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安全管理规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规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加油站的管理,确保各项操作过程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术和防火要求;

2.经常检查加油站内的各项安全措施,保证消防器材:安全阀、呼吸阀、接地线的安全好

用;

3.加油站附近15米内严禁烟火,保证各类安全警示标志醒目易见,不得在加油站内从事

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诸如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

4.加油站内严禁闲杂人员随意进出或逗留;

5.进入加油站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和有铁钉的鞋子,严禁向塑料器皿加注油品(汽

油),非岗位人员严禁进行加油操作。

6.雷击时应及时停止加油、卸油作业。

二、加油作业安全要求:

1. 进入加油站的机动车辆停靠加油机一侧,熄火后方可进行加油操作;

2. 加油人员必须亲自操纵加油枪,不得折扭加油软管或拉长到极限,加油枪要牢固地插入油箱的罐油口内,集中精力,认真操作,做到不洒不冒;

3. 加油机发生故障和发生危及加油站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加油,发生跑冒洒油时,必须清理完现场后,加油车辆方可起动离去;

4. 加油站停止加油时,应及时锁好油枪,切断电源,关闭油罐进出油管线阀门。

三、卸油作业安全要求:

1. 有槽车的排气管应安装防火罩,并在卸油的要熄火停车;卸油过程中,不可点火起动,和进行车位移动,以免造成引燃或拉断卸油管线的事故。卸完油不应立即起动,而应待槽车周围油气消散后(控制在5分钟左右)再起动车辆;

2. 油槽车进站卸油时,严禁其他车辆进行加油,并有专人监护,严防其他点火源靠近卸油操作场所,油位测量应在卸油后30分钟以上静止状态进行,卸油前要检查储油罐的存油量,以防止发生罐装过量而造成溢流事故。

四、修理作业的安全要求:

1. 修理加油机时,特别是拆油泵,油气分离器和进油管的,应防止油品流出,以免形成火灾隐患;

2. 有修理电气设备的,一定要先切断电源并挂上不许合闸的标志牌,在修理结束后,必须将油气清理干净,防止电火花点燃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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