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河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担保及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河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担保及再担保业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公司企业财务管理

【发文字号】豫计收费[2002]333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2.03.27

【实施日期】2002.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河南省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服务中心担保及再担保业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豫计收费[2002]333号二00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确定担保及再担保业务收费标准的请示》(豫信保[2002]010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01]77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豫政[1999]60号)精神,为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收费管理,根据一年来试行情况,经研究,现将河南省中小企业信

1 / 1

{信用管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内部运行机制

(信用管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内部运行机制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内部运行机制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世界各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行作法,截止目前,全世界已有48%的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世界第壹个国际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区域性组织是1994年成立的欧洲投资基金。 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实践始于1992年。1999年6月14日,国家经贸委发布《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以贯彻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图为宗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正式启动。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开始进入制度建设、组建国家信用再担保机构和完善形成社会化信用体系建设阶段。截止2000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了200多个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了省级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募集各类担保资金已达80亿元,预计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300至500亿元担保支持。另外,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商业担保公司和互助担保机构也已有100多个。 壹、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探索情况 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实践起步于1992年,代表者是重庆的私营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基金会以及上海的工商联企业互助担保基金会和广东的地方性商业担保公司。1999年6月14日,国家经贸委发布《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国经贸中小企[1999]54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贯彻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图为宗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正式启动。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国办发[2000]59号),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开始进入制度建设、组建国家信用再担保机构和完善形成社会化信用体系建设阶段。 从1992年开始探索,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现状及其发展策略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现状及其发展 策略 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市场经济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尽管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但由于其自身实力薄弱,缺乏足够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资源,使得中小企业的成长受到了种种的限制。为了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信用担保机构应运而生。本文将探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现状及其发展策略。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现状 1. 信用担保机构的建立数量增长 近年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得到了快速发展,这与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市场经济的推进有很大关系。据统计,全国信用担保机构数量已经超过了2500家,实现了良好的市场覆盖,并且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也使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市场占有率越来越高。 2. 信用担保机构发挥的作用不断提升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良好的融资环境。这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意味着更好、更合理、更安全的融资渠道和风险管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银行贷款审批环节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许多中小企业成功地获得了贷款支持,有效地缓解了资金压力。

3. 贷款利率降低 随着信用担保机构的数量增加和发挥的作用不断提升,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贷款利率也有所减少,使得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发展策略 1. 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服务质量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出发,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全方位的服务,使得中小企业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的生存空间和成长机会,从而增强中小企业与信用担保机构之间的合作能力。 2. 改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评估体系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需要注重风险评估体系的建设,加强风险评估能力,提高对于风险的认识和处理能力,从而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减少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 3. 推出更为实用的信用担保产品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该推出更为实用的信用担保产品,以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保证中小企业能够快速、便捷地获得资金支持,使得中小企业获得更加广泛的市场认可和商业机会。 4. 建立更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补助项目申请条件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补助项目申请条 件 中小企业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对于整个经济体系都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资金不足及融资难度大等因素的制约,导致一些企业难以获得足够的融资,进而限制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推出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补助项目,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进一步促进其持续发展。在申请该项目之前,企业需要了解申请条件方面的相关信息,以便更好地获得该项目的支持和帮助。 一、企业类型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补助项目仅针对中小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中小企业一般分为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其中小型企业的员工数不超过300人,年销售额不超过50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而中型企业的员工数不超过1000人,年销售额不超过1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二、企业经营状况 申请企业的经营状况是该项目申请的重要条件之一。具体来说,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必须注册成立,并且具有法人资格。

(2)企业必须经营正常,不存在欠税等经营不佳现象。 (3)企业经营时间需满足一定年限要求。一般来说,申 请企业的经营年限应在2年以上。 (4)企业需要提供真实的经营信息,并通过申请审核。 三、融资需求 申请企业的融资需求是该项目申请的核心之一。具体来说,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存在融资需求,需要获得一定额度的融资。具 体融资额度需要按照业务需要进行估算。 (2)企业需要具有一定的担保能力,即在风险控制方面 有一定的保障措施。 (3)企业需要提供承诺书和真实的融资使用计划,以确 保融资用途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担保条件 担保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补助项目的主要保障措施。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担保条件: (1)企业需提供一定的担保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企 业可以提供房产、车辆、仓储或其他财产作为担保品。 (2)担保品的价值应满足融资额度要求。具体的价值评 估需要由评估机构进行。 (3)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担保证明和担保协议,以便保 障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扮演了促进就业和经济增长的重要角色。然而,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着资金短缺、信用不足等问题,给企业的融资和发展带来了挑战。因此,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成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概念与作用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指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支持,增强其融资能力和信用力,以提升中小企业在融资市场的竞争能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主要作用包括:减少企业融资风险、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便利性、增强企业信用形象等。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的机制 (一)担保管理机构的设立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的首要问题是建立健全的担保机构。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积极引导和支持担保机构的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信用担保服务。 (二)担保范围和条件的明确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需要明确担保的范围和条件,以保证担保的有效性和公正性。担保范围可以包括贷款、融资租赁、证券发行等,而担保条件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量身定制。

