拿起枕边的铁锤朝孙某头上猛击,孙某当场死亡。事后查明被告人枕边的锤子是为防备歹徒而准备的。试问:(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 2.答:(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赵某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即主观上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 (2)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被告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误认识。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被告人误认为是不法侵害,所以赵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在这种情况下,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主观上没有故意,而且赵某的认识错误在那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她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没有过失。 3.被告人钱某,男,25岁,司机。2008年6月21日,被告人与李某为其舅父拉钢材,因手续不符规定,钢材收购小组负责人王某责令其卸下钢材,被告人不肯。于是王某将汽车扣下。22日晚被告人企图强行拉走钢材,王某上前阻止,而被告却加速行驶,将保险杠上的王某摔下,王某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试问:被告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罪过形式? 3.答: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其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在本案中,被告人钱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但是为了将钢材强行拉走,而置王某的生死于不顾,即对被害人是死是伤持一种放任态度。因此,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 4.被告人张某,男,28岁,某矿务局警卫。2009年3月12日凌晨,张某与同伴执行任务时,发现有盗窃分子,他们立即上前捉拿。在捉拿过程中,张某在三人围殴的情况下,身上多处受伤。他曾发出警告:再打我就动刀子了,可无人理会,张某在此情况下将一人刺伤,一人刺死。 试问: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 4.答: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被告人张某

精选思修课演讲稿

精选思修课演讲稿 思修课演讲稿 虚荣的人注视着自己的名字光荣的人关注着祖国的事业拿破仑一世曾说过人类的最高道德“就是爱国心爱国是文明人的首要美德” 爱国需要激情但更需要理性美国政治家史蒂文森曾说过:“爱国主义不是情感的短暂而狂热的爆发而是人生一世中冷静而扎实的 奉献 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曾告诫:“我们要常常以革命的名义想想过去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数千年来我们的祖国阳光风雨中一路走来历经了多少辉煌与耻辱当我们挺起胸脯高唱自己是如何深爱着我 们的祖国母亲的时候自问是否了解中华的千年历史、明白华夏母亲历经的血雨风霜呢学习、了解祖国的历史是我们高举爱国旗帜所必须跨出的一步是的我们曾经不止一次地学过中国近代的屈辱史那段历史 曾激起了我们多少欲将外国侵略着屠之而后快的愤慨啊然而那段用 血和泪浸泡的文字跃然于泛黄的书页之上并不是为了燃起我们心中 的怒火重新碰撞出起战争的火花战争这个考验民族忍耐力、曾将东方巨龙鞭笞的名词已然于现今的中国成为了永久将被记忆封存靠强制 战争主宰世界的时代已经成为了历史的名词和平发展才是当今世界 的主题了解历史是为了从中汲取教训回头看路是为了在前行的路途 中走得更快更好 绝对优秀的国家和民族注定是要失败的这就需要我们有敏锐的眼光去洞察、辨明是非对错勇敢自信地去倾听外国友人的逆耳忠言切

莫虚荣自尊、夜郎自大将善意的批评者甚至帮助者当成敌人那是狭隘的爱国主义者思想在全球化进程加快、竞争更激烈的当代世界我们要敢于和善于接纳一切批评和挑战以实现更快的发展这是历史和现实的共同要求 一个睿智的梦幻家永远不如一个卑微的实干者让我们到当今世界的巨浪中 奋勇搏击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吧只有多一份实干国家才能多一份实力我们才能在世界上多一份尊严和地位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是的我们是学生也许我们不能像刘翔一样身披国旗代表着一个民族站在世界的前列更不能如杨利伟一般于浩瀚宇宙中挥动着五星红旗但是语言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存在的标志和象征因而继承爱国主义优良传统,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的精神、传承、发扬中华的千年文明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使命因此我们必须吸取文化的营养、提升自己的技能以实际的行动来谱写我们爱国的壮歌是的爱国是一种真正高尚无比的行为然而爱国毕竟是一个抽象的字眼很多时候它是一种主观的意识我们坚信殊途可以同归我们可以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实现我们对祖国母亲的深情挚爱但是如果我们不知道社会发展、民族前进的方向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正确认识祖国的历史和现实那么我们做的再多再好一切将成为徒劳甚至适得其反成为祖国和人民的毒瘤因而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为祖国的发展建设做出真正实际的贡献成为一名真正的爱国者

