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维权宣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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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工人要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特别提醒:个人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部门管辖范畴,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2.劳动行政部门受理的投诉要符合哪些条件?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3.如何投诉?投诉要提供哪些资料?

投诉人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1)投诉人的姓名、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建筑行业填写的是总承包方);

(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3)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例如:身份证件复印件、工资表复印件等用A4纸复印),投诉人应当及时积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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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工人要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特别提醒:个人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部门管辖范畴,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2.劳动行政部门受理的投诉要符合哪些条件?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3.如何投诉?投诉要提供哪些资料?

投诉人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1)投诉人的姓名、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建筑行业填写的是总承包方);

(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3)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例如:身份证件复印件、工资表复印件等用A4纸复印),投诉人应当及时积极提供。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我们日常的工作中发现,各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其中以拖欠职工工资、企业不给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欠缴社会保险等较为普遍。此外,还存在有随意延长工作时间、非法雇佣童工、强制职工劳动(如:违章冒险作业、以暴力构成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同工不能同酬、不能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等问题。《劳动职工经济补偿条例》规定,规定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按本人在企业的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受十二个月的限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劳动者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大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提高自身素质,学法懂法用法。一旦发生争议纠纷,要及时请工会维权或者聘请律师代理,寻求法律援助。 二、依法签定合同,维护合法权益。 (一)入职前,先签约。能签定书面合同的,就不搞口头约定;能签定劳动合同的,就不签定聘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 (二)签约时,劳动者对工作内容、地点、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拥有知情权。 (三)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有权抵制违章指挥。第32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

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拒绝违章冒险作业不属于“罢工”。 (五)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强令冒险作业或者违章指挥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合同,不须告知,也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企业解雇员工就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员工有过错(如使用假身份证或假学历学位证书骗取就业的)。 三、加入工会组织,依靠工会维权。《劳动合同法》有11个条文赋予工会监督职权。如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四、注意收集证据,依法追讨工钱。拖欠工资,应当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或者暴力手段。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注:告示牌材料为:KT板尺寸为:1200*900mm (底色是10%的灰,字为M: 60Y: 100) 标题文字: 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 38*36mm 内容文字: 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 23*20mm 附件二: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事项 你在本工地工作,拥有以下权利: 一、当你被建筑劳务用工单位录用时,有权要求用工单位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等。 二、进入施工现场前,你有权参加工程所在地劳务分包交易市场组织的岗前培训,接受相关的公民道德教育、权益保障和工地安全知识培训,获得“岗前培训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三、你在履行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为你交纳综合保险费。参加综合保险后,你可享受工伤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每月20元的医药费补贴,以及用工单位为你安排的每年一次的体检。综合保险卡由你自行保管。 四、你有权要求用工单位发放“工资卡”,并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劳动报酬。 五、当劳务用工单位同你发生劳动报酬争议或拖欠工资时,总包单位分管领导和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劳务用工单位是直接责任人。如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处置不力,你可通过逐级反映的正常途径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管理部门投诉。任何过激的不当投诉行为都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投诉时你应当提供劳

动合同、身份证明,出具注明工程名称、地址、施工(总、分包)单位名称、从事工种、工作时间等有效证明。 六、你可自愿参加工会组织,依法享有工会会员的权利。 注:告示牌材料为:KT板尺寸为:1200*900mm (底色是10%的灰,字为M: 60Y: 100) 标题文字: 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 38*36mm 内容文字: 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 28*26mm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颁布三年多来,一般用人单位的规范用工情况有了很好的改变,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力度和程度都有很大的提高。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会发现依然存在有一些劳动者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或者说个案。究其原因,既有用人单位不守法不负责的因素,也有劳动者维权意识差的因素,所谓屋漏偏逢连阴雨,绳子总在最细的地方断。 作为一个劳动者,学习如何维护自己作为劳动者的权利,真的很重要!笔者作为专业律师和所在区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员,对经手或碰到的案子,曾做过一些简单的分析和统计,得出了一些结论,总结了一些对策,希望能对看过此文的劳动者有所帮助。 一、常见的劳动争议 根据手头资料统计,目前最常见多发的劳动争议有: 1、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或者赔偿纠纷,简单说就是不满用人单位解 除劳动关系,要求经济补偿或者赔偿; 2、因各种原因拖欠的工资支付纠纷(特别是包括一些销售提成兑 现不到位或者和之前约定缩水); 3、因未交社保而要求社保补偿金的纠纷; 4、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金纠纷; 5、因一些规章制度原因致扣发工资进行惩罚引起的纠纷; 6、拖欠或者不予支付加班费的纠纷; 7、其他纠纷(诸如培训服务期条款、竞业限制、分成奖励条款等,

