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

上海国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培训资料

2011年3月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制度会计核算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

三、会计报表的适用

四、会计科目

五、主要帐务处理

六、需要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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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制度会计核算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1、执行会计标准

企业会计准则

2、管理方面

(1)《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七部委令)

(2)《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10)]31号

?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八条

2、《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3、《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4、《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八条的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执行企业准则,不再执行《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发布前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的担保业务未按照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三、会计报表

2010年融资性担保公司适用:2010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以后每年度按财政部发布要求执行) 具体填报范围为

?三、会计报表

1 、以前年度调整资产负债表(担保T01表)本表反映期初资产、负债、所有

者权益调整情况

2 、以前年度调整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担保T02表)

本表反映上年利润及利润分配调整情况

3 、资产负债表(担保01表)

4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担保02表)

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担保03表)

6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担保04表)

7 、资产质量情况表(担保05表)

8 、固定资产情况表(担保06表)

9 、营业费用及营业外收支明细表(担保07表)

10 、税金及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表(担保08表)

11 、基本情况表(担保09表)

?四、主要会计科目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在不违反统一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以不设置相关的会计科目。本指南中的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也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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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会计科目

通常的科目:

资产类:银行存款、应收担保费、其他应收款、、、

负债类:其他应付款、、、

权益类:实收资本、、、

有担保类特点的科目:

资产类:存出保证金、应收代位偿款、抵债资产

负债类:担保赔偿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费用类:营业费用、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利息收入、利息支出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二、企业应当按照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

日记账”。并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末,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

额调节表”调节相符。有外币存款的企业,应当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

目;提取和支出存款,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应当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检查,对于存在银行或

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不能收回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应当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应当根据企业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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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应收担保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向被担保人收取而未收到的担保费、评审费、手续费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应收担保费时,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现的担保收入,贷记

“担保收入”、“手续收入”、“评审费收入”、“追偿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收回应收担保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账务处理。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

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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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或转

销各种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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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

应付利息、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科

目,贷记本科目;支付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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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 实收资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4001 股本”。

企业收到投资者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总额。

?1031 存出保证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向外单位存出的保证金或准备金。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保证金的类别以及存放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存出分担保保证金、

存出担保保证金、存出担保准备。

三、存出保证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存出保证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或收回保证金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存出保证金涉及利息的,应当比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的各种保证金余额。

?1221 应收代位偿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委托担保的项目,按担保合同约定到期后被担保人不能归

还本息时,企业代为履行责任支付的代偿款。

二、主要帐务处理

(一)支付代偿款时,根据其收回的可能性分别借记本科目或“担保赔偿准备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代被担保人支付的相关税费,也在本科目核算。

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已确认的应收代偿款部分或全部不能收回时,应当按照确认的损失金额,借记“担保赔偿准备金”(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金余额不足的,应借记“担保赔偿支出”科目)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收到的款项等于原代偿款的,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担保赔偿准备金”科目。

(三)、应收代位追偿款的核销和转回,应当比照“担保赔偿准备金”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但尚未收回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四、本科目应按代偿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代被担保人履行责任而应收的代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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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债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已取得所有权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抵债资产的价值。

抵债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但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二、企业取得的抵债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抵债部分的资金本金、已确认的利息和取

得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等科目,按应收款项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代位偿款”、“应收担保费”、“应收利息”等科目。

企业取得抵债资产后如转为自用,则应在相关手续办妥时,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抵债资产保管期间取得的收入,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保管期间发生的费用,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抵债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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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债资产

四、本科目应按抵债资产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取得的抵债资产的账面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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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赔偿准备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年末担保责任余额从成本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的担保风险赔

偿准备金。(不低于当年1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

二、企业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时,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担保代偿

时,根据其收回的可能性分别借记“应收代位偿款”科目或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收到被担保人延期归还的代偿款本息和赔偿损失等时,分别情况处理:

(一)收到的款项等于原代偿款的,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代位偿款”科目、本科目。

(二)收到的款项大于原代偿款的,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代偿的款项分别贷记本科目和“应收代位偿款”科目,实际收到的款项大于原代偿款的差额,贷记“追偿收入”科目。

