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维权须知

劳动者维权须知
劳动者维权须知

劳动者维权须知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

1、未与劳动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2、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

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4、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5、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6、使用童工的;

7、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8、发生工伤不支付医药费或工伤赔偿金的;

9、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其他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封丘县劳动保障监督大会地址:城关镇北干道

投诉举报电话:8295110

劳动监察员准则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依法监察,执法严明,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及时查处和坚决制止违法行为。

三、忠于职守,服务领导,认真做好劳动监察工作。

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执行监察公务要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监察证件,说明身份,不准超越执法职权范围,不准在非公务场合使

用监察证件。

五、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不准利用职权谋私利,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信用卡、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邀请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私自使用被检查单位的车辆,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个人费用,不准占用被检查单位的通讯设备。

六、严格执行罚款规定,不准侵占、截留、挪用罚款。

七、保守监察秘密,为举报者保密,不准泄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八、文明执法,仪容整洁,尊重被检查单位。

九、热情接待群众,做好法律宣传、咨询服务,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封丘县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工作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负责采集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信息,并建立电子信息和文字信息档案。

三、接待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协助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做好受理工作,并建立相应的投诉、举报台帐。

四、配合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有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依法查处。

五、按照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部署,做好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六、妥善处置劳动保障纠纷,对涉及劳动保障的重大群众性事件,要及时介入,掌握动态,并及时报告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七、及时上报各类报表、信息和总结,规范管理劳动保障监察案卷资

料。

八、完成上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封丘县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调查表单位全称: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

税务登记证号:国税字

社会保险登记证号:字号法人代表姓名:

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盖章:用人单位经办人(签字):日期:调查员(签字):日期:调查工作负责人(签字):日期: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我们日常的工作中发现,各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其中以拖欠职工工资、企业不给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欠缴社会保险等较为普遍。此外,还存在有随意延长工作时间、非法雇佣童工、强制职工劳动(如:违章冒险作业、以暴力构成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同工不能同酬、不能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等问题。《劳动职工经济补偿条例》规定,规定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按本人在企业的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受十二个月的限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劳动者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大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提高自身素质,学法懂法用法。一旦发生争议纠纷,要及时请工会维权或者聘请律师代理,寻求法律援助。 二、依法签定合同,维护合法权益。 (一)入职前,先签约。能签定书面合同的,就不搞口头约定;能签定劳动合同的,就不签定聘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 (二)签约时,劳动者对工作内容、地点、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拥有知情权。 (三)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有权抵制违章指挥。第32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

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拒绝违章冒险作业不属于“罢工”。 (五)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强令冒险作业或者违章指挥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合同,不须告知,也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企业解雇员工就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员工有过错(如使用假身份证或假学历学位证书骗取就业的)。 三、加入工会组织,依靠工会维权。《劳动合同法》有11个条文赋予工会监督职权。如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四、注意收集证据,依法追讨工钱。拖欠工资,应当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或者暴力手段。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颁布三年多来,一般用人单位的规范用工情况有了很好的改变,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力度和程度都有很大的提高。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会发现依然存在有一些劳动者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或者说个案。究其原因,既有用人单位不守法不负责的因素,也有劳动者维权意识差的因素,所谓屋漏偏逢连阴雨,绳子总在最细的地方断。 作为一个劳动者,学习如何维护自己作为劳动者的权利,真的很重要!笔者作为专业律师和所在区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员,对经手或碰到的案子,曾做过一些简单的分析和统计,得出了一些结论,总结了一些对策,希望能对看过此文的劳动者有所帮助。 一、常见的劳动争议 根据手头资料统计,目前最常见多发的劳动争议有: 1、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或者赔偿纠纷,简单说就是不满用人单位解 除劳动关系,要求经济补偿或者赔偿; 2、因各种原因拖欠的工资支付纠纷(特别是包括一些销售提成兑 现不到位或者和之前约定缩水); 3、因未交社保而要求社保补偿金的纠纷; 4、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金纠纷; 5、因一些规章制度原因致扣发工资进行惩罚引起的纠纷; 6、拖欠或者不予支付加班费的纠纷; 7、其他纠纷(诸如培训服务期条款、竞业限制、分成奖励条款等,

