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放系统验收标准

瓦斯抽放系统验收标准

瓦斯抽放系统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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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矿瓦斯抽放管路安装安全措施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某煤矿瓦斯抽放管路安装 安全措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FS-QG-59376 编 号: 某煤矿瓦斯抽放管路安装安全措施 Safety measures for gas drain age pipeli ne in stallatio n in a coal mi ne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根据高瓦斯矿井必须安装瓦斯抽放系统的要求,并结合 《防突规定》,特在风井井筒内敷设安装第二路瓦斯抽放管,为确保施工安全,特编制本措施,并要求严格遵照执行。 一、巷道概况 风井井筒巷道为斜井,井筒净宽4m风井井筒导“ 1” 点到“导1T点斜长为945.6m,倾角-25 ° ;平巷长度为60m 井口钢筋混凝土长度为50m巷道轨道距离敷设抽放管路的 巷帮为2.2m。抽放泵站距离风井井口直线距离为95m。 二、敷设管路系统概况 瓦斯抽放管计划使用直径450mm矿用聚乙烯pe管与高 负压小流量瓦斯抽放泵相匹配。直径450mm瓦斯抽放管的敷 设采取吊挂式敷设,每隔3米设置一个吊挂点,每隔16米

设置一固定点,用于加固瓦斯抽放管放置管路下滑。 三、瓦斯抽放管路安装的准备工作 1、施工前应把工具、材料准备齐全。地面稳绞车安装固定完毕,提前进行试运行,确保完好正常使用。 2、抽放管材向井下运输必须采用平板车装运,装车时高度不准超过要求的高度和宽度,装好后用两个手拉葫芦捆绑牢固,以防管子滑落、刮帮影响运输。 管材提升运输应先与稳绞司机联系好,严格按照提升运 输规程运输。上下扒钩要联系好,严格按照铃声信号提升 并严格执行规程的要求。 4、管材运到现场后应摆放到预定地点,要求摆放整齐、牢固,不得妨碍运输、通风。 5、管路吊挂眼要求每3m —个孔,每孔深度不小于400mm 注眼用快速水泥注牢固。 四、瓦斯抽放管路安装安全措施 1、管路安装施工前应先观察施工地点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后先处理,确定无隐患后再施工。

(附件5)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要点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 (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27-200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11月2日发布,2006年12月1日实施)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立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的条件及工程设计要求、瓦斯抽放方法、瓦斯抽放管理及职责、瓦斯利用、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程序,以及瓦斯抽放基础参数的测算方法、各类瓦斯抽放方法的抽放率、瓦斯抽放监控系统监测参数的指标要求和瓦斯抽放工程设计有关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煤矿企业、管理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MT5018—96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2004年版)。 ——《煤矿瓦斯抽放管理规范》(1997年版)。 ——GB50187—1993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215—200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三、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一)瓦斯抽放:采用专用设备和管路把煤层、岩层和采空区中的瓦斯抽出或排出的措施。

(二)未卸压抽放瓦斯:抽放未受采动影响和未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亦称为预抽。 (三)卸压抽放瓦斯:抽放受采动影响和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 (四)本煤层抽放瓦斯:抽放开采煤层的瓦斯。 (五)邻近层抽放瓦斯:抽放受开采层采动影响的上、下邻近煤层(可采煤层、不可采煤层、煤线、岩层)的瓦斯。 (六)采空区抽放瓦斯:抽放现采工作面采空区和老采空区的瓦斯。前者称现采空区(半封闭式)抽放,后者称老采空区(全封闭式)抽放。 (七)围岩瓦斯抽放:抽放开采层围岩内的瓦斯。 (八)地面瓦斯抽放:在地面向井下煤(岩)层打钻孔抽放瓦斯。 (九)综合抽放瓦斯:在一个抽放瓦斯工作面同时采用2种或者2种以上方法进行抽放瓦斯。 (十)强化抽放:针对一些透气性低、采用常规的预抽方法难以奏效的煤层而采取的特殊抽放方式。 (十一)预抽:在煤层未受采动以前进行的瓦斯抽放。 (十二)瓦斯储量:煤田开采过程中,能够向开采空间排放瓦斯的煤层和岩层中赋存瓦斯的总量。 (十三)矿井瓦斯抽放量(纯瓦斯抽放量):矿井抽出瓦斯气体中的甲烷含量。

