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环境法著作推荐书单

法理学、环境法著作推荐书单
法理学、环境法著作推荐书单

法理学著作推荐书单:

1.阿列克西:《法律论证理论》

2.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

3.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

4.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

5.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

6.德沃金:《原则问题》

7.德沃金:《法律帝国》

8.伊利.约翰.哈特:《民主与不信任:司法审查理论》

9.菲尼斯:《自然法与自然权利》

10.弗兰克:《法与现代精神》

11.富勒:《寻求自身的法》

12.富勒:《法的道德性》

13.格林.莱斯利:《国家的权威》

14.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法与民主的商谈理论》

15.哈特:《法理学与哲学论文集》

16.哈特:《法律的概念》

17.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

18.霍尔菲尔德:《司法推理中适用的基本法律概念》

19.霍姆斯:《普通法》

20.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21.凯尔森:《纯粹法学》

22.邓肯.肯尼迪:《司法裁决批判》

23.卢曼:《法:一种社会体制》

24.麦考米克:《法律推理与法律理论》

25.马默.安德烈编:《法与解释:法哲学文集》

26.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

27.佩雷尔曼:《正义的理念与论证的问题》

28.波斯纳:《法的经济学分析》

29.庞德:《法哲学导论》

30.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

31.罗尔斯:《正义论》

32.拉兹:《法的权威性:关于法与道德的论文集》

33.拉兹:《法律体系的概念》

34.桑德尔:《自由主义与正义的局限》

35.卡斯.桑斯坦:《行为法学与经济学》

36.昂格尔:《现代社会的法》

37.昂格尔:《法律分析,路在何方》

环境法学著作推荐书单:

1. 吕忠梅:《环境法新视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 吕忠梅:《环境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3. 吕忠梅主编:《环境资源法论丛》,法律出版社;

4. 吕忠梅主持:《保守与超越——可持续发展视野下的环境法创新》,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5. 蔡守秋:《调整论——对主流法理学的反思与补充》,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6. 王曦:《美国环境法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7. 陈泉生:《可持续发展与法律变革》,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8. 《瑞典环境法》,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编译,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7年;

9. 加藤一郎、王家福主编:《民法和环境法诸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1995年版;

10. [法]亚历山大·基斯:《国际环境法》,张若斯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1. [美]爱蒂斯·布朗·魏伊斯:《公平地对待未来人类:国际法、共同遗产与世代间衡平》,汪劲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2. 陈慈阳:《环境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不可不读的35本法律书单

不可不读的35本法律书单 1.《民法概要》王泽鉴编著D923.01/1032 读秀 2.《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美)E. 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D90/4313-2 超星和读秀 3.《木腿正义》冯象著D9-53/3702 超星和读秀 4.《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苏力著D90/4404(2) 超星和读秀 5.《政法笔记》冯象著D920.4/3702 超星和读秀 6.《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著D90/1724+7 超星和读秀 7.《论犯罪与刑罚》 (意)贝卡里亚著;黄风译 D914.01/7726 超星和读秀 8.《法辨: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梁治平 D909.2-53/3331 读秀 9.《美国宪政历程:改变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任东来, 陈 伟著 D971.29/2245 读秀 10.《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张千帆著 D921.01/1224(2) 读秀

11.《物权法》梁慧星, 陈华彬著D923.201/3356.2(5) 读秀 12.《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苏力著D9-53/4404.21(2) 读秀 13.《民法总论》梁慧星D923.101/3356(4) 有PDF和读秀 4.《法学方法论》 (德)拉伦茨编陈爱蛾译 D90/5024-2 读秀和方正 15.《洞穴奇案》(美) 萨伯著陈福勇, 张世泰译 D971.2/4402 有PDF和读秀 16.《合同法总论》韩世远D913.04/4543(3) PDF 17.《法的门前》(美) 彼得·德恩里科, 邓子滨编著 D904.3/2466 读秀 18.《推开法律之门》管欧D90/8807.2 读秀 19.《商法教程》顾耕耘 D923.990.1/7115(2) 20.《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瞿同祖D929/6673(2) 读秀 21.《债法原理》王泽鉴D913.01/1032.2-2(2) 读秀 22.《知识产权法教程》王迁D923.401/10032(2)

