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17年中国河南省民营医院数按医院级别分二级医院(个)

2008-2017年中国河南省民营医院数按医院级别分二级医院(个)

医疗机构 (卫生机构(组织)代码 )

医疗机构 (卫生机构(组织)代码: ) 医疗付费方式:□ 住 院 病 案 首 页 健康卡号: 第 次住院 病案号: 姓名 性别 □ 1.男 2.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年龄 (Y/M/D) 国籍 民族 新生儿出生体重 克 新生儿入院体重 克 出生地 省 市 县(区) 籍贯 省(区.市) 市 身份证号 职业 婚姻 □ 1.未婚 2.已婚 3.丧偶4.离婚 9.其他 现住址 省 市 县(区) 电话 邮编 户口地址 省 市 县(区) 邮编 工作单位及地址 单位电话 邮编 联系人姓名 关系 地址 电话 入院途径 □ 1.急诊 2.门诊 3.其他医疗机构转入 9.其他 入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入院科别 病房 转科1. 年 月 日 时转 科 2. 年 月 日 时转 科 3. 年 月 日 时转 科 出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出院科别 病房 实际住院 天 门(急)诊诊断 疾病编码 门(急)诊医生 出院诊断 疾病编码 入院病情 有 临床 未确定 情况 不明 无 主要诊断: 其他诊断: 病例分型□ A 一般 B 急 C 疑难 D 危重 临床路径病例□ 1.是 2.否 抢救 次 成功 次 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 疾病编码 病理诊断: 病理号 疾病编码 药物过敏 □1.无 2.有,过敏药物: 死亡患者尸检 □ 1.是 2.否 血型 □ 1.A 2.B 3.○ 4.AB 5.不详 6.未查 Rh □ 1.阴 2.阳 3.不详 4.未查 科主任 主任(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住院医师 责任护士 进修医师 实习医师 编码员 病案质量 □ 1.甲2.乙3.丙 质控医师 质控护士 质控日期 年 月 日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附录 1.相关标准 1.1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WS218-2002) 1.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卫生机构(组织)的分类原则、分类、代码结构及编码方法等。 2)本标准适用于卫生行业管理、卫生机构分类、卫生统计与信息咨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1714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2402 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3. 卫生机构(组织)定义 卫生机构(组织)是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服务或从事医学科研、医学教育等卫生单位和卫生社会团体。不包括卫生行政机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所属卫生机构(组织)。 4. 分类原则 1)分类原则参照GB/T4754和其他有关国家标准。 2)按照国内通行的经济和社会活动同质性原则划分机构类别。 3)与我国现阶段卫生机构发展状况相适应。 4)医疗机构分类参照1994年国务院第149号令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配套文件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5. 卫生机构分类 卫生机构按行政区划、机构登记注册类型、卫生机构(组织)类别和机构分类管理四类属性分类。 1)行政区划和机构登记注册类型完全引用国家标准和通用统计分类。 2)卫生机构(组织)类别系卫生机构分类的主体。卫生机构(组织)按 类别分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所(站)、医学科学研究机构、医学教育机构、健康教育所(站)、其他卫生机构和卫生社会团体16大类,大类下面根据需要再划分为中类和小类。 3)机构分类管理划分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其他卫生机构三类。 6. 卫生机构代码 1)代码结构 卫生机构(组织)代码由22位数字(或英文字母)组成,包括9位组织机构代码和13位机构属性代码。机构属性代码由行政区划代码(6位)、经济类型代码(2位)、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4位)和机构分类管理代码(1位)四部分组成。卫生机构代码表示形式如下: 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属性代码 XXXXXXXX - X XXXXXX XX XXXX X 本体代码_____| | | | | | |___机构分类管理代码

