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风险预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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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风险预警管理规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XXXX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项目风险预警管理办法文件类别: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HYTZ-BF-FY

撰写单位:投资公司

版本:A-00

发行日期:2015年5月

机密等级:□机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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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投资项目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已投资项目的实时监控,防范投资项目风险,规范项目投资行为,保证投资项目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建立投资项目风险预警分级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谓“预警”,就是对那些已经和可能出现的极为不正常的情况或风险进行提示、汇总、分析。

投资项目风险预警就是以投资信息为基础,包含外部信息和企业内部信息,以主要影响企业投资的内外部影响因素为依据,设置一些重要的敏感性指

标的变化,并随时观察企业发生投资项目风险的早期特征,对企业投资经营活动潜在的风险进行实时监控的管理控制措施。

第三条在建立和实施对已投资项目的预警办法时,至少应当强化对已投资项目的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已投资项目设定的退出目标及程序的进度判断;

2、公司内外环境及导致风险发生的根源性因素分析;

3、风险预警系统模型定性与定量分析;

4、公司内部执行程序的行为性预警;

5、预警机制的执行与反馈。

第二章已投资项目设定的退出目标及程序的进度判断第四条根据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的退出目标,设定投资项目相关的经营目标、财务报告目标、合规性目标和资产安全完整目标。并根据设定的目标合理确定其整体经营等各项进度。

第三章公司内外环境及导致风险发生的根源性因素分析第五条公司应当在充分调研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准确识别影响投资项目的内部风险因素和外部风险因素。

应当关注的内部风险因素包括:高级管理人员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团队精神等人员素质因素;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设计、投资方案设计、投资退出设计等管理因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基础实力因素。

应当关注的外部风险因素包括:项目所在地的政治环境等政治因素;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资源供给、利率调整、汇率变动、融资环境、市场竞争等经济因素;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消费者行为

等社会因素;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电子商务等科技因素;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因素。

第六条战略型警源:主要是指由于企业制定的发展战略不足的原因而导致投资风险出现的一类风险因素。

第七条决策型警源:主要是指由企业未对项目进行严谨科学的论证、对内外环境估计不足、决策者相关素质欠缺等等,而导致决策失误而出现的一类风险因素。

第八条投资管理型警源:主要是指由于对投资项目控制不力、管理混乱而造成的投资风险因素。

第九条外部型警源:主要是指来自于企业外部,可能对企业投资项目产生威胁的风险因素。

第十条市场型警源:主要是指对所有企业都会带来风险的因素,这类风险的最大特征就是不为人的主观意志所左右。如经济衰退、通货膨胀、金融危机等。

对于不同的投资项目来说,各自的关键因素也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应参照上述警源分类,结合预警项目的特征和变化规律进行监测预警,准确地确定出各自的重点警源所在。

依据投资项目风险控制点制订风险控制分级预警标准,根据调查反映的情况和跟踪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综合分析,进行风险定级,实行分级管理,对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

第四章风险预警系统模型定性与定量分析

第十一条对已识别的风险因素,应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警源的风险类别确定科学合理的定性一、定量分析标准并建立风险预警系统模型。

第十二条应当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依据风险的重要性水平,运用专业判断,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大小及其对企业影响的严重程度进行风险排序,确定应当重点关注的重要风险。

第十三条定性分析

投资风险预警系统的定性分析,主要是通过对一些无法具体量化而又对投资项目的运行起到决定作用的关键问题进行是非判断,从而决定是否发出风险预警。这些关键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股权变动情况;董、监、高人员的自律及稳定情况;对外担保;涉及诉讼;其他。

第十四条定量分析

1、通过建立运用投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能够从定量的角度分析出投资项目是否存在潜在的风险。

2、预警指标的选择应当遵循的原则:

⑴重要性原则:即所选指标应能够反映对投资收益有重要的影响;

⑵灵敏性原则:即所选指标应能够比较灵敏的反映出投资项目运营的变动情况;

⑶超前性原则:即要求所选指标能够领先于投资项目实际变动的发生;

⑷稳定性原则:指对被选的预警指标的变化幅度进行不同状态划分后,划分的标准能够保持相对的稳定性。

⑸时效性原则:是指所选择的指标能够按月、按季进行监测,从时间上能够及时地反映投资项目运营状况;