环境法案例分析题

一、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题,42题12分,43题8分,共20分) 42、某化肥厂通过专用明渠向长江排放生产废水,渠道附近洼地有许多被当地农民承包的鱼塘。1998年6月暴雨连天,加上汛期来临,上游洪水使江长猛涨,提外水面逐暂接近堤内地面,致使排污渠内废水自然入江受阻,漫溢流入鱼塘。鱼塘承包人遂与化肥厂交涉,要求采取措施,阻止废水漫溢致鱼死亡。化肥厂对此请求并未予理睬。数日后鱼塘里出现死鱼现象。于是鱼塘承包人联合向化肥厂提出排除废水侵害和赔偿死鱼损失请求,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要求处理此污染纠纷。化肥厂在鱼塘承包人提出赔偿请求后, 立即在排污渠入江闸门处安装了两台大功率水泵,将废水扬高排入江中。在环境保护部门处理纠纷期间,当地暴雨不断,长江洪峰多发,以至外洪内涝,排污渠与鱼塘水面连成了一片。鱼塘里的鱼部分被大水冲走,剩下的也被废水呛死。对此,鱼塘承包人要求化肥厂赔偿其全部财产损失。化肥厂则以洪水、暴雨为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 问:1、鱼塘承包人要求赔偿的全部财产损失可以包括哪些损失? 2、化肥厂能否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为什么? 43、1998年10月,杜某为了牟取暴利,窜入某自然保护区内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雪豹2只。后杜某将捕杀的雪豹皮高价卖给了境外商李某。李某在出境时携带的雪豹皮被海关查获。在海关人员的盘问下,李某交代雪豹皮是从杜某处购买的。杜某遂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并承认了捕杀雪豹、出售雪豹皮的事实。 问:1、杜某和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哪些法律?该违法行为与我国参加的哪个国际公约有关? 2、杜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请列出具体罪名。 3、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请列出具体罪名。 答案: 42. (1)鱼塘承包人要求赔偿的全部财产损失可以包括:购买鱼苗费用(1分)、鱼塘经营费用(1分)、鱼塘承包费用(1分)、污染 清除费用(1分)和出售鱼产品预期收入(1分)。 (2)化肥厂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全部损失。(2分)对因“排污渠内废水自然入江受阻,漫溢流入鱼塘”造成的财产损失应予赔偿。(1分)对因“当地连降暴雨,以至外洪内涝,排污渠与鱼塘水面连成了一片”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以不可抗力为由,不承担赔偿责任(1分)。 (3)我国《环境保护法》对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害的责任作出了如下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1分),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1分),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对化肥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部分,是因为化肥厂没有及时采取防范废水漫溢可能造成损害的合理措施。对此,不能作为不可抗力对待。(1分)

法理学模拟试卷_答案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法理学》模拟卷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共 小题,每小题 分,共 分,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法人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 、我国的法律形式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亲属法、经 济法、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九个方面。 × 、广义的法律行为是指由法律规定和调整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合法行为 × 、判例法是我国的非正式法律渊源之一。 √ 、程序法就是诉讼法,它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 二、不定项选择题(共 小题,每小题 分,共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数量上不确定的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关于法律强制力的正确说法是: 、 、 、 、法律强制力具有潜在性与间接性的特点 、法律强制力并非法律实施的唯一保证力量 、法律强制力并不能简单等同于国家暴力 、法律强制力应由法定机关依法定程序实施 、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国家权力的基本定位是: 、 、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

、为实现社会公平,国家应对市场进行全面干预 、国家权力对市场经济应实行“宽容的干预” 、国家权力对市场的干预应遵循“宏观、适度、依法”的原则 、从严格意义上讲,中国的法律职业者是指: 、 、 、法官 、检察官 、人民警察 、律师 、下列属于法律责任归责原则的有: 、 、 、责任法定原则 、责任相称原则 、从旧兼从轻原则 、责任自负原则 、 商品生产社会的第一部世界性法 是指 : 、中世纪的《阿马尔非法典》 、 年《拿破仑民法典》 、《罗马法》 、《普鲁士邦法》 三、名词解释(共 小题,每题 分,共 分) 、法系 法系是在对各国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历史渊源进行比较研究的过程中形成的概念。亦可叫 “法族”,它是依据法律的历史渊源和传统以及由此形成的不同存在样式和运行方式,而对现存的和历史上存在过的各种法律制度所做的分类。 、法的要素 法的要素,指法的基本成分,即构成法律的基本元素。任何时空中以整体形态存在的 法律都是由基本的要素构成的。如果我们把整体形态的法律看成一个系统,那么法律要素就是构成系统的元素。 、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内容和含义所做的说明。从性质上看它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是立法活动的继续。在我国法律的正式解释大体可分为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 、习惯权利

教师必读100本推荐书

教师必读100 本推荐书 新世纪教育文库——教师必读书目 这是寻求教育发展的世界,这是提升精神品味的家园 1、大教育家孔子》 2、陶行知教育读本》 3、叶圣陶教育读本》[《教育与人生》(叶圣陶)] 4、苏霍姆林斯基的一生》 5、爱弥尔》 6、给教师的建议》 7、活教育与死教育》(陈鹤琴教育读本) 8、课堂中的皮格马利翁——教师期望与学生智力的发展》 9、教育过程最优化》 10、新教育之梦》(朱永新) 11、图说中外教育史》 12、教育——财富蕴藏与其中》 13、素质教育学习提要》(教育部编写) 14、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与明天》 15、向孩子学习》 16、爱心与教育》 17、教育的奇迹》(主编朱永新) 18第五项修炼》

19、写给你——亲爱的老师》(《中小学教师读本》)(自编) 20、名人的教学生涯》(自编) 21、泛舟诲海》 22、新教育理念》(袁振国,教育科学出版社) 23、爱心育人》(斯霞) 24、有效的管理者》杜拉克) 25、我的教育思想》于光远) 26、中国教育改造》陶行知) 27、教育和美好的生活》 28、帕夫雷什中学》 29、 3 分是怎样消失的》 30、终身教育引论》(作者朗格朗,法国成人教育家,终身 教育理论的积极倡导者和理论奠基者)作者:海之蓝 31、教育的经济价值》 32、创造性思维与教学》 33、科学家论教育》 34、回答未来的挑战》 35、青浦教育实验》 36、非智力因素与学习》(燕国材等) 37、成功智力》(斯腾伯格) 38、教育诗》 39、大教育论》

