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沙嘴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仙桃沙嘴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仙桃沙嘴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仙桃市沙嘴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仙桃市沙嘴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

目录

一、前言 (1)

(一)规划目的 (1)

(二)规划任务 (1)

(三)规划依据 (1)

(四)规划范围 (2)

(五)规划期限 (2)

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3)

(一)自然条件及经济基础 (3)

(二)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3)

(三)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4)

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6)

(一)指导思想 (6)

(二)规划基本原则 (6)

(三)土地利用战略 (7)

(四)土地规划目标 (7)

四、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8)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8)

(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10)

五、土地利用分区 (12)

(一)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12)

(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17)

六、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19)

(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19)

(二)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19)

(三)制定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19)

(四)不断提高耕地质量 (20)

(五)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 (20)

七、重点村镇和建设项目用地 (21)

(一)优化配置城镇建设用地 (21)

(二)整合规范农村居民点用地 (21)

(三)适当控制独立工矿用地 (22)

八、“三线”划定情况 (23)

(一)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划定情况 (23)

(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情况 (25)

(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26)

九、规划实施措施 (30)

(一)规划实施法律措施 (30)

(二)规划实施行政措施 (30)

(三)规划实施经济措施 (31)

(四)规划实施技术措施 (32)

(五)规划实施社会措施 (32)

附表 (34)

一、前言

(一)规划目的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以节约与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优化各类、各区域用地,保障沙嘴街道办事处经济建设发展需求。

(二)规划任务

1、根据沙嘴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现状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明确土地利用的方向和目标。

2、根据仙桃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解的沙嘴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统筹安排各类用地。

3、确定和配臵规划期内全街道的耕地、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布局。

4、划定土地用途区,确定各用途区的管制规则。

5、制定沙嘴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6、?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41号);

8、?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用地规划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土资发…2013?8号);

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1237号)。

10、?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11、?仙桃市沙嘴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2、其它相关规划、技术规范、政策规定和基础资料。

(四)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沙嘴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范围,土地总面积为4914.66公顷。

(五)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2014年;

规划期限:2015-2020年。

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一)自然条件及经济基础

沙嘴街道办事处位于仙桃市南区,是仙桃市所辖三个城区办事处之一。版图总面积32.5平方公里,辖10个行政村,5个社区居委会,区域面积32.5平方公里,总人口57600人。沙嘴自然资源丰富,地理位臵优越。仙桃大道和新318国道贯穿东西,仙(仙桃)汉(汉南)公路、仙(仙桃)监(监利)公路连通南北,仙桃市委、市政府和汉(武汉)宜(宜昌)高等级公路在仙桃的出入口都设在沙嘴。境内水泥公路纵横交错,水、电、通讯网络覆盖全办,各项水利设施齐全,沟路畅通,排灌方便,建材、农贸、水产等骨干市场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辐射面广。

(二)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2014年沙嘴街道办事处土地总面积4914.66公顷,其中:农用地2271.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22%;建设用地2550.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89%;其他土地92.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9%。

1、农用地

2014年,全街道耕地面积1389.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28%;园地面积4.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9%;林地面积21.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3%;其他农用地856.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42%。

2、建设用地

2014年,全街道城乡建设用地2319.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19%;交通水利用地208.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5%;其他建设用地22.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5%。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1931.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30%;农村居民点用地387.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9%。

3、其他土地

2014年,全街道水域91.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6%;自然保留地1.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3%。

(三)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1、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集约水平有待提高

2014年,沙嘴街道办事处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387.75公顷,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249.39平方米,远远高于国家150平方米的控制标准。现状居民点布局分散,多呈带状、点状分布,中心村不明显,基础设施需求辐射面广,大部分村庄基础设施不配套,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不高。

2、建设用地供给压力突出,统筹城乡用地难度大

随着城镇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的需求刚性增长,沙嘴街道建设用地供给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同时城乡交通、水利、电力等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