这些纠纷一般有合约规定,一般劳动者少有遇到,处理起来反 而有成熟的做法,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二、维护自己的劳动者权益需要注意的一些方面 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些程序性的问题应该有所了解。 1、首先,有必要搞清楚劳动纠纷和劳务纠纷的区别。 劳动纠纷是基于带有从属关系性质的劳动关系,一般体现在会有较固定的工作场所和时间,有上下级管理关系,有一定个规章制度约束;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来调整;用人单位在义务上比较重,会有必须签劳动合同以及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要求。 劳务纠纷是基于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因合约产生的劳动成果交换的劳务关系,一般表现为提供劳务一方完成某一项订单或某一单工作任务,向对方收取一定的报酬,双方没有较固定的从属关系和制度约束。 2、其次,有必要搞清楚两者在处理程序上的区别。 劳动纠纷的处理如果走诉讼途径,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不服,才能诉至法院;如果不经过诉讼,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举报或者申诉来处理;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来调解,或者自行协商。 劳务纠纷的处理则只能通过自行协商或者通过法院诉讼或仲裁,仲裁不是诉前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双方是平等民事主体。 三、劳动者维权最薄弱的环节 现在,劳动法立法以及实际司法实践中,对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做得还是很到位的。不过,这是以劳动者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以及损害自己劳动权益事实存在的证据为前提的。法律适用是以事实存在为前提的,若无法证实事实情况,法律也难以为劳动者做什么。

劳动维权习题带复习资料

《经济生活中的法律》课程 第四讲《劳动维权》课程习题 第1题(单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倍的工资: 【A】.一【B】.二【C】.三【D】.四 正确答案:B 第2题(单选):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A】.劳动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B】.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C】.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正确答案:B 第3题(单选):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B】.签订合同之日 【C】.上级批准设立之日【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正确答案:A 第4题(单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恰当的,有权: 【A】.不遵照执行【B】.宣布废止 【C】.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完善修改 第5题(单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A】.提前【B】.及时分期【C】.提前足额【D】.及时足额 正确答案:D 第6题(单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在约定试用期时,()。