40、教育漫话》 41、普通教育学》 42、审美教育书简》 43、教育论》 44、科学与教育》 45、教育科学与儿童心理学》 46、民主与教育》 47、教育理想与信念》(肖川) 48、中国当代教育随笔选》(自编) 49、情境教育》(李吉林) 50、顺生论》 51、中国教育名著读本》 52、中国教育思想史》 53、外国教育思想史》 54、现代教育学基础》 55、西方教育名著读本》 56、学习理论》 57、《教育研究方法》 58、中外教育实验》(自编) 59、有效教学模式》 60、儿童发展》作者:海之蓝 61、德育新论》

人民大学法理学(法哲学)学习推荐书目

目前,在法学理论学习领域,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的江平主编《外国法律文库》,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季卫东主编《当代法学名著译丛》,苏力主持的《波斯纳文库》,皆精选域外名作,有利于拓宽同学们的知识视野,培养同学们的法学思维,提升同学们的人文素养。此外,出版谢晖教授主编并由山东出版社的《法理文库》、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当代中国中青年法学家文库》等等,均具很高水准,对大家学习法理学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不揣浅陋,列一些参考书如下: 1、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美)罗斯科.庞德著:《普通法的精神》,法律出版社;《法律史解释》,曹玉堂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 3、(英)约翰.奥斯丁著,刘星译:《法理学范围》,中国法制出版社。 4、勒内?达维德:《当代主要法律体系》,漆竹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 5、勒内?达维德:《英国法和法国法》,潘华舫、高鸿钧、贺卫方译,中国政法大学印行,1984年版。 6、亨利?梅里曼:《大陆法系》,顾培东等译,西南政法学院印行,1983年。 7、罗杰?科特威尔:《法律社会学导论》,潘大松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 8、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9、亨利?莱维?布律尔:《法律社会学》,许钧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2、《列宁全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3、吕世伦主编:《现代西方法学流派》(上、下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 14、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15、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6、孙国华主编:《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7、朱景文:《比较法社会学的框架和方法——法制化、本土化和全球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8、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19、黄建武:《法的实现--法的一种社会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20、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21、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释》,三联书店1995年版。 22、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 23、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24、霍尔巴赫:《自然政治论》,陈太先、睦茂译,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 25、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上、下),蒋兆康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 26、费希特:《以知识学为原则的自然法权基础》,谢地坤、程志民译,载梁志学主编:《费希特著作选集》,第2卷,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 27、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28、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李常山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 29、尼布尔:《道德的人与非道德的社会》,蒋庆等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30、张文显:《当代西方法学思潮》,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31、穗积陈重:《法律进化论》,黄尊三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经校勘的重印版。

环境资源法案例分析

环境工程0702班 倪金元 U200715687 环境资源法案例《溪坪村旁的化工厂》思考题: 1.案例中有哪些法律关系? 2.环境资源法体系中有哪些条例适用于该案例? 3.案例违反了哪些环境法? 4.针对案例,谈谈我国现行环境法存在哪些问题? 作为一起中国环保史上一起极其及其典型的案例,《溪坪村旁的化工厂》曾在2003年被国家环保总局列入“中国十大环保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这其中有着丰富的环境法律义务关系值得我们进一步分析。 法律关系: 案例中比较突出的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当地村民与榕屏联营化工厂之间的环境纠纷关系、当地村民与政府之间的责任义务关系以及当地政府(包括环保局)和化工厂之间的监管与被监管关系;人与自然的法律关系包括化工厂与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系统的关系和当地村民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首先,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公民有享受良好环境的权利和保护环境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权在受到环境污染损害时要求赔偿。在该案例中,溪坪村村民理应享有国家赋予公民的环境权利,但榕屏联营化工厂却忽视村民权利,为追求企业效益最大化,违规建设、违规运营。在其建设初期未经过严格环评审查、在其运营过程中违规排放氯气工业违规堆放生产废渣,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水污染以及山地土壤污染,导致屏南县溪坪村周围山林大面积枯死,溪坪村后龙溪下游鱼虾绝迹,当地村民皮肤病癌症患病几率急剧上升。因而,在本案中,以溪坪村为主的数个村庄村民与榕屏联营化工厂之间的环境权纠纷关系为首要法律关系。作为一家政府与企业联营的工厂,政府对化工厂负有审批监管责任。同时,政府有保障人民生活环境不受到来自化工厂污染的自然环境影响的义务。

2020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2020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7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1[多选题]学者们认为,法律不是万能的,其作用是有限的。其理由在于:①法律重视程序,不讲效率;②法律调整外在行为,不干预人的思想观念;③法律强调稳定性,避免灵活性;④法律反映客观规律不体现人的意志。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④③① B.①④② C.② D.③ 【答案】CD 【解析】见教材关于法的局限性的叙述。 2[多选题]下列属于法律意识范畴的是: A.甲打赢官司后一直拿不到赔偿金,认为法院没什么用 B.乙感到中国的法律越来越不管用了 C.丙以为偷书不算偷,不构成盗窃罪 D.丁不知道中国有《对外贸易法》 【答案】ABCD 3[多选题]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法的渊源,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习惯等 B.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