监控系统验收标准

监控系统验收规范 一、一般规定 1、所有线路必须全程穿管或走线槽,不便于管或走线槽的部位应给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并且布线要美观大 方、横平竖直、劳固结实。 2、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30%~40%,弯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20%~30%。 3、所布线路上存在局部干扰源,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离要求时,应采用钢管。 4、暗管必须弯曲敷设时,其路由长度应 < 15米,且该段内不得有S弯。连续弯曲超过2 次时,应加装过 线盒。所有转弯处均用弯管器完成,为标准的转弯半径。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三通四通等。 5、在暗管孔内不得有各种线缆接头。 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最大输出功率。 7、电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300mm ,交叉距离不应小于100mm 8、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牢固,用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9、视频电缆到摄像机的预留长度不小于30CM。 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 、分体设备、器材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2、设备器材包装应完好,材料外观不应有破损,附件、备件应齐全。 3、室外设备连接电缆时,必须从设备的下部进线。 4、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毛刺,管口应平整。 5、通信系统使用的终端盒、接线盒与配电系统的开关、插座,选用与各设备相匹配的产品。 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7、暗盒接线头留长30 厘米,所有线路应贴上标签, 8、穿线管与暗盒连接处,暗盒不许切割,须打开原有管孔,将穿线管穿出。穿线管在暗盒中保留5 毫米。 9、暗线敷设必须配管。 10、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网络线、音视频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 11、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应牢固,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12、线槽外观要求:横平竖直,大小均匀。 13、线槽线管的固定 ①地面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 ②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两米必须固定; ③墙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 第二部分视频监控系统验收标准 一、系统的设备、部件、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采用符合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 ②系统采用设备和部件的视频输入和输出阻抗以及电缆的特性阻抗均应为75Q。 ③系统选用的各种配套设备的性能及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并与报价单一致。 ④图象质量可按五级损伤制评定,图象质量不应低于4分;(具体见附表) ⑤图象水平清晰度黑白电视系统不应低于400线,彩色电视系统不应低于270线; 二、系统的设计方案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①、根据系统的技术和功能要求,确定系统组成及设备配置; ②、根据建筑平面或实地勘察,确定摄像机和其它设备的设置地点; ③、根据监视目标和环境的条件,确定摄像机类型及防护措施; ④、根据摄像机分布及环境条件,确定传输电缆的线路路由。 三、摄像机的设置位置、摄像方向及照明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瓦斯抽放管路安装标准

瓦斯抽放管路安装标准 一瓦斯抽放管路敷设标准 1、瓦斯抽放管路通过的巷道曲线段少、距离短、管路安装应平直,转弯时角度不应小于50° 2瓦斯抽放管路系统宜沿回风巷道或矿车不经常通过的巷道布置,若设于主要运输巷道内,在人行道侧其架设高度不小于1.8m,并固定在巷道壁上,与巷道壁的距离应满足检修要求,瓦斯抽放管件的外援距巷壁不小于0.1m。 3、瓦斯抽放管路的管径要统一,变径时必须设过渡节。 4、抽放钻场、管路拐弯、低洼、温度突变处及沿管路适当距离(间距一般为200—300m,最大不超过500m)应设放水器。 5、瓦斯抽放干管应每隔500—1000m及在管路分叉处设置控制阀门,阀门规格应与安装地点的管径相匹配。 6、在倾斜巷道中,抽放管路应设防滑卡,其间距可根据巷道坡度确定,对28°以下的斜巷,其间距一般去5—20m。 7、瓦斯抽放管跨越巷道两帮、或巷道交叉口时,必须采取高架管方式穿过,不得影响所跨越巷道的通风、运输、行人和设备检修,地于1.8m时,瓦斯抽放管路过道时必须设过道管,过道管必须设采用相匹配的管径相连接,连接时采用钢管等硬质材料的管道。 8、抽放管路不得与电压超过660v的电缆线铺设在航道的同一侧,当现场施工中不可避免时应采取措施。当电压小于660v的电缆线铺设在同一侧时,必须与电缆保持0.5m的距离,而且电缆、管子

必须固定牢固。电缆线在管路上方时,电缆线必须每隔3m设以固定点,瓦斯管路不得与电缆交叉,否则必须设绝缘皮带阻隔。 9、抽放管路应有良好的气密性及采取防腐蚀、放砸坏、防带电、及防冻措施。 10、通往井下的抽放管路应采取防雷措施。 11、瓦斯管路敷设与轨道外沿净间距不得小于0.5m。 12本煤层瓦斯抽放主管路敷设标准:瓦斯抽放管路进入采掘工作面后,要求吊挂在回采侧,主管路吊挂平直靠帮靠顶,若受现场条件影响,可小范围调整,但是必须保证距底板1.8-2.5m,工作面铺设的瓦斯抽放管必须随掘随抽,瓦斯抽放管距迎头不能超过30m。若采用炮掘,则要求瓦斯抽放管距迎头距离调整为50m。铺设管路低于钻孔高度,但据底板不小于0.3m。 二瓦斯管路安装标准 1、每根瓦斯抽放管对接时,法兰盘上每隔螺丝孔必须装满 2、瓦斯抽放管吊挂时必须采用9.3mm的镀锌钢丝绳,每根抽放管用一根钢丝绳吊挂,吊点不能固定在法兰盘上和抽放管中间,应设在靠近法兰盘不超过0.5m位置,钢丝绳不允许点挂在钢丝网上必须吊挂在起吊环上,绳卡同一固定在抽放管正下方,多余的钢丝绳绕抽放管固定在抽放管背面。 4、吊环应用锚杆固定,锚杆长度不小于1m、外漏长度为2.2m。 3、在专用回风巷内,瓦斯抽放主管路必须平直靠帮且距底不小 于0.3m