进,城乡居民对生产、生活、出行的空间需求随着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结构的调整升级日益增加,使得统筹城乡用地任务愈发艰巨。

3、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矛盾突出

沙嘴街道是中心城区所在地,经济的发展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尤为明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建设用地需求增长快,形成了对农用地空间的挤压。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快速增长,不可避免地要占用大量耕地;二是沙嘴街道耕地总量较少,耕地后备资源相对匮乏,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矛盾突出。

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立足于把沙嘴街道办事处打造成为新兴的工业重镇和水乡园林生态镇,以促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为核心,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为沙嘴街道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二)规划基本原则

坚持严格保护耕地的原则。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力度,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力度,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适当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加快建设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的根本性转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坚持区域统筹的原则。立足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的思想,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整合城乡土地资源,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妥善处理区域用地关系,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发挥土地生态功能的原则。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保护自然生态空间,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土地生态文明。

(三)土地利用战略

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科学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和迁并力度,积极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向中心村和基层村集中;加大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实现全街道耕地占补平衡,不断提高耕地质量,逐步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四)土地规划目标

1、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护责任。仙桃市市级规划下达沙嘴街道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1022.11公顷。

2、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保障建设用地正常需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仙桃市市级规划下达沙嘴街道新增建设用地392.00公顷,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046.68公顷以内。

3、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加强土地生态建设,进一步完善农田林网,美化农田环境,形成环境宜人、风景优美的平原湖区风光。到2020年末全街道绿化覆盖率达到30%。

四、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土地利用总体结构调整

规划期间,全街道农用地减少470.01公顷,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为1801.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比2014年下降9.56个百分点。

规划期间,全街道建设用地增加476.64公顷,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3026.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比2014年上升9.70个百分点。

规划期间,全街道其他土地面积减少6.63公顷,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86.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比2014年下降0.13个百分点。

2、农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期间,全街道耕地面积减少365.75公顷,到2020年末,全街道耕地面积为1024.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比2014年下降7.44个百分点。

规划期间,全街道园地面积减少3.35公顷,到2020年末,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比2014年下降0.07个百分点。

规划期间,全街道林地面积减少11.16公顷,到2020年末,林地面积为10.05公顷,占农用地的比例比2014年下降0.23个百分点。

规划期间,全街道其他农用地面积减少89.74公顷,到2020年末,其他农用地面积为766.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比2014年下降1.83个百分点。

3、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期间,全街道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增加475.59公顷,到2020年末,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794.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比2014年上升9.68个百分点。

规划期间,全街道交通水利用地面积增加1.12公顷,到2020年末,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209.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比2014年上升0.02个百分点。

规划期间,全街道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减少0.07公顷,到2020年末,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2.12公顷。

4、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规划期间,全街道水域减少5.89公顷,到2020年末,全街道水域面积为85.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比2014年下降0.12个百分点。

规划期间,全街道自然保留地减少0.74公顷,到2020年末,全街道自然保留地面积为0.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比2014年下降0.01个百分点。

(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1、农业发展用地布局

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形成养猪、优质蔬菜、棉花、水稻、花卉苗圃等五大特色板块。

全街道形成以秦杨、文庙等村为重点的生猪养殖板块,以318国道、珠横公路沿路村为重点的优质蔬菜生产板块;以紫荆、东岳庙等村为重点的抗虫棉种植板块;以韩场、杨场等村为重点的优质稻生产板块;以横堤拐、珠玑寺等村委重点的花卉苗圃板块。

2、城镇用地布局

沙嘴街道办事处区北部受河流和行政区域限制,城区向东、南、西三个方向发展,以向南、向东发展为主。东西向沿318国道两侧延伸,南北向沿毛岳公路两侧发展。城镇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杨岗村、金台村、梅湖村、杜柳居委会、铁匠湾村、仙桃市主城区、绿湾村、清水湾村、骑尾村、叶河村、船湾村等村。