C.根据“条约必须遵守”原则,一切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均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D.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能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 【答案】ABC 【解析】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根据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款规定,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 中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国声明 保留的除外;形式上的法的渊源也就是法的效力渊源, 4[多选题]学生甲和学生乙就法、法律规范的概念展开讨论。学 生甲的论点是:①法与法律规范的概念完全相同,因为法的构成要 素等同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②所有的法和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 条文来表述的;③表述法和法律规范的文件被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学生乙的论点是:①法的要素不能等由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②并不是所有的法律都表现为法律条文形式,但所有的法律规范 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③同一法律规范可以通过一个法律条文 来表述,也可以通过若干个法律条文来表述。对上述观点进行分析,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学生甲的论点①和论点② B.学生甲的论点③和学生乙的论点③ C.学生乙的论点① D.学生乙的论点② 【答案】BCD 【解析】法的要素的构成一般包括法的原则、法的概念、法的技术性规定、法律规范等方面,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是法律规范的结构,如“假定、指示、法律后果”或“行为模式、法律后果”,因 此法的构成要素不等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

法理学、环境法著作推荐书单

法理学著作推荐书单: 1.阿列克西:《法律论证理论》 2.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 3.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 4.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 5.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 6.德沃金:《原则问题》 7.德沃金:《法律帝国》 8.伊利.约翰.哈特:《民主与不信任:司法审查理论》 9.菲尼斯:《自然法与自然权利》 10.弗兰克:《法与现代精神》 11.富勒:《寻求自身的法》 12.富勒:《法的道德性》 13.格林.莱斯利:《国家的权威》 14.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法与民主的商谈理论》 15.哈特:《法理学与哲学论文集》 16.哈特:《法律的概念》 17.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 18.霍尔菲尔德:《司法推理中适用的基本法律概念》 19.霍姆斯:《普通法》 20.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21.凯尔森:《纯粹法学》 22.邓肯.肯尼迪:《司法裁决批判》 23.卢曼:《法:一种社会体制》 24.麦考米克:《法律推理与法律理论》 25.马默.安德烈编:《法与解释:法哲学文集》 26.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 27.佩雷尔曼:《正义的理念与论证的问题》 28.波斯纳:《法的经济学分析》 29.庞德:《法哲学导论》

30.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 31.罗尔斯:《正义论》 32.拉兹:《法的权威性:关于法与道德的论文集》 33.拉兹:《法律体系的概念》 34.桑德尔:《自由主义与正义的局限》 35.卡斯.桑斯坦:《行为法学与经济学》 36.昂格尔:《现代社会的法》 37.昂格尔:《法律分析,路在何方》 环境法学著作推荐书单: 1. 吕忠梅:《环境法新视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 吕忠梅:《环境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3. 吕忠梅主编:《环境资源法论丛》,法律出版社; 4. 吕忠梅主持:《保守与超越——可持续发展视野下的环境法创新》,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5. 蔡守秋:《调整论——对主流法理学的反思与补充》,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6. 王曦:《美国环境法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7. 陈泉生:《可持续发展与法律变革》,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8. 《瑞典环境法》,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编译,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7年; 9. 加藤一郎、王家福主编:《民法和环境法诸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1995年版; 10. [法]亚历山大·基斯:《国际环境法》,张若斯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1. [美]爱蒂斯·布朗·魏伊斯:《公平地对待未来人类:国际法、共同遗产与世代间衡平》,汪劲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2. 陈慈阳:《环境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环境法案例分析全集

环境保护法案例分析 光明造纸厂位于某河流中上游。1998年6月,环境监测站对该造纸厂的污水进行监测,发现该厂对所排放的污水的净化处理不够,多种污染物质的含量严重超标。遂向该厂提出限期治理的要求,但光明纸厂不予理会,没有采取任何净化措施。1998年10月,市环保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征收排污费,但该厂领导却以经济效益不好为由,拒绝缴纳。 环保局在多次征收未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光明纸厂缴纳应缴排污费。 问题:市环保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 答案:本题关于污染环境拒交排污费争议问题。环保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合理的。 征收排污费是我国环保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治理污染,改善环境。《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超标准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制定规划,进行治理。” 因而,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污设施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经环保部门或其指定的监测单位核定后,作为征收排污费的依据,由环保部门按《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征收。本案光明纸厂不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行为是错误的。至于该厂提出的“企业效益不好,无力支付”的理由,是不能支持的,因为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并没有这类可以免费的规定。 1、【案情】 某市郊四个村委会起诉位于该市郊的水泥厂。原告诉称,被告在生产水泥过程中超标排放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农作物生长和人畜健康,给原告造成了损害。因而请求赔偿11年的经济损失共约693万元,水泥厂停产或搬迁。被告辩称,水泥厂因建于十年动乱时期,初期的确有超标排污问题,但自《环境保护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公布以来,经过治理,排尘已经达标,成分性能与一般尘土相同,而不是水泥粉尘,因此不必承担责任。该市中院审理此案,认为原告起诉依据是以硅酸盐水泥粉尘为研究对象的试验结论,而调查化验发现被告排放粉尘主要为未经煅烧的生料粉尘。生料粉尘的危害尚无确切研究结果和定论。原告无法提供确切证据,因此不予完全支持。而被告以前确实曾有长期超标排放的行为,因此判决被告赔偿该时期的损害,并一次性赔偿原告35万元。 【问题】 1、该中院的判决是否恰当?为什么? 2、您认为合适的判决应为如何? 【分析】 (1)该中院的审理过程不太恰当。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原告提出被告污染环境引起损害而请求赔偿的,被告否认侵权事实,由被告负责举证。本案中,应由水泥厂承担证明生料粉尘无害的责任,而不应由原告证明生料粉尘有害。水泥厂无法证明的,即视为该事实成立。对于超标排放的损害应予赔偿的判决是恰当的。(2)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不要求行为的违法性,因此仅仅以是否超标排放来划分是不正确的,这至多是其损害事实的一个证据。 本案中,被告无法证明其排放物无害时,根据法律规定,应推定存在因果关系,应由他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应充分考虑自然灾害、气候等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害,分清被告承担责任的大小。 2、【案情】 1989年,辽宁省某乡岗岗村群众向市环保局投诉,称自1988年以来,该市矿务局设在该村的排矸场,由矸石自燃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使附近农田果园受到污染损害,要求赔偿损失。市环保局受理了此案。经调查化验发现,排矸场矸石自燃排放出大量二氧化硫,严重超标,持续时间长,是造成附近农作物、果木损害的主要原因。排矸场认为,国家对排矸污染问题没有具体规定,拒不承担责任。同时主张在煤矿生产中必然环节是排放煤矸石。限于我国煤矸石及煤炭技术水平,可燃物品不可避免地进入矸石,这才导致自燃。它认为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不必承担责任。 【问题】 (1)该场应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该场的主张能否成立?这是否属于不可抗而构成免责理由? 【分析】 (1)该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虽然国家对排矸污染没有具体规定,但是这不妨碍该场因其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不要求行为的违洳洼。并且化验结果已经证明该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该场主张矸石自燃属于不可抗力不能成立,因此不能成为免责事由。我国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矸石自燃虽然无法避免、无法克服,但是可以预见到的;而且自燃造成的损