标准42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

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的基本功能以及设计、安装、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安装和使用管理。 并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所属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MT/T1126-2011 煤矿瓦斯抽采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50471-2008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AQ1076-2009 煤矿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安全保障系统设计规范 AQ1027-2006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 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煤矿瓦斯抽采系统管路中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压力、流量、温度、抽采泵状态、阀门状态等,并实现参数异常声光报警、瓦斯抽采泵和阀门控制等功能的系统。同时也对抽采泵站内环境甲烷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预警。 3.2 传感器 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 执行器 将控制信号转换为被控物理量的装置。 3.4 声光报警器 能发出声光报警的装置。 3.5 断电控制器 控制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等的装置。 3.6 分站 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 3.7 主机

规范1997瓦斯抽放标准

首页>>政策法规>>法律法规>>国家法律>>煤矿 关于发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 【标题】关于发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煤炭工业部 【颁布日期】19970417 【实施日期】199707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安全 【文号】煤安字(1997)第189号 【名称】关于发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 【题注】 【章名】通知 各煤管局、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神华集团公司、华晋焦煤公司、伊敏煤电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局,各直属矿务局(公司): 为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防治瓦斯的各项规定,原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在1989年制定和发布了《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该规范在生产实践中对瓦斯抽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使瓦斯抽放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随着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的发展,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已不适应需要。为此,部组织有关专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本《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从1997年7月1日起施行。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名称】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 【题注】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瓦斯抽放的各项规定,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管理,提高抽放瓦斯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生产力、保护环境和开发资源,特制定《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煤矿企业、管理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 第3条矿井瓦斯抽放工作由各级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抽放瓦斯工作、解决所需设备、器材和资金;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抽放瓦斯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抽放瓦斯工作面的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局、矿行政正、副职负责落实和检查所分管的有关抽放瓦斯工作;局、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抽放瓦斯工作负责;抽放瓦斯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局、矿财务、供应计划和生产环节计划。 第4条应进行瓦斯抽放的矿井必须把矿井瓦斯抽放纳入到采掘工作面、采区、矿井设计中,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对瓦斯抽放工程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第5条抽放瓦斯的局、矿必须将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抽放瓦斯指标列入经济承包指标进行考核。 第6条为促进矿井瓦斯抽放和利用工作,各局、矿要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对抽放瓦斯工作做出成绩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必要的表彰奖励。 第7条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对本《规范》的贯彻实施负责监督、检查。 第8条要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的研究工作,并大力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装备。

QJM J1.0082-2014瓦斯抽放管路敷设技术标准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JM J 1.0082—2013瓦斯抽采管路敷设技术标准 2013-11-22发布2014-01-01试行晋煤集团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

Q/JM J 1.0082—2013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抽采管路敷设 (1) 4其他要求 (2) I

Q/JM J 1.0082—2013 前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起草编写。 本标准由晋煤集团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晋煤集团通风处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晋煤集团通风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立州、李宏、韩德虎。

Q/JM J 1.0082—2013 瓦斯抽采管路敷设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瓦斯抽采管路敷设的敷设技术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所属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Q1027-2006 煤矿瓦斯抽采规范 GB 50471-2008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3 抽采管路敷设 3.1 安装位置 瓦斯抽采管路应根据井下巷道的布置、抽采地点的分布、矿井的发展规划以及瓦斯利用的要求等因素统筹确定,避免或减少主干管路的频繁变动,确保管道运输、安装和维护方便,并符合下列要求: a)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宜沿回风巷道或矿车不经常通过的巷道布置;若设于主要运输巷内,在人行 道侧其架设高度不应小于1.8m,与矿车最外缘的间隙应大于0.7m,并固定在巷道壁上,满足行人、行车、运料的要求;若安装有皮带输送机的巷道中,瓦斯抽采管路的吊挂还应满足输送机的运行、检修和维护所需的空间要求。 b)瓦斯抽采管路与风、水等管路和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分别吊挂巷道两侧;挂在同一侧 时,瓦斯抽采管路与风、水等管路和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的法线间距不得小于300mm; 若在相同高度水平敷设时,水平间距不得小于300mm。 c)瓦斯抽采管路与其他管路交叉通过时,其间距应不小于300mm,如特殊情况管路间距小于 300mm时应垫非导电材料隔开。 d)瓦斯抽采管路沿底板敷设时,距底板高度不小于300mm。管路沿顶吊挂时,严格按照设计施 工,确保管路上沿与顶板之间保留不小于300mm的距离。 e)瓦斯抽采管路及管件外缘距巷道壁不小于100mm。 3.2 瓦斯抽采管路安装技术要求 3.2.1 瓦斯抽采管路在安装前应检查管路完好情况并清理管路内杂物。 3.2.2 瓦斯抽采管路安装必须吊挂或垫高,每根吊挂(支撑)不少于2处,长度少于2m的抽采管路至少吊挂(支撑)1处,吊挂(支撑)点应均匀布置。沿巷道底板支撑敷设时,支撑高度不得小于300mm。吊挂(支撑)材料强度不得小于瓦斯抽采管路重量的5倍,且吊挂(支撑)材料和抽采管路上不得增加其它载荷。吊挂(支撑)材料与管壁接触处应加衬垫,防止管路受损。 1