这些纠纷一般有合约规定,一般劳动者少有遇到,处理起来反 而有成熟的做法,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二、维护自己的劳动者权益需要注意的一些方面 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些程序性的问题应该有所了解。 1、首先,有必要搞清楚劳动纠纷和劳务纠纷的区别。 劳动纠纷是基于带有从属关系性质的劳动关系,一般体现在会有较固定的工作场所和时间,有上下级管理关系,有一定个规章制度约束;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来调整;用人单位在义务上比较重,会有必须签劳动合同以及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要求。 劳务纠纷是基于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因合约产生的劳动成果交换的劳务关系,一般表现为提供劳务一方完成某一项订单或某一单工作任务,向对方收取一定的报酬,双方没有较固定的从属关系和制度约束。 2、其次,有必要搞清楚两者在处理程序上的区别。 劳动纠纷的处理如果走诉讼途径,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不服,才能诉至法院;如果不经过诉讼,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举报或者申诉来处理;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来调解,或者自行协商。 劳务纠纷的处理则只能通过自行协商或者通过法院诉讼或仲裁,仲裁不是诉前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双方是平等民事主体。 三、劳动者维权最薄弱的环节 现在,劳动法立法以及实际司法实践中,对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做得还是很到位的。不过,这是以劳动者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以及损害自己劳动权益事实存在的证据为前提的。法律适用是以事实存在为前提的,若无法证实事实情况,法律也难以为劳动者做什么。

劳动者维权须知

劳动者维权须知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 1、未与劳动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2、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 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4、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5、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6、使用童工的; 7、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8、发生工伤不支付医药费或工伤赔偿金的; 9、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其他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封丘县劳动保障监督大会地址:城关镇北干道 投诉举报电话:8295110 劳动监察员准则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依法监察,执法严明,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及时查处和坚决制止违法行为。 三、忠于职守,服务领导,认真做好劳动监察工作。 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执行监察公务要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监察证件,说明身份,不准超越执法职权范围,不准在非公务场合使

用监察证件。 五、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不准利用职权谋私利,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信用卡、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邀请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私自使用被检查单位的车辆,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个人费用,不准占用被检查单位的通讯设备。 六、严格执行罚款规定,不准侵占、截留、挪用罚款。 七、保守监察秘密,为举报者保密,不准泄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八、文明执法,仪容整洁,尊重被检查单位。 九、热情接待群众,做好法律宣传、咨询服务,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封丘县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工作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负责采集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信息,并建立电子信息和文字信息档案。 三、接待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协助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做好受理工作,并建立相应的投诉、举报台帐。 四、配合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有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依法查处。 五、按照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部署,做好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六、妥善处置劳动保障纠纷,对涉及劳动保障的重大群众性事件,要及时介入,掌握动态,并及时报告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七、及时上报各类报表、信息和总结,规范管理劳动保障监察案卷资

业主维权须知(开发商篇)

业主维权须知(开发商篇) 1》开发商的优势 开发商是一个专业化的组织,不仅能够建造房屋,而且能够平息矛盾,他们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们有钱有势,缺少道德与正义。 2》开发商的手法 托字诀: 很多业委会总是有头无尾,开始轰轰烈烈,不几天就销声匿迹;开发商也深刻体会了这些特点,所以凡是业主的集体行动,他们都以拖为主打方法;拖有几个好处: 一、可以表示出自己的姿态,不是不解决,而是问题太多,可以给大家一个希望与幻想; 二、可以尽可能把诉讼时效拖过,只要超过两年,所有的事情都没有办法了,法院会驳回业主的诉讼请求; 三、可以增加业主的组织成本,让大家把精力耗费在无穷的组织事务中:开会、选举、投票、不信任、贪污; 四、可以进行分化打击,积极的先给块糖然后再打一棒。 五、利用时间差把对自己的不利因素转换为有利因素。 哄字决: 一般碰到维权事件,比较有经验的开发商,会先稳住业主,做出一个很好的姿态来,特别是那些吵到政府部门的事情,开发商一般都会很重视的,安排一个付总经理,来给业主们座谈,先稳住业主的情绪,而且,说话通常会很中肯的,说说开发商的难处,承认是有不好的地方,然后,开出一大堆空头支票,哄得让业主开心的回去。而,没经验的开发商才会不管,或者躲起来。 赖字决: 开发商会对所有的问题进行分类,一般较小的,较容易解决的问题,他们会做出一些让步,大的方面,他会说原始设计如此,经过了国家审批、验收认可的东西,他会让你自己去据证、上法院解决,:这是最难处理的情况了,最后,一般开发商会尽可能的把业主们化解开来,任何开发商都不想面对那么多人聚集起来的团体,他会尽可能缩小这个比例,其中有