?担保赔偿准备金

(三)收到的款项小于原代偿款的,如果原代偿的款项全部确认为应收代位偿款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确认的代偿款金额,贷记“应收代位偿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金余额不足的,应借记“担保赔偿支出”科目);如果原代偿的款项已全部冲减了担保赔偿准备金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原代偿的款项部分确认为应收代位偿款,部分冲减了担保赔偿准备金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确认的应收代位偿款金额部分,贷记“应收代位偿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金余额不足的,应借记“担保赔偿支出”科目)或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提取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

?2701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担保责任未解除时,为承担未到期责任而提取的准备,包括企

业为担保期间在1年以内(含1年)的担保合同项下尚未到期的担保责任提取的短期责任准备和为担保期间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担保合同项下尚未到期的担保责任提取的长期责任准备。

二、按规定比例(按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本期未到期责任准备时,借记“提

存未到期责任准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会计期末,按重新计算确定的应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额低于已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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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1 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一、本科目核算担保企业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长短期明细进行核算。计提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未到期担

保责任准备金”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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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业务经营及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发生各项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担保赔偿准

备”、“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及附加”、“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担保赔偿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担保代偿后净损失的支出。

二、企业发生代偿后收到被担保人延期归还的代偿款本息和赔偿损失等款项小于原

代偿款的,如果原代偿的款项全部确认为应收代偿款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确认的代偿款金额,贷记“应收代位偿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担保赔偿准备金”科目(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不足的,应借记本科目);如果原代偿的款项已全部冲减了担保赔偿准备金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担保赔偿准备金”科目;如果原代偿的款项部分确认为应收代位偿款,部分冲减了担保赔偿准备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确认的应收代位偿款金额部分,贷记“应收代位偿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担保赔偿准备金”科目(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不足的,应借记本科目)或贷记“担保赔偿准备金”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担保赔偿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011 利息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担保企业利息存款及委托贷款的收入。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业务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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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1 利息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拆借资金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利息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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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帐务处理

1 、担保赔偿准备金、应收代位偿款、担保赔偿支出、追偿收入

2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3 、抵债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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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帐务处理---担保保赔偿准备金

计提时:按照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提取

帐务处理:

借:营业费用

贷:担保赔偿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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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帐务处理---担保保赔偿准备金

例:发生代偿100万,估计可收回的可能性80万,则:

发生代偿时:

借:应收代位偿款 80万

担保赔偿准备金 20万

贷:银行存款 100万

?五、主要帐务处理---担保保赔偿准备金

收到被担保人延期归还时,分三种情况:

收到的款项等于原代偿款的、小于原代偿款的、大于原代偿款的。

1、收到的款项等于原代偿款的

借:银行存款 100万

贷:应收代位偿款 80万

担保赔偿准备金 20万

?五、主要帐务处理---担保保赔偿准备金

2 收到的款项大于原代偿款的,实际收到110万元

借:银行存款 110万

贷:应收代位偿款 80万

担保赔偿准备金 20万

追偿收入 10万

?五、主要帐务处理---担保保赔偿准备金

?收到的款项小于原代偿款的

1)实际收到70万元

借:银行存款 70万

担保赔偿准备金 10万

(担保赔偿支出 10万)

贷:应收代位偿款 80万

2)实际收到90万元

借:银行存款90万

融资性担保公司

融资性担保公司 融资性担保公司 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条件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有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 3、有符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第3号)规定的注册资本; 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就是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发展融资性担保业的实际需要,由当地监管部门来决定,但任何地区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都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4、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合格的从业人员;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7、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及流程、收费情况(一)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范围 1、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⑴贷款担保。 ⑵票据承兑担保。 ⑶贸易融资担保。 ⑷项目融资担保。 ⑸信用证担保。 ⑹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2、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兼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⑴诉讼保全担保。 ⑵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 ⑶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⑷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3、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⑴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⑵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前款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4、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⑴吸收存款。 ⑵发放贷款。 ⑶受托发放贷款。 ⑷受托投资。 ⑸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流程 1、企业申请:《委托担保申报表》、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 2、担保受理:《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3、项目初审:确定第一调查人、第二调查人,项目初审基本内容,实地调查,担保调查报告,《担保项目处理表》 4、项目评审:资信评估部、复议项目评审 5、签订合同:《同意担保通知函》,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审核空白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律师、总经理),填写《合同审核表》,正式签订合同,填写《合同登记表》,填《担保费认缴单》 6、抵押登记: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其他资料;他项权力证书或抵(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