3、村庄用地布局

引导农民向城镇转移,适度加强中心村建设,合理搬迁和拆并自然村。规划期内,引导农民向仙桃市城区集中,配套基础设施。将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落后、逐步往外搬迁的老湾、零星居民点、空心村进行整理,将人口引导至城镇和各中心村安臵。规划期末,村庄用地

主要沿公路和主要沟渠呈带状布局。

五、土地利用分区

(一)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1、分区原则

1、土地利用方向基本相同的原则。

2、土地利用管制规则一致的原则。

3、区域土地用途相对稳定的原则。

4、尽量保持自然地域单元完整的原则。

2、分区类型

全街道分为七个用途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其他用地区。

3、分区管制

1、基本农田保护区

是为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区域。全街道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共计50.00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1.02%,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7.35公顷。主要分布在沙嘴街道办事处的高丰村和王市口居委会。土地用途管制细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

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耕地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可调整为其他类型的农用地,并仍依照本区管制规则进行保护和管理;

(4)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等除外)。

2、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指除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主要用于农业发展的区域,面积约1707.97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34.75%,在各单列村均有分布。该区的管制规则为:

(1)本区农业用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得随意改变土地耕作用途。凡确需占用本区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严格依法申报审批。

(2)鼓励区内的其它用地转为耕地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用地;按规定可保留现状用途的,不得擅自扩大用地面积。

(3)鼓励对该区内的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整理,重点整治空心村和闲臵房屋,增加区内的耕地面积,强化对农用地的保护和综合利

用。

(4)提倡和鼓励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保持和培肥地力,鼓励对中低产田进行改造和对本区域范围内的非农用地适度开垦为耕地。

(5)占用本区内的耕地,除按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外,还必须缴纳相应的耕地开垦费,实行耕地先补后占,确保耕地总量保持相对稳定。

(6)控制区内的农田转变用途。区内农田可以进行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但不得破坏耕作层,且仍将按照耕地用途进行管理。

3、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指发展林业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包括集中连片的现有林地、已规划的造林地和确定林业利用的宜林后备土地资源。该区面积约11.36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0.32%,土地利用的管制规则为:

(1)林业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供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及其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转变用途。

(2)各项建设工程确需征用、占用林地的,必需依法办理占用林地审批手续。

(3)临时使用林地进行采石、采砂、采矿、取土和修筑工程设施的,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鼓励林业用地区内影响林业生产的其他用地,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

(5)严禁各类建设占用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及其他各种防护林的用地。

(6)大力加强林地扶育管理,尽快成林成材,发挥综合效益。用材林的采伐量要与林木生长量相协调,以保证林地的稳定和森林资源的持续利用。

4、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发展城镇建设需要而划定的区域。该区面积约2405.24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48.94%,土地利用的管制规则为:

(1)该区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

(2)该区土地利用以内部挖潜为主,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3)各类建设用地项目应当坚持节约用地、集约用地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合理确定用地标准和规模,防止滥用地。

(4)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5)通过臵换和折抵增加的建设用地指标除用于农村居民点还建外,应优先安排在该区域。

(6)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5、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庄建设用地区,指规划期内用于农村居民点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建设用地。主要沿公路呈带状分布。

该区面积约404.55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8.23%,土地利用的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村居民点住宅、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等。

(2)严格控制人均用地规模,新增居民点人均用地不得超过150平方米。

(3)区内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多出的宅基地,要依法收归集体所有。

(4)提高土地集约利用度,促进工业、住宅等零散用地趋于集中。

(6)新农村建设、农村居民点配套设施、村民集中还建项目局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符合村庄布局规划要求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扩展边界以内的,在不突破新增指标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布局调整,视为符合规划。

6、独立工矿区

独立工矿区,指独立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之外的各种工矿企业、砖瓦窑厂等建设用地区。该区面积约15.92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0.32%,土地利用的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臵的其它工业用地,其土地使用应符合工矿建设规划。

(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耕地上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3)提高土地集约利用度,工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二〇一二年九月