【A】.可以多次约定试用期 【B】.只有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一段时间后又重新雇佣时,才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 【C】.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D】.不能约定试用期 正确答案:C 第7题(单选):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A】.劳动行政部门【B】.劳动监察机构 【C】.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D】.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正确答案:D 第8题(单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A】.一个月【B】.三个月【C】.六个月【D】.一年 第8题(单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 【A】.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B】.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C】.双方协商而定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D】.有劳动仲裁机构判定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B 第9题(单选):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标准处以罚款;【A】.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B】.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C】.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D】.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正确答案:D 第10题(单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以()为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及其案例分析考试作业) 2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个人认为有两个前提条件:知道什么是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是什么。 什么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要说到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法律法规下合法权益是不同的。比如美国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买了房子,同时就拥有盖房子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这意味着土地属于自己的,自己可以在这块土地上重新盖房子,甚至房屋上空和地下多少米深度的物产都属于个人的,是私有物品,不得侵犯,否则就是违法。这个所有权还没有时间限制,可以一代传一代的使用。在中国,个人住宅只有70年的产权,商业用途的房产一般只有40年,这里说到的产权仅仅就是使用权,到期后还要根据法律规定来处理。购买房产的人也没有永久所有权。这就是不同国家法律法规不同造成的合法权益的差异。 那么以中国的环境为前提我们来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哪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依法享有并得到法律保障的权利。在我国,劳动者享有广泛的权利,诸如就业权、签订劳动合同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职业培训权、获得社会保险福利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等。除上述权利外,劳动者还有其他法定权利: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民主管理的权利,参加劳动竞赛的权利,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更为具体的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首先要知法,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谈维护。知法就需要劳动者有意识的去学习并掌握这些法律法规,同时要知道哪些行为是触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能依法维权,这就需要劳动者有判断的能力。这个能力来源于对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合法的合同约定内容,基于法律法规的事实判定。一方面劳动者自己有学习的途径才行,另一方面,社会要提供条件给劳动者来学习。 讲完知法,再说维护。维护的途径如下:一、依法维权,可以请专业人士咨询办理(如律师),二,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三,通过正规的组织进行调解处理,四,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五,向法律维权中心或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劳动争议法律援助。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在争议处理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有权选择调解或仲裁程序,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有权要求调解、仲裁和审判人员回避,有权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参加仲裁或审判活动,有权自行和解,有权陈述和答辩,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和裁决书等。当事人应履行以下义务:自觉履行达成的调解协议,按规定参加调解、仲裁和审判活动,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遵守仲裁和审判纪律,依照规定期限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和裁决书,按规定缴纳仲裁费和诉讼费用等。 劳动者在知法的同时也知道依法维权的途径,基本上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2013-12-2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1200*900mm :KT板尺寸为注:告示牌材料为),字为M: 60Y: 100(底色是10%的灰: 38*36mm 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标题文字: : 23*20mm 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内容文字: 附件二: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事项你在本工地工作,拥有以下权利:一、当你被建筑劳务用工单位录用时,有权要求用工单位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等。二、进入施工现场前,你有权参加工程所在地劳务分包交易市场组织的岗前培训,接受相关的公民道德教育、权益保障和工地安全知识培训,获得“岗前培训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三、你在履行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为你交纳综合保险费。参加综合保险后,你可享受工伤保险、住院以及用工单位为你安排的每年一次的体检。综合保险卡由你自行保管。元的医药费补贴,医疗保险和每月20 四、你有权要求用工单位发放“工资卡”,并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劳动报酬。 五、当劳务用工单位同你发生劳动报酬争议或拖欠工资时,总包单位分管领导和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劳务用工单位是直接责任人。如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处置不力,你可通过逐级反映的正常途径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管理部门投诉。任何过激的不当投诉行为都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投诉时你应当提供 劳 . . . . 动合同、身份证明,出具注明工程名称、地址、施工(总、分包)单位名称、从事工种、工作时间等有效证明。六、你可自愿参加工会组织,依法享有工会会员的权利。:1200*900mm KT板尺寸为注:告示牌材料为:)字为M: 60Y: 100,(底色是10%的灰: 38*36mm : 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标题文字: 28*26mm 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内容文字: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注:告示牌材料为:KT板尺寸为:1200*900mm (底色是10%的灰,字为M: 60Y: 100) 标题文字: 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 38*36mm 内容文字: 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 23*20mm 附件二: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事项 你在本工地工作,拥有以下权利: 一、当你被建筑劳务用工单位录用时,有权要求用工单位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等。 二、进入施工现场前,你有权参加工程所在地劳务分包交易市场组织的岗前培训,接受相关的公民道德教育、权益保障和工地安全知识培训,获得“岗前培训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三、你在履行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为你交纳综合保险费。参加综合保险后,你可享受工伤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每月20元的医药费补贴,以及用工单位为你安排的每年一次的体检。综合保险卡由你自行保管。 四、你有权要求用工单位发放“工资卡”,并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劳动报酬。 五、当劳务用工单位同你发生劳动报酬争议或拖欠工资时,总包单位分管领导和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劳务用工单位是直接责任人。如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处置不力,你可通过逐级反映的正常途径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管理部门投诉。任何过激的不当投诉行为都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投诉时你应当提供劳

动合同、身份证明,出具注明工程名称、地址、施工(总、分包)单位名称、从事工种、工作时间等有效证明。 六、你可自愿参加工会组织,依法享有工会会员的权利。 注:告示牌材料为:KT板尺寸为:1200*900mm (底色是10%的灰,字为M: 60Y: 100) 标题文字: 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 38*36mm 内容文字: 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 28*26mm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注:告示牌材料为:KT板尺寸为:1200*900mm (底色是10%的灰,字为M: 60Y: 100) 标题文字: 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 38*36mm 内容文字: 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 23*20mm 附件二: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事项 你在本工地工作,拥有以下权利: 一、当你被建筑劳务用工单位录用时,有权要求用工单位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等。 二、进入施工现场前,你有权参加工程所在地劳务分包交易市场组织的岗前培训,接受相关的公民道德教育、权益保障和工地安全知识培训,获得“岗前培训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三、你在履行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为你交纳综合保险费。参加综合保险后,你可享受工伤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每月20元的医药费补贴,以及用工单位为你安排的每年一次的体检。综合保险卡由你自行保管。 四、你有权要求用工单位发放“工资卡”,并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劳动报酬。 五、当劳务用工单位同你发生劳动报酬争议或拖欠工资时,总包单位分管领导和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劳务用工单位是直接责任人。如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处置不力,你可通过逐级反映的正常途径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管理部门投诉。任何过激的不当投诉行为都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投诉时你应当提供劳