法理学_周永坤_试卷二及答案

苏州大学法理学课程试卷(B卷) 院系专业法学成绩 年级学号姓名 一、选择题(1—5题为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6——10题为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5分) 1、重要事项只能由议会以法律形式规定,这一原则称为 () A.合法性原则B.法律保留原则 C.法律位阶原则D.合理性原则 2.表明法律责任的归责从复仇过渡到为了预防违法和惩罚非道德行为的归责要素是 () A.行为B.过错C.因果关系D.损害 3.“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从法律规则的功能上看,这一规则属于 () A.客观性规则B.裁量性规则 C.调整性规则D.构成性规则 4.下列组织中,不是司法机关的是()A.最高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司法局D.军事法院5.“一件事件的陈述就是对另一事件的排斥”这是法律解释方法中的 () A.反对解释B.当然解释C.目的解释D.整体解释6.对法律强制性的理解正确的有 () A.法律的强制性源于正当性 B.不是所有法律都具有强制性的 C.法律的强制力就是指国家强制力 D.法律的实现主要依赖于强制 E.法律的强制性是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之一 7.填补法律空白的方法通常有 () A.引用习惯法B.类推适用C.目的性扩张 D.引用公认的价值观念E.目的性限缩 8.属于可以由国际社会予以强力制裁的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A.劫持人质B.酷刑C.非法剥夺人的生命 D.发动侵略战争E.奴隶买卖 9.有关英美法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它是继承古罗马法传统发展来的

B.它的法律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 C.制定法不是英美法系的正式法源 D.它的庭审方式有职权主义的倾向 E.法学家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律生成活动中影响最大 10.下列行为中应追究王某相应法律责任的有 () A.税务局稽查员王某查处一公司漏税1万元事件时,拿了公司的1000元钱后只往上报漏税金额3000元 B.王某的小孩(11岁)在学校将同学张某打伤 C.王某在自己的日记中丑化、侮辱同事张某 D.监狱管教队长王某的妻子与刑满释放人员成某合伙做生意。 E.王某在街上溜狗时,由于张某上前逗狗并踢狗,致使张某被狗咬伤二、名词解释(每小题 3分,共15分) 1、法系 2、法典编纂 3、正义相对主义 4、司法审查 5、义务 6、 三、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35分) 1、试述法律权力的内涵及其与权利的区别。 2、法律与道德的一般关系如何?法律推进道德是否应受到一定的限制? 3、有学者认为“法治就是法官之治”,请你谈谈对此的看法。 4、对法律问题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区别是什么? 5、试述法律解释的涵义及其与立法的区别。 三、论述题(25分) 1、晚清著名学者严复在翻译西方法学名著《法意》时(现译为《论法的精神》),在译文的第一篇的按语中就提醒读者:“盖在中文,物有是非谓之理,国有禁令谓之法,而西人则通谓之法。西文法字,于中文有理、礼、法、制四者之异译”,“所谓法者,直刑而已,所以驱迫束缚其臣民,而国君则超乎法之上,可以意用法易法,而不为法所拘。夫如是,虽有法,亦造成专制而已”。如何理解严复的论断?在他看来,中国文化中的法与西方文化中的法的主要差异何在?(13分) 2、试述法律原则的识别和适用。(12分) 四、案例分析题:(本题10分) 1.18岁的法维尔(下称法某)和16岁的希格里斯特(下称希某)一边喝酒一边等一个朋友。几个少女走过时,他们两个试图跟女孩搭讪。后来女孩向她们的