目录 一、指导思想 (1)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1) (一)评估目的 (2) (二)评估方式 (2) (三)评估层级和工作组织 (2) (四)评估原则 (3) (五)评估程序 (4) (六)基础资料收集 (5) (七)规划评估主要内容 (5)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10) (一)规划修改适用情形 (10) (二)规划修改层级、时限和工作组织 (11) (三)规划修改原则 (12) (四)规划修改程序 (13) (五)规划修改的控制性要求 (14)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成果要求 (15) (一)规划评估成果 (15) (二)规划修改成果 (16) 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成果审批 (18)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成果审批 (18)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审批 (18) 附录1 规划评估工作程序 (19) 附录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定量评价计算方法. 20附录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成果表格示例 (27) 附录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表格示例 (3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目前,全国省、市、县、乡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基本编制完成,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建立健全规划评估制度,严格规范规划修改,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特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目标,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有效参与宏观调控,提高土地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能够应对经济社会客观发展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以下简称“规划评估”)是指在规划实施期间,以规划目标为依据,按照有关评价方法和要求,针对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情形进行定期跟踪、监测,分析规划对经济、社会与环境等方面发展变化产生的影响、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评估规划的合理性与现势性,就促进规划有效实施提出评估意见和解决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 准备工作包括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办公室,拟定规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落实规划经费和人员,广泛收集已有的现状和规划资料等,具体包括: 1)组织准备 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协调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所以土地总体规划应由当地政府来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规划办公室是具体编制规划的工作班子,应包括主要学科的科技人员,但更重要的是有适合做综合工作的专家。 2)思想准备 思想动员是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因为目前规划无用论的思想还相当普遍。思想动员首先要说明规划的意义、目的和作用。 3)业务准备 包括编制和批准规划任务书(或工作方案)、业务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经费等。 ①规划任务书:要求明确规划的范围、时间期限、指导思想、目的、参与规划的部门、成果要求以及方法步骤、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等。 ②工作计划:要求在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制定,

内容包括:详细列出需搜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来源,明确每一步骤的具体任务和方法,进行人员分工和业务培训,明确物资设备供应,作出费用预算,确定时间进度表,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等。 (2)调查研究阶段 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自然资料、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数据、图件、文件等资料。已有资料的不足部分或不准确部分,应进行必要的补查和核实。设置专题开展研究。通过上述工作,要对全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资源的优势和潜力,以及今后各项事业的土地需求量作出准确的预测,找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采取的方针与对策,编写《问题报告书》,为编制规划提供可靠依据。资料的质量对分析研究的结论是否准确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通过资料的整理和对比,选择其中可靠程度高者加以应用。 1)确定土地利用问题 重点开展如下几方面研究 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了解土地利用的演变及其规律,目前土地利用的状况及存在问题。 ②土地利用潜力研究。包括土地资源的自然适宜性,待开发土地的潜力,以及不同投入水乎下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和人口承裁潜力。 ③各部门用地需要量预测。根据规划期间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预测各部门用地的需求量。 根据以上三方面调查研究,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对照,可以提出当前存在的和规划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土地利用问题。从而确定土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国务院批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以来,各省(区、市)根据《纲要》确定的各项土地利用目标和要求,积极推进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目前,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基本完成,大部分规划已批准实施。从2012年4月1日起,土地管理各项相关工作以经批准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数据库为依据。为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事关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引领作用,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