(三)风险评估和管理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是风险评估和管理,通过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资产负债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确定担保额度和担保费率。同时,担保机构还要加强对借款企业的后续跟踪和风险管理,确保担保的有效性。 (四)政府支持政策的制定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政府可以通过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供税收优惠措施、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支持担保机构的设立和发展,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有效实施。 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的发展现状与问题 (一)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担保机构数量增加,信用担保覆盖面扩大,服务突破传统担保业务,通过创新模式和互联网技术,提供更加便捷的信用担保服务。 (二)存在问题 与此同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担保机构的专业化程度不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二是担保范围还比较受限,对于一些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等,担保机构的覆盖仍有欠缺。三是中小企业借款成本仍然较高,一方面是由于中小企业信用状况不佳,另一方面是由于担保机构的价格竞争不够激烈。四是政府支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公布日期】2020.10.26 •【字号】豫工信企业〔2020〕98号 •【施行日期】2020.10.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管理 正文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32号),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现将《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10月26日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32号),推动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是指经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需求为导向,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公共服务,业绩突出、运作规范、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 第三条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示范平台的认定管理工作。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示范平台的推荐工作,协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辖区内示范平台进行认定管理。 第四条示范平台的认定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五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示范平台予以重点扶持,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并享受国家和省内财税、融资、创业、创新等相应支持。 第二章主要功能 第六条示范平台具有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特征,可以是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平台,也可以是某一方面具有特色服务功能的专业性平台。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十佳机构授牌仪式暨省中小企业办与国开行签约仪式主持词_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十佳机构授牌仪式暨省中小企业办与国开行签约仪式主持词_河南省中小企 业担保集团 主持人:各位领导,同志们:现在开会。 出席今天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的领导有:省委常委、副省长**同志,省财政厅副厅长**同志,省中小企业办主任**同志,省金融办副主任**同志,人民银行**分行副行长**同志,**银监局副局长**同志,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行长**同志。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十佳机构负责人、省担保行业协会理事、各市担保协会负责人共计60多人。 今天的会议议程共有四项:会议进行第一项,请省中小企业办刘新风主任宣读《关于公布**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十佳机构的通知》。 会议进行第二项,请**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十佳机构上台授牌。 首先,请第一批单位上台。 (十佳担保机构上台接牌)主持人:请第二批单位上台。

(十佳担保机构上台接牌)主持人:近年来,按照王省长“抓一批规模大、担保能力强的示范性机构,促进担保业规范发展”的指示精神,省中小企业办组织实施了以规范提升为主题的担保机构“151”工程,即在全省规范提升100家担保机构,培育50家规范担保机构,评选10佳信用担保机构。在2008年已确认51家规范提升担保机构、34家规范担保机构的基础上,今年开展了十佳信用担保机构评选活动。这十佳担保机构2008年实现的贷款担保金额占全省389家担保机构贷款担保额的五分之一,在融资服务、经营管理、业务创新、风险控制等方面均居全省担保行业先进水平,对引领全省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希望十佳机构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勇于创新,不断超越,为中小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主持人:会议进行第三项,请省中小企业办刘新风主任、国开行**省分行**行长就《建立省级担保合作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协议》进行签约。 (省中小办与省国开行签约)主持人:省中小企业办与国开行**省分行建立省级担保合作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是贯彻省委、省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政策部署,支持中小企业应对危机的具体举措,对发挥开发银行的融资优势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协调优势,整合担保机构资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 司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公布日期】2013.03.22 •【字号】豫工信企业[2013]187号 •【施行日期】2013.03.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日常 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工信企业〔2013〕187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行业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实施监管,规范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营行为,使我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特制定了《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3年3月22日 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我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实施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融资性担保

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3号)、《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部门对河南省境内设立并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分支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本办法所指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分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 第二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一领导全省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省级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全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抽查。 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以及省监管部门督办的事项。 第三条监管部门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可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也可独立进行。 第四条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监管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基础管理、业务经营、资金使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人员资质等方面的合规性。各级监管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相关的监管、检查内容。 第二章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经营中禁止的事项 第五条融资性担保公司须严格执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业务范围、经营规则和风险控制等有关规定。 第六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核心主业,严格按照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委托投资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第七条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 第八条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为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 第三章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营场所