担保公司会计核算

科目码科目名称类别余额方向1001 库存现金资产借 1002 银行存款资产借 01 工行资产借 02 建行资产借 1003 其他货币资金资产借 01 外埠存款资产借 02 银行本票存款资产借 03 银行汇票存款资产借 04 信用卡存款资产借 05 信用证保证金存款资产借 06 存出投资款资产借 1101 短期投资资产借 1111 应收票据资产借 1121 应收股利资产借 1122 应收利息资产借 1191 备用金资产借 1201 应收担保费资产借 1211 应收分担保账款资产借 1231 应收代偿款资产借 1241 应收担保损失补贴款资产借1251 其他应收款资产借 01 甲公司资产借 02 乙公司资产借 03 丙公司资产借 04 丁公司资产借 05 张三丰资产借 1261 坏账准备资产贷 1281 低值易耗品资产借 1301 待摊费用资产借 1311 存出担保保证金资产借 1312 存出分担保保证金资产借1315 委托贷款资产借 1316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资产贷1401 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借 01 股票投资资产借 50 其他股权投资资产借1402 长期债权投资资产借 1405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资产贷1501 固定资产资产借 01 电子设备资产借 01 格兰仕空调资产借

1502 累计折旧资产贷 1503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资产借 150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资产贷 1506 在建工程资产借 1508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资产贷 1601 固定资产清理资产借 1701 无形资产资产借 01 土地使用权资产借 170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资产贷 1715 未确认融资费用资产借 1801 长期待摊费用资产借 01 原值资产借 02 摊销资产贷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资产贷 1911 低债资产资产借 1921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资产贷 2001 短期借款负债贷 2121 应付分担保账款负债贷 2122 应付手续费负债贷 2131 预收担保费负债贷 01 云南保会通软件集团有限公司负债贷 02 北京保会通软件公司负债贷 2141 存入担保保证金负债贷 2142 存入分担保保证金负债贷 2151 应付职工薪酬负债贷 01 工资负债借 02 福利费负债借 2161 应付股利负债贷 2171 应付税费负债贷 01 房产税负债贷 02 土地使用税负债贷 03 营业税负债贷 04 城建税负债贷 05 教育费附加负债贷 06 地方教育费附加负债贷 2181 其他应付款负债贷 01 工会经费负债贷 02 职工教育经费负债贷 04 中华软件公司负债贷 05 奖金负债贷 06 保会通有限公司负债贷 07 刘永负债贷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 上海国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培训资料 2011年3月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制度会计核算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 三、会计报表的适用 四、会计科目 五、主要帐务处理 六、需要注意的问题 ?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制度会计核算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1、执行会计标准 企业会计准则 2、管理方面 (1)《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七部委令) (2)《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10)]31号 ?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八条 2、《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3、《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4、《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八条的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执行企业准则,不再执行《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发布前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的担保业务未按照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三、会计报表 2010年融资性担保公司适用:2010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以后每年度按财政部发布要求执行) 具体填报范围为 ?三、会计报表

1 、以前年度调整资产负债表(担保T01表)本表反映期初资产、负债、所有 者权益调整情况 2 、以前年度调整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担保T02表) 本表反映上年利润及利润分配调整情况 3 、资产负债表(担保01表) 4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担保02表) 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担保03表) 6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担保04表) 7 、资产质量情况表(担保05表) 8 、固定资产情况表(担保06表) 9 、营业费用及营业外收支明细表(担保07表) 10 、税金及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表(担保08表) 11 、基本情况表(担保09表) ?四、主要会计科目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在不违反统一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以不设置相关的会计科目。本指南中的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也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 四、主要会计科目 通常的科目: 资产类:银行存款、应收担保费、其他应收款、、、 负债类:其他应付款、、、 权益类:实收资本、、、 有担保类特点的科目: 资产类:存出保证金、应收代位偿款、抵债资产 负债类:担保赔偿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费用类:营业费用、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利息收入、利息支出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二、企业应当按照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 日记账”。并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末,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