煤矿瓦斯抽放技术规范

煤矿瓦斯抽放技术规范 为了规范煤矿瓦斯抽放技术,提高瓦斯抽放效果,防治瓦斯事故,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在总结以往生产经验和科研成果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各项准则凡属行业通用的规定、术语的表达,均符合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煤矿安全规程》、《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等的规定。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翟云生、马丕梁、王玉武、范启炜、金玉明。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井瓦斯抽放的基本条件、泵站的技术要求、抽放参数方法及效果、抽放工程及施工和安全与测试等。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抽放瓦斯矿井、新建瓦斯抽放系统矿井及为解决瓦斯突出和局部抽放瓦斯矿井的一切区域。

2 抽放瓦斯的基本条件 矿井或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较大,采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应抽放瓦斯。 2.1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开展瓦斯抽放工作: ——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 ——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15 m3/min,年产煤量不大于40万t。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0m3/min,年产煤量不大于60万t。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5 m3/min,年产煤量不大于100万t。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0m3/min,年产煤量不大于150万t。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 ——开采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2.2 在符合2.1条件拟建立永久性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瓦斯抽放系统抽放量应稳定在不小于2m3/min以上; b)瓦斯资源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放服务年限应不少于10年。

监控系统验收标准

监控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一、电源、设备线缆验收标准 1、线缆、设备等各种标签应完整、清晰,检查连接线缆路由,走线是否整齐, 各设备连接线缆是否绑扎整齐。 2、不同连接线缆进行明显标识,各摄像头对应的视频线、控制线应明确标识(或 在提交用户资料内注明)。 3、视频接头处用焊锡将BNC接头与视频线连接,保证无虚焊。安装螺丝必须拧 紧。 4、摄像头电源的防水和绝缘需可靠。 5、电源、线缆等接地需符合防雷标准,设备安装需在35m/s的风速下正常工作。 6、敷设的电源线缆应符合相关要求。 二、摄像机安装要求 1、摄像机装置的安装应牢靠、稳固。 2、从摄像机引出的电缆宜留有1m的余量,不得影响摄像机的转动。摄像机的电 缆和电源线均应固定,并不能用插头承受电缆的自重。 3、检查摄像机检查各项功能,观察监视区域的覆盖范围和图像质量,是否符合 要求。 4、其他摄像机机座与支架或云台的安装尺寸应符合要求。 5、所有摄像机的电缆和电源线均应固定,并且不得使插头承受电缆的自重。 6、摄像机镜头应避免强光直射,逆光安装,若必须进行逆光安装的地方,应选 择将监视区的光对比度控制在最低限度范围内。 三、线缆敷设部分的验收要求 1、管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断裂。 3、管件的材质、规格均符合质量标准,不得歪斜、扭曲、飞刺、断裂或破损。 四、硬盘录像机的验收要求 1、安装位置正确。 2、安装符合工艺要求。 3、现场调阅录像资料,抽查夜间录像资料。 4、检查录像时间。 五、监控图像的验收标准 1、图像上不易察觉有损伤或干扰存在。 2、记录图像的回放质量能辨别人的面部特征。