新野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

新野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我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困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我县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新野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为我县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分散金融风险,确保担保资金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新野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简称县信保中心)是经县人民政府发起设立的非营利性社团法人,机构设在县经贸委,享有独立的经营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按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筹措、运作担保资金,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促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履行担保资金安全运行的职责。 第三条为了加强对我县担保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担保资金的运作行为,设立新野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理事会。 第四条县信保中心担保范围:进入县信保中心的会员企业。 第五条县信保中心不以盈利为目的,以安全性、合法性、社会性为基本准则,以坚持市场化运作、资本保值运营、控制风险、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为原则。 第六条县信保中心实行会员制。 第七条本管理办法所称担保为保证,即信保中心与协议银行县农村信用联社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时,县信保中心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章担保资金、机构设立与组织管理 第八条担保资金来源。信保中心是由政府发起,会员企业投入建立的社团法人组织,其资金来源渠道为:

(一)县财政初期划拨200万元; (二)会员投入的基金,每个入会企业投入,一般为10万元至30万元,最高限额50万元以内。 (三)其他。 第九条担保资金补充来源。随着担保资金规模的扩大和担保业务范围的拓宽,必须不断补充资本金。补充渠道有:(一)县政府除首期投入以外,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增拔30至50万元的补充资金; (二)资金存款利息收入的50%和其他收入;, (三)其他。 第十条县信保中心设立理事会,由县经贸委牵头,县财政局、乡镇企业局以及相关单位组成,设理事1名,副理事2至3名,理事若干名。 理事会成员由县经贸委提名,全体入会会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 理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监督规范担保资金的运作行为; (二)监督县信保中心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三)监督县信保中心负责人执行有关规程、制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审议批准县信保中心担保资金运作实施细则; (五)负责筹措和逐步增加县信保中心的资本金; (六)审议决定县信保中心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计划; (七)审议批准县信保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八)审议批准申请企业入会,并审定入会企业信用等级; (九)对县信保中心坏帐核销和增加或减少资本金规模作出决议; (十)监督、审议和决定县信保中心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县信保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执行理事会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三)负责担保资金的经营管理; (四)制定县信保中心章程和担保资金运作实施细则,

河南担保行业发展中存在问题对策论文

河南担保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摘要: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河南担保行业迅速发展,作为政府扶持地方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河南担保机构提供的担保服务发挥着有效配置社会资源的功能。但是由于目前国内的担保补偿机制及社会信用机制尚未健全,担保机构资本实力差,抗风险能力低,担保业务不规范,担保人才匮乏等,这决定了河南担保机构难以避免地要承担着巨大的经营风险。 关键词:担保中小企业融资信用风险 发展信用担保业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全和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介入可大量广泛的搜集信用资源,有效扩大金融市场的容量。通过信用担保这个桥梁,银行不仅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扶持,也可以分散信贷风险,优化资产结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发展担保业可以降低银行的管理成本和经营风险,开拓银行的新业务。 在次贷危机的迅速蔓延下,企业资金链断裂频发,许多中小企业在这一时刻把民间融资视为救命稻草,许多中小企业在资金紧张时求助于担保公司。融资需求推动了担保行业走向繁荣。仅2008年,河南省财政就拨付8 .5亿元资金支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郑州市新增担保公司128家,洛阳仅在2009年就注册了81家担保公司,在最高峰时曾达到153家。据统计,与2008年初相比,2010年底,河南省投资担保类金融机构数量由190余家增加至1600多家(含300多家分支机构),注册资本也从50多亿元增加至560多

亿元,从业人员也由不足4000人发展至近10万人,三类指标分别增长了8倍、11倍和25倍[1]。 从理论上来讲,因为具有“不摸钱”、“一对一”和“担保代偿”三大特点,“郑州模式”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放款人的利益,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但事实上,“郑州模式”在操作中早已被异化,担保公司数量几何式增长背后的管理能力和从业人员专业性却有 所缺失,加之监管缺位,乱象频生,严重影响着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 1.河南担保行业存在的问题 1.1担保行业法律法规的制定不完善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于1995年10月1日起生效,但是《担保法》的立法背景是为了解决企业间债务及保护银行的债权,立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担保人的权益保护显然不够。虽然自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以来,原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发布了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管理办法,但是其立法层次相对较低,效力有限,难以为担保行业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护。 1.2资本实力差,抗风险能力低 众所周知,融资担保行业是一个对资本金高度依赖的行业,资本金的多寡直接决定了其业务规模的大小和风险抵御能力的强弱。以河南为例,截止到2011年6月,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了首批初审合格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名单,河南省第一批共计246家担保机构经营资格经过初审合格,注册资本均在3000万元以上[2]。