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乡建设、区域发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规划,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安排,确保各类规划在土地利用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管控作用。 二、严格依据规划划定和保护基本农田 (一)及时划定基本农田。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护区布局及管制规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后3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划定后,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列入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定的交通廊道内,或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民生、环保等特殊项目,在不突破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的前提下,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中规划多划的基本农田时,按一般耕地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需另外补划基本农田,但用地单位必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一、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 严格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原则上在原分解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异地调剂情况以及上级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坚持眼光向内,积极盘活现有的存量,努力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控新办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剩余规模进行统筹,通过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根据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按年度追加予以落实,用有限的增量撬动存量的方法促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严格划定“三条红线”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制度。“三条红线”相辅相成,划定工作应在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基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通过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建成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同时,将劣质耕地和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土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稳妥有序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即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充分协调,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通过“摸家底、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衔8 / - 1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接,对中心村、保留村边界划定要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 (三)严格更新规划数据库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办事处 二O一七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4) 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调整 (5)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6)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6)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7) 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 (8) 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10) 第七章重点建设项目 (11) 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1) 第一节行政措施 (12) 第二节经济措施 (12) 第三节经济措施 (13) 第四节社会措施 (13) 第九章附则 (15) 附表 (16)

第一章总则 1、规划目的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家、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2、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系列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创新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保护为先、优化为本、调控为要”的原则,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严控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实现全面跨越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3、基本原则 1、保护优先、统筹兼顾。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2、总量控制、布局优化。综合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形成功能清晰、协调有序

县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方案

xxx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方案 xxxxxxxxxx 二〇一x年x月

目录 一、目标任务 (1) 二、主要依据 (2) 三、技术路线 (4) 四、程序与方法 (6) (二)规划目标确定 (7) (三)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7) (五)土地用途区划定 (12) (六)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5) (七)土地整治安排 (17) (八)乡(镇)土地利用控制 (18) (九)规划实施措施制定 (18) 五、主要成果 (19)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的基本依据,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常态下对土地利用的新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家和省、市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在全面总结本区域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中的成功经验基础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需要,针对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协调、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和现行规划中期评估结果,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优化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更新规划成果和数据库,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提供基本依据。 (二)主要任务 1. 开展中期评估。全面总结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客观研判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及其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对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摸清状况、分析趋势、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提出改进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政策建议。 2. 进行专项评价。围绕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资源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2006~2020年)调整方案 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我国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成果,经国务院同意,对《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进行调整完善。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纲要》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纲要》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纲要》,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

设用地布局。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既要守住18亿亩耕地数量,更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对二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耕地调整。按照坚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到2020年,-2-

锣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锣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2015年调整) 锣圩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目录 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3) 1.1耕地保护目标 (3) 1.2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4) 2.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6) 2.1耕地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6) 2.2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 (7) 2.3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8) 2.4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1) 2.5土地整治布局优化调整 (12) 3.保障措施 (14) 附图 (15)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4号)和上级审定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控制目标指标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对《锣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原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锣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为2015年修订,所采用的土地利用数据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变更数据,其他数据为权威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仅对《原规划》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内容进行修订,经报原规划批准机关后成为土地用途管制依据,对原规划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予以保留,并沿用原规划作为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现将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内容阐明如下。 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1.1耕地保护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采取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确保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更加严格的保护,数量不低于武鸣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指标,质量有保障并逐步提高。 《原规划》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5848.27公顷。《本方案》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5550.15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下降298.12公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术语

土地利用规划名词解释(试行)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委员会 2008年8月22日

组织牵头单位:国土资源部规划司 技术承担单位: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协作单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审定: 主要编写人员: 参加人员:

土地利用规划名词目录(236条) 1.基本名词(33条) (5) 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土地利用规划信息系统规划区规划期限规划目标规划指标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基本农田土地利用规划区土地用途管制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耕地区其它农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近期建设用地区工矿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其它用途区土地利用方针土地利用问题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利用战略土地可持续利用 2.总体规划(55条) (7)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程序土地利用规划供选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土地供需平衡分析土地需求量预测土地利用数量结构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土地利用数量结构调整土地利用布局调整城市扩展边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水平基本农田保护率土地利用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分区图中心城区建设规模控制图市域建设规模控制图土地用途管制规则规划图件园地规模林地规模牧草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交通水利用地规模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工矿废弃地复垦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大纲规划成果中心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土地利用分析与调查评价(53条) (10)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一、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 严格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原则上在原分解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异地调剂情况以及上级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坚持眼光向内,积极盘活现有的存量,努力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控新办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剩余规模进行统筹,通过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根据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按年度追加予以落实,用有限的增量撬动存量的方法促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严格划定“三条红线”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制度。“三条红线”相辅相成,划定工作应在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基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通过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建成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同时,将劣质耕地和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土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稳妥有序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即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充分协调,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通过“摸家底、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衔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安庆市 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 (修改方案) (2003—2010) 安庆市人民政府 二ОО五年六月 ·1·