瓦斯抽采管路工操作规程

瓦斯抽采管路工操作规程 一、瓦斯抽采管路安装标准: (一)基本要求: ⑴、瓦斯抽采管路安装应平直,转弯时角度不应大于50°; ⑵、瓦斯抽采管路的外缘距巷道壁不宜小于0.1米; ⑶、瓦斯抽采管路不得和动力电缆、照明电缆及通讯电缆敷设在同一巷帮内; ⑷、瓦斯抽采管路主管、分管、支管及其与钻场连接处应装设瓦斯计量装置; ⑸、瓦斯抽采管路拐弯、低洼、温度突变处及沿管路适当距离(一般为200—300米,最大不超过500米)均应设置放水器; ⑹、处于工作面巷口的瓦斯抽采管路的应设置除渣装置和测压装置; ⑺、瓦斯抽采管路分岔处应设置控制阀门,阀门规格应与管径相匹配; ⑻、在急倾斜巷道中,瓦斯抽采管路应设防滑卡,其间距可根据巷道坡度确定; ⑼、瓦斯抽采管路应有良好的气密性及采取防腐蚀、防砸坏、防静电等措施。 (二)、工作面预抽管路安装标准: 工作面预抽管路有:PE400、PE280、PE160 ⑴、PE400管路安装标准:

①管路应安装在巷道的帮角上,管路上缘距巷道顶板距离不大于200mm,管路距巷帮距离不小于100mm(以200mm为宜); ②管路采用专用起吊锚杆(若顶锚杆强度够,可以采用顶锚杆)进行吊挂,吊挂采用专用起吊环配合钢丝绳及胶管等材料,每2米一个起吊点,对于三通、阀门需增加一个起吊点; ③主管路每500米安装1个主控阀门,每100米安装1个PE400/160三通及阀门(DN150),用于连接支管路;每50米安装1个PE400/110三通及阀门(DN100),用于超前钻孔及割断钻孔抽放;如遇普通钻场则在钻场方向安装1个PE400/110三通及阀门(DN100),如遇千米钻机钻场则在钻场方向安装1个PE400/280三通及阀门(DN250); ④管路低洼处必须安装放水三通,无明显低洼处的巷道每300米安装一放水器三通; ⑤顺槽巷道口在管路平直段安装涡街流量计及人工参数测点。 ⑵、PE160管路安装标准: ①管路沿巷帮进行安装(每100米为一组),要求距巷帮距离不大于100mm,管路底缘距巷道底板距离为1-1.5米; ②管路采用专用起吊锚杆(若顶锚杆强度够,可以采用顶锚杆)进行吊挂,吊挂采用专用起吊环配合钢丝绳及胶管等材料,每2米一个起吊点,对于阀门处需增加一个起吊点; ③管路低洼处必须安装放水器三通; ④与主管连接处必须安装人工参数测点。

矿井瓦斯抽放系统标准介绍

矿井瓦斯抽放系统规范 1 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的规范 1.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或井下临时瓦斯抽放系统: 1.1.1 一个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1.1.2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 —大于或等于40m3/min; —年产量1.0~1.5Mt的矿井,大于30 m3/min; —年产量0.6~1.0Mt的矿井,大于25 m3/min; —年产量0.4~0.6Mt的矿井,大于20 m3/min; —年产量小于或等于0.4Mt的矿井,大于15 m3/min。 1.1.3 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 1.2 凡符合1.1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的矿井,应建立地面永久抽放系统: —瓦斯抽放系统的抽放量可稳定在2 m3/min以上; —瓦斯资源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放服务年限在5年以上。 1.3 新建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必须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瓦斯抽放工程设计。 1.4 新建或改扩建扩建,根据地质报告提供的瓦斯资源或参照临近扩建参数而达

到第1.1条条件时,必须将瓦斯抽放工程纳入矿井设计中,但设计所依据的瓦斯参数必须经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 2 瓦斯抽放工程设计规范 2.1瓦斯抽放工程设计内容 —矿井简况:煤层赋存条件、矿井煤炭储量、生产能力、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 —瓦斯基础数据:瓦斯等级鉴定、矿井瓦斯涌出量、煤层瓦斯压力、含量、矿井瓦斯涌出量及可抽量、煤层透气性系数与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减系数; —抽放方法:钻孔(巷道)布置与抽放工艺参数; —抽放设备:抽放泵、管路系统、监测及安全装置; —泵站建筑:泵房、供电系统、电控设备、供水系统及软化水装置、采暖、避雷系统; —瓦斯利用:利用方式和利用量、资金概算; —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设备与器材清册、资金概算、相关图纸。 2.2 瓦斯抽放工程设计的一般规定 2.2.1 瓦斯抽放工程设计应体现安全第一、技术经济合理原则,因地制宜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2.2.2 新建矿井瓦斯抽放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精查地质报告为依据,并参照临近或条件类似生产矿井的瓦斯资料;改(扩)建及生产矿井应以本矿地质、瓦斯资料为依据。 2.2.4 瓦斯抽放泵站的建设方式,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一般情况下,地面抽放泵站宜采用集中建站方式。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采用分散建站方式:—分区开拓或分期建设的大型矿井,集中建站技术经济不合理; —矿井瓦斯抽放量较大且瓦斯利用点分散; —一套瓦斯抽放系统难以满足要求。 2.2.5 分期建设、分期投产的矿井,瓦斯抽放工程可一次设计,分期建设、分期