优秀大学生事迹报告会演讲稿

亲爱的学弟学妹们: 大家好。今天我能够站在这里向大家讲述我过去一年的经验和历程,同时能够代表09级的学生们抒发我们的心声和承诺,我感到很荣幸。 首先介绍一下我自己。我叫高x,来自临床医学系07级7班。目前的职务是院报学生记者,学生分会学习部干事,五月剧社副会长。过去两个学期做出的成绩和贡献主要在学习和写作两个方面,两次期末考试,我的学习成绩都是班里第二名,拿过一次一等奖学金和一次二等奖学金,截至目前,共五次在院报发表作品,在其他校园报刊上也经常有文章发表,在院系组织的各种征文比赛中也拿过不少奖项。另外,我还比较喜欢表演,在英语短剧大赛中,我们五月剧社选送的《吕布与貂蝉》以幽默生动的表演征服了全场的观众,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我饰演的王允一角颇受师生们的好评。 在竞争残酷的医学院里,学习永远是第一要务,尤其是临床医学系就业形势严峻,我们都背负着考研的压力,更应加倍努力,争取考研以将来获得一份比较不错的工作。就第一学期的课程而言,由于都是公共基础课,所以相对轻松,只要上课专心地听讲,跟上老师的思路,把功夫下在平时,期末考出高分拿到奖学金还是十分有可能的。就具体的科目来说,高等数学,医用物理,基础化学这些科目理解的成分更多,所以上课必须跟上老师的思路,第一遍就把知识学通学透,如果一时疏忽走神没有跟上,下课一定多学多问,以免造成知识的空白。思修,形势与政策,计算机等科目都是记忆的成分多一点,所以上课认真听课,课后若有时间就及时的复习一下前面的内容,考前下点力气背一背,也问题不大。我想强调的是英语,因为我们最后拿学位或考研,都要过英语这一关,而且英语的分数是死杠,这里通不过,其他科目分数再好也无济于事,而第一学期课程相对轻松,你们就必须把英语的基础打牢,以免将来考研时太过吃力,所以你们平时要把英语课重视起来,作业认真对待,最好提前做一下四级考试题,将来肯定受益很多。 在没有上大学之前,大学在我们的印象里是一座圣洁典雅、遥不可及的梦幻乐园。学习之余,我们经常构思着大学里的幸福图景,良师益友的畅谈宏辩,假山花圃的春意盎然,并行恋人的漫步私语,人工湖畔的徐徐暖风,多少次出现在酣然的梦中。然而,当我们真的站在大学的门前,呈现给我们的却是一座漫天黄土,遍地沙石的硕大荒园。于是,我们期待中的精彩纷呈便被大大简化,甚至简化到了每天宿舍、教室、餐厅三点一线来回奔忙。虽然心中有一点失望,但我并没有因为生活方式的枯燥单一而觉得委屈了自己,相反,溢满心头的是一种充实之后的满足和快慰。因为我明白,选择了医学就选择了这种枯燥单一,医学的博大精深要求我们必须去承受学习的苦涩的磨砺,也只有远离了那些浮华和喧嚣,我们的心灵才变得空明澄澈,一丝不乱,我们才能将那些淳厚的心志倾注于知识的沃土,才有可能去实现心中的誓言和宏愿,才有资格去做一个笃行济世的天使。而学习的道理也是朴拙平易的,只要我们精诚地努力,勤勉地付出,学习道路上的风景便会呈现给我们最最真实的美丽。 学习固然是重中之重,但大学的殿堂却实在不应该仅仅被学习所充斥,大学就是大学,大学生就应该有不一样的风采。如果跨出大学校门后我们的回忆中只有学习,这不能不说是留给青春的遗憾,这段最美好的年华应该丰盈充实,但不应暗淡无光,我们需要的是一些安恬劳碌的景致和气度。刚来潍医时,虽然硬件设施条件不是很好,但我依然尝试着将身影投向校园的每一个角落。从院报到五月剧社,从学生分会到大学生艺术团,从在红协中的演唱到在英语短剧大赛中的演出,从在院报发表第一篇文章到在各类征文比赛中屡屡获奖。在这些纳新和比赛的参与和竞争中,我不知经历了多少挫败,但在我的词典里,青春就应该轰轰烈烈,大学就应该潇潇洒洒,即使我们热切的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即使我们自鸣得意的作品没有受到应有的赏识,只要我们去做了便心满意足,只要我们努力过了便无怨无悔。其实一切都没有成败可言,停止就意味着一切,努力过了便会有很好的未来。面前的机会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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