农民工维权须知

农民工维权须知 一、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应包含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及工期、工资标准或单位造价、工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安全和质量责任以及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等内容。合同应一式三份,由双方签字并加盖有资质建筑企业或劳务企业的公章后各持一份,施工现场保留一份备查。 二、劳动者签订合同过程中,要注明用工单位基本情况,例如:用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单位资质等。 三、用工单位不愿意签订合同,应拒绝上岗,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四、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与用工合同不符的工作内容,应及时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补充合同。 五、施工过程中,应及时与用工单位结算工作量,工作量要经过用工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 六、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依照合同约定索要自己的劳动报酬。用工单位要逐月发放给本人,发放工资的通知要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十天。 七、如果用工单位违反合同约定,劳动者及时向用工单位的相关部门反映,如果用工单位不愿及时纠正错误时,应及时停工,并向建设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八、合同到期或工程完工时,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时,应及时持合同、工作量结算依据或欠款凭据等资料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九、劳动者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讨要工资。

农民工维权须知 2005年的春节即将来临,在这个亲人团聚,欢乐祥和的节日里,首先祝你们春节愉快,和家幸福。也许你们在春节过后,又要踏上打工的路途,为了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和实现,我们提醒您注意以下几方面的事项:1、打工前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除此之外,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但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无效。因此,在外出打工时,首先要要求用人单位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一来是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二来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劳动报酬等事项,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2、注意收集、保存有关证据在农民工纷纷进城打工,劳务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有些用人单位尤其是一些个体私营企业业主,往往会找各种借口拒绝与打工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您作为打工者觉得找份工作不容易,往往不能理直气壮地要求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是不是不签劳动合同老板就可以不承担责任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只要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照样要支付劳动报酬,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是,为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您作为打工者在平时就要注意收集、保存下列有关证据,以便万一发生劳动争议时能运用证据来为自己说话:(1)在劳动工资方面,要注意收集考勤表、工资表、民工名册及老板的真实姓名、家庭住址等有关材料;(2)在工伤保险方面,要注意收集、保存病历、医疗发票、住院手续、评残资料等证据材料。 3、记住几个重要的时效规定所谓时效就是由法律规定的当事人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求法律保护的期限。也就是说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否则,您将失去法律对您的保护。因此,要记住以下几个重要的时效:(1)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发生了劳动争议首先要通过劳动仲裁的途径来解决,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2)经过劳动仲裁后,如果您对仲裁裁决不服,要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3)如果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您或您的家属要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总之,在打工的同时,别忘了增强您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维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维权工作存在 的问题及对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维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X区一贯高度重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近年来,通过积极努力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化解了诸多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起步相对较晚,许多不足和缺陷仍然显而易见。下面就我区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及应采取的对策作简要总结和探讨。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X、用人单位不依法给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欠薪等违规、违法现象仍普遍存在;因欠薪、工伤、保险等问题而引起的投诉、上访仍层出不穷。原因:(X)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X)因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力量薄弱、人员编制数量不足,及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支持不够等原因,造成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经常处于被动应付的工作状态,致使对用人单位违规、违法现象打击不力。(X)司法联动不畅。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到多个领域,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在有些专项行动中,需要公安、法院、工商、建设、工会等部门联合行动,但现实却不尽如人意。向法院、公安移交案件程序复杂,甚至百般推脱、工作