⑹可行性原则:所选取的指标必须符合实际情况,能够获得有关统计资料,并能够连续进行动态比较。

3、根据以上六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可将投资预警指标体系从总体上划分为五大模块:

⑴项目盈利能力;

⑵项目营运效率;

⑶项目投资结构;

⑷项目发展潜力;

⑸项目安全性。

在具体预警指标的选取方面,考虑到各指标间既能相互补充,又不重复,即尽可能全面综合地反映投资项目的运营状况,故每个预警模块各取多个具有代表性的指标,综合起来共同构成投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详见下表。

4、投资风险预警值的确定,主要有两类方法,一类是行业平均值法,即将项目所属行业平均值运作参数估计与假设检验等方法,计算出预警值的置信区间;另一类为经验法,即根据以往经验来确定预警值。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投资项目的预警值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如需要强调投资安全性,则可适当调高预警值。

5、通过上述系统指标的计算方法,可以得出每项预警指标的具体数值。在实际运用中,每隔一段时间,就将预警指标数值与各自的预警值相比较,若预警指标接近或突破预警值,即要根据实际情况发出警报。通过对警兆的辩别,可以确定是否出现投资危机警情,结合预警对象的警情发生情况,决策者可以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化解警情或将预警对象发生的损失最小化。

6、投资项目风险规避措施包括:风险回避、风险控制、风险转移、风险自留。

第五章公司内部执行程序的行为性预警

第十五条投资前是否编制了详细的投资实施计划;投资项目决策前是否经过详尽的风险评估;投资项目实施是否有详细的内部控制制度;投资活动是否有合理明确的分工;公司是否有严格执行的财务检查制度等。如果这些问题出现了“否”的回答,则应立即发出预警信号。

第十六条应当加强投资收益的控制,投资收益的核算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七条应当加强投资项目有关权益证书的管理,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保管权益证书,建立详细的记录。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接触权益证书。财务部门应定期和不定期地与管理部门及人员清点核对有关权益证书。

第十八条被投资企业股权结构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取得被投资企业的相关文件,及时办理相关产权变更手续,反映股权变更对本企业的影响。

第十九条投资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与被投资企业核对有关投资账目,保证投资项目的安全、完整

第六章预警机制的执行与反馈

第二十条投资项目是一个动态开放的系统,它的运作受到企业、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影响,因此,在建立预警指标体系时应当综合考虑企业、行业乃至整体社会经济发展形式的特征确定风险预警指标,预警值的确定也应随着它们的变化而不断进行动态的调整。

第二十一条加强信息收集和管理。投资风险预警系统的正常运作是以大量的信息为基础,要真正发挥预警系统的功能就必须要有强大的信息收集和管理系统,以便及时、准确、全面的向预警系统输入信息,预警系统才能在此基础上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进而发出预警,降低企业投资风险。

第二十二条在进行风险识别时,可以采取座谈讨论、问卷调查、案例分析、咨询专业机构意见等方法来识别相关的风险因素,特别应注意总结、吸取企业过去的经验教训和同行的经验教训,加强对高危性、多发性风险因素的关注。

第二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当认真核审与投资项目处置有关的审批文件、会议记录、资产回收清单等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对投资项目处置的会计处理,确保投资资产处置真实、合法。

第二十四条应当建立投资项目后续跟踪评价管理制度,对企业的投资项目有重点地开展后续跟踪评价工作,并作为对投资奖励和责任追究的基本依据。

第二十五条对实际发生的投资业务,应当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各环节业务的开展情况,加强内部审计,确保投资的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应当加强对审批文件、投资合同或协议、投资方案、投资退出方案及处置决议等文件资料的管理,明确各种文件资料的取得、归档、保管、调阅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及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二十六条应当根据风险分析情况,结合风险形成原因、企业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具体业务层次上的可接受风险水平,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第二十七条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开展风险评估后,可以结合投资业务流程、风险因素、重要性水平和风险应对策略,在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设立风险清单,建立企业风险数据库,为持续开展和不断改进风险评估提供充分、有效的数据支持。

应当重视风险评估的持续性,及时收集风险及与风险变化有关的各种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风险评估,适时更新、维护风险数据库。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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