朱永新推荐教师阅读书目100种

朱永新推荐教师阅读书目100种 基础篇(30部) 1, 《论语译注》, 杨伯峻译注, 中华书局1980年版 2, 《学记评注》, 高时良编撰, 人民教育出版社1983年版 3, 《陶行知教育文集》, 陶行知, 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4, 《爱弥儿》,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 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5, 《大教学论》, (捷克)夸美纽斯著,傅任敢译, 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6, 《普通教育学:教育学讲授纲要》, (德)赫尔巴特著,李其龙译, 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7, 《教育漫话》, (英)约翰·洛克著,徐诚、杨汉麟译, 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 年版 8, 《民主主义与教学》, (美)杜威著,王承绪译, 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9, 《给教师的建议》, (苏)瓦&S226;阿&S226;&S226;苏霍姆林斯基著,杜殿坤译, 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10, 《和教师的谈话》, (苏)B.赞科夫著,杜殿坤译, 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11, 《当代教育学》, 袁振国主编, 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12, 《中国教育史》(修订本), 孙培青主编,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3, 《外国教育史教程》, 吴式颖主编, 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14, 《学与教的心理学》, 皮连生主编,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 15, 《儿童发展》, (美)劳拉·E·贝克著,吴颖等译, 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16, 《教育社会学》, 吴康宁主编, 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17, 《德育新论》, 鲁洁、王逢贤主编, 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18, 《课程:基础、原理和问题》, (美)艾伦·C·奥恩斯坦、费朗西斯·P·汉金斯著柯森主译,钟启泉审校, 江苏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19, 《有效教学方法》, (美D&S226;鲍里奇著,易东平译, 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20, 《教育研究方法导论》, (美)杨雷迪斯·D·高尔著,许庆豫译, 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21, 《多元智能教与学的策略》, 坎贝尔等著,王成全译,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1年版 22, 《终身教育引论》, (法)保尔·朗格朗著,周南照、陈树清译, 中国对外翻译出版社1985年版 23, 《教育——财富蕴藏其中》,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 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24, 《学会生存——世界教育的今天和明天》,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华师大比较教育研究所译, 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25, 《学会关心——教育的另一种模式》, (美)内尔·诺丁斯著,于天龙译, 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26, 《国际教育新理念》, 顾明远、孟繁华主编, 海南出版社2001年版 27, 《素质教育学习纲要》,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编, 三联书店200年版 28, 《教师专业化的理论与实践》, 教育部师范司编, 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9, 《走进新课程:与课程实施者对话》, 朱慕菊主编,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30, 《新教育之梦》, 朱永新, 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史上最全面的法律类推荐书目

史上最全面的法律类推荐书目 2013-02-22法律读库 一、西方理论法学和历史法学(共30种,精读3种,通读3种) 1.柏拉图著:《法律篇》 2.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 3.梅因著:《古代法》 4.格罗索著:《罗马法史》 5.彭梵得著:《罗马法教科书》 6.达维德著:《当代主要法律体系》 7.梅利曼著:《大陆法系》 8.霍姆斯著:《普通法》√ 9.卢埃林著:《普通法传统》 10.凯尔森著:《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11.哈特著:《法律的概念》 12.贝勒斯著:《法律的原则》 13.伯尔曼著:《法律与宗教》 14.伯尔曼著:《法律与革命》 15.韦伯著:《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 16.昂格尔著:《现代社会中的法律》

17.诺纳特等著:《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 18.麦考密克著:《制度法论》 19.萨维尼著:《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 20.米尔恩著:《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 21.德沃金著:《认真地对待权利》 22.德沃金著:《法律帝国》 23.庞德著:《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24.卡多佐著:《法律的成长????法律科学的悖论》 25.卡多佐著:《司法过程的性质》√ 26.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27.波斯纳著:《法理学问题》 28.波斯纳著:《超越法律》 29.波斯纳著:《法律的经济分析》√ 30.考特、尤伦著:《法和经济学》 二、中国理论法学和历史法学(共30种,精读3种,通读3种) 31.瞿同祖著:《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32.张晋藩著:《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 33.张晋藩著:《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 34.梁治平著:《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 35.梁治平编:《法律的文化解释》 36.范忠信著:《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精神》☆ 37.曹漫之主编:《唐律疏议译注》 38.孔庆明著:《中国民法史》 39.艾永明著:《清朝文官制度》 40.邱远猷著:《中华民国开国法制史——辛亥革命法律制度研究》 41.许章润著:《书生事业无限江山——关于近世中国五代法学家及其志业的一个学术史研究》 42.夏勇著:《人权概念起源》 43.张文显著:《法哲学范畴研究》√ 44.倪正茂著:《法哲学经纬》 45.卓泽渊著:《法的价值论》 46.郭道晖著:《法的时代精神》 47.王人博、程燎原著:《法治论》√ 48.程燎原、王人博著:《赢得神圣——权利及其救济通论》 49.谢晖著:《价值重建与规范选择》 50.季卫东著:《法治秩序的建构》 51.朱苏力著:《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52.朱苏力著:《道路通向城市》 53.朱苏力著:《也许正在发生》 54.高鸿均、贺卫方编:《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