不作为,使得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退两难,造成违法不究,不能有效震慑违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违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自XXXX 年欠薪罪颁布以来,全自治区竟无成功办理一起欠薪罪案例,司法支持之不足由此可见一斑。 X、建筑领域欠薪引起的突发事件令人堪忧。我区年均因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拖欠工程款和劳务费引发的拖欠民工工资案件占违法案件数量和金额的XX.X%和XX.X%。原因:一是X经济相对落后且地广人稀,地皮较为便宜,致使房地产业无序的盲目发展,而居民购买力有限,形成房产供大于求的“泡沫”现状。房子卖不掉,开发商收不回投资,工人就拿不到工资。二是施工企业将工程层层转包,在工程发包、承包、转包过程中,工程往往转包给了一些没有资质的个体老板,这样农民工工资则必须等到包工头与建筑单位结算工程款后才能发放,造成支付环节及利润分配次数较多,导致农民工资拖欠时有发生。且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往往只认识包工头,经常跟随他们外出打工,不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与包工头达成口头协议,若发生欠薪,农民工不是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去寻求问题的解决,而是采取聚众上访、要挟政府机关、打架斗殴、堵塞交通等过激方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三是建设部门在工程招标中把关不严,使一些“皮包公司”赢得招标,“皮包公司”空手套白狼,拖欠工资不可避免。二、对策 X、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通过专项检查、联合检查、日常巡查等劳动保障监察,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与

劳动维权习题带复习资料

《经济生活中的法律》课程 第四讲《劳动维权》课程习题 第1题(单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倍的工资: 【A】.一【B】.二【C】.三【D】.四 正确答案:B 第2题(单选):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A】.劳动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B】.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C】.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正确答案:B 第3题(单选):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B】.签订合同之日 【C】.上级批准设立之日【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正确答案:A 第4题(单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恰当的,有权: 【A】.不遵照执行【B】.宣布废止 【C】.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完善修改 第5题(单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A】.提前【B】.及时分期【C】.提前足额【D】.及时足额 正确答案:D 第6题(单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在约定试用期时,()。

【A】.可以多次约定试用期 【B】.只有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一段时间后又重新雇佣时,才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 【C】.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D】.不能约定试用期 正确答案:C 第7题(单选):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A】.劳动行政部门【B】.劳动监察机构 【C】.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D】.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正确答案:D 第8题(单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A】.一个月【B】.三个月【C】.六个月【D】.一年 第8题(单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 【A】.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B】.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C】.双方协商而定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D】.有劳动仲裁机构判定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B 第9题(单选):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标准处以罚款;【A】.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B】.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C】.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D】.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正确答案:D 第10题(单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以()为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业主维权须知(业主篇)

业主维权须知(业主篇) 一、业主篇 1、控制自己的情绪 他们都是你的邻居,这里面有的人希望你成功、也有人希望你失败,不要以为为他们的利益而奋斗,他们就会支持你;支持你的人肯定有,反对你的人有时比比支持你的人还多;当别人说你不好时要 学会控制情绪,如果你决定了做下去就不要在意。 2、业主维权组织的选择 组织两到四个的维权小组,团队的人越多越难以管理,沟通也会出现问题。维权小组以需要解决的问题划分,可以让大家的精力集中,也可以增加开发商的负担,合理的利用人力资源。小组之间有了 竞争,就会想如何降低维权成本、如何提高维权收益,不要担心会乱,人们都已经习惯了在竞争的组织之间进行选择,这样可以保持小组的生命力与持续性。 3、利益问题 维权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解决利益问题,让大家算一算维权活动的投入产出比,如果胜利了能够得到多少回报,看他们为了这些回报愿意支付多少费用,能折现的就折现,以算帐的形式来提醒邻居,这 要比宣传权利、法律等抽象的概念有效的多。 金钱收益:无论是通过和平谈判还是诉讼,都有可能获得赔偿;在全体业主给你的代理协议中能够增加一些报酬内容,如果成功了,就让大家将所得的多少做为给成功的小组领导者的奖励;只有这样 才能有更多的人参与竞争,让领导者不至于被开发商的利益所动,也为他提供动力,这是对于他的价值的一种肯定与尊重。 4、维权组织者所面临的问题。 1》金钱 你为面积的测量需要去找政府、找开发商、找测量公司,还要发动业主,为了让大家知道你们做的事情,需要印小传单、支付手机费、支付电话费、支付交通费和上网费,这些