煤矿瓦斯抽放管路安装安全措施

煤矿瓦斯抽放管路安装安全措施通防科:_______ 机电科:_______ 工程师:_______ 矿长: 编制单位:泰丰煤矿 编制日期:二零一二年三月

瓦斯抽放管路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高瓦斯矿井必须安装瓦斯抽放系统的要求,并结合《防突规定》,特在风井井筒内敷设安装第二路瓦斯抽放管,为确保施工安全,特编制本措施,并要求严格遵照执行。一、巷道概况 风井井筒巷道为斜井,井筒净宽4m,风井井筒导“1”点到“导11”点斜长为945.6m,倾角-25°;平巷长度为60m。井口钢筋混凝土长度为50m。巷道轨道距离敷设抽放管路的巷帮为2.2m。抽放泵站距离风井井口直线距离为95m。 二、敷设管路系统概况 瓦斯抽放管计划使用直径450mm矿用聚乙烯PE管与高负压小流量瓦斯抽放泵相匹配。直径450mm瓦斯抽放管的敷设采取吊挂式敷设,每隔3米设置一个吊挂点,每隔16米设置一固定点,用于加固瓦斯抽放管放置管路下滑。 三、瓦斯抽放管路安装的准备工作 1、施工前应把工具、材料准备齐全。地面稳绞车安装固定完毕,提前进行试运行,确保完好正常使用。 2、抽放管材向井下运输必须采用平板车装运,装车时高度不准超过要求的高度和宽度,装好后用两个手拉葫芦捆绑牢固,以防管子滑落、刮帮影响运输。 3、管材提升运输应先与稳绞司机联系好,严格按照提升运输规程运输。上下扒钩要联系好,严格按照铃声信号提升

4、并严格执行规程的要求。 4、管材运到现场后应摆放到预定地点,要求摆放整齐、牢固,不得妨碍运输、通风。 5、管路吊挂眼要求每3m一个孔,每孔深度不小于400 mm,注眼用快速水泥注牢固。 四、瓦斯抽放管路安装安全措施 1、管路安装施工前应先观察施工地点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后先处理,确定无隐患后再施工。 2、现场管路运输敷设,人工抬管材时要同起同放,上山运输时要杜绝行车行人。 3、在较高位置施工时,要有牢固的脚手架以防被管子砸伤或摔伤。 4、连接法兰时严禁将手指插入法兰盘间隙和螺栓眼之间,以防错动挤手。 5、管路安装负责人必须随身携带便携仪,当施工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时,必须停止施工,将施工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 五、施工操作工艺 1、本次敷设的瓦斯抽放管路要求用帮部吊挂的安装工艺。要求吊挂“平、直、牢”,第二路管路敷设在第一路抽放管(630mm)的上面离地不小于1.2m。 2、敷设管路时要按照由外向里的顺序逐节接入,管子连接

视频监控验收规范(试行)

社会治安与城市管理智能化视频系统 预验收制度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月

目录 引用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 预验收制度的建立重要性、必要性………………………………………………………………………………………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前端设备安装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支架与立杆安装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设备箱安装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摄像机安装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辅助光源安装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缆线敷设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一般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室内布线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室外布线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设备供电施工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监控中心供电施工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前端设备供电施工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接地防雷建设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一般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监控中心接地防雷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前端设备接地防雷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传输线路接地防雷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标签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基本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监控前端标签规范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监控中心标签规范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施工安全管理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基本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识别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施工阶段安全控制要点及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 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制定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 煤炭工业出版杜 关于发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 煤安字[1997]第189号 各煤管局、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神华集团公司、华晋焦深公司、伊敏煤电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局,各直属矿务局(公司): 为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防治瓦斯的各项规定,原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在1989年制定和发布了<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

该规范在生产实践中对瓦斯抽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使瓦斯抽放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随着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的发展,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已不适应需要。为此,部组织有关专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发给你们。请各单 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本<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从1997年7月1日起施行。原<矿井 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七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标准及抽放瓦斯工程设计 (3) 第三章移动泵站抽放瓦斯 (5) 第四章抽放瓦斯方法 (6) 第五章抽放瓦斯管理 (7) 第六章瓦斯利用 (10) 第七章奖惩 (11) 第八章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 (12) 第九章附则 (13) 附录 (1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瓦斯抽放的各项规定,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管理,提高抽放瓦斯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