医院基本数字及财务分析统计表编制说明精修订

医院基本数字及财务分 析统计表编制说明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基本数字及财务分析指标表》编制说明 一、基本数字部分 (一)人员 1、编制人数:根据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填列。 2、期末在职职工人数:指当年期末支付工资的在岗职工人数,包括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包括临时工、离退休人员、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和返聘人员。 “合同聘用制人员”指单位在职的全员聘用合同制人员。 “卫生技术人员”指年末单位在职的执业(助理)医师、护师、注册护士、药剂人员、检验和影像人员等卫生专业人员。不包括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3、平均在职职工人数:指每月在职职工人数的加权平均数。 4、期末离休人数:按单位期末实有离休人数填列。 5、期末退休人数:按单位期末实有退休人数填列。 6、平均离退休人数:指每月离退休人数的加权平均数。 7、期末返聘人数:按单位期末实有返聘人数填列。 8、期末临时工人数:指单位全年聘用临时工的期末数,不含终点工。 (二)床位 1、编制床位:指卫生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床位数。 2、平均开放床位:填列每日开放床位的加权平均数。 3、期末实际开放床位:指期末实际开放的床位数。 (三)房屋及建筑物面积 单位全部房屋及建筑物面积,含医疗用房、管理用房、生活用房、住宅、停车场、商业用房等。 (四)资产 1、总资产:按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的期初数和期末数填列。 2、流动资产:按资产负债表中的期末流动资产合计数填列。 其中: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3、固定资产总值:按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原值期初数和期末数填列,不包含在建工程和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其中:专用设备按固定资产明细账专用设备期末余额填列。 4、固定资产净值:按资产负债表中的期末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差额数填列。 5、平均存货:按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期初数和期末数之和除以2填列。

医疗机构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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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 (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 - 2 -

附件2: 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 3 -

(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目前按照WS218-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检验码组成。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9.其他。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医卡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 (四)“第N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 4 -

医疗卫生机构《入网登记表》填表说明

医疗卫生机构《入网登记表》填表说明 一、机构基本信息 1.机构全称:填写的名称需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上面的名称一致。 2.法人机构:选择“否”,则需要填写“上级医疗机构的名称”,该名称的填写也需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机构名称一致;选择“是”,直接在“法人代表”一栏填写本机构的法人代表姓名即可。 3.法人代表:填写内容需与本机构营业执照上的信息一致。 4.上级机构名称:点选放大镜,选择“单位名称”和“注册地域”,需填写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机构名称和地域(注:上一级机构必须先入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才可入网)。 5.上级法人代表:填写本机构的上级机构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姓名需与机构营业执照上的信息一致。 6.卫生机构(组织)代码:填写由省卫生厅为本机构颁发的《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上的22位代码。完善好卫生机构(组织)代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经济类型,机构类别,营利性质,直属卫生局,机构注册地址,机构邮寄地址这些信息。 7.主要负责人:填写本机构负责监管网相关事宜的人,该负责人可以是数字证书的持有人,也可以不是。 8.经济类型:填写卫生机构(组织)代码系统会自动带出经济类型,勾选项内容为:国有全资、集体全资、股份合作、联营、私有、外商合资、外商合作、外资、其他。 9.机构类别:填写卫生机构(组织)代码系统会自动带出机构类别,勾选项内容为:医院、乡镇卫生院、诊所、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机构及其他。 10.营利性质:填写卫生机构(组织)代码系统会自动带出营利性质。 11.直属卫生局:填写卫生机构(组织)代码系统会自动带出直属卫生局。 当直属卫生局出现空白时,可能是由于机构所处的行政区域已经撤销、合并、变更,而22位机构代码中代表该行政区域的6位代码并未更新所至。选择机构注册地址中的区县后会自动联动出该区县直属卫生局(注:1.机构注册地址字段的选择功能只适用于本市的不同区县的选择,跨市的不支持;2. 此功能只适用于选择已入网的卫生局,如果卫生局未入网,则无法选择)。 12.机构注册地址:填写卫生机构(组织)代码系统会自动带出机构注册地址中省、市、区县的部分信息,市和区县的信息是可以修改的,省份不可修改。 13.机构详细注册地址:按本机构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进行填写。

医疗机构(卫生机构(组织)代码

医疗机构 (卫生机构(组织)代码:)医疗付费方式:□住院病案首页 健康卡号:第次住院病案号:

4.贫困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 (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但必须按首页的费用分类提供电子数据。

