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非零售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实施细则

中国农业银行非零售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实施细则
中国农业银行非零售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实施细则

中国农业银行非零售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实施细则

中国农业银行非零售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非零售客户信用等级评定(以下简称“信用评级”或“评级”)的标准,准确识别、度量客户信用风险,根据银监会对实施内部评级法的有关监管要求和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参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对商业银行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农业银行境内机构非零售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第二章评级主标尺

第三条评级主标尺是衡量客户违约风险大小的统一标准,反映了客户信用等级与违约概率的对应关系。

第四条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一年时间内发生违约的可能性。

第五条违约是指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

或其它违反债务合同且对正常偿还债务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农业银行的客户出现以下特征之一的,将视为违约:

(一)客户未清偿债务(含本金和利息,下同)逾期90天以上,保函、承兑、信用证等表外信贷类资产发生垫款。

(二)客户未清偿债务在最近1年内曾有3次(含)以上逾期,或有2次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

(三)客户未清偿债务出现逾期,且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

1.客户在正常生产经营期间,最近一期季报净利润(或收支结余)为负,或销售收入同比下降幅度超过30%。

2.客户已不能正常生产经营或处于停产状态。

3.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处于非正常停建状态或进展缓慢。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遭受自然灾害,或受到行政、经济和司法处罚,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

5.客户主要个人股东或核心高管人员出逃、发生意外事故或出现重大违法违纪事件,有可能对客户正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6.在其它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形态为不良(包括次级、可疑与损失类,下同)。

(四)债务人财务状况恶化,同意进行消极重组,被迫进行本金或利息减免,非正常借新还旧、展期等;或客户未清偿债务在借新还旧、展期、重新约期后出现逾期。

(五)农业银行对客户任何一笔未清偿债务停止计息或应计利息纳入表外核算。

(六)农业银行采取打包出售、公开拍卖、转让等市场手段处理债权后,出售转让价格低于其未清偿债务账面价值。

(七)由于债务人偿债能力不足,客户债务被动转为农业银行非信贷资产。

(八)出现以下情况,预计客户将无法按期、足值偿还未清偿债

务的:

1.债务人申请破产,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

2.债务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未进行工商登记或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

3.债务人非正常停止经营活动超过半年。

4.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处于非正常停建状态超过1年。

(九)客户当前虽仍能正常还本付息,但因存在其它重大风险信号,评级人员判定今后违约风险会持续加大,可能导致债务人不能全额偿还债务。

第六条农业银行客户信用等级分为AAA+级、AAA 级、AAA-级,AA+级、AA级、AA-级、A+级、A级、A-级、BBB+级、BBB级、BBB-级、BB级、B级、C级、D级等16个级别。其中,D级为违约级别,违约概率为100%;其它为非违约级别,所对应的违约概率从AAA+到C级逐级递增。各信用等级的特征描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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