证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生产能力,保护环境和开发资源,特制定<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煤矿企业、管理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 第3条矿井瓦斯抽放工作由各级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抽放瓦斯工作,解决所需设备、器材和资金;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抽放瓦斯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抽放瓦斯工作面的正常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局、矿行政正、副职负责落实和检查所分管范围内的有关抽放瓦斯工作;局、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抽放瓦斯工作负责。拍 放瓦斯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局、矿财务、供应计划和生产环节计划。 第4条应进行瓦斯抽放的矿井必须把矿井瓦斯抽放纳人到采掘工作面、采区、矿井设计中,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对瓦斯抽放工程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第5条抽放瓦斯的局、矿必须将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抽放瓦斯指标列入经济承包指标进行考核。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目次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各定义 (1) 4 建立抽放瓦斯系统 (3) 5 地面永久瓦斯站瓦斯抽放系统 (4) 6 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放系统 (6) 7 瓦斯抽放方法 (7) 8 瓦斯抽放管理 (8) 9 瓦斯利用 (10) 10 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 (10) 附录 A(规划性附录)瓦斯抽放基础参数测算 (44) 附录 B(规划性附录)瓦斯投放方法类别及抽放率 (14) 附录 C(规划性附录)瓦斯抽放参数监控系统 (16) 附录 D(规划性附录)瓦斯抽放工程设计 (17) 附录 E(规划性附录)主要单位换算 (19) AQ 1027—2006

前言 为切实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的方针,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管理,保证瓦斯抽放工程的安全,提高瓦斯抽放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4 年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原煤炭工业部 1997 年制定的《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范》(MT 5018——96)为依据、在充分考虑煤矿瓦斯抽政工艺技术特点和目前我国煤矿瓦斯抽故现状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标准代替 MT T 692—1997《煤矿瓦斯抽放技术觇范》。 奉标准与 t 煤矿乩斯抽放技术规范》 (MT/T 692 一 1997)相比内容上有了较大增加: ——增加了矿井瓦斯抽放工程设计的内容: ——增加了移动泵站瓦斯抽敞系统; ——增加了瓦斯抽放方法; ——增加了瓦斯抽放管理; ——增由 B 了瓦斯刺用: ——增加了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 ——对一些词句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忙:中国煤炭工业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窦永山、王魁军.邱宝杓、张兴华、高坤、曹垚林、富向。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检验实施规范标准

工程测试、验收及运用的检测技术、测试仪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检验的基本程序、检验项目和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内、外部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听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B 50198 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T367 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B 6996.11 透射式电视区域测试图 GB 6996.12 透射式电视灰度测试图A型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T17626.2 电磁兼容试验与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17626.4 电磁兼容试验与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17626.11 电磁兼容试验与测量技术电压暂p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GA/T74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B/T16677 报警图像信号有线传输装置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防范系统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制止重大治安事故为目的,综合运用技术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组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3.2 视频 高清视频指视频经过编码后的图像分辨率达到720P(含)以上的数字视频,即分辨率为1280*720(720P)或更高分辨率的属于高清视频,如1920*1080(1080P/i)等。 3.3 视频探测 用光电成像技术对目标进行感知并生成视频图像信号的一种探测手段。3.4图像质量 指能够为观察者的分辨的光学图象质量,它通常包括分辨率、灰度等级、色彩指标及信噪比等。 3.5 图像分辨率 目前应用最广范的摄像机分辨率1280*720(720P)或更高分辨率的属于高清视频,如1920*1080(1080P/i)等。 3.6 视频信号丢失报警 指视频主机对视频信号监控测现场图像变化,一旦达到设定阀值,系统即视为视频信号丢失,并给出报警信息的一种系统功能。 3.7 前端设备

低负压瓦斯抽放管路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低负压瓦斯抽放管路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低负压瓦斯抽放管路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根据生产需要,现将原有101a02首采工作面低负压瓦斯抽放管更换为16寸的螺旋焊管,为保证施工安全,特编制该安全技术措施。 二、技术要求 1、瓦斯抽放主管必须安装于101a02回风顺槽南帮,且离地高度不得低于0.5m,并每隔25m安设一个“等径三通”,在每隔“等径三通”上安装一个12寸闸阀。闸阀安装完毕后应将其关闭。 2、每隔闸阀安装完成后,在闸阀的另一面安装安设迈步瓦斯抽放管路,每段迈步瓦斯抽放管路长度为15m,安设于101a02回风顺槽南帮,且必须用木跺支撑于101a02回风顺槽顶部。木跺采用直径不小于10mm 的圆木架设。 3、瓦斯抽放主管在101a02回风下山与101a02回风顺槽交岔点处必须使用龙门架,且龙门架管体必须用8号铁丝紧固于巷道顶部。 4、瓦斯抽放主管在101a02回风顺槽里程50m以后不再留设等径三通。 5、瓦斯抽放管路必须使用胶垫进行连接,且螺丝必须加垫、上齐。 6、安装好的瓦斯管路距轨道中心线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8m。 三、安全措施 一)装车、运输及卸车 1、瓦斯管路运输路线为:地面(装车)→轨道平硐(机车牵引)→轨道下山(绞车放)→1335车场→1335轨道石门(机车牵引)→1335东瓦斯巷(人力推车)→101a02回风联络巷(人力推车) 第 2 页共 6 页