目录 前言 (1) 1 土地利用现状 (2) 1.1 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2) 1.2 土地利用结构及分布 (4) 1.3 土地利用程度与效益 (6) 1.4 土地利用优势 (7) 1.5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9) 1.6 土地利用潜力 (10) 2 规划方针与目标 (11) 2.1 规划方针 (11) 2.2 规划目标 (12) 2.3 远景展望 (13) 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4) 3.1 土地利用结构 (14) 3.2 居民点建设用地控制 (17) 3.3 重点工程建设 (19) 4 土地利用分区 (19) 4.1 地域分区 (19) ·2·

4.2 用途分区 (22) 5 基本农田保护 (26) 6 土地整理开发 (27) 6.1 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 (27) 6.2 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工程 (29) 6.3 土地开发整理指标分解 (32) 7 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33) ·3·

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修改方案)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办复[2003]8号《关于要求修改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的批复意见,现对《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以下简称《现行总体规划》)进行修改。 本次总体规划修改以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为依据,从安庆市实际出发,针对《现行总体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新时期安庆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深入研究安庆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庆市城市建设对土地的需求,进一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调整、完善《现行总体规划》,实现安庆市土地资源优化配臵和合理利用,促进安庆市土地利用持续健康的发展。 本次规划的目标年与《现行总体规划》一致,即至2010年。以2002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并展望2030年。 ·1·

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安徽省城市开发边界和 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数据标准 2016年6月

目录 1适用范围 (1) 2编制依据 (1) 3数据内容 (2) 4定位基础 (2) 5数据质量与制图规定 (2) 5.1数据要求 (2) 5.2图示符号 (5) 6成果数据提交规定 (6) 6.1成果数据提交内容和格式 (6) 6.2成果数据存储方式 (6) 附录A 控制线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B 城乡规划用地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C1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功能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8) 附录C2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9 附录D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10)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城市(县城)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与数据交换。 2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3)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 (4) 《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4) (5)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8) 《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GB/T 21740-2008) (9)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 (10) 《城市规划数据标准》(CJJ/T 199-2014) (11)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3-2010) (12)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13) 《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6-2010) (14)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15)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0-2009) (16)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1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18)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标准》(试行) (1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调整试行稿) (20) 《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数据库规定》(2015) (21) 《关于统筹开展城市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问题的通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协调土地供给与需求矛盾,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率,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持续迅速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的确定具有全局性、宏观性、战略性,是指导调整区域内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方向和途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是依据当地国民经济的长期规划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土地资源的供给状况、土地的人口承载潜力和土地利用战略的研究成果,提出区域规划年所应实现的土地利用目标。 有总目标和具体目标。 (一)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明显改善,土地产出率和综合利用效益有比较明显的提高,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二)具体目标:是总体目标下的子目标,是总目标的具体体现。以规划指标来体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任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我国现阶段土地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作为国家措施,其任务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 为了加强国家对土地利用的宏观管理,必须建立一个土地利用宏观管理体系,如用地计划体系、土地信息系统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是土地利用宏观管理体系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土地利用活动,从而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和市场发展需要的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和杜绝土地资源的浪费。 2、土地利用的合理组织 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时空上对各类用地进行合理布局,如对农业用地(如农、林、牧、水产用地)和建设用地(如城镇居民点、工矿、交通和水利设施用地等)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等专项用地的布局,并对后备土地资源潜力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实施寓利用于保护之中的策略,引导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以保证充分、合理、科学、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防止对土地资源的盲目开发。 3、土地利用的规范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中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方案,各项用地审批必须依据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监督各部门土地利用的重要依据。规划方案的修改也必须按编制规划的法定程序进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范围广,内容丰富,不同级别不同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由于区域差异和级别不同,而侧重点和内容深度不同。但—般来讲,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即: (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摸清家底) 1、提供规划的基础数据:自然、社会、经济等。 2、土地利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3、分析土地利用的制约因素 4、提出规划重点解决的土地问题 (二)土地供给量预测 1、评价土地质量 2、(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利用潜力的测算 3、未利用地适宜开发的数量和方向。 (三)土地需求量预测:各部门未来建设用地求量和农业用地需求进行预测 (四)确定规划目标和任务 在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和土地供需预测的基础上,拟定规划的主要任务、目标和基本方针。 (五)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为实现规划的目标,对各类用地进行综合平衡。 (六)土地利用分区:有利于规划的实施,达到用途管制的目的。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术语样本