附件1 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卫生机构(组织)代码由22位数字(或英文字母)组成,包括9位组织机构代码和13位机构属性代码。机构代码由行政区划(6位)、经济类型代码(2位)、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4位)和机构分类管理代码(1位)四部分组成。卫生机构(组 例:某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为47000000-1,行政区划码为440103,经济类型为国有,机构类别为综合性医院,属非营利性医院,则卫生机构(组织)代码为47000000144010311A1001。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9.其他。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医保号”或暂不填写。 (四)“第N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六)性别:对未知性别,性别不单纯为男或女的,按照身份证或户口簿上体现的社会性征填为男或女。 (七)年龄:指患者的实足年龄,为患者出生后按照日历计算的实际年龄。大于1岁的用“Y+周岁”表示,不足1岁大于1个月的用“M+月份”表示,不足一个月的用“D+天数”表示。如28岁写为Y28,3个月的婴儿写为M3,18天的新生儿写为D18。 (八)从出生到28天为新生儿期。出生日为第0天。产妇病历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期住院的患儿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入院体重”。新生儿出生体重指患儿出生后第一小时内第一次称得的重量,要求精确到10克;新生儿入院体重指患儿入院时称得的重量,要求精确到10克。 (九)出生地:指患者出生时所在地点。 (十)籍贯:指患者祖居地或原籍。

医疗机构数据统计表模板

医疗机构数据统计 表

医疗机构简况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 一) 请在□中划”√”代码诊疗科目备注代码诊疗科目备注□01 预防保健科□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 □02 全科医疗科□07.06 小儿肾病专业 □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 □03. 内科□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 □03.01 呼吸内科专业□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 □03.02 消化内科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3.04 心血管内科专业□07.12 其它 □03.05 血液内科专业 □03.06 肾病学专业□08. 小儿外科 □03.07 内分泌专业□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 □03.08 免疫学专业□08.02 小儿骨科专业 □03.09 变态反应专业□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 □03.10 老年病专业□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 □03.11 其它□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 □08.06 其它 □04. 外科 □04.01 普通外科专业□09. 儿童保健科 □04.01.01 肝脏移植项目□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 □04.01.02 胰腺移植项目□09.02 儿童营养专业 □04.01.03 小肠移植项目□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 □04.02 神经外科专业□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 □04.03 骨科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 □04.04 泌尿外科专业□09.06 其它 □04.04.01 肾脏移植项目 □04.05 胸外科专业□10. 眼科 □04.05.01 肺脏移植项目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11. 耳鼻咽喉科 □04.06.01 心脏移植项目□11.01 耳科专业 □04.07 烧伤科专业□11.02 鼻科专业 □04.08 整形外科专业□11.03 咽喉科专业 □04.09 其它□11.04 其它 □05. 妇产科□12. 口腔科 □05.01 妇科专业□12.01 口腔内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 □05.03 计划生育专业□12.03 正畸专业 □05.04 优生学专业□12.04 口腔修复专业 □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 业 □05.06 其它□12.06 其它 □06. 妇女保健科□13. 皮肤科 □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13.01 皮肤病专业 □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 □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13.03 其它 □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 □06.05 妇女营养专业□14. 医疗美容科 □06.06 其它 □14.01 美容外科 □07. 儿科□14.02 美容牙科 □07.01 新生儿专业□14.03 美容皮肤科 □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14.04 美容中医科 □07.03 小儿消化专业 □07.04 小儿呼吸专业

(管理统计套表)医疗机构数据统计表最新版

(管理统计套表)医疗机构 数据统计表

医疗机构简况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壹) 请在□中划“√” 代码诊疗科目备注代码诊疗科目备注□01 预防保健科□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 □02 全科医疗科□07.06 小儿肾病专业 □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 □03. 内科□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 □03.01 呼吸内科专业□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 □03.02 消化内科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3.04 心血管内科专业□07.12 其他 □03.05 血液内科专业 □03.06 肾病学专业□08. 小儿外科 □03.07 内分泌专业□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 □03.08 免疫学专业□08.02 小儿骨科专业 □03.09 变态反应专业□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 □03.10 老年病专业□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 □03.11 其他□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 □08.06 其他 □04. 外科 □04.01 普通外科专业□09. 儿童保健科 □04.01.01 肝脏移植项目□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 □04.01.02 胰腺移植项目□09.02 儿童营养专业 □04.01.03 小肠移植项目□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 □04.02 神经外科专业□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 □04.03 骨科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 □04.04 泌尿外科专业□09.06 其他 □04.04.01 肾脏移植项目 □04.05 胸外科专业□10. 眼科 □04.05.01 肺脏移植项目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11. 耳鼻咽喉科 □04.06.01 心脏移植项目□11.01 耳科专业 □04.07 烧伤科专业□11.02 鼻科专业 □04.08 整形外科专业□11.03 咽喉科专业 □04.09 其他□11.04 其他 □05. 妇产科□12. 口腔科 □05.01 妇科专业□12.01 口腔内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 □05.03 计划生育专业□12.03 正畸专业