都需要钱,一个月少则三五百元,多则一两千元,可能以后会通过集资来报销,但是开始却没有人给你垫付,所以你要想办法;现在维权也不是普通收入者可以做的了,因为他的成本太高。 2》时间 如果你要从事业主维权工作,那么将占用自己大量的时间,而且这个过程相当漫长;有的小区开始有上百人参与,但是后来人越来越少,最后可能只有你一个人了,不知你能否坚持下来。 3》精力 你要为这些事情要操心费力,你要想、要设计、要规划、要四处奔波,还要找人协商、联络、开会,你要让大家学会理智的投票、选举与表决,这些事情可能让你一夜不眠。 4》管理能力 组织原则与公司类似,实际上是需要按照公司的结构模式来组织你们的业主小组,你的对手是一家企业,它有健全的分配模式与管理体系,你如果想与其持续的进行对抗,当然也要建立自己的公 司,只不过这个公司不叫公司,而叫小组罢了。没有良好的组织能力,可以预想维权的未来了。 5》心理准备 当你取得一点成绩后,门前扣屎盆、恐吓电话就成为家常便饭,而且现在大家已经知道不少社区发生了打人事件,罪犯针对的大部分目标都是社区领袖,轻则一顿肢体暴打,重则剁手砍头,这种风 险有些人大概连想都不敢想,你可要想好;如果在全部过程中操作的好,可能不会出现这些事情,但需要你去认真思考如何避免这些风险。 6》学习的心态 在维权的时候会用到很多知识,包括法律、管理、新闻等;在法律方面,就可能涉及不动产、诉讼法、房地产;在管理方面,可能涉及到组织管理、分配管理、战略管理、项目管理;要做的事情很 极为复杂,单纯的思想是无法将这些复杂的资源组合在一起的,比较好的情况是要将全部活动看成是一个项目,然后根据管理的一般规则,制定出项目的规划与计划,让大家一步步推动。需要组织者有 一个良好的学习心态。 5、问题分析