动合同、身份证明,出具注明工程名称、地址、施工(总、分包)单位名称、从事工种、工作时间等有效证明。 六、你可自愿参加工会组织,依法享有工会会员的权利。 注:告示牌材料为:KT板尺寸为:1200*900mm (底色是10%的灰,字为M: 60Y: 100) 标题文字: 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 38*36mm 内容文字: 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 28*26mm

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一定要注意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如果超过了法定时限,有关申请可能会不被受理,致使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即民间所谓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涉及劳动者维权时效的主要时限包括:首先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限,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是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时限,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是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第四是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六是申请工伤认定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

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权益维护途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协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及时化解矛盾。 (2)调解。在企业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促成争议双方达成谅解协议,从而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3)仲裁。在各级政府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按照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解决。 (4)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即到人民法院“打官司”。通常是在合议庭、法官的主持下,按照诉讼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诉讼调解和判决。 此外,还可以通过电话、信访、上访等形式,向各级工会组织和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详解: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实务操作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总包施工单位单位地址 总包施工单位分管领导联系电话总包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总包单位工会 联系人联系电话 属地劳动保障部门 属地建筑业农民工维权部门受理地址电话 市建筑业农民工维权部门 上海市建设工程 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受理地址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 电话54614788 注:告示牌材料为:KT板尺寸为:1200*900mm (底色是10%的灰,字为M: 60Y: 100) 标题文字: 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 38*36mm 内容文字: 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 23*20mm 附件二: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事项 你在本工地工作,拥有以下权利: 一、当你被建筑劳务用工单位录用时,有权要求用工单位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等。 二、进入施工现场前,你有权参加工程所在地劳务分包交易市场组织的岗前培训,接受相关的公民道德教育、权益保障和工地安全知识培训,获得“岗前培训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三、你在履行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为你交纳综合保险费。参加综合保险后,你可享受工伤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每月20元的医药费补贴,以及用工单位为你安排的每年一次的体检。综合保险卡由你自行保管。

四、你有权要求用工单位发放“工资卡”,并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劳动报酬。 五、当劳务用工单位同你发生劳动报酬争议或拖欠工资时,总包单位分管领导和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劳务用工单位是直接责任人。如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处置不力,你可通过逐级反映的正常途径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管理部门投诉。任何过激的不当投诉行为都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投诉时你应当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明,出具注明工程名称、地址、施工(总、分包)单位名称、从事工种、工作时间等有效证明。 六、你可自愿参加工会组织,依法享有工会会员的权利。 注:告示牌材料为:KT板尺寸为:1200*900mm (底色是10%的灰,字为M: 60Y: 100) 标题文字: 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 38*36mm 内容文字: 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 28*26mm

通过这十种途径可以维护劳动者权益!

通过这十种途径可以维护劳动者权益! 有人社方面的政策不明白?有人社方面的问题要解决?通过这些途径,你就能和人社部门取得联系,得到帮助。 一、调解仲裁 适用范围 主要针对在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人事关系、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劳动报酬、辞职辞退、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赔偿金、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发生的争议问题。 优点 有利于维护劳动人事关系稳定。 方法 由当事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调解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提醒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向所在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或本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劳动保障监察 适用范围 主要负责对用人单位在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以及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优点 劳动者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途径便捷、有效。 方法 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窗口、电话、信箱等多种渠道进行举报或投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 提醒 劳动者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应当在用人单位发生违法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2年内提出。