医疗机构数据统计表

医疗机构数据统计表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一) 请在□中划“√”代码诊疗科目备注代码诊疗科目备注□01 预防保健科□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 □02 全科医疗科□07.06 小儿肾病专业 □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 □03. 内科□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 □03.01 呼吸内科专业□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 □03.02 消化内科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3.04 心血管内科专业□07.12 其他 □03.05 血液内科专业 □03.06 肾病学专业□08. 小儿外科 □03.07 内分泌专业□08.01 小儿一般外科专业 □03.08 免疫学专业□08.02 小儿骨科专业 □03.09 变态反应专业□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 □03.10 老年病专业□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 □03.11 其他□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 □08.06 其他 □04. 外科 □04.01 一般外科专业□09. 儿童保健科 □04.01.01 肝脏移植项目□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 □04.01.02 胰腺移植项目□09.02 儿童营养专业 □04.01.03 小肠移植项目□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 □04.02 神经外科专业□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 □04.03 骨科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 □04.04 泌尿外科专业□09.06 其他 □04.04.01 肾脏移植项目 □04.05 胸外科专业□10. 眼科 □04.05.01 肺脏移植项目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11. 耳鼻咽喉科 □04.06.01 心脏移植项目□11.01 耳科专业 □04.07 烧伤科专业□11.02 鼻科专业 □04.08 整形外科专业□11.03 咽喉科专业 □04.09 其他□11.04 其他 □05. 妇产科□12. 口腔科 □05.01 妇科专业□12.01 口腔内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 □05.03 打算生育专业□12.03 正畸专业 □05.04 优生学专业□12.04 口腔修复专业 □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 业 □05.06 其他□12.06 其他 □06. 妇女保健科□13. 皮肤科 □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13.01 皮肤病专业 □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 □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13.03 其他 □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 □06.05 妇女营养专业□14. 医疗美容科 □06.06 其他 □14.01 美容外科 □07. 儿科□14.02 美容牙科 □07.01 新生儿专业□14.03 美容皮肤科 □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14.04 美容中医科 □07.03 小儿消化专业 □07.04 小儿呼吸专业

医疗机构数据统计表

医疗机构简况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一) 请在□中划“√”代码诊疗科目备注代码诊疗科目备注□01 预防保健科□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 □02 全科医疗科□07.06 小儿肾病专业 □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 □03. 内科□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 □03.01 呼吸内科专业□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 □03.02 消化内科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3.04 心血管内科专业□07.12 其他 □03.05 血液内科专业 □03.06 肾病学专业□08. 小儿外科 □03.07 内分泌专业□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 □03.08 免疫学专业□08.02 小儿骨科专业 □03.09 变态反应专业□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 □03.10 老年病专业□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 □03.11 其他□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 □08.06 其他 □04. 外科 □04.01 普通外科专业□09. 儿童保健科 □04.01.01 肝脏移植项目□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 □04.01.02 胰腺移植项目□09.02 儿童营养专业 □04.01.03 小肠移植项目□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 □04.02 神经外科专业□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 □04.03 骨科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 □04.04 泌尿外科专业□09.06 其他 □04.04.01 肾脏移植项目 □04.05 胸外科专业□10. 眼科 □04.05.01 肺脏移植项目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11. 耳鼻咽喉科 □04.06.01 心脏移植项目□11.01 耳科专业 □04.07 烧伤科专业□11.02 鼻科专业 □04.08 整形外科专业□11.03 咽喉科专业 □04.09 其他□11.04 其他 □05. 妇产科□12. 口腔科 □05.01 妇科专业□12.01 口腔内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 □05.03 计划生育专业□12.03 正畸专业 □05.04 优生学专业□12.04 口腔修复专业 □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 业 □05.06 其他□12.06 其他 □06. 妇女保健科□13. 皮肤科 □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13.01 皮肤病专业 □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 □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13.03 其他 □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 □06.05 妇女营养专业□14. 医疗美容科 □06.06 其他 □14.01 美容外科 □07. 儿科□14.02 美容牙科 □07.01 新生儿专业□14.03 美容皮肤科 □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14.04 美容中医科 □07.03 小儿消化专业 □07.04 小儿呼吸专业