土地利用规划名词解释( 试行)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委员会 8月22日

组织牵头单位: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 技术承担单位: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协作单位: 中国地质大学( 北京) 审定: 主要编写人员: 参加人员:

土地利用规划名词目录( 236条) 1.基本名词( 33条) (5) 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土地利用规划信息系统规划区规划期限规划目标规划指标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基本农田土地利用规划区土地用途管制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耕地区其它农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近期建设用地区工矿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其它用途区土地利用方针土地利用问题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利用战略土地可持续利用 2.总体规划( 55条) (7)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程序土地利用规划供选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土地供需平衡分析土地需求量预测土地利用数量结构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土地利用数量结构调整土地利用布局调整城市扩展边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水平基本农田保护率土地利用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分区图中心城区建设规模控制图市域建设规模控制图土地用途管制规则规划图件园地规模林地规模牧草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交通水利用地规模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工矿废弃地复垦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大纲规划成果中心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土地利用分析与调查评价( 53条) (10)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产出率土地垦殖率土地利用程度土地利用效益土地利用社会效益土地利用生态效益人均居民点用地面积人均牧草地人均土地单位耕地面积粮食产量单位播种面积产量单位播种面积产值单位草场面积产量单位草场面积产值单位林地面积产量单位林地面积产值单位园地面积产量单位园地面积产值单位水面面积产量单位水面面积产值单位建设用地产值单位产值占地率耕地灌溉率耕地复种指数土地利用集约度容积率林木覆盖率水面利用率中低产田比率受灾面积比率土地盐渍化面积比率水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试行)

第一章 一、适用范围 总则 本指南适用于县级规划的调整完善工作。县(市)规划包含中心城区规划。县级行政范围全部纳入市级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则无需编制县(市、区)和下辖乡(镇、街道)规划。县级行政范围部分纳入市级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需编制县(市、区)和市级中心城区范围外的乡(镇、街道)规划,其中县(市、区)规划调整完善的主要内容为市级中心城区范围外的规划内容,市级中心城区范围内的规划内容符合市级规划。 二、术语和定义 附录A 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三、规划调整完善依据 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划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指导性文件。包括国土资源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规划调整完善的通知和要求等指导性文件。 技术标准。国家和省有关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利用数据库等技术标准。 相关规划。上级规划、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及相关部门规划等。 四、指导思想 为了探索、建立规划定期评估与适时修改制度,提高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划的统筹管控能力,在“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的指导下调整完善县级规划。通过强调三个规划理念的转变,即“保障型规划”向“保护型规划”转变、“增量型规划”向“存量型规划”转变、“指标分解型规划”向“空间管控型规划”转变,达到县级规划“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总体目标,构筑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五、规划调整完善原则 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根据规划中期评估结论,在“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下,稳 步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规划调整完善应重点突出三个规划理念转变。上下结合、统筹兼顾:注重与上级规划的衔接和对下位规划的引导,统筹安排土地利用,兼顾社会、经济和