再谈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

再谈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 2011年7月份在OA“学习园地”我以《农信社与担保公司合作的个人见解》想和大家交流下对担保公司的看法,已经一年过去了,感觉自己的思想还是没有多少进步,再和大家讨论一下,希望大家能给予指正。 2011年温州民间借贷危机爆发,导致很多企业跑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急速上升。在民间借贷危机还未平息之际,2012年2季度温州企业互保又发生危机。这些由银行和民间借贷形成的银行-企业-民间融资的资本操作模式,引起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还未完全暴露相关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但“截至6月末,温州市银行业本外币不良贷款余额181.4亿元,比年初增加94.47亿元;不良贷款率2.69%,比年初上升1.33个百分点。6月末,不良贷款余额较年初翻了一倍多”(温州银监分局公布数据)。 2011年末由于某行对担保公司贷款基本上只收不贷和一些企业经营不善倒闭,造成了广东的华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而与其关系密切,有关联关系的广东创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中担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现相同问题。三家担保公司在保金额达85亿元,大多数商业银行涉及其中。 2012年春节前后广东、湖北、江苏、河南等地的担保公司倒闭潮仍在继续。中国证券报2011年5月份一篇文章指出:在芜湖市区,几乎每幢写字楼里都有“投资担保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的办公室。在芜湖市顶级写字楼之一的侨鸿国际商城里,几乎每层都有一家投资担保公司,最多的一层有三家。这些名为“投资担保”、“投资咨询”的公司,实际上都在做同样的事情:高息揽储,高利放贷。 目前还未听说安徽有大的担保公司出现倒闭情况,但是风险是滞后和隐藏的,出现在我们身边的企业跑路,小额借贷公司的关门和一些民间个人的跑路不能不给我们敲响警钟。 一、担保公司的风险 我对担保公司的风险理解分为两部分: 一是内在风险,也就是担保公司自己的经营管理风险。例如企业的长远规划和决策,涉及哪些业务,内部控制等。经营风险不会让企业一夜之间倒闭,它的发生需要一个长时间的过程,而且这个过程会有征兆和表现。 二是外部风险。外部风险主要为担保公司客户的违约风险和抵押物变现风险,还有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比如大部分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过桥”资金,但一旦企业的银行贷款批不下来,过桥资金不能及时归还,也会给担保公司带来严重损失。 担保公司内外风险的控制体系建设决定了担保公司的的风险管理水平,但就目前的商业担保公司风险管理水平我难以高估。 首先,谋求暴利,没有长远规划。商业性担保公司性质是企业,而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中国有些企业过于急功近利,寻求短期利润,忽视长远品牌建设,特别是以钱生钱为主要盈利手段的担保公司,变身“影子银行”,更是寿命短。同样以我在《农信社与担保公司合作的个人见解》中引用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的一段论述“如果有10%的利润,资本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资本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资本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 其次,担保公司缺乏相应的管理人才。缺乏懂经济、懂金融、懂法律的专业

1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七部门令[2010]3号)20100308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2010年第3号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 二○一○年三月八日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部门。

担保公司主要账目处理

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赔偿准备按不低于年末在保余额的1%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按不低于全年融资性担保收入的50%计提,借记营业费用,贷记相关担保准备金科目。 科目 一、资产类 1 1001 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03 其他货币资金 4 1101 短期投资 5 1111 应收票据 6 1121 应收股利 7 1122 应收利息 8 1201 应收担保费 9 1211 应收分担保账款 10 1231 应收代偿款 11 1241 应收担保损失补贴款 12 1251 其他应收款 13 1261 坏账准备 14 1301 待摊费用 15 1311 存出担保保证金 16 1312 存出分担保保证金 17 1315 委托贷款 18 1316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19 1401 长期股权投资 20 1402 长期债权投资 21 1405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2 1501 固定资产 23 1502 累计折旧 24 1503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25 150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6 1601 固定资产清理 27 1701 无形资产 28 170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9 1715 未确认融资费用 30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31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32 1911 抵债资产 33 1921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二、负债类 34 2101 短期借款 35 2121 应付分担保账款 36 2122 应付手续费 37 2131 预收担保费 38 2141 存入担保保证金