合肥市劳动者维权服务指南

合肥市劳动者维权服务指南 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服务指南 一、劳动争议申请主体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主体必须属于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的适合主体: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取得合法就业资格的外籍人员、港澳人员和定居国外人员。 二、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以下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处理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受理的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四、提交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单位申请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各一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每增一名第三人,增加复印件一份) 3、证据复印件各三份(每增一名第三人,增加复印件一份) 4、企业基本信息表一份(公民可以去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地址:沿河路110号,电话:5602601) 5、非职工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提交申请书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 6、代理人是职业律师的,另需提供律师事务所函一份;代理人是申请人近亲属的或法定代表人递交申请书的,另需提供代理人与申请人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代理人是其他自然人的,另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受理程序 1.劳动争议发生(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向劳动者工作地或者单位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人; 3.对于受理的案件,一般在组庭后60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审理结案;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如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集体诉讼劳动者维权案代理技巧 案情的基本分析: 诉讼代表人的确定(信任感):能力较好,口才较好,人脉较好,有奉献精神 每个人情况及仲裁请求对照表 姓名、年龄,进入工作时间,是否签订合同及签订时间,双倍工资、离开工作时间及离开方式,工作年限,工资标准,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年休假、社会保险。 诉讼请求相关的共性和个性证据 有利与不利法律规定 庭审有理有据水平的发挥 把劳动者权益放在第一位不畏诱惑和威胁的执业原则 与维护合法权益的劳动者统一战线的无私奉献精神 得理也需饶人的协调理念。 案例一: 商场促销员劳动关系该如何界定?权利该如何保护?柜组和商场应对劳动者权益承担何种责任? -----------记乐普生几百名促销员维权 2005至2009年,本人先后代理了某市多家大型商场的职工社会保险维权案件,涉及职工近两千余人。这些女职工均是商场的促销员,由于促销员要求年轻化,到了35岁左右都面临被辞退的境况。即便以后在别的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因不足缴费年限,也无法享受到退休待遇。如何保障促销员的待遇,不仅在当时,就是现在学术界也存在争议。本人经过认真研究分析后认为,该百名员工大多在商场工作几年乃至十几年,有的换过多家经营柜组,这些柜组商家是由商场招租来的。劳动者工资虽由各个柜组发放,但部分奖金由商场发放,接受商场统一管理,工作证由商场发放,促俏员也同时参与商场的评优活动,是商场形象组成的一部分;另各柜组都来自五湖四海的企业派驻人员入驻商场,劳动者连企业名称都不知晓,如果追究各柜组商家的责任,显然不具有操作性。本人认为商场理应承担保障劳动者待遇的责任。。本人以商场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经审理,仲裁委认定劳动关系在各柜组,这些人员接受商场管理,柜组也是由商场招租过来,商场对这些员工的待遇承担连带责任。仲裁裁决书下发后,却面临着无法执行的窘境,因为当时法院不受理这类社会保险案件,劳动裁决书无法执行。无奈之下,这些女职工集体到各大商场堵门。针对此情况,本人一面劝说女工们要冷静,一面带领部分女工找商场负责人协商,但商场不愿履行裁决书。一天下午,某商场负责人找到本人让其劝导当事人放弃权利。本人平静地说:“我是一名律师,为职工维权是一个律师的责任,也是一个律师的良心”。次日晚上,该商场总部的一个副总又找到本人,威胁说:“你要在我们那个地方,你早就消失了。”本人义正词严地说:“我为职工维权,履行的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即使有什么意外,我也虽死犹荣。现在是法治社会,你就算让我消失,你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商场在引诱、威胁无果情况下,态度也有了转变,最后在省劳动厅、省总工会的协调下,商场、柜组商家与职工达成协议,商场和柜组商家共同为女工们办理社会保险并给予相应补偿。 二、劳动合同解除争议:1、口头通知辞退还是自动离职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及其案例分析考试作业) 2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个人认为有两个前提条件:知道什么是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是什么。 什么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要说到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法律法规下合法权益是不同的。比如美国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买了房子,同时就拥有盖房子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这意味着土地属于自己的,自己可以在这块土地上重新盖房子,甚至房屋上空和地下多少米深度的物产都属于个人的,是私有物品,不得侵犯,否则就是违法。这个所有权还没有时间限制,可以一代传一代的使用。在中国,个人住宅只有70年的产权,商业用途的房产一般只有40年,这里说到的产权仅仅就是使用权,到期后还要根据法律规定来处理。购买房产的人也没有永久所有权。这就是不同国家法律法规不同造成的合法权益的差异。 那么以中国的环境为前提我们来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哪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依法享有并得到法律保障的权利。在我国,劳动者享有广泛的权利,诸如就业权、签订劳动合同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职业培训权、获得社会保险福利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等。除上述权利外,劳动者还有其他法定权利: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民主管理的权利,参加劳动竞赛的权利,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更为具体的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首先要知法,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谈维护。知法就需要劳动者有意识的去学习并掌握这些法律法规,同时要知道哪些行为是触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能依法维权,这就需要劳动者有判断的能力。这个能力来源于对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合法的合同约定内容,基于法律法规的事实判定。一方面劳动者自己有学习的途径才行,另一方面,社会要提供条件给劳动者来学习。 讲完知法,再说维护。维护的途径如下:一、依法维权,可以请专业人士咨询办理(如律师),二,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三,通过正规的组织进行调解处理,四,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五,向法律维权中心或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劳动争议法律援助。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在争议处理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有权选择调解或仲裁程序,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有权要求调解、仲裁和审判人员回避,有权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参加仲裁或审判活动,有权自行和解,有权陈述和答辩,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和裁决书等。当事人应履行以下义务:自觉履行达成的调解协议,按规定参加调解、仲裁和审判活动,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遵守仲裁和审判纪律,依照规定期限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和裁决书,按规定缴纳仲裁费和诉讼费用等。 劳动者在知法的同时也知道依法维权的途径,基本上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2013-12-2

农民工维权制度

农民工维权制度 为构建社会化农民工维权网络,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建立农民工维权工作制度,共同协商与制定解决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2、农民工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管理员或者项目部投诉。施工队伍管理人员对农民工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拖延、推诿。 3、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不得向其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和物品,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暂住证、驾驶证、资格证等证件。

4、用人单位应当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职业技能培训,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5、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未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确立;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 工 13、用人单位应当为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 14、用人单位未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时,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支付费用。

15、用人单位不得与农民工约定免除或者减轻其对农民工因工伤亡或者患职业病所应承担的责任,约定免除或者减轻责任的,约定无效。 1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对招用的农民工进行劳动技能、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17、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 或者劳动合同期满后存在劳动关系而未续订劳动合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按照未签订或者未续订劳动合同人数,每涉及1人5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26、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农民工的工资报酬、农民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逾期不

职工工伤维权法律知识须知示范文本

职工工伤维权法律知识须 知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职工工伤维权法律知识须知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认定工伤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 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 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 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 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 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

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不属于工伤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死亡的;(三)自残或自杀的; 三、工伤认定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