河南省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豫财企号

河南省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管 理办法豫财企号 《河南省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河南省人民*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管理工作,保障资金规范高效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是指为引导和鼓励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国家对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从事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发生代偿后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资金 第三条代偿补偿资金由中央和省共同出资设立,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代偿补偿资金运营收益等 第四条代偿补偿坚持严格风险控制、代偿适当补偿、资金共同负担的原则第五条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金融办是代偿补偿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代偿补偿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能分工负责日常管理并委托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代偿补偿资金账户的日常管理及运营 第六条托管机构具体负责代偿补偿资金账户的管理及运营包括项目确认、受理及审核,制定代偿补偿方案,拨付代偿后补偿款项,收缴项目追偿回款,以及其他常规性资金运营管理等事项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担保机构是指在河南省内依法设立,经营小微企业*担保业务的机构代偿是指当小微企业未能按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偿还贷款,由担保机构依担保合同代为清偿的行为 第八条托管机构要充分发挥在全省担保体系中的职能作用,通过再担保合作机制规范担保机构业务运作,充分利用代偿补偿资金,引导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加大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2020.11.28 •【字号】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 •【施行日期】2021.03.01 •【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已被修订 •【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 正文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8号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8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28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和保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开发建设和开放发展,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批准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和经法定程序确定由实验区管理的区域。 第三条实验区应当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突出国家确定的发展定位,遵循区域统筹、整体规划、协调推进、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实验区应当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创新体制机制,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全面推进开放合作,吸引人才和高端要素集聚,建设投资贸易便利、金融创新突出、服务体系健全、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效应明显、法治环境规范的开放创新先行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高端产业聚集区和法治建设引领区。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决策、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实验区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事项。 省人民政府设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作为实验区的行政管理机关。 省人民政府委托郑州市人民政府依法管理管委会。 第六条实验区应当建立事权划分科学、结构扁平优化、管理高效统一、运行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省、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当支持实验区聚焦主责主业,保障管委会依法正常行使职权。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发展情况与政策措施

##中小公司信用担保业发展状况与政策措施 从1999年设立第一种专业担保公司--##公司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到今年##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我省中小公司信用担保业通过十年发展历程,已形成了以政府出资担保机构和民营担保机构为主体,担保再担保配套旳中小公司信用担保体系,成为解决中小公司融资难不可或缺旳重要产业。特别是##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我省信用担保机构在克服自身困难旳同步,有力地支持了中小公司平稳较快发展。 一、基本状况和重要特点 截至6月底,全省中小公司信用担保机构459家,注册资金192亿元,合计为8.2万户中小公司担保1779亿元,其中1-6月为1.7万户中小公司担保328亿元,担保机构实现营业收入8.8亿元,上交税金0.73亿元。1-6月,全省规模以上中小工业41799家,比上年终增长3961家;实现工业增长值6349亿元,同比增长17.35%;实交税金695亿元,同比增长28.99%;从业人员650万人,同比增长21万人。我省中小公司信用担保业重要有如下特点: (一)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模式多样化。我省自民间资本开始大量进入担保行业,并逐渐成为担保行业投资主体,担保机构资金来源涵盖了政府、国有公司、民营公司、自然人和境外投

资者,担保行业发展由政府主导型转向市场主导型和政府引导型。目前,政府出资和参与出资旳担保机构78家,政府出资35.75亿元,分别占全省中小公司信用担保数量17%和注册资金18.6%。以政府出资担保机构和民营担保机构为主体、互助性担保机构为补充旳中小公司信用担保体系,形成了4类有代表性旳机构模式。一是财政出资设立旳担保机构,如##公司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东西结合担保公司、烟台市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烟台银桥担保公司、泰安市基金投资担保经营有限公司,由财政出资,有政府信用,在业内有较高旳公信力和承认度,是我省中小公司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旳骨干力量。二是民营资本主导旳担保机构,如山东银联担保公司、民鑫担保集团公司、泰龙担保公司、万佳担保公司、慧缘担保公司、亿盛担保公司、中信担保公司等都由民营公司和自然人出资设立,专业团队经营,经济效益为先,带动越来越多旳民间资金进入担保行业,推动了担保业旳繁华发展。三是大型国有公司或政府参股成立旳担保机构,如山东鑫海担保有限公司,以中国重汽集团投资为主,有关供应商参股,为中国重汽集团产业链条上旳中小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山东天元担保公司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合伙,运用华融公司专业团队为中小公司提供担保和融资服务。淄博融信担保公司由淄博高新区参股,重要为高新区中小公司提供融资担保。这些机构形成了独特旳经营风格和竞争优势。四是会员制互助性担保机构,如广饶县互助担保协会,以会员公司出资为主,以会员公司为服务对象,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