39 2142 存入分担保保证金 40 2151 应付工资 41 2153 应付福利费 42 2161 应付股利 43 2171 应交税金及附加 44 2181 其他应付款 45 2191 预提费用 46 2192 担保赔偿准备 47 2193 未到期责任准备 48 2201 待转资产价值 49 2211 预计负债 50 2301 长期借款 51 2311 应付债券 52 2321 长期应付款 53 2331 专项应付款 三、所有者权益类 54 3101 实收资本(或股本) 55 3111 资本公积 56 3121 一般风险准备 57 3122 盈余公积 58 3131 本年利润 59 3141 利润分配 60 3151 担保扶持基金 四、损益类 61 4101 担保费收入 62 4102 手续费收入 63 4103 利息收入 64 4104 评审费收入 65 4105 追偿收入 66 4109 其他业务收入 67 4201 投资收益 68 4301 营业外收入 69 4401 担保赔偿支出 70 4402 分担保费支出 71 4411 利息支出 72 4421 手续费支出 73 4431 营业税金及附加 74 4451 其他业务支出 75 4501 营业费用 76 4601 营业外支出 77 4701 资产减值损失 78 4801 所得税 79 4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五、表外科目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 上海国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培训资料 20XX年3月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制度会计核算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三、会计报表的适用四、会计科目 五、主要帐务处理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制度会计核算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1、执行会计标准企业会计准则 2、管理方面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31号 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八条 2、《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3、《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4、《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15]号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八条的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执 行企业准则,不再执行《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发布前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的担保业务未按 照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三、会计报表 20XX年融资性担保公司适用:20XX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 (以后每年度按财政部发布要求执行) 具体填报范围为 三、会计报表 1 、以前年度调整资产负债表本表反映期初资产、负债、所有 者权益调整情况 2 、以前年度调整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本表反映上年利润及利润分配调整情况 3 、资产负债表 4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5 、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 6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7 、资产质量情况表 8 、固定资产情况表 9 、营业费用及营业外收支明细表 10 、税金及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表 11 、基本情况表 四、主要会计科目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融资性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协议

担保合作协议书 甲方:中国银行长江路支行 乙方:XXXXXXX担保有限公司 为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甲乙双方就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乙方是依法设立,经国家有关机构核准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司。本协议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乙方为在甲方融资借款的被担保人提供担保,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甲方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乙方承担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乙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条被担保人是指在甲方所辖机构开立存款账户且符合甲方贷款条件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为: (一)贷款担保; (二)项目融资担保; (三)票据承兑担保; (四)信用证担保; (六)银行出具保函担保; (七)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四条乙方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在甲方托管资本金账户余额的5倍。 第五条乙方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 第六条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分散风险”的原则,乙方对被担保人在甲方的所有债务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提供担保。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开立资本金托管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支行,此账户的存款余额即为担保基金。 第七条乙方不得将托管资本金再用于为其它融资借款主体提供担保;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支用和划转托管资本金。 第八条乙方担保的被担保人的债务到期未获清偿,乙方须在收到甲方出具的《代偿通知书》15天内办妥代偿资金的拨付手续,乙方未主动代偿的,甲方有权直接扣划乙方的托管资本金用于偿还被担保人的到期债务。甲方扣划代偿资金后,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资本金托管账户余额低于乙方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的10%,乙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 第九条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一)乙方对外提供担保的责任余额超过其在甲方开立的资本金托管账户余额5倍的。 (二)乙方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超过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等七部委令2010第3号)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部门。 第三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 融资性担保公司与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并遵守合同的约定。 第四条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为客户保密,不得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担保业务无关或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 第六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七条融资性担保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施属地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准入、退出、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并向国务院建立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报告工作。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八条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 经批准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由监管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不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性担保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

担保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河北**担保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河北**担保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计划、控制、监督、决策的职能,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提高担保资金的利用效益,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并结合《金融企业财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是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的财务活动在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会计法》,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合理编织公司预算,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加强经营核算,管好、用活资金,加强对担保资金的风险防范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建立责任明确的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公司董事会、监事、总经理、财务人员应各司其职。财务部门要完善内部工作责任制,努力为公司发展和担保业务的开展做好服务。 公司内部要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每笔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应当准确完整。公司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凡是应属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处理。 第五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财务计划管理 2、收入管理 3、支出管理 4、担保资金管理 5、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6、资金管理 第二章财务计划管理 第六条财务计划是对本年度经营活动的预测,根据本公司的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财务计划包括基本业务收支计划和资金计划两部分。 第七条基本业务收支计划主要由公司担保业务活动中的收入、费用支出及其他业务收支、税金及营业结余的留用情况。 第八条公司财务计划在公司有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数据基础上由财务部门汇总编制。 第九条公司财务部门应经常检查、分析财务计划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以保证年度财务计划的完成。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条公司收入来源有: 1、担保费收入:指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 2、利息收入:指公司基本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利息的收入。