医院 基本数字及财务分析统计表编制说明

《基本数字及财务分析指标表》编制说明 一、基本数字部分 (一)人员 1、编制人数:根据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填列。 2、期末在职职工人数:指当年期末支付工资的在岗职工人数,包括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包括临时工、离退休人员、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和返聘人员。 “合同聘用制人员”指单位在职的全员聘用合同制人员。 “卫生技术人员”指年末单位在职的执业(助理)医师、护师、注册护士、药剂人员、检验和影像人员等卫生专业人员。不包括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3、平均在职职工人数:指每月在职职工人数的加权平均数。 4、期末离休人数:按单位期末实有离休人数填列。 5、期末退休人数:按单位期末实有退休人数填列。 6、平均离退休人数:指每月离退休人数的加权平均数。 7、期末返聘人数:按单位期末实有返聘人数填列。 8、期末临时工人数:指单位全年聘用临时工的期末数,不含终点工。 (二)床位 1、编制床位:指卫生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床位数。 2、平均开放床位:填列每日开放床位的加权平均数。 3、期末实际开放床位:指期末实际开放的床位数。(三)房屋及建筑物面积 单位全部房屋及建筑物面积,含医疗用房、管理用房、生活用房、住宅、停车场、商业用房等。 (四)资产 1、总资产:按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的期初数和期末数填列。 2、流动资产:按资产负债表中的期末流动资产合计数

填列。 其中: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3、固定资产总值:按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原值期初数和期末数填列,不包含在建工程和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其中:专用设备按固定资产明细账专用设备期末余额填列。 4、固定资产净值:按资产负债表中的期末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差额数填列。 5、平均存货:按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期初数和期末数之和除以2填列。 6药品平均占用额:指库存物资中期初药品账面价值和期末药品账面价值的平均金额。 7、卫生材料平均占用额:指库存物资中期初卫生材料账面价值和期末卫生材料账面价值的平均金额。 (五)负债 负债、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按资产负债表中的期末负债合计数、流动负债合计数与非流动负债合计数填列。(六)净资产 按资产负债表中的净资产期初数和期末数填列。 其中:本期结余按资产负债表中的本期结余期末数填列。 (七)诊疗人次 诊疗人次:指所有诊疗工作的总人次数。包括病人来院就诊的门诊、急诊人次,出诊、赴家庭病床、下地段等外出诊疗人次,本院职工的诊疗人次数,外出进行的单项健康体检及健康咨询指导人次,局部的单项健康检查人数等。 其中:门急诊人次为病人来院就诊的门诊、急诊人次。(八)住院床日 1、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指年内医院各科每日夜晚12点钟开放病床数之总和,不论该床是否被病人占用,都应计算在内,包括因故(如消毒、小修理等)暂时停用的病床,不包括因医院病房扩建、大修理或粉刷而停用的病床

医院基本数字及绩效考核表编制说明

医院基本数字及绩效考核表编制说明附件4, 医院基本数字及绩效考核表(会医06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医院在某一会计期末或某一会计期间人员、床位、工作量等基本情况以及绩效考核指标。 二、本表“本年数”栏反映各基本数字以及绩效考核指标自本年年初起至报告期止的平均数或累计数或期末时点数。 本表“上年同期数”栏反映各基本数字以及绩效考核指标上年同期的平均数或累计数或期末时点数。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一,基本数字部分 1、编制人数,按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填列。 2、期末在职职工人数,按期末支付工资的在岗职工人数填列,包括合同聘用制人员和教学医院的校编人员,不包括临时工、离退休人员、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和返聘人员。 3、平均在职职工人数,按年初在职职工人数和期末在职职工人数的平均数填列。 4、离休人数,按年初离休人数和期末离休人数的平均数填列。 5、退休人数,按年初退休人数和期末退休人数的平均数填列。 6、临时工人数,按聘用临时工的平均数填列。 7、编制床位,按卫生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床位数填列。 8、平均开放床位,按年初开放床位和期末开放床位的平均数填列。 9、期末实际开放床位,按期末实际开放的床位数填列