劳动合同法解读77:劳动者权利救济途径

劳动合同法解读七十七:劳动者权利救济途径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者权利救济途径的规定。 目前,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着五大问题,这些问题都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损害:首先,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对劳动者的义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甚至不承认与劳动者已经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其次,劳动合同短期化趋势明显,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再次,有的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四,有的用人单位随意设立违约金,限制了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最后,有的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定义务,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以上这些问题突出反映了劳动者在劳动就业市场上的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形比较严重。 美国宪法所确立的“权利法案”之所以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不仅仅在于它们从普通的被告人权利被“提升”到了宪法权利的高度,而且在于这些刑事被告人的公民权利都有相应的救济措施加以保障。因此,为建立一种基本的法治秩序,国家不仅应将公民的一系列基本权利确立在宪法和法律之中,也必须同时为各种各样的权利提供相应的救济手段,只有这样权利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常委会在研究制定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考虑对劳动者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形规定救济途径,这样关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规定才能落到实处。 本条规定比较人性化,突出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受侵害情形予以法律救济的思想,在理解上应当注意包括以下三层涵义: 首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包括各种各样的情形。与本法第七十四条相呼应,劳动行政部门对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的事项,往往就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容易受侵害的地方。例如,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内容或者程序不合法损害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规避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等;用人单位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向劳动者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方式是什么

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方式是什么 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拨打12333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说起农民工,其实本身农民工所扮演的角色和其他的正常劳动者都是一样的。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社会原因,导致农民工在社会生活当中的地位非常不受尊重,而且像拖欠农民工工资这样的现象屡有发生,本身农民工又不懂得如何维权。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就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方式是什么?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方式是什么? 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拨打12333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二、农民工维权途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通过多种程序解决: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

劳动者权益及保护(作业)

我国目前的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以番禺新生鞋厂工人集体维权事件进行分析 国政1301班夏勇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有的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损害职工利益的现象仍较突出,集体停工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繁重。我国目前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存在大量的问题,如协调劳动关系机制的作用尚不明显,包括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自主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尚未发挥;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发展不平衡;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还不能满足处理劳动争议的需要;三方协调机制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有关劳动关系的立法不够完善,由于我国集体劳动关系解决程序的缺失,使得企业劳动关系不和谐问题突出。劳动争议解决成本过高。劳动关系因素的不稳定。劳动者、工会和企业界之间互动对抗、不信任。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制度性难题等等。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5年3月21日出台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意见》出台的目的是加强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体制、制度、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快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动条件不断改善,职工安全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全面覆盖,人文关怀日益加强,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权益实现方式及程序包含的内容比较多,其中依据主体主要分为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及政府。政府的职责在《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表述的很详细,包括一、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切实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切实保障职工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切实保障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等等。二、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三、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四、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五、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引导;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加强劳动关系工作能力建设;加强企业党组织和基层工会、团组织、企业代表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力度。 在此我特别想谈一下我国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在劳动程序的制度设计中,应当处理好劳动程序与劳动实体权利的关系。目前我国现行劳动程序立法在程序公正上还存在较多不足,现行立法常常忽视劳资双方当事人的程序主体性,;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权益为其主旨,这就要求在程序的利益分配上体现向劳动者的倾斜,但现行立法向劳动者倾斜不到位;我国过高的法律救济成本将劳动者驱之于法律救济的门外。即使劳动者进入了法律救济的大

大学生维权6大途径 劳动法

掌握合法的维权手段是解决合法权益受损最有效的途径。一旦在实际就业中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应该积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申请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很多毕业生苦于维权无门,发生劳动纠纷不知道找什么部门,本报总结了六大维权途径。 维权途径之一:协商。对于用人单位一般的违规行为或争议不大的问题,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 维权途径之二: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地区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 维权途径之三:仲裁。仲裁是处理争议的必经程序。大学生申请仲裁,应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范围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等。 https://www.360docs.net/doc/0513824558.html, 维权途径之四:诉讼。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维权途径之五:监察举报投诉。《劳动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还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据此,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维权途径之六:信访。大学生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可以通过信访的方式,向各级工会、妇联以及政府信访部门反映。 如果毕业生在实际就业中遇到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还可以及时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电话——“12333”,咨询劳动保障的政策,获取有关的信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海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参考式样