新准则融资担保公司会计核算办法(最新)

融资担保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参考范本)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五、公司应当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六、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二章融资性担保公司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新旧对照表)

第三章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001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二、企业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二、企业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企业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二、企业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减少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可按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证的收款单位,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分别“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031存出保证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保证金的类别以及存放单位或交易场所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存出保证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或收回保证金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余额。 1101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担保公司财务部工作总结

担保公司财务部工作总结 篇一:担保公司工作总结 个人工作总结 时光荏苒,我来到XXXXXXXXXXX担保有限公司已经5个月了,在这期间,我受到了来自公司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同事的大力帮助。通过半年来的学习与工作,自己切身感受到自己在新的环境下自身工作方式的转变和能力的提高。我现将自己试用期间完成的工作做以下总结。 1、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 在进入公司的第一天,公司领导就将制度学习做为对我的首项要求,担保行业有着严谨的业务流程和风控措施,严格遵守制度和规则是开展业务的必要基础,这期间我认真地学习了公司的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改进了原有工作方法中的不足,用制度规范我的工作,目前我已经能严格的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行事。 2、整理客户档案,熟悉企业情况 区担保公司是一个有着6年经营时间的公司,并且在业内口碑非常良好,公司积累了大量的企业档案,这里包含着过去和目前许多重要的企业经营信息。在我的试用期间,我按照公司要求,按时上报了近60家企业客户的贷款数据,并且熟悉了公司新老客户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更好开展业务做好了充分准备。

3、全力尽到调查职责,认真撰写调查报告 贷前调查是担保贷款的重要步骤,直接关系到贷款的安全性,在这6个月中,我一共调查了24家企业,并对企业的经营、财务进行 了尽职调查和分析,同时撰写了调查报告17份,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尽到调查员应尽的岗位职责。 4、认真做到文件收发和汇报工作 在这段时间内,我按照集团和上级部门的要求,按时汇报公司的各项情况和活动总结,共写工作总结4篇、工作计划4篇、信息8篇、学习心得3篇、各项活动总结10篇,公司年鉴一套等。在这期间,我受到了公司领导和同事的很多帮助,指出了我很多不足,我也切实感受到了自己文字能力的提高。 5、认真学习金融办会议,做好会议学习和纪要 自治区金融办为了规范担保公司发展多次组织疆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学习座谈会,我代表区担保公司参加会议,在会议上我认真学习听取金融办的会议精神,认真做好会议纪要,为区担保公司领导做好汇报工作,同时通过对会议的学习,也让我了解到了担保行业的很多信息动态,丰富了自己的视野。 6、学习适应企业文化,全方位提高自身素质 进入新的环境以后,感受到和以往工作单位最大的不同就是机关文化,在这里不仅有着自己本职工作,还有着各项学习任务和活动,不但要加强自身的业务素质,还要加强文化学习和提高觉悟。在试用期内,我学习并参与了许多机关文化建设活动,极大的丰富了视野,提

融资担保公司会计制度

融资担保公司会计制度 一、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参照《股份企业会计制度》和《科技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担保企业的特点和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终了,办理决算。 三、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四、会计赁证是各项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原始记录,是办理收付和记账的依据。一切账簿必须根据凭证记载。定期进行账务核对,保证账目、账款、账实、账表、账据等相符。经办人员和会计主管在核对相符后,必须签章。 五、年度终了,办理年度决算。年度决算前,应当认真做好清理资金、盘点财产、核对账务及核实损益等准备工作。 六、公司会计科目设置(见会计科目明细表) 七、担保业务核算规定 (一)担保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担保费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1)担保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2)与担保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3)与担保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担保收入按合同规定应向被担保人收取的担保费、评审费、手续费等的金额确定。 (二)担保准备金的核算 1.担保代偿准备金 为保证补偿可能出现的代偿损失,按每年担保余额的1%差额提取担保代偿准备金,计入公司经营成本。