环境法案例分析

环境法案例分析 中南大学法学院法学1403班马欢军2001140318 一、案例简介 金桥公司从事人工养殖大鲵行业,但在其之后建成的荆门水泥公司产生的噪声、粉尘污染造成金桥公司大鲵病变,经鉴定金桥公司共遭受经济损失5278910元。故金桥公司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荆门水泥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同时要求葛洲坝集团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认定荆门水泥公司对金桥公司养殖基地存在污染侵权行为,但是认为金桥公司提交的证明损失的鉴定报告证明效力较低,数据缺乏真实性。法院判决葛洲坝荆门水泥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武汉金桥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请求的部分损失。 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金桥公司认为司法鉴定合法有效,应当获得请求的全部损失。同时葛洲坝集团公司应当承担共同侵权的法律责任。荆门水泥公司认为其已通过环境保护验收,属于达标排放,故不存在侵权行为;金桥公司据以主张权利的多份鉴定报告,其鉴定资格、鉴定程序和方法均不符合法律规定,金桥公司无法证明其损失是荆门水泥公司产生的粉尘和噪音所致;荆门水泥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金桥公司从未提出异议,应依法减轻或者免除荆门水泥公司的责任。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经当多次现场调查,确认荆门水泥公司确实存在噪音、粉尘污染的客观事实,荆门水泥公司对金桥公司构成污染侵权。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够确定大鲵死亡与荆门水泥公司排污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对金桥公司的损失进行鉴定虽有瑕疵但有原始记录相印证,司法鉴定合法有效。而金桥公司作为专门从事大鲵养殖并以此为经营行为的法人可以预见荆门水泥公司风险。但其在明知存在风险的情况下,仍然按期催产最终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因此金桥公司亦对大鲵繁殖损失有一定过错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荆门水泥公司与葛洲坝集团公司为相互独立的法人,不存在对金桥公司的环境污染侵权行为,金桥公司、胡四权要求葛洲坝集团公司承担共同侵权的法律责任无事实与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二、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是荆门水泥公司应否对金桥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以及金桥公司的损失如何认定。 三、案例评析 围绕争议焦点对本案件进行分析,案件的争议围绕环境侵权的三大构成展开,即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损害后果的认定,以及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对于本案的评析也以此为脉络展开。 (一)达标排放是否不存在侵权行为 对于是否存在侵权行为,荆门水泥公司以自己已通过环境保护验收属于达标

2019年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练习试题及答案8

2019年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练习试题及答案8 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推出【】考生可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能够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取证梦想助力! 【手机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11[多选题]我国法制建设方针和要求是( )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答案】ABCD 12[多选题]下列属于现代法律价值观的是( ) A.法律至上 B.三权分立 C.法律统一 D.法律独立 【答案】ACD 13[多选题]我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动力包括( ) A.党的领导 B.市场经济 C.民主政治 D.民众的法治需求

【答案】BCD 14[多选题]法的指引作用能够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下列哪些表述属于有选择的指引? A.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B.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能够变更合同 C.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多选题]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D.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答案】BCD 【解析】有选择的指引是指法律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能够选择的模式,人们能够自行决定为这样的行为或不为这样的行为,所以选BCD。 15[多选题]法律秩序是人们在社会生活是依法行事而形成的行为有规则和有序的状态。影响法律秩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下列哪些选项? A.法制方面的因素 B.个人方面的因素 C.环境方面的因素 D.法律本身的因素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影响法律秩序的形成的因素。 16[多选题]下列属于民商法的调整特点的有( )

初中语文教师推荐阅读书目

初中语文教师推荐阅读书目 我们老师很可能一生平凡,但若能努力追求,就能成为一个优秀教师或教学专家甚至是出色的教育家。想提升自己教学水平的老师们,想实现自己理想抱负的老师们,来看书吧,她能指引你走出困惑、走出肤浅,走向成功! 一、必读书目(学生必读书,教师当然也必读) 根据《2011版课标》关于课外读物建议 七年级—— 1.《伊索寓言》 2. 冰心《繁星·春水》 3. 马克·吐温《汤姆·索亚历险记》 4. 张天翼《宝葫芦的秘密》 5. 叶圣陶《稻草人》 6.《安徒生童话》 7. 罗广斌、杨益言《红岩》 8. 高尔基《童年》 9.鲁迅《朝花夕拾》 10. 吴承恩《西游记》 八年级—— 11.《格林童话》 12.《革命烈士诗抄》 13.《艾青诗选》 15. 笛福《鲁滨孙漂流记》 16. 奥斯特洛夫斯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17.曹雪芹《红楼梦》 18.斯威夫特《格列佛游记》 19. 老舍《骆驼祥子》 20. 海伦·凯勒《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九年级—— 21. 施耐庵《水浒》 22.夏绿蒂?勃朗特《简?爱》

23. 海明威《老人与海》 24.罗贯中《三国演义》 二、教育理论、方法类 1.朱永新著,《新教育之梦》,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2.(加)马克思·范梅南《教学机智·教育智慧的意蕴》,教育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3.王尚文主编《语文教学对话论》浙江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4.王荣生:《新课标与语文教学内容》广西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语文科课程论基础》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5.倪文锦:《语文教育展望》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6.肖复兴:《我教儿子学语文》广东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7.窦桂梅:《梳理课堂——窦桂梅“课堂捉虫”手记》广西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8.孙绍振:《直谏中学语文教学》南方日报出版社2003年 9.王栋生:《不跪着教书》华东师大出版社2004年版 10.《听余映潮老师讲课》余映潮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及听名师讲课系列书,名师课堂实录,推荐王君、郑桂华、袁卫星等。 11.闫学《教育阅读的爱与怕》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12.吴非《致青年教师》教育科学出版社 13.冯卫东《今天怎样做教科研——写给中小学教师》教育科学出版社14.李希贵《学生第一》和《学生第二》 15.谢云《幸福教师的五项修炼:禅里的教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16.艾德勒·范多伦《如何阅读一本书》 17.王荣生《听王荣生教授评课》 18.张文质《唇舌的授权:张文质教育随笔》,福建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19 李镇西著《爱心与教育——素质教育探索手记》,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 20. 叶圣陶著《语文随笔——跟大师学语文》,中华书局,2007年版。 21.《语文“活动式”教学》(肖家芸著安徽教育出版社) 22.《语文活动式教学课例研究》(语文出版社)