海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参考式样

海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须知 1、选择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且有建筑资质的企业从事劳务工,主动要求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及支付时间等内容。 2、注意收集劳动关系证明和具体欠薪凭证以及工程名称、工程所在地、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等材料和信息。一旦遭遇施工企业(项目部)拖欠工资的情况,应直接向施工企业催讨,催讨不成,及时向工地解决欠薪领导小组反映,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及时向用工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或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讨薪要通过正常途径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有关职能部门投诉处理。如果采取过激的不当投诉行为都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投诉时你应当提供劳动合同、结算清单、身份证明、出具注明工程名称、地址、施工(总、分包)单位名称、从事工种、工作时间等有效证明。 海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义务须知 1、解决欠薪问题,总包单位领导和项目部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劳务用工单位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成立企业工地解决欠薪问题领导小组,由双方现场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出现欠薪问题时第一时间介入处理。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总包施工单位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项目部经理联系电话劳资人员联系电话劳务公司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负责工资发放 人员 联系电话 属地乡镇(街道办)举报投诉电话 属地劳动监察 部门举报投诉电话

3、施工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办理月度书面工作量及工资额结算手续,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编制工资支付表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严禁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包工头”(班组 长)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代发,由此造成工资拖欠的由用工单位负责。 XXX工地企业解决欠薪领导小组 组长:电话号码: 副组长: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成员: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本工地工资发放时间及地点 时间:每月日9时至17时 地点:工地劳资管理办公室 属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监制(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劳动者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原创投稿 劳动者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劳动者应积极及时的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维权。有些劳动者由于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不熟悉,不知道该如何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些对劳动法规和政策理解不准确,不知道该如何应用,往往造成有的提出的仲裁请求会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这样不利于化解矛盾,不利于劳动纠纷的处理;有些提出的仲裁请求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无形中造成放弃了部分合法权益。这些往往都是因为劳动者不了解劳动法规,对自身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没有一个科学的认知。劳动者应认真的学习《劳动法》,通过学习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在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要通过合法途径,或者寻找法律专业人士去进行法律咨询,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做到不盲目,不跟从,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二、劳动者应通过正规的渠道、合法的方式进行劳动维权。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首先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以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2、调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与法规科提出申请,请求调解;3、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途径。劳动者可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4、举报投诉。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有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有权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5、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6、信访。劳动者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可以通过信访的方式,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接待部门反映。 三、加大劳保监察,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度和力度,提高劳动者法律意识。 1.不断更新监察方式,大力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强化监察职能,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各项监察活动,通过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执法检查等活动,对违规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加大处罚力度。 2. 加大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创建就业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使用人单位守法经营,依法用工,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3. 强化“忧患意识”。树立起“信访无小事”的思想,及时处理好每一封来信和每一个来访,对劳动者投诉的维权问题及时介入,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劳动用工和谐稳定。 4.优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劳动仲裁、行政复议等劳动维权办事流程。采取提升服务理念、优化办事流程、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致所有农民工朋友: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劳动保障权益 1.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含集体合同),将农民工信息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并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按月公示。 2.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应开设农民工工资卡,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严禁将农民工工资发给施工班组长或承包人。如遇特殊情况,农民工工资需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须提供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 3.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不得向农民工收取担保金、合同保证金等各种形式的押金;不得收取培训费,或者扣留农民工的居民身份证。 4.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二、维权方式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含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含集体合同)约定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按月足额支

付工资,请你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工资的银行卡、工作证或上岗牌、考勤记录、工资条、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收取押金的凭据、被拖欠工资的结算单或欠条、健康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等,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与项目总承包单位或劳务分包企业的项目负责人联系,协商解决。 2.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3.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投诉。4对工资支付方面有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5.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6.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可拨打劳动保障维权咨询服务热线"12333"。 三、特别提醒: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不要以过激违法行为作为您的维权方式。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附件1: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施工企业劳工管理员: 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工管理员: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投诉电话: 地址:

附件2: 农民工花名册 项目名称: 用工单位名称,盖章,: 劳劳 动动序姓性身份证联系工工作进场离场者者号名别号方式种岗位时间时间签签 名名 第页 附件3: 农民工工资表 项目名称: 班组名称: 时间: 年月 工作量工资计算标准序借支预实得工领取人姓名身份证号应得工资备注号支金额资金额签字计时计件计时计件 用工单位负责人: 用工单位劳工员: 制表人: 年 月日 ,用人单位印章, 注:1、领取人签字后即表示当月工工资已足额领取。2、以上情况属实~ 签字人愿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附件4: 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 时间: 年 季度 用工变动情况工资支付情况其他 当月新月末农签订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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