2.短期责任准备金 短期责任准备金是公司对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担保业务在会计期末,按规定从本期保费收入中未到期责任部分提存的,以备下年度发生代位赔款的准备金。短期责任准备金期末提存,同时转回上年同期提存数,计入当期限损益。短期责任准备金应作为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3.长期责任准备金 长期责任准备金是公司对长期担保业务,在未到结算损益年度之前,按业务年度营业收支差额提存的准备金。长期责任准备金期末提存,同时转回上年同期提存数,计入当期限损益。长期责任准备金应作为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4.风险准备基金 公司每年按税后利润10%计提风险准备基金,用于弥补担保代偿损失。 (三)其他规定 1.被保证人按协议及有关规定交纳的保证金记入应付保证金科目进行专户管理。保证金用于被保证人不能按照合同或约定履行义务时的支付,一般按照企业活期存款计息。如保证金支付后尚有余额,在保证期满解除担保合同后,由公司退还被保证人。 2.按协议及有关规定代收被保证人交纳的抵押、质押物保管费记入其他应付款,在保管抵押、质押物时用于保管费支出。若有余额,由公司退还被保证人。 5.公司根据与各银行及各种金融机构签定的《协作银行协议》在发生担保项目代偿时支付的代偿费,计入预付代位赔款科目并专户管理,待进行追偿后核销。 6.担保项目代偿后,反担保人履行义务收回的款项冲减相应

最新担保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担保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滨州ⅩⅩ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核算,便于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结合《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只适用于公司,不适用于公司下属企业。 三、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并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分析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减少或合并某些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会计人员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会计人员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当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公司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公司自行规定。 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分配表。 公司会计报表应当按期报送有关部门和领导,按规定让有关利益关系人了解报表内容。

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公司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送出日期等,并由公司领导、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公司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公司资金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公司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内部合并会计报表。 五、公司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 六、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务管理中心修订。以后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本制度自九九年八月十六日起执行。 第二章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定 一、担保业务核算分类 公司应当将担保业务与非担保业务、再担保业务与非再担保业务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并对提供反担保或抵押(质押)物(权)的业务予以适当记录。 二、准备金的提取 公司每年末按业务年度担保额的一定比例提取责任准备金,按每年末代偿资金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追偿准备金。当责任准备金达到

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及解决措施

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及解决措施 担保公司是担负个人或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职能的专业机构,担保公司通过有偿出借自身信用资源、防控信用风险来获取经济与社会效益。近年来,我国信用担保行业迅猛发展,但高速发展背后,高风险已经开始显现。 2012年以来民营担保巨头中担、华鼎、创富等深陷资金链断裂危机,四川资本大鳄“华通系”实际控制人疑似跑路,2013年浙江全省法院共受理了企业破产案件346件,同比上升145.07%,破产企业债务总额达1595亿元,比2012年的243亿元增长了近6倍。发生在温州的企业破产案就有198起,超九成的担保企业关门倒闭。截至2014年6月17日,广东省已有30多家担保公司退出融资性担保市场。截至2013年年底,广东省共清理严重违规担保机构36家、分支机构13家。 近期,有媒体报道,国内许多担保公司没有从事正规的担保业务,而是充当起了民间借贷中间环节的角色,通过违规发行理财产品向普通市民高息揽储,然后再以高昂的价格通过民间借贷放贷给借款方,坐收其中的利差。另外,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一些担保企业已经不满足于现有的“业务”模式,开始尝试通过P2P网贷来实现无成本、最快速的资金拆借。担保行业多年缺乏有效监管聚集的风险和问题还比较突出,加之近年来机构增加过快、数量过多,监管基础薄弱等问题仍较为突出。特别是近期相继出现的一些融资性担保机构因违规经营导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事件,暴露出部分融资性担保机构自身经营管理不规范、偏离主业、内控机制欠缺、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管等问题,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随着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业务合作的逐渐深入,担保公司担保贷款以及担保公司行业管理的潜在风险随之出现,如何更好地发挥担保公司融资平台的作用,同时又降低担保贷款的风险,这一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担保公司通过提供信用担保,一方面可以提高中小企业的资信水平,增加银行对企业的信任,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另一方面可以分散和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有效提升信贷资产的安全性。但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并非零风险,在实践中,由于担保公司存在虚假出资、抽逃资本金、缺乏反担保等诸多问题,极易将担保风险转嫁商业银行,加之银行主观上盲目信赖担保公司担保的保障作用,疏于管理,致使担保公司担保贷款潜藏较大风险隐患,贷款损失时有发生。下面就从担保公司和商业银行两个方面剖析担保贷款的风险成因,并提出强化风险控制的对策。 (一)担保公司自身及行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担保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实收资本不实。实收资本是担保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最根本的物质基础。目前一些担保公司存在注册资本没有足额到位,关联企业大量占用担保公司资金,甚至存在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现象。同时在出资方式上,存在货币出资占比不高或出资物变现能力较差甚至难以变现的问题,对担保公司担保能力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二是部分担保公司经营范围广、主业不突出,影响了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一些担保公司为追逐利润,未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作为主业,而是把主要资金投资房地产、股票,搞典当行和长期股权投资,甚至直接发放“高利贷”,严重影响了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降低了承担担保责任的能力。 三是部分担保公司未提取或未足额提取风险准备金,缺乏必要的风险准备。财政部颁布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担保机构应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以及所得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