10、房屋面积,按期末房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填列。 11、固定资产总值,按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填列。 12、诊疗人次,按所有诊疗工作的总人次数填列。包括病人来院就诊的门诊、急诊人次,出诊、赴家庭病床、下地段等外出诊疗人次,本院职工的诊疗人次数,外出进行的单项健康体检及健康咨询指导人次,局部的单项健康检查人数等。 “其中,门急诊人次”按病人来院就诊的门诊、急诊人次填列。 “其中,参保人次”按诊疗人次中享受医疗保险人员的诊疗人次填列。 13、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按自年初至期末累计实际开放总床日数填列。 14、实际占用总床日数,按自年初至期末累计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填列。 15、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按自年初至期末累计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填列。 16、出院人数,按自年初至期末累计出院病人数填列。 17、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数,反映出院者住院的天数,按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除以出院人数的数值填列。 ,二,绩效考核指标计算公式 1、预算收入执行率=本期累计实际收入总额/截至本期末预算收入总额×l00% 实际支出总额/截至本期末2、预算支出执行率=本期累计 预算支出总额×l00% 3、财政专项拨款执行率=本期累计财政项目补助实际支出/截至本期末财政项目支出补助收入×l00% 4、业务收支结余率=业务收支结余/,医疗收入+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其他收入,×100% 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6、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7、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规范】河南省医疗机构表格式护理文书书写规范

【关键字】规范 河南省医疗机构表格式护理文书书写规范 护理文书是病历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护士在护理活动中对获得的客观资料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的文字记录。包括体温单、医嘱单、病危(病重)患者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等。基本要求: 1、护理文书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2、护理文书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3、护理文书书写应当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4、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涂、粘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5、护理文书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一、体温单 1、楣栏项目: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诊断、住院号。患者诊断发生变更时,在续页上填写变更后的诊断。 2、日期栏:每页日期栏的第一日填写年、月、日,其余只填写日;如遇到新的月份或年度,应填写月、日或年、月、日。 3、住院天数栏:自入院当日开始计数,直至出院。 4、手术日期栏:用红色墨水笔填写手术或分娩后日数,以手术或分娩次日为第一日,填写“,依次填写至14日。在手术或分娩当日手术日期栏相应时间内40~之间用红色墨水笔纵行顶格填写“手术”或“分娩”,字迹清晰。若在14日内患者做第二次手术,应在手术当日填写“手术,将第1次手术日数作为分母,第2次手术日数作为分子填写,依此类推。 5、注意事项:在体温单40~横线之间用红色墨水笔纵行顶格填写入院、出院、转入、死亡、手术、分娩;除手术、分娩和出院不写具体时间外,其余时间均采用24小时制,精确到分钟。 (一)体温曲线绘制 1、体温用蓝色笔绘制,“×”表示腋温,“●”表示口温,“⊙”表示肛温,相邻体温之间以蓝线相连。 2、药物或物理降温后测量的体温用红“○”表示,划在降温前体温的同一纵格内,并用红虚线与降温前的体温相连,下次测得的体温用蓝线与降温前的体温相连。 3、体温低于(含)时,为体温不升,在横线下测量时间点顶格用蓝黑墨水笔纵行填写“不升”,不再与前次和下次测得体温相连。 (二)脉搏曲线绘制 1、脉搏以红点“●”表示,相邻脉搏之间以红线相连。 2、脉搏与体温重叠时,在体温符号外画红圈。 3、脉搏短绌时,心率以红圈“○”表示,相邻脉搏与心率以红线分别相连,两连线的空白区,以红笔划直线填满。 (三)呼吸曲线的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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