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 二零一一年八月

前言 安定镇位于大兴区东南部,北距北京城区30公里,西到大兴新城18公里,东距河北廊坊市区20公里,地理位置优越,资源充足。京台高速公路、京沪铁路穿过境内,四通八达的地方公路分别与京开高速、104国道和京津塘高速公路连通。 近年来,安定镇社会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原有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不能适应安定镇社会经济的发展,并且即将到期,亟需进行修编。依据国土资源部和北京市对本轮规划工作及成果的要求,开展《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工作。本规划将《大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分解给安定镇的各项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对安定镇的土地利用进行空间布局优化,为安定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的土地资源保障。 本规划是指导规划期内安定镇土地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镇、村发展建设,加强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

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以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促进各类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科学指导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等土地利用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 二、规划原则 妥善处理保障建设用地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现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利用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大相结合,以内涵挖潜为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障生态建设用地规模,严格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刚性与弹性相结合,为未来发展留有弹性;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节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第一节指导原则 第二节规划目标 第三节主要任务 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第二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第四节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 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第二节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 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第六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 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 附表1: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 附表2:建设用地指标 附表3:园地指标 附表4:林地指标 附表5:牧草地指标 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前言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

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00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纲要》的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到2005年底,全国农用地面积为65704.74万公顷(985571万亩),建设用地面积为3192.24万公顷(47884万亩),其他为未利用地。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2208.27万公顷(183124万亩),园地面积为1154.9万公顷(17323万亩),林地面积为23574.11万公顷(353612万亩),牧草地面积为26214.38万公顷(393216万亩),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553.09万公顷(38296万亩)。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2601.51万公顷(3902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30.85万公顷(3463万亩),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59.87万公顷(5398万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和管理。自《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逐步下降。1997-2005年,全国非农建设年均占用耕地20.35万公顷(305万亩),与1991-1996年年均占用29.37万公顷(441万亩)相比降低了31%。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用地。2005年与1996年相比,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从19.63万元/公顷(1.31万元/亩)增加到50万元/公顷(3.33万元/亩),增长了1.5倍。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加大,总体上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与二调衔接完善技术方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与二调衔接 完善 技术方案 二〇一六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概述 (4) 1.1 项目背景 (4) 1.2 项目来源 (4) 1.3 总体思路 (4) 1.4 工作任务 (5) 第二章区域概况及已有资料情况 (5) 2.1 区域概况 (5) 2.2 已有资料情况 (5) 第三章服务措施 (6) 3.1 组织管理 (6) 3.2 投入人员及办公设施情况 (7) 3.3 软件配置 (7) 3.4工作计划 (7) 3.5 工期保障措施 (8) 3.6 后续服务 (9) 第四章工作标准 (9) 4.1 工作依据 (9) 4.2 技术标准 (10) 4.3 数学基础 (10) 4.4 工作原则 (10) 第五章服务流程 (12)

5.1 技术路线 (12) 5.2 工作步骤 (12) 5.3 工作方法 (15) 第六章质量控制与检查 (15) 4.1质量控制与检查总体原则 (15) 4.2质检流程 (16) 4.3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与管理 (16) 第六章合理化建议 (17) 6.1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土地利用规划重要性的认识 (17) 6.2减少行政干预,有利于规划畅通实施 (17) 6.3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制订有利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 的经济政策 (18)

第一章概述 1.1 项目背景 为了探索、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与适时修改制度,提高规划的现时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基于规划中期评估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文件要求、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会议精神、XXX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与“二调”衔接完善工作纲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进一步保障XXX现行土地规划与客观实际、发展需求相适应,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采购人拟开展“XXX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与二调衔接完善”工作。 1.2 项目来源 XXX政府采购项目——XXX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与二调衔接完善,项目采购编号XXX。 1.3 总体思路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常态的需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的总体部署要求,依据土地调查和规划评估结果,做好承载力分析,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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