担保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会计核算,真实、完整的提供会计信息。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职责 3.1管理中心负责公司所有会计核算制度的编写; 3.2各公司财务人员负责按制度要求,执行公司日常跟财务有关的财务核算。 4.程序 4.1公司实行财务软件电算化管理,并执行统一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各公司不得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4.2公司按照此办法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增设、减少某些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由公司统一确定,各地公司确有特殊情况的,可自行确定明细科目; 4.3各公司按照财务管理中心规定填报财务会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等报表,并按规定要求时间上报至财务管理中心; 4.4公司财务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和管理会计档案; 4.5公司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4.6 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都要有合法的凭证并要经过有关人员的审核; 4.7 公司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8 公司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计量、确认和报告; 4.9 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应遵循一贯性原则,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的,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在变更年度的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

4.10会计科目和名称编号明细: 顺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4 1013 内部往来 5 1031 存出保证金(担保公司专用) 6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7 1121 应收票据 8 1122 应收账款 9 1123 预付账款 10 1131 应收股利 11 1132 应收利息 12 1201 应收代为追偿款(担保公司专用) 13 1202 应收担保费(担保公司专用) 14 1211 应收分保账款(担保公司专用) 15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担保公司专用) 16 1221 其他应收款 17 1231 坏账准备 18 1303 贷款(担保公司专用) 19 1304 贷款损失准备(担保公司专用) 20 1401 材料采购 21 1402 在途物资 22 1403 原材料 23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24 1405 库存商品 25 1406 发出商品 26 1407 商品进销差价 27 1408 委托加工物资

融资性担保公司绩效考核评价指标

附件9 融资性担保公司绩效考核评价指标

融资性担保公司绩效考核评价指标解释 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 1、新增融资性担保金额排序指数是指一个会计年度末,本机构本年新增融资性担保金额减去各机构本年新增融资性担保金额的最低数额与各机构本年新增融资性担保金额的最高数额减去各机构本年新增融资性担保金额的最低数额的比值。 新增融资性担保金额排序指数计算公式为:(本机构本年新增融资性担保金额-各机构本年新增融资性担保金额最低值)/(各机构本年新增融资性担保金额最高值-各机构本年新增融资性担保金额最低值) 2、新增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担保金额排序指数是指一个会计年度末,本机构本年新增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担保金额减去各机构本年新增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担保金额的最低数额与各机构本年新增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担保金额的最高数额减去各机构本年新增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担保金额的最低数额的比值。 新增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担保金额排序指数计算公式为(本机构本年新增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担保金额-各机构本年新增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担保金额最低值)/(各机构本年新增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担保金额最高值-各机构本年新增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担保金额

最低值) 3、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排序指数是指一个会计年度末,本机构本年末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减去各机构本年末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的最低数额与各机构本年末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的最高数额减去各机构本年末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的最低数额的比值。 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排序指数计算公式为:(本机构本年末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各机构本年末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最低值)/(各机构本年末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最高值-各机构本年末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最低值)。 4、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排序指数是指一个会计年度内,本机构本年末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减去各机构本年末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的最低数额与各机构本年末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的最高数额减去各机构本年末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的最低数额的比值。 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排序指数计算公式为:(本机构本年末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各机构本年末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最低值)/(各机构本年末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最高值-各机构本年末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最低值)。 二、经营发展情况 1、注册资本排序指数是指一个会计年度末,本机构注册资本减去各机构注册资本的最低数额与各机构注册资本的最高数额减去各机构注册资本的最低数额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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