必看的10本法律入门书籍

必看的10本法律入门书籍 必看的10本法律入门书籍有哪些呢?下面是精心为您整理的必看的10本法律入门书籍,希望您喜欢! 必看的10本法律入门书籍 1、《西窗法雨》 推荐指数:★★★★★ 本书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2、《历史深处的忧虑》 推荐指数:★★★★★ 作者以信件的形式讲述美国现实生活中的故事。生动地介绍了美国法律、政治制度的思想原则,建立与发展过程,操作方式,历史价值以及为实行这套制度已付了的和将要付出的代价。 3、《政法笔记》 推荐指数:★★★★ 文稿来自于冯象先生在《读书》开的专栏文字,以文学的笔意,言说政法领域的大小故事,从孔夫子名誉权、鲁迅肖像权、婚前财产公证、取名用生僻字、性贿赂、人体写真到版权、美国大选

……涉及方方面面的话题,称得上汉语法学随笔的巅峰之作。 4、《刑法的私塾》 推荐指数:★★★★ 本书为近几年张明楷老师与学生“周末刑法讨论会”的内容实录合集。书中采用对话体的形式,原汁原味地真实回放刑法讨论会的现场。所选案例,多数是经常困扰刑事司法领域人士的疑难案例,对于司法实践的法律人士也有很大的参考价值。(推荐书单,提升阅读技能,欢迎常到荐书堂来看看~) 5、《博登海默法理学》 推荐指数:★★★★ 本书是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于1940年出版的《法理学》第一版。作者在第一版表达了更鲜明的立场、更犀利的观点和更自洽的思路,与后两版教科书式的叙述风格明显不同。 6、《论法的精神》 推荐指数:★★★★ 本书是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关于法律和政治思想的里程碑式的名著,在历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 7、《洞穴奇案》 推荐指数:★★★★ 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借助这个

环境法经典10个案例

案例 1 征收排污费制度 【案情】 某市机器厂(甲)家属楼与棉纺厂(乙)纺织车间仅一墙之隔。纺织车间1993年4月新上一生产线,扩大生产规模鼓风机日夜运作,致使楼房的居民无法入睡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秩序和身心健康。甲厂职工多次反映,要求环保部门予以处理。1993年9月市环境监理总站经调查、监测证实,该车间厂界噪声为74.2分贝,所处区域为Ⅱ类混合区。为此市环保局向乙厂下达书面通知, 要求缴纳超标排污费, 但乙厂置之不理。1993年11月,市环保局对乙厂作出行政处罚:(1) 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25000元;(2)追缴滞纳金1500元;(3)罚款5000 元。乙厂不服,提出几点理由:(1) 污染源所在地建在先,甲厂住宅楼建在后,责任在甲厂选址不当;(2) 主要污染源鼓风机系国家定点厂家生产,低噪音符合排放标准,出现高噪音应属厂家产品质量问题。 【问题】 1 、你认为乙厂的理由成立吗?为什么?依据环境法,请具体分析说明乙厂有无违法行为? 2 、环保部门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3 、如果你是甲厂的代理人, 你将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解决该案的问题? 【分析】 1 、乙厂的理由不成立。就环境法律关系而言,征收排污费制度的对象是超标排污单位即乙厂,至于鼓风机生产厂家的产品不合格,属于乙厂与鼓风机厂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依照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规定,乙厂超标排放噪声应当缴纳超标排污费。乙厂的违法行为包括:乙厂纺织车间是在1993年4月新上的,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申报登记以及征收排污费制度。 2 、环保部门的处理是正确的。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依照《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超标排放噪声应当按标准缴纳超标排污费,对逾期不缴者,可以处以罚款,并追缴滞纳金。 3 、作为甲厂的代理人,应当从处理好相邻关系的角度出发,请求乙厂按照国家环境噪声标准规定E 类混合区的要求,达标排放噪声以及根据时限要求定时排放噪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乙厂消除影响、排除危害。如果有人身或者财产损害者,还可以请求赔偿损害。 案例 2 被告人曹保章1988年承包了张家港市港口乡泗安村向阳化工厂。为牟取暴利,在明知该厂无能力处理含氰化钠、氰化钾等剧毒工业废渣的情况下,于1989年1月与上海锯条总厂签定了处理该厂含氰废渣的协议。协议约定向阳化工厂必须要按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处理含氰废渣,杜绝二次污染,不能存放在露天场所等等。从1989年1月至1991年8月,曹保章等人先后25次将294吨含氰废渣直接抛人宝山区、嘉定县及江苏太仓县的水域中。造成严重水域污染,大量鱼及生物死亡、自来水厂停止供水,部分企业停产,直接经济损失210万元,水域中的氰化物难以消除,给环境和水生生物及人体健康造成的潜在危害更难以估量。 案例 3 环境噪声污染 【案情】 1996 年8 月, 某市举行一级方程式摩托艇世界锦标赛。甲公司与世摩赛组委会签订协议: 在世摩赛期间, 由世摩赛组委会委托甲公司在赛场及青少年宫上空进行飞艇放飞。 10 月26 日, 甲公司在青少年宫上空进行试放飞, 该市环保局测得飞艇试放噪声为81 分贝, 超过排放标准。市环保局向世摩赛组委会和甲公司发出停止放飞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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