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一定要注意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如果超过了法定时限,有关申请可能会不被受理,致使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即民间所谓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涉及劳动者维权时效的主要时限包括:首先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限,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是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时限,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是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第四是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六是申请工伤认定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

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权益维护途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协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及时化解矛盾。 (2)调解。在企业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促成争议双方达成谅解协议,从而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3)仲裁。在各级政府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按照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解决。 (4)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即到人民法院“打官司”。通常是在合议庭、法官的主持下,按照诉讼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诉讼调解和判决。 此外,还可以通过电话、信访、上访等形式,向各级工会组织和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详解: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实务操作

劳动者维权勿陷十大误区

劳动者维权勿陷十大误区 【导语】:随着我国劳动法治建设的日臻完善,劳动者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时选择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权益。但从法院近 年审理案件的实践来看,由于劳动者法律水平不高,对相关法律不甚了解或存有模糊认识,往往导致他们在维权过程中步入误区。 结合实际案例,将劳动者在维权中常见误区归结为10种,以期对劳动者维权有所帮助。 误区一:诉求都属法院受理范围 案例:王某起诉某科技公司,称该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导致到法定年龄无法办理退休。最终,法院以王某的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为由,裁定 驳回其起诉。 释法: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劳动者要求补缴社会保险的,应向劳动监察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该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2011年7月之后,用人单位未为农业户籍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亦应向上述 机构主张补缴,法院不再受理其关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此外,要求补正人事档案内容、要 求办理退休手续、要求确认工龄等请求,亦均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不应向法院提出。 误区二:法定时效无期限 案例:张某于2008年5月入职某物资公司,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1年6月, 张某从该公司离职,并于当月申请劳动仲裁,主张2008年6月至2011年6月期间未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最终,法院以张某的请求超时效为由,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释法: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再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亦即本案中张某只能主张2008年6月至2009年5月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差额。 误区三:自愿放弃权利可再主张 案例:刘某于2009年10月入职某物业公司,双方当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0年5月,经物业公司提出,双方补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09年10月至2011年9月。

劳动者试用期维权指引

劳动者试用期维权指引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而约定的考察期。一方面,用人单位可以利用试用期制度,限制性的考察和选择适合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另一方面,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自主选择自己的职业。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劳动合同法》对此作出了明确的相关规定,但是,在劳动用工过程中,涉及试用期的现象及劳动争议纠纷仍然大量存在。为保障劳动者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文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结合劳动用工实际,特为劳动者试用期之维权提出如下指引: 一、试用期约定维权指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因此,劳动者可以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自主决定是否约定试用期。 1、试用期长短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长短应与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而定,即:(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上述规定的“不得超过”是指在约定试用期时的最长期限,并非必须约定的试用期。 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约定试用期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法定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七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完整版)XX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试题

XX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试题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正式实施时间是。 A、XX年12月4日 B、XX年10月25日 c、XX年3月15日D、XX年1月1日 某品牌的电器在市场流通一个月后发现该电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故经理发出召回商品的通知,召回途中哪些行为时正确的。 A、召回商品的额外费用由消费者承担。 B、该公司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的必要费用。 c、私下召回该电器。D、该电器召回后不做任何处理。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A、一倍 B、二倍 c、三倍 D、四倍4、某厂1993年生产了一种治疗腰肌劳损的频谱治疗仪投放市场,消费者甲购买了一部,用后腰肌劳损大大减轻,但却患上了偏头疼症,甲询问了这种治疗仪的其他用户,很多人都有类似反应。甲向某厂要求索赔。某厂对此十分重视,专门找专家作了鉴定,结论是;目前科学技术无

法断定治疗仪与偏头疼之间的关系。以下哪种观点正确? A、本着公平原则,某厂应予适当赔偿 B、因出现不良反应的用户众多,应将争议搁置,待科技发展到能够作出明确结论时再处理 c、该治疗仪的功能是治疗腰肌劳损,该功能完全具备,至于其他副作用是治疗中不可避免的,该厂可不负责任 D、由治疗仪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某厂不能承担赔偿责任5、对于经营者的售后服务义务,国家根据某些商品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规定了“三包”,下列中哪一项不属于“三包”的规定? A、包修 B、包换 c、包退 D、包赔6、消费者购买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D、两年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下列选项中,当经营者,消费者可以依法按其所支付价款的三倍要求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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