→101a02回风上山(绞车提升)→101a02回风顺槽(绞车放)→安装地点 2、瓦斯管运输必须采用专用矿车或花车装车。 3、装车时,作业人员之间要相互配合好,操作人员要站在车的两头先抬起一头,然后在抬起另一头,轻轻的放在车上;车辆的两侧严禁站人。 4、装车时,必须保证重心合适并用棉绳或铁丝捆绑牢固。 5、装车车辆在装车时必须停好并用木锲刹稳,以防在装车时划动。 6、采用机车牵引时,车辆之间采用链子和连接环连接,链子的长度必须满足车辆转弯时所需的最短长度,以防转弯时车辆掉道。 7、绞车提升时,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的专职人员。绞车提升过程中(包括综采工区运送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除专职观察提升车辆的运行情况的人员外,其余人员必须全部撤至巷道安全地点。专职观察提升车辆的运行情况的人员发现异常时及时发出停车信号,停车信号由观测人员自定,可以采用喊声、晃灯等方法。 8、绞车提升时,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提升之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绞车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情况,无异常时,方可开始进行提升运输工作。 9、绞车司机在提升过程中,要注意观察钢丝绳的松紧程度和绞车声音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时,绞车司机都要减速或停车处理。10、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不大于5‰时,不得小于10m;5‰-7‰时,不得小于30m;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第 3 页共 6 页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细则

煤炭工业部关于发布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 (1997年4月17日煤安字(1997)第189号) 各煤管局、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神华集团公司、华晋焦煤公司、伊敏煤电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局,各直属矿务局(公司):?为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防治瓦斯的各项规定,原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在1989 年制定和发布了《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该规范在生产实践中对瓦斯抽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使瓦斯抽放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随着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的发展,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已不适应需要。为此,部组织有关专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本《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从1997年7月1日起施行。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瓦斯抽放的各项规定,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管理,提高抽放瓦斯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生产力、保护环境和开发资源,特制定《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煤矿企业、管理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 第3条矿井瓦斯抽放工作由各级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抽放瓦斯工作、解决所需设备、器材和资金;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抽放瓦斯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抽放瓦斯工作面的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局、矿行政正、副职负责落实和检查所分管的有关抽放瓦斯工作;局、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抽放瓦斯工作负责;抽放瓦斯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局、矿财务、供应计划和生产环节计划。 第4条应进行瓦斯抽放的矿井必须把矿井瓦斯抽放纳入到采掘工作面、采区、矿井设计中,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对瓦斯抽放工程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监控系统检查、验收与维护标准

起重设备监控系统 检查、验收及维护的标准 (架桥机) 编制日期:二零一七年三月 编制单位:中国建筑土木建设有限公司设备运营事业部

目录 第一章概述 (1) 第二章检查与验收标准 (1) 第1节视频监控 (1) 第2节传输电缆 (2) 第3节传感器、编码器与限位装置 (2) 第4节信号处理单元及控制器 (2) 第5节监控系统软件及系统集成 (2) 第6节远程监控(选配) (3) 第7节安装人员与司机的交接工作 (3) 第8节资料验收 (3) 第三章日常维护 (3) 第1节易损件统计与储备 (3) 第2节常见问题的处理 (4) 第3节使用注意事项 (4) 第4节设备安拆注意事项 (5) 第四章配件清单 (5)

章1章概述 起重机监控系统是独立的,能自动检测出起重机所吊载的质量及吊具所处的空间位置,并能显示出其额定载重量和实际载荷、天车运行的速度及位置。起重机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检测起重机工况,自带诊断功能,快速危险状况报警及安全控制。具有黑匣子功能,自动记录作业时的危险工况,为事故分析处理提供依据。目前用于轮轨式提梁机、轮胎式起重机、和铁路架桥机等机械设备。 章2章检查与验收标准 第1节视频监控 1.1摄像头清晰、有效且安装方式正确; 1.2车载显示器画面清晰; 1.3影像或参数的存储容量满足现场需要; 章2章传输电缆 2.1信号线具备屏蔽能力、不受其他因素干扰; 2.2电缆的线号清晰、明确且不易丢失; 2.3信号线、电源线走线时可余留少许的线缆长度,不可过多冗余; 2.4线缆走线整齐且均用消防水带或波纹管包裹,不可裸露在外;2.5线缆外表无破损处、无过度氧化部位; 2.6线缆规格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第3节传感器、编码器与限位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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